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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心所分别品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5,277 次浏览

摄心所分别品

阿耨楼陀造
叶均译

 <1> 心相应所,同生与同灭,

同所缘所依(1),有五十二法。

 

一、五十二心所的分类

 

<2> 如何(是五十二心所法)(2)?

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此等七法名遍一切心心所(3)。

寻、伺、胜解、精进、喜(4)、欲,此等六法名为杂心所(5)。

如是当知此等十三法名为通一切心心所(6)。

痴、无惭、无愧、掉举、贪、见、慢、嗔、嫉、悭、恶作、昏沉、睡眠、疑,此等十四法名为不善心所。

信、念、惭、愧、无贪、无嗔、中舍性、身轻安(7)、心轻安、身轻快性、心轻快性、身柔软性、心柔软性、身适业性、心适业性、身炼达性、心练达性、身正直性、心正直性,此等十九法,名为遍一切净(善)心所。

正语、正业、正命,此三法名为离心所。

悲、喜二法,名为无量心所。

若与慧根(8)一起,则此等一切共二十五法,当知为净(善)心所。

 

<3> 十三通一切,十四为不善,

净有二十五,故说五十二。

 

二、什么心所与什么心相应

 

彼等心属性(9),于心中生起,

各各自相应,此后应当说:

七遍行心所,一切皆相应,

杂心所六种,适宜而相应。

十四不善法,独在不善心,

净心所十九,唯善心相应。

 

<4> 1.与遍一切心心所及杂心所相应的心如何?

先说此等(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七个遍一切心心所,得于八十九心中生起。

其次在六个杂心所中,先说寻,唯在除去二种五识(10)的其余四十四欲界心(11)和十一初禅心(12)共五十五心中生起。

次说伺,于彼等(五十五心)及十一第二禅心共六十六心(13)中生起。

胜解,除了二种五识及疑俱心(十一心)外,在其余(七十八)心(14)中生起。

精进,于(八十九心中)除去五门转向心(一)、二种五识(十)、领受心(二)、推度心(三)(共十六心),在其余(七十三)心中生起。   喜,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去忧俱心(二)、舍俱心(五十五)、身识(二)、第四禅心(十一)(共七十心),在其余(五十一)心中生起。

欲,于(八十九心中)除去无因心(十八)、痴心(二)(共二十心),在其余(六十九)心中生起。

再说,(与杂心所相应的)彼等心生起的次第如是:

<5> 六十六与五十五,十一心与十六心,

七十心与二十心,依次离去杂心所;

五十五与六十六,七十八与七十三,

五十一与六十九,次第与杂心所俱(15)。

 

<6>2.与不善心所相应的心

在不善(心所)中,痴、无惭、无愧及掉举四个,名为遍一切不善心所,得于一切十二不善心中(生起)。

贪心所,唯于八贪相应心中(16)(生起)。

见心所,得于四邪见相应心中(17)(生起)。

慢心所,得于四邪见不相应心中(18)(生起)。

嗔、痴、悭及恶作四心所,得于二嗔恚相应心中(生起)。

昏沉及睡眠心所,得于五有行心(19)中(生起)。

疑心所,唯于疑俱心中(生起)。

 

<7>

痴等四心所,遍一切不善。

贪见慢三种,贪根心中生。

嗔嫉悭恶作,四在嗔根心。

昏沉与睡眠,二在有行心。

疑于疑心中。此十四心所,

于十二不善、相应有五类。

 

<8>3.与净心所相应的心

其次在(二十五)净(心所)中,先说遍一切净十九心所,得于一切五十九净心(20)中(生起)。

(正语、正业、正命)三个离心所,得于一切(八)出世间心中决定同时生起。但是在世间的欲界(八)善心中,则有时各别(生起)。

(悲、喜二)无量,除第五禅(三)心,唯在其余十二大心(色界心)、(八)欲界善心及(八)欲界有因唯心共二十八心中,有时各别(生起)。

有人说(21)在舍俱心中没有悲和喜。

慧(无痴)心所,与十二智相应欲界心及一切三十五大心(色、无色界心)、出世间心共四十七心相应(22)。

 

<9>

净唯在净心,相应有四种:

一十九净法,生于五十九;

三于十六心;二于二十八;

当知慧心所,生于四十七。

 

三、什么心与什么心所相应

 

<10>

嫉悭与恶作,三离悲喜慢,

有时各别起,昏沉与睡眠,

相应生亦尔。其余四十一;

所说心所法,决定相应起。

我今说彼等,与心之相摄:

在无上心中,摄三十六法;

上界大心中,则为三十五;

于欲界净心,得有三十八;

在不善心中,二十七心所;

于无因心中,则得十二法;

如是相应生,相摄有五种。

 

<11>

1.与出世间心相应的心所(心与心所相应)如何?

