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阿毗达摩义论·摄缘分别品

摄缘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彼等有为法,何为诸法缘?

如其所相应,我今分别说。

<2>

当知摄缘有缘起法与发趣法二种。

此中缘起法,仅是观察“此有故彼有”的性质状态。其次,发趣法是说依缘住的关系,然而诸阿阇黎(1),将这(缘起法与发趣法的)二种,混合而论。

 

一、缘起法(2)

 

<3>

此中,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是名缘起法。

当知此中有三时、十二支、二十行相、三连结、四要略(3)、三轮转及二根本(七类法)。

(这里三时等)云何?(1)三时:即无明与行为过去时;生、老死为未来时;中间八(支)为现在时。(2)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里愁(悲、苦、忧、恼)等字,只是显示等流果而已(不是各别的支)。这里举无明与行便包摄了爱、取、有。如是,举爱、取、有,则亦包摄了无明与行。若举生、老死,便包摄了识(名色、六处、触、受)等五果。

 

<4>

过去有五因(4),现在有五果(5),

现在有五因(6),未来有五果(7),

 

<5>

如是成为二十行相,三连结(8)与四要略(9)。

(6、7)三轮转:即无明、爱、取为烦恼轮转;称为业有的一分有与行,是为业轮转;称为生有的一分有与其余的(识、名色、六处、触、受),是为异熟轮转。当知二根本,即无明与爱。

 

<6>

常受逼迫者,由诸老死惑,

断彼二根本,轮回方息灭。

由于诸漏生,而有无明起,

如是于三界,无始轮回缚。

是故大牟尼,建立缘起法。

 

二、发趣法

 

<7>

(此发趣法摄有二十四缘):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亲依止缘、前生缘、后生缘、数数修习缘、业缘、异熟缘、食缘、根缘、禅缘、道缘、相应缘、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离去缘、不离去缘。这是发趣法(10)。

 

<8>

名为名缘有六种,

名为名色缘有五,

名为色缘唯一种,

色为名缘亦唯一,

于是施设与名色,

为名之缘有二种,

二为二缘有九种(11),

如是六种缘云何?

 

<9>

(一)名为名缘有六种:即无间的心心所法,对于现在的心心所法,依无间、等无间、无有、离去缘为缘。前面的速行对于后面的速行,依数数修习缘(为缘)。俱生的心心所法相互依相应缘(为缘)。

(二)名为名色缘有五:即因、禅支、道支,对于俱生的名色,依因等缘(为缘)(12)。俱生的思,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多刹那的思(13),对于业所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异熟蕴(受、想、行、识)相互(依异熟缘为缘),并对于俱生的色,依异熟缘(为缘)。

(三)名为色缘唯一种:即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缘(为缘)。

(四)色为名缘唯一种:即六所依(14),在转起之时,对于七识界(依前生缘为缘);五所缘(15),对于五识路(16),依前生缘(为缘)。

(五)施设、名、色为名之缘,依所缘缘、亲依止缘有二种。

此中(所缘缘与亲依止缘),所缘由于色等有六种(色、声、香、味、触、法)。亲依止有三种:即所缘亲依止、无间亲依止、自然(或本性)亲依止。此中唯强有力的所缘,为所缘亲依止。无间灭的心心所法,为无间亲依止。贪等法、信等、乐、苦、人、食物、时节、卧具,适宜的对于内外善等之法及业异熟(为自然亲依止缘)。如是有多种自然亲依止。

 

<10>

(六)名色为名色之缘有九种:即增上、俱生、相互、依止、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

此中,(1)增上缘有二:即强有力的所缘对于名,依所缘增上(为增上缘)。俱生增上的四种(欲、心、精进、观),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俱生(增上为增上缘)。

(2)俱生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依俱生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俱生缘为缘)。

(3)相互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大种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相互缘为缘)。

(4)依止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由依止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由依止缘为缘)。六所依对于七识界(由依止缘为缘)。

(5)食缘有二种:即段食对于此身(依食缘为缘)。非色食(17)对于俱生的名色(依食缘为缘)。

(6)根缘有三种:即五净根(眼、耳、鼻、舌、身)对于五识(依根缘为缘)。色命根对于执受色(依根缘为缘)。非色(命)根对于俱生的名色(依根缘为缘)。

(7)不相应缘有三种:在入胎(结生)的刹那,所依(色)对于异熟(心)(依俱生不相应缘为缘),心心所法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的(不相应缘为缘)。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的(不相应缘为缘)。在转起之时,六所依对七识界,依前生的(不相应缘为缘)。

 

<11>

(8、9)有缘及不离去缘有五种:即俱生、前生、后生、段食与色命。

 

<12>

在所缘(缘)、亲依止(缘)、业(缘)、有缘的(四缘)中,便包摄了一切(二十四)缘。这里的俱生色,当知有二种,在转起之时,为心等起(色),在结生之时,为(业)所作色。

 

<13>

如是发生于, 三世及离时,

内外与有为, 并无为诸法,

以施设名色, 三种能包摄,

发趣论中说, 二十四种缘。

 

三、施 设

 

<14>

此中,色蕴即是色法,称为心心所的四种非色蕴与涅槃五种,名为非色或名。此(名色之)外的施设有二种:即所知施设与能知施设(18)。

(这二种施设)云何?

(1)(所知施设)依那大种的变化行相(形式)而施设为地、山等。依材料的建设行相而(施设)为房屋、车、货车等。依五蕴而(施设)为男人与人等。依(日)月等的运行而(施设)为方、时等。依不触的行相而(施设)为坑、洞窟等。依大种的相与特殊的修习而(施设)为遍相等。像这类的区别,虽然在第一义是不存在的,但是作为(某些事物的)意义的影象形相(形式),成为(我们的)心(或思想)生起的所缘(对象)。由于彼彼的比较分别(计度)而决定为这样那样(事物),被命名、被称呼、被说、被假设,故名施设,这种施设即为所知施设(19)。

(2)能知施设,以名、名业等之名的解说,有六种:即存在施设、不存在施设、存在不存在施设、不存在存在施设、存在存在施设、不存在不存在施设。

此中从第一义存在的色受等,依此施设时,为存在施设。从第一义不存在的地、山等,依此等施设时,名为不存在施设。其他由二者所混合的,当知次第的例如:六神通是存在不存在施设;女声(是不存在存在施设);眼识(是存在存在施设);王子(是不存在不存在施设)。

 

<15>

随顺于语音,经过耳识路,

由于而无间,生起意门境。

随顺于施设,得知彼意义,

应知彼施设,乃为世俗法(20)。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缘分别品第八竟。

 

  [注释]

1. 诸阿阇黎,即是指觉音等。觉音于《清净道论》中,将缘起法与发趣法混合一起而说。

2. 缘起法在《清净道论》中有具体地说明,详见Visuddhi-magga 517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43 页以下)

3. 在《清净道论》里,称为“四摄类”。

4. 无明、行、爱、取、有,为过去五支因。

5. 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现在五支果。

6. 爱、取、有、行、无明,为现在五支因。

7. 识、名色、六处、触、受,为未来五支因。

8. 行与识之间为一因与果的连结;受与爱之间为一果与因的连结;有与生之间为一因与果的连结。这名为三连结。

9. 四要略:即无明与行为一要略;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第二要略;爱、取、有为第三要略;生、老死为第四要略。

10. 发趣法二十四缘的意义,见Visuddhi-magga 53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65 页以下)

11. “二为二缘”即是名色为名色之缘。

12. 因对于名色,依因缘为缘;禅支对于名色,依禅缘为缘;道支对于名色,依道缘为缘。

13. 多刹那的思,即是不同时思。思的生起在一时,而果的生起在另一时。

14. 六所依:即眼、耳、鼻、舌、身、心所依。

15. 五所缘:即色、声、香、味、触。

16. 五识路:即眼、耳、鼻、舌、身五门。

17. 非色食包摄有触食、意思食与识食的三种。

18. 所知施设等于义施设。义施设是由声施设和名施设所显示的。能知施设等于名施设。

19. 这段文是根据原文并参考英译本Compendium of Philosophy作这样翻译,但原文比较难懂,这里再附其他两种译文作为参考。

(一)日文译为:“像这样的东西,虽然在第一义是不存在的,但是作为(第一)义的影的行相,成为心起的所缘。由于那(行相)各自互相比较,各自分别(计度),被命名、被称说、被施设,故名施设。这个施设名为被施设的施设。”

