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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无诤分别经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2,565 次浏览

无诤分别经

北传汉译中阿含一六九拘楼瘦无诤经(大正藏一,七〇一页。)

本经乃佛说不起诤论,种种修行之条件,更解说其等。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时,世尊言诸比丘曰:诸比丘! 诸比丘奉答世尊:世尊。 世尊乃如是曰:诸比丘!我当为汝等说无诤分别,谛听,善思念之,我当说之。 彼等诸比丘奉答世尊曰:如是,世尊。 世尊乃如是曰: 勿耽于欲乐。[彼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不持利益。或勿耽于自己苦恼之惑溺。[彼是]苦、非圣、不持利益。然而,离此两极端,中道乃由如来所正等觉者。[此是]眼之因、智之因、寂静、证智、正觉、导于涅盘。应知称赞,应知讥訾。知称赞,知讥訾已,即不称赞、不讥訾而应说法。应知乐之决定。知乐之决定已,应求追于内之乐。不应语恶口,不应于面前而私语。应语柔缓,勿紧急。不应执[各]国土之语言。不应用过剩之俗称。此即无诤分别之总说。 然,如是言:勿耽于欲乐。[彼是]苦、非圣、不持利益。 然者,彼缘何而言耶? 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不持利益;如是之法,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邪行。 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与[此]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不持利益;不相应者,如是之法,即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 凡与自己恼害相应,[此是]苦、非圣、不持利益;如是之法,即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 凡与自己恼害相应,[此是] 苦、非圣、不持利益;与苦所不相应者,如是之法,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 如是所言:勿耽于欲乐。[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不持利益;又勿耽于自己苦恼之惑溺。[此是]苦、非圣、不持利益。彼乃缘此而言。 复次,如是言:离此等之两极端,中道乃由如来所正等觉。[此是]眼之因、智之因、寂静、证智、导于涅盘。 然者,彼缘何而言耶? 彼即八支圣道,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如是所言:离此等之两极端,中道乃由如来所正等觉, [此是]眼之因、智之因、寂静、证智、导于涅盘。彼即缘此而言 复次,如是言:应知称赞。应知讥訾;知称赞、知讥訾已,不称赞、不讥訾而说法。 然者,彼缘何而言耶? 诸比丘!而如何有称赞、有讥訾而无说法耶? 如是言: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而不持利益之所耽着。如是之一切,[此是]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于此,或讥訾诸人。 如是言: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而不持利益之所耽着。如是之一切,[此]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于此,或称赞诸人。 如是言:凡自己苦恼惑溺之[此]苦、非圣而不持利益所耽着。如是之一切,[此]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于此,或讥訾诸人。 如是言:凡自己苦恼惑溺之[此]苦,非圣而不持利益之所不耽着。如是之一切,[此]无苦、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于此,或称赞诸人。 如是言:凡任何人,若不舍其有结者,彼等之一切,是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于此,或讥訾诸人。 如是言:凡任何人,无不舍有结者,彼等之一切,是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于此,或称赞诸人。 诸比丘!如是有称赞、有讥訾而无说法。 诸比丘!然而,如何为无称赞、无讥訾而有说法? 如是不言: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而不持利益所耽着。彼等之一切,[此]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 如是言:而耽着,如是此法,此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而说法。 如是不言: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而不持利益所耽着。彼等之一切,此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 如是言:而且不耽着,如是之法,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而说法。 如是不言:凡自己苦恼之惑溺,[此是]苦、非圣而不持利益所耽着,彼等之一切,此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 如是言:而且耽着,如是之法,是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而说法。 如是不言:凡自己苦恼惑溺之[此]苦、非圣而不持利益所耽着,彼等之一切,此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 如是言:而且不耽着,如是之法,此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而说法。 如是不言:凡任何人,不舍其有结者,彼等之一切,是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 如是言:若不舍此有结者,有是为不舍而说法。 如是不言:凡任何人,若舍其有结者,彼等之一切,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如是言:而且令舍此有结之时,有是被舍而说法。 诸比丘!如是无称赞、无讥訾而有说法也。 