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根谛品

说根谛品

 

慧地之四——释二十二根

 

其次在界之后,举示二十二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释此二十二根:

一以义,二以相等,三次第,四以别无别,五以作用,六以地,我等如是知抉择。

此中:(一)“以义”,先说眼等,即如前面所说的见故为眼等的方法。但最后的三(无漏根)中:第一,在修习的前分,由于“我将知道未知的不死之道或四谛法”这样的行道者所生起故,且有根的意义,故说“未知当知根”。第二,已知(四谛)故,且有根的意义,故说“已知根”。第三,是全知者——即完成四谛智的作用者及漏尽者所生起故,且有根的意义,故说“具知根”。

然而什么是彼等(二十二根)的根的意义?(一)因陀(主)(业)的表相之义为根义;(二)因陀(世尊)所教示之义为根义;(三)因陀(世尊)所见之义为根义;(四)因陀(业)所生起之义为根义;(五)因陀(世尊)所习用之义为根义。这一切义都适合。即以世尊、等正觉者是最上自在者之故为“因陀”。又因为没有任何人能主于业故以善及不善的业为“因陀”。

是故于此(二十二根)中,先说(一)由业而生的诸根,所以说“因陀的表相之义”及(四)“因陀所生起之义”为根义。其次(二)此等一切(二十二根)是由世尊如实而说明,及(三)正觉之故,所以说“因陀所教示之义”及“因陀所见之义”为根义。(五)因为有些根由世尊——牟尼因陀作为境习用,有些作为修习用,故说“因陀所习用之义为根义”。

又此等之所以说为根,是(六)因为称为增上(有力)的自在之义。即眼识等的生起,是眼等的成就之力(增上),若此等(成就之力)锐利时,彼等(眼识等亦起)锐利,此等迟钝时,彼等亦迟钝。这是先以义而抉择。

(二)“以相等”,是以相、味、现起、足处而知抉择眼等之义。而彼等(二十二根)的相等,已于蕴的解释中说。即最后的慧根(及三无漏根)等的四种是无痴之义。余者都已在那(蕴的解释)中而述他们的真实状态。

(三)“以次第”,这里也是(前面所说的各种次第中的)说法次第。

由于善知内法而证得圣地之故,所以先说摄属于身体的眼根等。

其次,为示那与身体有关系之法而被称为男或女,故此后说女根、男根。其次为了知道(那男女的身体)二者是与命根结合而生存,故此后说命根。

为了知道直至命根的存在,而此等觉受亦不灭,并且一切觉受都是苦的,故此后说乐根等。

为了指示“为灭彼等苦当修此等法”的行道,故此后说信等。

为了指示行道不是徒然无益的,由于那(信等的)行道,最初便得此法现于自己之前,故此后说未知当知根。因为这是那未知当知根所产生的果,并应于彼根之后即刻修习此根,故继之说此已知根。为了知道由于修习前面的根而后得证于此根,证得此根之时,便是更无所作了,故在最后说此最上安乐的具知根。这是诸根的次第。

(四)“以别无别”,在此等诸根之中,只是命根有分别:即是色命根及非色根二种。余者无别,如是当以别无别而知抉择。

(五)“以作用”,什么是诸根的作用?先依这样的语句“眼界,由于根缘的意义,是眼识界及其相应诸法的缘”,这是由于根源所成就的作用,又依照自己的锐利及迟钝等的状态,而使眼识等法的锐利及迟钝等亦受自己的行相的影响(作用)——这是眼根的作用。耳、鼻、舌、身根的作用亦然。

其次意根的作用是把俱生的诸(心所)法置于自己的势力之下。命根的作用是保护俱生的(色、心、心所)诸法。女根和男根的作用是处置男女的形状、相貌、态度及行动的方式。乐、苦、喜、忧根的作用,是克服俱生的(心、心所)诸法,并使获得如同自己的粗显的行相。舍根的作用,则使获得寂静、胜、中庸的行相。

信等的(五根的作用)是克服其反对的(不信等),并使其相应的(心、心所)诸法获得信乐等行相的状态。未知当知根的作用,是断除(身见、疑、戒禁取的)三结,并使其相应的(心、心所法)趋向于如是的舍断。已知根的作用,是减少及舍断欲贪与嗔恚等;并使其俱生的(心、心所法)亦受自己的影响。具知根的作用,是舍断对一切作用的热望,及使其相应的(心、心所法)趋向于不死(涅槃)。这是当以作用而知抉择。

(六)“以地”,于此(二十二根)中:眼、耳、鼻、舌、身、女、男、乐、苦、忧根,只是欲界的。意根、命根、舍根、信、精进、念、定、慧根包摄于(三界及出世间的)四地。喜根,包摄于欲界,色界,出世间的三地。其余的三(无漏根)是出世间的。如是以地当知抉择。然常惧无常的比丘,

住于根律仪,

善知于诸根,

终至于苦灭。

这是详论二十二根。

 

慧地之五——释四谛

 

在根之后而说“谛”,即苦圣谛、苦之集圣谛、苦之灭圣谛、苦灭之道圣谛的四圣谛。释此四圣谛:

一以分别,二分解,以及三以相等别,四以义,五以义的要略,六以不增减,七以次第,八以生等的决定,九以智作用,十以区别内容,十一以譬喻,十二以四法,十三以空,十四以一种等,十五以同分与异分,智者当于教法的次第而知于抉择。

此中:(一)“以分别”——分别苦等,各各有四种的如实,非不如实、非不如是之义,于苦等现观之人当这样显现观察。即所谓:“苦是逼迫义、有为义、热恼义、变易义……”,此等四种是苦的如实非不如实非不如是之义。“集是堆积义、因缘义、结缚义、障碍义……。灭是出离义、远离义、无为义、不死义……。道是出义、因义、见义、增上(力)义……”,此等四种是道的如实非不如实非不如是之义。又如说“苦是逼迫义、有为义、热恼义、变易义、现观义”等。如是当依各有四义的分别而知苦等。这是先以分别抉择。

(二)(以分解)”以分解及相等各别”的句子中,先“以分解”说:“堕肯”(苦)——“堕”的音是表示厌恶的意思,如人说厌恶的儿子为“堕补多”(恶子)。其次“肯”的音是空的意思,如说虚空为“肯”。

而此第一苦谛,因为是许多危难的住处,所以是厌恶;又因为缺乏那愚人所思惟的常、净、乐、我之性,所以是空。是以厌恶故,空故,名为“堕肯”(苦)。

其次(集),“三”的音,如用在“三曼格摩、三妹等”(来集、集结)的诸字中,是表示集合的意思,“邬”的音,如用在“邬本能、邬地等”(生起、上升)诸字中,是表示生起之意。“阿耶”的音,是表示原因之意。而此第二集谛是表示和其他的缘集合之时为生起苦的原因。如是因为集合而为生起苦的原因,所以说是“苦之集”。

其次第三的灭谛(呢罗达),“呢”的音,是非有之意。“罗达”的音,是表示牢狱之意,即是没有一切趣的苦之故,所以这里(灭谛)是说没有称为轮回牢狱之苦的逼迫,或者说到达(此灭)之时,便没有称为轮回牢狱之苦的逼迫了。又因为是苦的对治之故,所以说是“苦之灭”。或者因为是苦的不生起与消灭之缘,所以说“苦之灭”。

其次第四的道谛,因为是以苦之灭为所缘为目的而前进故得证于苦之灭,并且(此第四谛)是得至于苦灭之道,所以说为“导至苦灭之道”。(dukkha-nirodha-gāminī patipodā)

此等四谛之所以称为圣谛,因为是佛陀等的圣人所通达之故。

即所谓:“诸比丘!有此等四圣谛。什么是它们?……乃至……诸比丘,此等是四圣谛”。它们是圣人所通达故名为圣谛。

又是圣人之谛故为圣谛。即所谓:“诸比丘!于天世间中……乃至……于天及人世间中,如来是圣者。故名圣谛。

或因正觉此等而成圣位,故名圣谛。即所谓:“诸比丘!因为如实正觉此等四圣谛,故名如来是阿罗汉等正觉者及圣者”。

又因圣即谛故名圣谛。圣——是如实,非不如实,真实不虚之义。即所谓:“诸比丘!此等四谛是如实,非不如实,非不如是,故名圣谛”。如是当以分解而知抉择。

(三)怎样“以相等的区别”?于此四谛之中,苦谛,有苦难的特相,有热恼的作用(味),以继续进行为现状(现起)。集谛,有生起的特相,有不断绝的作用,以障碍为现状。灭谛,有寂静的特相,有不死的作用,以无相为现状。道谛,有出离的特相,有断烦恼的作用,(从烦恼)出来为现状。又四谛次第的以发生(苦),使其发生(集),停止(灭),使其停止(道)为特相;亦次第的以有为(苦)、渴爱(集)、无为(灭)、(智)见(道)为特相。如是当以相等的区别而知抉择。

(四)(以义)在“以义及义的要略”的句子中,先“以义”说:什么是谛的意义?对于以慧眼而善观察的人,则知这不是如幻的变化,不是如阳焰的虚伪,不是如异教所说的我的不可得性。然而由于如实,非不如实及非不如是性,并以苦难、生起、寂静、出离的方法,这是圣者之智的境界。是以当知如实,非不如实及非不如是性是谛的意义,正如火的相及世间的自然性相似。即所谓“诸比丘!此苦,是如实,非虚,非不如是等”。还有:

无苦非逼迫,无逼迫非苦,

决以逼迫性,而说此为谛。

苦是集所成,从彼而非他,

决定苦之因,爱着以为谛。

去灭无寂静,寂静灭所成,

决以寂静性,而说此为谛。

无道无出离,出离由于道,

如实出离性,故说此为谛。

是故诸智者,于此苦等四,

不变真实性,总说义为谛。

如是当以义而知抉择。

(五)如何“以义的要略”?这个谛字,见有多种意义,例如:

(1)“谛语不嗔恚”

此等是说语真实的意。

(2)“沙门、婆罗门住立于谛”,

此等是说离(妄)谛的意思。

(3)“彼等善于议论说法者,为何以种种法说谛”,

此等是见解谛理的意义。

(4)“谛唯有一无第二”,

此等是说第一义谛——涅槃及道的意义。

(5)“四圣谛的善有好多”?

此等是说圣谛之意。这里也是适合于圣谛的意义。如是当以义的要略而知抉择。

(六)“以不增减”:为什么只说四圣谛不少也不多呢?因为没有别的谛存在及不能删去任何一谛之故。即是说不能增加其他一谛于此等之上,也不能于此等四谛之中删去一个。即所谓:“诸比丘!兹有沙门或婆罗门,来作这样的主张:“此非苦圣谛,另有苦圣谛,我要除去这个苦圣谛,宣布另一苦圣谛”,这是不可能的事”。

又所谓:“诸比丘!无论是沙门或婆罗门,这样说:“这不是沙门瞿昙所说的第一苦圣谛,我要否认这第一苦圣谛,宣布另一第一苦圣谛”,这也是不可能的”。又世尊说(轮回的)发生之时,同时亦说明其原因;在说(轮回的)停止之时,同时亦说明其停止的方法。如是说其发生及停止并此二者之因,故结论只有四种;或以应知

(苦)、应断(集)、应证(灭)、应修(道);或以爱事(处)、爱、爱之灭、爱灭之方便;或以阿赖耶(执着)、喜阿赖耶、破阿赖耶、破阿赖耶之方便,而说为四。如是应以不增减而知抉择。

(七)“以次第”,这里也是说法的次第。于此等四谛之中:因为是粗、是一切有情所共同的,所以最初说容易知解的苦圣谛。为了指示他的因,故继之说集谛。为知因灭故果灭,所以此后说灭谛。为示证灭的方便,故最后说道谛。

或者为使系缚于有乐之乐的有情而生畏惧之想,故最初说苦。

为示那苦不是无作而自来,也不是由自在天所化作等,而是从因而生的,所以继之说集。为了对那些畏惧为有因的苦所逼迫,并有希求出离于苦之意的人,指示由出离而生的安乐,故说灭。为令彼等得证于灭,故最后说导达于灭之道。如是当以次第而知抉择。

(八)“以生等的决定”,即在四圣谛的解释中,世尊解释诸圣谛,曾说生等诸法,所以这里当以生等的决定而知四谛的抉择。一、释苦有十二法:“(1)生是苦、(2)老是苦、(3)死是苦、(4)愁、(5)悲、(6)苦,(7)忧、(8)恼是苦、(9)怨憎会是苦、(10)爱别离是苦、(11)求不得是苦,(12)略说五取蕴是苦”。二、释集,有三法:“此爱能取再有(生),与喜贪俱,处处而求欢乐,即所谓(1)欲爱、(2)有爱、(3)无有爱”。三、释灭,只一涅槃法而依如是之义:“即彼前述之爱的(消灭)无余离贪、灭、舍离、放弃、解脱、无执着(无阿赖耶)”。四、释道,有八法:“何者是导至苦灭之道圣谛?即八支圣道。所谓(1)正见……乃至……(8)正定”。

  1.释苦

(1)(生是苦)这“生”字亦有多义。例如:(一)“一生、二生”,是说有(生)的意思;(二)“毗舍佉,有沙门生(种)名尼犍陀”,是作部类之意;(三)“生为二蕴所摄”,是作有为相之意,(四)“于母胎中,初心生起,初识现前,由此名为他的生”,是作结生的意思;(五)“阿难!菩萨正在生”是作出生之意;(六)“关于他们生说(系统说)是无可轻视无可责难的”是作家族之意;(七)“姊姊!从那时起,我便以圣生而生”,是作圣戒的意思。这里的生,是指胎生者自结生(入胎)之后直至从母胎出来所进行的诸蕴而说,至于其他的生(湿生、化生),当知是只依结生蕴说的,这不过是一些散漫的说法。

直接地说,即生于各处的有情的诸蕴最初的呈现名为生。而此生有于各种生命最初出生的特相;有回返(诸蕴)的作用;从过去生而生起此生为现状,或以种种苦为现状。

生为什么是苦?因为是许多苦的基础的缘故。苦有许多:所谓苦苦、坏苦、行苦、隐苦、显苦、间接苦、直接苦。

此中:身心的苦受,因为自性及名称都是苦的,故说“苦苦”。

乐受,因为是由变坏而苦的生起之因,故说“坏苦”。舍受及其余三地的诸行,因有生灭的逼迫,故说“行苦”。如耳痛、齿痛、贪的热恼、嗔的热恼等的身心的病痛,因为要询问才能知道,并且此等病痛的袭击是不明了的,所以叫“隐苦”,又名不明之苦。如因三十二种刑罚所起的苦痛,不必询问而知,并且此等苦痛的袭击是明显的,所以叫“显苦”,又称明了之苦。除了苦苦之外,其余的苦都是根据于(《分别论》中的)谛分别。其次生等的一切,因为是种种苦的基地,故为“间接苦”,而苦苦则名为“直接苦”。

世尊曾于《贤愚经》等用譬喻说明:因为此“生”是地狱之苦的基地,及虽生于善趣人间而由于入胎等类之苦的基地,所以(说生)是苦。

此中,(一)由于入胎等类的苦:有情生时,不是生于青莲、红莲、白莲之中,但是生于母胎中,在生脏(胃)之下,熟脏(直肠)之上、粘膜和脊椎的中间、极其狭窄黑暗、充满着种种的臭气、最恶臭而极厌恶的地方,正如生在腐鱼、烂乳、污池等之中的蛆虫相似。他生于那样的地方,十个月中,备尝种种苦,肢体不能自由屈伸,由于母胎发生的热,他好象是被煮的一袋菜及被蒸的一团麦饼。这是说由于入胎之苦。

(二)当母亲突然颠踬、步行、坐下、起立、旋转之时,则那胎儿受种种苦,如在醉酒者的手中的小羊,如在玩蛇者的手中的小蛇,忽然给他牵前、拖后、引上、压下等。又母亲饮冷水时,他如堕于八寒地狱,母亲吃热粥或食物之时,如落下火雨相似,母亲吃咸酸的东西,如受以斧伤身而又洒以盐水相似,备尝诸苦。这是由于怀胎之苦。

(三)如果母亲妊娠不正常,则胎儿在母亲的亲朋密友亦不宜看的处所,而受割切等手术的痛苦。这是由于堕胎之苦。

(四)在母亲生产之时,胎儿受苦,由于业生之风倒转,如堕地狱,然后向于可怖的产道,从极狭窄的产门而出,如从键孔拉出大龙,或如地狱有情为雨山研成粉碎相似。这是由于分娩之苦。

(五)初生的如嫩芽的身体,以手取之而浴而洗及以布拭等的时候,如受针刺及剃刀割裂之苦一样。这是由于从母胎出外之苦。

(六)从此以后,于维持生活中,有犯自杀的,有誓行裸体及从事曝于烈日之下或火烧的,有因忿怒而绝食的,有缢颈的,受种种苦。这是由于自己所起的苦。

(七)其次受别人谋杀捆缚等的苦。这是由于他人所起的苦。

如是此生是一切苦的基地。所以这样说:

如果你不生到地狱里面去,

怎么会受那里火烧等难堪的痛苦呢?

所以牟尼说:

这里的生是苦。

在畜生里

要受鞭杖棍棒等许多的痛苦,

难道不生到那里也会有吗?

所以那里的生是苦。

在饿鬼里

便有饥渴热风的种种苦,

不生在那里是没有苦的,

所以牟尼说那生是苦。

在那黑暗极冷的世间中的阿修罗,

是多么苦啊!

不生在那里便不会有那样的苦的,

所以说此生是苦。

有情久住在那如粪的地狱的母胎中,

一旦出来便受可怕的痛苦,

不生在那里是不会有苦的,

所以此生是苦。

更何必多说,

何处何时不有苦?

然而离了生是绝对不会有苦的,

所以大仙说生是第一苦。

——先以生的决定说——

(2)“老是苦”,老有二种,即有为相,及包摄于一有的诸蕴在相续中而变老的——如齿落等。这里是后者的意思。此老以蕴的成熟为特相;有令近于死的作用;以失去青春为现状。此老因为是行苦及苦的基地,所以是苦。由于四肢五体的弛缓,诸根变丑、失去青春、损减力量、丧失念与觉、及为他人轻蔑等许多的缘,生起身心的苦,所以老是它的基地。故如是说:

肢体的弛缓、诸根的变化,

青春的丧失,力量的消亡,

失去念等而受妻儿的责呵,

由于这些以及愚昧的缘故,

而人获得了身和意的痛苦,

这都是以老为因故它是苦。

——这是依老的决定说——

(3)“死是苦”,死有两种:一是关于所说“老死为二蕴所摄”的有为相;一是关于所说“常畏于死”的包摄于一有(生)的命根的相续的断绝。这里是后者之意。又以生为缘的死、横死、自然死,寿尽死,福尽死也是这里的死的名字。死有死亡的特相,有别离的作用,以失去现在的趣为现状。因为此死是苦的基地,故知是苦。所以这样说。

恶者看见了他的恶业等的相的成熟,

善者不忍离去他的可爱的事物,

同样是临终之人的意的痛苦。

断了关节的连络,刺到要害的末摩,

这都是难堪难治的身生的痛苦。

因为死是苦所依,故说它是苦。

——这是对于死的决定说——

(4)其次于愁等之中的“愁”,是丧失了亲戚等事的人的心的热恼。虽然它的意义与忧一样,但它有心中炎热的特相,有令心燃烧的作用,以忧愁为现状。因为愁是苦苦及苦的所依故是苦。所以这样说:

愁如毒箭而刺有情的心,

亦如赤热的铁丸而燃烧。

因愁而起病老死等种种苦,

故说愁是苦。

——这是依愁的决定说——

(5)“悲”——是丧失亲戚等事的人的心的号泣。它有哀哭的特相,有叙述功德和过失的作用,以烦乱为现状,因为悲是行苦的状态及苦的所依故是苦。所以说:

为愁箭所伤的人的悲哭,

干了喉唇口盖实难受,

比起愁来苦更甚,

所以世尊说是苦。

——这是依悲的决定说——

(6)“苦”——是身的苦。身的逼迫是它的特相,使无慧的人起忧是它的作用,身的病痛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苦苦及使意苦故为苦。所以说:

逼迫于身更生意的苦,

所以特别说此苦。

——这是就苦的决定说——

(7)“忧”——是意的苦。心的逼恼是它的特相,烦扰于心是它的作用,意的病痛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苦苦及令身苦故为苦。

陷于心苦的人,往往散发哭泣,捶胸,翻复地滚前滚后,足向上而倒,引刀自杀,服毒,以绳缢颈,以火烧等,受种种苦。所以说。

逼恼于心令起身的逼迫,

所以离忧之人说忧苦。

——这是依忧的决定说——

(8)“恼”——是丧失亲戚等事的人由于过度的心痛而产生的过失。也有人说这不过是行蕴所摄的一种(心所)法而已。心的燃烧是它的特相,呻吟是它的作用,憔悴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行苦的状态、令心烧燃及身形憔悴故为苦。所以这样说:

因为此恼令心的燃烧及身形的憔悴,

生起极大的痛苦,所以说为苦。

——这是恼的决定说——

在此(愁悲恼之)中,“愁”是如以弱火而烧釜中的东西。“悲”是如以烈火而烧的东西满出镬的外面来。“恼”则犹如不能外出留在釜内而被烧干了的东西相似。

(9)“怨憎会”——是和不适意的有情及事物相会。与不合意的相会是它的特相,有令心苦恼的作用,不幸的状态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苦的基地故为苦。所以如是说:

见到怨憎是心中第一的痛苦,

从此而生身的苦。

因为它是心身二苦的所依,

所以大仙说怨憎会是苦。

——这是怨憎会的决定说——

(10)“爱别离”——是和适意的有情及事物别离的意思。与可爱的事物别离是它的特相,有生愁的作用,不幸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愁苦的所依故为苦。所以这样说:   因为亲戚财产的别离,

愚者深受愁箭的刺激,

所以说此爱别离是苦。

——这是爱别离的决定说——

(11)“求不得”,如说:“呀!如果我们不生多么好啊”!象于此等的事物中欲求而不能得,故说“求不得苦”。对于不能得的事物而希求是它的特相,有遍求的作用,不得其所求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苦的所依故为苦。所以这样说:

因为希求那些而不得的缘故,

有情生起了烦扰的痛苦。

对那不得的事物的希求是苦之因,

所以胜者说此所求而不得是苦。

——这是求不得的决定说——

(12)“略说五取蕴是苦”,关于此:

如如不动者说生是苦痛的起源,

以及未说的一切苦,除了五蕴不生存。

所以大仙为示苦痛的终灭,

略说此等五取蕴是苦。

即此五取蕴为生等的种种痛苦所逼迫,正如火之烧薪,武器之射标的,虻蚊等之集于牛身,收获者之刈于田地,乡间的劫掠者之抢于村落;又生等之生于五取蕴,亦如草和蔓等之生于地上,花、果、嫩叶之生于树上一样。“生”是五取蕴的最初的苦,“老”是它的中间的苦,“死”是它的最后的苦。“愁”是如被至死的苦所袭击的燃烧之苦。“悲”是不堪于前面的苦的人的悲泣之苦。“苦”是称为界的动摇(四大不调)而与不如意的触所相应者的身的病苦。

“忧”是由于身病的影响于诸凡夫生起心的病苦。“恼”是由于愁等的增长而生起憔悴呻吟者的心的燃烧的苦。“求不得”是不得如意的人的不能完成其所希求的苦。如是以种种的方法来考察,则知五取蕴是苦。如果把苦一一来指示,则经多劫也说不完。正如取一滴水而代表全大海的水滴的味一样,世尊为了指示一切苦而简略于五取蕴中,所以说“略说五取蕴是苦”。

——这是五取蕴的决定说——

以上先依苦的解释法。

  2.释集

其次于集的解释中:“此爱”——即此渴爱。“能取再有”——令其再有为取再有,即是它的性质是再有的,故为能取再有。伴着喜和贪,故为“与喜贪俱”。爱的意义和喜贪相同,是作为一起说的。

“处处而求欢乐”——即于个人所生的这里那里而求乐的意思。“所谓”——是不变之词,它是含有“那是什么”的意思。

“欲爱、有爱、无有爱”将于“缘起的解释”中说明。然而应知这里是以此三种同生苦谛之义,而一起说为苦集圣谛的。

  3.释苦之灭

在解释苦之灭,即以集之灭中的“即彼之爱”等的方法来说,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集灭则苦灭,即是由于集之灭而灭苦,更无他法。所以世尊说:

不伤深固根,虽伐树还生。

爱随眠不断,苦生亦复尔。

“因为这样由于集之灭而灭苦,所以世尊说苦灭而示以集灭。而诸如来的行动是等于狮子,他们在使其灭苦而示苦之灭,是注重于因而非从于果。然诸外道的行动则等于狗子,他们在使其灭苦而示苦之灭,教以勤修苦行等但注重于果的问题而不从于因。如是应先知道其说教的意旨关于苦之灭是由于集之灭。这是“即彼之爱”的意义,即彼前面所说的“能取再有”而以欲爱等分别的爱。

“离贪”说为道,因为说:“离贪故解脱”。由离贪而灭为“离贪灭”。完全的断灭了随眠,故无余及离贪灭为“无余离贪灭”。或者说离贪是舍断,是故无余的离贪是无余的灭。如是当知这里的语句的接续,依它的意义,则此等一切与涅槃是一同义语。依第一义说苦灭圣谛便是涅槃。因为到达了涅槃之时则爱离而且灭,所以说涅槃为离贪与灭。因为到达了涅槃时则是爱的舍等,及于彼(涅槃)处而于五欲的执著中即一执著也没有,所以又名为“舍离、放弃、解脱、无执着”。

此“灭”有寂静的特相;有不死的作用,或令得乐的作用;无相、或无障碍是它的现状。

(问)是否没有涅槃,犹如兔角而不可得的呢?(答)不然,由于方便而得之故,因为那涅槃是由于称为适当的行道的方便而得,犹如以他心智得知他人的出世间心相似,所以不应说“不可得故无有”。亦不应说因为愚人及凡夫的不得故无涅槃。更不应说没有涅槃。何以故?终于不成为行道的徒然无益之故;即是说,苦无涅槃,则导以正见而摄于戒等三学中的正当的行道终于成为徒然无益的了,然此行道,因得涅槃之故,不是徒然无益的。(问)(能得涅槃故)行道终非徒然无益,是不是因得(五蕴)非有之故?(答)不然,虽然过去未来的(五蕴)非有,但非证涅槃。(问)那么,彼等(现在的五蕴)非有应是涅槃?(答)不然,现在的五蕴非有是不可能的,如果非有(诸蕴),则不成为现在的状态了;又(如果现在的五蕴非有是涅槃)未免有依止于现在的诸蕴的道的刹那而生起有余涅槃界的过失。(问)在那时(道的刹那),诸烦恼的不现在(现起)(说为涅槃)应无过失?(答)不然(有过失的),因为圣道成为无用之故,如果这样(说烦恼不现起为涅槃),在圣道的刹那以前也有无烦恼的,圣道不是成为无用了吗?所以这是不合理的。

(问)依照“朋友,那是贪等的尽”等的句子,则(贪等的)尽应是涅槃,(答)不然,阿罗汉也只是(贪等的)尽,因为曾以同样的句子说:“朋友,那是贪等的尽”等。并且(如果说尽是涅槃)涅槃会成为暂时的过失之故(因为尽是暂时的)。如果这样(尽是涅槃),则涅槃等于暂时的有为相,那又何必依正精进去证得它;因为有为相故则(涅槃)包摄于有为中,包摄于有为之故为贪等之火所烧,烧故成为苦了!(问)因为尽了(烦恼)以后便不再起之故,此(尽)为涅槃应无过失?(答)不然,因为没有这样的尽之故,纵使有,也未免有如前面所说的过失之故;并且圣道亦可认为涅槃的状态,因为圣道而尽诸烦恼,故名为尽,圣道以后便不再起过失故。其次就广义说,这是称为不生及灭的尽的(涅槃的)亲依之故,成了它的亲依,以接近而说(涅槃)为尽。(问)为什么不直接的说(涅槃的)本质呢?(答)因为极微细之故。因为太微细,亦曾影响世尊不大热心去说,并且这是由圣眼才能见证的。又此涅槃是具有道者才能获得之故为不共。又无前际之故而非新生。(问)既于有圣道时而有涅槃,岂非新生?(答)不然,这是不能由道而生的。只是由道而得证而不是由道而生的,所以这不是新生。非新生故无老死,既非新生及无老死故(涅槃)是常。(问)(外道的)微(自性、神我、时)等的常性,是否如得涅槃的常性一样?(答)不然,因为(彼等的常)无有因故。(问)是否因为涅槃常故,而彼(微)等是常?(答)不然,因为因相不得故。(问)(微等)是否如涅槃非有生起等故为常?(答)不然,因为微等不是成就之故。依照上述的道理的自性,故只有涅槃是常;因为超越于色的自性,故涅槃非色。诸佛等的究竟涅槃无有差别,故究竟是一。

由于人的修习而得涅槃时,他的烦恼业已寂静尚有余依(即身体的诸蕴)在故,与余依共同命名为“有余依(涅槃)”。由于他除去集因,舍断业果,于最后心以后便不再生起诸蕴,并且已生的诸蕴亦灭之故,无有余依;这里是依照无有余依之故而命名为“无余依(涅槃)”。由于坚强的努力的结果及由殊胜之智而证得之故,是一切知者所说之故,是第一义的自性之故,所以涅槃不是不存在的。即所谓:“诸比丘!这是不生、不成、无作、无为”。

这是解释苦之灭的抉择论。

  4.释导至苦灭之道

其次于解释导至苦灭之道的八(正道)法,虽然曾于蕴的解释中说明此义,但这里将为说明彼等于一刹那而起的差别。即简略地说:

(一)为通达四谛而行道的瑜伽者的——以涅槃为所缘而能断绝无明之根的慧眼为“正见”;正的见是它的特相,如界的显明是它的作用,破除无明的黑暗是它的现状。(二)具有如上述的见(的瑜伽)者的——与正见相应而破除邪思惟之心的决定于涅槃为“正思惟”;正心的决定是它的特相,令心安止是它的作用,断除邪思惟是它的现状。(三)有如上述的见及思惟(的瑜伽)者的与彼(正见正思惟)相应而断绝语的恶行的离于邪语为“正语”;和合语是它的特相,离(邪语)是它的作用,舍断邪语是它的现状。(四)有如上述的离(邪语的瑜伽)者的与彼(正语)相应而正断邪业的离于杀生等为“正业”;(离杀生等的)等起是它的特相,离(邪业)是它的作用,舍断邪业是它的现状。(五)他(瑜伽者)的——彼等正语、正业的清净,与彼(正语正业)相应,断除诡诈等——离于邪命为“正命”;洁白是它的特相,维持正当的生活是它的作用,舍断邪命是它的现状。(六)那住立于称为正语、正业、正命的戒地(的瑜伽)者的——随顺于彼(正语正业正命),与彼相应,正断懈怠的勤精进为“正精进”;策励是它的特相,未起的不善而令不起是它的作用,舍断邪精进是它的现状。(七)那如是的精进者的——与彼(正精进)相应,除去邪念的心不忘失为“正念”;注意是它的特相,不忘失是它的作用,舍断邪念是它的现状。(八)如是以无上的念而守护其心者的——与彼(正念)相应,除灭邪定的心一境性为“正定”;不散乱是它的特相,等持是它的作用,舍断邪定是它现状。

这是导至苦灭之道的解释法。

如是当知这四谛中的生等的抉择。

(九)“以智作用”——当知即以谛智的作用的抉择。谛智有随觉智及通达智二种。此中:“随觉智”是世间的,由于随闻等而对

 

于灭、道(的所缘)而起的。“通达智”是出世间的,以灭为所缘的作用而通达四谛的。即所谓:“诸比丘!见苦者,亦见苦之集,亦见苦之灭,亦见导至苦灭之道”等一切当知。而此(出世间的智)作用将于智见清净(的解释)中说明。但于这里的世间智中,“苦智”,由于克胜缠(烦恼)而能遮止起有身见;“集智”能遮止断见;“灭智”,能遮止常见;“道智”,能遮止无作见。或者“苦智”能遮止对于果的异计——于没有常、净、乐、我之性的诸蕴之中而计为常、净、乐、我之性;“集智”能遮止对于因的异计——于非因而起为因之想,以为是由于自在天、初因、时、自然等而起世间;“灭智”能遮止对于灭的异计——于无色界及世界之顶而执为理想境界(涅槃);“道智”能遮止对于方便的异计——耽溺于欲乐及苦行等的不清净之道而执为清净之道。所以这样说:

世间和世间的生因,世间之灭的幸福和它的方便之道,

未知真谛时,

人是痴迷的。

——如是当知以智作用的抉择——

(十)“以内含的区别”即除了爱及诸无漏法,其余的一切法都包含于苦谛之内。三十六种爱行则包含于集谛之内。灭谛则纯一无杂。于道谛中:(一)属于正见部门的有观神足、慧根、慧力、择法觉支;(二)由于正思惟所表示的有出离寻等的三种;(三)于正语所表示的有四种语的善行;(四)于正业所表示的有三种身的善行;(五)属于正命部门的是少欲知足;又此等一切的正语、正业、正命是圣所爱的戒故,及圣所爱的戒是由于信的手而持故,依彼等(戒)的存在而有(信的)存在之故,亦含信根、信力及欲神足;(六)于正精进所表示的是四种正勤、精进神足、精进根、精进力及精进觉支;(七)于正念的表示的是四种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支;(八)以正定的表示而包含有寻有伺等的三定、心定(心神足)、定根、定力、及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如是当知内含于此四谛中的区别的抉择。

(十一)“以譬喻”:苦谛如重担,集谛如负重担,灭谛如放下重担,道谛如放下重担的方法。或苦谛如病,集谛如病之因、灭谛如病愈,道谛如药。或苦谛如饥馑,集谛如旱灾,灭谛如丰收,道谛如时雨。又以怨恨、怨恨的根源、怨恨的断绝、断绝怨恨的方法,怖畏、怖畏的根源、无怖畏及其到达的方法;此岸、急流、彼岸及其到达的努力。当知四谛也适合于此等譬喻。

——如是应知以譬喻的抉择——

(十二)“以四法(四句分别)”:(一)是苦而非圣谛,(二)是圣谛而非苦,(三)是苦亦是圣谛,(四)非苦亦非圣谛。

此中:(一)与道相应的诸(心、心所)法及沙门果,依照“无常者是苦”的句子,因为是行苦之故为苦,而非圣谛。(二)灭是圣谛而非苦。其他的(集道)二谛可说为苦,因为无常之故,但不是因为世尊的梵行所领解的如实的苦谛之义,(三)除了爱之外,其五取蕴则依一切的行相都是苦也是圣谛。(四)与道相应的诸法及诸沙门果,苦依世尊的梵行所领解的如实的谛理则非苦亦非圣谛。如是集等亦得依此类推。这里当知是以四法的抉择。

(十三)(以空)“以空及以一种等”的一句中,先说“以空”:一切四谛,依第一义说,因无受(苦)者,作(烦恼)者、入灭者及行(道)者之故,当知(四谛)是空。所以这样说:

有苦而无什么受苦者,

有作而无作者的存在,

有灭而无入灭者,

有道却无行者的存在。

或者

前面的苦集二种是常恒、净、乐、我的空,

不死之灭是我的空,

道是常、净、我的空,

于此四谛之中的是空。

或者(苦集道)三者是灭空、灭是其余三者空。或者因(集、道)是果(苦灭)的空,因为集中无有苦故,道中无有灭故。不像自性论者(数论派)所说的自性,果不是含于因中的。果(苦灭)是因(集道)的空,因为苦与集、灭与道不结合之故。不像合论者(胜论派)所说的二微等,因不是与因的果结合的。所以这样说:

三者是灭空,灭是三者空,

因是果的空,果亦是因空。

——如是当知先以空的抉择说——

(十四)“以一种等”:此四谛中,一切的“苦”,依其现起之性为一种。依名与色为二种。依欲、色、无色界的生起各别为三种。依四食为四种。依五取蕴的差别为五种。

“集”亦依其现起之性为一种。由于邪见的相应与不相应为二种。依欲爱、有爱、无有爱为三种。由四果道所断故为四种。由于色欢喜等的不同为五种。由于六爱身的不同为六种。

“灭”亦依无为界为一种。依于经说的有余依及无余依的差别为二种。由于三有的寂灭故为三种。由于四圣道而证故为四种。

由于五欢喜(色声香味触的五欲)的寂灭故为五种。由于六爱身的灭尽的各别为六种。

“道”亦依其修习为一种。依止、观之别或依见、修之别为二种。依(戒、定、慧)三蕴之别为三种。因为此道有(八)部分之故,可以三蕴而包摄,犹如都市包摄于国内。即所谓:“朋友,毗舍佉,不是以八支圣道而包摄三蕴。朋友,毗舍佉,以三蕴而包摄八支圣道。朋友,毗舍佉,正语、正业、正命的三法包摄于戒蕴中。正精进、正念、正定的三法包摄于定蕴中。正见、正思惟的二法包摄于慧蕴中”。

此中的正语等三种只是戒,所以因同种而包摄于戒蕴。在圣典中的“戒蕴中”虽以位格来说明,然而应依作格之义。其次于正精进等的三种之中,以定自己的法性是不能专注所缘而安止(入定)的,当它获得精进完成其策励的作用及念的完成其不忘的作用之时的帮助,便得安止。

这里有一个相当的譬喻:即如有朋友三人,为了祭祀共同进入园中,一人看见了盛开的瞻波伽花,虽然举手去采,但不可能。另一人便屈他的背给他站,他虽然站在他的背上,但因动摇亦不能取得花。此时第三者又供给他的肩,于是他站在一人的背上,握住另,一人的肩,随其所欲而采了花,用以严饰而享受祭祀。当知这譬喻是这样的:三友同入园中,如正精进等三法同时而生。盛开的瞻波伽如所缘。举手去摘而不可能,如以定的自己的法性不能专注所缘而安止。屈背给他站的朋友如精进。另一位站着而供给他的肩的朋友如念。于是他站在一人的背上握住另一人的肩随其所欲而采了花,如获得了精进完成其策励的作用及念的完成其不忘的作用之时的帮助的定,得以专注所缘而安止。

是故这里的定是依其同种而包摄于定蕴中,精进及念则依其作用而包摄于定蕴中。于正见、正思惟之中,慧的自己的法性是不能决定所缘为无常、苦及无我的,但获得寻(正思惟)的时时冲击所缘的帮助之时而得决定,何以故?譬如一银行家,置钱币于手中,虽欲视察其全部,但眼面是不能翻转(钱币)的,只能以指节去翻转它而得视察它的各部分。如是以慧自己的法性是不可能决定所缘为无常等,只有由那以专注(所缘)为相而有接触(所缘)作用的寻(正思惟)的资助,如冲击如翻转及取而与之(的所缘)才能决定。

是故正见是依同种而包摄于慧蕴中,正思惟则依(资助的)工作而包摄于慧蕴中。如是以此等三蕴而摄(八正)道。所以说“由于三蕴的差别而有三种”。依须陀洹道等有四种。

又一切四谛,由于真如及可知之故为一种。依世间、出世间,或依有为、无为之故为二种。由于见断,修断、及由见与修不可断之故为三种。由于遍知(舍断、作证、修习)等的差别之故有四种。

如是当知由于一种等的差裨瘛?br>   (十五)“以同分、异分”:一切四谛都是不违真如故、我空故、难通达故,所以互相为同分。即所谓:““阿难!你的意思怎样?一人从远处而把箭射过细小的键孔,每发都不失败,或者一人以破裂为百分的发尖而射穿发尖,那一种比较困难比较难得呢”?“如是尊师,那以破裂为百分的发而射穿发尖,实为困难,实为难得”。“阿难!贯穿其最难贯穿的,还算是那些如实通达这是苦……乃至如实通达这是导至苦灭之道””。

(四谛的)自相各别故为异分。前(苦集)二种都因难思、甚深、世间、有漏之故为同分。但果与因有别,及应遍知与舍断的差别之故为异分。后(灭道)二种都因甚深、难思、出世间、无漏之故为同分。但因境(所缘)与有境(有所缘)之别,及应作证与修习之别故为异分。第一第三同指为果故为同分,但是有为及无为之故为异分。第二第四同指为因故为同分,因为一是善一是不善故为异分。第一第四因有为故为同分,但世间和出世间各别故为异分,第二第三是非学非无学故为同分,但是有所缘与无所缘故为异分。

如是智者当以品类与方法,

认识四圣谛的同分和异分。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十六品,定名为根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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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处界品

说处界品

 

慧地之二——释十二处

 

诸“处”有十二处,即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释此十二处:义、相、限量,次第及简详,并以所见而知于抉择。

(一)“以义”这里先以各别的说:见故为“眼”,即是它欣享及启示于色的意思。显示自己故为“色”,即是一个人的颜色变化而能显示他的心意的意思。闻故为“耳”。发音故为“声”,即发声的意思。嗅故为“鼻”。开显故为“香”,即开陈自己的事的意思,呼(食物而保持他的)命故为“舌”。有情嗜爱故为“味”,即嗜尝于味的意思。是可厌的有漏法的来处故为“身”,来处即生起的地方。接触故为“触”。思考故为“意”。保持自己的特相故为“法”。

其次普通的说(处的意义):(一)努力故,(二)来的伸展故,(三)长领导故,当知为“处”。即(一)于眼及色等的根门、所缘、而心、心所法各各紧张发奋努力精进其自己的感受等的作用(所以说努力故为处)。(二)此等十二处能伸展扩大彼等所来的心、心所法,所以说(来的伸展故为处)。(三)直至那在无始轮回中所起的极长的轮回之苦未得停止,而此等十二处便起领导(而受轮回之苦),所以说(长领导故为处)。是以说此等一切(十二处)法,因努力故,因来的伸展故,因长领导故为“处”。

还有(一)以住处之义,(二)以矿山之义,(三)以会合处之义,(四)以产地之义,(五)以原因之义故为“处”。即(一)如说世间是自在天处,梵苏天处等,故说以住处之义为处。(二)如说金处、银处等,故说以矿山之义为处。(三)如佛教中说:“悦意之处,诸鸟同栖”。