(二)Bhikkhu J. kashyap所写的 Abhidhamma Philosophy对这段文是这样写:“然而我们在实用上认识它们作为表示某些意义的对象。它们被认为彼物,被说为彼物,被知为彼物,被惯用为彼物,被假想为彼物。这便是施设,因为它是被假设的。”

20. 这个颂的意思,Abhidhamma Philosophy 是这样写的:“当对我们说一句话的时候,在每个音节上生起一个耳识的认识过程,并且随即通过意门生起表现同样的认识。如是,每个音节的意思和其他的相结合,并在一句话完结时,我们便获得了习俗所取的意义。是名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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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集分别品

摄集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已说七十二(1), 有自性基法;

我今将说集, 彼等相应法。

<2>

当知摄集有四种:即摄不善、摄杂、摄菩提分、摄一切。

 

一、摄不善(2)

 

(摄集)云何?先说摄不善中有四漏:即欲漏、有漏、见漏、无明漏。

四暴流:即欲暴流、有暴流、见暴流、无明暴流。

四轭:即欲轭、有轭、见轭、无明轭。

四系:即贪欲身系、嗔恚身系、戒禁取身系、执此是实身系。

四取:即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

六盖:即欲贪盖、嗔恚盖、昏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疑盖、无明盖。   七随眠:即贪欲随眠、有贪随眠、嗔恚随眠、慢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无明随眠。

在经中的十结:即欲贪结、色贪结、无色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戒禁取结、疑结、掉举结、无明结。

在论中另有十结:即欲贪结、有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戒禁取结、疑结、嫉结、悭结、无明结。

十烦恼:即贪、嗔、痴、慢、见、疑、昏沉,掉举、无惭、无愧。

在此漏等之中,欲与有之名,即以它们为所依的渴爱之意。如是戒禁取、执此是实及我语取(三种),即转起的恶见。

 

<3>

诸漏与暴流, 以及轭与系,

实际唯三种(3),取二盖有八(4),

随眠合为六(5),结亦唯有九(6),

烦恼说有十, 九类摄不善。

 

二、摄杂(7)

 

<4>

于摄杂中,有六因:即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

七禅支:即寻、伺、喜(P驋i)、一境性、喜(somanassa)、忧、舍。

十二道支: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邪见、邪思惟、邪精进、邪定。

二十二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九力:即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惭力、愧力、无惭力及无愧力。

四增上:即欲增上、念增上、精进增上、观(慧)增上。

有四食:即段食(第一)、触食第二、意思食第三、识食第四。

在这(二十二)根中:未知当知根为须陀洹道智,具知根为阿罗汉果智,已知根为中间的六智(8)。命根依色、无色的差别为二种。

在(二种前)五识中(不得)禅支。在无精进心中(9)不得诸力。在无因(心)中不得道支。在疑心中的一境性,不得(定)道(支)、(定)根和(定)力的作用(10)。唯独于二因或三因(相应)的速行(心)中,可得(四增上中的)一增上生起。

 

<5>

六因五禅支(11),道支有九种(12),

根法有十六(13),力法说为九。

说四种增上, 食亦有四种,

善等集上类, 故说摄杂法。

 

三、摄菩提分(14)

 

<6>

在摄菩提分中,有四念处:即身随观念处、受随观念处、心随观念处、法随观念处。

四正勤:即已生诸恶令断的精进、未生诸恶念不生的精进、未生诸善令生的精进、已生诸善令增长的精进。

四神足:即欲神足、心神足、精进神足、观神足。

五根: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力:即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七觉支:即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八道支: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此中,四念处可说为一正念,四正勤可说为一正精进。

 

<7>

欲心舍与信、 轻安喜正见、

思惟与精进、 三离正念定,

依自性十四(15),区别三十七,

总摄为七类(16)。思惟轻安喜、

舍欲心三离、 此九各一处,

精进有九处(17),念八与定四(18),

慧五信二处(19)。三十七种法,

此实为最上, 最胜之分别。

于出世间中, 具此一切法,

或无思惟喜(20)。在世间心中,

六清净转起, 适当而存在。

 

四、摄一切

 

<8>

在摄一切中,有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取蕴:即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

十二处:即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

十八界:即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界、意识界、法界。   四圣谛:即苦圣谛、苦之集圣谛、苦之灭圣谛、苦灭之道圣谛。

在这里,(五十二)心所及(十六)细色(21)与涅槃六十九法,称为法处与法界。意处分别为七识界(22)。

 

<9>

色与受及想,并余诸心所,

以及识五种,是名为五蕴。

五取蕴亦然,应知在三界。

以无区别故,涅槃非蕴摄。

由门所缘别,故有十二处。

由于根所缘,及从彼生界(23)。

三界轮回苦,渴爱是为集,

涅槃名为灭,八支出世道。

道果相应法,不摄于四谛(24)。

如是由五类,说摄一切法(25)。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集分别品第七竟。

 

  [注释]

1. 七十二种:诸心法合为一、心所法五十二、十八完色、一涅槃,共为七十二。

2. 不善烦恼,可参考Visuddhi-magga 68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405页以下)

3. 实际唯三种:即把四漏、四暴流及四轭中的欲与有合为一“爱”,四系中的后二种(戒禁取身系、执此是实身系)合为一“恶见”,故只有三种。

4. 取二:把四取中的后三种(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合为一“恶作”,故只有二种。盖有八:把六盖中的第三(昏沉睡眠盖)及第四(掉举恶作盖)各分为二,故成八种。

5. 随眠合为六:把七随眠中的前二种(欲贪和有贪)合为一“渴爱”,故只有六种。

6. 结亦唯有九:把十结中的见与戒禁取合为一“恶见”,故唯有九种。

7. “杂”,为善恶夹杂之意。

8. 中间的六智:即须陀洹果智、斯陀含道与果智、阿那含道与果智、阿罗汉智六种。

9. 无精进心:即五门转向心一、二种前五识十、领受心二、推度心三,共十六心。

10. 在疑心中的一境性,因为甚弱,故不能成为正定、邪定、定根和定力的作用。

11. 六因五禅支:六因,即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五禅支,在七禅支中的喜、忧、舍合为一“受”,故唯有五。

12. 道支有九种:在十二道支中的正思惟、邪思惟,只是寻的两方面,故合为一;正精进、邪精进同为精进,故合为一;正定、邪定同样是定,也合为一;所以十二道支,说为九道支。

13. 根法有十六:在二十二根中的乐、苦、喜、忧、舍合为一受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合为一慧。因为它们都是各级的慧。命根依色、非色分为二种。故二十二根说为十六。

14. 关于三十七菩提分:可参考Visuddhi-magga 678页以下。(华宇版,下册399 页以下)

15. 依自性十四:四念处=正念。四正勤=正精进。四神足=欲、心、慧(正见)。五根=信、定。五力=零。七觉支=喜、轻安、舍。八道支=正语、正业、正命、正思惟。如是三十七道品依自性而说,只有十四。

16. 总摄为七类: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以此七类总摄三十七道品。

17. 精进有九处:即四正勤、精进神足、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

18. 念有八处:即四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定有四处: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

19. 慧有五处:即观神足、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信有二处:即信根、信力。

20. 或无思惟喜:上面所说的一切三十七法,都能发现于出世间心中,但是思惟(寻)与喜,有时或者不现。例如:与初禅以上的禅相应出世间心,便无寻(思惟);与三禅以上的禅相应的心,便无喜。

21. 十六细色:在二十八种色中,除去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地界、火界、风界十二种粗色处,其余的为十六种细色。

22. 七识界: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意界、意识界。

23. 由于根门、所缘、及从彼生起的识,故为十八界。

24. 四谛中的道,仅指八道支,除此之外,其他与道、果相应的触等心所法,通常是不包摄四谛中的。

25. 五类:即五蕴、五取蕴、十二处、十八界、四圣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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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色分别品

