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律通说•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 宗体篇(概说)
发布日期: 2017-08-27 浏览量: 4,579 次浏览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 宗体篇
弘一大师着
▲事钞云‘今略指宗体行相令后进者兴建有托’ 资持释云‘兴谓发心。建即立行。识体进行、成因感果、故云有托。’
△事钞又云‘但戒相多途、非唯一轶。心有分限、取之不同。若任境彰名、乃有无量。
且据枢要、略标四种。一者戒法、二者戒体、三者戒行、四者戒相。’
资持释云‘初叙广。上二句据法明广、五八十具四位不同。次二句约心明广、即上四位各有三品。若下二句就境明广、情及非情不可数故。
且下示要。枢即门枢、亦取要义。’
三品者、后归戒仪轨五戒中依境发心文。
▲资持云‘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 有云、未受名法、受已名体。今谓不然。法之为义贯彻始终、安有受已不得名法。须知下三从初得号、是故一一皆得称戒、或可并以法字贯之方显体及行相非余泛善’
为行有仪名相者。戒相有二义。一约行为相、如今所云。二以法为相、如后持犯篇所示。
▲资持云‘问、所以唯四、不多少者。答。摄修始终、无阙剩故。随成一行、四义整足。言有次第、行不前后’
▲资持云‘问、法之与体、同异云何。答。业疏云、体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则法为能依、体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体者、所谓纳圣法于心胸、即法是所纳之戒体。据此不可云异。应知言法未必是体、言体其必是法。不即不离、非同非异’
济缘云‘问、即法是体、法体何分。答。若望未受、但名为法、体是无情。若加期誓、要缘领纳、依心成业、此法有功乃名为体。如药丸喻。药味各别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戒体也。丸非他物、即药成丸。虽异而同、虽同而别。如是知之。’见业疏记卷十六
▲资持云‘问、行相何异。答、三业分之。’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
三业分之者、戒行属意、戒相属身口。行属意者、约能察言、见后戒体门圆教宗能忆能持能防等疏记之文、及戒行门首段钞记之文。相属身口者、见后持犯篇持犯总义门成就章就业明四行文。 若尔、何故资持又云三业造修名行耶。答、彼兼所察言也
(排版 |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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