护正知 | 身、财布施的原则 (29)
发布日期: 2023-04-17 浏览量: 1,375 次浏览
收录于合集#护正知品 28个
(续前)
第二、以财法而摄受
这就是说明菩萨利他的方式。在饶益有情的时候,以法布施、财布施,还有其他的比如说威仪等等,各个方面饶益众生。
我们看一下:“食当与堕者,无怙住戒者。己食唯适量,三衣余尽施。”第一个就是食物,也包括了其他我们物质上的财富。因为这里主要还是针对比丘来写的,作为比丘,持守金钱戒,可能他没有钱方面的问题,“财物”一般都是指衣食,所以在这里就用衣、食来介绍了。
食物方面,我们的食物是与三种众生共同拥有。哪三种众生呢?第一就是“堕落恶趣者”,堕落恶趣的苦道众生;第二“无怙者”,就是失去了依靠和保护的众生;第三“住戒者”,就是住戒修行的人。就是说要与这些堕落恶趣的众生,无依无怙的众生,还有就是修行者共享。修行者因为他不从事生产,也必须要靠大家的布施供养来维持他的生活,才能够坚持修行。
我们的食物,当然也包括一切的财富,应该是三家的众生共有,“己食唯适量”,自己吃适量的食物就足够了。这里面是以食物来代称我们一切的财富,都应该是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与众生分享,只要需要的话,就随时随地的可以拿出来救助这些需要的众生,自己仅使用适量的部分。
“三衣余尽施”,衣肯定也是如此。这里面介绍到了,“三衣”是不能够布施的,因为这是为了护持比丘戒,显示出家比丘的身份。
在这里其实也牵涉到了菩萨戒与声闻戒的一些关系。我们作为一位比丘,既受了声闻戒又受了菩萨戒,那么这两者中间怎么来抉择呢?两者之间会不会有冲突?就会出现这些疑问。在《瑜伽菩萨戒》里边,对这些问题都做了很好的拣别。
在不少菩萨戒条里边都有对声闻戒的维护和开许。比如说“护僧制”,就是说即使是为了利益有情,但如果僧团有一些共同规定,那也要尊重守护。第二“护多众生心”。如果我们饶益某一个众生的时候,会损害很多有情的信心,那在这个时候就不能做,因为要保护大多数人的信心。第三,利他的前提是自己的烦恼不要滋生。如果因此引发了自己的贪嗔痴,“未生者生,已生者难以降服”,在这个时候都有开许,暂停利他的行为。
在整个《瑜伽菩萨戒》里面,对声闻戒的态度是非常尊重的。在此基础之上,菩萨行对于某一些不共制罪,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需要的时候它也会有明确的开许。
所以作为一位比丘,修学菩萨戒的时候也要以律仪戒为根本。在律仪戒的基础之上,必要的时候进一步加上这些开许。这样的话,我们的菩萨戒就变得非常灵活、稳固。如果一点开许没有的话,那么菩萨戒与声闻戒就没有差别了;如果没有律仪戒的基础,可能我们在行持菩萨戒的过程中,就会变成滥无所归。
所以对财物布施的原则,就是把自己的所有,与这些苦难的众生、需要护持的修行者们共享,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尊重我们的戒律,三衣这些还是要保留。
下面一段是讲施身,就是身体的布施。财物的布施原理已经很清楚了,那身体的布施原则:“修行正法身,莫为小故伤。行此众生愿,迅速得圆满”。用来修行正法的身体,不要为了小的利他善举就让它受到伤害,“行此众生愿,迅速得圆满”,因为身体是我们利益众生、了脱生死、成就佛道的船筏,这个船还是要保护好的,不要轻易的把它给折断、穿漏了,否则渡这个大海就很困难。修习菩萨行的时候,为了小事不要轻易地做伤害自己身体的事情,除非非常有必要。
“悲愿未清净,不应舍此身”,在慈悲和愿力没有清净之前,不要随便的施舍身体。“悲愿清净”,就是指“增上清净意乐”。也有说就是登初地以上的菩萨,没有登地之前不要做真实施身,因为这种施身,未必能够对别人有很大的利益,但是却可能因为自己的痛苦,内心懊悔而退失了菩提心,障碍了我们的善法。当然这是指那种重大的牺牲。要是像献血、捐一点骨髓干细胞之类的,这些不损伤你的生命的情况,那当然是可以的。
“今世或后世,利大乃可舍”,无论是为了今生或者来世,如果能成办大的利益,那也可以考虑舍施。我们看到下面的注解里边,贾曹杰在《佛子正道》中引用了《四百论》的解释:“虽视身如仇,犹应慎守护,戒圆命长久,能集大福德”,虽然说我们看待自己的身体,认为它是我们烦恼的来源,也应该谨慎的守护它,因为“戒圆命长久,能集大福德”。《宝云经》也说:“非时而施身,是为魔业”,讲到了布施身体的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菩萨行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子,一开始就是布施“头目手足”。它是很现实的,从初步的做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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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整理:道澄
◎图片:赵德明
◎排版: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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