摄色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以上已分别,心及心所法,

诸差别转起。今当说色法:

列举和分别,等起与色聚,

及转起次第,如是摄五种。

一、色的列举(1)

 

<2>

(什么是色?)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这二类色,摄为十一种。

 

(十一种色)如何?(一)地界、水界、火界、风界,名为大种色。(二)眼、耳、鼻、舌、身,名为净色。(三)色、声、香、味及除去水界(2)而称为三大种的触,名为境色。(四)女性(女根)、男性(男根),名称性色。(五)心所依处(即肉团心),名为心色。(六)命根,名为命色。(七)段食,名为食色。

如上十八种色,摄自性色、自相色、完色、色色及思惟色。

(八)虚空界,名为限界色。(九)身表、语表,名为表色。(十)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业性及(身语)二表,名为变化色。(十一)(色)续集、(色)相续、(色)老性、(色)无常性,名为相色。然而此中仅以积集与相绩,名为生色。

以上十一种色,依自性的区别而成二十八种。

 

<3>

大种和净色,境性与心色,

命色及食色,是为十八种。

限界和表色,变化及相色,

为十不完色。共二十八种(3)。

这是色的列举。

 

二、色的分别(4)

 

<4>此中一切色,都是无因、有缘、有漏、有为、世间、欲界、无所缘及非所断的,故为一种。然而依内外等的区别,可有多种。何以故?(一)称为净的五种,名为内色:余者为外色。(二)称为(五种)净与心所依的六种,名为所依色;余者为非所依色。(三)称为(五种)净与(身语)二表的七种,名为门色;余者为非门色。(四)称为(五种)净、(二种)性、命的八种,名为根色;余者为非根色。(五~七)称为净与境的十二种(五净色、四境色加三大种=12)名为粗色、近色、有对色;余者为细色、远色及无对色。(八)业生色,名为有执受色;余者为非执受色。(九)色处,名为有见色;余者为无见色。(十)眼(耳)等二种,是以不到达(于境而取境)的,鼻(舌身)等三种,则以到达(于境而取境),这五种为取境色;余者为不取境色。(十一)色、香、味、食素(段食)及四大种八种,为不简别色;余者为简别色。

 

<5>如是诸色法,分为三十八,

智者依内等,次第而分别。

这是色的分别。

 

三、色的等起(5)

 

<6>

业、心、时节和食,名为四种色等起。此中:

(一)由于欲界、色界的二十五种善业和不善业(6)的行作取得结生的时候,便刹那刹那于内相续等起那业等起色。

(二)(八十九心中)除去无色界的四异熟心及二(种)前五识,其余的七十五心,从最初的有分而它们取得生起的时候,便等起心等起色。此中安止速行心,可以生起威仪;确定心、欲界速行心、神通心,可以生起(身语)表(色);十三喜俱速行心(四喜俱不善心,四喜具欲界善心,四喜俱欲界唯作心及笑心),可以生笑。

(三)称为冷热的火界,到达住位的时候,适宜地等起内与外的时节等起色。

(四)称为食素的食,在吞下达到住位的时候,便等起食等起色。

此中:心(色)与根色(九种),唯从业生。二(身语)表(色),唯从心生。声,唯从心和时节生。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等三种,从时节、心及食生起。(八种),不简别色与虚空界,从(业、心、时节及食物)四种而生起,(四种)相色(色积聚、色相续、色老性、色无常性),不从任何而生。

 

<7>

十八和十五,十三及十二,

次第从业心,时节及食生(7)。

生相续异灭,即彼色自性。

故说四相色,不从任何生。

这是色的等起。

 

四、色的聚(8)

 

<8>

同起、同灭、同所依、俱行(同时存在)的,有二十一色聚。

(1)命、(八种)不简别色与眼相共,名为眼十法。

(2~8)如是(命、八不简别色)与耳等组合,次第的名为耳十法、鼻十法、舌十法、身十法、女性十法、男性十法及所依十法。

(9)八不简别色、唯与命相共,名为命九法。这九聚为业等起聚。

(1)(八)不简别色为纯八法。

(2)那(纯八法)与身表相共为身表九法。。

(3)(纯八法)与语表及声相共为十法。

(4)(纯八法)与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等相共为语表轻快性等十一法。

(5)(纯八法)与身表及轻快性等相共为十二法。

(6)(纯八法)与语表和声及轻快性等相共为十三法。这六聚为心等起聚。

 

(1)纯八法、

(2)声九法、

(3)轻快性等十一法、

(4)声、轻快性等十二法,这四聚为时节等起聚。

 

(1)纯八法与

(2)轻快、性等十一法二聚为食等起聚。

此(二十一色聚)中,纯八法与声九法二时节等起聚,可以从(身)外而得,其余一切,唯从(身)内而得。

 

<9>

业心时节食,次第而等起:

九六四及二,二十一色聚,

虚空与相色,为聚限界相,

是故诸智者,不说为聚分。

 

这是色的结合。

 

五、色转起的次第(9)

 

<10>此等一切色,在欲界(有情)的转起,都可适宜而得。在(欲界)结生的时候,湿生者和化生者,依最多的可以现起称为眼、耳、鼻、舌、身、性、所依十法的七个十法。依最少的,有时候不得眼、耳、鼻、性十法。于是应知依它们(所减少)的聚(的数目)。

胎生的有情,(可得)现起称为身、性、所依十法的三个十法。但有时也不得性十法。此(结生)后,在转起的时候,次第的现起眼十法等。

如是,在取得结生的时候,由业等起色。在第二心起生的时候,由心等起色。到达住位的时候,由时节等起色。在食素遍满(身体)的时候,由食等起色。这四种等起色聚,在欲界中相续犹如灯焰,亦如河流,直至寿限不断转起。

在(临)死时,到达死心的第十七心住位的时候,便不生起业生色。(在第十七心住位)以前所生起的业生色,与死心同时转起而消灭,此后即断绝心生色和食生色。从彼以后,时节等起色,直至称为死尸(的存在而)继续存在。

 

<11>

如是有情死,再生于后有。

取得结而生,而色又转起。

 

<12>

其次于色界中,不得鼻、舌、身、性十法及食生聚,是故在它们结生的时候,仅得眼、耳、所依三个十法及命九法的四类业等起聚。有转起的时候,则得心与时节等起(的四聚)。

无想有情,更不得眼、耳、所依及声,同时也不得一切心生色。是故彼等(无想有情)在结生时,只有命九法。在转起的时候,除了声,亦得其余的时节等起色。

如是当知在欲(界)、色(界)及无想有情三处中有结生与转起二种色的作用。

 

<13>

欲界二十八,色界二十三(10),

无想诸有情,得有十七色(11),

于无色界中,无有任何色。

结生时不得:声与变化色,

老性无常性,以及二表色(12)。

在转起之时,可得一切色。

这是色转起的次第。

 

六、涅槃论(13)

 

<14>

被称为出世间的涅槃(14),它是由四道所证得,为四道、果的所缘。因为离去(Nikkhantatt)称为槃(vna)的渴爱,故说为涅槃(Nib1na)。

依自性说,只有一种。若依原因的差别,则有有余依涅槃界及无余依涅槃界二种。若依行相的差别,则有空、无相、无愿三种。

 

<15>

大仙解脱爱,说此涅槃句:

无死而究竟,无为及最上。

依第一义谛,如来说四种:

即心心所色,以及涅槃法。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色分别品第六竟。

 

 [注释]

1. 关于色法的解释,参考 Visuddhi-magga 443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2页)《色蕴》。并可参考昙摩结:《南传上座部的色蕴》见本书《附录》。

2. “除去水界”:南传上座部,认为于四大种中,触只能取地、火和风三种。因为一切物质虽然由水的的吸引聚在一起,但是水却不是触觉所能触的。例如:把手放在冷水里,那时所感觉到水体的柔滑,不是水性,而是地性;所感受到的冷,不是水而是火;所感受到的压力,也不是水而是风。由于水的的元素不是触所能摄受,又非其他识所能了别,所以说水大种的存在,只能推理而得知。这里说的十八种色,只取色、声、香、味。那“除去水界”而被称为三大种的触,没有计算在内。

