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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难形成的原因、影响及其启示

发布日期: 1994-01-01 浏览量: 6,579 次浏览

 

陈星桥

 

二千多年来,佛教以其慈悲、和平的形象,充满智慧的教义,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的传播,发展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这是令广大佛教徒感到自豪和欣慰的。不过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佛教在各国的传播极不平衡,即便在某一个国家的各个历史阶段,其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比较典型的事例就是在各个佛教国家或地区,历史上都曾不同程度地发生过统治阶级大规模排佛毁寺事件,佛教界称之为“教难”或“法难”。例如印度就曾发生过多次法难,并最终由于印度教的兴起和伊斯兰教国家的入侵和统治,使佛教过早地在其发源地消亡(约在公元十二世纪末);西藏在九世纪中叶曾发生朗达玛灭法事件,使佛教销声匿迹达一百多年,被称为西藏佛教的黑暗时代;日本在明治维新初年也曾发生大规模排佛毁释运动,影响至深;而在我国汉族地区,历史上著名的毁佛事件竟达四次之多。如此等等法难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无不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佛法兴衰,佛子有责。”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法难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佛教,有效地维护、弘扬佛法,是十分必要的。下面笔者拟以我国佛教历史上的“三武一宗”法难为例,略作分析,谈点认识。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三武一宗法难的历史回顾

 

东晋末年,居住在蒙古一带的拓跋氏入主中原,统治了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史称北魏。北魏道武帝(396--409)和晋室通聘后,即信奉佛教。道武帝本人好黄老、览佛经,见了和尚,都加礼敬,并利用佛教以收揽人心。明元帝(409---423)也在都城的四方建立佛像,并令僧人开导民俗,因而佛教得到很大的发展。其嗣子太武帝(423--452)“锐志武功”,十分敬信道士寇谦之和司徒(相当于总理)崔浩,因而抑佛尊道,斥佛教为“假西戎虚诞,妄生妖孽。”对佛教徒的迫害日渐升级。太延四年(438)三月,因寇、崔二人进言,遂下令五十岁以下的沙门一概还俗,以充兵役。太平真君五年(444)正月,又禁止官民私养沙门,九月将佛门领袖玄高、慧崇杀害。到了七年(446)二月,因对盖吴的内乱用兵,发现长安一寺院收藏兵器、酿具及官民寄存的财物数以万计,又为窟室以匿妇女,怀疑徒与内乱有关,遂听从崔浩之言,于三月下诏,谓“承天之绪,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说“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时太子拓跋晃监国,信奉佛教,劝谏不住,遂故意延迟宣布,远近僧人多闻风逃匿,佛像经卷也多秘藏,只有境内的寺塔被破坏无遗。这就是“三武一宗”灭法之始。不久寇谦之病死,崔浩于毁法后四年(450)因事被诛,太武帝颇悔前事,禁律稍弛。451年太子晃去世,452年太武帝被宦官所杀。文成帝(452--465)即位后一年,应昙曜等佛教徒之请,即下诏恢复佛法,于是天下承风,毁坏寺塔并得修复,佛像经论重显于世。

北朝佛法以兴寺度僧、广造塔像、崇尚福田为其特征,著名的敦煌、云岗、龙门、天龙山等石窟均创始于这一时期。文成帝以后的北朝诸帝都信奉佛教,充分利用,以助王化;贫民百性出家可逃避国家法律,免于租课官役,于是出家者日众,而立寺者亦多。从孝文帝(477)到北魏末(534)的几十年中,寺院由6478座发展到三万余座,僧尼由77258人增加到二百万人。为了便于管理,历代都设有僧官。《释老志》云:“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佛祖统纪》云:“天保二年(551),诏置昭玄十统,以沙门法上为大统,令史员置五十余人。所部僧尼四百余万,四万余寺,咸禀风教。”僧尼组织起来,显然是一个不小的社会势力。从政治、经济上看,对国家都是一种负担和威胁,从而导致了周武帝的灭法。

