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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大六处经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2,017 次浏览

大六处经

北传汉译杂阿含一三、三〇五(大正藏二,八七页。)
本经乃说不如实知六内处、六外处、六识、六触、六受等故,受着其等,而生身心之苦恼;如实知此等,不爱着故,不生身心之苦恼。如是由如实知而八正道生,由此圆成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修止观得明解脱。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于其处,世尊告诸比丘:诸比丘!
诸比丘奉答世尊:世尊。
世尊乃如是曰:
诸比丘!我应为汝等说大六处经。谛听,善思念之。我当说之。
彼等诸比丘奉答世尊:如是,世尊。
世尊乃如是说:
诸比丘!不如实知、见眼;不如实知、见诸色;不如实知、见眼识;不如实知、见眼触。
又缘彼眼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受生,亦不如实知、见其等,而爱着于眼,爱着于诸色,爱着于眼识,爱着于眼触。
又缘彼眼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受生,亦受着彼等。如是爱着、相应、迷妄、以随观味而住者,于未来乃积集五取蕴。
且彼,爱之再生,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任何之处,)其又对彼增盛。
于彼身之诸患恼增盛,心之患恼亦增盛。
身之诸热恼增盛,心之诸热恼亦增盛。
身之诸苦恼增盛,心之诸苦恼亦增盛。
彼觉受身苦亦觉受心苦。
诸比丘!不如实知、见耳;不如实知、见诸声;不如实知、见耳识;不如实知、见耳触。
又缘彼耳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如实知、见此等,而爱着于耳,爱着于诸声,爱着于耳识,爱着于耳触。
又缘彼耳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爱着彼等。如是爱着、相应、迷妄、以随观味而住者,于未来乃积集五取蕴。
且彼,爱之再生,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任何之处,)其又对彼增盛。
于彼身之诸患恼增盛,心之患恼亦增盛。
身之诸热恼增盛,心之诸热恼亦增盛。
身之诸苦恼增盛,心之诸苦恼亦增盛。
彼觉受身苦亦觉受心苦。
诸比丘!不如实知、见鼻;不如实知、见诸香;不如实知、见鼻识;不如实知、见鼻触。
又缘彼鼻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如实知、见此等,而爱着于鼻,爱着于诸香,爱着于鼻识,爱着于鼻触。
又缘彼鼻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爱着彼等。如是爱着、相应、迷妄、以随观味而住者,于未来乃积集五取蕴。
且彼,爱之再生,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任何之处,)其又对彼增盛。
于彼身之诸患恼增盛,心之患恼亦增盛。
身之诸热恼增盛,心之诸热恼亦增盛。
身之诸苦恼增盛,心之诸苦恼亦增盛。
彼觉受身苦亦觉受心苦。
诸比丘!不如实知、见舌;不如实知、见诸味;不如实知、见舌识;不如实知、见舌触。
又缘彼舌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如实知、见此等,而爱着于舌,爱着于诸味,爱着于舌识,爱着于舌触。
又缘彼舌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爱着彼等。如是爱着、相应、迷妄、以随观味而住者,于未来乃积集五取蕴。
且彼,爱之再生,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任何之处,)其又对彼增盛。
于彼身之诸患恼增盛,心之患恼亦增盛。
身之诸热恼增盛,心之诸热恼亦增盛。
身之诸苦恼增盛,心之诸苦恼亦增盛。
彼觉受身苦亦觉受心苦。
诸比丘!不如实知、见身;不如实知、见诸触;不如实知、见身识;不如实知、见身触。
又缘彼身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如实知、见此等,而爱着于身,爱着于诸触,爱着于身识,爱着于身触。
又缘彼身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爱着彼等。如是爱着、相应、迷妄、以随观味而住者,于未来乃积集五取蕴。
且彼,爱之再生,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任何之处,)其又对彼增盛。
于彼身之诸患恼增盛,心之患恼亦增盛。
身之诸热恼增盛,心之诸热恼亦增盛。
身之诸苦恼增盛,心之诸苦恼亦增盛。
彼觉受身苦亦觉受心苦。
诸比丘!不如实知、见意;不如实知、见诸法;不如实知、见意识;不如实知、见意触。
又缘彼意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如实知、见此等,而爱着于意,爱着于诸法,爱着于意识,爱着于意触。
又缘彼意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爱着彼等。如是爱着、相应、迷妄、以随观味而住者,于未来乃积集五取蕴。
且彼,爱之再生,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任何之处,)其又对彼增盛。
于彼身之诸患恼增盛,心之患恼亦增盛。
身之诸热恼增盛,心之诸热恼亦增盛。
身之诸苦恼增盛,心之诸苦恼亦增盛。
彼觉受身苦亦觉受心苦。
诸比丘!而如实知、见眼;如实知、见诸色;如实知、见眼识;如实知、见眼触;
又缘彼眼触,而乐、或苦、不苦不乐之受生,亦如实知、见彼等,不爱着于眼,不爱着于诸色,不爱着于眼识,不爱着于眼触。。
又缘彼眼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爱着彼等。如是不爱着、不相应、不迷妄、见过患而住者,于未来,五取蕴乃损减。
且彼,爱之再生,而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其又对彼而断之。
于彼身之诸患恼亦断,心之诸患恼亦断。
身之诸热恼亦断,心之诸热亦断。
身之诸苦恼亦断,心之诸苦恼亦断之。
彼觉受身之身乐亦觉受心乐。
彼,如实者之见,彼乃正见。
彼,如实者之思惟,彼乃正思惟。
彼,如实之精进,彼乃正精进。
彼,如实者之念,彼乃正念。
彼,如实者之定,彼乃正定。
而于前既令身业、语业、活命清净。
如是,于彼修习其八支圣道之至圆满。
于彼,如是由修习其八支圣道,亦修习四念住之至圆满。亦修习四正勤之至成满。亦修习四神足之至圆满。亦修习五根之至圆满。亦修习五力之至成满。亦修习七觉支之至成满。彼于此二法,双结而转。谓止与观也。
彼凡于诸法,应证知而遍知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遍知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断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断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修习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修习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作证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然者,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
