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17-06-25 浏览量: 6,750 次浏览
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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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管理职责
1.1.1 组织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增强全员档案意识。
1.1.2 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1.1.3 档案工作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职责或职位分类说明书。
1.1.4 重视档案工作,保障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1.2 机构人员
1.2.1 成立综合性档案工作机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1.2.2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
1.2.3 适应档案工作需要,配备档案工作人员。
1.3 管理制度
1.3.1 制订并落实档案工作制度。
1.3.2 有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1.4 业务联系
1.4.1 积极完成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1.4.2 对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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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归档
2.1.1 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1.2 应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1.3 文件材料归档及时。
2.1.4 文件材料形成质量符合归档要求。
2.1.5 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
2.2 整理
2.2.1 制定档案分类方案。
2.2.2 档案、资料整理上架。
2.2.3 档案整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2.4 档案排列有序。
2.3 保管
2.3.1 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办公室、阅档室三分开。
2.3.2 档案库房选址得当,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2.3.3 配备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
2.3.4 全宗卷符合规范要求。
2.3.5 存放索引或存放示意图清晰、准确。
2.3.6 坚持测记库房温湿度,定期检查档案。
2.3.7 对破损、霉变、褪变档案进行技术保护处理。
2.4 鉴定统计
2.4.1 按规定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2.4.2 开展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建立档案统计台帐。
2.4.3 按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档案统计报表。
2.5 移交
2.5.1 及时向档案馆移交各门类、载体的档案。
2.5.2 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信息。
3 信息化建设
3.1 信息化建设规划
3.1.1 档案信息化与单位信息化同步规划实施。
3.2 信息化设备
3.2.1 配备必要的档案信息化设备。
3.3 管理系统
3.3.1 开展档案管理系统建设。
3.3.2 充分应用档案管理系统。
3.4 数据库
3.4.1 开展档案数据库建设。
3.4.2 开展档案数据库应用。
3.5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3.5.1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3.6 信息安全
3.6.1 确保档案系统和信息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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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检索
4.1.1 编制全宗指南。
4.1.2 编制档案目录。
4.2 利用服务
4.2.1 档案人员熟悉库藏。
4.2.2 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簿。
4.2.3 档案利用服务成效显著。
4.2.4 编有档案利用效果典型事例汇编。
4.3 编研
4.3.1 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4.4 陈列展览
4.4.1 建立陈列室,举办档案陈列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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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除国家综合档案馆之外的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5.2 本规范是各单位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考核档案工作的依据。
5.3 本规范的实施内容见《〈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细则》(附件一)。
5.4 本规范的测评方法见《〈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测评规程》(附件二)。
(排版 |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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