在这些地方,则以“会合处”为处。(四)如说“南路是产牛之处”等,则以“产地”为处。(五)如说“如有处,他必得证明的能力”等,则以“原因”为处。(一)因为心、心所法住于眼等之中,依他们而存在之故,所以眼等是心,心所法的住处。(二)因为心、心所法散布于眼等之中,以他们为依止及以他们为所缘之故,所以眼等是心,心所法的矿山。(三)眼等是心,心所法的基地(所依),认识之门,所缘及集合之处,所以是他们的会合处。(四)因为心、心所法以眼等为依止,为所缘始能生起,所以是他们的产地。(五)若无眼等,亦无心、心所法,所以眼等是他们的原因。如是依住处之义,矿山之义,会合处之义,产地之义及原因之义等的理由,故说此等法为处。依照上述的意义,眼即是处,故名眼处……乃至法即是处,故名法处。如是当先以义而知抉择。

(二)“以相”,这里亦当以眼等的相而知抉择。他们的相与蕴的解释中所说的同样。

(三)“以限量”,即是说以那样的数量。眼等亦即是法。那末,为什么不说眼等为法处,却说为十二处呢?因为依据确定六识身生起的门及所缘之故,即由于确定这六识身的门及所缘的差别故说为十二。因为属于眼识路线所摄的识身,只有眼处是他的生起之门,色处是他的所缘。其他诸识身和诸处也是同样。

唯第六(意识身),只有称为有分意的意处的一分是他的生起之门,不共的法处是他的所缘。这是依据确定六识身的生起之门及所缘,故说十二。如是当知以限量而抉择。

(四)“以次第”,这里也适合应用于前面所说的生起次第。即于六内处中的眼处,因为以有见有对色为境之故,是明了的,所以最先说。其次因为以无见有对色为境之故,所以说耳处等。或者由于见优胜、闻优胜、有许多利益之故,于内处中,先说眼处及耳处,此后再说鼻等三处。意处以五种为活动的范围,故于最后说。其次根据眼处等的活动范围,所以在内六处之间,次第而说外六处的色处等。亦因确定识的生起的原因,故说此等十二处的次第。即如世尊说:“诸比丘,以眼与色为缘生起眼识……乃至以意与法为缘生起意识”。如是当知这十二处的次第的抉择。

(五)“以简略与详细”,先就简略说:意处及法处的一部分是属于名所摄,其他的诸处属于色所摄,所以十二处只是名与色而已。其次详细地说:先内六处中的眼处,依种类只是“净眼”,但依于(善恶等的业)缘,(地狱乃至天界的五)趣,(象马或刹帝利等的)部类及(凡圣等的)人的不同,则有无数的区别。耳处等四种也是同样。意处,同有善、不善、异熟、唯作识的不同,所以有八十九种或一百二十一种的区别。色、声、香、味处,因(青黄等的)异分及(善恶等的业)缘等的不同,故有无数的区别。触处,依地界、火界、风界,有三种区别;若依缘等的不同,则有多数的区别。法处,依受、想、行蕴、细色、涅槃、(苦乐等的)自性及(眼触所生、耳触所生等的)种种性不同,故有多数的区别。如是当以简略与详细而知抉择。

(六)“以所见”,在这里,一切有为的处,都应视为不来不去。因为他们(有为处)在生起之前无所从来,在消灭之后亦无所去。诚然它们在生起之前为不得自性,在消灭之后则完全破坏了自性,唯在前际与后际的中间,与缘结合而起作用,不能自在控制的,所以说应视(有为处)为不来不去。

同样的,应视(有为处)为非努力,亦非创作。因为眼与色等决不会这样思念:“呀!好的,我们和合,令识生起”!它们(有为处)亦不会努力从事以(认识之)门,以基地(所依),或以所缘,令色生起。只是法性本然,眼与色等和合之时,而眼识等生起。所以说应视有为处为非努力亦非创作。

并且应视内六处如无人的乡村,因为没有常、净、乐、我的状态之故;应视外六处如抢劫村庄的强盗,因为它们有害于内六处之故。即所谓:“诸比丘!眼为可意及不可意的色所害”。亦应视内六处如六种动物;视外六处如彼等(六动物)的活动境界。如是应以所见而知抉择。

这是先为详论十二处。

 

慧地之三——释十八界

 

其次说“界”有十八,即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释此十八界:

一以义,二以相等,三以次第,四以限量,五以数,六以缘,七以所见而知于抉择。

此中:(一)“以义”,即见故为眼,显示自己故为色,眼的识故为眼识。当以此等方法,而知抉择眼等十八界的各别意义。其次普通说界的意义:(一)令倾向故,(二)负运故,(三)配给故,(四)因此令向故,(五)此中保持故为界。即(一)譬如金银等的要素(界)能生金银等,由于世间的诸界决定的原因,令向于种种的轮回之苦。(二)负即运义,由有情负于界,如运夫的负重。(三)此等(世间的诸界)只配给苦,不如人意之故。(四)由于此等(诸界)为因,而有情倾向于轮回之苦。(五)保持即放置义,是说把苦保持于此等(诸界)之中的意思。如是于眼等的一一法由生而令倾向及负运等的意义,故名为界。

又(一)譬如诸外道所说的我,实在是毫无自性的,此等(十八界)则不然,它们是保持自己的自性的,所以为界。(二)譬如世间种种黄的雄黄及红的砒石等是岩石的成分,而说为界,如是此等诸界亦如界(成分),因为此等种种(界)是智及可知的成分。(三)譬如称为身体的复合体的成分中的脂肪质和血等,由于特相不同,互相各异,而称为界,如是称为五蕴的身体的成分中的十八界,亦称为界,因为此等眼等诸界的特相亦互相各异不同之故。(四)又界与“非命”是一同义语。即如世尊为了欲使断除命想的说法所示:“比丘!此人是六界所成”等。所以依照上面所说的方法,眼即是界故为眼界……乃至意识即是界故为意识界。如是当知先依此等的义而抉择。

(二)“以相等”,这里当知以眼等的相等而抉择。他们的相等,与蕴的解释中所说的一样。

(三)“以次第”,这里亦如前面所说的生起次第等之中,以说法的次第为适宜。那说法的次第,是指确定因果的次序而说,即眼界与色界二种为因,而眼识界是果。余者亦然。

(四)“以限量”,即以数量而说。在各种的经与论中,亦曾说到十八界以外的其他诸界,如:光明界、净界、空无边处界、识无边处界、无所有处界、非想非非想处界、想受灭处界、欲界、恚界、害界、出离界、无恚界、无害界、乐界、苦界、喜界、忧界、舍界、无明界、精进界、勤界、勤勇界、劣界、中界、胜界、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有为界、无为界、多界、种种界的世间。

(问)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以一切界为限而只以此十八界为限呢?(答)因为所存的一切界,从自性上说,都可以含摄于此十八界之中的缘故。即“光明界”只不过是色界。“净界”亦与色等有关。何以故?因为它只是一种净的相,即净相而为净界,那净相是不能离开色等而存在的。或者说,善异熟识的所缘的色等为净界,所以净界只是色等而已。在“空无边处界”等之中,那心法则摄意识界中,余者(心所法)则摄于法界中,其次“想受灭界”,实无自性;只是(意识界及法界)二界的灭而已。“欲界”只是法界;即所谓“此中欲界怎样?便是与欲有关的思择、寻求……乃至邪思惟”。或者十八界即欲界;所谓:“下自无间地狱起,上至他化自在天止,任何行动于此中及包摄于此中的蕴、界、处、色、受、想、行、识。是名为欲界”。

“出离界”亦只是法界。依据此说:“一切善法为出离界”,所以即是意识界。

“恚界、害界、无恚界、无害界、乐界、苦界、喜界、忧界、舍界、无明界、精进界、勤界、勤勇界”亦只是法界而已。

“劣界、中界、胜界”只是十八界而已。因为劣的眼等为劣界,中、胜的眼等为中界及胜界。总而言之:不善之法界及意识界为劣界;世间的善及无记的眼界等同为中界;出世间的法界及意识界为胜界。

“地界、火界、风界”只是触界而已。“水界和空界”只是法界。“识界”只是眼识等七识界的简略之说。

十七界及法界的一部分是“有为界”。“无为界”则只是法界的另一部分。如是存在的一切界,从自性上说,都得含摄于十八界之内,所以只说十八界;也是为了欲除有人于有知识的自性的识中而起的命想,所以这样说。即因为有于知识的自性的识中而作命想的有情,世尊为了欲使他们断灭长时所怀的命想,指明有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界、意识界等多识的差别,并且它们是依止于眼及色等的缘而起作用,是无常的,所以佛说十八界。

更因为是随顺其所教化的弟子的意乐,所以这样说。又这样不过于简略也不过于详细的说法,是随顺其所教化的有情的意,所以说明十八。

世尊以广略的法门而说法,

他的正法之光照耀的时候,

其所化有情心中的黑暗,

便在刹那之间消灭了。

如是当知以限量而抉择。

(五)“以数”,先说眼界,据种类,依净眼只有一法数。耳、鼻、舌、身、色、声、香、味界亦同样,依净耳等亦只有一法数。其次触界,依地、火、风,有三法数。眼识界,依善与不善的异熟,有二法数。如是耳、鼻、舌、身识界亦同。其次意界,依五门转向的善与不善的异熟及领受(唯作),有三法数。

法界,依三无色蕴(受想行)及十六细色并无为界,有二十法数。意识界,依其余的善、不善、无记的识,有七十六法数。如是当知以数而抉择。

(六)“以缘”,先说眼界,给与眼识界以不相应、前生、有、不离、依止、根缘的六缘为缘。色界给与眼识界以前生、有、不离、所缘缘的四缘为缘。

如是耳界、声界等给与耳识界等为缘亦然。

其次对于眼识等的五种,则五门转向的意界给与他们以无间、等无间、非有、离、亲依止的五缘为缘。而彼等前五识亦给与领受意界(以五缘为缘)。同样的,领受意界给与推度意识界,推度意识界给与确定意识界,确定意识界给与速行意识界(以五缘为缘)。而速行意识界再给与各各以后的速行意识界以彼等(无间、等无间、非有、离、亲依止)的五缘及数数修习缘的六缘为缘。这是在五门作用的方法。

次于意门,则有分意识界给与(意门)转向意识界,而(意门)转向意识界给与速行意识界以上面所说的五缘为缘。

其次法界(受想行——心所法)给与七识界以俱生,相互、依止、相应、有、不离等的多种缘为缘。而眼界等及一部分的法界(如细色、涅槃等)则给与一部分的意识界以所缘缘等为缘。对于眼识界等,不只是以眼界及色等为生起之缘,亦以光明等为缘,所以古师说:“以眼、色、光明,作意为缘生起眼识;以耳、声、空间,作意为缘生起耳识;以鼻、香、风,作意为缘生起鼻识;以舌、味、水,作意为缘生起舌识;以身、触、地,作意为缘生起身识;以有分意、法,作意为缘生起意识”。这里是略说。对于缘的详细分别,将在缘起的解释中

更明白地说。如是当知(这十八界)以缘而抉择。

(七)“以所见”,是说当以所见而知抉择之义。即一切的有为界,无论是前际后际的都应视为无真实性,没有常、净、乐、我的特性,并且都是依于缘而相关的作用。

次就十八界各别而说:当视眼界如鼓面,色界如鼓槌,眼识界如鼓声;又眼界如镜,色界如面,眼识界如映于镜中的面相;或者眼界如甘蔗与胡麻,色界如榨机的轮轴,眼识界如甘蔗汁及麻油;或视为眼界如下面的木燧,色界如上面的木燧,眼识界如所起的火。对于耳界等亦应视为同样。

其次意界,从生起方面说,应视它是眼识界的先驱及随从者。

在法界中的受蕴,当视如箭如桩。其中的想蕴及行蕴,则如受了与受的箭桩的苦痛。或者凡夫的想,因由意欲而生苦痛之故如空拳,或因取于不如实之想,故如森林之鹿(见假的草人而作人想)。行蕴,由它而投人于结生,故应视如投人于火坑的人,或因它而为生苦所随,故应视如为官吏所追的盗贼,或因为它是取来一切不利的蕴的相续之因,故应视如毒树的种子。(而法处所摄的)色,因为是种种的危险之相,故应视如刀轮。

对于无为界,则应视为不死、寂静、安隐。何以故?因为是反对取来一切不利之故。

意识界,于诸所缘,不能确定,故应视如森林的猿猴;甚难调御,故如野马;它能落于任何所欲之境,故如投于空中的棍;因它穿了贪嗔等的种种烦恼之衣,故应视如盛装的舞女。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十五品,定名为处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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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蕴品

说蕴品

 

 

慧的总说

 

现在,这比丘,进一层的完满了修定,并由神通而证得了(定的)功德,既已修习完成在解释

有慧人住戒

修习心与慧

的偈颂中于“心”的名目之下的定的一切行相,此后即应修慧。然而那“慧”(在偈中)却说得这样简单,认识尚且不易,何况修习?是故为了详示修法,先提出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慧?

二、什么是慧的语义?

三、什么是慧的相、味、现起、足处?

四、慧有几种?

五、当如何修习?

六、什么是修慧的功德?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慧

慧有多种多样。如果一开头便去说明一切来作详细的解答,不但不能达到其说明的目的,反使更陷于混乱。为了这种关系,所以我在这里只说“与善心相应的观智”为慧。

 

  二、什么是慧的语义

以了知之义为慧。这了知是什么?是和想知及识知的行相有别的各种知。即想、识、慧虽然都是以知为性,可是,想--只能想知所缘“是青是黄”,不可能通达“是无常是苦是无我”的特相;识--既知所缘“是青是黄”,亦得通达特相,但不可能努力获得道的现前;慧--则既知前述的(青黄等)所缘,亦得通达特相,并能努力获得道的现前。

例如一位天真的小孩,一位乡村的人,一位银行家。当三人看见一堆放在柜台上的货币,那天真的小孩,只知道货币的色彩长短方圆,却不知它是人们认为可以利用受用的价值:那乡村的人,既知色彩等状,亦知它是人们认为可以利用受用的价值,但不知是真是假及半真半假的差别;那银行家,则知一切行相,因为他知道,所以无论看货币的色,闻其敲打之声,嗅其气,尝其味,及以手拿其轻重,都能知道;并且晓得那是在某村某市某城或在某山某河岸及由某某造币师所铸造。

由这个例子当知(想识慧的区别)如是,因为想,只知于所缘所表现的青等的行相,所以如天真的小孩所看见的货币。因为识,既知青等的所缘的行相,亦得通达特相,所以如乡村的人所看见的货币。因为慧,既知青等的所缘的行相及通达特相之后,更能获得道的现前,所以如银行家所看见的货币。是故当知和想知及识知的行相有别的各种知,是这里的了知。有关于此,所以说:“以了知之义为慧”。

有想与识之处,不一定会有此慧的存在。可是有慧存在时,则不和想及识分别,因为它们那样微细难见,实在不得作这样的分别:“这是想,这是识,这是慧”,所以尊者那伽斯那(即那先或龙军)说“大王,世尊曾为难为之事”。“尊师那伽斯那,什么是世尊为所难为之事”?“大王,世尊曾为难为之事,即他对于一所缘而起的非色的心与心所法作这样的分别说:这是触,这是受,这是想,这是思,这是心”。

 

  三、什么是慧的相、味、现起、足处?

这“慧”以通达语法的自性为(特)相,以摧破覆蔽诸法自性的痴暗为味(作用),以无痴为现起(现状),因为这样说“等持(入定)之人而得如实知见”,所以定是(慧的)足处(近因--直接因)。

 

  四、慧有几种?

(一)先以通达诸法自性的相为一种。

(二)(1)以世间与出世间为二种。(2)同样的以有漏及无漏等,

(3)以名与色的差别观,(4)以喜俱及舍俱,(5)以见地及修地为二种。

(三)(1)以思、闻、修所成为三种。(2)同样的以小、大、无量的所缘,(3)以(善的)入来,(恶的)离去及方便的善巧,(4)以内住等为三种。

(四)(1)依于四谛的智为四种。(2)依四无碍解为四种。

(一)(一法)这里面的第一种分类的意义是明了的。

(二)(二法)于二种分类中:(1)(世间慧、出世间慧)与世间的道相应的慧为“世间慧”。与出世间的道相应的慧为“出世间慧”。如是以世间出世间为二种。

(2)(有漏慧、无漏慧)在第二的二法中,以有诸漏为所缘的慧为“有漏慧”,无彼等所缘的慧为“无漏慧”,此等(有漏慧无漏慧)的意义也是世间出世间慧。亦可以同样的说:与漏相应的慧为有漏慧,与漏不相应的慧为无漏慧。

如是以有漏无漏为二种。

(3)(名差别慧、色差别慧)在第三的二法中,欲修毗钵舍那(观)的人,依于四种非色蕴差别的慧为“名差别慧”。依于色蕴的差别的慧为“色差别慧”。如是依于名与色的差别的慧为二种。

(4)(喜俱慧、舍俱慧)在第四的二法中,于欲界的二善心及于五种禅中前四禅的十六道心中的慧为“喜俱”。于欲界的二善心及于第五禅的四道心中的慧为“舍俱”。如是依喜俱舍俱为二种。

(5)(见地慧、修地慧)在第五的二法中,第一(须陀洹)道的慧为“见地慧”。其他的(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三道的慧为“修地慧”。如是依见修之地为二种。

(三)(三法)于三法中:(1)(思、闻、修所成慧)在第一的三法,不闻他教而获得的慧--因为是由于自己的思惟而成,所以是“思所成(慧)”。闻他教而获得的慧--因为由闻而成,所以是“闻所成(慧)”。无论依那一种修习而成及证安止的慧,是“修所成(慧)”。即如这样说:“此中:什么是思所成慧,即于从事瑜伽的事业之时,或于从事瑜伽的工巧(技术)之时,或于从事瑜伽的学术之时的业自性慧或谛随顺慧--如色是无常,受……想……行……识是无常等这样的随顺的忍、见、意欲、觉慧、见解、法虑忍(都是慧的别名)--不闻他教而获得,故名为思所成慧。……乃至闻他教而获得,故名为闻所成慧。入定者的一切慧都是修所成慧”。

(2)(小所缘慧、大所缘慧、无量所缘慧)在第二的三法中:缘于欲界法而起的慧为“小所缘慧”。缘于色、无色界法而起的慧为“大所缘慧”。这两种是世间的毗钵舍那(观)。缘于涅槃而起的慧为“无量所缘慧”。这是出世间的毗钵舍那。如是依小、大、无量所缘为三种。

(3)(入来善巧慧、离去善巧慧、方便善巧慧)在第三的三法中:入来是增长的意思。因为断其不利的及生起有利的,所以有两方面。有那样的善巧,是“入来善巧”。即所谓:“这里,什么是入来善巧?于此等诸法作意者,未生的诸不善法令不生,已生的诸不善法令断。或于此等诸法作意者,未生的诸善法令生,已生的诸善法使其增长,广大,增修而达圆满。在这里面的慧、了知……乃至无痴、择法、正见、是名入来善巧”。其次离去是不增长的意思,那也有两方面:即断其有利的及生起不利的。有那样的善巧,是“离去善巧”。即所谓:

“这里什么是离去善巧?于此等诸法作意者,未生的诸善法不生等等”。其次在一切处,于诸法的成因的方便中所即刻而起即座而生的善巧,为“方便善巧”。所谓:“一切处的方便慧为方便善巧”。如是依入来,离去,方便善巧为三种。

(4)(内住慧、外住慧、内外住慧)在第四的三法中:取自己的诸蕴来勤修的观慧,是“内住慧”。取他人的诸蕴或取与根不相连的外色(物质)来勤修的观慧,是“外住慧”。取(内外)二者来勤修的观慧,是“内外住慧”。如是依内住等为三种。

 

(四)(四法)在四法中:(1)(四谛智)在第一的四法中:缘苦谛而起的智为“苦智”。缘苦集而起的智为“苦集智”。缘苦灭而起的智为“苦灭智”。缘苦灭道而起的智为“苦灭道智”。如是依于四谛智而有四种。

(2)(四无碍解)在第二的四法中:四无碍解,即于义等来区别的四智。即如这样说“对于义的智为义无碍解。对于法的智为法无碍解。对于法的词的智为词无碍解。对于诸智的智为辩无碍解”。这里的“义”--略说与“因的果”是同义语。因为因的果是从于因而得到达,故名为义。若区别的说,当知任何从缘所生的,涅槃,所说之义,异熟,唯作等的五法为义。那观察于义者之区别于义的智,为“义无碍解”。“法”--略说与“缘”是同义语;因为缘能处置、能起、或使得达种种效果,故名为法。若区别的说,当知任何生果及它的因,圣道,说的善,不善等的五法为法。那观察于法者之区别于法的智,为“法无碍解”。这意义在阿毗达磨中曾以这样的方法显示分别:“于苦的智是义无碍解。于苦集的智是法无碍解。于苦灭的智是义无碍解。于苦灭道的智是法无碍解。于因的智是法无碍解。于因之果的智是义无碍解。在于彼等已生、已成、已发生、已起、已生起、已现前的诸法中的智是义无碍解。从彼等诸法而此等诸法已生、已成、已发生、已起、已现前,于彼等诸法中的智是法无碍解。……于老死的智是义无碍解。于老死的集的智是法无碍解……乃至于行灭的智是义无碍解。于行灭之道的智是法无碍解……兹有比丘知法--修多罗,祗夜……乃至毗陀罗--是名法无碍解。对于所说之(法的)义,他知解“这是所说之(法的)义”,是名义无碍解……什么诸法是善?在欲界善心生起之时……乃至此等诸法是善。于此等诸法的智是法无碍解。于彼等异熟的智是义无碍解”等。那里“于法的词的智”一句中:即在于此义和法中的自性词(自然的文法),不变的用语,在用它来叙说及讲述的时候,听到那所叙所说及所讲的,能于被称为法的词的自性词--摩竭陀语,一切有情的根本语--作如是区别“这是自性词,这是非自性词”的智,是“词无碍解”;即是说获得词无碍解的人,听到“派素(触),唯达难(受)”等语,知道“这是自性词”;听到“派沙,唯达那”等语,知道“这是非自性词”。“于诸智中的智”--即以一切智为所缘而观察者的以智为所缘的智,或于如上述的(义法词无碍解)三智中依它们的(所缘之)境及作用等的详细方法的智,是“辩无碍解”的意义。

此等四无碍解分为有学地及无学地二处。此中上首弟子及(八十)大声闻的(无碍解)是属于无学地的区域;如阿难长老,质多居士,昙弥迦优婆塞,优婆离居士,久寿多罗优婆夷等的(无碍解)是属于有学地的区域。如是区分为二地的此等(四无碍解),是依于证、教、闻、问及宿行五种行相而得明净的。这里的“证”--是证得阿罗汉果。“教”--是研究佛语。“闻”--是恭求闻法。“问”--是抉择圣典及义疏中的难句和义句的议论。“宿行”--曾于过去诸佛的教内往复勤修,直至随顺种姓附近及为毗钵舍那(观)的修行。

他人说:

宿行博学与方言,

圣教遍问与证得,

亲近良师及善友,

是为无碍解之缘。

此中:“宿行”--如前述。“博学”--是精通各种学问和工巧(艺术)。“方言”--即精通一百零一种地方的语言,特别是善巧于摩竭陀语。“圣教”--至少亦得研究譬喻品的佛语。“遍问”--甚至为抉择一偈之义而问。“证得”--是证得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果。“良师”--即亲近多闻智慧的诸师。“善友”--即获得那样(多闻智慧)的朋友。这里,诸佛与辟支佛是依于宿行及证得而成就无碍解的。诸声闻则依此等一切的原因(而得无碍解的)。

为得无碍解不修特殊的业趣修习。但诸有学在证得有学果的解脱之后,诸无学在证得无学果的解脱之后而获得无碍解。犹如诸如来的十力(唯证佛果而成就)相似,诸圣者的无碍解唯证圣果而得成就。有关于这样的无碍解,所以说依四无碍解而有四种。

  五、当如何修习

这里(一)蕴,(二)处,(三)果,(四)根,(五)谛,(六)缘起等种种法是慧的地。(一)戒清净,(二)心清净的二种清净是慧的根。(一)见清净,(二)度疑清净,(三)道非道智见清净,(四)行道智见清净,(五)智见清净的五种清净是慧的体。是故应以学习遍问而熟知于(慧的)地的诸法,而成就(慧的)根的二种清净之后及为完成(慧的)体的五清净而修慧。这是略说(慧的修习)。次当广说。

 

  慧地之一--五蕴的解释

先说“(一)蕴(二)处(三)界(四)根(五)谛(六)缘起等的种种诸法是慧的地”:这里的“蕴”即五蕴:(一)色蕴,(二)受蕴,(三)想蕴,(四)行蕴,(五)识蕴。

 

  (一)色蕴

此中,有任何寒冷等坏相之法,当知一切总括为“色蕴”。虽然此色依坏相说只有一种,但因为(大)种及所造的区别,所以有二种。此中的“大种色”,即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的四种。它们的相、味及现起,已在“四界差别”中说过;而说它们的足处(直接因),则它们都以(自己以外的)其余三界为足处。“所造色”有二十四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女根、(十一)男根、(十二)命根、(十三)心所依处、(十四)身表、(十五)语表、(十六)虚空界、(十七)色轻快性、(十八)色柔软性、(十九)色适业性、(二十)色积集、(二十一)色相续、(二十二)色老性、(二十三)色无常性、(二十四)段食。

(1)(释二十四所造色)此中:(一)“眼”--以应与色接触的种净为(特)相,或以欲见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为(特)相。以牵引(眼识)于色中为味(作用)。以保持眼识为现起(现状)。以欲见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足处(直接因)。

(二)“耳”--以应与声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闻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为相。以牵引(耳识)于声中为味。以保持耳识为现起。以欲闻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足处。

(三)“鼻”--以应与香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嗅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为相。以牵引(鼻识)于香中为味,以保持鼻识为现起。以欲嗅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足处。

(四)“舌”--以应与味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尝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为相。以牵引(舌识)于味中为味,以保持舌识为现起。以欲尝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足处。

(五)“身”--以应与所触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触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为相。以牵引(身识)于所触中为味。以保持身识为现起,以欲触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足处。然而有人(指大众部)说:眼是火的成分多的诸大种的净(根)。耳、鼻、舌(次第的)是风、地、水的成分多的诸大种的净(根)。身是一切(大种平均)的净(根)。其他的人又说:眼是火的成分多的(诸大种的净根),耳、鼻、舌、身(次第的)是虚空、风、水、地的成分多的(大种的净根)。那么,应该反问他们说:“请拿经典来为证”!自然他们是找不到那样的经的。但有人将指出他们的这样的理由:“因为助以火等的德的色等而见故”。那么,再反问他们说:“谁说那色等是火等之德”?于诸大种中实不可能作那样的简别说:“那大种有那样的德,这大种有这样的德”。此时他们又说:“正如你们所主张的地等有支持等的功能,因为是在各种元素(物质形成的色聚)中的某大种的成分较多的缘故,如是于火等成分较多的元素中而见色等的成分较多之故,你应该同意这“色等是彼(火)等的德”的主张。这样当再反驳他们说:“(你说香是属于地、色是属火)那么,如果那地(界)的成分多的绵的香是胜过水(界)的成分多的香水的香的话,如果那冷水的色彩是减少于火(界)的成分较多的热水的色彩的话,则我们承认你的主张;可是这两种都不可能发生,所以你必须放弃(眼等的差别是)此等所依的大种的差别的说法。例如于一色聚的大种虽无差别,但大种的色与味等则互相各别,如是差别,虽无别的原因,但说眼净等(相异)”。然而那眼耳等怎么会互相的不同?只有业是它们的差别的原因。因为业的差别,所以有此等(眼、耳等)的差别,并非因大种的差别之故。即如古人说:“如果大种有差别时,则无净(根)生起,因为净(根的大种)是相等而非相异”。由于业的差别之故,所以于此等(眼等)的差别中,眼与耳的取境在不必到达于境时,因为它们的识起于不依附于自己的所依的境(声色)中之故;鼻、舌和身的取境在到达于境时,因为它们的识起于依附于自己的所依的境中之故。

其次于这(眼等五种之)中的“眼(根)”,世人称呼那象青莲的花瓣而围以黑睫毛及呈有黑白色的圆球为眼,即在于那全体的眼(球)而围以白圆圈之内的黑眼珠的中央前面--那站在面前的人的身体形像所映现的地方,它遍满眼膜,好象渗透了油的七个绵膜(灯芯),由四界的保持(地)粘结(水)成熟(火)动摇(风)四种作用的资助,好象刹帝利王族的孩子由四位保姆的抱、浴、著饰、打扇的四种工作所保护,由时节(寒暑等的自然现象),心和食所支持,由寿所保护,由色香味等所随从,不过于虱的头那么大,它恰好是眼识等处的所依和门(是认识的入口)。正如法将(舍利弗)说:

由于眼净, 随观诸色,

既小而细, 如虱之头。

“耳(根)”--在全体的耳腔之内,即在那掩有薄薄的黄毛犹如指套的形状的地方,由前面所说的四界的资助,由时节、心和食的支持,由寿所保护,由色等所随从,它恰好是耳识等处的所依与门。

“鼻(根)”--在全体的鼻孔之内那如山羊足的形状的地方,它的资助、支持、保护、随从,已如前述,它恰好是鼻识等处的所依和门。

“舌(根)”--在全体的舌的中央的上部,即在那象莲的花瓣的前部的形状的地方,它的资助、支持、保护、随从,已如前述,它恰好是舌识等的所依和门。

“身(根)”--存在于身体之中有执受色(有神经的部分)的一切处,如油脂遍在绵布中相似,成为如前面所述的资助、支持、保护、及随从的对象,它恰好是身识等的所依和门。

正如蛇、鳄、鸟、狗、野干之对于蚁塔、水、虚空、村落、墓场,各各有它自己的境域,而这些眼等之对于色等亦各有它们自己的境域。

于诸根以外的其他的色等之中:(六)“色”--有刺眼的特相。有为眼识之境的味(作用)。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现状)。以四大种为足处(直接因)。如色的解说亦可应用其他的一切所造色;以下仅说它们的不同之处。这色依青黄等有多种。

(七)“声”--有刺耳的特相。有为耳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此声依大鼓小鼓等有多种。

(八)“香”--有扑鼻的特相。有为鼻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它有根香及木髓之香等多种。

(九)“味”--有刺舌的特相。有为舌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它有根味及干味等多种。

(十)“女根”--有女性的特相。有显示是女的味。是女的性、相貌、行为、动作的原因为现起。

(十一)“男根”--有男性的特相。有显示是男的味。是男的性、相貌、行为、动作的原因为现起。而此(男女根)二者亦遍在全身,犹如身净(根)。

然而不得说是“在身净所在之处”或“在身净不在之处”。男女根没有混杂之处,犹如色与味等相似。

(十二)“命根”--有守护俱生色的特相。有使它们(俱生色)前进的味。使他们的维持为现起。以应存续的大种为足处。虽然(命根)有守护(俱生色)的特相等,但必须有俱生色的刹那它才能守护,正如水的保护莲华相似。虽然它们各有它们自己的生起之缘,然而(命根)保护(它们),正如保姆的保护孩子相似,(命根)自己当与进行之法结合而进行,正如船长和船相似。它不能在(俱生色)破坏了以后而自己进行,因为没有了使它进行之法存在的缘故。它不能存在于(俱生色的)破坏的刹那,因为它自己也破坏的缘故,正如油尽的灯芯,不能保持灯焰一样。因为(命根)已在上述(的俱生色)的刹那完成了它的工作,当知这并不是说它没有守护及令其进行和存续的能力。

(十三)“心所依处”--有为意界及意识界依止的特相。有保持彼等二界的味。以运行彼等为现起。它在心脏之中,依止血液而存在,如在“论身至念”中已说。由四大种的保持等的作用所资助,由时节及心和食所支持,由寿所守护,恰好为意界意识界及与它们相应的诸法的所依处。

(十四)“身表”--是由于从心等起的风界所转起的往(还屈伸)等,以俱生色身的支援保持和动的缘的变化行相,有表示自己的意志的味。为身的动转之因是现起。从心等起的风界是足处。而此(身表)因为由于身的动转而表明意志之故,并且它自己亦称为身动转,因为由身而表(意志)之故,是名身表。当知往(还屈伸)等的转起,是因为身表的动及时节生等(的诸色)与心生的诸色亦结合而动之故。

(十五)“语表”--是由于从心等起的地界中的有执受色(唇喉等)的击触之缘而转起种种语的变化的行相。有表示自己的意志的味。为语音之因是现起。以从心等起的地界(唇喉等)为足处。而此(语表)因为由于语音而表明意志之故,并且它自己亦称为语音,因为由语而表(意志)之故,是名语表。譬如看见在森林之中,高悬于竿头之上的牛头骨等的水的标帜,便知道“这里有水”,如是把握身的动转及语音而知身表和语表。

(十六)“虚空界”--有与色划定界限的特相。有显示色的边际的功用(味)。以色的界限为现状(现起);或以(四大种)不接触的状态及孔隙的状态为现状。以区划了的色为近因(足处)。因为由这(虚空界)区划了色,我们才起了“这是上这是下这是横度”的概念。

(十七)“色轻快性”--有不迟钝的特相。有除去诸色的重性的功用。以(色的)轻快转起为现状。以轻快的色为近因。

(十八)“色柔软性”--有不坚固的特相。有除去色的坚硬性的功用。以不反对(色的)一切作业为现状。以柔软的色为近因。

(十九)“色适业性”--有使身体的作业随顺适合工作性的特相。有除去不适合于作业的功用。以不弱力的状态为现状。以适业的色为近因。

此等(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业性)三种并不互相舍弃的。虽然如是,当知亦有这样的差别:譬如无病的健康者,那色的轻快性、不迟钝、种种轻快迅速的转起,是从反对令色迟钝的界的动乱的缘所等起的,这样的色的变化为“色轻快性”。其次如善鞣的皮革,那色的柔软性,能于一切种种的作业中得以自由柔顺,是从反对令色硬化的界的动乱的缘所等起,这样的色的变化为“色柔软性”。其次如善炼的黄金,那色的适业性,随顺于身体的种种作业是从反对令诸身体的作业不随顺的界的动乱的缘所等起的,这样的色的变化为“色适业性”。

(二十)“色积集”--有积聚的特相。有从诸色的前分而令出现(现在)的功用。以引导为现状,或以(色的)圆满为现状。以积集的色为近因。

(二十一)“色相续”——有(色的)转起的特相。有随顺结合的功用。以不断为现状。以令随顺结合的色为近因。

这(色积集和色相续)二者与“生色”为同义语,然而(生的)行相有多种之故,所以依照化导方面而略举积集和相续的要目。因为不是义有多种之故,所以只就此等的句来详为解说:“(色等诸)处的积聚,是色积集,那色的积集,是色的相续”。但在义疏中说:“积聚是生起,积集是增长,相续是转起”。并且举一譬喻说:“犹如在河岸旁边掘一穴,水涌上来的时候为积聚--生起,水充满时如聚集--增长,水溢出时如相续--转起”。说了譬喻之后又说:“这是怎么说的呢?以处而说积聚,以积聚而说为处”。是故诸色在最初生起的为积聚;在他们以后生起的其他--因为他们的生起是以增长的行相而现起,故说“积集”;在此等之后而生起而再再生起的其他--因为他们的生起是以随顺结合的行相而现起,故说“相续”。

(二十二)“色老性”——有色的成熟的特相。有引导(色的坏灭)的功用。犹如陈谷,虽然不离色的自性,但已去新性是它的现状。以曾经成熟了的色为近因。如牙齿的脱落等,是显示齿等的变化,所以说这(色老性)是“显老”。非色法的老,名为“隐老”;那隐老则没有这表面的变化。在地、水、山、月、太阳等的老(亦无可见的变化),名为“无间老”。

(二十三)“色无常性”——有(色的)坏灭的特相。有(色的)沉没的作用。以(色的)灭尽为现状。以受坏灭的色为近因。

(二十四)“段食”——有滋养素的特相。有取色(与食者)的作用。以支持身体为现状。以作成一团团当取而食的食物为近因。而此段食与维持有情的营养素是一同义语。

上面所说的色都是来自圣典的。然而义疏中还说有力色、成色、生色、病色,并有人(无畏山住者)更说眠色。提示了这些其他的色之后,再引“确实的,你是牟尼正觉者,你已没有了诸盖”等的句子,否定了“眠色”。在别的诸色中:“病色”则包摄于(色)老性及无常性中,“生色”则包摄于积集和相续中,“成色”则包摄于水界中,“力色”则包摄于风界中。所以在此等色中,结论则一种也不能各别的存在。

上面的二十四种所造色,并前面已说的四大种,合为二十八种色,不少也不多。

(2)(色的一法乃至五法)(一法)这一切色依一种说:即是(一)非因,(二)无因,(三)与因不相应的,(四)有缘的,(五)世间的,(六)有漏的。

(二法)依二种说:即是(一)内与外,(二)粗和细,(三)远和近,(四)完与不完,(五)净色及非净色,(六)根与非根,(七)有执受与非执受。在这里面:(一)眼、耳、鼻、舌、身等五种,因为是依于自己的身体而转起之故为“内”;其余的(二十三种)由于外故为“外”。(二)眼等九种和(四界中)除了水界以外的三界的十二种,由接触而取故为“粗”;其他的因为相反故为“细”。(三)那细的色甚难察知其自性故为“远”;其余的容易察知其自性故为“近”。(四)四界及眼等十三种并段食的十八种色,因为超越区划,变化,相,性,而得把握自性故为“完(色)”;其余的相反故为“不完(色)”。(五)眼等五种而取色等之缘,犹如镜面一样的明净故为“净色”;其他的与此相反,故为“非净色”。(六)五净色及女根(男根、命根)等三种共以增上之义而为“根”;余者相反故为“非根”。(七)在后面要说的业生色,由业所执受故为“有执受”,余者相反故为“非执受”。

(三法)更于一切色,依有见及业生等的三法为三种。此中:(一)(十三种)粗色中的色,为“有见有对”,余者为“无见有对”;一切细色则为“无见无对”。如是先依有见等的三法为三种。(二)次依业生等的三法为三种,即从业而生的色为“业生”;从别的缘生的色为“非业生”;不从任何而生的为“非业生非非业生”。(三)从心而生的为“心生”;从别的缘生的为“非心生”;不从任何而生的为“非心生非非心生”。(四)从食而生的为“食生”;从别的缘生的为“非食生”;不从任何而生的为“非食生非非食生”。(五)从时节而生的为“时生”;从别的缘生的为“非时生”;不从任何而生的为“非时生非非时生”。如是依业生等三法为三种。

(四法)更就(色的)见等,色色等,依处等的四法为四种。此中:(一)色处是所见之境,故为可“见”的;声处是所闻之境,故为可“闻”的;香、味、触处是要等接触之后而取的根的境,故为可“觉”的;其他的是识的境,故为可“识”的。(二)次以(十八种)完色名“色色”,虚空界名“区划色”;身表乃至适业性等(五种)名为“变化色”;生(积集、相续)、老、坏(无常性)(的四种)名为“相色”。如是依色色等的四法为四种。(三)次以心(所依处)色名为“是所依处非门”;(身、语)二表名为“是门非所依处”;净色名为“是所依处是门”;余者名为“非所依处非门”。如是依所依处的四法为四种。

(五法)其次就(色的)一生、二生、三生、四生、无处生等的区别为五种。此中:只从业生的及只从心生的,名为从“一生”;这里以根色及心所依处是只从业生的,以(身、语)二表是只从心生的。其次从心及时节而生的名为从“二生”;只有声处是。其次从时节、心、食的三法所生的名为从“三生”;只有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等三种。其次从业(时节、心、食)等四法所生的名为从“四生”;这除了相色(四种)之外其他的都是。其次相色为“无处生”(不从任何处生)。何以故?没有生起的生起之故,即以生起的则只有其他的成熟(老)与坏灭(无常)二种了。例如“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虚空界、水界、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业性、色积集、色相续、段食,此等诸法从心等起”,在此等文中,承认生(色积集、色相续)从何处而生,当知是指那色生的诸缘所表示其作用威力的刹那而说(为生)之故。

这是先为详论色蕴一门。

 

  (二)识蕴

在其他的四蕴,把一切有觉受相的总括为受蕴,把一切有想念相的总括为想蕴,把一切有行作相的总括为行蕴,把一切有识知相的总括为识蕴。此中如果能够知解识蕴,则其他的三蕴便很容易知解了。所以最初先来解说识蕴。

这里说“一切有识知相的总括为识蕴”,怎么是有识知相的为识呢?即所谓:“朋友,识知识知,故名为识”。“识”和心、意之义为一。而此识的自性与识知相也是一种。不过依其类别而有善、恶、无记的三种。此中:

(1)(八十九心)一(善心),善(心)依于地的差别故有欲界、色界、无色界、出世间的四种。此中:

(一)(欲界善心)欲界(善心)因有喜、舍、智、行的差别故有八种:即所谓(1)喜俱智相应无行,(2)(喜俱智相应)有行,(3)(喜俱)智不相应(无行),(4)(喜俱智不相应有行),(5)舍俱智相应无行,(6)(舍俱智相应)有行,(7)(舍俱)智不相应(无行),(8)(舍俱智不相应)有行。即(1)当他获得了所施的东西及受施的人,或由其他的可喜之因,而心生大欢喜(喜俱),第一便起“应施”等的正见(智相应),不犹豫,没有他人的怂恿(无行),而行施等的福德,那时他的心是“喜俱智相应无行”。(2)当如上面同样的理由而心生大欢喜(喜俱),先起正见(智相应),虽然亦行不很慷慨的施舍,但有犹豫或由他人的怂恿而行(有行),那时他的心是“(喜俱智相应)有行”。在这个意义上,“行”,和依于自己或他人而转起的前加行,是同义语。(3)如幼童由于看见亲属(父母等)布施等的习惯,当看见诸比丘时,心生欢喜,便把手上所有的东西布施给比丘,或作礼拜,那时则为生起第三(喜俱智不相应无行)心。(4)其次由于亲属的怂恿说:“你去布施吧!你去礼拜吧”!这样才去行的,那时则为生起第四(喜俱智不相应有行)心。(5~8)其次不得所施的东西及受施的人,或者缺乏其他的欢喜之因,没有前面所说的四种欢喜,那时则为生起其余四种舍俱的心。如是由于喜、舍、智、行的差别之故,当知有八种欲界善心。