3. “二十八种色”:四大种色、五净色、四境色、二性色、一心色、一命色、一食色十八种加一限界色、二表色、三变化色及四相色十种,等于二十八。

4. 关于色的分别,参考Visuddhi-magga 450页以下。(华宇版,下册23页以下)

5. 关于色的等起,参考Visuddhi-magga 613~618 页。(华宇版,下册303~310页)

6. 二十五种:即十二不善、欲界八善、色界五善。

7. (一)从业生十八色:即八不简别色、一虚空色、一心色、八根色。(二)从心生十五色:即八不简别色、一虚空、一声、三变化色、二表色。(三)从时节生十三色:即八不简别色、三变化色、一虚空、一声。(四)从食生十二色:即八不简别色、一虚色、三变化色。

8. 关于色聚:可参考Visuddhi-magga 552、559、614、623~625页。(华宇版,下册194~195页、204 页以下、304 页以下、317~321页)

9. 关于色转起的次第:参考Visuddhi-magga 55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94~195页)

10. 在欲界的有情有二十八色。在色界的有情有二十三色:即于二十八色中除去鼻、舌、身根、男根、女根五种。

11. 十七色:即上面的二十三色中更除去眼、耳、心所依、声、身表、语表六种。

12. 无常性,原文是“死”,即指无常性。二表色,原文没有,依加入。本来在变化色中就可以包括二表色的。

13. 关于涅槃之说,可参考Visuddhi-magga 507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21~125页)

14. 涅槃。原文为 Nib1na,等于N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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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离路分别品

摄离路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依路心转起,已如上所述;

在结生活动,概要今当说。

<2>

当知摄离路有四种四法:即四地、四种结生、四种业及四种死的生起。

 

一、四地

 

此中恶趣地、欲(界)善趣地、色(界)地及无色(界)地,名为四地。

(一)在彼等(四地)中,地狱(界)、畜生(界)、饿鬼(界)与阿修罗众四种,是(欲界)恶趣地。

(二)人、四大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陀(天)、化乐(天)与他化自在(天)七种,是欲界善趣地。

以上这十一种构成为欲界地。

 

(三)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是初禅地。少光(天)、无量光(天)与光音(天),是第二禅地。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是第三禅地。广果(天)、无想有情(天)、净居(天),是第四禅地,色界地有十六种(天)(1),(其中)无烦(天)、无热(天)、善现(天)、善见(天)与色究竟(天),是净居地的五种。

(四)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与非想非非想处地,是无色(界)地的四种。

 

<3>

于诸净居天,凡夫不得生,

预流及一来,亦不生此天。

圣者皆不生,无想与恶趣。

圣者非圣者,得出余诸处。

 

这是(四种四法中)地的四法。

 

二、四种结生

 

<4>

恶趣结生、欲(界)善趣结生、色界结生及无色界结生,是名四种结生(2)。

此中(无因)不善异熟舍俱推度(心),生于恶趣地的刹那成为结生,此后便成有分,于最后成为死而断绝,这是一恶趣结生(心)。

其次,(无因)善异熟舍俱推度(心),在欲(界)善趣人(界)中的生盲等(3)与依地而居的苦处阿修罗,转起结生、有生、死。八大(有因)异熟(心),在一切欲界喜趣中,转起结生、有分、死。这九种名为欲界善趣结生(心)。   以上十种称为欲界结生(心)。

在此(欲界)中,四恶趣、人与苦处阿修罗的寿量,是没有定数的。四大天王的寿量,是五百岁的天寿,合人间的寿量为九百万岁(4)。从此三十三(天)的(寿量是四大王天的)四倍。夜摩(天)的(寿量是三十三天的)四倍。兜率陀(天)的(寿量是夜摩天的)四倍。化乐(天)的(寿量是兜率陀天的)四倍。他化自在(天)的(寿量是化乐天的)四倍。

 

<5>

自在天寿合人寿,数为九十二万万。

又一千六百万岁,为此天中之寿量。

 

<6>

初禅的异熟(心),在初禅地中,转起结生、有分、死。如是第二禅异熟(心)与第三禅异熟(心),在第二禅地(转起结生、有分、死)。第四禅异熟(心),在第三禅地(转起结生、有分、死)。第五禅异熟(心),在第四禅地(转起结生、有分、死)。第五禅异熟(心),在第四禅地(转起结生、有分、死)。无想有情,唯是色而结生,在(结生)之后的生活与死的时候,亦唯是色的活动与灭。这六种名为色界结生。

 

于彼等(色界天)中,梵众天的寿量是一劫的三分之一,梵辅(天)的(寿量)是半劫,大梵(天)的(寿量)是一劫,少光(天)的(寿量)是二劫,无量光(天)的(寿量)是四劫,光音(天)的(寿量)是八劫,少净(天)的(寿量)是十六劫,无量净(天)的寿量是三十二劫,遍净(天)的(寿量)是六十四劫,广果(天)的无想有情(天)的(寿量)是五百劫。无烦(天)的(寿量)是一千劫,无热(天)的(寿量)是二千劫,善现(天)的(寿量)是四千劫,善见(天)的(寿量)是八千劫,色究竟(天)的(寿量)是一万六千劫。

初无色等的异熟(心),在初无色等地中,如其次第,转起结生、有分、死。此等四个名为无色结生。

于彼等(无色界天)中,生于空无边处天的寿量是二万劫,生于识无边处天的(寿量)是四万劫,生于无所有处天的(寿量)是六万劫,生于非想非非想处天的(寿量)是八万四千劫。

 

<7>

结生与有分,以及死心位,

于同一生中,同境同一性。

 

这是(四种四法中的)四种结生。

 

三、四业

 

<8>

令生(业)、支持(业)、妨害(业)与破坏(业),是依作用(而说的四种业)。重(业)、近(业)、数习(业)与已作业,是依取异熟(果)的次序(而说的四种业)。现法受(业)、次生受(业)、后后受(业)与既有业(5),是依异熟的时间(而说的)四种业。不善(业)、欲界善(业)、色界善(业)与无色界善(业),是依异熟的处所(而说的四种业)。

此中不善业,依业门有三种:既身业、语业及意业。

(这三种业)怎样?杀生、不与取与欲邪行,常常是由于称为身表的身门而造作,故名身业。妄语、两舌、恶口与绮语,经常是由于称为语表的语门而造作,故名语业。贪欲、嗔恚与邪见,虽然也有其他(身与语)的表(6),但通常是由意门而造作,故名意业。

于彼等(不善业)中,杀生、恶口转嗔恚是由嗔根而生。欲邪行、贪欲与邪见,是从贪根而生。其他(不与取、妄语、两舌与绮语)四种,是由(贪、痴)二根而生。这里依照(八十九)心的生起,一切不善(心)有十二种。

欲界的善(业),依照业门的区别有三种:既由身门转起的为身业,由语门转起的为语业,由意门转起的为意业。如是依照(布)施、(持)戒及修定的区别,也有三种。依照(八十九)心的生起,则(欲界的善业)有八种。依照(布)施、(持)戒、修定、恭敬、义务、回向、随喜、闻法、说法、见正直业的区别有十种。以上(十二不善心与八善心)的二十种,为欲界业。

色界的善(业)唯是意业,(它)是由修所成而证得的安止(定),依照禅支的区别,(色界的善业)有五种。

无色界的善(业)也唯是意业,(它)也是由修所成而证得的安止(定),依照(禅定的)所缘的区别,(无色界的善业)有四种。

此(诸业)中,(十二)不善业,除去掉举(7)(的其余十一心),使在恶趣地结生。但在转起之时,一切十二种(不善业),于欲界与色界的一切处,适当地能感七种(无因)不善异熟(心)。

欲界的(八个)善(心),使在欲界善趣结生,但在转起之时,(一切八善心)于欲界与色界的一切处,适当地能感(八)大异熟(心)及八无因异熟(心)(8)。

此中三因殊胜的(四个智相应的)善(心),给与三因(四个智相应的异熟心)结生,在转起之时,则能感十六异熟(心)(即八个无因异熟心与八个彼所缘作用的有因异熟心)。三因劣的(四个智相应善心)与(无贪、无嗔)二因殊胜的(四个智不相应善心),给与二因的(四个智不相应异熟心)结生,在转起之时,能感除去三因的(四个智不相应的)十二个异熟(心)。(无贪、无嗔)二因劣的(四个智不相应的)善(心),唯给(八个)无因(善异熟心)结生,在转起之时,也唯感(八个)无因(善异熟心)。

