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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阿毗达摩义论·摄缘分别品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3,676 次浏览

摄缘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彼等有为法,何为诸法缘?

如其所相应,我今分别说。

<2>

当知摄缘有缘起法与发趣法二种。

此中缘起法,仅是观察“此有故彼有”的性质状态。其次,发趣法是说依缘住的关系,然而诸阿阇黎(1),将这(缘起法与发趣法的)二种,混合而论。

 

一、缘起法(2)

 

<3>

此中,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是名缘起法。

当知此中有三时、十二支、二十行相、三连结、四要略(3)、三轮转及二根本(七类法)。

(这里三时等)云何?(1)三时:即无明与行为过去时;生、老死为未来时;中间八(支)为现在时。(2)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里愁(悲、苦、忧、恼)等字,只是显示等流果而已(不是各别的支)。这里举无明与行便包摄了爱、取、有。如是,举爱、取、有,则亦包摄了无明与行。若举生、老死,便包摄了识(名色、六处、触、受)等五果。

 

<4>

过去有五因(4),现在有五果(5),

现在有五因(6),未来有五果(7),

 

<5>

如是成为二十行相,三连结(8)与四要略(9)。

(6、7)三轮转:即无明、爱、取为烦恼轮转;称为业有的一分有与行,是为业轮转;称为生有的一分有与其余的(识、名色、六处、触、受),是为异熟轮转。当知二根本,即无明与爱。

 

<6>

常受逼迫者,由诸老死惑,

断彼二根本,轮回方息灭。

由于诸漏生,而有无明起,

如是于三界,无始轮回缚。

是故大牟尼,建立缘起法。

 

二、发趣法

 

<7>

(此发趣法摄有二十四缘):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亲依止缘、前生缘、后生缘、数数修习缘、业缘、异熟缘、食缘、根缘、禅缘、道缘、相应缘、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离去缘、不离去缘。这是发趣法(10)。

 

<8>

名为名缘有六种,

名为名色缘有五,

名为色缘唯一种,

色为名缘亦唯一,

于是施设与名色,

为名之缘有二种,

二为二缘有九种(11),

如是六种缘云何?

 

<9>

(一)名为名缘有六种:即无间的心心所法,对于现在的心心所法,依无间、等无间、无有、离去缘为缘。前面的速行对于后面的速行,依数数修习缘(为缘)。俱生的心心所法相互依相应缘(为缘)。

(二)名为名色缘有五:即因、禅支、道支,对于俱生的名色,依因等缘(为缘)(12)。俱生的思,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多刹那的思(13),对于业所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异熟蕴(受、想、行、识)相互(依异熟缘为缘),并对于俱生的色,依异熟缘(为缘)。

(三)名为色缘唯一种:即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缘(为缘)。

(四)色为名缘唯一种:即六所依(14),在转起之时,对于七识界(依前生缘为缘);五所缘(15),对于五识路(16),依前生缘(为缘)。

(五)施设、名、色为名之缘,依所缘缘、亲依止缘有二种。

此中(所缘缘与亲依止缘),所缘由于色等有六种(色、声、香、味、触、法)。亲依止有三种:即所缘亲依止、无间亲依止、自然(或本性)亲依止。此中唯强有力的所缘,为所缘亲依止。无间灭的心心所法,为无间亲依止。贪等法、信等、乐、苦、人、食物、时节、卧具,适宜的对于内外善等之法及业异熟(为自然亲依止缘)。如是有多种自然亲依止。

 

<10>

(六)名色为名色之缘有九种:即增上、俱生、相互、依止、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

此中,(1)增上缘有二:即强有力的所缘对于名,依所缘增上(为增上缘)。俱生增上的四种(欲、心、精进、观),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俱生(增上为增上缘)。

(2)俱生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依俱生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俱生缘为缘)。

(3)相互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大种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相互缘为缘)。

(4)依止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由依止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由依止缘为缘)。六所依对于七识界(由依止缘为缘)。

(5)食缘有二种:即段食对于此身(依食缘为缘)。非色食(17)对于俱生的名色(依食缘为缘)。

(6)根缘有三种:即五净根(眼、耳、鼻、舌、身)对于五识(依根缘为缘)。色命根对于执受色(依根缘为缘)。非色(命)根对于俱生的名色(依根缘为缘)。

(7)不相应缘有三种:在入胎(结生)的刹那,所依(色)对于异熟(心)(依俱生不相应缘为缘),心心所法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的(不相应缘为缘)。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的(不相应缘为缘)。在转起之时,六所依对七识界,依前生的(不相应缘为缘)。

 