(二)(色界善心)其次色界善心,因为与禅支相应的各别而有五种;即所谓:(9)与寻、伺、喜、乐、定相应的为第一,(10)以超寻为第二,(11)更超伺为第三,(12)更离喜为第四,(13)以灭去乐而与舍、定相应的为第五。

(三)(无色界善心)无色界善心,因为与四无色相应而有四种;即如(前面四无色业处中)所说,(14)与空无边处禅相应的为第一,(15~17)与识无边处等相应的为第二、第三、第四。

(四)(出世间善心)出世间善心,因为与(18.须陀洹,19.斯陀含、20.阿那含、21.阿罗汉)四道相应而为四种。如是先说善的识只有二十一种。

二(不善心),其次不善心,依地只有欲界一种。依根则有贪根、嗔根、痴根三种。此中:

(一)(贪根)贪根因依喜、舍、邪见、行的差别而有八种:即所谓:(22)喜俱邪见相应无行,(23)(喜俱邪见相应)有行,(24)(喜俱)邪见不相应(无行),(25)(喜俱邪见不相应有行),(26)舍俱邪见相应无行,(27)(舍俱邪见相应)有行,(28)(舍俱)邪见不相应(无行),(29)(舍俱邪见不相应有行)。即(22)先起这样的邪见说:“于诸欲中无有过失”等(邪见相应),起大欢喜之心(喜俱),以自性的锐利及不由他人所怂恿的心(无行),享受诸欲,或于见(闻、觉)的吉祥等视为真实,这时则为第一不善心生起。(23)若以迟钝及由于他人所怂恿的心(有行)而作时,则为第二(不善心)。(24)如果先无邪见(邪见不相应),只起欢喜心(喜俱),以自性的锐利及不由他人所怂恿的心(无行),行淫,贪图他人的利益,或盗取他人的财物,这时为第三(不善心)。(25)若以迟钝及由他人所怂恿的心(有行)而作时,为第四(不善心)。(26~29)如果由于不得欲境或者缺乏其他的欢喜之因,而无前面所说的四种欢喜之时,则为其他四种舍俱的(不善心)生起。如是由于喜、舍、邪见、行的差别之故,当知有八种贪根。

(二)(嗔根)其次嗔根(的不善心)有二种:(30)忧俱嗔恚相应无行,及(31)(忧俱嗔恚相应)有行。当知它们是在于行杀生等的时候而转起的锐利和迟钝的心。

(三)(痴根)与痴相应的(不善心)有二种:(32)舍俱疑相应,及(33)(舍俱)掉举相应。当知它们是由于不决定及散乱之时而转起的。如是不善的识有十二种。

三(无记心),无记心,依其类别,故有异熟及唯作二种。

(甲)(异熟无记心)此中异熟,依地而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出世界。

(一)(欲界异熟)此中欲界有善异熟及不善异熟二种。善异熟又分无因及有因二种。

(无因善异熟)此中,没有无贪等(相应)的因的异熟为无因,有八种,即(34)眼识,(35)耳识,(36)鼻识,(37)舌识,(38)身识,(39)有领受作用的意界,及(40~41)有推度等作用的二意识界。

此中:(34)“眼识”,有识知依止于眼(现于眼前)的色的特相。有单以色为所缘的功用(味)。以色的现前状态为现状(现起)。离去以色为所缘的唯作意界为直接因(足处)。(35~38)“耳、鼻、舌、身识”,有识知依止于耳等(与耳等相接)的声等的特相。有只以声等为所缘的功用。以声等的现前状态为现状。离去以声为所缘等的唯作意界为直接因。(39)(有领受作用的)“意界”,有于眼识等之后而识知色等的特相。有领受色等的作用。以彼相同的(领受)状态为现状。离去眼识等为直接因。(40~41)“有推度等作用的二种意识界”,有识知于无因异熟的六所缘的特相。有推度等的作用。以彼相同的(推度等)状态为现状。以心所依处为直接因。因为与喜、舍相应,及有二处、五处(作用)的差别之故,所以它有二种各别;即于此等(二者)之中,一(40),是因为专于好的所缘而转起为自性之故,所以成为喜相应的,并且因为是由于推度及彼所缘(的二作用)于(眼等的)五门的速行的末后而转起之故,所以有二处(作用)。一(41),是因为于好的中所缘(舍)而转起为自性之故,所以成为舍相应的,并且因为是由于推度、彼所缘、结生、有分及死而转起之故,所以有五处(的作用)。

这八种无因异熟识,因为有定与不定的所缘,故有二种;又依舍、乐、喜的差别,故为三种。即此中前五识,因为次第的对于色等而转起,故为定所缘;余者(三种)为不定所缘。然而此中意界是对色等的五种而转起,二意识界则对六种(所缘)而转起。其次在此八种中的身识是与乐相应;有二处作用的意识界(40)是与喜相应;余者则与舍相应。如是先说善异熟无因的八种。

(有因善异熟)其次有因(异熟心),是与无贪等因相应的异熟。这和欲界的善心同名,依喜等的差别,故有八种(即42.喜俱智相应无行,43.喜俱智相应有行,44.喜俱智不相应无行,45.喜俱智不相应有行,46.舍俱智相应无行,47.舍俱智相应有行,48.舍俱智不相应无行,49.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但此(有因异熟心)不是象善心那样以布施等方法对于六所缘而转起的,因为这是以结生、有分、死及彼所缘(的四作用)对于小法(欲界)所摄的六所缘而转起的。于此(八心)中的有行、无行的状态,当知是由于原因而来。对于相应的诸法,虽然(在八善心与八异熟心之间)没有什么差别,而异熟心却如映在镜中的面相,没有潜在的力用,善心则如(自己的)面而有潜在的力用。

(不善异熟)不善异熟都是无因的。这有七种,即(50)眼识,(51)耳识,(52)鼻识,(53)舌识,(54)身识,(55)有领受作用的意界,(56)有推度等五处作用的意识界。它们的相等,当知与善无因异熟中所说的同样。可是善异熟心是只取好的及好的中所缘,而此等(不善异熟心)则只取不好的及不好的中所缘(舍)。那些善异熟,由于舍、乐、喜的差别故为三种,而此等不善异熟则由于苦及舍为二种。即这里的身识是与苦俱的,余者是舍俱的。而此等(不善异熟心)中,那舍俱心是劣钝的,是不很锐利如苦俱心;在其他的(善无因异熟心)中,那舍俱心是劣如乐俱心不很锐利的。如是此等七种不善异熟及前面的十六种善异熟,是二十三种欲界的异熟识。

(二)(色界异熟)其次色界的异熟心,和色界的善心同名,有(57~61)(初禅乃至第五禅的)五种。然而善心是由于等至(定)在速行的过程中而转起的;而此异熟心是在生于色界由结生、有分、死(的三作用而转起的)。

(三)(无色界异熟)如色界的异熟心相似,而这无色界的异熟心,亦与无色界的善心同名,有(62~65)(空无边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四种。它们(善与异熟)的转起的差别,亦如色界中所说。

(四)(出世间异熟)出世间异熟心,因为是四道相应心的果,所以有(66~69)(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果)四种。它们是由(圣)道的过程及由果定二种而转起的。如是于四地中,共有三十六种异熟识。

(乙)(唯作无记心)其次唯作,依地的差别,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

(一)(欲界唯作)此中,欲界有二种:无因与有因。

(无因唯作)此中,没有无贪等之因的唯作为无因。依意界及意识界的差别故有二种。此中,(70)“意界”是有识知于眼识等的前行的色等的特相。有转向的作用。以色等现前的状态为现状。以断去有分为直接因。它只是与舍相应的。其次“意识界”有共(凡圣共通)不共(唯在阿罗汉)二种。此中,(71)“共”的与舍俱的无因唯作,有识知(色声等)六所缘的特相。依其作用,则于五(根)门及意门中有确定、转向的作用。以同样的(确定及转向的)状态为现状。以离去无因异熟意识界及有分(心)的任何一种为直接因。(72)“不共”的与喜俱的无因唯作,有识知六所缘的特相。依作用,则有诸阿罗汉对诸丑恶的事物(如骨锁、饿鬼的恣态等)生笑的作用。以同样的(生笑)状态为现状。一定以心所依处为直接因。如是欲界唯作无因心有三种。

(有因唯作)其次有因,依喜等的差别,如欲界的善心,有八种(即73.喜俱智相应无行,74.喜俱智相应有行,75.喜俱智不相应无行,76·喜俱智不相应有行,77.舍俱智相应无行,78.舍俱智相应有行,79·舍俱智不相应无行,80.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但善心只是在有学及凡夫生起,而此(唯作心)则只在阿罗汉生起,这是它们的差别处。如是先说欲界的唯作心有十一种。

(色界及无色界唯作)色界(唯作心)及无色界(唯作心),如善心(同名的)有五种(81~85)及四种(86~89)。但这(唯作心)只是在阿罗汉生起的,这是和善心不同之处。如是于一切三界有二十种的唯作识。

上面有二十一种善心,十二不善心,三十六异熟心,二十唯作心,一共有八十九种识。

(2)(八十九心的十四作用)此等(八十九心)依十四种行相而转起,即(一)结生,(二)有分,(三)转向,(四)见,(五)闻,(六)嗅,(七)尝,(八)触,(九)领受,(十)推度,(十一)确定,(十二)速行,(十三)彼所缘,(十四)死。怎样的呢?即:

(一)(结生)由于八种欲界的善心(1~8)的潜力,而有情生于(六欲)天及人类之中的时候,便(转起)八种有因的欲界异熟(42~49)(而结生);以及堕于人类之中的半择迦等的人,而(转起)力弱的二因的善异熟与舍俱的无因异熟意识界(41)而结生,这是他们(在前世的)临终之时所现起的业,业相及趣相,不论以那一种为所缘而发生的,这是(由欲界的善心之力)转起九异熟心而结生。其次由于色界(9~13),无色界(14~17)的善心之力,(有情)生于色,无色界的时候,便转起九种色及无色界异熟(57~65)(而结生),这是他们(在前世的)临终之时所现起的业及业相,不论以那一种为所缘而发生的。其次由于不善心之力,(有情)生于恶趣之时,便转起一种不善异熟无因意识界(56),这是他们(在前世的)临终之时所现起的业、业相、趣相,不论以那一种为所缘而发生的。如是当知这里有十九种异熟识是依结生(的作用)而转起的。

(二)(有分)当结生识(在怀孕时)息灭之时,即刻随着那(十九异熟识中的)任何一种业的异熟的结生识,并于那(结生识的)同样的所缘,起了(与结生识)类似的有分识(潜意识)。如是连续同样的再再生起无数的有分识(生命流),如河流相似,甚至在无梦的酣睡之中,直至有别的心生起而来转变它。

如是当知依有分(作用)而起彼等(十九)识。

(三)(转向)其次有分这样相续转起之时,若诸有情的(眼等)诸根获得了取其所缘的机会,那时如果是色现于眼前,则眼净(眼根)击触于色缘。由于击触之力,而有分(潜意识)波动;继之于有分息灭之时,即于那同样的色所缘,生起好象是有分的断绝而行转向(唤起认识的注意)作用的唯作意界(70)。于耳门等也是同样的。如果六种所缘现于意门之时,在有分的波动之后,生起好象是有分的断绝而行转向作用的舍俱无因唯作意识界(71)。如是当知由转向作用而起的唯作识。

(四~八)(见、闻、嗅、尝、触)其次在转向之后,于眼门生起以眼净(眼根)为所依而行见的作用的眼识(34~50),于耳门等生起行闻等作用的耳、鼻、舌、身识(35~38,51~54)。在此等识中,如果对好的及好的中境而起的为善异熟(34~38);如对不好的及不好的中境而起的为不善异熟(50~54)。如是当知依见、闻、嗅、尝、触(的作用)而起十异熟识。

(九)(领受)其次依照此等说法:“即在眼识界的生起和息灭之后,生起心、意、意思……乃至……是相当的意界”,所以即在眼识等之后,领受它们的境(认识的对象),即是说在善异熟(的前五识)之后而起善异熟(的意界)(39),在不善异熟(的前五识)之后而起不善异熟的意界(55)。如是当知依领受(的作用)而起二异熟识。

(十)(推度)其次依照此等的说法:“即在意界的生起和息灭之后,生起心、意、意思……乃至……是相当的意识界”,所以即是对意界所领受的境加以推度,即是说在不善异熟的意界之后而起不善异熟(意识界)(56),在善异熟(意界)之后对好的所缘而起喜俱的(善异熟无因意识界)(40),对好的中所缘而起舍俱的善异熟无因意识界(41)。如是当知依推度(作用)而起三异熟识。

(十一)(确定)其次即在推度之后,于那同样的境上而起确定的舍俱唯作无因意识界(41)。如是当知依确定(作用)只起一唯作识。

(十二)(速行)其次在确定之后,如果色等所缘是强大的,即于那确定的同一境上,无论由八欲界善(1~8)或十二不善(22~33)或其他的九欲界唯作(72~80)中的那一种,速行了六或七的速行。这是先就(眼等)五门的方法说;其次于意门,则在意门转向之后,以同样的方法而起此等(二十九心的速行)。如果是从种性心之后(而起的速行),则从色界的五善(9~13),五唯作(81~85),从无色界的四善(14~17),四唯作(86~89)及从出世间的四道心(18~21),四果心(66~69)之中,获得它们的缘而起速行。如是当知依速行(作用)而起五十五的善、不善、唯作,及异熟的识。

(十三)(彼所缘)其次如果于五门是极大(的色等所缘),及于意门是明了的所缘,则于速行之后——即于欲界的速行之末由于好的所缘等及宿业的速行心等而获得各种缘,即以那些缘,于八种有因的欲界异熟(42~49)及三种异熟无因的意识界(40、41、56)之中,起了一种异熟识,它是随着速行心而对于有分的所缘以外的另一所缘而速行二回或一回的(异熟识),好象暂时随着逆流而行的船的流水一样。这便是说,因为那异熟识本来可对有分的所缘而起,可是它却以速行的所缘为自己的所缘而起,所以称它为“彼所缘”。如是当知由于彼所缘(的作用)而起十一异熟识。

(十四)(死)其次在彼所缘之后,必再起有分。于有分断时,再起转向等。如是在心的相续中,获得了缘,便于有分之后生起转向,于转向之后生起见等,这样由于心的一定的法则,再再生起,直至于一有(一生)中的有分灭尽为止。那一生(有)之中最后的有分,因为是从生(有)而灭,故称为“死”。所以这死心也(和结生及有分的识一样)只有十九种。如是当知由于死(的作用)而起十九异熟识。

其次从死之后再结生,从结生之后再有分,如是于三有、(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中轮回的诸有情而起不断的相续的心。只有那些于轮回中证得阿罗汉果的人,在他的死心灭时而识即灭。

这是详论识蕴一门。

 

  (三)受蕴

现在再说:“一切有觉受相的总括为受蕴”,有觉受相的即为“受”,所谓:“朋友,觉受觉受,故名为受”。这受的自性与觉受相虽为一种,然依类别而有善、不善、无记三种。此中:“欲界因有喜、舍、智、行的差别故有八种”等,与前面所说的同样方法,和善识相应的受为善,和不善识相应的受为不善,与无记识相应的受为无记。

此中:与善异熟身识(38)相应的受为“乐”,与不善异熟(身识)(54)(相应的受)为“苦”。与此等六十二识相应的受为“喜”,即:欲界的四善(1~4)、四有因异熟(42~45)、一无因异熟(40)、四有因唯作(73~76)、一无因唯作(72)、四不善(22~25),色界的除了第五禅识的其他四善(9~12)、四异熟(57~60)、四唯作(81~84),及出世间的识是没有无禅的,所以八种出世间心各有五禅而成为四十心,除去各各的第五禅八种,其他的三十二种的善及异熟(共六十二识)。与二不善(30、31)相应的受为“忧”。与其余的五十五识相应的受为“舍”。

此中,“乐”(受)——有享受可意的可触的(境)的特相;有使相应的(心,心所法)增长的作用(味);以身受乐为现状(现起);以身根为近因(足处)。“苦”(受)——有受不可意的可触的(境)的特相;有使相应的(心,心所法)的消沉的作用;以身的苦恼为现状;以身根为近因。“喜”(受)——有享受可意的所缘的特相;有以各种方法受用可意的行相的作用;以心的愉快为现状;以轻安为近因。“忧”(受)——有受不可意的所缘的特相;有以各种方法受用不可意的行相的作用;以心的苦恼为现状;只以心所依处为近因。“舍”(受)——有中(不苦不乐)受的特相;有使相应的(心、心所法)不增长不消沉的作用;以寂静的状态为现状;以离喜之心为近因。

这是详论受蕴门。

 

  (四)想蕴

现在再说:“一切有想念相的总括为想蕴”,这里亦以想念相即为“想”,所谓:“朋友,想念想念,故名为想”。此想念的自性及想念相虽为一种,然依类别则有三:即善、不善、及无记。此中,与善识相应的(想)为善,与不善识相应的想为不善,与无记识相应的想为无记。没有任何识是不与想相应的,所以那识的区别,便是想的区别。此想与识虽以同样的区别,然而就相等来说,则一切想都自有想念的特相;有给以再起想念之缘的相说“这就是它”的作用,如木匠等(想起)木料等;依所取之相而住著于心为现状,如盲人见象相似;以现前之境为近因,如小鹿看见草人而起“是人”之想相似。

这是详论想蕴门。

 

  (五)行蕴

其次再说:“一切有行作相的总括为行蕴”,这里的有行作相便是有聚合相的意思。那是什么呢?便是行。所谓:“诸比丘!造作诸行(组成复合物),故名为行”。彼等诸行有行作的特相;有发动组合的作用,以忙碌为现状,以其余三蕴为近因。如是依相等虽为一种,然依类别,有善、不善、无记三种。此中,与善识相应的行为善,与不善识相应的行为不善,与无记识相应的行为无记。

(1)(与诸善心相应的行)这里先说与欲界第一善识相应的三十六种:即决定依自身生起的二十七,不论何法的四种,及不决定生起的五种。此中,1.触、2.思、3.寻、4.伺、5.喜、6.精进、7.命、8.定、9.信、10.念、11.惭、12.愧、13.无贪、14.无嗔、15.无痴、16.身轻安、17.心轻安、18.身轻快性、19.心轻快性、20.身柔软性、21.心柔软性、22.身适业性、23.心适业性、24.身练达性、25.心练达性、26.身正直性、27.心正直性,此等是决定依自身生起的二十七种。

28.欲、29.胜解、30.作意、31.中舍性,此等是不论何法的四种。

32.悲、33.喜、34.离身恶行、35.离语恶行、36.离邪命,

此等是不决定的五种。因为他们(不定心所)是有时偶然生起的,而且生起之时亦不一起生起的。此中,

(1)因为触故为“触”。它有触的特相;有触击的作用;以集合为现状;以现于诸识之门的境为近因。它虽然不是色法,但由触于所缘而起;如眼之于色,如耳之于声,虽非直接(如肉体的)冲击到一边,然促使心与所缘的触击而联合。依它自己所显示的原因是(根境识)三法的集合而称为触之故,所以说以集合为现状。因为它是由于适当注意的识,依于根及于现前的境而生起的,所以说以现于诸识之门的境为近因。因为它是受的依处,所以当知触如脱皮之牛。

(2)意志活动故为“思”,统领(与自己相应之法)的意思。它是意志的特相;有发动组合的作用;以指导为现状,犹如大木匠及其上首弟子能令自他的工作完成。显然的,此思是在于思维紧急的业务等,令相应的(心、心所)共同努力而起的。

(3~5)“寻、伺、喜”——应该说的,都已在地遍的解释中说明初禅的地方说过。

(6)勇猛为“精进”。它有努力的特相;有支持俱生(的心、心所)的作用;以不沉落的状态为现状;由于此等说法:“怖畏(无常等)的人,作如理的精进”,故以怖畏为近因,或以会起精勤的故事为近因。当知正勤为一切成功的根本。

(7)依此而(相应诸法得)活故,或他自己活故,或仅为生命故为“命”。关于相等已于前面色法的命根中说过。不过那里是色法的命,这里则为非色法的命的一点差别而已。

(8)对于所缘持心平等,或正持,或心的等持故为“定”。它有不散或不乱的特相;有统一俱生(心、心所)的作用,如水之于洗澡粉相似;以寂止为现状:以殊胜的乐为近因。当知于定中的心的静止,正如在无风之处的灯焰的静止一样。

(9)依此而(人)信故,或他自己信故或只是信故为“信”。它有信或信任的特相。有净信的作用,如能净水的摩尼宝珠;或有跳跃(从不信至信)的作用,如渡瀑流相似。以不玷污为现状,或以信解为现状。以起信之事为近因,或以听闻正法等的须陀洹支为近因。当知信如手、财产,及种子。

(10)依此而(相应诸法)忆念故,或他自己忆念故,或只是忆念故为“念”。它有不使流去或不忘失的作用。以守护或向境的状态为现状。以坚固之想或身等念处为近因。当知念能坚住于所缘故为门柱,因为看护眼门等故如门卫。

(11~12)惭厌身的恶行等故为“惭”,与“耻”是一同义语。愧惧身的恶行等故为“愧”,与“怖恶”是一同义语。此中,惭有厌恶于恶的特相,愧有怖骇的特相。惭有耻作诸恶的作用,愧有怖骇诸恶的作用。此等(惭愧)以上述的退避诸恶为现状,以尊重自己(为惭的近因),尊重他人为(愧的)近因。尊重自己以惭舍恶,如良家的妇女;尊重他人以愧舍恶,如诸淫女。当知这二法是维护世间的。

(13~15)依此而人不贪,或自己不贪,或只是不贪故“无贪”。“无嗔、无痴”,依此类推。它们之中:“无贪”能于所缘有不贪求或不执着的特相,如水滴之于荷叶相似;有不遍取的作用,如解脱了的比丘相似;以不滞着的状态为现状,如堕于不净之中的人(不滞着于不净)相似。“无嗔”有不激怒或不反对的特相,如随顺的亲友;有调伏嗔害或调伏热恼的作用,犹如栴檀;以温和的状态为近因,犹如满月。“无痴”有通达如实性或通达无过的特相,如善巧的弓手射箭相似;有照境的作用,如灯相似;以不痴迷为现状,如行于森林之中的善导者。当知这三法是一切善的根本。

(16~17)身的安息为“身轻安”。心的安息为“心轻安”。这里的“身”是指受(想行)等的三蕴。把这两种合起来说为身心的轻安。有寂灭身心的不安的特相;有破除身心不安的作用;以身心的不颤动与清凉的状态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不寂静的掉举等烦恼的。

(18~,19)身(受想行)的轻快状态为“身轻快性”。心的轻快状态为“心轻快性”。它们有寂灭身心的沉重的状态的特相:有破除身心的沉重状态的作用;以身心的不粗重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成沉重状态的惛沉及睡眠等的烦恼的。

(20~21)身(受想行)的柔软状态为“身柔软性”。心的柔软状态为“心柔软性”。它们有寂灭身心的强情的特相;有破除身心的强情状态的作用;以不抵抗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成强情状态的见与慢等的烦恼的。

(22~23)身(受想行)的适业状态为“身适业性”。心的适业状态为“心适业性”。它们有寂灭身心的不适业状态的特相;有破除身心的不适业状态的作用;以身的把握所缘的成功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除了(掉举、惛沉、睡眠、见、慢等)以外而使身心的不适业状态的诸盖的,能于信乐事中取来信乐,能于利益的行为中而取堪任适当的状态,正如纯金相似。

(24~25)身(受想行)的熟练状态为“身练达性”。心的熟练状态为“心练达性”。它们有身心健全的特相;有破除身心不健全的作用;以无过失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有过失的不信等的。

(26~27)身(受想行)的正直状态为“身正直性”。心的正直状态为“心正直性”。它们有身心正直的特相;有破除身心歪曲的作用;以身心的正直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成歪曲状态的谄与诳等的。

(28)“欲”与希望去做是一同义语。所以此欲有欲作的特相;有遍求所缘的作用;希求于所缘为现状;并以希求于所缘为近因。当知此欲之取于所缘,如伸心手相似。

(29)“胜解”等于信解。有确信的特相;有不犹豫的作用;以决定为现状;以确信之法为近因。当知它于所缘有不动的状态,如因陀罗的柱石(indakhila——界标)。

(30)“作意”是作法——于意中工作(置所缘于意中)。因为和前面的意(有分)不同的作意故为作意。这有三种:(一)支持所缘(作意),(二)支持路线(心)(作意),(三)支持速行(作意)。此中:“支持所缘作意”——是作所缘于意中。它有导向所缘的特相;有使相应的(心、心所)与所缘结合的作用;以面向于所缘的状态为现状;以所缘为近因。它是行蕴所摄,因为能使相应的(心、心所)支持所缘,所以如御车者。“支持路线作意”——与“五门转向”是一同义语。“支持速行作意”——与“意门转向”是一同义语。这里是指前一种,不是后二种的意思。

(31)“中舍性”——是对于诸(心、心所)法抱中立的态度。它有心与心所平衡的特相;有遮止太过与不足的作用,或有断绝偏向的作用;以中庸的状态为现状。关于它的舍置心与心所的状态,正如御者的舍置平等牵驾的良马相似。

(32~33)“悲”与“喜”,与梵住的解释中所说的方法一样。只有一点不同的是:那里的(悲喜)是属于色界而证达安止(根本定)的,这里是属于欲界的。有人主张慈与舍亦属于不定心所。然而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依于义理,无嗔即是慈,中舍即是舍。

(34~36)离去身的恶行为“离身恶行”。其他的(离语恶行,离意恶行)亦是这样。其次从相等来说,此等三者都有对身恶行等的对象不犯的特相——即是说不蹂躏的特相;有摆脱身恶行等的对象的作用:以不作(恶行)为现状,以信、惭、愧、少欲等的德为近因。即是心的不向恶行的状态。

当知上面的三十六行是和第一欲界善识相应的。与第一善心一样,第二善心(亦和三十六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一点差别。第三善心,除了无痴之外和余者(三十五行相应)。第四善心同样(有三十五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一点差别。如第一善心所说的(诸行)中,除了喜之外,余者(三十五行)是第五善心相应的。第六善心与第五相同(有三十五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一点差别。其次第七善心,再除无痴外,和其余的(三十四行相应)。第八善心亦然(与三十四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一点差别。

如第一(欲界善心)所说的(诸行)中,除了三种离(恶行)其余的(三十三行)是与色界第一善心相应的。第二(色界善心),除去寻(与三十二行相应),第三(色界善心)更除去伺(与三十一行相应),第四(色界善心)更除去喜(与三十行相应),第五(色界善心)更除去不定中的悲和喜(与二十八行相应)。在四无色善心中也是同样(与二十八行相应),这里只是在无色界的一点不同而已。

出世间的善心中,先说在初禅的(四)道识的(相应行),与第一色界善识中所说的相同,在第二禅等的(四道识的)种类,与第二色界识等中所说的相同。但这里没有悲、喜,却决定有离(三恶行),并且是出世间,只此一点差别而已。上面是先说善的诸行。

(2)(与诸不善心相应的行)在不善的诸行之中,先说与贪根中第一不善心相应的十七行,即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三,不论何法的四种。此中:

1.触、2.思、3.寻、4.伺、5.喜、6.精进、7.命、8.定、9.无惭、10.无愧、11.贪、12.痴、13.邪见,此等是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三种。

14.欲、15.胜解、16.掉举、17.作意,此等是不论何法的四种。此中:(9~10)无惭厌之故为“无惭者”;无惭者的状态为“无惭”。无愧惧之故为“无愧”。此中:无惭有不厌恶身的恶行等的特相,或有无耻的特相。无愧有不畏缩身恶行等的特相,或以无怖骇为特相。这是略说,若欲详说,当知即如惭、愧所说的反面。

(11~12)依此而(相应法)贪故,或自己贪故,或只是贪故为“贪”。依此而(相应法)愚痴故,或自己愚痴故,或只是愚痴故为“痴”。此中:“贪”——有把持所缘的特相,如捕猿的粘黐;有粘着的作用,如投于热锅的肉片;以不施舍为现状,如灯上的油垢;于诸结缚之法认为有乐味为近因。当知贪能增长爱河而趋向恶趣,犹如急流的河而向大海一样。“痴”——有心的暗冥的特相,或以无智为特相;有不通晓或覆蔽所缘的自性的作用;以不正的行为或暗冥为现状;以不如理作意为近因。当知痴为一切不善的根本。

(13)依此而(相应法)邪见故,或自己邪见故,或只是邪见故为“邪见”。它有不如理的见解的特相;有执着的作用;以邪的见解为现状;以不欲见诸圣者等为近因。当知邪见是最上的罪恶。

(16)“掉举”——是心的浮动状态。有不寂静的特相,犹如给风吹动的水波;有不稳定的作用,如风扬旗帜;以散动的状态为现状,如投以石而散布的灰尘;由于心不寂静而起不如理的作意为近因。当知掉举即是心的散乱。其余诸不善行,当知如前面的善行中所说。只有不善的状态,是因为不善之故为卑劣,这些是和彼等诸善行的一点差别。当知上面的十七行是与第一不善识相应的。第二不善心也和第一不善心相似,但这里是有行而起,并有惛沉、睡眠二种不定的心所(有十九行相应),只有这一点差别而已。

此中:心的沉重为“惛沉”。心的倦睡为“睡眠”。即说此等是精神萎靡缺乏勇气不堪努力之意。惛沉与睡眠合为“惛沉睡眠”。此中:惛沉以不堪努力为特相;有除去精进的作用;以心的消沉为现状。睡眠以不适业为特相;有闭塞(其心)的作用;以心的沉滞或眼的昏昏欲睡为现状。这两种都是由不乐及欠伸等而起不如理的作意为近因。

第三不善心,如第一不善心所说的诸行中,除一邪见,而有不定的慢,唯此差别,余者相同(亦有十七行相应)。“慢”以令心高举为特相;有傲慢的作用;以欲自标榜为现状;以与见不相应的贪为近因。当知慢如狂人相似。

第四不善心,如第二所说的诸行中,除一邪见而有不定的慢,唯此差别,余者相同(有十九行相应)。第五不善心,如第一所说的诸行中,除去一喜,与其余的(十六行)相应。第六不善心,亦如第五所说,唯一不同的,这里是从有行而起,并有惛沉、睡眠二不定(有十八行相应)。第七不善心,如第五所说,除见而存一不定的慢(有十六行相应)。第八不善心,如第六所说的诸行中,除见而存一不定的慢,余者相同(有十八行相应)。

其次于嗔根的二不善心中,先说与第一心相应的十八行:即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一,不论何法的四种,及不决定生起的三种。此中:

1.触、2.思、3.寻、4.伺、5.精进、6.命、7.定、8.无惭、9.无愧、10.嗔、11.痴,此等是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一种。

12.欲、13.胜解、14.掉举、15.作意,此等是不论何法的四种。

16.嫉、17.悭、18.恶作,此等是不决定生起的三种。

此中:(10)由此而起嗔故,或自嗔故,或即以嗔故为“嗔”。它有激怒的特相,如被击的毒蛇;有(怒)涨(全身)的作用,如毒遍(全身的作用)相似,或有燃烧自己的所依(身体)的作用,如野火相似;以嗔怒为现状,如敌人获得机会相似;以起嗔害的事物为近因。当知嗔如混了毒的腐尿一样。

(16)嫉妒作为“嫉”。它有嫉羡他人的繁荣的特相;有不喜(他人的繁荣)的作用;以面背(他人的繁荣)为现状;以他人所得的繁荣为近因。当知嫉是结缚。

(17)悭吝故为“悭”。它有隐秘自己已得或当得的利益的特相;有不能与他人共有他的所得的作用;以收缩或吝啬为现状;以自己的所得为近因。当知悭是心的丑恶。

(18)轻蔑其所作为恶所作,此种状态为“恶作”(悔)。它有后悔的特相;事后悲悔有已作与未作的作用;以后悔为现状;以作与未作为近因。当知恶作如奴隶的状态。

其他诸行,已如前说。上面所说的十八行,是和第一嗔根的心相应的。第二嗔心亦与第一相同,唯一差别的,这里是从有行而起,并于不定之中存有惛沉及睡眠(有二十行相应)。

于痴根的二心中:先说疑相应心(所相应的诸行):

1.触、2.思、3.寻、4.伺、5.精进、6.命、7.心止、8.无惭、9.无愧、10.痴、11.疑--此等十一种是决依自身生起的;12.掉举、13.作意--这两种是不论何法,合有十三行相应。

此中:(7)“心止”只是维持心的静止的弱定。(11)不能治愈其心故为“疑”。它有怀疑的特相;有动摇的作用;以不决定或无决定见为现状;由疑而起不如理的作意为近因。当知疑是行道的障碍。

其次掉举相应心(所相应的诸行),如疑相应心中所说的,除去疑,而存其余的十二行。但这里由于无疑而起胜解。合胜解而成十三行。因有胜解,故可能成为强定。并且这里的掉举是决依自身生起的,胜解则属于不论何法。当知上面所说的是不善行。

(3)(与异熟无记心相应的行)无记的诸行中:先依异熟无记的无因与有因,别为二种。此中,与无因异熟识相应的行为无因,于无因中,先说与善及不善异熟的眼识相应的行有五种,即决依自身生起的触、思、命、心止,及不论何法的作意。与耳、鼻、舌、身识相应的行亦同样。二异熟意界(39、55)(相应的行),同前面的五种,再加寻、伺、胜解为八种。但于此中的喜俱心(40),更加一喜(有九行相应)。

其次与有因异熟识相应的行为有因。此中先说与八欲界异熟(42~49)相应的行,与八欲界善心(1~8)相应的行相似;但这里没有(八欲界善心中所说的)悲与喜二不定(心所)——因为悲喜是以有情为所缘,故异熟心中是没有的;并因为欲界异熟心,一向是小所缘的,所以不但没有悲喜,也没有三种离在异熟心中。如说:“五学处只是善的”。

其次与色界、无色界、出世间诸异熟识(57~69)相应的行,等于那些善识(9~21)相应的行。

(4)(与唯作无记心相应的行)唯作无记亦依无因、有因,别为二种。此中,与无因唯作识相应的行为无因。他们与善异熟意界、(39)及二无因意识界(41、40)相等。但这里的二意识界(71、72)增加精进,由于有精进,故亦可能成为强定。这便是这里的唯一不同之处。次与有因唯作识相应的行为有因。此中:先说与八欲界唯作识相应的行,除去三离,余者等于八欲界善心相应的行。关于色界、无色界的唯作心相应的行,完全等于彼等善识相应的行。当知上面的是无记行。

这是详论行蕴门。

 

  六、关于五蕴的杂论

(1)(五蕴的经文解释)上面是先依阿毗达摩中的句的分别法而详论五蕴门。其次,世尊曾这样的详说诸蕴:“任何色不论是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或内、或外、或粗、细、劣、胜、远、近的,集结在一起,总名为色蕴。任何受……任何想……任何行……任何识,不论是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乃至总名为识蕴”。

上面所引的文句中:“任何”是遍取无余之意。“色”是给以限止于超过色的意义。由于这三字的结合,便成色的包括无余之义。然后开始对此色作过去等的分别——即此色,有的是过去的,有的是未来的各种差别。受等亦然。

此中:先说此色,依于世、相续、时、刹那的四种名为“过去”。“未来、现在”也是同样的。

此中:(一)先就“世”说,即于一个人的一有的结生之前为过去世;在死的以后为后世;在两者之间的为现在世。

(二)依“相续”说,由于同一时节等起的色及同一食等起的色,虽系前后持续而起,亦为现在相续;于(现在的)以前所不同的时节及食等起的色为过去相续;以后的为未来相续。心生的色,则于同一路线、一速行、一三摩钵底等起的为现在相续;在此以前的为过去相续;以后的为未来相续。业等起的色,依相续没有过去等的各别;因为那(业等起的色)只是由时节、食及心等起的诸色的支持者,当随(时节等起的色等的过去等)而知此(业等起的色)的过去等的分别。

(三)依“时”说:即依于一须臾、朝、夕、昼、夜等的时间中相续而起的色,彼等的时为现在时,从此前面的为未来时,在此后面的为过去时。

(四)依“刹那”说:即由于生住灭的三刹那所摄的色为现在;从此前面的为未来;在后面的为过去。或以有过的因缘作用的色为过去;已尽因的作用而未尽缘的作用的为现在;未曾达成(因缘)两种作用的为未来。或者在行其自作用(地能坚持等)的刹那为现在;从此前面的为未来;在后面的为过去。这里只有刹那等说是非差别的(正义),余者(世、相续、时)是差别的(借喻的)。

“内、外”的差别,已如前说。这里也是以个己为内、以他人为外。

“粗、细”之别,已如前说。

“劣、胜”之别,有差别(借喻的)及非差别(正义)二种。此中:比较色究竟天的色,则善见天的色为劣;而此善见天的色比较善现天则为胜。如是乃至地狱有情的色,当知从差别而比较胜劣。其次依非差别说,那不善异熟识生起之处的色为劣,善异熟识生起之处的色为胜。

“远、近”亦如前说。这里亦当依处所比较而知远近。

“集结为一起”,即上面以过去等句各别显示的一切色,以汇集聚起来,成为称作变坏相的一种状态,总名为“色蕴”。这便是经文之义。

依于此说,即指一切的色,于变坏的特相中集聚起来为色蕴,并非于色之外另有色蕴。

(受蕴等)与色同样,而受等亦于觉受的特相等集聚起来为受蕴等,并非于受等之外另有受蕴等。

其次于过去等的分别,这里亦依相续及刹那等而知有受的过去、未来、现在的状态。此中:先“依相续”说即属于一路线、一速行、一等至所摄的受及于一种境而起的为现在;在以前的为过去,在以后的为未来。次“依刹那等”说,即属于(生、住、灭)三刹那所摄的、及在前际后际的中间而行自己的作用的受为现在;在以前的为过去,在以后的为未来。

“内外”之别,当知亦依个己等而说。

“粗、细”之别,当依种类、自性、人、世间及出世间而知,即如《分别论》所说“不善受为粗,善及无记受为细”等的方法。

(一)先就“种类”说:不善受,因为是有罪行之因,是烦恼热苦的状态,是不寂静的习惯,所以比较于善受则为粗;又因为是有造作故,是有(为结果而)努力故,有取得异熟故,是烦恼热苦的状态及有罪之故,比较异熟无记受则为粗;只因为是有异熟,是烦恼热苦的状态,是障害及有罪之故,比较唯作无记受则为粗。其次善受及无记受,恰恰与上述相反,所以比较不善受则为细。又善与不善二种受,因为有造作,有努力,能取异熟之故,比较二种无记受又为粗。恰恰与上述相反的二种无记受,比较彼等(善、不善受)则为细。如是先依种类而知粗细。

(二)“依自性”说:苦受、因为无乐、不静、烦扰、恐怖及为他所克胜之故,比较其他(乐、舍)二受为粗。其他的(乐、舍)二受,因为是乐、是寂静、是胜、是适意及中庸之故,比较苦受则为细。其次乐与苦的二受,因为不静,烦扰及明了之故,比较不苦不乐受则为粗。那(不苦、不乐受)恰恰与上述相反,故比较前二者为细。如是当依自性而知粗细。

(三)“依人”说:不入定者的受,因对种种的所缘而散乱,故比较入定者的受为粗。与此相反的(入定者的受)则为细,如是当依人而知粗细。

(四)“依世间及出世间”说:有漏的受为世间。那有漏受,因为是起漏之因,是为瀑流所流,为轭所轭,为缚所缚,而至取着及杂染之故,是凡夫所共之故,比较无漏受则为粗。而无漏受与此相反,故比较有漏则为细。如是当依世间、出世间而知粗细。

这里以种类及自性等的分别,应该注意避免其(粗细的)混杂。虽然与不善异熟身识相应的受,依种类说,因无记故为细,但依自性(人、世间、出世间)等说则为粗。即如这样说:“无记受为细,苦受为粗。入定者的受为细,不入定者的受为粗。无漏受为细,有漏受为粗”。亦如苦受所说,而乐受等依种类说虽为粗,依自性等则为细。因此依种类等没有混杂,当知诸受的粗细不混。即所谓:无记受依种类说,则比较善与不善为细。可是这里不应作如是自性等的分别说:“什么是无记?它是苦受吗?乐受吗?它是入定者的受吗?是不入定者的受吗?它是有漏受吗?它是无漏受吗”?其他的一切处也是这样。

更依这样的语句:“或依彼此的受,互相比较,而知受的粗细”,甚至于不善等中,嗔俱受,因为如火烧自己的所依(心依处)一样,故比较贪俱受为粗;而贪俱受则比较为细。于嗔俱受中,亦以决定有者为粗,不决定有者为细。于决定有者的受中,亦以劫住(生存一劫)者的受为粗,余者为细。于劫住者的受中,亦以无行的为粗,有行的为细。其次于贪俱的受,与见相应的为粗,余者为细。于见相应的受中,亦以决定、劫住、无行的为粗,余者为细。总之,不善的受,能产生许多异熟的为粗,产生少异熟的为细。善的受,则产生少异熟的为粗,产生许多异熟的为细。还有:欲界的善受为粗,色界的为细;无色界的受更细;出世间的受再细。于欲界的善受,施所成的为粗,戒所成的为细;修所成的更细。于修所成受中,有二因的为粗,有三因的为细。于三因的受中,有行的粗,无行的细。于色界善受中,初禅受粗……乃至第五禅受为细。于无色界善受中,空无边处相应受为粗……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受为细。于出世间善受中,须陀洹道相应受为粗……乃至阿罗汉道相应受为细。同样的,关于各地的异熟,唯作的受,依苦等、不入定者等、有漏等的方法,与所说的受中一样。

