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南藏佛陀语录·第二篇·02.不放逸品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3,201 次浏览
四、他人放逸时,贤者不放逸;他睡自己醒,如良马超劣马。
注:不放逸,即不粗心大意。贤者有所作为,则先慎虑周详,故无过失。正如他人昏
睡,贤者独醒,正智现前;犹如良马奔驰,能超越诸劣马,先达目的地方。
五、精勤、智、作净、详虑及戒备、正法、不放逸,能使名称盛。
注:名称能盛,须措事精勤、有正智所作、清净公平。事前周详慎虑、戒备其所过失
、依正法而行又不放逸,则诸所作皆得成功,而名称更着矣。
六、不具放逸行,不近诸爱欲,正观而审思,则达于大乐。
注:此明每人之能得大乐,在于不作邪行,即不放逸、不念诸贪爱欲念,继此,当具
作善行,即能依正法善法观察;又须详慎、审察思惟。如是,则所作为,皆得成
就善法,而达于大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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