北魏于公元535年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取东魏而代之,国号齐,史称北齐;公元557年,宇文泰之子宇文觉取西魏而代之,国号周,史称北周。周武帝即为该朝的第三代皇帝。他即位初亦循例事佛,造功德,但励精图治,重儒术,信谶纬。当时有一种谶言,谓黑衣当兴,沙门皆著黑衣,故当袭运为天子。天和二年(567),还俗僧卫元嵩上书请减损僧、寺,并与道士张宾援用黑衣当兴之谶以毁法,得到武帝的信任。武帝集众讨论三教优劣,前后七次,莫衷一是。后更令群臣详论道佛二教之先后、浅深、同异,意欲借此来废斥佛教,佛道之争转趋激烈。当时司隶大夫甄鸾作《笑道论》,沙门道安作《二教论》,僧勔著《十八条难道章》、《释老子化胡传》等,废佛之议因而暂止。到了建德三年(574)五月,武帝又大集臣僚,命道士张宾与沙门智炫辩论,张宾不能胜,武帝也不能使智炫屈服,于是下敕废斥佛道二教,寺观塔庙分给王公,财物散给臣下,迫使僧道还俗者达二百余万人。

建德六年(577)周灭齐,正月武帝进入邺都,召集齐境沙门大统法上等五百余人,宣布废立,谓六经儒教之弘政术礼义忠孝,于世有宜,故须存立;佛教费财,悖逆不孝,并宜罢之。当时只有净影慧远独出与帝反复争论。武帝虽然词穷,却依然下令毁灭齐境的佛教。所有八州的寺庙四万余所,全部改作宅第,僧徒将近三百万人,也全令还俗;焚毁经像;财物由官厅没收。到了第二年,武帝去世,宣帝(578--579)嗣位,还俗僧任道林等力请恢复佛教,得到许可。第二年静帝嗣位(579--581),左丞相杨坚(即以后的隋文帝)辅政,命全国恢复佛、道二教,重立佛像及天尊像,又给陟岵寺智藏、灵干等落发,并度僧二百二十人。佛教算是正式恢复。

这次法难虽短(574--578),但政令至为严酷,北方寺像,扫地悉尽。僧徒流离颠沛,困难莫可名状。但僧众遁迹终南、太白二山,或趋奔江南,促成南北佛教的交流,中华佛教诸大宗派亦于是酿成。

           第三次法难发生在唐武宗时代。

  隋朝统一中国即积极扶持佛教。唐朝继隋朝之后,也很重视对于佛教的整顿和利用。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因太史令傅奕的一再疏请,而下令沙汰佛道二教,只许每州留寺观各一所,但因皇子们争位的变故发生而未及实行。玄宗时(712--756)亦曾一度沙汰僧尼,但由于善无畏、金刚智等传入密教,有助于巩固其统治,得到玄宗的信任,又促使密宗的形成。当时中华佛教诸大宗派业已形成,佛教的发展达于极盛,寺院之数比较唐初几乎增加一半。不久,安史乱起。国家历经内战,徭役日重,人民多借寺院为逃避之所。一些寺院又乘均田制度的破坏,扩充庄园,驱使奴婢,并和贵族势力相勾结,避免赋税,另外还放高利贷、设立碾硙等多方谋利。这样在经济上便和国家的利益矛盾日深。从敬宗、文宗以来,政府渐有毁灭佛教的意图,到武宗时(841一846)才得以实施。武宗由幻想“长生”而偏信道教,对佛教本无好感,加上国库空虚,因而在宰相李德裕和道士赵归真、刘玄清等人的策动下,于会昌二年到五年(842--845)命令拆毁寺宇,勒令僧尼还俗。综计当时拆毁大寺四千六百余所,小寺四万余所,僧尼还俗二十六万余人,解放奴婢十五万人,收回民田数千万顷。“会昌法难”对以后佛教的发展影响很大,当时佛教典籍的湮灭散失情况极为严重,特别是《华严》、《法华》等的章疏,大半都在此时散失,以致影响到天台、贤首等宗派日趋衰落。