依处所说,地狱的苦为粗,畜生界的苦为细……乃至他化自在天的苦为细。犹如苦受,而乐受亦宜就一切处类推而知。

依事物说,任何由劣的事物所起的受为粗,由胜的事物所起的受为细。

次依“劣、胜”的分别,当知那粗的受为劣,而细的受为胜。

其次关于“远、近”之句,在《分别论》曾作此等分别:“不善受与善及无记受隔远;不善受与不善受接近”等。是故不善受,因为是不同分,不相合,不类似,故与善及无记受隔远;同样的,善及无记受与不善受隔远。其他一切类推

可知。不善受,因为是同分,类似,故与不善受接近。

这是详论受蕴的过去等的分别。

(2)(关于五蕴的抉择说)对于与诸受相应的想等(三蕴),亦当以同样的方法而知。既然知道了这些,更应该:

为了欲于诸蕴而得种种智,

一以次第,二差别,

三不增减,四譬喻,

五以二种的所见,

六以如是见者的利益成就,

智者当知此等正确的抉择。

此中:(Ⅰ)“以次第”,有生起的次第,舍断的次第,行道的次第,地的次第,以及说法的次第等种种的次第。

此中:

“最初便是羯罗蓝,

羯罗蓝后頞部昙”。

此等是“生起的次第”。“以见舍断法,以修舍断法”,此等是“舍断的次第”。“戒清净……心清净”,此等是“行道的次第”。“欲界、色界”,此等是“地的次第”。“四念处,四正勤”或“施说、戒说”,此等是“说法的次第”。

于此等之中,先说这里不合于生起的次第,因为诸蕴的生起是不能象羯罗蓝等那样确定前后的。舍断的次第也不合,因为善与无记应不舍断之故。行道的次第亦不适合,因为不善不可作为行道之故。地的次第亦不适合,因为受等是包摄于四地之中的。只有说法的次第是适合的。即世尊对不分别五蕴而起我执的应该化导的人,欲令他们脱离我执,为示(五蕴)积聚的区别,并欲使他们获益及容易了解起见,故最初对他们说眼等之境而较粗的色蕴。其次说有觉受于好与不好的色的受,有觉受而有想念之故,次说如是把取于受的境的行相的想。次说由于想而行作的行。最后说彼受(想行)等所依止及为彼等之主的识。如是当知先依次第而抉择。

(Ⅱ)“以差别”,即依蕴与取蕴的差别。什么是它们的差别呢?“蕴”是普通无差别而说的;“取蕴”,因为是有漏与取着的对象,所以是差别说的。即所谓:“诸比丘!我对你们说五蕴及五取蕴,汝当谛听。诸比丘,什么是五蕴?诸比丘!那任何色,过去、未来、现在……乃至或近的,诸比丘,是名色蕴。那任何受……乃至那任何识……乃至或近的,诸比丘,是名识蕴。诸比丘,此等名为五蕴。诸比丘,什么是五取蕴?诸比丘,那任何色……乃至或近的,是有漏的,取着的,诸比丘,是名色取蕴。那任何受……乃至那任何识,或近的,有漏的,取着的,诸比丘,是名识取蕴。诸比丘,此等名为五取蕴”。

在此经中:受等是有无漏的,而色是没有无漏的。然而此色由于聚的意义,是适合于蕴的意义,故说为蕴;此色由于聚义及有漏之义,则适合于取蕴,故说为取蕴。可是受等在蕴中说是无漏的,在取蕴中说是有漏的,在这里的取蕴,当知是“取着之境的蕴为取蕴”的意义。然而在这里(清净道论)是把此等(蕴、取蕴)一切总括一起而单说为蕴的。

(Ⅲ)“以不增减”,为什么世尊只说五蕴而不多不少呢?(一)一切有为法依同分而类集为五之故,(二)是我与我所执的对象的最上之故,(三)此五蕴包摄其他(戒蕴等)之故。(一)于各种的有为法中,依其同分及总括为一起的方面说:即色依色的同分而集结一起为一蕴,受依受的同分而集结一起为一蕴,如是想等也一样。所以说“一切有为法依同分而类集为五之故”。(二)于我与我所执的对象中以此色等五种为最上,即所谓:“于现存的色中,由于取色而住着于色,生起这样的见:“这是我的,我是此,这是我自己”;于现存的受中……想中……行中……乃至识中,由于取识而住着于识,生起这样的见:“这是我的,我是此,这是我自己””。所以说“是我与我所执的对象的最上之故”。(三)关于其他所说的戒等的五法蕴,他们都包摄于这行蕴之中。所以说:“此五蕴包摄其他(戒蕴等)之故”。如是当知依不增减而抉择。

(Ⅳ)“以譬喻”,色取蕴如病院,因为它是象病人的识取蕴的基地(所依),门(根),所缘(境),有住所的意义之故。受取蕴,因起苦痛之故如病。想取蕴,因为由于欲想等而起与贪等相应的受,所以譬如病的等起因。行取蕴,因为是受的病的因缘,所以譬如不适当侍病。如经中说:“受是为觉受性而行作”;即是说“因为行了不善业,积集起来,故成异熟报,生起苦俱的身识”。识取蕴,因为不脱离于受的病,所以譬如病人。此等五蕴,又如:牢狱、惩罚、犯罪、惩罚者、服罪者;亦如食器、食物、菜、侍候者、食者。如是当知以譬喻而抉择。

(Ⅴ)“以二种所见”,即以简略及详细的二种见,为这里的抉择。(一)“简略”,即如毒蛇喻经中所说的道理,当见举剑的敌人为五取蕴;在重担经所说的,应见重担;于说食经中所说的,应见食者;于阎摩迦经中所说的,应见无常、苦、无我、有为及杀戮者为五蕴。(二)详细,即应视色如泡沫聚,因为不能捏成之故。视受如水泡,因有暂时之乐的缘故。视想如阳焰,因为幻象之故。视行如芭蕉之干,因无真实心髓之故。视识如幻,因为欺诈之故。再特别详细的说:内部的色,虽极优美,亦当视为不净。视受为苦,因为不离三苦之故。视想与行为无我,因为它们不能受制之故。视识为无常,因为是生灭之法的缘故。

(Ⅵ)“以如是见者的利益成就”——如是以简略与详细二种而见者,成就利益,而知抉择。即先以简略而见五取蕴如举剑的敌人等,则不为诸蕴所恼害。

次以详细而见色等如泡沫聚等之人,则不会于不真实而见为真实。更就五蕴特别地说:

(1)见内色为不净者,则善知段食,能于不净之中而舍断于净的颠倒,超越于欲流,解除欲的轭,以欲漏而成无漏,破除贪欲身系,不取于欲取。

(2)见受为苦者,则善知触食,能于苦中而舍断于乐的颠倒,超越于有流,解除有的轭,以有漏而成无漏,破除嗔恚身系,不取于戒禁取。

(3)见想、行为无我者,则善知意思食,能于无我中而舍断我的颠倒,超越于见流,解除见的轭,以见漏而成无漏,破除以此为真实住着的身系,不取于我语取。

(4)见识为无常者,则善知识食,能于无常中而舍断于常的颠倒,超越于无明流,解除无明的轭,以无明漏而成无漏,破除戒禁取的身系,不取于见取。

因见五蕴是谋杀者,

它有这样大的功德,

智者呀!

当见五蕴是杀戮者。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十四品,定名为蕴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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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神通品

说神通品

二、天耳界论

 

现在来解释天耳界,在这以后当有三种神通。对于“他如是等持其心”等的经典文句,如前所说。此后只是解释其差别之处。

彼以清净超人的天耳界,闻天人两者及闻远近之声。这经文中的“以天耳界”,和天的相似,故为“天”。因为诸天之所以获得净耳界,是由于行善业而生——没有胆汁痰血等的障碍,及解脱了随烦恼,所以虽然很远的所缘亦能领受。而此比丘,由于精进修习的力量,产生象天耳界的智耳界,所以说和天的相似故为“天”。又因依天住而得,自己亦依止天住,故为“天”。因为行耳界的工作,犹如耳界,故为“耳界”。所以说“以天耳界”。

因为遍净及离随烦恼,故为“清净”。“超人的”,是超过人的境界,即超越人的肉耳所闻的。“闻两者之声”,即闻二者之声,什么是二?即“天与人”,是指天的声和人的声而说。当知此句是说特殊部分的声。“远与近”,即如他方世界的远处的声音,乃至近处寄生于自身的生物的声音,都可以听到。当知此句是指无限的一切声音说。

怎样会生起天耳界的呢?瑜伽比丘,入了神通的基础禅,出定之后,以遍作(准备)定心,最先当念由自然(肉)耳听到的远处森林中的狮子等的粗声,其次如精舍之内的钟声、鼓声、螺声、沙弥及青年比丘的高声读诵之声,如“尊师怎样”、“诸师怎样”等的普通谈话声、鸟声、风声、足声、沸水的叽嘟叽嘟声、太阳晒干了的多罗叶声、蚂蚁声,如是从最粗的开始次第而念微细之声,他应意念东方的诸声的声相,意念西方、北方、南方、下方、上方、东隅、西隅,北隅、南隅的诸声的声相,当这样意念粗细诸声的声相。那些声音,虽然他的原来的心也明了,但他的遍作定心更明了。他如是于诸声相作意,“现在天耳界要生起了”,他于诸声之中无论以那一种为所缘,生起意门转向心,在那灭时,速行四或五的速行心,那些(速行心)的前面三或四而名遍作、近行、随顺、种姓的是欲界心,第四或第五是安止心,属于色界的第四禅。此中,与彼安止心共同生起的智,便是天耳界。

此后便落入智耳之中,为了加强它,他应该限定一指之地想道:“我将在这个范围之内闻声”,然后扩大其范围。此后他增加限定为二指、四指、八指、一张手、一肘、内室、前庭、殿堂、僧房、僧伽兰、邻村、一县等乃至一轮围界、或者更多。如是证得神通的人,虽然不再入基础禅,但亦可以神通智而闻由于基础禅的所缘所触的范围之内所起的音声。能够这样听闻的人,直至梵天界,虽然是螺贝大鼓小鼓等的一团杂乱之声,但如果要辨别它,他便能辨别:“这是螺声,这是鼓声”等。

天耳界论毕。

 

三、他心智论

 

(“彼如是心得等持……安住不动时,引导其心倾向于他心智。彼以己心,悉知其他有情及其他补特伽罗之心:

有贪心而知有贪心,

离贪心而知离贪心,

有嗔心而知有嗔心,

离嗔心而知离嗔心,

有痴心而知有痴心,

离痴心而知离痴心,

沉寂心而知沉寂心,

散乱心而知散乱心,

广大心而知广大心,

不广大心而知不广大心,

有上心而知有上心,

无上心而知无上心,

等持心而知等持心,

不等持心而知不等持心,

解脱心而知解脱心,

不解脱心而知不解脱心”)。

在论他心智中的“他心智”(心差别智),此中的“差别”是了解,确定之义。心的了解为“心差别”,心差别而且以智故说“心差别智”(他心智)。

“其他有情”是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有情。“其他补特伽罗”和前句同义,只由于教化及说法的方便而说不同的字而已。“以己心……心”即以己心而知他心。

“悉”即确定。“知”即知有贪等各各种类。

然而这智是怎样生起的呢?即以天眼而成就的,那天眼于他心智的遍作(准备)。所以比丘,扩大其光明,以天眼而见他人依附于心脏的血液的色,寻求他的心。因为心欢喜时,则血红如熟了的榕树果,若心忧悲时,则血黑如熟了的阎浮果,若心舍时,则血清如麻油。于是他观看了他人的心脏的血色,分析“这种色是从喜根等起的、这种色是从忧根等起的、这种色是从舍根等起的”,寻求他人的心,加强他的他心智。当他这样获得了强有力之时,则不必见心脏的血色,亦能从心至心的展转次第了知一切欲界心、色界心及无色界心。义疏中说:“如果欲知无色界中的他人之心,见谁的心脏血色、见谁的根的变化呢?实在没有谁(的心脏及根可见)的。当知神通者的境界,只要他念虑三界中任何一处的心,便能知道十六种心。此(见心脏之)说,是依未证神通的初学者说的”。

其次“有贪心”等的句子中,当知与贪俱的八种心是“有贪心”。其余的(三界及出世间的)四地的善及无记心是“离贪心”。然而二种忧心及疑与掉举二心等的四心,则不包摄于这(有贪心、离贪心)二法中。但有些长老也包摄此等(四心于二法之中)的。

二种忧心名“有嗔心”。其他四地的一切善及无记心是“离嗔心”。其他的十不善心,则不包摄于这(有嗔心、离嗔心)二法中。但有些长老也包摄此等(十不善心于二法中)的。

“有痴、离痴”的句子中,依严密各别的说,与疑及掉举俱的二心是“有痴心”;因为痴是生于一切的不善心中,即十二种的不善心中也都有痴心的。其余的是“离痴心”。

随从着惛沉、睡眠的心是“沉寂心”,随从着掉举的心是“散乱心”。色界、无色界的心是“广大心”,余者是“不广大心”。

一切(欲、色、无色)三地的心是“有上心”,出世间心是“无上心”。

证近行定的心及证安止定的心是“等持心”,不证此二定的心是“不等持心”。

证得彼分(解脱)、镇伏(解脱)、正断(解脱)、安息(解脱)、远离解脱的心是“解脱心”,不证得这五种解脱的心是“不解脱心”。

获得他心智的比丘,则了知一切种类的心,即“有贪心而知有贪心……乃至不解脱心而知不解脱心”。

他心智论毕。

 

四、宿住随念智论

 

(彼如是心得等持……安住不动时,引导其心倾向于宿住随念智。彼于种种的宿住随念,即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百千生、许多坏劫、许多成劫、许多坏成劫。“我于某处,有如是名,如是种姓,如是容貌,食如是食物,受如是苦乐,有如是寿量。我从彼处死,生于某处,我亦于彼处,有如是名,如是种姓,如是容貌,食如是食,受如是苦乐,有如是寿量。我从彼处死,来生于此界”,如是忆念种种宿住的形相种姓)。

在宿住随念智论中,“宿住随念智”——因为那智是关于忆念宿住的。“宿住”——是宿世过去生中曾住的五蕴。曾住——是曾经居住经验于自己的五蕴相续中生灭,或者为曾住的诸法。曾住——以所缘境及经验而曾住,即以自己的识认识分别,或由他人的识认识——如在断路者(佛)的忆念之中等等,彼等(断路者的随念)只是诸佛所得的。“宿住随念”——以此念而忆念宿住的,为宿住随念。“智”——是与念相应的智。“向于宿住随念智”——是为了证得宿住随念智而说。“种种”——是许多种类;或以各种行相而说明的意思。“宿住”——直自过去有生以来在各处的诸蕴相续。“随念”——是依于五蕴次第或以死及结生而忆念。

(六种人的宿住随念)于此宿住有六种人随念:即异教徒、普通的声闻、大声闻、上首声闻、辟支佛、佛。此中:异教徒只能忆念四十劫,更没有多的。何以故?因为他们的慧弱——他们不能分析名与色故是慧弱。普通的声闻可以忆念百劫、千劫,因为他们的慧强之故。八十大声闻可以忆念十万劫。(舍利弗、目犍连)二上首声闻可以忆念一阿僧祇劫又十万劫。辟支佛可以忆念二阿僧祇劫又十万劫。然而上面这些人的智力都是有限的。唯有佛陀的智力是无限的。

异教徒只能依于五蕴次第的忆念,他们不能离开次第而以死及结生的忆念;他们正如盲者,不能得达其所欲之处;譬如盲人不离手杖而行,他们亦不能离五蕴的次第而念。普通的声闻,可依五蕴次第的忆念,亦可以死及结生而忆念。八十大声闻也是同样。二上首声闻,则完全不依五蕴次第的,他们见一人的死而知其结生,又见另一人的死而知其结生,如是只依死与结生而行(宿住随念)。辟支佛亦然。然而诸佛,既不依五蕴而次第,亦不依死及结生而行,无论他欲念于何处,则于许多千万劫中的前前后后,都得明了。所以虽然是许多的千万劫,好象该省略的经文相似,随便他们要忆念什么地方,即能忆念那些地方,犹如狮子的跳跃相似。譬如精炼了能射头发的射手——如萨罗绷伽的放箭,中间不会给树木藤蔓所阻,必中标的,如是彼等诸佛而行其智,不会给中间的诸生所阻,必不失败,而能捉摸其所欲之处。

在此等宿住随念的有情中,异教徒的宿住的智力现起仅如萤火之光,普通的声闻则如灯光,大声闻的如火炬,上首声闻的如灿烂的晨星,辟支佛的如月光,而诸佛所起的智见则如千光庄严的秋天的日轮。外道的宿住随念如盲者依于他们的杖端而行,普通的声闻的则如过独木桥,诸大声闻的如走过人行桥,上首声闻的如走过车桥,辟支佛的如履人行大道,而诸佛的宿住随念则如行于车行大道。

然而在(本书)此品所说的是声闻的宿住随念的意思。所以说“随念”是依于五蕴次第或以死及结生而忆念。是故欲如是忆念的初学比丘,自乞食回来及食后,独居静处,次第的入诸四禅定,并自神通的基础禅出定,忆念自己完了一切工作之后曾坐于此座。如是应顺次的忆念其整天整夜所行的事情,即回溯其敷座,进入自己的卧座所内,收拾他的衣钵,食时,从村中回来时,在村内乞食之时,入村乞食时,出寺之时,在塔庙及菩提树的庭园礼拜之时,洗钵时,取钵时,自取钵时至洗脸时的一切所行,早晨的一切所行,后夜的行作,乃至初夜的一切行作。上面这些虽然普通的人的心也明了,但遍作(准备)的定心则极其明了。如果在这些事情里面有任何不明了的,则应更入基础禅,出定之后再忆念。这样他便成为象点灯时候一样的明显。如是顺次的回忆其第二日、第三、第四、第五日的行作。在十日间,半月间,一月间,乃至一年间的一切行作。以这样的方法而念十年二十年乃至在此生的自己的结生的人,他当忆念在前生的死的刹那所行的名色。智者比丘,只要在第一次,便能离去结生而取前生的死的刹那的名色为所缘。前生的名色既已无余的坏灭,而生起了其他的(名色),所以那(前生的)处所是阻障如黑暗的、劣慧之人是非常难见的。然而他们(劣慧者)不应

说“我离去结生而取前生的死的刹那所行的名色为所缘是不可能的”而断绝他的忆念。他们应该数数入基础禅,再再出定而忆念那(前生的)处所。譬如强人,为了要取造宫殿所需的栋梁而伐大树,只砍下枝叶,便坏了斧口的锋刃,不能再伐大树,但他并不放弃工作,跑到铁匠的屋内,把斧头整理锐利之后,回来再伐;若再坏了,亦同样的再修再伐。他这样伐时,已伐的部分不必再伐,只伐其未伐的部分,不久之后,便伐倒大树了。同样的,这样努力的比丘,从基础禅出定,以前已能忆念的不必再念,只忆念结生,不久之后,便能离去结生,以前生的死的刹那所行的名色为所缘了。此义亦可用樵夫及理发师的譬喻来说明。

在这里,从最后而坐于现在的座起溯至于现世的结生为所缘而起的智,不名为宿住智,只是遍作(准备)定智而已。也有人说这是过去分智,然而他把它当作色界的是不适当的(因为遍作定智是欲界的定)。然此比丘,当他越过了结生而以前生的死的刹那所行的名色为所缘时,则生起意门转向心,那心灭时,以彼同样的名色为所缘而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此中如前所说的前面的(三或四速行心)名为遍作(近行、随顺、种姓)等的是欲界心。最后的(一速行)是属于色界第四禅的安止心。这时和他的安止心共同生起的智,便是宿住随念智。与此智相应而念,为“彼于种种的宿住随念,即一生、二生……乃至忆念一切宿住的形象详情”。

在上面的引文中:“一生”——是从生开始以死为终属于一生的一期五蕴相续。“二生”等同样。“许多坏劫”等句中,减劫为“坏劫”,增劫为“成劫”。此中坏劫亦包摄坏住劫,因坏住劫以坏劫为出发点之故。成劫摄成住劫。

象这样说,则包摄此等诸劫,即所谓:“诸比丘!有此等四阿僧祇劫。云何为四?坏、坏住、成、成住”。

(世间的破坏)这里有三种坏:水坏、火坏、风坏,这是三种坏的界限:(第二禅的)光音天,(第三禅的)遍净天,(第四禅的)广果天。这便是说,为劫火所毁时,光音天以下都给火烧了,为劫水所毁时,遍净天以下都给水淹没了;为劫风所毁时,广果天以下都给风灭了。详细的说,则常常说此三种坏为一佛刹土消灭。佛的刹土有三种:诞生刹土、威令刹土、境界刹土。此中,“诞生刹土”——是如来入胎等时所震动的一万轮围世间。“威令刹土”——是百千俱胝的轮围世间,是他的宝经、蕴护咒、幢顶护咒、稻竿护咒、孔雀护咒等的护咒威力所能保护的。“境界刹土”——是无边无量的世间。或说“以愿望为限”,这便是说,如来所愿望之处都能知道。如是在这三种佛的刹土中,(坏劫是)一威令刹土的灭亡,在它灭亡时,则诞生刹土亦必灭亡。因为它们灭亡必同时灭亡,成立亦必同时成立之故。其灭亡与成立,当知如下:

 

  (一)为火所坏

当为劫火毁灭之时,是初起了劫灭的大云,于百千俱胝的轮围世间下了一阵大雨,人们觉得满足喜悦,都取出他们的一切种子来播。可是谷类生长到了可以给牛吃的程度时,虽然(雷)如驴鸣,但一滴雨也不下。从此时起,雨便完全停止了。关于此事,世尊说:“诸比丘!到了那时,有许多年,许多的百年,许多的千年,许多的百千年,天不下雨”。依雨水生活的有情命终生于梵天界,依诸花果生活的天神亦然。这样经过了很长的时间,这里那里的水便成涸竭。这样次第的鱼和龟死了,亦生于梵天界。地狱的有情亦然。也有人说,“地狱的有情,由第七个太阳出现时灭亡”。

“不修禅则不生梵天界。此等有情,有的被饥饿所恼,有的不能证得禅定,他们怎么得生梵界”?于天界获得禅那(而生梵界)。即在那时候,有欲界天人,名罗伽毗由赫,知道百千年后,世间将成劫灭,于是披头散发,哭着以手而拭眼泪,著红衣,作奇形怪状,行于人行道上,而作如是哀诉:“诸君!诸君!自今而后百千年将为劫灭,这世间要灭了,大海要涸竭了,这大地与须弥山王要烧尽而亡灭了,直至梵界的世间要灭亡了。诸君!你们快修慈啊!诸君修悲修喜、修舍啊!你们孝养父母,尊敬家长啊”!他们听了这话,大部人类及地居天,生恐惧心,成互相柔软心,行慈等福,而生(欲)天界,在那里食诸天的净食,于风遍而遍作(准备定),获得了禅定。(大恶趣的)其他的有情,则因顺后受业(他世受业)而生天界。因为在轮回流转的有情是没有无有顺后受业的。

他们亦在那里获得禅定。如是由于在(欲)天界获得禅那,故一切(欲界有情)得生于梵天界。

自从断雨以后,经过很长的时间,便出现了第二个太阳。对此世尊亦曾说过:“诸比丘!到了那时……”。详在七日经中。这第二太阳出现时,便没有昼与夜的分别了。一日升,一日没,世界不断地变着阳光的热力。普通的太阳是日天子所居,这劫灭的太阳是没有(日天子)的。普通的太阳运行时,空中有云雾流动,劫灭的太阳运行时,则无云雾,太虚无垢,犹如镜面。此时除了五大河之外,其它小河的水都干了。

此后再经过一长时期,第三个太阳出现,因它出现,故五大河也干了。此后又经过一长时期,第四个太阳出现,因它出现,故五大河的源泉——在云山中的狮子崖池,鹅崖池,钝角池,造车池,无热恼池,六牙池,郭公池等的七大湖也干了。此后又经过一长时期,第五个太阳出现,因它的出现,故次第以至大海,连一点滋润指节的水也没有了。此后又经过长时期,第六个太阳出现,因它的出现,故整个的轮围界变成一团烟,由烟吸去了一切的水份。如是乃至百千俱胝的轮围界也是同样。

从此又经过一长时期,第七个太阳出现,由于它的出现,故整个的轮围界乃至百千俱胝的轮围界,共成一团火焰,如有一百由旬高的种种须弥山峰,此时都要破碎而消失在空中。火焰继续上升,漫延到四大王天,那里的黄金宫、宝宫、珠宫等都被烧掉。再毁了三十三天。如是漫延到初禅地,把那里的(梵众、梵辅、大梵)三梵天界烧掉,直至光音天为止。如果尚有一微尘的物质存在,此火亦不停息。等到一切的诸行都已灭尽时,此火才如烧酥油的火焰不留余灰的息灭。此时下方的虚空与上方的虚空同成一大黑暗。

这样经过了一长时期,然后起了大云,初下细雨,次第的下了如莲茎、如杖、如杵、如多罗树干等一样大的水柱,直至充满了百千俱胝的轮围界中一切业被烧掉了的地方,大雨才停止。在那水的下面起了风而吹过水,令水凝成一团圆形,如荷叶上面的水珠相似。怎么能把那样大的水聚凝成一团的呢?因为给以孔隙之故——即那水让风吹进各处的孔隙。那水由风而结集及凝成一团而退缩时,便渐渐地向下低落。在水的渐渐低落之时,落到梵天界的地方便出现梵天界;落到上面的(空居的)四欲界天的地方便出现了那些天界。再落到地(居天及四人洲)处之时,便起了强烈的风,那风停止了水不让再流动,好象在闭了口的水瓮里面的水相似。在那甘的水退缩时,(水的)上面生起了地味,这地味具有颜色及芳香美味,犹如不冲水的乳糜上面的膜相似。

这时那先生于(第二禅的)梵界中的光音天的有情,因为寿终或福尽,从那里死了而生于此。他们以自己的光明在空中飞行,如在起世因本经中所说,因为他们欲尝地味,为贪爱所制伏,便开始吃它一口,因此便失掉自己的光明,成为黑暗。他们见黑暗而起恐怖,此后便有五十由旬大的日轮出现,令他们消灭恐怖而生勇气。他们看见了日轮,非常满足而喜悦地说:“我们获得了光明,它的出现,灭除我们恐怖的人的恐怖令生勇气,所以它为太阳”,便给以太阳之名。当太阳于日间发光之后而落下时,他们又生恐怖说:“我们得到了的光明,现在也

失掉了”!他们又想:“如果我们获得另一光明是多么幸福啊”!这时好象知道他们的心相似,便出现了那四十九由旬大的月轮。他们看到了,更加欢喜满足的说:“这好象是知道我们的希望而出现的,所以为月”,便给以月的名称。如是在日月出现之时,各种明星亦出现。从此以后,便能分别昼与夜,及渐渐地辨别一月、半月、季节及年等。当日月出现之日,亦即出现了须弥山、轮围山及雪山,它们是在孟春月的月圆日同时出现的。怎样的呢?譬如煮稷饭时,一时起了种种的泡,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平,(而此大地的)高处为山,低处为海,平

坦之处则为洲。

在那些吃了地味的有情,渐渐地有些长得美丽,有些长得丑陋,那些美貌的人往往轻蔑丑陋的。由于他们的轻蔑之缘,消失了地味,出现了另一种地果;由于他们依然如故,所以地果也消失了,出现另一种甘美的藤叫槃陀罗多。以同样的理由,这也失去了,又出现一种不是耕种的熟米——那是无皮无糠清净芳香的白米实。此后便出现器皿,他们把米放在器皿中,置于石上,能起自然的火焰来煮它。那种饭如须摩那花(素馨),不需汤菜等调味,他们希望吃那样的味,即得那种味。因为他们吃了这种粗食,所以此后便产生小便和大便了。此时为了他们的排泄(大小便),而破出疮口(大小便道),男的出现男性,女的亦出现女性。女对男,男对女长时的注视相思。经过他们长时的注视相恋之缘,生起爱欲的热恼,于是便行淫欲之法。后来因为他们常作非法享受,为诸智者所谴责,为了覆蔽他们的非法,便建立他们的家。他们住在家中,渐渐地仿效某些怠惰的有情而作(米的)贮藏。以后米便包有糠壳之谷,获谷之处便不再生长。于是他们集聚悲叹,如《起世因本经》说:“诸君!于有情中实已流行恶法。我们过去原是意生的”。

此后他们建立了(各人所有物的)界限,以后却发生有人盗取他人所有的东西。他们第二次呵斥他。可是第三次便用手、用石头、用棍等来打他了。发生了这样的偷盗、谴责、妄语、棍击等的事件之后,他们相集会议思考:“如果我们在我们里面来选举一位公正的人——执行贬黜其当贬黜的,呵责其当呵责的,摈除其当摈除的,岂不是好,但我们每人都给他一部分米”。在这样决议的人群之中,一位是贤劫(释迦)世尊在那时还是菩萨,在当时的群众中,他算是最美最有大力及具有智慧能力而足以劝导及抑止他们的人。他们便去请求他当选(为主)。因为他是大众选举出来的,所以称他为“大众选的”(Mahāsammato),又因他是刹土之主,故称他为“刹帝利”(Khattiyo),又因为他依法平等公正为众人所喜,故称他为“王”(Rājā),于是便以这三个名字称呼他。那世间中希有的地位,菩萨是第一个就位的人,他们这样选他为第一人之后,便成立刹帝利的眷属。以后更渐次的成立婆罗门等的种姓。

这里从劫灭的大云现起时而至劫火的熄灭为一阿僧祇,名为坏劫。从劫火熄灭之时而至充满百千俱胝的轮围界的大云成就为第二阿僧祇,名为坏住劫。自大云成就之时而至日月的出现为第三阿僧祇,名为成劫。自日月出现之时而至再起劫灭的大云为第四阿僧祇,名为成住劫。这四阿僧祇为一大劫。当如是先知为火所灭及其成立。

 

  (二)为水所坏

其次世间为水所灭之时,先起劫灭的大云与前面所说相同;其不同之处如下:如前面的起了第二太阳之时,但这里则为起了劫灭的碱质性的水的大云。它初下细雨,渐次的下了大水流,充满了整个的百千俱胝的轮围界。给那碱质性的水所触的大地山狱等都溶解掉。那水的各方面是由风支持的。从大地起而至第二禅地都给水所淹没。那(第二禅的少光、无量光、光音的)三梵界亦被溶解,直至遍净天为止。如果尚有最微细的物质存在,那水即不停止,要把一切的物质完全消灭了以后,此水才停止而散失。这时下面的虚空和上面的虚空同成一大黑

暗,余者皆如前述。但这里是以(第二禅的)光音梵天界为最初出现的世界。从遍净天死了的有情来生于光音天等处。这里从劫灭的大云现起时而至劫灭的水的息灭为一阿僧祇。从水的息灭至大云成就为第二阿僧祇。从大云成就至……乃至此等四阿僧祇为一大劫。如是当知

为水所灭及其成立。

 

  (三)为风所坏

其次世间为风所灭之时,先起劫灭的大云与前同样。但这是它的不同之处:如前面的起了第二太阳时,这里则为起了劫灭的风。它起初吹起粗的尘,以后则吹起软尘,细沙,粗沙,石子,大石,乃至象重阁一样大的岩石及生在不平之处的大树等。它们从大地而去虚空,便不再落下来,在空中粉碎为微尘而成为没有了。那时再从大地的下方起了大风,翻转大地并颠覆了它把它吹上空中。大地破坏成一部分一部分的,如一百由旬大的、二百、三百、四百、乃至五百由旬大的,都给疾风吹走,在空中粉碎为微尘而成为没有了。于是风吹轮围山及须弥山并把它们掷在空中,使它们互相冲击,破碎为微尘而消灭掉。象这样的消灭了地居天的宫殿与空居天的宫殿及整个的六欲天界之后,乃至消灭了百千俱胝的轮围界。此时则轮围山与轮围山,雪山与雪山,须弥山与须弥山相碰,碎为微尘而消灭。此风从大地而破坏至第三禅,消灭了那里的(少净、无量净、遍净)三梵天界,直至(第四禅的)广果天为止。此风消灭了一切物质之后,它自己也息灭了。于是下方的虚空和上方的虚空同成为一大黑暗,余者如前所说。但这里是以遍净梵天界为最初出现的世界。从广果天死了的有情而生于遍净天等处。

这里从劫灭的大云现起时而至劫灭的风的息灭为第一阿僧祇。从风的息灭而至大云的成就为第二阿僧祇……乃至此等四阿僧祇为一大劫。如是当知为风所灭及其成立。

(世间毁灭的原由)什么是世间这样毁灭的原由?因不善根之故。即不善根增盛之时,世间这样的毁灭。而彼世间如果贪增盛时,则为火所灭,若嗔增盛时,则为水所灭——但有人说,嗔增盛时为火所灭,贪增盛时为水所灭,若痴增盛时,则为风所灭。这样的灭亡,是连续地先为七次的火所毁灭,第八次则为水灭,再经七次的火灭,第八次又为水灭,这样每个第八次是水灭,经过了七次的水灭之后,再为七次的火所毁灭。上面一共是经过六十三劫。到了这(第六十四)次本来是为水所灭的,可是它停止了,却为得了机会的风取而代之,毁灭了世间,破碎了寿满六十四劫的遍净天。

于劫忆念的比丘,虽于宿住随念,也于此等劫中,忆念“许多坏劫,许多成劫,许多坏成劫”。怎样忆念呢?即以“我于某处”等的方法。此中:“我于某处”——是我于坏劫,或我于某生、某胎、某趣、某识住、某有情居,或某有情众的意思。“有如是名”——即帝须(Tissa)或弗沙(Phussa)之名。“有如是姓”——是姓迦旃延或迦叶。这是依于忆念他自己的过去生的名与姓而说。如果他欲忆念于过去生时自己的容貌的美丑,或粗妙饮食的生活状态,或苦乐的多寡,或短命长寿的状况,亦能忆念,所以说“如是容貌……如是寿量”。此中:“如是容貌”——是白色或褐色。“如是食物”——是米肉饭或自然的果实等的食物。“受如是苦乐”——是享受各种身心或有欲无欲等的苦乐。“如是寿量”——是说我有一百岁的寿量,或八万四千劫的寿量。“我于彼处死生于某处”——是我从那生、胎、趣、识住、有情居,有情众而死,更生于某生、胎、趣、识住、有情居、有情众之中的意思。“我亦于彼处”——是我在于那生、胎、趣、识住、有情居、有情众的意思。“有如是名”等与前面所说相同。可是“我于某处”的句子是说他次第回忆过去世的随意的忆念。“从彼处死”是转回来的观察,所以”生于此界”的句子是表示“生于某处”一句关于生起此生的前一生的他的生处。“我亦于彼处”等,是指忆念于他的现在生以前的生处的名与姓等而说。所以“我从彼处死,来生于此界”是说我从现世以前的生处死了,而生于此人界的某刹帝利家或婆罗门的家中。“如是”——即此的意思。“形相种姓”——以名与姓为种姓,以容貌等为形相。以名与姓是指有情帝须、迦叶的种姓,以容貌是指褐色白色的各种差别,所以说以名姓为种姓,以余者为形相。“忆念种种宿住”的意义是明白的。

宿住随念智论已毕。

 

五、死生智论

 

(彼如是心得等持……安住不动时,引导其心倾向于死生智。彼以超人的清净天眼,见诸有情死时生时,知诸有情随于业趣,贵贱美丑,幸与不幸。即所谓“诸贤!此等有情,具身恶行,具语恶行,具意恶行,诽谤诸圣,怀诸邪见,行邪见业。彼等身坏死后,生于苦界,恶趣,堕处,地狱。或者诸贤,此等有情,身具善行,语具善行,意具善行,不谤诸圣,心怀正见,行正见业。彼等身坏死后,生于善趣天界”。如是彼以超人的清净天眼,见诸有情死时生时,知诸有情随所造业,贵贱美丑,善趣恶趣)。

在论有情的死生智中:“死生智”——是死与生的智;即由于此智而知有情的死和生,那便是因为天眼智的意思。“引导其心倾向”——是引导及倾向他的遍作(准备)心。“彼”——即曾倾向他的心的比丘。

其次于“天眼”等句中:和天的相似,故为“天(的)”。因为诸天之所以获得天的净眼,是由于行善业而生——没有胆汁痰血等的障碍,及解脱了随烦恼,所以虽然很远的所缘亦能领受。而此比丘,由于精进修习的力量,产生象天的净眼的智眼,所以说和天的类似故为“天”。又因依天住而得,自己亦依止天住故为“天”。又因把握光明而有大光辉故为“天”。又因能见壁等的那一边的色(物质)而成广大故为“天”。当知这是依于一切声论的解释。以见义故为“眼”,又因为行眼的工作如眼故为“眼”。由于见死与生为见清净之因故为“清净”。那些只见死而不见生的,是执断见的;那些只见生而不见死的,是执新有情出现见的;那些见死与生两种的,是超越了前面两种恶见的,所以说他的见为见清净之因。佛子是见死与生两种的。所以说由于见死与生为见清净之因故为“清净”。超过了人所认识的境界而见色,故为“超人的”,或者超过肉眼所见故为“超人的”。是故“彼以超人的清净天眼,见诸有情”,是犹如以人的肉眼(见),(而以天眼)见诸有情。

“死时生时”——那死的刹那和生的刹那是不可能以天眼见的,这里是说那些临终即将死了的人为“死时”,那些已取结生而完成其生的人为“生时”的意义。即指见这样的死时和生时的有情。“贱”——是下贱的生活家庭财产等而为人所轻贱侮蔑的,因为与痴的等流相应故。“贵”——恰恰与前者相反的,因为与不痴的等流相应故。“美”——是有美好悦意的容貌的,因为与不嗔的等流相应故。“丑”——是不美好不悦意的容貌的,因为与嗔的等流相应故;亦即非妙色及丑色之意。“幸”——是在善趣的,或者丰富而有大财的,因为与不贪的等流相应故。“不幸”——是在恶趣的,或者贫穷而缺乏饮食的,因为与贪的等流相应故。“随于业趣”——由他所积造的业而生的。

在上面的引文中:那“死时”等的前面的句子是说天眼的作用,这后面(知诸有情随于业趣)的句子是说随业趣智的作用。这是(天眼及随业趣智的)次第的生起法:兹有比丘,向下方的地狱扩大光明,见诸有情于地狱受大苦痛,此见是天眼的作用。他这样想:“此等有情行了什么业而受这样大的痛苦呢”?而他知道他们“造如是业而受苦”,则他生起了以业为所缘的智;同样的,他向上方的天界扩大光明,见诸有情在欢喜林,杂合林,粗涩林等处受大幸福,此见也是天眼的作用。他这样想:“此等有情行了什么业而受这样的幸福呢”?而他知道他们“造如是业”,则他生起了以业为所缘的智,这名为随业趣智。此智没有(与天眼智)各别的遍作(准备定),如是未来分智也是同样(没有与天眼智各别的遍作),因为这二种智都是以天眼为基础,必与天眼共同而成的。

“身恶行”等,恶的行,或因烦恼染污故,为“恶行”。由于身体的恶行,或者从身体而起的恶行(为身恶行)。其余的(口恶行及意恶行)也是一样。“具”——即足备。

“诽谤诸圣”——是说起陷害的欲望,以极端的恶事或以损毁他们的德来诽谤、骂詈、嘲笑于佛,辟支佛,佛的声闻弟子等诸圣者,乃至在家的须陀洹。此中:若说“这些人毫无沙门法,而非沙门”,是以极端的恶事诽谤。若说“这些人无禅、无解脱、无道、无果”等,是以损毁他们的德的诽谤。无论他是故意的诽谤,或无知的诽谤,两者都是诽谤圣者。(谤诸圣者)业重如无间(业),是生天的障碍及得道的障碍,然而这是可以忏悔的。为明了起见当知下面的故事:

据说,有一次,二位长老和一青年比丘在一村中乞食,他们在第一家获得一匙的热粥。这时长老正因腹内的风而痛。他想:“此粥与我有益,不要等它冷了,我便把它喝下去”。他便坐于一根人家运来放在那里准备作门柱的树干上喝了它。另一青年比丘则讨厌他说:“这位老师饿得这个样子,实在叫我们可耻”!长老往村中乞食回到寺里之后,对那青年比丘说:“贤者!你于教中有何建树”?“尊师!我是须陀洹”。“然而贤者,你不要为更高的道努力吧”!“尊师!什么缘故”?“因为你诽谤漏尽者”。他便向那长老求忏悔,而他的谤业亦得到宽恕。

因此无论什么人诽谤圣者,都应该去向他求忏悔,如果他自己是(比被谤的圣者)年长的,则应蹲坐说:“我曾说尊者这样这样的话,请许我忏悔”!如果他自己是年轻的,则应向他礼拜而后蹲坐及合掌说:“尊师!我曾说尊师这样这样的话,请许我忏悔”!如果被谤者已离开到别地方去,则他应自己去或遣门弟子等前去向圣者求忏悔。如果不可能自己去或遣门弟子等去,则应去他自己所住的寺内的比丘之前求忏悔,如果那些比丘比自己年轻,以蹲坐法,如果比自己年长,则以对所说的年长的方法而行忏悔说:“尊师,我曾说某某尊者这样这样的话,愿彼尊者许我忏悔”。虽无那本人的听许忏悔,但他也应该这样作。如果那圣者是一云水比丘,不知他的住处,也不知他往那里去,则他应去一智者比丘之前说:“尊师!我曾说某某尊者这样这样的话,我往往忆念此事而后悔,我当怎样”?他将答道:“你不必忧虑,那长老会许你忏悔的;你当安心”。于是他应向那圣者所行的方向合掌说:“请许我忏悔”。如果那圣者已般涅槃,则他应去那般涅槃的床的地方,或者前去墓所而行忏悔。他这样做了之后,便不会有生天的障碍及得道的障碍,他的谤业获得了宽恕。

