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苦蕴小经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2,532 次浏览
苦蕴小经
北传中阿一〇〇、苦阴经(大正藏一、五八六页。)苦阴因事经(大正藏一、八四七页。)释摩诃男本四子经(大正藏一、八四八页。)
本经是佛陀对释迦族之摩诃那摩说法,其趣旨大体上唯是智的了解,没有体验者,即没有用处。又离系派之徒,虽重体验,但错误其趣旨和方法,所以结果还是没有用,举佛陀和离系派之徒间的问答。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释迦国迦毗罗卫城之尼拘律树园。
尔时,释迦族之摩诃那摩诣佛之处。诣已,敬礼世尊而坐于一面。于一面坐之摩诃那摩白世尊曰:
世尊!长久以来,我随从世尊,理解所说之法,即:贪是心之秽、嗔是心之秽、痴是心之秽也。然,世尊!我随从世尊,虽理解如是所说之法,但有时贪法占据我心、嗔法占据我心、痴法占据我心也。如是我思之:我内心有何不舍之法?时而贪法占据我心、嗔法占据我心、痴法占据我心耶?
[世尊曰:]摩诃那摩!汝内心以不舍彼法,故时而贪法占据汝心、嗔法占据汝心、痴法占据汝心也。然,摩诃那摩!汝内心若舍彼法者,汝即不在俗家,为不受用欲者也。摩诃那摩!汝内心不舍彼法,故汝即在俗家,为受用欲者也。
摩诃那摩!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
如是,若圣弟子有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且彼不达欲不善法以外之喜乐,或不达其他比此更殊胜者,只要如此,彼犹不能由欲之涡中脱出也。
然而,摩诃那摩!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
如是,若于圣弟子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彼到达不善法以外之喜乐,且达到其他更殊胜者,于此彼由欲涡中脱出者也。
摩诃那摩!予于正觉以前,未达正觉之菩萨时,[知:]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如是,予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且予不达欲不善法以外之喜乐,只要不达其他更殊胜者。予犹不能从欲之涡之中脱出者也。然而,摩诃那摩!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如是,予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予以达欲不善法以外之喜乐,且到达其他更殊胜者。于此,予认为从欲之涡中脱出者也。
然者,摩诃那摩!云何为欲之味?
曰:此等有五种欲分,其五者:
[一]依眼识色,对色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二]依耳识声,对声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三]依鼻识香,对香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四]依舌识味,对味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五]依身识触,对触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摩诃那摩!此等是五种欲分也。缘此等五种欲分而生喜乐,是欲之味也。
摩诃那摩!云何为欲之患?
曰:于此,善男子,为种种技艺,即:印算、算术、目算、耕作、商贾、牧牛、弓术、王臣,或以其他之技艺,为谋生而受寒暑所苦及虻、蚊、风、热、蛇等之触所恼,因饥渴而被杀,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若如是活动、努力、奋斗,彼善男子不得财物者,彼生愁、疲、悲、槌胸哭泣而生愚痴,即:予之活动归于徒劳,予之奋斗终无结果。摩诃那摩!此是苦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若如是活动、努力、奋斗,彼善男子若得其财物者,彼为守护其财物而受苦忧,即:予之财物不被王夺、不被盗贼夺、不被火烧、不被水流、不被非爱之后嗣所取!如是守护监视彼其等之财物,若被王夺、被盗贼夺、被火烧、被水流、被非爱之后嗣所取去者,其时,彼生愁、疲、悲,槌胸哭泣而生愚痴,即:予之所有财物,于今皆无矣!摩诃那摩!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诸王与诸王争、王族与王族争、婆罗门与婆罗门争、家主与家主争、母与子争、子与母争、父与子争、子与父争、兄弟与兄弟争、兄弟与姊妹争、姊妹与兄弟争、友与友争。于此,彼等斗诤论争而相互以手击打、以土块击打、以杖击打、以剑击打。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而执剑、盾,佩弓、戈以固身,两方战阵密集,矢响枪飞,刀光闪闪,于其中冲进。彼等如是以矢射击,以枪投刺,以刀斩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而执剑、盾,佩弓、戈以固身,善涂堡垒,矢响枪飞,刀光闪闪,于其中冲进。彼等如是以矢射击,以枪投刺,以注煮沸物,以强大之力摧毁,以刀斩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摩诃那摩!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又,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欲之因而破入[他]家,劫夺、为盗、追剥、通奸他妻。如是,彼被王捕,处以种种罚,即:以鞭打、以藤打或以半杖打。或截手、截足、截手足、截耳、截鼻、截耳鼻。又课以酸粥锅刑,课以贝秃刑,课以罗喉口刑;又课以火鬘刑、烛手刑;课以驱行刑、皮衣刑、羚羊刑;又课以钩肉刑、钱刑、灰汁刑、闩转刑,又课以床踏台刑;或又以沸腾油洒之、令狗啖之、活活戈刺、以剑断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摩诃那摩!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而以身行恶、以口行恶、以意行恶。彼等以身行恶、以口行恶、以意行恶,身坏命终,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摩诃那摩!此是欲患,而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在王舍城鹫峰山,尔时,曾有众多离系派之人,于伊施义利山之黑岩,行直立排座之行,受剧烈痛苦之受。
摩诃那摩!尔时,于傍晚,予由宴默而起,至伊施义利山之黑岩,行至彼等离系派徒之处。至已,而言彼等,曰:
诸兄!汝等兄等离系派之徒,何故行直立排座之行,受剧烈之痛苦耶?