会昌六年(846),武宗服仙丹而卒。宣宗即位,主张恢复佛教,命捕道士赵归真、刘玄清等十二人杖杀之。即位诏书有“佛尚不杀而仁,且来中国久,亦可助以为治”等语,佛教因而得以恢复。

唐朝以后,中国又南北分裂。南方先后兴起了蜀、吴等十国,北方则经历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在南方,各国相安,社会比较安定,帝王均热心护教,佛教得到发展;在北方,兵革时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国家对佛教执行了严格的限制政策。但后来功令渐弛,寺僧仍归浮滥,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赋税、兵役。所以到了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便毅然对佛教予以沙汰。凡未经国家颁给寺额的寺院,基本上一律废除,仅在原无敕额的地方许留一、二所;又禁止私度,不许再造寺院;更禁止当时流行的烧身、炼指等眩惑世俗、残害肢体的行为,这些措施,使国境内的寺院废除大半,民间保存的铜制佛像全数没收,用于铸钱。这样,原来仅获维持的北方佛教就更见衰落了。这就是佛教的第四次法难。

四年后(959),世宗病卒。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取周自代,建立宋朝。宋朝一反后周的政策,给佛教以适当的保护,使佛教得以恢复,并有一定的发展。到神宗时(1068-1085),因年荒、河决等灾害频仍,国家需要赈款,开始发度牒征费。这一权宜之计流弊很大,使寺院经济与政府财政间的矛盾有加无已。最后到徽宗时(1101-1125),由于笃信道教,曾一度命令佛教和道教合流,改寺院为道观,并使佛号、僧尼名称都道教化,给佛教以很大的打击,但不久即恢复原状。

宋、元、明、清各朝没有制造象三武一宗那样对佛教毁灭式的破坏,一般都采取了既限制又利用的政策。但理学的兴起、众多的农民起义和战争都给佛教以不同程度的打击,使佛教逐渐走向衰落。

 

三武一宗法难的特征及形成之原因

 

从以上粗略的介绍可以看出,三武一宗法难的产生绝非偶然。有趣的是,它们表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即:

一、法难几乎都发生在因佛教急剧发展而出现过滥、失控的现象,并与国家经济形成极大矛盾的情况下,而且与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帝王的好恶有关。它表明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佛教的发展是不能不顾及统治阶级利益的。

二、每次法难都与当朝皇帝偏信道教或受到儒士、道士的策动诽毁有关。它表明佛教作为外来文化,无时不在与当地的民族文化相撞击,相交融。而法难恰是这种交融、撞击的激烈表现。

三、每次法难虽然对佛教破坏很大,但三武一宗的命都不太长。随着拥护佛教的皇帝登上宝座,接着便是佛教更大的发展。它表明佛教业已深植于中华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中,具有儒、道等固有的民族文化所无法取代的存在价值,不是生硬的行政手段所能消灭的。

值得注意的是,统治阶级为什么对佛教的态度会如此自相矛盾呢?这里面既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经济诸方面的原因。

佛教传入中国,最初被人们视作一种方术或祠祀的一种。为了能适应环境,佛教一方面与老庄的无为自然的玄学合流,而在义理上尤为博大精深,更具魅力;一方面努力适应儒家提倡的宗法伦理观念,在孝、五戒、威仪(礼)上着意沟通,而在因果报应、做功德、行忏法、超度亡人等名目和形式上显得更为丰富多彩,因而能抓住知识分子和老百姓的心。统治阶级深明此理,因而充分利用佛教以收揽人心,加强统治。在刘宋时期,宋文帝同侍中何尚之的一段对话就很能说明问题。

