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第六章业果之概说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3,299 次浏览
上面所说的这些痛苦是怎样造成的呢?那是由有漏业(或烦恼的作业)所造成的。《百业经》云:
“由种种业故,生种种众生。”
《悲华经》云:
“世界乃由业力所造,业力所成;众生亦为业力所造,人由业力所生,以业力而有种种差别。”
《俱舍论》云:
“种种诸世间,皆由业力生。”
那么所谓的“业”是指什么呢?这是指心意的业和行动的业两种。如《阿毗达摩集论》所载者,《俱舍论》亦云:“业者谓心行,及心之所造。”《中论》亦说:“业有两种,心及心所作,大仙如是云。”
(简单的说)心业就是心意的活动(或意志的活动),行动的业则是指身和口所造的业或行为。因为身、口二处之行业皆必须由心所生故,如《俱舍论》所云者。下面这个偈颂,可以解说业力之大意。颂曰:
“差别及性相,自作及受报,
小业得大果,业果必不坏,
假此六项事,解说业报理。”
业果之差别者有三:一、非福业,二、福业,三、不动业。非福业的种类,虽然十分众多,但简言之即是十不善业。此即身之杀盗等三业,语之妄语等四业和意之贪瞋等三业。兹由差别、果报及特相三门来详细解说。例如:杀业就有三种;
(一)由贪心的促动而造的杀业--此指因为要得到肉、皮等的供应而造的杀业,或是因为游戏、财富,或是为了自己,或为了保护亲友们而作的各种杀业等皆属此类。
(二)由瞋心的鼓动而造的杀业--此指因竞争、挟怨而生瞋恨心,因而谋杀者。
(三)由痴心的愚昧而造的杀业--此指因祭祀的缘故而杀生等愚昧之行皆属此类。
造杀业之果报亦可分成三类:
(一)是异熟果(或来世将成熟的总体果报),这是指堕地狱(或堕恶趣的总体果报)。
(二)是等流果,这是说即使投生为人也会夭寿或常害众多的疾病。
(三)是增上果,这是说投生于不吉祥和极贫困的地方。
特别的是,在众多的杀业中,若是杀了自己的父亲,他同时又是一个阿罗汉,其罪业将更为重大。
盗业(或不与取业)亦可分为三类:
(一)用暴力的方式取得财物:此指不告诉对方用强力索取之。
(二)用隐匿的方式取得财物:此指隐藏于暗地而偷窃之。
(三)用欺骗的方式骗取财物:此指用假称(或谎语等法)以骗取之。
盗罪之果报亦可分为三类:
(一)异熟果报--来世堕入恶鬼趣。
(二)等流果报--若投生为人,亦会终生贫穷。
(三)增上果报--投生于霜、雹众多之地。
特别的是盗取上师和三宝之财物其罪最极重大。
因贪欲而犯邪淫亦分为三:
(一)与血统有关者行淫--这是指(乱伦之)淫母、淫姊妹等。
(二)与有主之妇行淫--这是指与有夫之妇或王家之妇行淫等。
(三)不依法度之行淫--此可由五类来说明之,即使是自己的妻子,但如果犯了下面的五种规律,也算是邪淫。
(1)非器行淫是说于不正当的器官处行淫,如口及肛门等。
(2)非境行淫是指在近上师处,近大殿处,佛塔之前及众人集会之处行淫。
(3)非时行淫是指于妇人斋戒之期、怀孕、哺乳和白昼时行淫。
(4)非量行淫是指行淫超过五次以上。
(5)非理行淫是指用殴打等强暴的方法,促使妇女行淫,或以男人及非男之谷道、口等处行淫。
邪淫之果报有三:在异熟果来说,就会堕入恶鬼趣。在等流果来说,纵然投生为人也会讨一个脾气很坏的太太,在增上果来说,就会投生在灰垢或沙沼极多的处所。
就邪淫的罪过来说,如果与已经证得阿罗汉的母亲行淫,则罪业至为重大。
妄语有三种的不同:
(一)未得上人法而言已得之妄语。
(二)对自他发生损益之妄语。
(三)对(自他)不构成任何损益之妄语。
妄语之果报有三种:
(一)异熟的果报说妄语者会堕畜生道。
(二)等流的果报说妄语者虽得投生为人道,也会成为一个喜欢毁谤别人,和常遭别人讥毁的人。
(三)增上的果报其人会时常口臭。
妄语罪中,以毁谤如来和妄诋上师之罪最为重大。毁谤罪亦可分为三:
(一)正面的毁谤:这是指当着两个亲密者的面,予以猛烈的诋毁而造致二者之不和及分裂。
(二)侧面的毁谤:这是指用侧面的方法来底毁讥诮对方,使其不和及分裂。