对此等应言五取蕴,即此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也。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
即无明与有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即止与观,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
即明与解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如实知、见耳;如实知、见诸声;如实知、见耳识;如实知、见耳触;
又缘彼耳触,而乐、或苦、不苦不乐之受生,亦如实知、见彼等,不爱着于耳,不爱着于诸声,不爱着于耳识,不爱着于耳触。。
又缘彼耳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爱着彼等。如是不爱着、不相应、不迷妄、见过患而住者,于未来,五取蕴乃损减。
且彼,爱之再生,而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其又对彼而断之。
于彼身之诸患恼亦断,心之诸患恼亦断。
身之诸热恼亦断,心之诸热亦断。
身之诸苦恼亦断,心之诸苦恼亦断之。
彼觉受身之身乐亦觉受心乐。
彼,如实者之见,彼乃正见。
彼,如实者之思惟,彼乃正思惟。
彼,如实之精进,彼乃正精进。
彼,如实者之念,彼乃正念。
彼,如实者之定,彼乃正定。
而于前既令身业、语业、活命清净。
如是,于彼修习其八支圣道之至圆满。
于彼,如是由修习其八支圣道,亦修习四念住之至圆满。亦修习四正勤之至成满。亦修习四神足之至圆满。亦修习五根之至圆满。亦修习五力之至成满。亦修习七觉支之至成满。彼于此二法,双结而转。谓止与观也。
彼凡于诸法,应证知而遍知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遍知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断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断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修习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修习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作证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然者,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
对此等应言五取蕴,即此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也。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
即无明与有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即止与观,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
即明与解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如实知、见鼻;如实知、见诸香;如实知、见鼻识;如实知、见鼻触;
又缘彼鼻触,而乐、或苦、不苦不乐之受生,亦如实知、见彼等,不爱着于鼻,不爱着于诸香,不爱着于鼻识,不爱着于鼻触。。
又缘彼鼻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爱着彼等。如是不爱着、不相应、不迷妄、见过患而住者,于未来,五取蕴乃损减。
且彼,爱之再生,而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其又对彼而断之。
于彼身之诸患恼亦断,心之诸患恼亦断。
身之诸热恼亦断,心之诸热亦断。
身之诸苦恼亦断,心之诸苦恼亦断之。
彼觉受身之身乐亦觉受心乐。
彼,如实者之见,彼乃正见。
彼,如实者之思惟,彼乃正思惟。
彼,如实之精进,彼乃正精进。
彼,如实者之念,彼乃正念。
彼,如实者之定,彼乃正定。
而于前既令身业、语业、活命清净。
如是,于彼修习其八支圣道之至圆满。
于彼,如是由修习其八支圣道,亦修习四念住之至圆满。亦修习四正勤之至成满。亦修习四神足之至圆满。亦修习五根之至圆满。亦修习五力之至成满。亦修习七觉支之至成满。彼于此二法,双结而转。谓止与观也。
彼凡于诸法,应证知而遍知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遍知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断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断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修习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修习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作证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然者,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
对此等应言五取蕴,即此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也。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
即无明与有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即止与观,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
即明与解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如实知、见舌;如实知、见诸味;如实知、见舌识;如实知、见舌触;
又缘彼舌触,而乐、或苦、不苦不乐之受生,亦如实知、见彼等,不爱着于舌,不爱着于诸味,不爱着于舌识,不爱着于舌触。。
又缘彼身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爱着彼等。如是不爱着、不相应、不迷妄、见过患而住者,于未来,五取蕴乃损减。
且彼,爱之再生,而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其又对彼而断之。
于彼身之诸患恼亦断,心之诸患恼亦断。
身之诸热恼亦断,心之诸热亦断。
身之诸苦恼亦断,心之诸苦恼亦断之。
彼觉受身之身乐亦觉受心乐。
彼,如实者之见,彼乃正见。
彼,如实者之思惟,彼乃正思惟。
彼,如实之精进,彼乃正精进。
彼,如实者之念,彼乃正念。
彼,如实者之定,彼乃正定。
而于前既令身业、语业、活命清净。
如是,于彼修习其八支圣道之至圆满。
于彼,如是由修习其八支圣道,亦修习四念住之至圆满。亦修习四正勤之至成满。亦修习四神足之至圆满。亦修习五根之至圆满。亦修习五力之至成满。亦修习七觉支之至成满。彼于此二法,双结而转。谓止与观也。