“怀诸邪见”——是见颠倒的人。“行邪见业”——因邪见而行种种恶业的人,也是那些怂恿别人在邪见的根本中而行身业等的人。这里虽然以前面的“语恶行”一语而得包摄“诽谤圣者”,以“意恶行”一语而得包摄“邪见”,但更述此等(诽谤圣者及邪见)二语,当知是为了表示此二大罪之故。因为诽谤圣者是和无间业相似,故为大罪。即所谓:“舍利弗,譬如戒具足定具足及慧具足的比丘,即于现世而证圆满(阿罗汉果)。舍利弗,同样的,我也说:如果不舍那(诽谤圣者之)语,不舍那(诽谤圣者之)心,不舍那(诽谤圣者之)见,则如被(狱卒)取之而投地狱者一样的必投于地狱”。并且更无有罪大于邪见。即所谓:“诸比丘!我实未见其他一法有如邪见这样大的罪。诸比丘!邪见是最大的罪恶”。

“身坏”——是舍去有执受(有情)的五蕴。“死后”——即死后而取新生的五蕴之时;或者“身坏”是命根的断绝,“死后”是死了心以后。“苦界”等几个字都是地狱的异名。因为地狱无得天与解脱的因缘及缺乏福德之故,或因不受诸乐之故为“苦界”。因为是苦的趣——即苦的依处故为“恶趣”;或由多嗔及恶业而生的趣为“恶趣”。因为作恶者不愿意而堕的地方故为“堕处”;或因灭亡之人破坏了四肢五体而堕于此处故为“堕处”。因为这里是毫无快乐利益可说的,故为“地狱”。或以苦界一语说为畜界,因为畜界不是善趣故为苦界,又因有大威势故龙王等亦生其中故非恶趣。以恶趣一语说为饿鬼界,因为他不是善趣及生于苦趣,故为苦界及恶趣,但不是堕趣,因为不如阿修罗的堕趣之故。以堕趣一语说为阿修罗,因依上面所说之义,他为苦界及恶趣,并且因为弃了幸福而堕其处故为堕趣。以地狱一语说为阿鼻地狱等的种种地狱。“生”——是接近及生于彼处之义。

和上面所说的相反的方面当知为白分(善的方面)。但这是差别之处:此中以善趣一语包摄人趣,以天则仅摄天趣。此中善的趣故名“善趣”。在色等境界中是善是最上故为“天”。以“善趣及天的”一切都是破坏毁灭之义故为“界”。这是语义。

“以天眼”等是一切的结语。如是以天眼见是这里的略义。

想这样以天眼见的初学善男子,应作以遍为所缘及神通的基础禅,并以一切行相引导适合(于天眼智),于火遍、白遍、光明遍的三遍之中,取其任何一遍而令接近(于天眼智);即令此遍为近行禅的所缘之境,增大它及放置它。然而这不是说在那里生起安止禅的意思,如果生起安止禅,则此遍便成为基础禅的依止,而不是为遍作(准备定)的依止了。于此等三遍之中,以光明遍为最胜,所以他应以光明遍或以其他二遍的任何一种为所缘;当依遍的解释中所说的方法而生起,并在于近行地上而扩大它;此遍的扩大的方法,当知亦如在遍的解释中所说。而且只应在那扩大的范围之内而见色。当他见色时,则他的遍作的机会便过去了。自此他的光明也消失了,在光明消失之时,亦不能见色。此时他便再入基础禅,出定之后,更遍满光明,象这样次第的练习,便得增强其光明。在他限定“此处有光明”的地方,光明便存在于此中,如果他终日地坐在那里见色,即得终日而见色。这譬如有人用草的火炬来行夜路相似。

据说一人用草的火炬来行夜路,当他的草的火炬灭了,则不见道路的高低。他把草的火炬向地上轻轻地一敲而再燃起来。那再燃的火炬所放的光明比以前的光明更大。如是再灭而再燃,太阳便出来了。当太阳升起时,则不需火炬而弃了它,可终日而行。

此中遍作(准备)时的遍的光明,如火炬的光明,当他见色时而超过了遍作的机会及光明消失时而不能见色,如灭了火炬而不见道路的高低。再入定,如敲火炬。再遍作而遍满更强的光明,如再燃的火炬的光明比以前的光明更大。在他限定之处所存在的强光,如太阳上升。弃了小光明而以强力的光明得以终日见色,如弃了火炬可终日而行。

在这里,当那比丘的肉眼所不能见的在腹内的,在心脏的,在地面底下的,在壁山墙的那一边的,在其他的轮围界的物质(色),出现于智眼之前的时候,犹如肉眼所见的一样,当知此时便是生起天眼了。这里面只有天眼能见,而没有前分诸心的。然而那天眼却是凡夫的危险。何以故?如果那凡夫决意“在某处某处有光明”,即能贯穿于那些地中、海中、山中而生起光明,他看见那里的恐怖的夜叉罗刹等的形色而生起怖畏,则散乱了他的心及惑乱了他的禅那。是故他于见色之时,当起不放逸之心。

这里是天眼的次第生起法:即以前面所说的(肉眼所见的)色为所缘,生起了意门转向心,又灭了之后,以彼同样的色为所缘,起了四或五的速行等,一切当知已如前说。这里亦以前分诸心有寻有伺的为欲界心,以最后的完成目的的心为第四禅的色界的心,和它同时生起的智,名为“诸有情的死生智”及“天眼智”。

死生智论已毕。

 

杂论五神通

 

主(世尊)是五蕴的知者,

已说那样的五神通,

既然明白了那些,

更应知道这样的杂论。

即于此等五神通之中,称为死生智的天眼,还有他的两种相联的智——名未来分智及随业趣智。故此等二神变及五神通曾说为七神通智。

现在为了不惑乱而说彼等的所缘的差别:

大仙曾说四种的所缘三法,

当于此中说明有七种神通智的存在。

这偈颂的意思是:大仙曾说四种的所缘三法。什么是四?即小所缘三法,道所缘三法,过去所缘三法,内所缘三法。于此(七智)中:

 

  (一)神变智的所缘

神变智是依于小、大、过去、未来、现在、内及外的所缘等的七所缘而进行的。如何(进行)?(1)当那比丘令身依止于心并欲以不可见之身而行,以心力来转变他的身,安置其身于大心(神变心)之时,便得以身为所缘,因为以色身为所缘,所以是(神变智的)“小所缘”。(2)当令其心依止于身并欲以可见之身而行,以身力转变其心,安置他的基础禅心于色身之时,便得以心为所缘,因为以大心(色界禅心)为所缘,所以是(神变智的)“大所缘”。(3)因为他以过去曾灭的(基础禅)心为所缘,所以是(神变智的)“过去所缘”。(4)如在安置大界(佛的舍利)中的摩诃迦叶长老所决定于未来的是“未来所缘”。据说,在安置佛的舍利时,摩诃迦叶长老作这样的决定:“在未来的二百十八年间(直至阿育王出现),这些香不失,这些花不萎,以及这些灯不灭”,一切都成为那样。又如马护长老曾经看见在婆多尼耶住所的比丘众吃干食,便这样决定:“在每天午前,把这井内的泉水变成酪之味”,果然在午前吸的井水便是酪味,午后则为普通的水。(5)当他令身依止于心及以不可见之身而行的时候,是(神变智的)“现在所缘”。(6)当他以身力转变他的心,或以心力转变他的身的时候,或者把他自己变为童子等的形态的时候,因为以他自己的身心为所缘,所以是(神变智的)“内所缘”。(7)当他化作外部的象、马等的时候,是(神变智的)“外所缘”。当如是先知神变智的进行是依于七所缘的。

 

  (二)天耳界智的所缘

天耳界智是依于小、现在、内、外的所缘等的四所缘而进行的。如何(进行)?(1)因为那(天耳界智质且陨担怯邢薜模允牵ㄌ於缰堑模靶∷怠薄#?)因为是依于现存的声为所缘而进行,所以是它的“现在所缘”。(3)当他听自己的腹内的声音的时候,是它的“内所缘”。(4)闻他人之声的时候为“外所缘”。如是当知天耳界智的进行是依于四所缘的。

 

  (三)他心智的所缘

他心智是依于小、大、无量、道、过去、未来、现在、外的所缘等的八所缘而进行的。怎样(进行)呢?(1)知道在欲界的他人的心的时候,是它的“小所缘”。(2)知道色界无色界的心的时候,是它的“大所缘”。(3)知道果时为“无量所缘”。然而这里,凡夫是不知须陀洹的心的,须陀洹亦不知斯陀含之心,乃至(阿那含)不知阿罗汉之心,可是阿罗汉则知一切的心。即证得较高的人可以知道较低的人的心,应该了解这一个特点。(4)以道心为所缘时,是“道所缘”。(5)知道过去七日间及(6)未来七日间的他人的心时,是“过去所缘”及“未来所缘”。(7)什么是他心智的“现在所缘”?现在有三种:刹那现在,相续现在,一期现在。关于这些的(一)得至生,住,灭(的三心刹那)的是“刹那现在”。(二)包摄一或二相续时间的是“相续现在”。即如一个曾在黑暗中坐的人,去到光明之处,他不会即刻明了所缘的,到了明了所缘的中间,当知是一或二相续的时间。一个在光明的地方出行的人,初入内室,也不会迅速明了于色的,到了明了于色的中间,当知是一或二相续的时间。如站在远处的人,看见浣衣者的手(以棍打衣)的一上一下及见敲钟击鼓的动作,也不会即刻闻其声,等到听到那声音的中间,当知亦为一或二相续的时间。这是《中部》诵者的说法。

然而《增支部》诵者则说色相续及非色相续为二相续,如涉水而去者,那水上所起的波纹趋向岸边不即静止;从旅行回来的人,他的身上的热不即消退;从日光底下而来入室的人,不即离去黑暗;在室内忆念业处(定境)的人,于日间开窗而望,不即停止他的目眩;这便是色相续。二或三速行的时间为非色相续。他们说这两种为相续现在。(三)限于一生的期间为“一期现在”。关于此意,曾在《贤善一夜经》中说:“诸君!意与法二种为现在。于此现在,而识为欲贪结缚,因为欲贪结缚之故,而识喜于现在。因欢喜于彼,故被吸引于现在诸法”。这三现在中,相续现在,于义疏中说;一期现在,于经中说。

也有人(指无畏山的住者)说,这里面的刹那现在心是他心智的所缘。什么道理呢?因为神变者与其他的人是在同一刹那中生起那心的。这是他们的譬喻:

譬如一手握的花掷上虚空,则花与花梗与梗必然相碰,当他忆念许多群众的心说“我要知他人的心”的时候,则必定会在生的刹那或住的刹那或灭的刹那由(他自己的)一心而知另一人的心。然而这种主张是义疏所破斥的:“纵使有人忆念百年千年,而那念的心和知的心两者也不会同时的,因为转向(念的心)和速行(知的心)的处所及所缘的状态都是不同的,有了这些过失,所以他们的主张不妥”。

当知应以相续现在及一期现在为他心智的所缘。此中自那现存的速行的经过(路)或前或后的二三速行的经过(路)的时间是他人的心,那一切名相续现在,《增支部》的义疏说:“一期现在只依速行时说”这是善说。那里的说明如下:“神变者欲知他人的心而忆念,以那转向的刹那现在心为所缘之后,并且同灭了。自此起了四或五的速行心。这最后的速行是神变心,其他的三或四的速行是欲界心。那一切(的速行心),都是以那灭了的(转向)心为所缘,没有各别的所缘,是依一期为现在所缘之故。虽然于同一所缘,但只有神变心而知他人的心,不是别的心(转向心及欲界的速行心等),正如于眼门,只有眼识而见色,并非其他”。

如是这他心智是以相续现在及一期现在的现在为所缘。或者因为相续现在亦摄入于一期现在中,所以只依一期现在的现在为那他心智的所缘。(8)以他人的心为所缘,所以是它的“外所缘”。如是当知他心智的进行是依于八所缘的。

 

  (四)宿住随念智的所缘

宿住智是依于小、大、无量、道、过去、内、外、不可说所缘的八所缘而进行的。怎样(进行)呢?(1)这宿住智随念于欲界的五蕴之时,是它的“小所缘”。(2)随念于色界无色界的诸蕴之时,是它的“大所缘”。(3)随念于过去的自己的和他人的修道及证果之时,是它的“无量所缘”。(4)仅随念于修道之时,是它的“道所缘”。(5)依此宿命智决定的是它的“过去所缘”。

这里虽然他心智及随业趣智也有过去所缘,可是他心智只能以七日以内的过去心为所缘,而且这他心智亦不知其他诸蕴(色受想行)及与(五)蕴相关的(名姓等);又(前面所说的他心智的道所缘)因为是与道相应的心为所缘,故以绮丽的文词而说道所缘。其次随业趣智亦只以过去的思(即业)为它的缘。然而宿住智则没有任何过去的诸蕴及与诸蕴相关的(名姓等)不是它的所缘的;而它对于过去的蕴及与蕴有关的诸法,正如一切智一样。当知这是它们(他心智,随业趣智,宿住智)的差别。上面是义疏的说法。

可是《发趣论》则说:“善蕴是神变智、他心智、宿命随念智、随业趣智及未来分智的所缘”,所以其他的四蕴也是他心智及随业趣智的所缘。不过这里的随业趣智是以善及不善的诸蕴为所缘。

(6)(宿命智)随念于自己的诸蕴之时,是它的“内所缘”。(7)随念于他人的诸蕴之时,是它的“外所缘”。(8)例如忆念“过去有毗婆尸世尊,他的母亲是盘头摩帝,父亲是盘头摩”等,他以这样的方法随念于名、姓、地与相等之时,是它的“不可说所缘”。当然这里的名与姓是和蕴连结及世俗而成的文义,不是文字的本身。因为文包摄于声处,所以是有限的(小所缘)。即所谓:“词无碍解有小所缘”。这是我们所同意的见解。如是当知宿住智的进行是依于八所缘的。

 

  (五)天眼智的所缘

天眼智是依于小、现在、内及外所缘的四所缘而进行的。怎样(进行呢)?

(1)那天眼智以色为所缘,因为色是有限的,所以是它的“小所缘”。(2)于现存的色而进行,所以是它的“现在所缘”。(3)见自己的腹内的色时,是它的“内所缘”。(4)见他人的色时,是它的“外所缘”。如是当知天眼智的进行是依于四所缘的。

 

  (六)未来分智的所缘

未来分智是依于小、大、无量、道、未来、内、外及不可说所缘的八所缘而进行的。怎样呢?(1)那未来分智知道“此人未来将生于欲界”时,是它的“小所缘”。(2)知道“此人将生于色界或无色界”时,是它的“大所缘”。(3)知道“他将修道和证果”时,是它的“无量所缘”。(4)只知道“他将修道”时,是它的“道所缘”。(5)依它的常规是决定有它的“未来所缘的”。

这里虽然他心智也有未来所缘,可是他心智只能以七日以内的未来心为所缘,并且它亦不知其他的诸蕴(色受想行)或与诸蕴相关的(名姓等)。而这未来分智和前面所说的宿住智一样,则没有任何在未来的不是它的所缘的。(6)知道“我将生于某处”时,是它的“内所缘”。(7)知道“某人将生于某处”时,是它的“外所缘”。(8)知道“有弥勒世尊将出现于未来,须梵摩婆罗门将是他的父亲,梵摩婆帝婆罗门女将是他的母亲等”,象这样的知道名姓等的时候,依宿住智所说的方法,是它的“不可说所缘”。如是当知未来分智的进行是依于八所缘的。

 

  (七)随业趣智的所缘

随业趣智是依于小、大、过去、内及外所缘的五所缘而进行的。怎样呢?(1)那随业趣智知道欲界的业时,是它的“小所缘”。(2)知道色界及无色界的业时,是它的“大所缘”。 (3)知道过去时,是它的“过去所缘”。(4)知道自己的业时,是它的“内所缘”。(5)知道他人的业时是它的“外所缘”。如是当知随业趣智的进行是依于五所缘的。在这里,关于说内所缘及外所缘,当有时知内有时知外之时,亦说是“内外所缘”。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完成了第十三品,定名为神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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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高珮琦

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神变品

说神变品

兹因于地遍等得证第四禅的瑜伽者,当修瑜伽,成就所说的“修定而有神通的功德”的世间的诸神通,由于他修习这样的定而得证功德及更成坚固,且他既得具足那证得功德而成坚固的定的修习,则甚易成就于慧的修习,所以现在开始先论神通。即如世尊对证得第四禅的善男子,为示修定的功德及为了要说更微细的法,曾说(一)神变、(二)天耳界智、(三)他心智、(四)宿住随念智、(五)有情死生智的五种世间的神通。用这样的表示法:“当他的心如是得达等持遍净洁白无垢离诸随烦恼柔软适于工作住立不动之时,则他引导其心倾向于神变。他得享受于种种的神变:即如一身而成多身等”。

神变论

 

(以十四行相调心)此中:欲求“一身而成多身”等神变行动的初学瑜伽者,于(地水火风青黄赤)而至白遍的八遍中,各各生起八种等至之后,当以此等十四行相调伏其心:(一)以顺遍,(二)以逆遍,(三)以顺逆遍,(四)以顺禅,(五)以逆禅,(六)以顺逆禅,(七)以跳禅,(八)以跳遍,(九)以跳禅与遍,(十)以超支,(十一)以超所缘,(十二)以超支与所缘,(十三)以支的确定,(十四)以所缘的确定。

怎么为“顺遍”?乃至怎么为“所缘的确定”呢?

(一)兹有比丘,先于地遍入禅,次于水遍入禅,如是顺次于八遍中百回千回的入禅,故名“顺遍”。

(二)从白遍开始,与前同样的逆次入定,故名“逆遍”。

(三)从地遍开始而至白遍,从白遍开始而至地遍,如是以顺、以逆数数入定,故名“顺逆遍”。

(四)从初禅开始顺次而至非想非非想处,如是数数入定,故名“顺禅”。

(五)从非想非非想处开始逆次而至初禅,数数入定,故名“逆禅”。

(六)从初禅开始而至非想非非想处,从非想非非想处开始而至初禅,如是以顺以逆数数入定,故名“顺逆禅”。

(七)于地遍中入初禅定已,次于同样的地遍而入第三禅定,自此除去地遍而入空无边处定,而后入无所有处定,如是不跳遍而仅于中间跳过一禅,故名“跳禅”。同样的对于水遍等的基本定,当可类推而知。

(八)于地遍中入初禅定已,次于火遍中再入初禅定,后于青遍及于赤遍中亦然,象这样的不跳禅,仅于中间跳过一遍,故名“跳遍”。

(九)于地遍中入初禅定已,次于火遍入第三禅定,而后除青遍而入空无边处定,后自赤遍而入无所有处定,象这样的跳过禅及遍,故名“跳禅与遍”。

(十)于地遍中入初禅定已,亦于彼地遍而入其他(二禅三禅四禅)的定,故名“超支”。

(十一)于地遍中入初禅定已,次于水遍乃至白遍亦同入初禅定,如是于一切遍中只入一禅定,故名“超所缘”。

(十二)于地遍中入初禅定已,次于水遍入第二禅,于火遍入第三禅,于风遍入第四禅,除去青遍而入空无边处定,自黄遍而入识无边处定,自赤遍而入无所有处定,自白遍而入非想非非想处定,如是一一地超越支与所缘,故名“超支与所缘”。

(十三)于初禅确定五支,第二禅三支,第三禅二支,同样的第四禅,空无边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亦为二支),只是这样的确定禅支,故名“支的确定”。

(十四)同样的确定这是地遍,水遍,乃至白遍,如是只确定所缘,故名“所缘的确定”。

然亦有人主张:“支与所缘的确定”的,但在义疏中未曾述及,当然不成为修习之门。

若以此等十四行相,不能调伏其心,则于预修的初学瑜伽行者,实无成就神变之理。即为初学者得遍的遍作(准备定)亦困难,于百人千人之中,或有一人能得。作了遍的准备定者,生起(似)相难,于百人千人之中,或有一人能得。生起了似相得以增大,而证安止定难,于百人千人中,或有一人能得。证得安止者,以十四行相调伏其心难,于百人千人中,或有一人能得。即以十四行相调伏其心者,得神变亦难,于百人千人中,或有一人能得。得神变者,即刻现起神变难,于百人千人中,或有一人能得即刻现起神变。即如:

在三万具有神变的人来到长老芒果山看摩诃罗哈纳瞿多长老的病,其中仅有八岁法腊的(佛)护长老相似。关于他的威力已如地遍中说。(摩诃罗哈纳瞿多)长老看见了他的威力说道:“诸君!如果(佛)护不在这里的话,则我们都要被责难不能保护龙王了。所以当行净除(烦恼)垢秽,自执(神变的)武器而行”。彼等三万比丘,遵守长老的教训,都得成为即刻现起神变的人。

虽得即刻现起神变,但救护他人难,于百人千人中或有一人。犹如运物至山供养时恶魔骤降火雨,一长老即于空中,化作大地防止火雨。但是曾于宿作有力的修行,如佛,辟支佛及诸大声闻等,则可不必经过上述的次第修习,当证得阿罗汉果时,可得成就神变的行动及其他的(四)无碍解等的功德。

所以当如金匠,欲作某些装饰品,以吹火等动作令金柔软,然后作装饰品;亦如陶师,欲作某种陶器,捏诸粘土而令柔软然后作诸陶器;初学者亦然,以此十四行相调伏其心,以欲为主,以心为主,以精进为主及以观慧为主而入定,以转向等的五自在,令心柔软适于工作,修诸神变之行。然而若具宿世之因的人,亦可仅于诸变而修第四禅得诸自在。

(神变修行的方法及引经的解释)世尊曾经指示神变修行的方法说:“彼如是心得等持,清净洁白无秽离诸随烦恼柔软适于作业安住不动时,引导其心倾向于神变,及证得种种神变。即以一(身)为多(身),多(身)为一(身),显身,隐身,穿壁,穿墙,穿山无有障碍,如行空中,出没地上如在水中,涉水不沉如履地上,趺坐空中而复经行如鸟附翼,日之与月有大神力有大威德手能扪之,虽梵天界身能到达”。

依上面的圣典文句解释而抉择神变之论。此中:

“彼”——是彼证得第四禅的瑜伽者。“如是”——是指次第证得此第四禅。即是说次第的证得初禅等乃至第四禅。“等持”——是以第四禅而等持。

“心”——是色界的心。

“清净”等的文句中,以舍念而清净故为“清净”。因清净故即为“洁白”——光洁之义。

由于破了乐等诸缘而离贪等之秽故为“无秽”。无秽故“离随烦恼”。即彼心不为秽之染污。

心善修习,故为“柔软”。即心得自在之义。因以自在活动故说心得柔软。因柔软故“适于作业”——即可作业及合于作业之义。因为只有柔软之心才适于作业,犹如经过炉火的黄金相似。这(柔软和适于作业)二者都是依于心善修习之故,即所谓:“诸比丘!我实未见有其他一法,象心这样的修习多作而成柔软适于作业的”。

安立于此等清净性等故为“安住”。由于安住故“不动”——即不摇无动之义。或者自己以柔软及适于作业的状态而自在安住故“安住”;以信等摄护其心故“不动”,因为以信摄护之心不得为不信所动;以精进摄护之心不得为懈怠所动;以念摄护之心不得为放逸所动;以定摄护之心不得为掉举所动,以慧摄护之心不得为无明所动;以(智)光摄护之心不得为烦恼的黑暗所动。以此六法摄护成为不动。如是具备这(等持、清净、洁白、无秽、离随烦恼、柔软、适于作业、安住不动)八支的心,则适合于以作证神通的诸法而证诸神通了。

亦可以另一种方法解说:即以第四禅定而“等持”;以远离诸盖而“清净”;以超越寻伺等而“洁白”;以没有为得禅的障碍的恶欲之行故“无秽”;以离诸贪欲等心的随烦恼故“离随烦恼”。而此(无秽及离随烦恼)两者,当知在《无秽经》及《布喻经》中说由于获得自在故“柔软”。由于近于神足的状态故“适于作业”。以完成修习而近于微妙的状态故“安住不动”。如成不动即是安住之义。如是具备这八支的心,则为(神通的)基础及足处(直接的原因)而

适合于以作证神通的诸法而证诸神通。

“引导其心倾向于神变”,此中以成就为“神变”,即指成功之义及获得之义而说。因为由于完成及获得而称为成就。即所谓“有愿望者而成就他的愿望”。成就出离故为神变,因抗拒了敌对。成就阿罗汉道故为神变,因抗拒了敌对。

另一种解释:神变之意的成就,与方便成就是同义语。因为方便成就而产生效果,故为(所愿)成就。即所谓:“质多居士是具有戒与善法的,如果他希望未来世为转轮王,可随愿而成。因为具戒者的心愿清净故”。

另一种解释:以诸有情的成就为“神变”。成就,即是说成长而证上位的意思。

(十种神变)彼有十种。即所谓“神变有十种神变”。更进一层的说:“什么是十种神变?(一)决意神变,(二)变化神变,(三)意所成神变,(四)智遍满神变,(五)定遍满神变,(六)圣神变,(七)业报生神变,(八)具福神变、(九)咒术所成神变,(十)彼彼处正加行缘成神变”。此中:

(一)(决意神变)本来是一(身)而意念多(身),或意念百(身),千(身)及百千(身),以智决意我成多(身)。如是分别而显示的神变,是由于决意而成就的,故名“决意神变”。

(二)(变化神变)他隐去本来的形态而显现童子的形态,或现为龙……乃至种种军队的形态,象这样所说的神变,是隐去本来的形态而变化起来的,故名“变化神变”。

(三)(意所成神变)“兹有比丘,即从此身,化作另一个由意所成的有色之身”,象这样所说的神变,是由自己的内身而起另一个的意所成之身,故名“意所成神变”。

(四)(智遍满神变)在生起(阿罗汉道)智以前或以后或于同一刹那之间所起智力的殊胜妙用,名为“智遍满神变”。即如这样说:由于无常观成舍断常想,故为智遍满神变……乃至于阿罗汉道成舍断一切烦恼,故为智遍满神变。例如(1)尊者薄拘罗的智遍满神变;(2)尊者僧结笈的智遍满神变;(3)尊者婆多波罗的智遍满神变。此中:

(1)尊者薄拘罗幼年时,于某一吉日.在河中替他沐浴,由于乳母的不慎,使他落在河流中。一条鱼把他吞下去了。此鱼游到波罗奈城附近的渡头,为渔人所捕,并且卖给一长者的妻子。那妇人对此鱼起爱好心,说道:“我自己来煮”。当她剖开鱼时,忽见一幼儿在鱼腹中俨如金像,生大欢喜道:“我得一子”!这位受最后有者的尊者薄拘罗,在鱼腹中能得无恙,因为他自身当得生起阿罗汉道智的力量之故,为“智遍满神变”。其故事(此处略说)自当详论。

(2)其次僧结笈长老当在母胎之时,他的母亲便死了,当用叉贯穿她的尸体放到薪堆去烧的时候,因叉触及胎儿的眼窝而出哭声,于是人们说:“胎儿尚生存”!便取尸而剖其腹,出幼儿给与他的祖母。他由祖母养育成年而出家,得证与四无碍解共的阿罗汉果。这样于火葬堆中而得无恙,因与上述(尊者薄拘罗)同样的理由,是尊者僧结笈的“智遍满神变”。

(3)婆多波罗的父亲是王舍城的贫穷者。他为取薪而驱车至森林,集了薪束之后,晚上回到城门附近,当他卸下了牛的轭的时候,不料他的牛便闯入城内去了,他即令小儿坐于车足旁,自己入城去追牛。当他欲出城时,却已关了城门。城外有猛兽夜叉的横行,但小儿终夜在那里而得无恙。因与上述同样,名为他的“智遍满神变”。故事当另详述之。

(五)(定遍满神变)在生起(初禅等)定以前或以后或于同一刹那之间所起的定力的殊胜妙用,名为“定遍满神变”。即如这样说:由于初禅而得舍断五盖之故……乃至由于非想非非想处定而得舍断无所有处想之故,为定遍满神变。

例如(1)尊者舍利弗的定遍满神变,(2)尊者僧祇婆的,(3)尊者羯那憍陈如的,(4)郁多罗优婆夷的,(5)差摩婆帝优婆夷的定遍满神变。

(1)尊者舍利弗和大目犍连同住在迦布德迦精舍,新剃了头发,于月夜中露地而坐,有一凶恶夜叉,不听他的夜叉友的劝阻,给予舍利弗当头一击,声如雷鸣。此时长老,即于夜叉所击之时,安止于三摩钵底(定)中,虽被一击,亦无任何痛恼。这是由于尊者的“定遍满神变”。这故事从《自说经》中来。

(2)僧祇婆长老入灭尽定,给牧牛的人们看见,以为他死了,便聚集草薪及牛粪等点火燃烧。然而甚至不能焚去长老的衣的一丝。这因为是依于他的(九)次第定而起奢摩他(止)的力量之故,为定遍满神变。故事来自经中。

(3)羯那憍陈如长老,原是常常入禅定的。有一天夜里,他正坐在阿练若中入定,有五百盗贼盗了财物而去,他们想:“如今已无随后来追我们的人了”,并欲休息一回,看见长老以为是树桩,把所盗之物都放在他的顶上。他们休息之后动身而去,当取下了最初他们所置的财物时,长老亦因入定的时限而出定。他们看见长老动起来的形态不觉恐怖而号叫。长老说:“诸优婆塞,你们不要怕!我是比丘”。他们便来礼拜对长老而生净信并出家,证得了无碍解共的阿罗汉果。这里以五百束财物的积重亦无痛恼,是长老的“定遍满神变”。

(4)郁多罗优婆夷是富兰那迦长者的女儿,因为尸利摩妓女对她起了嫉妒心,用一锅煮开的油灌到她的头上。郁多罗即在那一刹那入慈定。那热油竟如水滴自莲叶上滚落下去一样。这是她的定遍满神变。故事自当详述(今略)。

(5)差摩婆帝是优填王的王后。摩健提婆罗门欲谋以自己的女儿为王后,令藏一毒蛇于琵琶中,然后对国王说:“大王呀!差摩婆帝要谋杀陛下,曾藏一毒蛇于琵琶中”。王见毒蛇而大怒道:“我必杀了差摩婆帝”!即拿了他的弓及浸了毒箭。差摩婆帝和她的五百侍女同对国王修慈。国王既不能放箭亦不能把它放下,只是战栗地站着。王后说:“大王,你疲倦了吗”?“是的,我疲倦了”。“那么你放下弓吧”。箭即落于国王的足下。于是王后教诫道:“大王,勿害无恶之人”!

(六)(圣神变)于厌恶等的事物作不厌恶想而住等为圣神变。即所谓:“什么为圣神变?兹有比丘,若欲“我要于厌恶的事物中作不厌恶想而住”,即能于彼作不厌恶想而住……乃至于彼舍、念、正知而住”。这只是心得自在的圣者才有可能,故名“圣神变”。即是说圣神变是具足漏尽的比丘,对厌恶不悦的事物,以遍满慈心或以作意为界而作不厌恶想而住。对不厌恶喜悦的事物,以遍满不净或作意为无常而作厌恶想而住。同样的,对厌恶不厌恶的事物,亦以遍满慈心或作意为界而作不厌恶想而住;对不厌恶厌恶的事物,亦以遍满不净或作意无常而作厌恶想而住。其次如说“他以眼见色而不生喜悦”等而起六分舍,对厌恶及不厌恶两种都避去而以舍、念及正知而住。即如无碍解道如是分别其义说:

“怎样对厌恶作不厌恶想而住?对不喜悦的事物以遍满慈心或念于界而住”等。这只是心得自在的圣者才有可能,故名“圣神变”。

(七)(业报生神变)如鸟等能于空中飞行,名为“业报生神变”。即所谓:“什么是业报生神变?即一切鸟类,一切天神,一部分人类及一部分堕恶趣者,是名业报生神变”。此中一切鸟类的飞行于空中,是没有禅那或毗钵舍那(观)的关系。同样的,一切天神及劫初的一部分人类亦能飞行。还有如毕陵伽母夜叉女、郁多罗母(夜叉女)、补沙蜜多(夜叉女)、昙摩崛多(夜叉女)与一部分堕恶趣者,亦能于空中飞行,故为“业报生神变”。

(八)(具福神变)如转轮王等能于空中飞行,名为“具福神变”。即所谓:“什么是具福神变?如转轮王,能够统领他的(象马车步)四军乃至马卒牛卒等于空中飞行。(1)如殊提居士的具福神变。(2)阇提罗居士的具福神变。(3)瞿师多居士的具福神变。(4)文荼居士的具福神变。(5)五大福者的具福神变”。略而言之,即具有福因而至成熟之时的妙用,为具福神变。此中:

(1)殊提居士破了大地,涌出来宝珠的宫殿及六十四株劫波树(如意树),这是他的“具福神变”。(2)阇提罗居士生起八十肘高的黄金山(是他的具福神变)。(3)瞿师多居士曾于七处被杀,都得无恙,是他的具福神变。

(4)文荼居士仅于一锄之处,出现了七宝所制的山羊,是他的具福神变。(5)“五大福者”,即名为文荼长者,他的妻子旃陀波陀曼悉利,他的儿子达能吉耶,他的媳妇苏曼那特唯及他的工人富楼那。在他们里面:长者洗他的头,望空中时,降下一万二千五百仓库,充满赤米。他的妻子只取一难利的饭,供全阎浮洲的住民也吃不完。他的儿子取一千袋的货币,散给全阎浮洲的生民,而钱币不尽。他的媳妇仅取一桶谷,施以全阎浮洲的住民,而谷也不尽。他的工人只用一犁,可耕左右七行,一次共耕十四行。这都是他们的具福神变。

(九)(咒术所成神变)咒术师等飞行空中等,为咒术所成神变。所谓:“什么是咒术所成神变?即咒术师念了咒语,于空中飞行,亦于虚空现起象(军)……乃至现起种种的军队”。

(十)(彼彼处正加行缘成神变)由于某种正加行,而得某种业的成就,故名“彼彼处正加行缘成神变”。即所谓:“由出离而成舍断爱欲,故为彼彼处正加行缘成神变……乃至由阿罗汉道而成舍断一切烦恼,故为彼彼处正加行缘成神变”。这里是说明正加行为行道,叙述圣典的文句与前面(定遍满神变)的圣典相似。但在义疏中则作如是解说:由于作诸车形阵(轮形阵、莲花阵的军阵)等等,任何的工巧业,任何的医业,学习三吠陀,学习三藏,乃至作耕耘播种等的种种业而生妙用,为彼彼处正加行缘成神变。

于此等十种神变之中,(在长部沙门果经的)“神变”一句是说决意神变。但于此处(本书)亦应论及变化神变及意所成神变。

 

  (一)决意神变

“于神变”——于各类神变或于各种神变。“引导其心倾向”——即如前述(以十四种调心等)的比丘,他的心已得神通的基础之时,为了证得神变,即引导此曾作神变的准备的心离去遍的所缘,而向于神变。“倾向”——即倾向于应得的神变。“他”——即是这引导其心的比丘。“种种”——为多种多类。“神变”——为神变类。“证得”——是经验接触作证完成之义。(1)(一身成多身神变)现在为示种种的变化,故世尊说:“曾以一身”等。此中:“以一身”——在现神变之前原来是一身的。“为多身”——即欲就近于许多人经行、或欲读诵、或欲请问而成百身千身。

然而如何得此神变?即具足神变的四地、四足、八句、十六根本、以智决意(而得神变)。此中:

“四地”——当知为四禅。即如法将(舍利弗)说:“什么是神变的四地?即初禅离生地,二禅喜乐地,三禅舍乐地,四禅不苦不乐地。因这神变的四地,令得神变、证神变、变作诸神变、生诸神变的功德、神变的自在及神变的无畏”。

这里的前三禅之人,由于遍满喜及遍满乐而入乐想及轻想,成为轻乐及适于工作的身而获得神变,所以因此前三禅而至于获得神变之故,为(获得神变的)资粮地。但第四禅是获得神变的基本地。

“四足”——即四神足。所谓:“什么是神变的四足?兹有比丘,(一)修习欲三摩地勤行具备神足,(二)修习精进(三摩地勤行具备神足),(三)修习心(三摩地勤行具备神足),(四)修习观三摩地勤行具备神足。由于此等神变的四足,令得神变……乃至神变的无畏”。

在上面的引文中:“欲三摩地”是以欲为因或以欲为主的定,即以欲作其所欲为主而得定是一同义语。精勤之行为“勤行”,即成为四作用的正勤精进是一同义语。“具备”即具欲定与勤行。“神足”是以另一门的成就之义,或因有情由此成功繁荣而至上位之义,故得神变的名称——即与神通心相应的欲定勤行之足的其余的心心所法所聚之义。即所谓:“神足即如是的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或以能行故为足,即到达(神变)之义。神变的足为神足,与欲等是同义语。所谓:“诸比丘!若有比丘,于欲依止,得三摩地,得心一境性,是名欲定。他勤行于未生诸恶而令不生……是名勤行。诸比丘!此欲,此欲三摩地及此勤行,是名欲三摩地勤行具备神足”。如是其余的(精进、心、观)神足之义可知。

“八句”——即欲等八句。所谓:“什么是神变的八句?诸比丘!若有比丘,(一~二)于欲依止,得定,得心一境性,欲非是定,定非是欲,欲定相异。若有比丘,(三~四)于精进依止……若有比丘,(五~六)于心依止……若有比丘,(七~八)于观依止,得定,得心一境性,观非是定,定非是观,观定相异。于此等神变的八句而得神变……乃至神变的无畏”。此处欲是欲生神变,与定结合而得神变。精进等句亦同样。是故当知说此八句。

“十六根本”——是以十六行相而心不动。所谓:“神变有几种根本?有十六种根本:(一)以不向下心于懈怠不动故不动,(二)以不向上心于掉举不动故不动,(三)以不染著心于贪不动故不动,(四)以不抗拒心于嗔不动故不动,(五)以不依止心于见不动故不动,(六)以不结缚心于欲贪不动故不动,(七)以离脱心于爱贪不动故不动,(八)以不相应心于烦恼不动故不动,(九)以离界限心于烦恼的界限不动故不动,(十)以一境性心于种种性的烦恼

不动故不动,(十一)以信摄护心于不信不动故不动,(十二)以精进摄护心于懈怠不动故不动,(十三)以念摄护心于放逸不动故不动,(十四)以定摄护心于掉举不动故不动,(十五)以慧摄护心于无明不动故不动,(十六)以光明心于无明黑暗不动故不动。有此等神变的十六根本而得神变……乃至神变的无畏”。

虽然此(不动之)义于前面的“如是于心等持”等句中已得成就(那里是指得第四禅者说),但现在为示初禅等(前三禅)是神变的地、足、句、根本,所以再说(不动)。前者是来自经中,后者是依《无碍解道》中说的。如是为了两者的不惑乱,所以再说。

“以智决意”——比丘业已成就此等神变的地、足、句、根本诸法(前三禅),入于神通的基础禅(第四禅),出定之后,若欲成百身,念“我成百身,我成百身”而作准备定已,再入神通的基础定,出定后,而决意,由决意之心便成百身。于千身处亦同样。

如果这样而未成(神变),再作准备定,再入禅定而出定后,即当决意。正如相应部(杂部)的义疏说:“当一回二回入定”。基础禅(第四禅)心有似相所缘,遍作(前三禅)心有百身所缘或千身所缘。而此等(百千身)是依具体的,不是依概念的。决意心亦同样的有百身所缘或千身所缘。彼(决意心)如前面(第四品地遍的解释)所说的安止心,于种姓心之后仅一刹那而生起,是属于色界第四禅。即如《无碍解道》说:“本来是一身而念多身。念百身千身或百千身已,以智决意“我成多身”,即成多身。譬如尊者周利槃陀迦”。

这引文中的“念”是依遍作(准备)说的。“念已以智决意”是依神通智说的。是故他念多身,然后于遍作心之末而入定,出定之后,更念“我成多身”,自此起了三或四的前分心之后,仅以生起一刹那的神通智而决意——以决定而得名为决意。如是当知这里的意义。

次说“譬如尊者周利槃陀迦”,是举示多身的实例。其故事说明如下:据说,他们两兄弟因为是生于路边,所以得名为槃陀迦。他们之中的哥哥摩诃槃陀迦(大路边),出家之后,曾证得了具有无碍解的阿罗汉果。他证阿罗汉后,遂令其弟周利槃陀迦(小路边)出家,教以此偈:

俱迦难陀紫金莲,清早开花几芳鲜,

鸯耆罗娑(即佛)光普照,犹如红日照空间。

然而他用了四个月工夫也不能念熟此偈,于是(摩诃槃陀迦)长老对他说:“你不能入教”,即逐他于精舍之外。当时长老是一位监食者(典座)。耆婆(医王)来对长老说:“尊师,明天请世尊带领五百比丘到我的家里应供”,长老说:“除了周利槃陀迦之外,其余的都得听许”。周利槃陀迦站在寺门外悲泣。

世尊以天眼看见了,即走近他说:“为什么事悲泣”?他便告以始末之事。世尊说:“不能读诵者,不是不能入教的。比丘,不要哭”!便携其臂进入精舍,并以神变化作一块小白布给他说:“比丘,现在抹拭此布,并念“去尘、去尘””。他便这样做,不料那布却变成黑色了。他想道:“这净白的布原无过失,污秽了布是自己的过失”,令他智察五蕴,增长毗钵舍那(观),于随顺(心)而达种姓心。这时世尊对他说此光明偈:

贪尘不名为微尘,尘为贪的同义语,

彼等智者舍了尘,得于离尘教中住。

 

嗔尘不名为微尘,尘为嗔的同义语,

彼等智者舍了尘,得于离尘教中住。

 

痴尘不名为微尘,尘为痴的同义语,

彼等智者舍了尘,得于离尘教中住。

在说完此偈之后,他便获得了四无碍解与六神通为伴的九出世间法(四向四果及涅槃)。

在第二天,导师(佛)与比丘众赴耆婆家。食前的供水已毕,当供粥时,世尊以自己的手遮钵。耆婆问:“何以故,尊师”?“因为寺内还有一位比丘”。耆婆即遣一人道:“去!速请那位上人来”。世尊在出寺之时曾说此偈:

周利槃陀迦,自化作千身。

庵婆林间坐,直至来请时。

那人去了之后,看见满园的袈裟辉煌,回来说“尊师,满园都是比丘,我不知道是那一位上人”?世尊对他说:“你去,看见最初的一位,便拉住他的衣角说,导师要你去”。他又去,拉住长老的衣角。其他一切变化之身,便立刻消失了。长老道:“你先去吧”!他做了洗脸及大小便等事,并早在那人之前到达坐于为他所设的座上了。与此有关,所以说“譬如尊者周利槃陀迦”。此处所化的多身与能化的神变者是相似的,因为没有决定(各别的)化作之故。即于立坐或语默等的态度中,神变者怎样行,那(被化作者)也怎样行。如果神变者希望(其所变化者的)作不同的形态:有些是青年、有些中年、有些老年,或者有些长发的、半秃发的、全剃了的、斑白发的,半红衣的、黄衣的,或者诵句、说法、咏唱、质问、返答、染衣、缝衣、洗濯等;或者希望化作其他各各种类,则由彼(神变者)自基础禅出定已,用“这些比丘为青年”等的方法而遍作(准备),再入定而出定,便当决意。与决意心共,便如其所欲而作各各种类。

(2)(多身成一身神变)上面的方法亦可用于“多身而成一身”等。其不同之处如下:由此比丘化作多身已,更思“我成一身经行,我读诵,我质问”;或者此少欲者想:“此寺只有少数比丘,如果有人来看到说:“那里来的这些相似的比丘,这当然是长老的神力”,于是他们会知道我(是神变者)”,由于他希望于(此未达预定神变的期限)中便成为一身,故入基础禅而出定已,以“我成一身”而遍作(准备)之后,再入定而出定,当决意“我成一身”。与决意心共,便成一身。如果不这样做,则到了预定的期限而自成一身。

“显与隐”——即作显现及作隐匿之义。关于此义,正如《无碍解道》中说:“显,即无任何东西盖覆、无遮蔽、开显、明了。隐,即被什么东西盖覆、遮蔽、关、闭”。

(3)(显现神变)此(显与隐)中,具神变者,欲求显现,令黑暗为光明,令遮蔽为开朗,或令不见为可见。他怎样做呢?即此人(神变者)希望自己或他人,虽然遮蔽着或站在远处亦可得见,于是他从基础禅出定已,忆念“此黑暗之处将成光明”、或“此遮蔽将成开朗”,或“此不可见的将成可见”而遍作(准备)、更以前述的同样方法而决意。与决意共、便成如他的决意。他人站在远处可见,如果他希望自己亦可见。

然而谁曾行过这种神变?即由世尊。因世尊受小善贤女之请,乘毗首羯磨所化作的五百座高楼,从舍卫城出发,到距离七由旬以外的娑鸡帝城的时候,他决意那娑鸡帝城的住民得见舍卫城的住民,舍卫城的住民得见娑鸡帝城的住民。他于市的中间下降,破大地为二分,直至阿鼻(地狱),并开虚空为二分,直至梵天界,使他们都看见。此义亦得以世尊自三十三天下降来解释:

据说世尊曾作双神变,使八万四千生类解除结缚。他念“过去诸佛行过双神变后至于何处”?并知至三十三天。于是世尊以一足踏于地面,置另一足于持双山,又拔其前足踏到须弥山顶,于崩陀根跋罗宝石上作雨季安居,对聚集在那里的一万轮围界的诸天,最初讲说阿毗达摩。当乞食的时候,他便化作另一化佛在那里对他们说法。而世尊则嚼龙蔓的齿木,到阿耨达池洗了脸,往北俱卢洲去乞食,又到阿耨达池之畔来吃。舍利弗长老到那里去礼拜世尊。世尊授长老以纲要说:“今天我对诸天说这么多的法”。他这样连续的说了三个月的阿毗达磨,听法者有八亿诸天获得法现观。当世尊在三十三天现双神变的时候,(地上)聚集了十二由旬长的群众,作帐篷而住说:“直至见到世尊之后才去”。他们都由小给孤独长者供给一切资具。群众为了要知道世尊究在何处,请求阿那律陀长老探望。长老增大光明,以天眼看见世尊在那里安居雨季,并告诉他们。他们为了要瞻礼世尊,又求大目犍连长老去请。长老即于群众中潜入大地,贯穿须弥山,于如来足下之地出现,顶礼世尊说:“尊师,阎浮提洲的住民欲见世尊,顶礼佛足”。世尊问:“目犍连,你的兄长法将(舍利弗)在什么地方”?“尊师,他在僧伽施市”。“目犍连,要看我的人,叫他们明天到僧伽施市来。因为明天是满月大自恣的布萨日,我要下行于僧伽施市”。“唯然世尊”。长老拜过了十力(世尊),从原路回到群众的身边。长老在去与来时,都决意让群众看得到他。这是大目犍连长老初行显现神变。他回来将此消息告诉他们之后说:“你们不要以为僧伽施市太远,明天早餐后出发去那里”。

世尊对帝释天王说:“大王,明天我要回到人间了”。天王命令毗首羯磨道:“朋友,世尊欲于明日去人间,你当造阶三行,一以黄金造,一以白银造,一以宝珠造”。他便依命建造。第二天世尊站在须弥山顶,眺望东方世界。多千的轮回世界,忽然开朗,如一广场。如是见西方、北方及南方,亦如见东方的一样开朗。他见下至阿鼻地狱,上至阿迦腻吒(色究竟)天。他们说那一天实为世间的开显日。人能见天,天亦见人。并不是说人向上望,诸天向下望,一切都是对面相见的。世尊由中央的宝珠所造之阶下来,六欲诸天在左侧的金阶,净居天与大梵天在右侧的银阶。帝释天王替他拿衣钵,大梵天拿三由旬大的白伞,须夜摩天持牦牛尾的拂,健闼婆之子五顶持三伽乌多大的毗罗梵崩陀的琴,奏乐以供如来。那一天看见世尊的人,实无一人不希望成佛的。这便是世尊行显现神变。

还有在铜鍱洲,住在多楞迦罗的法授长老,坐在帝须大精舍的塔园,对诸比丘讲《纯真经》:“诸比丘!具备三法(守护根门,于食知量,警寤精勤)的比丘,行纯真道者”,并以扇下指,直至阿鼻地狱成一广场,以扇上指,直至梵天界成一广场。长老警告以地狱的怖畏及导以诸天之乐,对他们说法。闻法者,有的得须陀洹,有的得斯陀含、阿那含及阿罗汉。

(4)(隐匿神变)欲隐匿者,使光明为黑暗,使无遮蔽成遮蔽,使可见的成为不可见。怎样呢?即神变者欲求自己或他人,虽无遮蔽或近在身边亦使不见,他从基础禅出定已,念“此光明之处将成黑暗”,或“此无蔽处将成遮蔽”或“此可见而成不可见”,遍作(准备)已,当依前述之法而决意。与决意心共,便得成就他所决意的。使站近的他人不能见,如欲自身不见,亦得不见。

然而谁曾行过这神变?即世尊。世尊曾使虽然坐得很近的耶舍善男子,他的父亲亦不能见他。

又世尊出迎自一百二十由旬来访的大劫宾那王,使他得住阿那含果,及令他的一千臣子得住须陀洹果之后,他的夫人阿那娇和一千侍女亦于此时追踪而来,虽坐于国王附近,但使他们不见国王与从臣,故她问道:“尊师,你看见国王吗”?世尊说:“你寻国王为胜,或寻自己为胜”?“尊师,实寻自己为胜”。世尊便对坐在那里的她(及国王)说了同样的法。她和他的一千侍女得住须陀洹果,诸臣子得阿那含果,国王得阿罗汉果。

又摩哂陀长老,初来铜鍱洲(锡兰)之日,曾使国王不能见他及与他同来的人,行此隐匿神变。

一切明显的神变,名显现神变;一切不明显的神变,名隐匿神变。此中,于明显的神变,则神变与神变者都显示,这可以双神变来说明。即如:“如来行双神变,非声闻所有,如来能于上身现火聚,而于下身现流水”,如是(神变与神变者)两者都显示。于不明显的神变,则仅显示神变,不显示神变者;这可以《摩诃迦经》及《梵天请经》来说明。在那里尊者摩诃迦与世尊,仅显示神变,不显示神变者,即所谓:“坐在一边的质多居士对摩诃迦说:“尊者,如果摩诃迦上人对我现上人法的神变,实为幸福”!“那末,居士,你于廊前铺设郁多罗僧(上衣),上面放些草聚吧”。“唯然尊师”。质多居士答应了摩诃迦之后,即于廊前铺设郁多罗僧,放上草聚。尊者摩诃迦进入精舍,关上了门,而现如是的神变:从钥孔及门闩的孔隙发出火焰,烧了草聚,但不烧郁多罗僧”。

又所谓:“诸比丘!我行这样的神变,使梵天、梵众及梵众眷属,可闻我声而不见我身,我今隐身而说此偈:

我见于有生恐怖,亦见求有求无有,

我已于诸任何有,不迎不乐不执着。”

(5)(不障碍神变)“穿壁、穿墙、穿山、无有障碍,如行空中”,此中“穿壁”为透壁——即透过壁的那一边。他句亦同样。“壁”——与屋的壁是同义语。“墙”——是家、寺、村落等周围的墙。“山”——是土山或石山。“无碍”——即无障。“如空中”——好象在空中。

欲这样无碍而行者,入虚空遍定而出定已,念壁或墙或须弥及轮围等的任何山而遍作(准备),当决意“成虚空”,便成虚空。欲下降或欲上升者便有坑,欲穿透而行者便有洞。他便可从那里无碍而行。关于此事,三藏小无畏长老说:

“道友,为什么要入虚空遍定?如果那样,若欲化作象马者,不是也要入象马等遍定吗?于诸遍中遍作(准备),已得八等至自在,岂非已够条件遂其所欲而行神变了吗”?诸比丘说:“尊师,在圣典中只述虚空遍,所以必须这样说”!圣典之文如下:“本来已得虚空遍者,而念穿壁穿墙穿山,念已以智决意:“成为虚空”,便成虚空,穿壁穿墙穿山,无碍而行,正如普通的人,没有任何东西的遮隔,所行无碍,而此神变者,心得自在,穿壁穿墙穿山,无有障碍,如行空中”。

若比丘业已决意,于所行途中,又现起山或树,不是再要入定而决意吗?无妨的。再入定而决意,正如取得邬波驮耶(和尚)的听许依止一样。因此比丘业已决定成为虚空,故有虚空,由于他先前的决意之力,于途中又现起任何山或树或气候所成的,实无此理。如果由别的神变者所化作的,则初化作的力强,其他的必须经下面或上面而行。

(6)(地中出没神变)于“地中出没”的句中,“出”为出现,“没”为潜没。出与没故名出没。欲求如是行者入水遍定而出定已,限定“于此处之地而成为水”而遍作(准备),当依所说而决意,与决意共,彼所限定之地便成为水,而他即在彼处出没。有关的圣典如下:“本已获得水遍定者,念于地,念已以智决定:“成为水”,便成为水。而他即于地中出没。譬如普通无神变的人在水中出没一样,如是此神变者,心得自在,于地中出没,如在水中”。

他不仅得于地中出没而已,如他希望沐浴饮水洗脸洗衣等,彼亦可作。不但化地为水而已,如欲作酥油蜜糖水等,念“这些成为这样,这些成为那样”,遍作(准备)之后而决意,便得成为他所决意的。如从那里取出置于器皿中,则所化的酥俨然是酥,油俨然是油,水俨然是水。如他希望那里面湿便为湿,希望不湿便不湿。只是对于他而那地成为水,对于别人则依然是地。人们依然在那上面步行,驱车而行及耕耘等。然而如果他希望亦为他们而化为水,便成为水。过了神变的期限之后,除了本来在瓮中及池内等的水之外,其余所限定的地方依然成为地。

(7)(水上不沉神变)于“水上不沉”的句中,如果涉水而过会沉没的名为沉,相反的为“不沉”。欲求如是行者,入地遍定而出定已,限定“这一处水而成为地”而遍作(准备)之后,当依所说决意,与决意共,即把那限定的水变为地,他便在那上面行走。有关的圣典如下:“本已获得地遍定者,念于水,念已以智决意:“成为地”,便成为地,他即行于那水上而不沉。譬如普通没有神变的人,行于地上不沉一样,如是那神变者,心得自在,行于水上不沉,如在地上”。

他不仅得于水上行走而已,如欲于水上作种种威仪,他亦能作。不但能把水作为地,如果欲变为宝珠、黄金、山、树等物,他依前述之法而念而决意,便成其所决意的。只对于他而变那水为地,对于他人则依然是水、鱼龟及水鸦(鹈鸪)等仍在那里面如意游泳。然而如果他希望亦为他人而化为地,便能化作。过了神变的期限之后,依然成为水。

(8)(飞行神变)“结跏经行”即以结跏而行。“如鸟附翼”即如有翼之鸟。欲求如是而行者,于地遍入定之后而出定,如欲以坐而行,则限定结跏的座位那样大的处所而遍作(准备),然后当依前说而决意;若欲以卧而行,是床的面积;若欲步行,是道路的面积。如是限定了适合的处所,如前所说而决意:“成为地”,与决意共,便成为地。有关的圣典如下:“于空中结跏经行,如鸟之附翼。本已获得地遍定者,念于空,念已以智决意“成为地”,便成为地,他于虚空之中作行住坐卧。譬如本无神变的人,在地上作行往坐卧一样,如是此神变者,心得自在,于虚空之中作行住坐卧”。欲于空中而行的比丘,亦须获得天眼。何以故?在他的飞行途中,为了去观看因时节等所起的山与树等,或由龙与金翅鸟等的嫉妒而造的。他看见了这些之后,应该怎样?于基础禅入定之后而出定,念“成为空”而遍作(准备),然后决意。(三藏小无畏)长老说:“道友,何必再入定?他的心岂非已得等持?若他决意“这里那里成为空”,便得成空”。虽然他这样说,但应依穿壁神变所说的方法而行道。同时为了要在适当的处所下降,神变者亦须获得天眼。如果他在

浴场及村门口等不适当之处下降,则为许多人所见。所以当以天眼见之,避去不适当之处而于适当的地方下降。

(9)(手触日月神变)“手能触拭有大神力有大威德的日月”的句中:日月运行于四万二千由旬的上方,故“有大神力”;一刹那间,光照三洲,故“有大威德”。或者因为它们运行于上方及光照,故有大神力,有大神力故有大威德。“触”即扪握,或触其一部分。“拭”如遍拭镜面相似。而他的神变是由神通的基础禅所成;此处没有入遍定的决定。即如《无碍解道》所说:“手能触拭有大神力有大威德的日月,此神变者,心得自在,……念于日月,念已以智决意:“来近我手”,即近于手。他或坐或卧,都能以手接触拂拭于日月。譬如原无神变的人,得能接触拂拭任何近手之物,如是此神变者……能以手拭日月”。如果他希望行近日月而接触之,即可行而接触。假使他只坐或卧于此处而欲触摸日月,则决意“来近我手”,由于决意之力,即如多罗果从果蒂脱落相似,来近在手上可以触摸,或者增大其手去触摸。然而增大的手是原来的或非原来的?即依原来的增大为非原来的。但三藏小龙长老说:“诸君!原来的难道不能大能小的吗?如比丘从钥孔等处出来时,岂非是原来的小?如大目犍连长老成大身时,岂非原来的大”?

据说:有一次给孤独居士听了世尊说法之后说:“尊师!明天请带五百比丘,到我的家里来受供”,他这样请过之后便回去了。世尊听许了之后,度过了那一天的残日及夜分,早起时,观察一万世界。此时有一名难陀优波难陀龙王映入他的智眼内,世尊想道:“这龙王映入我的智眼,是否具有皈依三宝的因缘”?他察知那原是一个不信三宝的邪见者。又想道:“谁能使他脱离邪见”?他知道大目犍连长老可以去教化他。到了天亮,做了洗脸漱口等身体的工作之后,对尊者阿难陀说:“阿难陀,去叫五百比丘,说如来要到天上去旅行”。

这一天,诸龙已经预备了为难陀优波难陀的宴会。他(龙王)坐在天宝的座上,有持天的白伞者、三种舞女及诸龙众围绕着,望着装在天器之内的各种饮食。那时世尊,使龙王看见他和五百比丘经过他的宫殿之上,向三十三天界行去。此时,难陀优波难陀便起了这样的恶见:“真的,这些秃头沙门,次第的经过我的上方世界,出入于三十三天界,自今以后,不许他们走在我的上面,散布他的足尘”,便起来跑到须弥山之麓,舍了他的真相,盘绕须弥山七匝,展开他的头在上面,又把头从上而向下,遮住三十三天,令不能见。当时尊者护国对世尊说:“尊师,从前我站在这里,可以看见须弥山,看见须弥山腰,看见三十三天,看见最胜宫,看见最胜宫上面的旗。尊师,何因何缘,现在却不能见须弥山……乃至不能见最胜宫上面的旗”?“护国,因为难陀优波难陀龙王对你们发怒了,他盘绕了须弥山七匝,以他的头遮住上面,而成黑暗”。“那末,尊师,让我去降伏他吧”?世尊没有允许。于是尊者拔提,尊者罗睺罗及一切比丘,都次第的起而请求,但世尊都没有允许。最后,大目犍连长老说:“尊师,让我去降伏他吧”。世尊听许道:“目犍连,去降伏他”。长老舍了自己的本相,化成龙王之形,盘绕须弥山十四匝,把自己的头放在他的头之上,把他和须弥山一起捆紧在里面。龙王即吐烟。长老说,“不只是你的身体有烟,我也有的”,亦吐烟。龙王的烟不能恼乱长老,但长老的烟却能恼乱龙王。于是龙王放火。长老亦放火说:“不只是你的身体有火,我也有的”。龙王的火焰不能热恼长老,但长老的火焰却使龙王热恼。龙王想:“此人能捆我和须弥山,又吐烟,又放火”,便问道:“你是谁”?“难陀,我是目犍连”。“尊师,请现你的比丘相吧”。长老舍了火龙之身而成小身,从龙王的右边耳孔而入,从左边耳孔而出,从左边耳孔而入,从右边耳孔而出;又从右边鼻孔而入,从左边鼻孔而出,从左边鼻孔而入,从右边鼻孔而出。于是龙王张口,长老便从他的口入其腹中,自东至西自西至东的经行。世尊说:“目犍连,目犍连,你应该当心!此龙有大神变”。长老说:“尊师,我已修习多作及作为车乘作基础实行熟练而善精勤于四神足,尊师,随便难陀优波难陀对我怎样,我将降伏一百一千及百千象难陀优波难陀这样的龙王”。龙王想道:“他进去时,我没有看见,等他出来时,我要把他放在牙齿之间咬死他”,说道:“尊师,出来吧,不要在我的腹内往来经行恼乱我”。长老便出来,站在外面。龙王看见了说:“这就是他”!马上自鼻喷气。长老即入第四禅定,龙的鼻气竟不能动他一毫毛。据说其余的比丘,都可能行目犍连起初所行的一切神变,但遇到这样的情形,如是迅速寂止入定则不可能。所以世尊不听许他们去降伏龙王。龙王想:“我的鼻气竟不能动这沙门一毫毛,沙门实在有大神变”。长老又舍其细小身体,化为金翅鸟,鼓其翼风来追逐龙王。龙王舍其大龙之身,化为童子之形,礼拜长老之足道:“尊师,我现在皈依你了”。长老说:“难陀,导师来了,我们同去”。他降伏了龙王,使令无毒,捉到世尊的地方来。龙王顶礼世尊说:“尊师,我今皈依尊师”。世尊说:“龙王,祝你幸福”!世尊与诸比丘众即来给孤独的家里。给孤独问道:“尊师,怎么来得这样迟”?“因为目犍连与难陀优波难陀作战”。“尊师,谁胜谁败”?“目犍连胜,难陀败”。给孤独说:“尊师,听许于七日间继续受我供食,使我得于七日之间恭敬长老”,便于七日间,对于以佛陀为首的五百比丘,作大恭敬。

上面降伏难陀优波难陀之事,即是目犍连的大身,所以说:“如大目犍连长老成大身时,岂非原来的大”。虽然他这样说,但诸比丘说:“依止原来的而增大为非原来的”。此处当以后说为妥。

有这样的神变者,不但只能触摸日月,如果他希望,亦可作足台放脚,作椅子坐,作床睡,或作长枕依凭。

如是一神变者及另一神变者,乃至许多百千比丘同时而行神变,各各都能成就。日月亦得照常运行与发亮。譬如盛满了水的一千只碗,月轮同时映现于一切碗中,但月的运行和光亮依然如故,这神变也是这样。

(10)(身自在神变)“至于梵界”,是以梵(天)界为限。“身得自在到达”,是自己能够自在以身到达于梵天界。依圣典可知其义。圣典如下:“至梵天界,身得自在到达。如果心得自在的神变者,欲至梵界,他决意远处而成为近,便成为近。他决意近处而成为远,便成为远。他决意多成为少,便成为少。他决意少成为多,便成为多。”他以天眼见梵天之色;以天耳闻梵天之声;以他心智知梵天之心。如果心得自在的神变者,欲以可见之身而去梵界,他以身变易其心,以身决定其心。以身变易了心及以身决定了心之后,他入于乐想与轻想,便以可见之身而去梵界。如果心得自在的神变者,欲以不可见之身而去梵界,他以心变易其身,以心决定其身,以心变易了身及以心决定了身之后,他入于乐想与轻想,便以不可见之身而去梵界。他在梵天之前,化作有四肢五体诸根完具的意所成的色身。如果神变者(在人间)步行,他所化作之身也在彼处(梵界)步行。若神变者立……坐……卧,被化作者亦在彼处……卧。若神变者出烟……发火……说法……问……答,被化作者亦在彼处……答。若神变者与梵天对立、谈论、会话、被化作者亦在彼处与梵天对立、谈论、会话。总之,神变者(在人间)怎样行,被化作者也怎样行”。在上面的引文中:“他决意远处而成为近”,即从入基础禅而出定之后,他念远处的天界或梵界“成为近”,念已遍作(准备),再入定后,以智决意:“成为近”!便成为近。其他的句子也同样。

谁曾令远而为近?世尊。即世尊行了双神变后而去天界时,曾缩近持双山与须弥山,从地面出发,一足踏在持双山上,另一足便置于须弥山顶。还有别的人吗?有大目犍连长老。即长老吃了早餐,与十二由旬长的群众,从舍卫城出发,缩近僧伽施市三十由旬的道路,即刻到达那里。

还有铜鍱洲的小海长老。据说:正在饥馑时期,一天早晨来了七百比丘。长老想道:“这样的大比丘众,到什么地方去乞食呢”?他知道在全铜鍱洲中实无可去的地方,只有在对岸(印度)的华氏城。于是令诸比丘著衣持钵而后说:“道友,我们去乞食吧”。他便缩近其地而至华氏城。诸比丘问:“尊师,这是什么城市”,“道友,是华氏城”。“尊师,华氏城多么远啊”!“道友,大耆宿的长老,缩远方而为近”。“尊师,那里是大洋”?“道友,在路上不是经过一条青水沟吗?”“然而尊师,大洋多么大呀”!“道友,大耆宿的长老,令大为小”。

同样的,帝须达多长老亦曾这样做。他一天傍晚沐浴之后,穿了上衣,起了欲礼大菩提树之心,即得缩近(在印度摩竭陀国的大菩提树)。

谁曾使近处成为远?世尊。即世尊使鸯瞿利摩罗与自己的尺咫之间而成为远。

谁曾使多而为少?大迦叶长老。据说在王舍城一个祭星的节日,有五百童女,拿了月饼去祭星,虽然看见了佛陀,但没有供养他任何东西。然而她们看见了后来的长老说:“我们的长老来了,把饼子供养他”,便拿了一切饼子走近长老,长老取出他的钵,使她们所有的饼子,恰恰只装了一钵。当长老来的时候,世尊已在前面坐着等他。长老拿出饼来供养世尊。其次在伊利率长者的故事中,大目犍连长老曾令少而为多。在迦伽跋利耶的故事中,世尊亦然。

据说:大迦叶长老,入(灭尽)定,过七日后(出定),欲使贫者得益,便去立在迦伽跋利耶贫者的门前。他的妻子看见了长老,便把原为丈夫所煮的无盐而酸的粥,倒在长老的钵中。长老拿了它放在世尊的手中。世尊决意使大比丘众满足。如是仅取来一钵之粥,能使一切大众都得饱满。过了七日之后,迦伽跋利耶亦成为富翁长者。

不但能令少成为多,如果神变者希望把甜的成为不甜,不甜的成为甜,一切亦得随愿而成。即如摩诃阿那律长老,看见许多比丘,乞食之后,仅得干食,坐在(锡兰的)竞伽河岸来吃。长老决意把竞伽的河水变为醍醐,并示诸沙弥去取。他们用小碗取来给比丘众。一切比丘都当甜的醍醐美味吃。

“以天眼”等,即在此人间,增大光明,而见梵天之色。亦在人间,闻梵天的语言之声,并知其心。

“以身变易其心”——以业生身之力而变易其心,即取基础禅心置于身内,令心随于身,慢慢地行,因身行是缓慢的。

“入于乐想与轻想”,是入于以基础禅为所缘的神变心俱生的乐想与轻想。“入”即进入、触、达成之意。“乐想”,即与舍相应之想,因舍而寂静故说为乐。并且此想,业已解脱了五盖及寻等的障敌,故为“轻想”。因他入于(乐想及轻想),所以他的业生身亦如兜罗绵一样的轻快,他便如是以可见之身而去梵界,好象风吹兜罗绵一样的轻快。

这样去梵界的人,如果他希望步行,依地遍(定)而化一道于虚空,由步行至梵天。若希望飞行,依风遍(定)而决意起风,乘风而上梵天,如兜罗绵相似。此处则只以欲去为主要条件。因有欲去之时,他便如是决意,由决意之力而投之,其可见之身而上梵界,如射手放箭一样。

“以心而变易其身”,是取其身而置于心,令随于心,速速地行,因心行是急速的。“入于乐想与轻想”,是入于以色身为所缘的神变心俱生的乐想与轻想。余者如前述可知。此处只是心行为主。

然而如是以不可见之身而行者,是在他的决意心生起的刹那而行?或在住的刹那,或在灭的刹那而行呢?(诸义疏师中的)一长老说:“他在三刹那共同中而行”。然而他自己行呢?或遣其所化的?可以随意而行。但此处是说他自己行。

“意所成”,由于决意而化作,故为意所成。“诸根完具”,是就眼耳等的形态说。然而所化的色身是没有净色根的。

“如果神变者经行,则所化的亦在彼处经行”等,是指一切声闻所化的说。假使是佛陀所化的,则依世尊的所行而行。但依照世尊的意欲亦能作其他的事情。然而这里,神变者虽然在这人间,能以天眼见(梵天之)色,以天耳闻其声,以他心智而知其心,但依然未得由身而自在的。同时他虽在此界,能与梵天对立,谈论与会话,亦非由身而自在的。虽然他决意令远而为近等,亦非由身而自在的。他虽以可见或不可见之身而去梵天,亦非由身而自在的。但他计划“在梵天之前变化色身”等的说法,是由身而得自在的。至于这里的其余的(天眼乃至远近神变等),是为示身自在神变的前分神变而说的。上面为“决意神变”。

下面是“变化神变”及“意所成神变”(与决意神变)不同的地方。

  (二)变化神变

先说行变化神变的人,于童子等的形状中,他希望那一种,便应决意那一种,即所谓:“他舍了本来的面目而现童子的形状,或现龙形,或现金翅鸟形、阿修罗形、帝释形、天形、梵天形、海形、山形、狮子形、虎形、豹形,或现象兵、马兵、车兵、步兵,及现种种的军队”。要这样决意的人,他从于地遍等中无论以那一种为所缘的神通基础禅出定,当念自己如童子的形状,念已而遍作(准备)之后,再入定而出定,即决意“我成这样的童子”,与决意心共,便成童子,如提婆达多。其他各句也是同样的方法。对于“亦现象兵”等,是指现自己以外的象兵等而说,所以这里不应作“我成象兵”的决意,应作“将成象兵”的决意。其他马兵等的地方也是一样。上面是“变化神变”。

  (三)意所成神变

欲作意所成神变的人,从基础禅出定之后,先念(自己的业生)身,依前述之法而决意“将成空洞”,便(于自身)成空洞。于是念他的内部的(意所成)身而遍作(准备定),依前述之法而决意“在他的内部而成他身”(便成他身)。他即可取出(意所成身),如从蔓吉草中抽出芦苇,如从剑鞘引剑,如蛇蜕皮一样。所以说:“兹有比丘,从此身而化作有四肢五体诸根完具的意所成的有色的他身。譬如有人,从蔓吉草中抽出芦苇,他这样的思考:这是蔓吉,这是芦苇,蔓吉是一样东西,芦苇是另一样东西,然而芦苇是从蔓吉抽出的”。这里如芦苇等与蔓吉等相似,为示意所成色(身)与神变者相似,故说此譬喻。这是“意所成神变”。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完成了第十二品,定名为神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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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定品

说定品

食厌想的修习

 

今在无色之后,再来解释前面所提示的“一想”的食厌想的修习。

(食厌想的语义)这里的“食”是取来的意思。有段食、触食、意思食、识食的四种。然而这四种中,是谁取来什么?即(一)段食取来以滋养素为第八的八种元素,(二)触食取来(苦乐舍的)三受,(三)意思食取来于(欲、色、无色的)三有中结生,(四)识食取来于结生刹那的名色。

在此四食中,段食有贪求的怖畏,触食有接触(所缘)的怖畏,意思食有(诸有的)生的怖畏,识食有结生的怖畏。关于它们的怖畏,以(自己)儿子的肉的譬喻而说明段食,以坏皮肤的牛的譬喻而说明触食,以火坑的譬喻说明意思食,以剑戟的譬喻而说明识食。

在此等四食之中,只是吃的、饮的、咬的、尝的等类的段食是这里的食的意义。由于对此食而取厌恶的态度所起的想为“食厌想”。

(食厌想的修法)欲求修习食厌想的人,(向阿阇黎)习取了业处之后,当对所学一句也不忘失,独居静处,对那吃的、饮的、咬的、尝的等类的段食,以十种行相而作厌恶的观察。即(一)以行乞,(二)以遍求,(三)以受用,(四)以分泌,(五)以贮藏处,(六)以未消化,(七)以消化,(八)以果,(九)以排泄,(十)以涂于此等中。

(一)“以行乞”是在这有大威力的佛教中出家的人,终夜读诵佛语,或行沙门法,早晨起床之后,做过了塔园及菩提树园的义务(扫除),叫人准备好饮水及沐浴的用水,洒扫僧房,调整身体,登上禅座,思惟业处二三十回,起来之后,拿了衣钵,舍离了无人愦闹而有远离之乐具备树荫和水的清净清凉的地域的苦行之林,不观其圣远离之乐,为了获得饮食而行向村落,犹如野干之趋向于弃尸的坟墓相似。象这样的行乞者,自从下床或下椅之后,即踏上散满从足落下的尘及家蜥蜴的粪等的敷地的东西。此后则须见屋前面有时为老鼠及蝙蝠的粪等所沾污之故而比内室更厌恶。而后又须见楼上有时为鸺鹠及鸠的粪等所涂之故而比楼下更厌恶。而后又得见各僧房(的庭院)时时由风而吹来的落叶及枯草,由于有病的沙弥的大小便,及因为雨季时候的泥水所污,比较楼下更厌恶。又见精舍外的道路比僧房(的庭院)更厌恶。他次第的礼拜了菩提树及塔庙之后,站在那里思惟(今天到何处去行乞),便不注意了那象真珠所积集的塔庙,象一束孔雀的尾羽一样美丽的菩提树以及具有天宫的庄严的住所,为了获得饮食,他必须去行乞,把这样喜乐之处留在背后,自精舍出来之后,他步行于村落的路上,必须见诸树桩与荆棘之道及为大水冲坏了的不平之道。那时他穿了内衣如包疖相似,捆了腰带如扎绷带相似,缠了外衣如包骸骨相似,取出钵来如拿出药罐相似。他到达了村口之时,又要见象尸、马尸、黄牛尸、水牛尸、人的尸、蛇的尸及狗尸等。不但要看,那些坏尸的臭气扑鼻,亦得忍受。此后站在村门口时,为了避免恶象及恶马等的危险,又要眺望村内的道路。上面所说始于敷地的东西而至于各种臭尸等的厌恶的事物,为了饮食他必须踏、必须看、必须嗅。他必须这样依行乞而观察(食的)厌恶:“喂!多么可厌的食啊”!

(二)如何“以遍求”而观察?既然这样的忍受行乞的厌恶,他进入了村落,缠着僧伽梨衣(袈裟),必须步行于村落的道路,象普通的乞丐一样的用手拿着钵一家一家的次第乞食。如果在村中碰到下雨的时候,他必须置足于泥泞,其所蹈之处,往往至于胫肉之上;此时他必须以一手拿钵,而以另一手提其衣襟。如果炎热之时,他必须以满身带着由狂风吹起的尘埃和草末而行。既至各家的门前,他必须看见或涉过那满是蛆虫苍蝇而混杂着洗鱼、洗肉、洗米的水及唾涕与犬豕的粪等的污秽池塘及泥沼。有时从那里起飞的苍蝇,停歇于他的僧伽梨衣和钵及头上。比丘进入人家乞食时,有的人给他,有的人不给他。给他的时候,又有的人把昨天所煮的饭、旧的糖饼及坏了的乳酥菜蔬等给他;不给他的时候,有的人说:“希望别一家,尊师”;有的人则粗恶地说:“滚出去,秃头”!他这样象乞丐一样的行于村落中乞食之后,又必须回来。如是从进入村落以至归来,为了获得饮食,对于泥水等的厌恶事物,他必须踏过,必须看,必须忍受。所以他必须这样的依遍求而观察食的厌恶:“喂!多么可厌的食啊!”

(三)如何“以受用”而观察?这样遍求了食物的比丘,在村外的一个适意的地方安坐下来之后,在他未曾伸手入钵取饭之时,若看见有尊敬的比丘或知耻的人,亦得招待他们吃,如果已伸手入钵欲取食时,则又耻于对那人说:“请你吃吧”!当他伸手捏拌饭食时,往往出汗而从五指流下把干硬的食物而湿润为柔软。等到由捏拌而失去了原来的美净而作成一团放入口里之时,又得以下面的牙齿作臼用,以上面的牙齿作杵用,以舌头作手用。放进了口里的食物,好象放在大盂中的犬食,以齿杵捣过了,又以舌头去拌转,混以舌尖上的清淡的唾水,并混以舌中所出浓唾及杨枝所不及擦去的齿垢。到了这一刹那,那嚼碎及混杂而失去了色香之美的食物,实已到达了最厌恶的状态,正如狗子吐泻在狗盂中的东西相似。象这样的状态,因眼睛没有看见,所以吞下去了。应依这样的受用而观食的厌恶。

(四)如何“以分泌”观察?这样把食物吃进体内之后,便成为非常的厌恶了,因为佛、辟支佛、及转轮王只有在胆汁、痰、脓、血的四种分泌中的任何一种分泌,而其他福薄的人则有四种分泌,所以如果胆汁多的人,则他吃下的食物好象混杂了浓厚的蜜树油一样的极其厌恶,如果痰多的人,则他的所食之物好象混杂了那伽婆罗的叶汁,如果脓多的人,则他的所食之物好象混杂了腐烂了的酥乳,如果血过多的人,他的所食之物则成为好象混杂了染色一样的可厌。他必须这样的依分泌而观察食的可厌。

(五)如何“以贮藏处”而观察?食物混合了这四种分泌中的任何一种的分泌物而进入了胃中,这不是把它贮藏在金器中,也不是贮藏在宝珠及银所作的器皿中。如果吃了十岁饮食的孩子,则他的食物的贮藏处好象十年未洗的粪桶。如果吃了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乃至吃了一百岁的人,则他的食物的贮藏处好象一百年未洗的粪桶。他必须这样的依贮藏处而观察食的可厌。

(六)如何“以未消化”而观察?那吃下去的食物,贮藏在那样的地方,直至未曾消化的期间,停在前面所说的极黑暗犹如带着各种臭尸的气味的风的通路而极臭极可厌恶的处所(胃),把今天、昨天、前天所吃的一切饮食集在一起,盖着痰的膜,由身火的热力煮烧,生起了涎沫气泡,现起极其可厌的状态,正如旱热之时,由于意外的密云骤雨,把草、叶、坏席片、蛇尸、狗尸、人尸等都集中到旃陀罗村门前的池塘中,由于太阳的热力所熏,生存着许多的涎沫气泡一样。他应该这样的依未消化而观察食的可厌。

(七)如何“以消化”而观察?那食物由于身火的热力既然消化了的时候,不是变成象用金银等原料所作的金银等器的状态,但升起了涎沫气泡,如放在磨石上磨碎了的黄泥而塞进管子里一样的变成了粪而充塞于熟脏(直肠),一部分变成了尿而充塞于膀胱。他应该这样的依消化而观察食的可厌。

(八)如何“以果”而观察?如果饮食得以适当的消化,其结果产生了发、毛、爪、齿等的种种污垢;假使不能获得适当的消化,便会产生轮癣、疥癣、天花、癞病、瘟疫、肺痨、咳嗽、痢疾等的数百种病。这便是食的结果。所以他应该这样的依果而观察食的可厌。

(九)如何“以排泄”而观察?吞下食物之时由一门而入,排泄之时,则由眼睛出眼垢,由耳朵出耳垢等的多门而排泄。吃的时候和许多眷属们共同的吃,排泄的时候,则成为大小便等,由一个人单独的排泄出去。第一天他吃得快快乐乐欢欢喜喜的,第二天他排泄时,则捏其鼻,歪其脸,而心生厌恶。在第一天虽然对食物染着贪爱迷恋地吃了下去,但过了一夜到第二天,他便不贪憎恶而厌嫌的排了出去。所以古人说:

珍美的食物、饮物、硬食、软食,

一门而入,九门而出。

珍美的食物、饮物、硬食、软食,

与诸亲朋会食,一人潜伏排出。

珍美的食物、饮物、硬食、软食,

食时欢喜,排时厌弃。

珍美的食物、饮物、硬食、软食,

过了一夜,便成臭物。

他应该这样的依排泄而观察食的可厌。

(十)如何“以涂”而观察?即在食时,而此饮食涂于手、唇、舌、腭等。因为给食物所涂而手等便成厌恶,纵使洗去了它们,但为了除去臭气,还要再三再四的洗。譬如煮饭的时候,那满上来的糠与米屑米皮等涂于镬口镬边及镬盖等,同样的,吃下的饭,由于全身的身火所煮沸(消化)而满出的,以齿垢涂于牙齿,以眼垢、耳垢、涕、尿、粪等涂于眼、耳、鼻、大小便道等,由于彼等所涂的此等诸门,虽然天天的洗,也不会清净悦乐的。在这些里面,有时你洗了一处,还要用水来洗手,有时洗了一处,虽然二三次的用牛粪粘土和香粉等洗了手,但依然是厌恶的。所以他应如是依涂而观察食的可厌。

这样以十种行相而观察思惟食的可厌的比丘,以厌恶的行相而得明了段食。他再对那(厌恶的段食之)相数数修习而多作。他这样做,便镇伏了五盖。由于段食的自性法(本质)及深奥之故,不达安止定,只以近行定等持其心。由于习取厌恶的行相而得明了此(段食的可厌)相,所以称此业处为“食厌想”。

(食厌想的功德)于此食厌想而精勤的比丘,则退缩回转他的贪味之心。譬如欲渡沙漠的人,离去憍心而吃自己的儿子之肉,他只是为了要度脱苦海而取饮食。因为遍知段食之故,则他不难于遍知五欲之贪。由于他遍知了五欲,亦得遍知于色蕴。由于未消化等的厌恶的行相,他的身至念(业处)的修习亦得完成。

他是行于不净想的随顺的行道。依此(食厌想的)行道,现世他虽然不能得达不死(涅槃)而终,但来世必至善趣。

这是详论食厌想。

 

四界差别的修习

 

今在食厌想之后,来解释前所提示的“一差别”的四界差别的修习。

(四界差别的语义)这里的“差别”是以辨别而确定之义。四界的差别为“四界差别”。界的作意,界的业处与四界差别(三者)是同一意义。

(四界差别的经典)来叙述这四界差别,经中有略与详二种:略的如“大念处”经所述;详的如“大象迹喻”经“罗睺罗教诫”经及“界分别”经所述。

(1)(大念处经说)那里说“诸比丘!譬如精练的屠牛者或屠牛者的弟子,杀了牛,坐于四衢大道,把它割截成一片一片的。诸比丘!比丘也这样的观察此身如其所处,如其所置,从界而观:于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在大念处经中是为有利慧而修界业处的人这样简略地说的。

此文的全意如下:譬如善巧的屠牛者或帮他工作的弟子,杀了牛,分剖之后,坐于称为通达四方的大路的中心处的四衢大道,把它的肉割截成一片一片。同样的,比丘观此依四威仪的任何行相而住为“如其所处”,或因如其所处即为“如其所置”的身,依界而如是观察:“于此身中有地界乃至风界”。这毕竟作如何说?譬如屠牛者的饲牛,牵牛至屠场,捆好它放于屠场上,杀其牛,见牛的被杀而死,直至未曾割截它的肉成为一片一片之时,他的“牛”的想还没有消失;但到了割截了它的肉(成为碎片)而坐下来的时候,便消失了“牛”的想,产生了“肉”的想,他决不会这样想:“我卖牛,此人来买牛”,可是他想:“我卖肉,此人来买肉”。同样的,比丘以前为愚痴凡夫时,在家时及初出家时,直至未作分析这具体之身如其所处如其所置及未曾依界而观察之时,他的“有情”“人”“补特伽罗”的想未曾消失。但他从界而观察之时,则消失了有情之想,并依于界而建立其心。所以世尊说:“诸比丘!譬如精练的屠牛者或……乃至坐;同样的,比丘……乃至风界”。