 

<9>

兹有某异师(9),曾作如是说:

无行心不感,有行之异熟,

有行心不感,无行之异熟。

如是彼等说:异熟有十二(10),

又有十与八(11),次第而发生。

 

<10>

关于色界善(心),修下(品)的初禅,生于梵众(天),修中(品)的(生于)梵辅(天),修上(品)的(生于)大梵(天)。同样的修下(品)的第二禅与第三禅,(生于)少光(天),修中(品)的(生于)无量光(天),修上(品)的(生于)光音(天)。修下(品)的第四禅,(生于)少净(天)。修中(品)的(生于)无量净(天)。修上(品)的(生于)遍净(天)。修第五禅的(生于)广果(天),依离想而修(第五禅)的(生于)无想有情(天)。阿那含生于净居(天)。

 

如是次第修了无色界的善(业),既生于无色界(天)中。

 

<11>

上二界福业,决定依于地。

于结生转起,生同样异熟。

 

这是(四种四法中的)四种业。

 

四、四种死与结生的次第(12)

 

<12>

由于寿尽、业尽两者俱尽及断业(而死的),是名四种死的生起。

其次,临终者在死的时候,由于业力,于六门的任何一门现起(如下三种相中的一种):(一)面向于后有能得结生的业。(二)或在(他)以前作业的时候曾得色等工具的业相。(三)或于后有当得享受(苦乐)的趣相。此后,便住于那现起的所缘(业、业相或趣相),依照成熟的净(业)或染(业)及依照将得(生)有之处,他的心相续数数转起,极大地倾向于彼处。或者仅是依此而得新生的业,现于(意)门。

 

临终之人,在他的路心之末,或在有分灭尽之时,由于死之故,生起那现在有的终点的死心而后灭,于是既在(那死心)灭了之后,取得那同样的所缘,如其情况,或有所依或无所依(13),生起称为结生的意识,而住于后有──因为它是由于无明随眠的缠缚,是以渴爱随眠为根本的行(业)所生,为相应的(诸法)所执取,为俱生(诸法)的主要住处,为(诸法的)先行者,是(前有)与后有的连接(故名结生的意识)。

 

<13>

在正死的路心,由于迟缓的转起,只有五速行(刹那)的期望,如果是在来现于(意门)的现在所缘而死的,则结生、有分也取得现在所缘。在欲界结生,是由六门的(任何一门)取现在与过去所缘的业相与趣相。业只是意门所取的过去的(所缘)。所有这一切的所缘法,唯是小(欲)界的。

 

于色界结生的所缘,只是假设的业相。同样在无色界结生的所缘,根据情况,是上二界的(业相)与假设的业相。无想有情只有命九法(14)结生而生,于是称它们(无想有情)为色结生者。无色有情为无色结生者。其余的有情名为色与无色的结生者。

 

<14>

无色有情死,不生下无色,

生更高无色,及欲界三因。

色界有情死,不生无因类,

结生于二因,以及三因处。

欲界三因者,能生一切界;

其余有情死,于欲界结生。

 

这是死与结生的次第。

 

<15>

如是取结生者,既从结生灭了之后,获得那同样的所缘,转起一相似心,犹如河流不断地(生起),直至死心的生起,在没有路心生起的时候,因为它是生命的(主要)部分,名为有分相续的意(识),最后由于死的死心生起而后灭,此后再结生等,犹如车轮,次第展转转起。

 

在于此生中,结生与有分,

以及路心死,如是于后有,

再结生有分,转起心相续。

善务之智者,如是而观察,

知生命无常,善断爱结缚,

得永久寂静,至不死涅槃。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离路分别品第五竟。

 

  [注释]

1. 色界地十六种天:即前三禅地中有九种天,在第四禅地中有七种天,因净居天包摄有五种天,而净居天本身不算,这样就成为色界地的十六种天。

2. 详见 Visuddhi-magga 548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87 页以下)

3. “在欲界善趣人界中的生盲等”一句,此中“等”字,即包摄着:生而聋的人、生而精神错乱的人、生而哑的人与非男非女的人等。

4. 四大天王的寿量合为人间九百万岁,这个数字是依人间的年岁和日子而计算出来的。因为此天的一昼夜是人间的五十年时间,天寿有五百岁,以人间一年为三百六十天计算,即是九百万岁。

5. 对于各种业的解释,详见《清净道论》第十九说度疑清净品。Visuddhi-magga 601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285 页以下)

6. “虽然也有其他的表”一句,这“也”字,根据疏的解释:因为意业不限制于意门,有时也与身语二表相俱,但依意识为主,故为意业。

7. 因为掉举心太弱,没有结生的力量。

8. 在转起之时,八大异熟心在欲界中生起,形成彼所缘的作用。八个无因异熟心,则在欲界与色界的一切处,适当地生起。

9. 根据阿毗达摩义广释说,异师即是目罗婆毗寺的大法护派。有说此派的领袖是大授长老。

10. 据他们说:两个殊胜的智相应无行善心,能感十二种异熟(四个无行及八个无因)。二个殊胜的智相应有行及善心,也能感十二个异熟(四个有行及八个无因)。

11. 二个劣的智相应无行及二个殊胜的智不相应无行,能感十个异熟(二个智不相应无行及八个无因)。二个劣的智相应有行及二个殊胜的智不相应有行,能感十个异熟(二个智不相应有行及八个无因)。

劣的智不相应善心,只能感八个无因异熟。

12. 关于死与结生的说明,可参考 Visuddhi-magga 548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87 页以下)

13. 有所依是指欲界与色界的心。无所依是指无色界的心,详见本论第六品。

14. 命九法,参考本书摄色分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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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行道智见清净品

说行道智见清净品

 

 

慧体之四——行道智见清净

 

其次以八智而到达顶点的观及第九谛随顺智,是名“行道智见清净”。此中:八智——即解脱于染而行正道及称为观的(一)生灭随观智,(二)坏随观智,(三)怖畏现起智,(四)过患随观智,(五)厌离随观智,(六)欲解脱智,(七)审察随观智,(八)行舍智。第九谛随顺智与随观是一同义语。是故为欲成就于此(行道智见清净)者,当从解脱于染的生灭(随观)智开始,于此(九)智而行瑜伽。

 

  (一)生灭随观智

  问:为什么还要于生灭(随观)智而行瑜伽(因于前面的道非道智见清净已修生灭随观智)?(答)为观察于相之故。因于前面(的道非道智见清净),生灭智为十染所染,不能依如实的自性而观察于三相,但这里则得解脱于染,所以为了观察于相再(于生灭随观而)行瑜伽。

然而因为不忆念什么及为什么所覆蔽而不现起三相的呢?因不忆念生灭,为相续所覆蔽,故不现起无常相。因不忆念数数之逼恼,为四威仪所覆蔽,故不现起苦相。因不忆念种种界的分别,为坚实所覆蔽,故不现起无我相。然而把握生灭破除相续之时,则依如实的自性而现起无常相。忆念数数之逼恼除去四威仪之时,则依如实的自性而现起苦相。分别种种界除去坚实之时,则依如实的自性而现起无我相。

这里当知三相的分别:即无常、无常相,苦、苦相,无我、无我相。此中:无常意为五蕴。何以故?生灭变易或有已而无之故。生灭变易为无常相,或有已而无是相的变化。其次依据“无常即苦”之语,故即彼五蕴是苦。何以故?数数逼恼之故。数数逼恼相为苦相。再依“苦即无我”之语,故即彼五蕴是无我。何以故?不自在之故。不自在相为无我相。

瑜伽者对此一切,以解脱于染行于正道而称为观的“生灭随观智”依如实的自相而审观。

 