先说在八出世间的初禅心中,摄十三通一切心所及除去二无量的(其余)二十三净心所共三十六法。

如是

在第二禅(八)心中,除寻(摄三十五法)。

在第三禅(八)心中,除寻与伺(摄三十四法)。

在第四禅(八)心中,除寻、伺、喜(摄三十三法)。

在第五禅(八)心中,与舍俱,而摄彼等(三十三法)(23)。

在一切八出世间心中(的心所法),依据五种禅,相摄有五类。

 

<12>于无上心中,心所立五类:

一为三十六,一为三十五,

一种三十四,三十三二种。

 

<13>

 2.与色、无色界心相应的心所

次于大(上二界)心中,

先说在(善、异熟、唯作)三初禅心中,摄十三通一切心所及除去三离的其余二十二净心所共三十五法。

然而这里的悲与喜,只是各别相应的(不能同时生起)。

 

如是

于第二禅心中除寻(摄三十四法)。

于第三禅心中除寻、伺(摄三十三法)。

于第四禅心中除寻、伺、喜(摄三十二法)。

于第五禅十五心(24)中更无(悲、喜二)无量(摄三十法)

在这一切二十七大心中(的心所),依照五种禅的差别相应有五种。

 

<14>

三十五与三十四,三十三与三十二,

以及三十法次第,在大心中有五种。

 

<15>

3.与欲界净心相应的心所

于欲界净(心)中,

先说(八)善心中的初二种(喜俱智相应无行、喜俱智相应有行)摄三十八(心所)法:

即十三通一切心所及二十五净心所。

当知此中(二)无量及(三)离共五(心所),只是各别相应生起的(25)。   如是于第二种的二善心(喜俱智不相应无行、喜俱智不相应有行)中,(如上三十八法中)除智(摄三十七法)。

于第三的两种智相应心(舍俱智相应无行、舍俱智相应有行)中,(有智)除喜(摄三十七法)。

于第四的二善心(舍俱智不相应无行,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中,除智与喜,唯摄彼等(三十六法)。

次于(八有因)唯作心中,其所摄(的心所)如前(八善心的)四种四双中的一样,

唯再除去(三)离法(26)。

在(八有因善)异熟(心)中,亦如前(八善心),唯除(二)无量及(三)离而摄彼等(其余心所)法(27)。

如是一切,在二十四欲界净心中(的心所法),依二(心为一组),相摄有十二种(即分为十二双)。

 

<16>

欲界有因心,善异熟唯作:

善中三十八,二种三十七,

以及三十六。唯作三十五,

三种三十四,以及三十三。

异熟三十三,二种三十二,

以及三十一。唯作与大心(28)。

不现三离法。无上亦复然,

更除二无量。欲界异熟中,

无有此二类(29)。无上禅法异(30)。

无量与禅法,而在中界异(31),

离智喜于小,各各有差别(32)。

 

<17>

4.与不善心相应的心所

在不善心中,先说贪根中的第一(喜俱邪见相应)无行心,摄十九法:

即十三通一切心心所及四遍一切不善(心所)的十七(法),加贪、见(二心所,共成十九法)。

在第二(喜俱邪见不相应)无行心中,所摄同上,以贪、慢不同(除见加慢,摄十九法)。

在第三(舍俱邪见相应无行心)中,同上(第二无行心),除喜,与贪、见俱,摄十八(法)。

在第四(舍俱邪见不相应无行心)中,同上,与贪、慢俱(摄十八法)。

次于第五(忧俱)嗔恚相应无行(心)中,与嗔、嫉、悭、恶作四(心所)俱,除喜而摄彼等二十法(33)。

然而这里的嫉、悭、恶作、唯各别相应(实际只有十八法同时生起)。

于(五种)有行心中,亦复如是(如五种无行心)。

其所不同的,当如(有行心)更与昏沉、睡眠相应。

其次,除去欲、喜的其余十一通一切心心所及四个遍一切不善(心所)共十五法,于(舍俱)掉举相应(心)中生起。

于疑俱心中,除去胜解而与疑俱,亦摄十五法。

如是一切于十二不善心中生起,各别相应,依(所相应的心所法)数的差别,可摄为七种。

 

<18>

十九十八及二十,二十一与二十法,二十二与一十五,不善心中立七种(34)。

所说此等十四法(35),一切不善心相应。

 

<19>

 5.与无因心相应的心所

在无因(心)中,

先说于(喜俱阿罗汉)笑心中,

(在十三通一切心心所中)除欲,

摄十二通一切心(心所)法。

 

同样的,于确定(舍俱意门转向唯作)心中,除欲及喜,(摄十一法)。

于乐俱(喜俱)推度(心)中,除欲及精进(摄十一法)

于无因意界三心(36)及结生二心(37)中,除欲、喜及精进(摄十法)。

于二种(前)五识中,除去(六个)杂(心所),唯摄彼等(七法)(38)。

如是一切,于十八无因心中(的心所法),依数的差别,相摄有四种。

 

<20>

于十八无因,生起摄四类:

十二与十一,以及十与七。

遍一切处七,于无因心中,

其余杂心所,适宜而相应。

如是详细说,三十三种摄(39)。

既知心所法,与心不相离,

相应而相摄,如是分别说。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心所分别品第二竟。

[注释]