元嘉十二年(455),宋文帝说:“……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耶?……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尚之对曰:“悠悠之徒,多不信法。……(若使)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此举戒、善之全耳,若持一戒、一善悉计为数者,抑将十有二、三矣。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则万刑息于国,……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见僧佑《弘明集》卷一一《何令尚之答宋文皇帝赞扬佛教事》)

但事实并非如统治阶级的一厢情愿。阶级的压迫,连绵的战争,沉重的徭役,驱使大量的人出家,构筑起众多的寺院。僧、寺猛增,既使佛门产生混乱,也使国家的经济陷于困境。于是那些“锐志武功”、“励精图治”的皇帝就不得不对佛教加以限制乃至废除了。唐武宗于会昌五年八月的诏书就足以发人深思,诏书说:“朕闻三代以前,未尝言佛,汉魏之后,像教浸兴。是由季时,传此异俗,因缘染习,蔓衍滋多,以至蠹耗国风而渐不觉,诱惑人意而众益迷!泊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齐、梁,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况我高祖、太宗,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岂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见《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本纪》605页)

这段诏文显得多么狂傲!不过它确有一定的代表性,说明何以会出现三武一宗法难。归纳起来,我们可以总结为以下三大原因:

一、中印文化上的巨大差异,中华自尊排外的民族心理,尤其是儒家礼教的排斥异端,是反对佛教的一个长期存在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二、大一统的封建专制制度下的政治与日益增长的佛教社会势力之间的矛盾以及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与庞大的寺院经济发生冲突,这是朝延以政治手段限制、废除佛教的主要原因。

三、土生土长的道教为了和佛教争夺宗教上的地位,利用上述两矛盾进行的反对佛教的活动,是导致法难的一大助因。

 

法难的影响与启示

 

法难,顾名思义,即佛法之灾难。一般来说,它对当时佛教的影响几乎都是毁灭性的。佛教文化惨遭破坏自不必说,精神上的打击尤为可怕。试想一下,头一天顶礼膜拜的经像或赖以存身的寺庙,第二天便被视为异端毁坏殆尽;昨天还养尊处优,今天竟性命不保,其影响该是何等的刻骨铭心呢!当代许多曾饱受法难之苦的教徒对此自然深有体会,无须赘言。若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其影响,就要复杂得多。下面我想先引述印顺法师评论中印度法难之影响的一段文字(《印度之佛教》第九章第二节):

一、急于外延而成分失其纯真:因感于教难,乃本着世界宗教的见地,不先崇内、固本、清源,而日务外延,以随方应化,虽释尊所深斥者,亦不惜资借为方便。此固适应了环境,屡经教难而不灭者,以此之力,但已失去佛法的纯真。

二、法灭的流言造成了颓废心理:正法住千年,为经律所旧传,乃是遥指千年以形容圣教住世的长时,不因人去而法灭,乃是释尊制戒摄僧的功能。但自教难勃兴,古人即兴起“千年法灭”之悲感,此与佛说,实是言同而心异。此一观念一生起,佛教的雄健之风便荡然无存。哀莫大于心死,此真是个写照。

三、由佛子自力护持转而外求王臣护法:佛弟子本来自视很高,无需政治力的帮助,也不忍受政治力的拘束。然而法难之后,即感自力维护的不足,乃将佛法转而付嘱王公大臣,且以僧团的清净,佛法的流布,均盼由外力之助成。圣典中原有天、龙护持的记载,此乃以自力而感致的外力,是来助而非去求助。但在教难之后,外力护法的思想日盛,乃出之于卑颜求助了!