(三)暗地的毁谤:是用秘密的方式去底毁对方使其分裂。
毁谤罪的果报亦有三:
(一)异熟果是堕入地狱,
(二)等流果是若投生为人,当与亲人分离。
(三)增上果者是将生于高低崎岖不平的地区。
粗语(或恶口)罪有三:
(一)直接的恶口:这是指当着对方的面用粗语或恶口来说对方的过失。
(二)侧面的恶口:这是指用诙谐或讥笑的方法,用旁敲侧击的方式来低毁对方。
(三)间接的恶口:是在对方的亲友前诋毁对方的种种过失。
恶口罪的恶报亦有三:异熟果是堕入地狱,等流果是若得投生为人,亦时常听到种种不悦意的声音和言语,增上果是投生在贫瘠,干旱和罪人聚集的地区中。
在恶口罪中,又以对父母或圣者的恶语相向诸罪最大。
绮语之罪有三:
(一)颠倒的绮语:这是指用外道的语调或言辞或唱念外道的祈祷及仪轨,来开玩笑作无义的乱说。
(二)世间的绮语:这是指戏虐或诙谐的玩笑话。
(三)真理的绮语:这是指对无尊敬或非器之人宣说佛法。
绮语之果报亦有三:异熟的果报是堕畜生道,等流的果报是若得投生为人,其人说话自然会不尊贵、不高雅。增上果报是投生在一个冬夏颠倒之地区。
在绮语罪中,又以心持骄慢来对求法者说开玩笑的绮语其罪最大。
贪心的差别有三:
(一)对自己之所有之贪心:这是指对自己的家系、身体、容貌、功德、财物等狂为贪执,心想:“谁也赶不上我啊!”
(二)对别人之所有之贪心:这是指对别人的长处和所有发生贪心,心想:“我要是象他那样多好呢?”
(三)对不属于自、他之物发生之贪心:这是指埋藏于地下等处之财宝发生贪心,心想:“我要是据有这些财物多么好呢?”
贪心的果报有三:异熟的果报是堕入饿鬼趣,等流的果报是若得投生为人趣,也会成为一个贪心极大者,增上果报是投生在一个农禾极坏的地区。
贪心的果报中,又以心想夺取那些舍弃世间者(出家人或修行者)之所有,其罪甚大。
瞋心之差别有三:
(一)由瞋恨而生之杀害心:好象在战斗时。对敌人所生起之瞋恨而生之杀害心。
(二)由妒忌而生之损恼心:好象在游戏时,怕输于对方而生之杀害或损恼等心。
(三)由忿怒而生之损恼心:如上述之情况损害敌方之外,还要再加上把敌人捆住再加以不断的损害及杀伤等心。
瞋心之果报亦分为三:异熟的果报是堕入地狱,等流的果报是若得投生为人,必会成为一个瞋恨心极大的人,增上果报是投生在一个田薄食恶的地区。
瞋心的果报又以时时无间断的在准备害人者其罪甚大。
邪见(或愚痴)的差别分三:
(一)对因果起邪见:这是指对善恶之行为能产生苦乐之不同果报之原则不愿接受。
(二)对圣谛之教法起邪见:这是说对于修习完成道谛之法(戒定慧),则必定能够证得灭谛(或涅槃)之原则不愿接受。
(三)对三宝起邪见:这是说认为佛法僧三宝都不是真实的,因而予以诽谤。
邪见的果报亦分为三:异熟果是堕入畜生道,等流果是纵得投生为人,也会是一个非常愚昧之人,增上果是降生在一个不结果实的地区。
在各种邪见中,以执持某种哲学见解而发生之邪见,其罪甚大。
上面所说的异熟果报,只是就一般原则来说。若加以细微的分别则又可分三:
(一)从烦恼的角度来看则是若以瞋心来行这些不善业,则会堕地狱,以贪心来行则会堕饿鬼,以邪见来行则大多数会堕畜生。
(二)从数量的观点来看,则是若作了数不清的恶业,则会堕地狱,若作了相当多的恶业,则会堕饿鬼,若作了某些恶业,则会堕畜生。
(三)从境(或对象)的观点来看,则是若于特别殊胜的对象作恶,则堕入地狱,于中等的对象作恶则堕饿鬼,于下等的对象则堕畜生。
以上是说非福业之因缘果报。《宝鬘论》云:
“由贪瞋痴等,而作不善业,
因此堕恶趣,及感诸果报。”
福业(或善业)之因果报应者,乃指舍弃十恶业,遵行十种善行之业报也。
不动业之因果者,因为修习因地之等至禅定而能得果位之生禅定。等至(或心一境性)之禅定有八种加行(或预备之阶段)。禅定本身亦有八种(即四色界定和四无色定)。此外还有特殊之禅定。生禅定(是指生前假此等禅定之力,死后可以生各种不同次第的天界。此诸天界)在色界则有色界之十七天,无色界则有四无边处天等,现在把这些禅天之因果略为阐述。