  (二)坏随观智

  既已如是审观,再再思虑推度色与非色之法“是无常,是苦,是无我”,则它的智成为锐利,而诸行便轻快地现起了。当智成锐利而诸行轻快地现起之时,他不到达于生,或住,或转起,或(诸行之)相,但于灭尽、衰灭、破坏及灭而建立其念(智)。他观诸行“如是生已如是灭”,即于此处生起名为“坏随观智”的观智。关于此说如下:

“如何是审察所缘的所谓坏随观之慧为观智?即是以色为所缘的心的生起而破坏。他随观彼审察所缘的心的破坏。随观又是怎样的随观?即随观这是无常而非常。随观这是苦而非乐。随观这是无我而非我。是厌离而非欢喜,离贪而非染贪,灭而非集,舍而非取。随观无常而断常想。随观是苦而断乐想,随观无我断我想……厌离断欢喜…离贪断贪…灭断集…舍断取。以受为所缘……以想为所缘……以行为所缘……以识为所缘……以眼为所缘……乃至以老死为所缘的心的生起而破坏……舍断取。事的转移,慧的还灭,以及转向之力,这些是审察的(坏随)观。

依(现在)所缘,确定两者(过去未来)是一,以及于灭胜解,这是衰灭相观。

审察所缘,随观破坏,

空的现起,是增上慧观。

善巧于三随观及四观的人,

因为善巧于三现起,所以不为种种的见所动摇。

这是以知之义为智,以了解之义为慧,所以审察所缘的所谓坏随观的慧为观智”。

此(引文)中:“审察所缘”——是曾审察任何的所缘,即曾知、见(所缘)灭尽衰灭之义。“坏随观慧”——即彼随观于曾经审察所缘的灭尽衰灭而生起的智的破坏的慧,是名观智。“如何”——是为解说而设的疑问。为了指示那是怎样的,便说“以色为所缘的”等等。

此中:以色为缘的心的生起而破坏”——即此心以色为所缘而生起及破坏,或者是于色所缘的状态中的心的生起及破坏。“审察所缘”——即曾审察所缘曾知曾见灭尽衰灭之义。“随观彼心的破坏”——即以什么心而视彼所缘为灭尽衰灭的,他再以另一心随观彼心的破坏的意思。所以古人说:“知与智二者都观”。“随观”——是随顺观,即以种种相再再而观之义。所以说“随观又是怎样的随观?随观无常”等。

此中:因为坏是无常性的极点,所以作坏随观的瑜伽者“随观”一切行“是无常而非常”。于是无常的故是苦,苦的故是无我,同样的他“随观这是苦而非乐,随观这是无我而非我”。其次那无常、苦、无我的,当不欢喜它,那不当欢喜的当不染着它,所以顺应于坏随观,他“厌离”那见为无常、苦、无我的诸行“而不欢喜,使离贪而不染贪”。

他既如是无有染着,先以世间智而使“灭”贪“而非集”,即不使集之义。或者他既如是离贪,已见诸行,对于那未见的亦以类智而使灭不使集。他仅于灭作意,即仅观灭而不观集之义。

如是行道,他便“舍而非取”。这是怎样说的呢,此无常等的随观,因以部分遍舍与蕴及行相共的诸烦恼,并且因见有为的过患而倾向跃入于相反的涅槃,所以名为遍舍舍及跃入舍。是故具此(观慧)的比丘,遍舍了所说的诸烦恼及跃入于涅槃。不取依此而生的烦恼及不取于不见过患的有为的所缘,所以说“舍而非取”。

现在为示他以此等智而断的什么法,所以说“随观无常而断常相”等。

此中:“欢喜”——是有喜的渴爱。余者即如所说可知。

其次在偈颂中:“事的转移”——是已见色的破坏,再见那曾见坏的心的坏,如是从前面的事(色)而转移到其他的事(心)。“慧的还灭”——即曾舍断于生而住于灭。“及转向之力”——是已见色的坏之后,再为去见那以坏为所缘的心的坏的转向的能力。“是审察的观”——是曾审察所缘的坏随观。

“依所缘确定两者是一”——意即依眼前所见的所缘,比类于此(现在的所缘)同样的,于过去的行已坏,于未来的当坏,如是确定两者是同一自性的。所以古人这样说:

对于现生有清净观的人,

依此而知过去与未来。

(三世的)一切行都是坏的,

犹如日出之时的露滴。

“于灭胜解”——意即曾经确定(过去未来)两者是一,于此称为坏的灭而胜解,尊重它,倾向它。“这是衰灭相观”——是说这(样的确定)便是衰灭相观。

“审察所缘”——是曾知前面的色等所缘。“随观破坏”——是曾见那所缘的坏,而后随观以彼为所缘的心的坏。“空的现起——他这样的随观破坏,只是诸行的破坏,彼等(诸行)的破坏为死,(诸行之外)实无他物,故得成就现起(诸行的)空。所以古人说:

诸蕴是灭,更无别的,

诸蕴的破坏而说为死。

不放逸者见它们的灭尽,

好象金刚如理的钻宝石。

“是增上慧观”——即彼审察所缘的,随观破坏的及现起空的,名为增上慧观。

“善巧于三随观者”——即精练于无常随观等三种的比丘。“于四观”——即于厌离等的四观。“因为善巧于三现起”——是因为善巧于灭尽,衰灭,空的三种的现起。“不为种种的见所动摇”——是不为常见等的种种见所动摇。

他既如是不动摇,起这样的忆念:“未灭的在灭,未破坏的在破坏”,舍弃诸行的生,住,转起之相,唯观破坏,如脆弱的器皿的破坏,如微尘的散布,如炒胡麻子一样。譬如明眼之人,站在池畔或河岸,看见大雨落于水面,生起了大水泡,很快的破坏了,他观一切诸行的破坏也是这样。世尊曾说有关于这样的瑜伽行者:

“视如水上浮沤,视如海市蜃楼,

若人观世如是,死王不得见他”。

这样屡观一切诸行继续地破坏,则得增强他的伴着八种功德的坏随观智。这是八种功德:(1)断除有见,(2)遍舍命的欲,(3)常常如理加行,(4)活命的清净,(5)除去过劳,(6)离去怖畏,(7)获得忍辱与柔和,(8)超脱乐与不乐。所以古人说:

牟尼为得不死法,

已见此最上八德,

于坏随观屡思惟,

如救衣服与头燃。

 

  (三)怖畏现起智

  如是修习多作以一切诸行的灭尽,衰灭,破坏及灭为所缘的坏随观的瑜伽者,于一切的有、生、趣、(识)住、有情居的在破坏的诸行,起大怖畏。正如胆怯而欲求快乐生活的人,对于狮子,虎,豹,熊,鬣狗,夜叉,罗刹,恶牛,恶犬,流液时期的恶象,可怕的毒蛇,雷电,战场,坟墓,燃烧的火坑等(起大怖畏)。如是他观“过去的诸行已灭,现在的(诸行)正灭。于未来生起的诸行亦将如是而灭”,即于此处生起“怖畏现起智”。

有个这样的譬喻:有一位妇人的三个儿子犯了王法。国王下令把他们斩头。她也跟着儿子来到刑场。当时她的长子的头已被斩掉。并已开始斩其次子。她看见了长子的头已斩,便放弃对幼子的爱着,知道“此子亦必同他们一样”。这里瑜伽者之见过去的诸行已灭,如妇人之见长子的头已斩;见现在的(诸行)正灭;如见正斩次子的头;见未来的(诸行之)灭,而知“于未来生起的诸行亦将破坏”,如对幼子放弃爱着。而知“此子亦必同他们一样”。作如是观者,即于彼处生起怖畏现起智。

另一个譬喻:如一位专产生而即死的儿子的妇人,她已生了十子。其中有九位已死,一位正抱在手中而死。还有一位在胎中。她见九子已死,第十位正在死、便放弃对胎儿的爱着,知道“这胎儿亦必同他们一样”。这里瑜伽者之观过去的诸行已灭,如妇人之念九子已死;观现在的(诸行)正灭,如见抱着的(第十子)正死;观未来的(诸行之)灭,如放弃对胎儿的爱着。作如是观者,即于此刹那生起怖畏现起智。