印顺法师总结的这几点,入木三分,发人深思。揆之华夏佛教法难后的情形,何尝不是如此。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治和地理等原因,我国南北方佛教差异甚大,南方人性虚灵,因而重思辩,义学发达,与儒家、道家交相辉映,发展较顺利;而北方人朴质,因而重实行,禅宗、净土宗、三阶教等简便易行的宗派流行,且大兴建寺、塑像、度僧等事功,发展至极,则每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相冲突,四次法难,三次即发生于北方,实非偶然,其所受影响尤大。具体来说,法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了中原佛教的外延,如促成南北佛教的沟通,蕴积而有隋唐八宗之大成;促使佛教趋于简易化、世俗化而日益深入山区、乡村和边疆;中华佛教多方位地传入朝鲜、越南和日本,与僧人异地求生存、求发展的危机感亦不无关联。

二、加速了中国佛教三大特质的形成(即调和性、融摄性和简易性)。如果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不少人竭力使佛教印度化,惟外来译师之言行是瞻的话,那么几经法难之后,或者说隋唐之后,过种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中国佛教已创造性地发展起自己的判教体系、宗派体系和独特的修行方法。它是在对外调和儒、道,对内统摄各类经典和各派学说、统一各地学风的基础上形成的。而会昌法难之后,天台、华严、唯识、秘密各宗的经典和义疏大量散失,相继走向衰落,惟有所依经典不多、修行简易便捷的禅宗、净土宗独盛。这两个宗派都发源于北方,一者缘于笼罩在佛教界的末法思想,期望能仰仗他力往生他方净土而摆脱人世间的种种苦恼;一者缘于对繁文缛节的反叛,对封建专制的抗拒,期望能于绿水青山之间、千变万化的现实生活中解粘去缚,认识自心。它们是佛教在严酷的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一种有效的生存方式,实为中国佛教所独创。

三、法难虽然给佛教文化艺术造成巨大的破坏,但它从另一方面使虔诚的佛教徒在末法思想的影响下千方百计地保存佛教文化,如全国各地大量的石窟艺术的创造、房山石经的雕刻、乐山大佛、摩崖石刻的开凿、大藏经的雕板流通等等,给我们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佛教艺术宝库。这可是法难制造者始料不及的吧!

当然,法难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远非三言两语能说明。法难是一种悲剧,但并非仅仅是悲剧,且并非不可避免。它既然发生了,我们就要正视它,并辩证地看待它。下面我想结合佛教现实谈点认识。

一、建寺度僧为佛教生存、发展所必须,是有功德的。但若不顾国计民生,盲目发展,寺越大越好,僧越多越好,则有失佛陀慈悲之本怀,且极易滋长浮滥邪伪之风。北朝佛教之失在此,法难之重要起因亦在此。因此我们弘扬佛法,有时不能全凭宗教感情用事,建寺做功德,不能盲目攀比,既要考虑客观条件和实际的需要,又要兼顾国家和信教群众的利益及承受能力。现在有些寺越修越大,升座、开光以及各种形式的法会搞得富丽堂皇,破费以万计,可曾想到一些基层教徒的钱来之不易?大寺院为什么不能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办些事业,如各种慈善事业、文化事业,使佛陀的慈悲济世的精神和充满智慧的教义通过这些事业利国利民、发扬光大呢?可喜的是,一些大寺院已经和正在这样做了。

二、佛教经二千多年的艰苦跋涉,发展至今已是异彩纷呈,变得可能连释迦牟尼佛都不大认得了。其原因恐怕即由于法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吧!因此我们要想正确认识佛法,应特别重视历史的研究,重视对原始佛教的研究,努力发掘佛法中湮灭不显的无尽宝藏,以增加佛教的生命力。

三、中国佛教历经劫难而能发展至今,实得益于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和国际佛教文化交流三大优良传统。我们今天大力提倡人间佛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继续发扬前辈的这三大优良传统,这将使佛教立于不败之地,而避免法难悲剧的重演。

四、法难每与异教的唆使、诽毁有关。因此我们应注意加强与各教的合作,本着求同存异,共同为人民、为世界和平服务的精神共同发展。一般来说,我国历来没有居支配地位的宗教,如今更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各宗教消除前嫌、合作共进的时代已经到来。

 

 

  (原载《法音》1994年第10期)

编辑:李路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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