安闲住定,离诸障碍,以前行初禅为因而修持之,则能证入圆满之(色界)初禅,具足寻伺喜乐等支,修习如是三昧,则能往生梵众天,若习特殊静虑则能往生大梵天,无诸障碍。勤修前行二禅,则能证入圆满之色界二禅。此时就能离寻伺,具喜乐,修此具喜乐之三昧,则得生少光等二禅诸天。如是类推,修习前行三禅而得圆满三禅,离喜得乐,修此三昧则能往生少净等三禅诸天。至圆满四禅位时,别离一切寻伺及喜乐,修斯三昧则能往生无云等色界诸天。又于色界四禅心生厌离而修上界之空无边处定,因此而往生于“空无边处天”,次于此生厌离而修识无边处定,则得往生于“识无边处天”,再于此生厌离而修无所有处定,则得往生“无所有处天”,复于此生厌离而修非想非非想处定,则得往生“非想非非想处天”。
前面所说,生厌离心是指何而言呢、这是指因为贪欲日减的缘故,而于下界生厌离心。又问,在空无边处定时,是否即于定中修观空无边处而因此得名呢,不是的。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三个禅定都是在(预备前行之)等至或心一境位时,作各各之修观而得名,在已入(圆满之正式)各禅定后,其人之意识就不再动作了。至于非想非非想定的意思则是指住于此定时,其人之识甚为迟钝而已。非想的意思是说非具有明显之识,非非想是说也不是完全没有识的意思。再者这八个禅定都具有“善心而又专注”的特点。《宝鬘论》中有禅不动业之颂云:
“依色界禅定,及无色定力,
故能得享受,梵天等快乐。”
以上是说轮回事实之产生,乃是由于有漏之三种业力--善、恶及不动业的缘故。
业力果报的事实正说明了“自作自受”之根本原则。那执持五蕴身的作业者,当事人才会受自己的业报,与别人是不相干的。《阿毗达摩集论》云:
“‘业报是属于自己的’是什么意思呢:那是说自己作的业自己才会受其异熟之果报。自己或‘我’是指与他人不共的意思。不然的话,业报就成为虚假的无规律的了;没有造业的人也成为有罪或受报者了。在某一佛经中说:‘提婆达多的罪,不会在地、水等物上结成果实的,它只会在提婆达多的本人身上,才会结成异熟果报,别人是不会受此罪之报应的。’”
业力果报的另一项原则是(严格的)同类相应原则。善或恶的业因,一定会得到如其量如其分的苦或乐之果报,绝无错乱。这就是说,积聚善业一定会得到享乐之果报;积聚恶业一定会得到受苦的果报。《阿毗达摩杂集论》云:
“业力是怎样如其分类的来结果报呢?那是说自己所作的业自己就会享受到异熟之果报,作善业或恶业也必然会受到苦乐各各不同的果报。”
《正念经小品》中说:
“作善得乐果,作恶得苦果,
如是善不善,结果极分明。”
《请问经》云:
“由辛辣种子,得辛辣果实,
由甘甜种子,得甘甜果实,
准此则能知,作罪得苦果,
作善得乐果,智者应知悉。”
小业能生大果之原则,恶业之势力极强故,一念恶心能堕地狱,历时多劫之说,亦载于佛经。
《入菩萨行论》云:
“如是佛子及施主,若以恶心毁谤之,
则堕地狱历多劫,其劫数量等恶心,
释迦能仁如是说。”
每一个口业都将受到五百世的苦报,亦在别处提到。温陀南云:
“虽作小恶业,(将于未来世,)
投生他世间,极可怖畏处,
充满大斗争,如身中毒药。”
根据同样的道理,小的善业亦会结成大的果报。温陀南云:
“虽作小福德,当生大乐也,
成大事业功,得圆满果实。”
业力果报之不坏性,除了对某种业力加以对治以外,虽然经过无数劫,此业之果报纵然没有成熟,它也不会自己坏灭,一旦遇见因缘,此业就会如其分如其量的结成业果。
鉴于以上之观察,我们应该对轮回之痛苦,发生惧畏之情,对业果生起决定的认识和信心。“颂曰:
”抛弃诸有之快乐,摈绝罪业之行为,
一心寻求寂灭果,此人堪称中等士。“
这种中等人的心念,就好象是克日卡王七个女儿的故事所说的一样。
《百业经》云:
”尊者所作业,百劫亦不坏,
时至遇缘时,业果即成熟。
《忆念经小品》云:
“火焰可能变冷却,飘风可被绳索拴,
日月可能堕于地,业果成熟无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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