(2)(大象迹喻经说)次于大象迹喻经中说:“诸贤!什么是“内地界”?那内自身的坚的,固体的,所执持的,即发、毛(爪、齿、皮、肉、腱、骨、骨髓、肾、心脏、肝脏、肋膜、脾脏、肺脏、肠、肠间膜、胃中物)粪,或任何其他在内自身的坚的,固体的,所执持的;诸贤!是名内地界”。“诸贤!什么是“内水界”?那内自身的水,似水的(液体)所执持的,即胆汁(痰、脓、血、汗、脂、泪、膏、唾、涕、关节滑液)尿,或任何其他内自身的水,似水的,所执持的;诸贤!是名内水界”。“诸贤!什么是“内火界”?那内自身的火,似火的(热),所执持的,即以它而热,以它而衰老,以它而燃烧,及以它而使食的饮的嚼的尝的得以消化的,或任何其他内自身的火,如火的,所执持的;诸贤!是名内火界”。“诸贤!什么是“内风界”?那内自身的风,似风的(气体),所执持的,即上行风,下行风,腹外风,腹内风,肢体循环的风,入息,出息,或任何其他内自身的风,似风的,所执持的;诸贤!是名内风界”。

这是对不甚利慧而修界业处的人详细叙述的,还有在罗睺罗教诫经及界分别经也这样详述的。

下面来解释(大象迹喻经中)一些不明了的句子:

先说“内的自身的”,这两者与“自己的”为一同义语。“自己”即于自己中生而属于自己的相续的意思。譬如世间中谈论关于妇人的,称为“妇女的(论)”,因在自己之内而生起故称“内的”,因为是自己的缘而起故称“自身的”。

“坚的”是硬的。“固体的”是粗触的。此中第一句是说它的特相,第二句是说它的形相。因为地界是以坚为特相,却以粗触为形相,故说是固体的。“执持”是坚执,即如是坚执——执着我与我所之义。“即”是无变化的附属词,即说明那是什么的意思。为了指示什么是地界,故说是“发毛”等。当知加上“脑”,共以二十种行相解说地界。“或任何其他”是说包摄于其余(水、火、风界)三部分之中的地界。

以流动的状态而到达各处故为“水”。在于由业而起等的各种水中故为“水态”(液体)。那是什么?即水界的粘结的特相。

猛利故为“火”。在于前述的诸火之中故为“火态”。那是什么?即火界的暖热的特相。“以它(而热)”即由于火界的激动而此身发热,如由于一日的疟疾等而发热。“以它而老”即由于它而此身衰老,成为根坏力竭皮皱发白等的状态。“以它燃烧”即由于火界的激动而烧此身,那被烧者哀叫着“我烧!我烧!”并希冀涂以经过百次清洗的酥而混以牛乳和旃檀,并希多罗扇的风,“以它而使食的饮的嚼的尝的得以消化”即由于它而使食的饭等,饮的饮料等,嚼的麦粉所作的硬食等及尝的芒果蜜砂糖等得以消化——由(消化)液等的作用而分化(食物)之义。这里前面的(热、老、燃烧)三火界是(业、心、食、时节的)四等起,最后的(消化——火界)只是业等起。

吹动故为“风”。在前面所述的诸风之中故为“风态”(气体)。那是什么?即(风界的)支持的特相。“上行风”——是起呕吐、打呃等的上升的风。“下行风”——是排泄大小便等的下降的风。“腹外风”——是肠外的风。“腹内风”——是肠内的风。“肢体循环风”——是经过静脉网而循环于全身的肢体及屈伸等而生的风。“入息”——是入内的鼻风。“出息”——是出外的鼻风。此中前五种(风界)是(业、心、食、时节)四等起,入息出息只是心等起。在(水火风界的)一切处都用“任何其他”之句,是说水界等已摄于其余的三部分中。

如是详述四界的四十二种行相,即在地界中有二十种,水界中十二种,火界中四种,风界中六种。这是对经文的解释。

(四界差别的修法)至于修习的方法:(一)利慧的比丘,若依“发是地界,毛是地界”这样的详细而取,则未免感到太迟缓,故只依“坚硬相的是地界,粘结相的是水界,遍熟相的是火界,支持相的是风界”这样的作意,他的业处便得明了。(二)不很利慧的人,若如前者的作意,则(他的业处)成黑暗而不明显,所以要依前述的详细方法作意才得明了。怎么呢?譬如两位比丘在念诵许多重复的经典,那利慧的比丘,只一回两回详述其重复之处,以后便(省略重复之处)只诵其首尾而已。那不很利慧的人这样说道:“此人怎么诵的!连上下的嘴唇都不接触一下。象这样诵,那一天才会精通经典”?他自己则完全详诵所有重复之处。那利慧的人说:“此人怎样诵的!好象不让它终结似的,象这样诵,那一天才会诵完经典呢”?同样的,利慧者若依发等而详细取界,则未免感到太迟缓。所以只以“坚硬相是地界”等的简略方法而作意,他的业处便得明了。那不利慧者若这样作意,则成黑暗而不明显。所以他要依发等详细作意而得明了。

(利慧者的修法之一)是故先说欲修业处的利慧者,独居静处,念虑于自己的全色身:“于此身中,坚性或固性的是地界,粘结性或流动性的是水界,遍熟性或暖热性的是火界,支持性或浮动性的是风界”。他这样简略地取了诸界,当数数地念虑作意及观察“地界、水界”的仅是界而非有情非寿者的身。这样精进,不久之后,取得照界差别慧,生起他的——以自性法为所缘的未达安止只是近行的——定。

(利慧者的修法之二)或者为示四大种而非有情,如法将(舍利弗)所说的四部分“因骨因腱因肉因皮包围空间而称为色”。于它们(四部分)之间,用智手来一一分别。以前面“坚性或固性的是地”等的同样方法而取了诸界,当数数地念虑作意及观察“地界、水界”的仅是界而非有情非寿者的身这样精进,不久之后,取得照界差别慧,生起他的——以自性法为所缘的未达安止只是近行的——定。

这是略说四界差别的修法。

(不很利慧者的修法)其次详述,当知如是四界差别的修法。即欲修习此业处而不甚利慧的瑜伽者,亲近阿阇黎,详细地习取了四十二种的界,住于如前面所说的适当的住所,作了一切应作的义务,独居静处,用这样的四种方法修习业处:(一)以简略其机构,(二)以分别其机构,(三)以简略其相,(四)以分别其相。

1.(以简略其机构而修习)如何“以简略其机构”而修习呢?兹有比丘,确定二十部分之中的坚固行相为地界;确定十二部分之中而称为水的液体的粘结行相为水界;确定四部分之中遍熟的火为火界;确定六部分之中的支持行相为风界。这样确定,则那比丘的四界而成明了。他这样的数数地念虑作意,如前所述的便得生起他的近行定。

2.(以分别其机构而修习)如果这样修习,他的业处仍未成就者,当“以分别其机构”而修习。如何修?而彼比丘,第一不忘失三十二分身中所说的一切善巧——如身至念业处的解释中所说的七种学习善巧及十种作意善巧,然后当顺逆的诵习皮的五种等,一切都依那里所述的规定而行。

但有这样的差异:那里是以色、形、方位、处所及界限而作意于发等,以厌恶而置其心,这里则以界(而置其心)。是故以色等五种的作意于发等之后,当维持这样的作意:

(Ⅰ)(地界二十部分的作意)(1)“发”——生于封盖头颅的皮肤上。譬如“公多草”长于蚁塔的顶上,蚁塔的顶不知道:“公多草生于我上”,公多草亦不知道:“我生于蚁塔的顶上”,同样的,封盖头颅的皮肤不知道:“发生于我上”,发亦不知:“我生于封盖头颅的皮肤上”。因此两者没有互相思念与观察。此发在此身上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2)“毛”——生于盖覆身体的皮肤上。譬如草木长于无人的村落,无人的村落不知道:“草木长于我上”,草木亦不知道:“我生于无人的村落上”,同样的,盖覆身体的皮肤不知道:“毛生于我上”,毛亦不知:“我生于盖覆身体的皮肤上”。因此两者没有互相思念及观察。此毛在此身上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3)“爪”——生于指端上,譬如儿童用棒掷蜜果的核子作游戏,棒不知道:“蜜果的核子放于我上”,蜜果的核子亦不知道:“我放于棒上”;同样的,指不知道:“爪生于我的指端上”,爪亦不知道:“我生于指端上”。因此两者没有互相思念与观察。此爪在此身上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4)“齿”——生于腭骨上。譬如建筑家把石柱置于础石之上,用一种水泥结合它们,础石不知道:“石柱置于我上”,石柱亦不知道:“我在础石之上”,同样的,腭骨不知道:“齿生于我上”,齿亦不知:“我生于腭骨之上”。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思念及观察。这齿在此身上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5)“皮”——包于全身。譬如湿的牛皮而包大琴,大琴不知道:“以湿的牛皮包住我”,湿牛皮亦不知道:“我包住大琴”,同样的,身不知道:“我为皮所包”,皮亦不知:“身为我所包”,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皮在此身上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6)“肉”——附于骨聚上。譬如以厚厚的粘土涂于墙上,墙不知道:“我为粘土所涂”,粘土亦不知道:“墙为我所涂”;同样的,骨聚不知道:“我为几百片肉所涂”,肉亦不知:“骨聚为我所涂”。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肉在身上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7)“腱”——联结于身体内部的骨。譬如用藤联结于栅木,栅木不知道:“以藤联结我们”,藤亦不知:“以我们联结栅木”;同样的,骨不知道:“以腱联结我们”,腱亦不知:“以我们联结于骨”。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腱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8)于诸“骨”中,踵骨支持踝骨,踝骨支持胫骨,胫骨支持大腿骨,大腿骨支持臀骨(肠骨),臀骨支持脊椎骨,脊椎骨支持颈骨(颈椎),颈骨支持头骨,头骨在颈骨上,颈骨在脊椎上,脊椎在臀骨上,臀骨在大腿骨上,大腿骨在胫骨上,胫骨在踝骨上,踝骨在踵骨上。譬如砖瓦、木材、牛粪重重堆积之时,下面的不知:“我等支持上面的”,上面的亦不知:“我等放在下面的上面”;同样的,踵骨不知“我支持踝骨”,踝骨不知“我支持胫骨”,胫骨不知“我支持大腿骨”,大腿骨不知“我支持臀骨”,臀骨不知“我支持脊椎骨”,脊椎骨不知“我支持颈骨”,颈骨不知“我支持头骨”,头骨不知“我在颈骨上”,颈骨不知“我在脊椎骨上”,脊椎骨不知“我在臀骨上”,臀骨不知“我在大腿骨上”,大腿骨不知“我在胫骨上”,胫骨不知“我在踝骨上”,踝骨不知“我在踵骨上”。因为此等诸法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骨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9)“骨髓”——在于各种骨的内部。譬如蒸了的竹笋放入竹筒中,竹筒不知“笋等放在我等之中”,笋亦不知“我等放在竹筒中”;同样的,骨不知“髓在我等之中”,髓亦不知“我在骨中”。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骨髓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0)“肾脏”——从喉底由一根出发,下行少许,分为两支的粗筋连结(肾脏),并围于心脏肉而住。譬如连结于一茎的两只芒果,果茎不知“由我连结两只芒果”,两芒果亦不知“我由茎结”,同样的,粗筋不知“由我连结肾脏”,肾脏亦不知“我由粗筋连结”。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肾脏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1)“心脏”——依止于身内以胸骨所作的匣的中央。譬如依止于古车的匣内而放肉片,古车的匣内不知“肉片依我而住”,肉片亦不知“我依古车的匣内而住”;同样的,胸骨所作的匣内不知“心脏依我而住”,心脏亦不知“我依胸骨之匣而住”。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心脏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2)“肝脏”——依止于身体之内的两乳房的内部的右侧。譬如粘在油炸镬里面的一双肉团,油炸镬的里面不知道“一双肉团粘在我内”,一双肉团亦不知“我粘在油炸镬内”;同样的,乳房内部的右侧不知“肝脏依我而住”,肝脏亦不知“我依乳房内部的右侧而住”。因为此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肝脏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3)“肋膜”——覆蔽肋膜围于心脏及肾脏而住;不覆蔽肋膜则包于全身的皮肤之下的筋肉而住。譬如缠于绷带之内的肉,肉不知“我为绷带所缠”,绷带亦不知”以我缠肉”;同样的,肾脏心脏及全身的肉不知道“我为肋膜所覆”,肋膜亦不知“以我覆肾脏心脏及全身的肉”。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肋膜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4)“脾脏”——在心脏的左侧,依止于胃膜的上侧而住。譬如依止米仓的上侧而住的牛粪团,米仓的上侧不知“牛粪团依止我住”,牛粪团亦不知“我依米仓的上侧而住”;同样的,胃膜的上侧不知“脾脏依止我住”,脾脏亦不知“我依胃膜的上侧而住”。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脾脏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5)“肺脏”——在两乳之间的身体的内部,盖覆及悬挂于心脏与肝脏之上。譬如悬挂于古米仓内部的鸟巢,古米仓的内部不知“鸟巢悬于我内”,鸟巢亦不知“我悬于古米仓的内部”;同样的,身体的内部不知“肺脏悬于我内”,肺亦不知“我悬于这样的身体内部”。因为此等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肺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6)“肠”——住在以喉底、及大便道(肛门)为边端的身体的内部。譬如盘绕于血桶之内而斩了头的蛇尸,血桶不知“蛇尸在我中”,蛇尸亦不知“我在血桶中”;同样的,身体的内部不知“肠在我中”,肠亦不知“我在身体的内部”。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肠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7)“肠间膜”——在肠之间,结住肠的二十一个曲折之处。譬如布绳所作的足拭(拭足的垫子),以线缝住其圆轮之间,布绳的足拭的圆轮不知“线缝住我”,线亦不知“我缝住布绳的足拭的圆轮”;同样的,肠不知“肠间膜结住我”,肠间膜亦不知“我结住肠”。因为此等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肠间膜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8)“胃中物”——是在胃中吃的饮的嚼的尝的东西。譬如狗子呕吐于犬盂中的东西,犬盂不知“狗子的呕吐物在我中”,狗子的呕吐物亦不知“我在犬盂中”,同样的,胃不知“胃物在我中”,胃物亦不知“我在胃中”。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胃中物是此身内的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19)“粪”——在肠的尾端约长八指犹如竹筒而称为熟脏(直肠)的里面。譬如压入竹筒之中的柔软的黄土,竹筒不知“黄土在我中”,黄土亦不知“我在竹筒中”;同样的,熟脏不知“粪在我中”,粪亦不知“我在熟脏中”。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粪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20)“脑”——在头盖腔内。譬如装在古葫芦器中的粉团,葫芦器不知“粉团在我中”,粉团亦不知“我在葫芦器中”;同样的,头盖腔内不知“脑在我中”,脑亦不知“我在头盖腔内”。因为这两者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脑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坚固的地界。

(Ⅱ)(水界十二部分的作意)(1)“胆汁”之中的流动胆汁,与命根结合,遍满于全身;停滞胆汁则储于胆囊之内。譬如遍满了油的炸饼,炸饼不知“油遍满于我”,油亦不知“我遍满于炸饼”,同样的,身体不知“流动胆汁遍满于我”,流动胆汁亦不知“我遍满于全身”。又如丝瓜的囊满装雨水,丝瓜的囊不知“雨水在我中”,雨水亦不知“我在丝瓜的囊中”;同样的,胆囊不知“停滞胆汁在我中”,停滞胆汁亦不知“我在胆囊中”。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胆汁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2)“痰”——约有一杯的分量,在胃膜中。譬如污水池的面上生起了水泡膜,污水池不知“水泡膜生于我上”,水泡膜亦不知“我在污水池上”;同样的,胃膜不知“痰在我中”,痰亦不知“我在胃膜中”。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痰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3)“脓”——没有固定的处所,在身上那些为树桩、荆刺、打击、火焰等所伤的部分,血被停滞在那里而化为脓,或者生了脓疱和疮等,脓便在那些地方。譬如树木的为斧所伤之处而流出树脂,那树的伤处不知“树脂在我们的地方”,树脂亦不知“我在树的伤处”;同样的,身上为树桩荆棘等所伤之处不知“脓在我等之处”,脓亦不知“我在彼等之处”。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脓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4)在“血”中的循环血,犹如胆汁而遍满于全身;积聚血充满于肝脏所在之处的下方,约有一杯之量,而在滋润于肾脏、心脏、肝脏及肺脏。关于循环血,犹如流动胆汁中所说明的。其他的(积聚血),譬如漏的钵,降下雨水时,润湿了下面的土块的碎片等,土块的碎片等不知“我等为水所润”,水亦不知“我润土块的碎片等”;同样的,肝脏所在之处的下方或肾脏等不知“血在我中”或“血在润于我等”,血亦不知“我充满于肝脏的下方及在润于肾脏等”。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血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5)“汗”——在火热等的时候,充满于发毛等的孔隙及流出来。譬如一束从水里拔起来的莲的须根及白睡莲的茎,莲等的束的孔隙不知“由我等流水”,由莲等的束的孔隙所流出的水亦不知“我由莲等的束的孔隙所流出”;同样的,发毛等的孔隙不知“由我等出汗”,汗亦不知“我由发毛等的孔隙而出”。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汗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6)“脂肪”——凝固的脂膏,遍满于肥者的全身,依止于瘦者的胫肉等处。譬如覆以郁金色的布片的肉块,肉块不知“郁金色的布片依于我”,郁金色的布片亦不知“我依于肉块”;同样的,在全身或胫等的肉不知“脂肪依于我”,脂肪亦不知“我依于全身或胫等的肉”。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脂肪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7)“泪”——生起之时,充满于眼窝或渗出眼窝之外。譬如嫩的多罗果的核子的孔内充满了水,嫩的多罗果核的孔不知“水在我中”,在嫩的多罗果核的孔内的水亦不知“我在嫩的多罗果核的孔内”;同样的,眼窝不知“泪在我中”,泪亦不知“我在眼窝中”。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泪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8)“膏”——在火热等的时候,在手掌、手背、足蹠、足背、鼻孔、额及肩等地方溶解的脂膏。譬如倒油于饭的泡沫上,饭的泡沫不知“油散布于我上”,油亦不知“我散布于饭的泡沫上”,同样的,手掌等处不知“膏散布于我等上”,膏亦不知“我散布于手掌等处”。因为此等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膏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9)“唾”——由于某种生唾之缘,从两颊之侧流下而止于舌面上。譬如在河岸的井,不间断的渗出水来,井面不知“水在我中”,水亦不知“我在井面中”;同样的,舌面不知“从两颊之侧流下的唾而止于我上”,唾亦不知“我从两颊之侧流下而止于舌面上”。因为此等法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唾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10)“涕”——生起之时,充满于鼻孔,或流出(鼻外)。譬如牡蛎壳充满腐败的凝乳,牡蛎壳不知“腐败的凝乳在我中”,腐败的凝乳亦不知“我在牡蛎壳中”;同样的,鼻孔不知“涕在我中”,涕亦不知“我在鼻孔中”。因为此等法没有互相的思念及观察。这涕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11)“关节滑液”——在一百八十的关节中,行滑润骨节的作用。譬如注油于车轴,车轴不知“油滑润我”,油亦不知“我滑润车轴”;同样的,一百八十的关节不知“骨节滑液在滑润于我等”,骨节滑液亦不知“我在滑润于一百八十的关节”。因为此等法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关节滑液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12)“尿”——在膀胱的内部。譬如投入污池而口向下的罗梵那瓮,罗梵那瓮不知“污水在我中”,污水亦不知“我在罗梵那瓮中”;同样的,膀胱不知“尿在我中”,尿亦不知“我在膀胱中”。因为此等法没有互相的思念和观察。这尿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液态及粘结行相的水界。

(Ⅲ)(火界四部分的作意)既已如是于发等而起作意,次当于火风而起如是的作意:

(1)以它而热。这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以遍熟为行相的火界。

(2)以它而老。

(3)以它而燃烧。

(4)以它而吃的饮的嚼的尝的得以适当的消化。这在此身中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以遍熟为行相的火界。

(Ⅳ)(风界六部分的作意)其次对风的部分如是作意:

(1)于上行风而知晓其上行,

(2)于下行风知晓其下行,

(3)于腹外风知晓其腹外,

(4)于腹内风知晓其腹内,

(5)于肢体循环风知晓其肢体循环,

(6)于入息出息知晓其入息出息之后,他当作意上行风于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而以支持为行相的风界。如是下行风,腹外风,腹内风,肢体循环风,乃至入息出息风,在此身内是单独部分,无思,无记,空,非有情,而以支持为行相的风界。

他起这样的作意,则他的诸界而成明了。因他对彼等诸界数数的念虑和作意,便得生起如前所说的近行定。

3.(以简略其相而修习)如果这样修习,他的业处依然未能成就,则他应“以简略其相”而修习。如何修呢?

(1)于二十部分之中,确定其坚固相为地界,此(二十部)中的粘结相为水界,遍熟相为火界,支持相为风界。

(2)于十二部分中,确定其粘结相为水界;此(十二部)中的遍熟相为火界,支持相为风界。

(3)于四部分中,确定其遍熟相为火界,与彼难分别的支持相为风界,坚固相为地界,粘结相为水界。

(4)于六部分中,确定其支持相为风界;而此中的坚固相为地界,粘结相为水界,遍熟相为火界。这样的确定,他的诸界便得明了。因对彼等诸界数数念虑与作意,便得生起如前所说的近行定。

4.(以分别其相而修习)如果这样修习,他的业处依然未能成就,则他应“以分别其相”而修习。如何修呢?即以如前面所说的方法,习取了发等之后,确定发中的坚固相为地界,此(发)中的粘结相为水界,遍熟相为火界,支持相为风界。如是于一切(三十二)部分中,一一部分都应作四界差别。这样的确定,他的诸界便得明了。于彼等四界数数念虑与作意,便得生起如前所述的近行定。

(十三行相的修法)其次亦当以此等行相而于诸界作意:(一)以语义,(二)以聚,(三)以细末,(四)以相等,(五)以等起,(六)以一与多,(七)以分别不分别,(八)以同分异分,(九)以内外差别,(十)以摄,(十一)以缘,(十二)以不思念,(十三)缘之分别。此中:

(一)“以语义:”而作意:广布故为地。流动故,可干故,或增大故为水。热故为火。动故为风。总括的(作意):保持自相故,领受苦故为界。当如是以别与总的语义而(于四界)作意。

(二)“以聚”——曾以发毛等的二十种显示地界,及以胆汁与痰等的十二种显示水界。故此中是:色、香、味、食素及四界八法聚合,成为发的名言,分析了它们,便无发的名言。

 

所以“发”——只是八法的聚合,“毛”等亦然。其次此(三十二身分)中,由业等起的部分,加命根和(男女)性共为十法聚。但由于增盛之故,称为地界、水界等。如是以聚而作意。

(三)“以细末”——在此身中,取其中等的(身)量计算,若粉碎为极微与细尘,则地界有一陀那的分量,此等(地界)由半(陀那)分量的水界摄受(结合),由火界作保护,由风界来支持,故不致于离散及毁灭。因(地界)不离散不毁灭,故形成男性女性之别,呈现小、大、长、短、坚、固等的状态。次于此(身)中,液态的粘结相的水界,依地而住,以火保护,以风支持,才不致滴漏流散,因不滴漏及流散,故渐渐呈示肥满的状态。于此(身)中,能令饮食消化,有暖相及热性的火界,依地而住,摄之以水,由风支持,遍热于此身,取来此身的美丽,并且由火而遍熟,故此身不呈现于腐败。于此(身)中,弥漫于四肢五体,以运动及支持为特相的风界,依地而住,摄之以水,由火保护,支持此身。由于(以支持为特相的)风界的支持,故此身不倒而能直立,由于其他的(以运动为特相的)风界激动,故能表示于行住坐卧的四威仪,能屈,能伸,手足能动。如是以男女等的状态而诳惑愚人的,是如幻之物的四界的机巧作用。如是此界当以细末而作意。

(四)“以相等”——地界有什么相(特征)?有什么味(作用)?有什么现起(现状)?既如是念四界已,当以相等这样作意:“地界”有坚性的相,住立的味,领受的现起。“水界”有流动的相,增大的味,摄受的现起。“火界”有热性的相,遍熟的味,给与柔软的现起。“风界”有支持的相,转动的味,引发的现起。

(五)“以等起”——为了详细指示地界等,而示这发等四十二部分:这里面的胃中物、粪、脓、尿的四部分,只由时节(自然现象)的等起;泪、汗、唾、涕的四部分,由时节与心的等起;使饮食等遍熟(消化)的火,只由业的等起;出息入息,只由心的等起;其余的一切(部分)由(时、心、业、食)四种的等起。如是此界当以等起而作意。

(六)“以一与多”——一切的界,依照他们的相等,故有多性——即地界的相、味、现起及水界等的(相味现起的)差异。虽然依相等及依业的等起等有多性,但是此等依色、大种、界、法及无常等则为一。一切的界都不能超越于恼坏(变坏)之相故为“色”,因有大的现前等的理由故为“大种”。

“以大的现前等”——此等界之所以称为大种,因有此等理由:即大的现前故,如大幻者之故,当大供养故,有大变异故,大故生存故。此中:

“大的现前故”——因为此等(大种)在于无执受(无生物)的相续及有执受(有生物)的相续中而大现前。“于无执受的相续”:

二十万又四万的由旬,

这大地有这样的厚数。

依此等法而彼等的大现前,已如“佛随念的解释”中说,“于有执受的相续”:依鱼、龟、天、邪神等的身体而大现前。即如此等说:“诸比丘!在大海中,有一百由旬长的身体”。

“如大幻者之故”——因此等(大种),譬如幻师,能把本非宝珠的水而示作宝珠,本非黄金的石块而示作黄金;又如他自己本非夜叉亦非夜叉女,能现为夜叉及夜叉女的姿态。如是(大种)自己非青,能现青的所造色,非黄、非赤、非白而能现(黄赤)白的所造色。所以说如幻师的大幻者之故为大种。

亦譬如那样的夜叉的大种,既不能发现在他所占的任何人的内部,亦不能发现在那人的外部,但不是不依凭那人而存在;此等(大种)亦不能发现它们互相的在内或在外,但不是不相依而存在。因有这不可思议的关系和理由,如那类似的夜叉的大种,故为大种。

又譬如称为夜叉女的大种,化为悦意的形色媚态,而盖覆其自己的恐怖的形相,迷惑有情;此等(大种)亦然,于男女的身体,以悦意的肤色,以自己悦意的四肢五体和形相,用悦意的手指足趾及眉毛的媚态,盖覆自己的坚性等的自性之相,迷惑愚人,不容许得见自己的自性。如假冒的夜叉女的大种等,故为大种。

“当大供养故”,因为要以大资具维持故。即此等(大种)每天都要供给大量的饮食和衣服等而存在,故为大种,或者因大供养而存在,故为大种。

“有大变异故”,因为此等(大种)于无执受(无生物)及有执受(有生物)中而有大变异故。此中的无执受,在劫尽之时,其变异之大而成明了;有执受则在界的动摇(四大不调)之时而成明了。即所谓:

劫火燃烧世间的时候,

从地而起的火焰,上至于梵天。

世间为怒水亡沉的时候,

消灭了百千俱胝的一轮回界。

世间为怒风界所亡的时候,

消灭了百千俱胝的一轮回界。

犹如给木口(毒蛇)所啮,身成僵硬,

地界激怒之身,亦如为木口所啮的那样。

犹如给臭口(毒蛇)所啮,身成腐烂,

水界激怒之身,亦如为臭口所啮的那样。

犹如给火口(毒蛇)所啮,身成燃烧,

火界激怒之身,亦如为火口所啮的那样。

犹如给刀口(毒蛇)所啮,身被切断,

风界激怒之身,亦如为刀口所啮的那样。

如是有大变异的存在故为大种。

 

“大故存在故”,因为此等(大种)应该以大努力而存在,所以大故存在故为大种。

如是此等一切界,以大的现前等的理由为大种。

因为能持自相故,领受苦故,亦即不能超越一切界的相故为“界”。由于保持自相,及保持自己于适当的刹那故为“法”。以坏灭之义为“无常”。以怖畏之义为“苦”。所以说一切(四界)依于色、大种、界、法、无常等则为一。如是此界当以一与多而作意。

(七)“以分别不分别”,在此等四界俱起时,若于每界的最低的纯八法等聚中,则无部分的分别,但依(四界的)相则有分别。如是以分别不分别而作意。

(八)“以同分异分”,此等四界虽无上面所说的分别,但前二界(地水)重故为同分,同样的后二界(火风)轻故(为同分),前二界与后二界,后二界与前二界为异分。如是以同分异分而作意。

(九)“以内外差别”,内四界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识事(身语的二)表,及(女男命的三)根的所依,有四威仪,及自(业心时食)四的等起。外四界则与上述的相反。如是以内外差别而作意。

(十)“以摄”,由业等起的地界与由业等起的其他(三界)为同一摄,因为它们的等起无异故。同样的,由心等而等起的(地界)与由心等而等起的其他(三界)为同一摄。如是以摄而作意。

(十一)“以缘”,此地界,以水摄之,以火保护,以风支持,是(水火风)三大种的住处及缘。水界,以地而住,以火保护,以水支持,是(地火风)三大种的结着及缘。火界,以地而住,以水摄之,以风支持,是(地水风)三大种的遍熟及缘。风界,以地而住,以水摄之,以火遍熟,是(地水火)三大种的支持及缘。如是以缘而作意。

(十二)“以不思念”,地界不知:“我是地”或“我是其余三大种的住处及缘”;其余的三界亦不知:“地界是我们的住处及缘”。其余的一切可以类推。如是以不思念而作意。

(十三)“以缘的分别”,四界有业、心、食、时的四缘。此中由业等起的界,只以业为缘,非以心等为缘。由心等而等起的界,亦只以心等为缘,而非其他。业为业等起的界的生缘,据经说是其余诸界的近依缘(强因)。心为心等起的界的生缘,是余界的后生缘、有缘及不离缘。食为食等起的界的生缘,是余界的食缘、有缘、及不离缘。时节为时等起的界的生缘,是余界的有缘及不离缘。业等起的大种为业等起的诸大种之缘,亦为心等的等起的(诸大种之缘)。如是心等起,食等起,乃至时等起的大种为时等起的诸大种之缘,亦为业等的等起的(诸大种之缘)。

此中,由业等起的地界为业等起的其他(水火风三界)的缘——是依照俱生、相互、依止、有及不离缘及依住处,但非依生缘。亦为其他(时、心、食)三(等起的)相续的诸大种之缘——是依照依止、有及不离缘,但非依住处,亦非依生缘。

由业等起的水界,为其他(业等起的地火风)三界的缘——是依照俱生等缘及依结著,但非依生缘。亦为其他(时、心、食)三(等起)相续(的诸大种)之缘——是依照依止,有及不离缘,但非依结著,亦非依生缘。

由业等起的火界,为其他(业等起的地水风)三界的缘——是依照俱生等缘及依遍熟,但非依生缘。亦为其他(时、心、食)三(等起)相续(的诸大种)之缘——是依照依止、有、及不离缘,但非依遍熟,亦非依生缘。

由业等起的风界,为其他(业等起的地水火)三界的缘——是依照俱生等缘及依支持,但非依生缘。亦为其他(时、心、食)三(等起)相续(的诸大种)之缘——是依照依止、有、及不离缘,但非依支持,亦非依生缘。

关于心、食、时等起的地界等,以此类推之。

如是由于俱生等的缘的力量而起的此等四界之中:

以一界为缘而起三界有四种,

以三界为缘而起一界有四种,

以二界为缘而起二界有六种。

即是说以地界等的一一界为缘而起其他的各各三界,如是故以一界为缘而起三界有四种。同样的地界等的一一界以其他的各各三界为缘而起,如是故以三界为缘而起一界有四种。其次以前二(地水界)为缘而起后二(火风界),以后二(火风)为缘而起前二(地水),以第一第三(地火)为缘而起第二第四(水风),以第二第四为缘而起第一第三,以第一第四(地风)为缘而起第二第三(水火),以第二第三为缘而起第一第四,如是故以二界为缘而起二界有六种。

在彼等四界中,地界是举步往返等时候的压足之缘。由水界随伴的地界,是立足之缘。由地界随伴的水界,是下足之缘。由风界随伴的火界,是举足之缘。

由火界随伴的风界,是运足向前或向左右之缘。如是以缘的分别而作意。如是以语义等(的十三行相)而作意者,由一一门而得明了四界。于彼四界数数念虑作意者,依前述的同样方法而得生起近行定,因为这(近行定)是由于四界差别的智力而生起,故称为四界差别。

(四界差别的功德)勤于四界差别的比丘,洞察空性,灭有情想。因他灭了有情之想,不会去分别猛兽、夜叉、罗刹等,克服恐怖,克制不乐与乐,不于善恶取舍,成大慧者,得至究竟不死(的涅槃)或来世而至善趣。

有慧的瑜伽者,

当常修习——

这有大威力的四界差别,

那也是胜师子的游戏。

这是修习四界差别的解释。

(论修定的结语)为了详示修定的方法,前面曾经提出这些问题:“什么是定?什么是定的语义”等。在那些问题中,(第七)“怎样修习”的一句,曾以各方面的意义解释完毕。

在这里(的定)包括两种,即近行定与安止定。此中于(除了身至念及安般念的八随念而加食厌想及四界差别的)十业处中(的一境性)及于安止定的前分心的一境性为近行定;于其余的(三十)业处中的心一境性为安止定。因为修习了彼等(四十)业处,亦即是修习了这(安止定和近行定的)两种,所以说“怎样修习”的一句,曾以各方面的意义解释完毕。

 

三、修定有什么功德

 

其次对于所说的“修定有什么功德”的问题,有现法乐住等五种修定的功德。即:

(一)(现法乐住)诸漏尽阿罗汉既已入定,念“我以一境心于一日中乐住”而修定,由于他们修习安止定,故得现法乐住的功德。所以世尊说“周那?此等于圣者之律,不名为损减(烦恼),此等于圣者之律,称为现法乐住”。

(二)(毗钵舍那)有学、凡夫,从定而出,修习:“我将以彼定心而观察”,因为修习安止定是毗钵舍那(观)的足处(近因),亦因为修习近行定而于(烦恼)障碍中有(得利的)机会,故得毗钵舍那的功德。所以世尊说:“诸比丘!汝应修定,诸比丘!得定的比丘如实而知”。

(三) (神通)其次曾生八等至,入于为神通基础的禅那,出定之后,希求及产生所谓“一成为多”的神通的人,他有获得神通的理由,因为修习安止定是神通的足处,故得神通的功德。所以世尊说:“他倾心于彼彼神通作证法,具有理由,必能成就于神通作证之法”。

(四)(胜有)“不舍禅那,我等将生于梵天”——那些这样希求生于梵天的人,或者虽无希求而不舍于凡夫定的人,修安止定必取胜有,而得胜有的功德。所以世尊说:“曾少修初禅的人生于何处?生为梵众天的伴侣”等。修近行定,必得欲界善趣的胜有。

(五)(灭尽定)诸圣者既已生起八等至,入灭尽定,如是修习:“于七日间无心,于现法证灭尽涅槃我等乐住”,彼等修安止定而得灭尽定的功德。所以说:“以十六智行及以九定行得自在慧而成灭尽定之智”。

如是现法乐住等是修定的五种功德。

是故智者,

对于这样——

多有功德能净烦恼之垢的禅定,

当作不放逸之行。

以上是说明以“有慧人住戒”一偈中的戒定慧三门而示清净之道中的定门。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完成了第十一品,定名为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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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无色品

说无色品

一 空无边处业处

(空无边处业处的修法)在四梵住之后,提示四无色(定)之中,先说希望修习空无边处的人这样的考察:“由于有色之故,才见得有取杖、取刀剑,吵嘴辩驳诤论;然而在无色界中则全无此等事情”,他依于“为厌离、为离贪、为灭色而行道”的说法,见此业生色中有取杖等的过患及眼耳之病等的数千病患,为了要超越那种过患,除了有限制的虚空遍之外,以其余的地等九遍中的任何一遍而生起第四禅。他虽然已用色界的第四禅而超越了业生色,但是那遍的色也是(与业生色)类似的,所以连那(遍的色)亦欲超越。

何以故?譬如一个怕蛇的人,在林中为蛇所追逐,急速而逃,但在其所逃之处看到(象蛇皮的)花纹的多罗叶或藤或绳或裂地的裂痕,亦生怖畏而战栗,所以连那种(相象的东西)也不愿见,又譬如一位和加害他的敌人共住在一村的人,为敌人的杀缚与放火烧房等所恼乱,因此便去他村而住,但在那里看到(与敌)相似的面容、声音及行动的人,亦生恐怖而战栗,所以也不愿见他。

这譬喻与前说的结合如下:比丘以其所缘而具有业生色的时候,如那人为蛇或为敌所恼乱的时候。比丘以色界的第四禅而超越业生色之时,如那人的急速而逃及向他村而行。比丘考察遍的色也类似于彼(业生色),故亦欲超越那遍的色,如那人于所逃之处及他村看见有花纹的多罗叶等及与敌人相似的人亦生恐怖而战栗,故亦不愿见他们。

又被野猪所袭的狗及怕鬼的人的譬喻,亦可引例于此处。

如是那比丘因厌离于第四禅的所缘的遍的色,且欲超越它,曾于(转向、入定、在定、出定、观察等的)五行相而得自在。从熟练了的色界第四禅出定之后,看见那禅有这样的过患:“在那第四禅中是以我所厌离的色为所缘”,“这第四禅与喜之敌相近故”,“这(第四禅)较粗于(无色禅的)寂静解脱故”。

然而论(第四禅的)支是没有粗的,因为如色(界第四禅所具)的二支(舍,一境性),在无色(禅)也同样的(具此二支)。

他看见这样的过患之后,并盼望除去它,即于空无边处的寂静无边而作意,扩大他的遍至于轮围(世界)的范围或者遂其所欲的远大,以那(扩大了的)遍所触的空间而“虚空!虚空!”或“虚空无边”的这样作意,而除去那遍。然而所谓除去,并不是象卷席子,也不是象从锅子里拿出烧饼一样,只是对于那遍不念虑不作意不观察而已。(即是说对于那遍)不念虑不作意不观察而专以那遍所触的空间“虚空!虚空!”这样的作意名为遍的除去。除去遍时,不是增加,也不是减少,光是对遍的不作意及于“虚空!虚空!”而作意而名为除去。只是明了除去遍的虚空。“除去遍的虚空”或“遍所触的空间”或“离遍的虚空”都是同样的。他对那除去遍的虚空之相作“虚空!虚空!”的数数念虑思惟。由于他这样数数念虑思惟,镇伏他的五盖,住于念,以近行而等持其心。他于那(虚空)相数数修习而多作。他如是数数念虑而作意时,如色界心之(安止)于地遍等(所缘),而空无边处心则安止于虚空(所缘)。于此(空无边)处,亦(如第四禅)以前分的三或四速行为欲界心并且是与舍相应的,其第四或第五(速行)为无色界心。其余的地遍中所说的同样,但以下这些是其差别:即如是生起无色界心之时的比丘,譬如观瞻以青布或黄或赤或白等任何的布所系缚住的车门或袋或瓮等的口的人,忽给疾风或任何人除去了布的时候,则他当见虚空,同样的,先以禅眼而观遍的曼陀罗而住,次以“虚空!虚空!”的遍作(准备)而作意急急地除去那(曼陀罗)相时,则仅观虚空而住了。

对于这样的修行者,即如所说:”超越一切色想灭有对想,种种想不作意,(思)“无边虚空”,空无边处具足而住”。

(释空无边处业处的圣典文句)此中“一切”是一切行相,或一切无余之义。

“色想”——是以想的首目而说色界禅及它的所缘。于“有色者见色”等句则亦名色界禅为色:于“见外面的美丑之色”等句则说色界禅的所缘(为色)。所以此处关于色的想为色想,及“以想的首目而说色界禅”的(色想)是同义语。(此色界禅)即色即想故色想,即指色是它的名而说。当知地遍等类及它的所缘是同义语。

“超越”——是由于离贪及灭。这怎么说呢?即依(五种禅各有)善、异熟、唯作(三种)而称为十五种禅的色想及依地遍等称为九种(十遍中除了限制虚空遍)所缘的此等色想以一切的方法或无余的离贪及灭故——即因为(此等色想的)离贪及因为灭的缘故,所以空无边处具足而住。若不超越一切色想,那空无边处具足而住是不可能的。

关于此(超越之)意,因为贪于所缘者是不能有想的超越,若超越了想的时候则超越所缘,所以不说所缘的超越,而在《分别论》中只说想的超越,即:

“此中什么是色想?于色界定入定者的(善想),或生(色界)者的(异熟想),或现法乐住者的(唯作)想、想念、已想念,是名色想。因为这色想的超越之故,所以说“一切色想超越故””。因为此等(无色)定是由于超越所缘而得,不象初禅等(色界定)可在同一所缘中而得,所以亦用超越所缘而解释此意。

“灭有对想”——由于眼等事物(感官)对于色等所缘而生想为有对想。与色想等是同义语,即所谓:“此中什么是有对想?即色想,声想,香想,味想,触想——是名有对想”。善异熟的(色声香味触)五(有对想)及不善异熟的五(有对想)的此等一切十有对想的灭、舍断、不起、不存续,故说(灭有对想)。