如是所言:应知称赞,应知讥訾,知称赞、知讥訾已,不称赞、不讥訾而应说法。彼乃缘此而言。 复次,如是言:应知乐之决定,知乐之决定已,应追求内之乐。 然者,彼缘何而言耶? 诸比丘!有此等之五妙乐。五者为何耶? 眼所识之色,可望、可欲、可喜、可爱、持欲、可染著者; 耳所识之声,可望、可欲、可喜、可爱、持欲、可染著者; 鼻所识之香,可望、可欲、可喜、可爱、持欲、可染著者; 舌所识之味,可望、可欲、可喜、可爱、持欲、可染著者; 身所识之诸触,可望、可欲、可喜、可爱、持欲、为可染着。 诸比丘!此等乃此五妙欲。 诸比丘!缘此等之五妙欲而生喜乐,言此为欲乐、秽乐、凡夫乐、不圣乐。我言:如是之乐不应习、不应修、不应多作、应怖畏之。 诸比丘!兹有比丘,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由离生喜乐,具足初禅而住; 由寻、伺之止息、有心安静、心一趣性、无寻、无伺而由定生喜乐,具足第二禅而住; 由脱喜而住于舍,有念、有正知,而且由身感受乐,称为诸圣者之舍而有念乐住,具足第三禅而住。 为断乐、断苦,且先为灭喜、忧,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具足第四禅而住。 此称为出离乐、舍离乐、止息乐、正觉乐也。我言:如是之乐应习、应修、应多作、应无怖畏。 如是言:应知乐之决定。乐之决定已,应追求于内之乐。彼乃缘此而言。 复次,如是言:不应语恶口。不应于面前而私语。 然者,彼缘何而言耶? 诸比丘!若知此是恶口、不真、虚妄、不持利益,如是可及之恶口,不应语。 又所知若恶口之真、如实不持利益,如是不应语,应学之。 而且所知若恶口之真、如实而持利益,对如是之恶口,于此以应知其语时。 诸比丘!于此,所知若于面前之私语,不真、虚妄而不持利益,如是于面前可及之私语,不应语之。 又,所知若面前之私语,虽真、如实而不持利益,如是不应语,当学之。 而且所知若面前之私语,真、如实而持利益,对如是面前之私语,于此应知其语时。 如是所言:不应语恶口,不应于面前而私语。彼乃缘此而言。 复次,如是言:应语柔缓,勿紧急。 然者,缘何而言耶? 诸比丘!于此,由于紧急语,身疲、心损、声害、咽喉亦痛。又紧急者之所说,不明了而不了解。 诸比丘!于此由于柔缓语,身不疲、心不损、声不害、咽喉亦不痛。又柔缓者之所语,明了而善了解。 如是言:应语柔缓,勿紧急。彼即缘此而言。 复次,如是言:不应执[各]国土之语言,不应用过剩之俗称。 然者,缘何而言耶? 诸比丘!然而,如何执[各]国土之语,用过剩之俗称。 诸比丘!于此,同一物,或于各国,有名为婆提(瓯),有名为钵陀(钵),有名为吃陀(碗),有名为沙罗瓦(杯),有名为达噜拔(杅),有名为钵那(饮食器),有名为美系罗(饮水器)。 如是于各国土,如是名之。真正如是坚固取着说:唯此是真实,其余为虚妄。 诸比丘!如是,执此[各]国之语言,使用过剩之俗称。 诸比丘!然而,如何不执[各]国之语言,不使用过剩之俗称耶? 诸比丘!于此,同一物,或于各国,名为瓯,名为钵,名为碗,名为杯,名为杅,名为饮食器,名为饮水器。 如是,于各不同之国土,实如诸长老如是语而名之,真实如是,无取着而语。 诸比丘!如是不执各国之言说,不使用过剩之俗称。 如是所言:应不执[各]国土之语言,不应使用过剩之俗称。彼乃缘此而言。 诸比丘!于此,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此是]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而不持利益,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凡与欲结合之有乐,与喜相应,不与[此]下劣、贱陋、凡俗者、非圣而不持利益所相应,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诤。 诸比丘!于此,凡自己苦恼惑溺之此苦、非圣而不持利益,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凡不耽着与自己苦恼惑溺之[此]苦、非圣而不持利益。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诤。 诸比丘!于此,彼中道由如来而正等觉,[此是]眼之因、智之因、寂静、证智、导于涅盘,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诤。 诸比丘!于此,有彼称赞、讥訾而无说法,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无彼称赞、讥訾而说法,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诤。 诸比丘!于此,为彼欲、秽乐、凡夫乐、非圣乐者,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为彼出离乐、舍离乐、止息乐、正觉乐,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诤。 诸比丘!于此,为彼恶口之不真、虚妄而不持利益者,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为彼恶口之真、如实亦不持利益,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为彼恶口之真、如实而持利益者,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有诤。 诸比丘!于此,于彼面前私语之不真、虚妄而不持利益者,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于彼面前私语之真、如实亦不持利益,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于彼面前私语之真、如实而持利益者,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有诤。 诸比丘!于此,彼紧急者之所语,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彼柔缓者之所语,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有诤。 诸比丘!于此,执行[各]国之语言,使用过剩之俗称者,如是之法乃有苦、有恼害、有烦劳、有热恼之邪行。故如是之法乃有诤。 诸比丘!于此,不执彼[各]国之语言,不使用过剩之俗称,如是之法乃无苦、无恼害、无烦劳、无热恼之正行。故如是之法乃无诤。 诸比丘!是故于此:我等当不能不知有诤之法。且亦不能不知无诤之法。知有诤之法,且知无诤之法已,我等当行无诤之道。 诸比丘!如是当不能不学之。诸比丘!而善男子须菩提乃[实]行无诤之道。 世尊如是说已,欢喜之彼等诸比丘随喜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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