1. 原文Vatthu,意译为“所依”。有些地方也译为“事”或“基”。

2. 关于心所法的说明,参考 Visuddhi-magga 《清净道论》460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39页以下)所说的受、想、行三蕴。并可参考昙摩结:《南传的五十二心所法》,见本书《附录》。

3. “遍一切心心所”古译为“遍行心所”。

4. 杂心所中的喜(Pti)与无量心所中的喜(Mudit),在巴利原文中两个字是不同的,但古时都译为喜。

5. “杂心所”,古译为“别境心所”。

6. “通一切心心所”是意译。原文为Aasamna是“其他”的意思,Samna是“共通的”意思,若直译应为“与其他共通的”。

7. 身的安息为“身轻安”。这里的“身”不是平常所说的身体,而是心所法的主体受、想、行三蕴。

8. “慧根”,即“无痴”。

9. “心属性”,即指心所,因为他们是附属于心的,所以叫心属性。

10. 二种五识,即无因善异熟中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乐俱身识五种及无因不善异熟中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苦俱身识五种。

11. 四十四欲界心,即在五十四欲界心中除去二种前五识的其余四十四欲界心。

12. 十一初禅心,即初禅的善、异熟、唯作三心加出世间四道四果共十一心。这是依一百二十一心计算的。

13. 六十六心,是依一百二十一心计算的,即与寻相应的五十五心加第二禅的十一心。

14. □七十八心,是依八十九心计算的。

15. 本颂简略地叙述杂心所与心的相应的数字如是:

一、寻,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六十六得五十五。

二、伺,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五十五得六十六。

三、胜解,于八十九心中除十一得七十八。

四、精进,于八十九心中除十六得七十三。

五、喜,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七十得五十一。

六、欲,于八十九心中除二十得六十九。

16. 八贪相应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前八个心。

17. 四邪见相应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第一、第二、第五、第六心。

18. 四邪见不相应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第三、第四、第七、第八心。

19. 五有行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第二、第四、第六、第八、第十心。

20. 五十九净心,即八十九心中除十八无因心及十二不善心的其余五十九心。

21. “有人说”,是指佛授论师等所说。(见日文南传大藏经第六十五卷第十九页)。

22. 四十七心,即十二智相应欲界心加三十五大心及出世间心(色界十五、无色界十二、出世间八)。

23. 这里是在上面的三十三法中,除乐加舍而成的三十三法。

24. 十五心,即色界第五禅的三心加无色界的十二心。

25. 悲、喜二无量及离身恶行、离语恶作、离邪命三离法,此五心所,只是各别相应,不能有二法同时生起。所以在初二种善心中,实际只有三十四法同时生起。

26. 初二种如初二善心的三十八法,除三离法,只摄三十五法;第二双三十七,除三离摄三十四法;第三双三十七,除三离摄三十四法;第四双三十六,除三离摄三十三法。

27.第一双三十八法减五,等于三十三;第二双三十七减五,等于三十二;第三双三十七减五,等于三十二;第四双三十六减五,等于三十一。

28. “大心”是指色界、无色界心。

29. “二类”即是三离及二无量。

30. “禅法”即禅支。在无上(出世间)心中的禅支是有区别的,即出世间心根据五种禅来分析,则有关的禅支犹如各禅一样是不同的。

31. 这里的“中界”是指色界及无色界。根据二无量及禅支,在各各色、无色界心中有所不同。

32. 这里的“小”字是欲界。在欲界的净心中,关于离法,在善与异熟唯作不同。关于无量,在善及唯作与异熟不同。关于智与喜,在各对净心中也不同。所以他们是各各有差别的。

33. 二十法:十三通一切心心所中除喜的十二加遍一切不善心所四,再加嗔、嫉、悭、恶作四,等于二十。

34. 七种:一、第一、第二无行心摄十九法;

二、第三、第四无行心摄十八法;

三、第五无行心摄二十法;

四、第一,第二有行心摄二十一法;

五、第三、第四有行心摄二十法;

六、第五有行心摄二十二法;

七、与疑、掉举相应的二痴根心摄十五法。

35. 十四法:即遍一切不善心所四法(痴、无惭、无愧、掉举)及

十三通一切心心所中除去欲、喜、胜解的其余十法

(触、受、想、思、定、命、作意、寻、伺、精进)。

36. 无因意界三心:即无因善异熟心中的舍俱领受心、无因不善异熟心中的舍俱领受心及无因唯作心中的舍俱五门转向心。

37. 结生二心:即无因善异熟心中的舍俱推度心及无因不善异熟心中的舍俱推度心。

38. “彼等”是指触、受、想、思、定、命、作意七个遍一切心心所。

39. 依照上面所说的什么心与什么心所相应、相摄,有三十三种如下:一、于出世间心有五种;二、于上二界(大心)有五种;三、于欲界净心有十二种;四、于不善心有七种;五、于无因心有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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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高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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