然而这怖畏现起智自己是怖畏或非怖畏?这是非怖畏的,因为这只是审观“过去的诸行已灭,现在的(诸行)正灭,未来的(诸行)当灭”,所以如明眼者的看见于城门的三个火坑,他自己则不怖畏;因为他只是审知“那些落于这里面的人,备受许多的苦痛”。亦如明眼者看见佉地罗(硬木所制)的尖桩,铁的尖桩,金的尖桩的三种尖桩次第的排列的时候,他自己并不怖畏,因为他唯审知“那些落于这些尖桩之上的人,备受许多的痛苦”。如是而此怖畏现起智自己是不怖畏的。因为这只是审观于如三火坑及如三个尖桩的三有中;“过去的诸行已灭,现在的(诸行)正灭,未来的(诸行)当灭”。因于此智,现起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陷于不幸而具怖畏的诸行的怖畏,所以说“怖畏现起智”。

这是圣典中关于他的(诸行的)怖畏现起的文句:“对于忆念无常者现起什么怖畏?对于忆念苦……无我者现起什么怖畏?对于忆念无常者现起相的怖畏,对于忆念苦者现起转起的怖畏。对于忆念无我者现起相与转起的怖畏”。

此中:“相”——即行的相。与过去、未来、现在的诸行是同义语。即忆念无常者唯见诸行的死。所以说于彼现起相的怖畏。

“转起”——即色与非色有的转起。忆念苦者,唯见虽思为乐的数数的逼恼的转起。所以说于彼现起转起的怖畏。忆念无我者,则见两者(相及转起),如空无人烟的村落,如阳焰乾闼婆城(蜃楼)等,“无,虚,空,无主,无导者”,所以说于彼现起相及转起两者的怖畏。

  (四)过患随观智

  多作修习此怖畏现起智的瑜伽者,了知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无避难所,无救护处,无归趣,无皈依所: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的诸行之中,甚至对于一行亦无希求无执着。

三有如充满没有火焰的炭火的火坑,四大种如极毒的毒蛇,五蕴如举剑的杀戮者,六内处如空村,六外处如劫村落的盗贼,七识住及九有情居如以十一种火燃烧炽然,一切诸行如痈、疾、箭、痛、病,无喜无乐,是一堆大过患的现起。怎样的呢?譬如对于一位希望生活安乐而胆小的人,如虽有美丽的外表而内有猛兽的森林,如有豹子的洞窟,如有捕人的(鳄)及罗刹的河水,如举剑的敌人,如有毒的食物,如有盗贼的道路,如燃烧的炭火,如对阵的战场。譬如这(胆小的)人来到此等有猛兽的森林等,则毛骨悚立,仅见全面的过患,如是这瑜伽者由于坏随观,于现起怖畏的一切诸行中,完全无喜无乐,但见过患。如是见者,是名过患智的生起。下面是有关于此的说法:

“如何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生起是怖畏,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转起是怖畏……相是怖畏……造作是怖畏……结生是怖畏……趣是怖畏……发生是怖畏……起是怖畏……生是怖畏……老是怖畏……病是怖畏……死是怖畏……愁是怖畏……悲是怖畏……恼是怖畏,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

不生起是安稳,为寂静之道智。不转起……乃至无恼是安稳,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是怖畏,不生起是安稳,为寂静之道智;转起……乃至恼是怖畏,无恼是安稳,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是苦,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转起……乃至恼是苦,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

不生起是乐,为寂静之道智:不转起……乃至无恼是乐,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是苦,不生起是乐,为寂静之道智;转起……乃至恼是苦,无恼是乐,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是欲乐,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转起……乃至恼是欲乐,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

不生起是无欲乐,为寂静之道智;不转起……乃至无恼是无欲乐,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是欲乐,不生起是无欲乐,为寂静之道智;转起……乃至恼是欲乐,无恼无欲乐,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是行,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转起……乃至恼是行,这样的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

 

不生起是涅槃,为寂静之道智;不转起……乃至无恼是涅槃,为寂静之道智。生起是行,不生起是涅槃,为寂静之道智;转起……乃至恼是行,无恼是涅槃,为寂静之道智。

生起、转起、相、造作与结生,

观此为苦,是过患的智。

不生起,不转起,无相,不造作与不结生,

观此为乐,是寂静的道智。

于五处生起过患的智,

于五处生起寂静的道智。

他知解了这十智。

因为善巧于二智,故于诸见不动摇。

以知之义为智,以领解之义为慧;所以说于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

此中:“生起”——是以过去的业为缘而于此世生起。“转起”——即已如是生起的转起。“相”——即一切行的相。“造作”——是为未来结生之因的业。“结生”——是未来的生起。

“趣”——是彼结生所趣之处。“发生”——是诸蕴的发生。“起”——是“入定者或生起者”这样所说的异熟的转起。“生”——”是为老死之缘及以有为缘的生。“老死”等之义则易明了。

这里生起等的五种(生起、转起、相、造作、结生)是指为过患智的基础而说的。余者则与彼等是同义语。即发生及生的二种与生起及结生是同义语。趣及起的二种与转起是同义语。老等与相是同义语。所以说:

生起、转起、相、造作与结生,

观此为苦,是过患的智。

于五处生起过患的智。

“不生起是安稳,为寂静之道智”等;是为示与过患智所相反的智而说。或者是为由怖畏现起智曾见过患而心有恐怖的人生起这样的安心:“亦有无怖畏,安稳,无过患的”。或者因为已善确立生起等的怖畏者的心倾向于那相反的(不生起等)。所以为示由怖畏现起智而成就过患智者的功德,作如是说。

此中,那怖畏的决定是苦的,那苦的是欲乐的——因为不能脱离轮转的欲乐,世间的欲乐及烦恼的欲乐之故,那欲乐的则唯是行;所以说:“生起是苦,这样的于怖畏现起之慧成为过患之智”等。虽然这样,但应由于怖畏的相,苦的相,欲乐的相等种种的相的转起,而知此(智的)种种性。

“知解了十智”——即知解过患智者的知解通达证悟于生起等的五事及不生起等的五事的十种智。

“善巧于二智”——是善巧于过患智及寂静道智的二种。

“于诸见不动摇”——是对于(外道等所说的)由最极的现法涅槃等所转起的诸见而不动摇。余者之义易明。

 

  (五)厌离随观智

  他这样的观一切诸行的过患,则厌离背弃不喜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可破坏的诸行。

譬如喜住于结多古多山麓的金鹅王,是不喜于旃陀罗村口的不净的水坑,但喜于七大湖;如是这瑜伽鹅王,是不喜于善见其过患而可破坏的诸行,但喜其具备修习之乐修习之喜的七随观。譬如兽中之王的狮子是不喜投入黄金的兽槛,但喜于宽广三千由旬的雪山;如是这瑜伽狮子是不喜于三善趣有,但乐于三随观。譬如纯白而七处平满以神变飞行的六牙象王是不喜于城市的,但喜于雪山的六牙池(六牙)森林的;如是这瑜伽象王是不喜于一切诸行,但喜意向倾心以“不生起是安稳”等的方法而见寂静之道。

 

  (六)欲解脱智

  这(厌离随观智)与前二(怖畏现起智,过患随观智)的意义是一,所以古师说:“于一怖畏现起而得三名。曾见一切诸行为怖畏,故名怖畏现起智;于此等诸行生起过患,故名过患随观;对于此等诸行生起厌离,故名厌离随观”。于圣典中亦说:“那怖畏现起之慧,过患之智,及厌离的此等(三)法义一而文异”。其次以此厌离智而厌离背弃不喜(于诸行)的善男子的心,对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可破坏的诸行,甚至一行亦不执着缠缚,唯欲解脱欲出离于一切行。

譬如什么?譬如落网的鱼,入蛇口的青蛙,投入笼中的野鸡,落入坚固陷阱的鹿,在使蛇者手中的蛇,陷于大泥沼中的象,在金翅鸟口中的龙王,入罗睺口中的月,为敌所围的人等,都欲从彼而解脱而出离。

如是对于一切诸行离执着者,欲从一切行而解脱者,生起“欲解脱智”。

 