如是问已,彼等离系派之徒答予,曰:
尊者!离系派之尼犍子是全知全见,而自认具完全之知见者,
曰:不论于行、住、眠、醒时,予常恒予知见现前。
而彼又曰:离系派之徒!汝等从前虽作恶业,但以强烈之苦行可应消灭之。
又,今于此处,以身防护、以口防护、以意防护,不令于未来作恶业。以如是之苦行,消灭故业,不作新业,未来更无余影响。以未来更无余影响,业即灭尽矣!以业之灭尽,即苦灭尽也。以苦灭尽,即受灭尽也。以受灭尽,即一切苦灭尽也。我等喜悦此说,而确认之,是故我等欢喜也。
摩诃那摩!如是说已,予对彼等离系派之徒曰:
离系派之徒!诸兄!——汝等以前存在或不存在——知否?
[彼等曰:]不知。
[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汝等以前作恶业或不作——知之否?
[彼等曰:]不知也。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或如是或又如是作恶业——知之否?
[彼等曰:]否,不知。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或此量之苦令灭矣,或此量之苦犹应灭之,或若此量之苦令灭者,其时一切苦应灭尽矣!——知之否?
[彼等曰:]否,不知。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于现法,不善法之舍离,善法具足,如否?
[彼等曰:]否,不知。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实如是诸兄——我等以前存在、非存在——而不知,又——我等以前作恶业、不作恶业——而不知。又——令此量之苦灭,犹令此量之苦灭,此量之苦令灭者,一切苦应灭尽而不知。又,于现法,不善法之舍离、善法具足,而不知。若如是者,离系派之徒!于世间应恐怖,有手涂血以从事残酷之业;再生于人间者,彼等可出家为离系派之徒。
[彼等曰:]尊者瞿昙!实非以乐达乐,应以苦达乐也。而尊者瞿昙!若以令乐达乐者,摩揭陀王有军频毗裟罗可达乐。摩揭陀王有军频毗裟罗,应比尊者瞿昙更多乐住者也。
[予曰:]实际上,从离系派之诸兄发出如此匆促,无思虑之语,即——尊者瞿昙!非以乐达乐,应以苦达乐也,而尊者瞿昙!若以乐达乐者,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可达乐。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应比尊者瞿昙更多乐住也。于此更间之——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与尊者瞿昙,此二者之中,何者有更多乐住耶?
[彼等曰:]尊者瞿昙!实际上,我等为发出匆促、无思虑之语也——尊者瞿昙!非以乐达乐,应以苦达乐也, [不然]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应比尊者瞿昙更多乐住者也——。彼以为然,我等今更问尊者瞿昙: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与尊者瞿昙,此二尊者之中,实何者有更多乐住耶?
[予曰:]离系派之徒!是故,于此更问诸兄,诸兄依思此而说之。离系派之徒!诸兄是如何思之耶?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未动身体、不发一语,于七昼夜间得一向享受乐住耶?
[彼等曰:]否!无有是事也。
[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如何思之耶?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娑罗,未动身体、不发一语,于六昼夜、或五昼夜,或四昼夜,或三昼夜,或二昼夜,或一昼夜之间,一向得享受乐住耶?
[彼等曰:]否!无有是事也。
[予曰:]离系派之徒!予未动身体、不发一语,一昼夜间一向得享受乐住。又,二昼夜,或三昼夜,或四昼夜,或五昼夜,或六昼夜,或七昼夜间,一向得享受乐住。离系派之徒!诸贤如何思之耶?如是者,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与予,何者更多乐住耶?
[彼等曰:]可言如是者,尊者瞿昙比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更多乐住。
世尊如是说已,摩诃那摩欢喜信受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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