<11>

(8、9)有缘及不离去缘有五种:即俱生、前生、后生、段食与色命。

 

<12>

在所缘(缘)、亲依止(缘)、业(缘)、有缘的(四缘)中,便包摄了一切(二十四)缘。这里的俱生色,当知有二种,在转起之时,为心等起(色),在结生之时,为(业)所作色。

 

<13>

如是发生于, 三世及离时,

内外与有为, 并无为诸法,

以施设名色, 三种能包摄,

发趣论中说, 二十四种缘。

 

三、施 设

 

<14>

此中,色蕴即是色法,称为心心所的四种非色蕴与涅槃五种,名为非色或名。此(名色之)外的施设有二种:即所知施设与能知施设(18)。

(这二种施设)云何?

(1)(所知施设)依那大种的变化行相(形式)而施设为地、山等。依材料的建设行相而(施设)为房屋、车、货车等。依五蕴而(施设)为男人与人等。依(日)月等的运行而(施设)为方、时等。依不触的行相而(施设)为坑、洞窟等。依大种的相与特殊的修习而(施设)为遍相等。像这类的区别,虽然在第一义是不存在的,但是作为(某些事物的)意义的影象形相(形式),成为(我们的)心(或思想)生起的所缘(对象)。由于彼彼的比较分别(计度)而决定为这样那样(事物),被命名、被称呼、被说、被假设,故名施设,这种施设即为所知施设(19)。

(2)能知施设,以名、名业等之名的解说,有六种:即存在施设、不存在施设、存在不存在施设、不存在存在施设、存在存在施设、不存在不存在施设。

此中从第一义存在的色受等,依此施设时,为存在施设。从第一义不存在的地、山等,依此等施设时,名为不存在施设。其他由二者所混合的,当知次第的例如:六神通是存在不存在施设;女声(是不存在存在施设);眼识(是存在存在施设);王子(是不存在不存在施设)。

 

<15>

随顺于语音,经过耳识路,

由于而无间,生起意门境。

随顺于施设,得知彼意义,

应知彼施设,乃为世俗法(20)。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缘分别品第八竟。

 

  [注释]

1. 诸阿阇黎,即是指觉音等。觉音于《清净道论》中,将缘起法与发趣法混合一起而说。

2. 缘起法在《清净道论》中有具体地说明,详见Visuddhi-magga 517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43 页以下)

3. 在《清净道论》里,称为“四摄类”。

4. 无明、行、爱、取、有,为过去五支因。

5. 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现在五支果。

6. 爱、取、有、行、无明,为现在五支因。

7. 识、名色、六处、触、受,为未来五支因。

8. 行与识之间为一因与果的连结;受与爱之间为一果与因的连结;有与生之间为一因与果的连结。这名为三连结。

9. 四要略:即无明与行为一要略;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第二要略;爱、取、有为第三要略;生、老死为第四要略。

10. 发趣法二十四缘的意义,见Visuddhi-magga 53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65 页以下)

11. “二为二缘”即是名色为名色之缘。

12. 因对于名色,依因缘为缘;禅支对于名色,依禅缘为缘;道支对于名色,依道缘为缘。

13. 多刹那的思,即是不同时思。思的生起在一时,而果的生起在另一时。

14. 六所依:即眼、耳、鼻、舌、身、心所依。

15. 五所缘:即色、声、香、味、触。

16. 五识路:即眼、耳、鼻、舌、身五门。

17. 非色食包摄有触食、意思食与识食的三种。

18. 所知施设等于义施设。义施设是由声施设和名施设所显示的。能知施设等于名施设。

19. 这段文是根据原文并参考英译本Compendium of Philosophy作这样翻译,但原文比较难懂,这里再附其他两种译文作为参考。

(一)日文译为:“像这样的东西,虽然在第一义是不存在的,但是作为(第一)义的影的行相,成为心起的所缘。由于那(行相)各自互相比较,各自分别(计度),被命名、被称说、被施设,故名施设。这个施设名为被施设的施设。”

(二)Bhikkhu J. kashyap所写的 Abhidhamma Philosophy对这段文是这样写:“然而我们在实用上认识它们作为表示某些意义的对象。它们被认为彼物,被说为彼物,被知为彼物,被惯用为彼物,被假想为彼物。这便是施设,因为它是被假设的。”

20. 这个颂的意思,Abhidhamma Philosophy 是这样写的:“当对我们说一句话的时候,在每个音节上生起一个耳识的认识过程,并且随即通过意门生起表现同样的认识。如是,每个音节的意思和其他的相结合,并在一句话完结时,我们便获得了习俗所取的意义。是名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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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高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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