可是此等有对想在入于初禅等定的人也是没有的——因为在入定之时不会由五(根)门而起其心故。(为什么只在这里说灭呢?)然而这正如已在他处舍断的苦乐却在第四禅中说(舍断),亦如有身见等(在须陀洹道即已舍断)却在第三道(阿那含道)中说(舍断),当知为了鼓励于此(空无边处)禅中而起精勤以及由于赞叹此禅,故于此(空无边处禅)而说此等之语(灭有对想)。或者说虽然入色界定者也无彼等有对想,但非因为舍断而无——因为色界的修习是不生起离色贪的,而是色及有对想维持关系的;然而这空无边处定的修习是由于离色贪而生起的,所以可说彼等有对想在此空无边处定是舍断的,不但只可以说,实可断然接受。因为在此(空无边处)以前未曾舍断彼等(有对想),故世尊说:

“声是入初禅定者的刺”。此空无边处业已舍断有对想,故说入无色定者不动及寂静解脱。如阿罗罗与迦罗摩入无色定时,有五百辆车经过他的近旁,也不见及不闻其声。

“种种想不作意故”——对种种境而起的想,或种种的想。这种种想的意义在《分别论》中作这样的分别:“什么是种种想?即未入定者及具意界者或具意识界者的想,想念,已想念,故名种种想”,即未入定者的意界——意识界所摄的想,生起于色声等类种种不同自性的境上(故名种种想)。其次有八欲界善想,十二不善想,十一欲界善异熟想,二不善异熟想,十一欲界唯作想,如是有四十四种想,其种种自性互相不同,故名种种想。种种想皆不作意故——不念虑故、不思考故、不观察故——即是说不念虑、不思考、不观察于彼等(种种想)故。因此(色想、有对想、种种想)中,前面的色想及有对想,由于空无边处禅所生的(无色)有中便不存在,更不必说在于这(无色)有中具足此(空无边处)禅而住的时候了。因超越及灭于彼等(色想及有对想),故说彼等二者的无有。其次于种种想中,八欲界善想,九唯作想,十不善想这二十七想则依然存在于(空无边处)禅所生的(无色)有中,是故说“种种想不作意故”。盖具此禅而于彼(空无边)处住者,是因为彼等(种种想)不作意故具足此禅而住,若于彼等(种种想)作意者,则不得入(空无边处)定。

(关于这三句的)简而说之:则“超越色想”一句是指一切色界法的舍断而言,“灭有对想,不作意种种想故”二句是指一切欲界的心,心所的舍断与不作意而说的。

“虚空无边”——因不知这虚空的生的边际或灭的边际故“无边”。“虚空”是说除去了遍(而现)的虚空。当知此处的无边亦因作意的无边。故《分别论》说:“他于那虚空中,置心专注,无边遍满,所以说虚空无边”。

“空无边处具足而住”——在此句中,没有它的边际故“无边”。虚空的无有边际为虚空无边,而虚空无边即空无边。即此空无边是它的相应法的(空无边处)禅的住处,故以住处之义为空无边处,犹如诸天的住处为天处。

“具足而住”——是获得了空无边处的成就,以适合于空无边处定的威仪住而住。

这是详论空无边处业处。

二 识无边处业处

(识无边处业处的修法)欲求修习识无边处(业处)者,曾以五种行相于空无边处定修习自在,他看见了空无边处有这样的过患:“此(空无边处)定依然近于色界禅之敌,不及识无边处的寂静”,欲求离去空无边处,于识无边处的寂静作意,便对那遍满虚空而起的识:“识、识”的数数念虑,作意,观察与思惟。但不是“无边、无边”这样的作意。

他这样的运用其心于那(识)相之中,镇伏了五盖,安立于念,以近行定等持其心。他对于彼相数数修习而多作。当他如是行的时候,便得安止他的识无边处心于那遍满于虚空的识,如对虚空而安止空无边处心相似。至于安止的方法如于空无边处所说的同样。因此而说这(修行的)人为:“超越一切空无边处,(思惟)“识无边”,识无边处具足而住”。

(释识无边处业处的圣典文句)此中“一切”已如前述。

“超越空无边处”——此句如前面(空无边处)所说的方法,以(空无边处)禅及(空无边处的)所缘为空无边处。依前面所说的空无边是所缘,因为它是初无色禅的所缘,故以住所之义为处,象诸天的住所为天处,故名空无边处;

又空无边是(空无边处)禅的生起之因,则以产生之处的意义为处,故名空无边处。譬如剑蒲阇是马的(产)处等等。如是由于他不起及不作意于(空无边处)禅与所缘,故得超越于二者,(换言之)即他具足此识无边处而住,是故把此(禅与所缘)二者作为一起而说“超越空无边处”。

“识无边”——是说他对“虚空无边”如是遍满而起的识,而这样“识无边!识无边!”的作意。或者以作意为无边。因以虚空为所缘的识,为全部的作意,而彼比丘作意“(识)无边”。

正如《分别论》说:“识无边,是他作意那遍满虚空的识为无边遍满,所以说识无边”,这句中的“识”字是用作对格的意义解释。诸义疏师对于此义作这样的解释:“无边遍满,即是说他作意那遍满虚空的识”。
“识无边处具足而住”——此句中:没有他的边际故为无边际。无边际即无边。本来识加无边的合为“识的无边”,但现在说“识无边”,就通俗的用法。那识无边是它的相应法的(识无边处)禅的住处,故以住所之义为识无边处,犹如诸天的住处为天处。余者如前所说。

这是详论识无边业处。

三 无所有处业处

(无所有处业处的修法)欲求修习无所有处(业处)者,曾以五种行相于识无边处定修习自在,他看见了识无边处有这样的过患:“此(识无边处)定依然近于空无边处之敌,不及无所有处的寂静”,欲求离去(识无边处),于无所有处的寂静作意,便作意那为识无边处的所缘的空无边处的识的无,空及远离。如何(作意呢)?即不作意于识,却对“无,无”,或“空,空”,或“远离,远离”的数数念虑、作意、观察与思惟。

他这样的运用其心于那相中,镇伏了五盖,安立于念,以近行定等持其心。他对于彼相数数修习而多作。当他这样行的时候,便得安止他的无所有处心于那遍满于虚空而起的广大的识的空、远离、及无等(所缘),如对遍满虚空的广大的识而安止识无边处(心)相似。
至于安止的方法当知已如前说。但这些是它的差别:当他的安止心生起之时,譬如一人,看见了为些事情而集会于园堂等处的比丘众,便到别的地方去,在比丘们终结了集会之事离座而去之后,此人又来(园堂处),站在门口,再看那集会之处,只见空,只见(人已)离去,此时他并不这样想:“那些比丘都已命终或去诸方了”,但见此处空、离去、及无有。同样的,这比丘以前是用识无边处的禅眼而见依虚空而起的识而住,后来由于“无、无”等的遍作(准备)的作意而消除那识的时候,则他见被称为(识的)离去的无而住。因此而说这(修行的)人为:“超越一切识无边处,(思惟)“无所有”,无所有处具足而住”。

(释无所有处业处的圣典文句)此中“一切”如前所述。“识无边处”——此句亦以前述的方法,以(识无边处)禅及所缘为识无边空处。依前面所说的识无边是所缘,因为它是第二无色禅的所缘,故以住处之义为处而名识无边处,如诸天的住处为天处,又识无边是(识无边处)禅的生起之因,则以产生之处的。意义为处,故名识无边处,如说剑蒲阇是马的(产)处等等。如是由于他不起及不作意于(识无边处)禅及所缘,故得“超越”于二者,(换言之)即他具足此无所有处而住,是故把此(禅与所缘)两者作为一起而说“超越识无边处”。
“无所有”——是说他“无!无”!“空!空”!“远离!远离”!这样的作意。正如《分别论》所说:“无所有,是令那(空无边处)识的无有,令成非有,令其消灭,见无所有,故名无所有”。虽然似乎是说灭尽识的思惟,但此义是这样的:即不念虑不作意不观察那(空无边处的)识,单是作意那(识的)无的自性、空的自性及远离的自性,而说为无有、非有及消灭,实无他义。

(无所有处具足而住)在此句中,没有任何东西故无所有,是说连一点残余也没有。无任何的有为无所有,和离去空无边处的识是一同义语。那无所有是(无所有处)禅的住处,故以住处之义为空无边处,如诸天的住处为天处。余者如前述。
这是详论无所有业处。

四 非想非非想处业处

(非想非非想处业处的修法)欲求修习非想非非想处(业处)者,曾以五种行相于无所有处定修习自在,他以为:“此(无所有处)定依然近于识无边处之敌,不及非想非非想处的寂静”,或者以为“想是病,想是疖,想是箭,而此非想非非想是寂静,是胜妙”,他看见无所有处有这样的过患并见上面(非想非非想处)的功德,欲求离去无所有处,于非想非非想处寂静作意,便对以无(所有)为所缘而起的无所有处定“寂静,寂静”的数数念虑、作意、观察与思惟。

他这样的数数用意于那(无所有处定的)相中,镇伏了五盖,安立于念,以近行定等持其心,他于此相数数修习多作。当他如是行时,便得安止他的非想非非想处心于那称为四蕴的无所有处定,如对识的离去而安止无所有处心相似。至于安止的方法当知已如前说。

因此而说这(修行的)人为:“超越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具足而住”。

(释非想非非想处业处的圣典文句)此中“一切”已如前述。
“超越无所有处”——此句依前述之法,以(无所有处)禅及所缘为无所有处。依前面所说的无所有是所缘,因为它是第三无色禅的所缘,故以住处之义为处,名为无所有处,象诸天的住处为天处;又无所有是(无所有处)禅的生起之因,则以产生的意义为处,故名无所有处, 如说剑蒲阇是马的(产)处等等。

如是由于他不起及不作意于此(无所有处)禅及所缘,故得“超越”于二者,(换言之)即他具足此非想非非想处而住,是故把此(禅与所缘)两者作为一起而说“超越无所有处”。”

“非想非非想处”一语,称此禅为非想非非想,是因为实有那样的想的存在之故。为了先示那行道者的想,《分别论》提示为“非想非非想的人”,并说“他对那无所有处寂静作意,及修习残余的行定,所以说为非想非非想的人”。

前面引文中的“寂静作意”,是(作意)这(无所有处)定实为寂静;即以无所有为所缘而安立,因有这样寂静的所缘,故作意那(无所有处)为寂静。如果作意为寂静,怎么能够超越它呢?因为他不欲再入定故。即他虽然作意那(无所有处)为寂静,但他没有“我要于此(无所有定)转向,我要入定,我要在定,我要出定,我要观察”等的思惟、念虑及作意。何以故?因为非想非非想比较无所有处,更寂静更胜妙之故。

譬如一大威势的国王,乘大象之背而巡行于都城中的街道上,看见雕刻象牙等的技工,紧着一衣,另以一布缠于头上,四肢沾满象牙的粉,制造各种象牙等的工艺品,并对他们的技艺感觉满意地说:“诸位呀!此等技师能制造这样的工艺品,多么技巧啊”!但他不会这样想:“啊!如果我成为这样的技工,我将放弃我的王位”。何以故?因为光辉的王位有更大的功德之故。同样的,此瑜伽者虽对这(无所有处)定而作意为寂静,但他不会这样的思惟、念虑与作意:“我要于此定转向入定,在定,出定及我要观察”等。

如前面所述的瑜伽者,因对无所有处定作意为寂静,得达那最细妙的安止定的想(即非想非非想),即以那样的想而名为非想非非想者,并称他为修习残余的行定。“残余的行定”便是到达究竟细微的状态的行的第四无色定。

现在为示到达了这样的想而称为非想非非想处的意义说:“非想非非想处是非想非非想处入定者的(善的心、心所法),或生者的(异熟的心、心所法),或现法乐住者的(唯作的)心、心所法”。在这里,是指(入定者、生者、现法乐住者)三者之中的入定者的心、心所法的意义。

次说(非想非非想处的)语义:因为没有粗的想而有细妙的想,故不是与其他的相应之法共的禅的想亦非无想,故言“非想非非想;而非想非非想是属于意处及法处的处,故名“非想非非想处”。或者此(非想非非想处的)想不能有利想的作用故“非想”,因有残余的诸行的细妙的状态的存在故“非非想”,是名“非想非非想”。非想非非想是那其余诸法的住处之义而为“处”,故名“非想非非想处”。不仅这(非想非非想处的)想是这样的,但那受亦为非受非非受,心亦为非心非非心,而触亦为非触非非触,当知那说法是由想而代表其余的诸相应法的。

这个意思可以用涂钵的油等的譬喻来辨明:据说一位沙弥用油涂了钵而放在那里,到了饮粥的时候,长老对那沙弥说:“拿钵来”!他说:“钵内有油,尊师”。“那么,沙弥,拿油来,把它倒在油筒里面去”。沙弥说:“可是没有油,尊师”。在这个譬喻,因为钵中涂着油不适用于盛粥之义故说“有油”,然而又没有油可以倒入油筒故说“无油”,如是而此(非想非非想处之)想不能有利想的作用故“非想”,因有残余的诸行的细妙状态的存在故“非非想”。然而什么是想的作用?即想念所缘及(其所缘)成为观境之后(而对那境)生起厌离。譬如温水中的火界(热)不能行燃烧的作用,而此(非想非非想)不能行敏捷的想念作用,此想亦不能如在其他诸定,对那成为观境之后(的境)生起厌离。事实若对其余,(色受等)诸蕴不作思惟的比丘,对此非想非非想处蕴既思惟而又厌离是不可能的。但尊者舍利弗可以那样做,或者与生俱来而有观及有大慧如舍利弗的人则有可能;然而他(舍利弗)也是用“如是此等诸法实非有而后生,生已而后灭”这样的总体思惟才可能这样做,并非依各别法观而生的。这是此定细妙的状态。

此义正如涂钵的油的譬如,可用道路的水的譬喻来辨明:据说一位行路而走在长老前面的沙弥,看见少许的水说道:“有水!尊师,脱掉你的鞋子吧”。长老说:“有水吗?那末,拿我的浴衣来,我要沐浴”。沙弥却说:“没有水,尊师”。在这个譬喻中,是仅足以湿鞋之义为“有水”,然不能作为沐浴之用故言“无水”。如是它(非想非非想)不能行敏捷之想的作用故名“非想”,因有残余的诸行的细妙的状态的存在故为“非非想”。不但可用此等譬喻,亦可应用其他的适当的譬喻来辨明此义。

“具足而住”已如前述。

这是详论非想非非想处业处。

杂论

 

无等伦的主(世尊),

已说四种的无色,

既然知道了那些,

更当认识其杂论。

由于超越所缘而成无色定的四种,

然而慧者却不希望超越此等定的支。

(超越所缘)此四无色定中,因色相的超越而成初(无色定),因虚空的超越而成第二(无色定),因超越于虚空而起的识而成第三(无色定),因超越于虚空而起的识的除去故成第四(无色定)。如是当知因为超越一切的所缘,故成为此等四种无色定。

(后后更胜妙于前前)其次关于贤者并不希望超越此等定的支。即不象于色界定,而于此等(无色界定)没有支的超越,因于此等(无色界定)都只有舍与心一境性的二禅支。虽然如此:

但各各较后的更胜妙,

须知层楼衣服的譬喻。

即譬如有四层的大楼,在最下层虽可得有天的歌舞、音乐、芳香、花鬘、饮食、卧具、衣服等胜妙的五种欲(色声香味触),但在第二层(的五欲)可得较胜于下层,第三层更胜,第四层可得一切最胜妙。虽然这四层大楼,依层楼是没有什么差别,但依五种欲的成就而言差别,即愈上层而次第比较下层为愈加胜妙。

又譬如由一位妇人纺的粗的、软的、更软的及最软的丝而制成四斤、三斤、二斤、一斤的四种衣服,其长度与宽度都是相同的。虽然就那四种衣服的相等的长度和宽度说,是没有什么差别,但根据其触肌的舒服,细软的状态及高贵的价值,则愈后者次第的比较前者愈为胜妙。

如是虽然这四无色定中都只有舍与心一境性的二支,但依照其修习的差别则彼等(四无色定)的支成为一层胜一层,故知后后次第而较为胜妙。

此等(四无色定)有这样次第的比较胜妙:

一人紧握不净的草蓬,

另外一人靠着他而立,

一人不以靠近而在外,

另一人又靠着他而立。

正如这样的四个人,

慧者当知四(无色定)的次第。

关于此颂的意义如次:在一个不净的地方有一座小草蓬。有一个人来到此地,厌嫌那里的不净,以两手搭挂于草蓬,好象贴紧在那里而立。此时另有一人来,靠着那贴紧于小草蓬的人而立。又一人来想道:“那贴紧草蓬的人,这靠近他的人,两者所站之处都很坏,诚然草蓬倒时则他们亦倒,我现在站在外面”。于是他便不靠近那前人所靠之处而站在外面。另有一人来想道:“那贴紧草蓬的人及靠近他的人,两者都不安全,那站在外面的人很好”,他便靠近那人而立。

在前面的譬喻中:当知那除去了遍的虚空,如在不净之处的小草蓬。因厌恶色相而以虚空为所缘的空无边处,如厌恶不净而贴紧草蓬的人。依那以虚空为所缘的空无边处而起的识无边处,如那依靠贴紧草蓬的人而立的人。不以空无边处为所缘,却以那(空无边处的识的)无为所缘的无所有处,如思念那两人的不安全而不靠近贴紧草蓬的人而站在外面的人。在称为识的无的外部而立的无所有处而起的非想非非想处,如思念那贴紧小草蓬的及靠近他而立的不安全,并思那站在外面的为好的站处而靠近他而立的人。

(非想非非想处以无所有处为所缘的理由)然有这样的意思:

这(非想非非想)以那(无所有处)为所缘,

因为没有其他(所缘)的缘故。

譬如人民虽见国王的过恶,

但为了生活也只得来用他。

即此非想非非想处用那无所有处为它的所缘,虽然知道那(无所有)定有着近于识无边处之敌的这样的过患,但因为没有别的所缘之故。这好象什么?譬如人民虽然知道国王的过恶,但为了他们的生活亦得用他为王。即譬如一位具身语意的粗恶的行为而支配着全国的暴君,人民虽然知道他的粗恶的行为,但不能于他处获得生活,故为生活只得依靠他。同样的,这非想非非想处,虽见那(无所有处的)过失,但不得其他适当的所缘,故以无所有处为他的所缘。

同时(非想非非想处)也是这样的:

譬如登长梯者而握该梯的横木,

 

又如登山顶者紧望该山的山峰,

更如攀石山者靠着他自己的足膝,

此人则依这(无所有处)禅而生起。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定的修习中完成

了第十品”定名为无色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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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高珮琦

阿毗达摩·解脱道论·分别戒品第二

分别戒品第二

优波底沙 造
僧伽婆罗 译

 

问云何戒。何相。何味。何起。何足处。何功德。何戒义戒行。何差别。几戒。何所起。何戒初中后。几法障碍戒道。几戒因。几种戒。云何令戒清净。几因以是戒住。

答云何戒者。谓思戒威仪戒不越戒。何者为思戒。我不作恶作者自受。何者威仪戒。离于犯处。云何不越戒。若有戒人身口无过。复次断义威仪。一切善法是戒。如阿毗昙说。以出离法断于欲欲。是戒能离恶。思戒护戒威仪戒。以不嗔恚断灭嗔恚。以光明相断于睡眠。以不散乱断于调戏。以见法起断于疑悔。以智断无明。以喜断无可乐。以初禅断五盖。以二禅断觉观。以三禅断喜。以四禅断乐。以空入定断于色想乃至嗔恚及种种想。以识入定断虚空。以无所有定断识入想。以非想非非想定断无所有。以无常见断于常想。以苦见断乐想。以无我见断我想。以不净见断净想。以过患见断于爱想。以无染见断于欲想。以灭见断集。以消见断厚。以分见断聚。以生灭见断常。以无相见断相。以无作见断作。以空见断入。以增上慧见断执着。以如实知见断无明执。以过患见而断居执。以彼观见断不彼观。以转散见断和合执。以须陀洹道断见一处烦恼。以斯陀含道断粗烦恼。以阿那含道断细烦恼。以阿罗汉道断一切烦恼。此谓不越戒思戒护戒威仪戒。此谓戒。何戒相者。威仪除非威仪。问云何名非威仪。答谓破法。破法有三种。一破波罗提木叉法。二破缘法。三破根法。云何破波罗提木叉法。谓无惭无愧。于如来离信云何破缘法。答命与形饰相应离于知足。云何破根法。不闭六根门离于念慧。以此三覆非威仪。是名戒相。何味者起者足处者。无过乐是味。无忧是起。三善行是足处。复次悦胜为味。不悔为起。覆诸根为足处。何戒功德者。不悔是戒功德。如世尊告阿难。不悔戒善是功德义。复次名戒者是无过乐是众姓上。是财为富贵。是处为佛地。是浴无水。是香普薰。是影随形。是伞覆可覆。是圣种是学无上。是善趣道。若人有戒。为有戒故。成就无畏荣显亲友圣所怜愍。是亲友依。是善庄严。是领诸行。是功德处。是供养处。是可贵同学处。于诸善法不畏不退成一切意愿清净。虽死不忘。成伏解脱乐方便。如是无边戒功德。戒者何义。答冷义。增上义。行义。自性义。苦乐性相应义。复次头义冷义安义。云何头为戒义。答如人无头。一切诸根不复取尘。是时名死。如是比丘以戒为头。若头断已失诸善法。于此佛法谓之为死。是戒为头义。何者冷为戒义。如摩胜冷栴檀。则除身热成就欢喜。如是戒为胜冷栴檀。能灭犯戒恐畏心热。成就欢喜。是冷为戒义。何者安为戒义。答若人有戒。风仪整肃不生恐畏。是安为戒义。行何差别者。修行精进受持头陀。是行非戒戒亦名行。戒名威仪受亦名行。几戒者。谓三种戒。善戒不善戒无记戒。云何善戒。谓善身口业及正命。无过患故果报可爱。云何不善戒。谓恶身口业及邪命。有过患故果报不可爱。云何无记戒。无漏身口业及清净命。无有过患亦无果报。云何起戒者。善心所起善戒。不善心所起不善戒。无记心所起无记戒。何戒初中后者。受戒是初。不越是中。欢喜是后戒。有几法障碍几戒因。答三十四法是障碍道。三十四法是戒因。所谓忿恼覆热悭嫉幻谄恨竞慢增上慢傲慢放逸懒惰贪欲不知足不从智不正念恶口恶友恶智恶见不忍不信无惭无愧营身口味狎俗亲近女人不敬师学不摄诸根于食不节初夜后夜堕不禅诵。此三十四法是障碍道。若二障碍戒不成满。若不成满必还退失。若反是法三十四种。是名戒因。戒有几种者。谓有二种三种四种。云何二种。谓性戒制戒。以身口所行佛断不行。是名性戒。身口可行佛断不行。是名制戒。性戒以信精进能令具足。制戒以信念持能令具足。复次戒有二种。退戒得戒。云何名退。能灭非戒。云何名得。得众善法。除诸非戒如断光影。以断非戒离于恶趣。以得正戒能趣善道。以断非戒成就住分。复次戒有二种。世戒出世戒。云何出世戒。如圣道果之所得戒。是出世戒。所余世戒。以世戒成就故有具足。以出世戒成就故有解脱。复次戒有二种有量无量。不具足戒。是名有量。若具足戒以佛所断。是名无量。复次戒有二种。有边无边。云何有边若人为世利为胜。为亲友为身为命。为越所依而行受戒。彼戒利养为边。称誉为边。身有为边命有为边。云何无边。此比丘为出利为胜为身为命。如法受戒不起犯心。何况故犯。此谓无边戒。复次戒有二种。有依无依。云何有依。有相应戒依爱。戒盗相应戒依见。自誉毁他相应戒依慢。此有依戒。若成就解脱资用。是无依戒。若有依戒非慧人所乐。若无依戒是慧人所乐。复次戒有二种。梵行之初学微细戒。云何梵行之初。正业正语正命所摄戒。此谓梵行之初。有余学戒此谓轻戒。复次戒有二种。有心相应无心相应。云何有心。谓初学梵行。云何无心。谓余轻戒。声闻于梵行之初坚戒上戒。于此轻戒得犯得起。何以故。佛不说此障于解脱。复次有二种戒。谓无犯戒清净戒。云何无犯。谓声闻戒。云何清净戒。佛及缘觉戒。复次戒有二种。谓时分戒及尽形戒。少时暂受不俱形命。谓时分戒。从师始誓乃至舍寿。谓尽形戒。时分戒者。果报有时。尽形戒者。果报无时。何者为三。谓止恶不犯。受不犯。断不犯。云何止恶不犯。虽未受受至。非所行处心不生犯。是谓止恶不犯。云何受不犯。从受受已终不复犯。是谓受不犯。云何断不犯。圣人以圣道断诸恶因。是谓断不犯。复次戒有三种。谓触戒不触戒猗戒。云何为触。有为相初见爱为触。是凡夫善戒。资用入道是谓无触戒。云何猗戒。谓阿罗汉戒。复次有三种。谓依世戒依身戒依法戒。何者依世戒。若人有恐怖。将护世意除诸恶法。是名依世。何者依身戒。若人有恐惧。将护于身命除诸恶法。是名依身。何者依法戒。若人惊畏。将护于正法除诸不善。是名依法。复次戒有三种。谓所愿不等。所愿等。无所愿。云何所愿不等。恼他受戒。此谓所愿不等。云何所愿等。戒受戒为现有乐及未来解脱乐。是谓所愿等。云何无所愿。戒受戒不悔为饶益他。此谓无所愿。复次戒有三种。谓清净戒。不清净戒。有疑戒。云何清净戒。以二因缘戒成清净。一不犯。二犯已能悔。此谓清净戒。以二因缘成不清净。一自故犯。二犯不悔。此谓不清净。云何有疑戒。以三因故成就有疑。一以不分别处。二不分别犯。三不分别不正行。此谓有疑戒。若坐禅人戒不清净。深生惭悔成清净乐。又有疑惑令现知罪得成安乐。复次戒有三种。谓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云何为学。七学人戒。云何无学。阿罗汉戒。云何非学非无学。凡夫人戒。复次戒有三种。谓畏戒忧戒痴戒。云何为畏。有人畏罪不敢为恶。斯谓畏戒。云何为忧。若人念离亲友暂生愁苦。以愁苦故不起诸恶。斯谓忧戒。云何痴戒。有人受牛戒狗戒。斯谓痴戒。痴戒若成则为牛狗。若复不成则堕地狱。复次戒有三种。谓下中上。云何为下。谓上烦恼上上烦恼大烦恼所触。不知足所染。此谓下戒。云何为中。细烦恼所触知足所染。此谓中戒。云何为上。无所触知足所染。此谓上戒。下戒成满令人具足。中戒成满令天具足。上戒成满令得解脱。复次戒有四种。谓退分住分胜分达分。云何退分。不除道障碍。离精进人。知而故犯。犯已覆藏。此谓退分。云何住分。于戒成就不起放逸。不生寂见成就住分。于戒定成满不起放逸。不生寂见成就胜分。于戒定成满不起放逸。以生寂见成就达分。复次戒有四种。比丘戒。比丘尼戒。不具足戒。白衣戒。云何比丘戒。波罗提木叉威仪。是比丘戒。比丘尼戒。波罗提木叉威仪。是比丘尼戒。沙弥沙弥尼十戒。式叉摩尼戒。是谓不具足戒。优婆塞优婆姨五戒及八戒。是白衣戒。复次戒有四种。谓性戒行戒法志戒初因戒。云何性戒。郁单越戒。此谓性戒。云何行戒。如姓族国土外道等法。是谓行戒。云何法志戒。菩萨入胎戒。是谓法志戒。云何初因戒。菩萨及摩诃迦叶戒。是谓初因戒

复次戒有四种。戒戒集戒灭戒灭道具足。云何戒。戒者有二种。善戒不善戒。此谓戒。云何戒集。善心集善戒。不善心集不善戒。云何灭戒。得善戒灭不善戒。得阿罗汉灭善戒。云何灭道具足戒。谓四正勤。此谓灭道具足戒。如是分别晓了四法。是谓精进非真持戒。是名正勤。复次戒有四种。波罗提木叉威仪戒。命清净戒。根威仪戒。缘修戒。云何波罗提木叉威仪戒。于此比丘波罗提木叉威仪。所覆住行。行处具足。畏于细罪。正受学可学戒。此者于此师法比丘者。有凡夫善。复次有学无学。不动法波罗提木叉者。是戒是起。是初是行。是护是威仪。是脱是无缚。是诸法面为正受善法。名波罗提木叉义。不越身口业。是威仪所覆者。以此波罗提木叉威仪成就住者。护四威仪。众行具足者。复有行有非行。云何非行。若有比丘。于彼一人。或施杖竹。或施花叶果实。或施杨枝澡浴。或贩弄美恶。或为调戏。或谄谀自进。或恣驱驰远招会宾。如此诸行佛之所制。谓邪命自活此为非行。复次二种非行。身口非行。云何身非行。若有比丘。以陵慢心往至僧中。排触大德叨佷自前。或猗或行先坐上位推大于下。或坐猗排调。或拍肩笑语。上座徒跣。自着革屣。耆德下路。己行高陌。以众异缘故相轻恼。或以胜待少推劣与长。或于浴室烧诸薪木。关闭门户皆无咨问。或诣水边辄自先入。娇身击搏现诸鄙相。若入他舍超越前后。行坐无次。或在屏处戏弄女人及诸僮女。摩触其首。如是等过谓身非行。云何口非行。若有比丘。心无敬畏不咨宿望辄自说法。或说波罗提木叉。或拍肩而语。或入他家顾问女人。何所姓字。有可食物不。有者现我我欲得食。如是等语为口非行。一切犯戒此谓非行。云何为行。反于非行。复次比丘有恭敬惭愧。成就威仪无所乏少。摄护诸根能节饮食。初夜后夜未尝睡眠。成就智慧少欲知足。不狎世务起勇猛心。于同学所深生敬重。此谓为行。行处者。谓有行处。有非行处。云何非行处。若有比丘。入于淫舍寡妇舍处女舍不男舍比丘尼舍及诸酒肆。亲近国王大臣外道沙门非法伴侣。如是等辈无信乐心。常于四众不生饶益。甚可厌患。此谓非行处。如佛所说。比丘行非梵行处。云何行非梵行处。谓贩卖女色行处可知

复次三种行处。依行处。守护行处。系缚行处。云何依行处。谓十处功德成就善友。依此功德未闻得闻。若已闻闻已令其增广。断除疑悔正见清白。能随法学深信勇猛。以戒闻施慧念念增长。此谓依行处。云何守护行处。若有比丘。须入他舍及行村里。看地而前不踰寻仞。威容整肃人所瞻敬。不看象马车乘及男女游会。不看宫第巷陌仰观四望。此谓守护行处。云何系缚行处。如佛所说。若有比丘观其家境界。此谓系缚行处。是名为行。以此行处成就故。曰具足行处。畏于细罪者。我于所学毕故。敢造谓畏细罪。复次有说。若起不善心。是谓微过。于此微过心生避远。见过患畏见出离。此谓于微过见畏。正受学可学者。可学何名。谓七聚威仪正受一切随逐。此谓正受学可学。此谓波罗提木叉威仪戒。问云何名清净戒。答谓不犯邪命。云何邪命。懈怠谄曲示相。以嗔骂示相。以施望施。云何懈怠。懈怠有三处。思计欲得。恶他四事。假肃威仪普自称说。若比丘心怀恶欲贪乐财利。让胜衣食趣求粗弊。如不欲得。有若愍他。如此四事。此谓缘计懈怠。若有比丘。恶欲贪利。诈现威仪我入禅定。要引供施读诵经典。此谓威仪懈怠。若有比丘。贪欲谄诳。向人有言。我得圣法栖止闲寂。有若禅习所说深微。示过人相贪利向己广自宣扬。是谓懈怠。谄曲者。如其心念。虚相推举。善言称赞。贩弄好恶为调要利。排谐相悦引利自向。此谓谄曲。云何示相。依有利者而为说法。要利为己心不能普。此谓示相。嗔骂示相者。或骂他令畏。或空相毁薄。或加打触怖人要利。此谓嗔骂示相。云何以施望施者。好为轻施辄要厚答。此谓以施望施。以是诸恶谓为邪命。复有邪命。或施杖竹。或施花叶果实。或施杨枝澡浴。或占相梦悟。观察星宿。善解禽兽音声等业。推步吉凶。恶言离散。烧花事火。商旅贩卖。将领军众蓄锐兵刃。如是种种此谓邪命。若不犯者名清净戒。问云何守护根威仪戒。答于见闻觉知色声香味触法烦恼相着。及受持不犯。此谓守护根威仪戒。此守护根戒以九行成满。以恶为相断诸根故。彼对治不作意故如救头然终不暂舍故。如见难陀。以威仪故。伏恶心故。于定相心。自在故不。守护根人远离故。于守护根人和合故。问云何修行四事戒。答以此八行已观修行乞食。一者不为凶险行不为自高行。二者不为装束不为庄严。三者为此身住为自调护。四者为除饥渴。五者为摄受梵行。六常自思惟。饮食为除先病不起新疾。七当以少自安。八无过贪住。问云何不凶险行不自高行。答我以贪食勇健。凶险戏暴争竞驰走。是凶险行高慢自举不知厌足。如嗔者打扑。不装束庄严者。为身分充满面貌肥悦。令人爱乐情无厌足。是有欲人为此身住为自调护者。贪身安住如毂须膏。除饥渴者。常资少食。如是修行犹疮涂药。摄受梵行者。依少食力乐得圣道。如是修行犹食子想。为除先病不起新疾者。不少不多。如是修习如服汤药。以少自安者。以少功德自安己身。常应习行如看病人。无过者。以少自安。如是修行不令身无。是智慧所叹。是故无过安住。若食调适未尝懈怠。初中后夜亦不眠睡。成就安隐。如是以此八行。已观修行乞食当如是修。复次此八行略为四观。谓可断观。事观。以少自安观。以少功德观。问云何可断观。答不为凶险行。不为自高。不为先身。不为严首。此谓可断观。为此身住。为正调护。为除饥渴。为摄受梵行。此谓事观。我当除先病不起新疾者。此谓以少自安观。我当以少自安无过成安乐住。此谓少功德观。此四观此四观已略成三。谓断二边得中具足。以断观断欲乐着。谓除饥渴断于本疾不起新疾。又以此观断着身疲。余中具足观应当修行。又观衣服。为除风寒暑蚊虻蚁触。为生惭耻遮覆丑露。于具足观如是修行。又观服药乃至疾病。若如此说当何时观。于乞食服药一飡时观。又于衣服卧具及初得时观。又于日日时时中观我命由他是故当观。如是一切皆成观行。先师所说四种受用。谓盗受用。负债受用。家财受用。主受用。云何盗受用。谓犯戒人受用。云何负债受用。谓无惭无愧邪命人受用。云何家财受用。谓精进人受用。云何为主受用。谓圣人受用。复有二种受用。谓秽污受用。清白受用。云何污秽。有惭愧人而不能观。是名污秽。云何清白。有惭愧人观知自节有厌恶想。此谓清白。以清白故。常当修习四事可知。此谓修行四事戒。于是律仪戒者。以深信应令满。命清净戒者。以深精进应令满。根威仪戒者。以深信应令满。修行四事者。以深慧应令满。于此命清净戒。是随从律仪。何以故。不为寿命。而断诸事安者。所作得身口业威仪。此二种戒是随从根威仪。何以故。谓于善以守护心。善守护身口业。修行四事。是根威仪。何以故。已知集相依处。违厌正念正定如此。世尊所说。若有比丘。能知揣食。及知五欲。具足于此律仪及命清净。是戒阴所摄。根律仪戒。是定阴所摄。修行四事戒。是慧阴所摄。何者令受戒清净。若比丘初受禅法。于七聚中观于自身。若具犯波罗夷。断比丘法住不具足戒。若住具足戒。当得胜法。是先师所说。若见犯僧伽婆尸沙。以众事忏悔。若见犯余罪。于其所犯向一人忏。若见犯邪命。于其所犯作相应忏。如此悔已我不更作。见如是受持犯根威仪。及修行四事。我不更作。若受持者当得未来胜上威仪。彼人如是从清净戒。所有身口业可作现作。当观彼彼作善除恶。当观朝夕住清净戒。若如是者令戒清净。何戒清净相者。成相应及诸烦恼不起退悔。得定成满。谓清净相戒。几行住者。以二戒住。一称量犯戒过患。二称量戒功德。何等称量过患。若人犯戒成非功德。成诸恶处畏于四众。疑难智人有戒弃避。不可教禅。天人鄙秽。众所憎薄。思所犯戒。见人赞叹持戒功德。心悔不信。于四众中每生忿诤。于其亲友多起嫌怨。背有戒人成恶朋党。不复堪得殊胜定法。虽假严饰而故丑陋。犹如屎尿人所憎恶。如模范等鲜有所堪。如瘀泥等于现未来无所饶益。常生忧悴。若已作罪追生惭悔心不安隐。如盗在狱心不乐圣。如旃陀罗无欲王位。其有闻慧乐说功德。人不贵敬。犹如粪火。生不如处死时惛忘。神行恶道。如此等过是可称量。若变此恶成戒功德。亦可称量。如是称量。其犯戒者。心意粗屈。情悉退散。其有戒者。唯深精进。倍生信敬。成精进人。成信敬人。一心护戒如蚁守卵。如牦牛爱尾。如护一子。如护一眼。如巫师护身。如贫人护宝。如海师护舶。此诸护中我所修戒最应敬护。如是受持心被拥卫。安住禅定戒得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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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解脱道论·因缘品第一

因缘品第一

优波底沙 造
僧伽婆罗 译

 

礼世尊应供正遍知

戒定智慧无上解脱随觉此法

有称瞿昙

若人脱众难已得离诸着。成就于胜分心。畏生老死。乐善乐解脱。令到涅槃乐。未到有彼岸亦令得具足。广问修多罗毗昙毗尼事。此解脱道我今当说。谛听。

问云何为戒。答戒者威仪义。定者不乱义。慧者知觉义。解脱者离缚义。无上者无漏义。随觉者知得义。此法者四圣法义。瞿昙者姓义。有称者世尊义。以戒定慧解脱殊胜功德。能到最胜名称无量。

 

解脱道者何义。解脱者五解脱。伏解脱彼分解脱断解脱猗解脱离解脱。

云何伏解脱。现修行初禅伏诸盖。此谓伏解脱。

彼分解脱者。现修达分定诸见解脱。此谓彼分解脱。

断解脱者。修出世间道能灭余结。此谓断解脱。

猗解脱者。如得果时乐心猗。此谓猗解脱。

离解脱者。是无余涅槃。此谓离解脱。

此解脱道为得解脱。是具足道以戒定慧谓解脱道。解脱道者我今当说。

 

问何用说解脱道。

答有善人乐得解脱。不闻说解脱故。又不伏解脱故。又不正伏解脱故。如盲人无导独游远国。唯婴众苦不得解脱。欲得解脱而无所因。何以故。解脱是因。

如佛所说。若有众生尘劳微细。不闻法故终亦退转。

又如佛说。诸比丘有二因二缘能生正见。云何为二。一从他闻。二自正念。是故说解脱。不伏解脱者。为生厌离故说解脱。

不正伏解脱者。为除不正道。为得禅解脱道故说解脱。

如远行人得善示导。是伏解脱道。三阴成满。何等为三。谓戒阴定阴慧阴。

云何戒阴。正语正业正命及种类所摄。或戒阴种种戒功德聚。

云何定阴。正精进正念正定及种类定阴所摄。或种种定功德聚。

云何慧阴。正见正思惟及种类所摄。或种种慧功德聚。此三阴成满。是伏解脱道。

当学三学。谓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有戒有增上戒学。有定有增上心学。有慧有增上慧学。

复次有戒戒学。有戒增上戒学。有定心学。有定学增上心学。有慧慧学。有慧增上慧学。

 

问云何戒学。答谓有相戒是名戒学。谓达分戒是增上戒学。复次凡夫戒。是名戒学。圣戒是增上戒学。

问云何心学。答所谓欲定。问云何增上心学。答色定及无色定。此谓增上心学。复次有相定心学。达分定及道定。是谓增上心学。

云何慧学。谓世间智是名慧学。四谛相似智及道智。是谓增上慧学。如世尊为钝根人说增上戒学。为中根人说增上心学。为利根人说增上慧学。

问学者何义。答学可学学增上学学无学名学。如是学此三学。谓伏解脱道。

以三种学成就清净。所谓戒清净心清净见清净。于是戒是戒清净。定是心清净。慧是见清净。戒者洗犯戒垢。定洗缠垢。是谓心清净。慧除无知垢。此谓见清净。复次戒除恶业垢。定除缠垢。慧除使垢。如是以三清净是伏解脱道。

又以三种善伏道。谓初中后善以戒为初。以定为中。以慧为后。

云何戒为初善。有精进人成就不退。以不退故喜。以喜故踊跃。以踊跃故身猗。以身猗故乐。以乐故心定。此谓初善。

定为中善者。以定如实知见。此谓中善。

慧为后善者。已如实知见厌患。以厌患故离欲。以离欲故解脱。以解脱故成自知。如是成就三善道。

已伏解脱道。得三种乐。谓无过乐寂灭乐正觉乐。彼以戒得无过乐。以定得寂灭乐。以慧得正觉乐。如是成就得三种乐。是伏解脱道。

远离二边得中道具足。以此戒善除诸欲着。于无过乐情生欣乐。以定除身羸。于寂灭乐而增喜乐。以慧分别四谛中道具足。于正觉乐深怀爱乐。如是远离二边得中道具足。是伏解脱道。

以戒除恶趣。以定除欲界。以慧除一切有。于戒多修于定慧少修。成须陀洹斯陀含。于戒定多修于慧少修。成阿那含。修三种满。成阿罗汉无上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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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解脱道论目录

解脱道论目录

01.解脱道论·因缘品第一
02.解脱道论·分别戒品第二
03.解脱道论·头陀品第三
04.解脱道论·分别定品第四
05.解脱道论·觅善知识品第五
06.解脱道论·分别行品第六
07.解脱道论·分别行处品第七
08.解脱道论·行门品第八·之一
08.解脱道论·行门品第八·之二
08.解脱道论·行门品第八·之三
09.解脱道论·五通品第九
10.解脱道论·分别慧品第十
11.解脱道论·五方便品第十一
12.解脱道论·分别谛品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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