彼凡于诸法,应证知而遍知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遍知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断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断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修习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修习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作证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然者,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
对此等应言五取蕴,即此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也。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
即无明与有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即止与观,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
即明与解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如实知、见身;如实知、见诸触;如实知、见身识;如实知、见身触;
又缘彼身触,而乐、或苦、不苦不乐之受生,亦如实知、见彼等,不爱着于身,不爱着于诸触,不爱着于身识,不爱着于身触。。
又缘彼身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爱着彼等。如是不爱着、不相应、不迷妄、见过患而住者,于未来,五取蕴乃损减。
且彼,爱之再生,而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其又对彼而断之。
于彼身之诸患恼亦断,心之诸患恼亦断。
身之诸热恼亦断,心之诸热亦断。
身之诸苦恼亦断,心之诸苦恼亦断之。
彼觉受身之身乐亦觉受心乐。
彼,如实者之见,彼乃正见。
彼,如实者之思惟,彼乃正思惟。
彼,如实之精进,彼乃正精进。
彼,如实者之念,彼乃正念。
彼,如实者之定,彼乃正定。
而于前既令身业、语业、活命清净。
如是,于彼修习其八支圣道之至圆满。
于彼,如是由修习其八支圣道,亦修习四念住之至圆满。亦修习四正勤之至成满。亦修习四神足之至圆满。亦修习五根之至圆满。亦修习五力之至成满。亦修习七觉支之至成满。彼于此二法,双结而转。谓止与观也。
彼凡于诸法,应证知而遍知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遍知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断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断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修习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修习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作证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然者,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
对此等应言五取蕴,即此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也。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
即无明与有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即止与观,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
即明与解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如实知、见意;如实知、见诸法;如实知、见意识;如实知、见意触。
又缘彼意触,而乐、或苦、不苦不乐之受生,亦如实知、见彼等,不爱着于意,不爱着于诸法,不爱着于意识,不爱着于意触。。
又缘彼意触,而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亦不爱着彼等。如是不爱着、不相应、不迷妄、见过患而住者,于未来,五取蕴乃损减。
且彼,爱之再生,而与喜、贪俱行。所欢喜于彼彼处,其又对彼而断之。
于彼身之诸患恼亦断,心之诸患恼亦断。
身之诸热恼亦断,心之诸热亦断。
身之诸苦恼亦断,心之诸苦恼亦断之。
彼觉受身之身乐亦觉受心乐。
彼,如实者之见,彼乃正见。
彼,如实者之思惟,彼乃正思惟。
彼,如实之精进,彼乃正精进。
彼,如实者之念,彼乃正念。
彼,如实者之定,彼乃正定。
而于前既令身业、语业、活命清净。
如是,于彼修习其八支圣道之至圆满。
于彼,如是由修习其八支圣道,亦修习四念住之至圆满。亦修习四正勤之至成满。亦修习四神足之至圆满。亦修习五根之至圆满。亦修习五力之至成满。亦修习七觉支之至成满。彼于此二法,双结而转。谓止与观也。
彼凡于诸法,应证知而遍知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遍知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断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断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修习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修习之。
凡诸法之应证知而作证者,对此等之诸法即证知而作证之。
诸比丘!然者,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
对此等应言五取蕴,即此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也。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遍知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
即无明与有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断之者。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即止与观,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修习。
又,诸比丘!如何是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
即明与解脱,如是之诸法,应所证知而作证之。
世尊如是说已,欢喜之彼等诸比丘,随喜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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