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is_home()){ //这里描述在前******* $description = "西园寺和研究所发布相关新闻法讯的官方平台"; $keywords = "西园寺,佛教,佛学院,法讯,心理咨询"; } elseif (is_category()){ $keywords = single_cat_title('', false); $description = category_description(); } elseif (is_tag()){ $keywords = single_tag_title('', false); $description = tag_description(); } $keywords = trim(strip_tags($keywords)); $description = trim(strip_tags($description)); ?>

位置: 首页 > 教理研究 > 阿含经专题 > 第二十章·持戒

第二十章·持戒

发布日期: 2002-07-12 浏览量: 2,343 次浏览

一              杂  八三八(八二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诸比丘!何等为学戒随福利?谓大师为诸声闻制戒,所谓摄僧,极摄僧,不信者信,信者增其信,调伏恶人,惭愧者得乐住,现法防护有漏,未来得正对治,令梵行久住。

二                  增  四○八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十事功德,如来与诸比丘说禁戒。云何为十?所谓承事圣众;和合将顺;安隐圣众;降伏恶人;使诸惭愧比丘不令有恼;不信之人使立信 根;已有信者倍令增益;于现法中得尽有漏,亦令后世诸漏之病皆悉除尽;复令正法得久住世;常念思惟当何方便正法久存。是谓,比丘!十法功德,如来与诸比丘 而说禁戒。

三              杂  六三八(六二四)

郁低迦白佛:“我今云何净其初业,修习梵行?”

佛告郁低迦:“汝当先净其戒,直其见,具足三业,然后修四念处。”……

【法义分享】

◎前面两节都提到制戒的目的。

◎戒律真正的目的:是要协助你减少恶缘、增加善缘--有助于身心安详而修定--进而止观双运开智慧。

四              杂  六四二(六二八)

“何故如来、应、等正觉所见,为诸比丘说圣戒,不断、不缺……乃至智者所叹、所不憎恶?”

尊者阿难语优陀夷:“为修四念处故。”……

五                  中  一七九

物主!云何不善戒耶?不善身行,不善口、意行,是谓不善戒。物主!此不善戒从何而生?我说彼所从生,当知从心生。云何为心?若心有欲、有恚、有痴,当知不善戒从是心生。

物主!云何善戒耶?善身业,善口、意业,是谓善戒。物主!此善戒从何而生?我说彼所从生,当知从心生。云何为心?若心无欲、无恚、无痴,当知善戒从是心生。

【法义分享】

◎所有戒律的精神总则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所秉持的是“良心、本性”,具体展现的是“慈悲、爱心”。有了善缘当基础,就比较容易进行“自净其意”。

六             杂  一○六一(一○七三)

多迦罗、栴檀,优钵罗、末利,      栴檀等诸香,所熏少分限,

如是比诸香,戒香最为上!        唯有戒德香,流熏上升天。

七             杂  一○二七(一○三九)

淳陀!何等为白法、白报,……乃至执以不执,亦得清净?谓有人不杀生,离杀生,舍刀杖,惭愧,悲念一切众生。不偷盗,远离 偷盗,与者取,不与不取,净心不贪。离于邪淫,若父母护,……乃至授一花鬘者,悉不强干起于邪淫。离于妄语,审谛实说。远离 两舌,不传此向彼,传彼向此,共相破坏,离者令和,和者随喜。远离恶口,不刚强,多人乐其所说。离于坏语,谛说、时说、实说、义说、法说、见说。离于贪 欲,不于他财、他众具作己有想,而生贪著。离于嗔恚,不作是念:挝打缚杀,为作众难。正见成就,不颠倒见:有施、有报、有福,有善恶行果报,有此世,有父 母、有众生生,有世阿罗汉于此世他世现法自知作证……乃至触与不触,皆悉清净。

【法义分享】

◎众生常会用自己的好恶、自己的框框来当标准,然后去衡量别人是否“犯戒”、是否“如法”。那都是无明与我慢。

◎戒律是用来规范自己,不是拿去衡量检验别人。

◎要持戒律的精神原则,不要持死的戒条、戒相。但这要有智慧。

◎若戒禁取结没有破除,众生就容易被戒条戒相所束缚。

八             杂  一○四七(一○五九)

谓不杀生,教人不杀,口常赞叹不杀功德,见不杀者心随欢喜;……乃至自行正见,教人令行,亦常赞叹正见功德,见人行者心随欢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铁枪钻空,身坏命终,上生天上。

点击返回目录页

上一章

下一章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扫码关注 西园戒幢律寺

<微信服务号>

地址:苏州市留园路西园弄18号

电话:0512-65349545(客堂) 65511746(弘法部)

信箱:admin@jc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