  (七)审察随观智

  如是欲求解脱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可破坏的诸行,为欲从一切行而解脱,再以“审察随观智”提起及把握彼等诸行的三相。他对一切诸行,以终于是无常的,暂时的,限于生灭的,坏灭的,刹那的,动摇的,破坏的,非恒的,变易法的,不实的,非有的,有为的,死法的种种理由而观“无常”。以因为是屡屡逼恼的,是有苦的,是苦之基,是病,是痈,是箭,是恼,是疾,是祸,是怖畏,是灾患,非救护所,非避难所,非皈依处,是过患,是痛苦之根,是杀戮者,是有漏,是魔食,是生法,是老法,是病法,是愁法,是悲法,是恼法,是杂染法等的种种理由而观“苦”。以因为是非可爱的,是恶臭的,是可厌的,是可恶的,不值得庄严的,是丑陋的,是弃舍的种种的理由而观为苦相的随伴的“不净”。以因为是他,是无,是虚,是空,无主,不自在,不自由等种种的理由而观“无我”。如是而观,则说是他提起三相而把握诸行。

然而为什么他要如是把握此等诸行?因为是要成就解脱的方便。这里是一个有关于此的譬喻:

兹有一人想道:“我将捕鱼”,便取一捕鱼的筌投入水中,他从筌口插进他的手,在水中捕住一蛇颈,欢喜道:“我已捕得一鱼”。他想:“我实得一大鱼”,把它拿上来一看,由于看见了(蛇头上的)三根花纹,知道了这是蛇,便起恐怖而见过患(危险),并厌其所捕(之蛇),欲求脱离。为作解脱的方便,先自尾端解除他的(被缠的)手然后举臂于头上旋转二三回,把蛇弄弱之后而放掉它说:“去!恶蛇”!急上池岸,伫望来路道:“我实从大蛇之口而解脱”!

此(譬喻)中:那人捕住蛇颈以为是鱼而生欢喜之时,如这瑜伽者起初获得自身而生欢喜之时。他从捕鱼的筌口拿出蛇头而见三根花纹,如瑜伽者的分析(诸蕴的)稠密而见诸行之中的三相。他起恐怖时,如此(瑜伽者)的怖畏现起智。此后而见过患(危险),如过患随观智。厌离所捕,如厌离随观智。欲求于蛇解脱,如欲解脱智。作解脱的方便,如以审察随观智提起诸行的三相。如那人旋转了蛇把它弄弱不能转来咬人而善巧的放了,如是这瑜伽者以提起三相旋转诸行而令力弱,再不能现起常、乐、净、我、的相而善巧的解脱它们。所以说:“为成就解脱的方便而如是把握”。

至此便生起了他的审察智,下面是有关于此的说法:“忆念无常者,生起什么审察智?忆念苦……无我者,生起什么审察智?忆念无常者,生起相审察智。忆念苦者,生起转起审察智。忆念无我者,生起相与转起审察智”。

此中:“相审察”——是以无常相而知行的相“是非恒与暂时的”。虽无先知而后起智,但如“以意与法为缘而起意识”等,是依惯例而说的。或者是依于(因果)同一之理,把前后作为一而这样说。当知这种方法亦得适合于其他的二句(转起审察,相与转起审察)之义。

 

  (八)行舍智

  (1)(观空)(一行相空与二行相空)他这样以审察随观智而把握了“一切诸行是空”之后,再“以我(空)与我所(空)而把握二空”。

(四行相空)他既如是不见有我,亦不见有其他任何建立自己的(苦乐的)资具之后,再把握象这样说的四空:“(一)我不在任何处,(二)不在任何人的任何物,(三)(他)不在任何处,(四)任何人不是我的任何物”。

怎样的呢?(一)“我不在任何处”,即他不见有我在任何处。(二)“不在任何人的任何物”,即他不见有自己的我属于任何其他的人的任何物;这意思是说他不以想象而见这(自我)是属于兄弟位中的兄弟,朋友位中的朋友,或资具位中的资具。在“我的不在任何处”的句子中,先除去“我的”一字,则成(三)“不在任何处”——即他不见有他人的我在任何处的意思。现在再把“我的”一字拿(到下句)来,则成(四)“任何人不是我的任何物”——即他不见有他人的我是我的任何法;即是说他不见这他人的我为自己之兄弟位中的兄弟,朋友位中的朋友,或资具位中的资具这样属于任何处的任何法的意思。如是因为他不见于任何处有我,不见彼(自我)是属于他人的任何法,不见有他人的我,及不见他人的我是属于自己的任何法,是故他得把握于四空。

(六行相空)他既这样把握了四空,更以六相而把握于空。怎样的呢?眼是(一)我,(二)我所,(三)常,(四)恒,(五)常恒,(六)不变易法的空……意是空……色是空……法是空……眼识……意……识……眼触……这样直至老死都是同一方法的。

(八行相空)如是以六相把握了空之后,他更以八相而把握空。即所谓:“色是不坚实,无坚实,而离坚实如平常所认为的(一)常坚实的坚实,(二)恒坚实的坚实,(三)乐坚实的坚实,(四)我坚实的坚实,(五)常,(六)恒,(七)常恒,(八)不变易法。受……想……行……识……眼……乃至老死是不坚实,无坚实,而离坚实如平常所认为的常坚实的坚实,恒坚实的坚实,乐坚实的坚实,我坚实的坚实,常,恒,常恒,不变易法。譬如芦苇的不坚实无坚实而离坚实,如伊兰陀(蓖麻),如优陀婆罗(无花果),如塞多梵触(树),如巴利跋陀迦(树),如泡沫,如水泡,如阳焰,如芭蕉树干,如幻的不坚实无坚实而离坚实,如是的色……乃至老死的不坚实无坚实而离坚实如平常所认为的常坚实的坚实……乃至不变易法”。

(十行相空)他这样以八相把握了空之后,再以十相而把握(空)。怎样的呢?即“观色是(一)无,(二)虚,(三)空,(四)无我,(五)无主,(六)非随欲所作者,(七)不可得者,(八)不自在者,(九)是他,(十)是(因果)分别的。观受……识是无……乃至是分别的”。

(十二相空)他这样以十相把握了空之后,再以十二相把握(空)。即所谓:“色(一)非有情,(二)非寿者,(三)非人,(四)非摩奴之子(青年),(五)非女人,(六)非男人,(七)非我,(八)非我所,(九)非自,(十)非我的,(十一)非他的,(十二)非任何人;受……乃至识……非任何人”。

(四十二相空)他这样以十二行相把握了空之后,再以推度遍知的四十二相把握空。即“观色是(一)无常,(二)苦,(三)病、(四)痈,(五)箭,(六)恶,(七)疾,(八)他,(九)毁,(十)难,(十一)祸,(十二)怖畏,(十三)灾患,(十四)动,(十五)坏,(十六)不恒,(十七)非保护所,(十八)非避难所,(十九)非皈依处,(二十)非去皈依法,(二十一)无,(二十二)虚,(二十三)空,(二十四)无我,(二十五)无乐味,(二十六)过患,(二十七)变易法,(二十八)不实,(二十九)恶之根,(三十)杀戮者,(三十一)不利,(三十二)有漏,(三十三)有为,(三十四)魔食,(三十五)生法,(三十六)老法,(三十七)病法,(三十八)死法,(三十九)愁悲苦忧恼法,(四十)集,(四十一)灭,(四十二)出离。观受……

乃至识是无常……乃至出离”。所以这样说:“观色是无常……乃至出离者,观察世间空。观受……乃至识是无常……乃至出离者,观察世间空”。

“莫伽罗阇呀!

常念破除自我的见,

观察世间的空,可以超越于死。

这样的观察世间者,

是不会给那死王看见的”。

(2)(行舍智的结果)如果是观空而提起三相,把握诸行而舍断怖畏与欢喜,则对于诸行成为无关心而中立,不执它们为我及我所,正如与妻子离了婚的人相似:

譬如一人有一可爱适意的好妻子,他极宠爱她,和她实在片刻难离。一旦他看见此女和别的男人同立,同坐,或语,或笑,则恼怒不乐,受大忧苦。后来他继续看见此女的过失,便欲放弃她,和她离异,不再执她是我的了。从此以后,他看见她和任何人作任何事,也不会恼怒忧苦,绝无关心而中立了。

如是此(瑜伽者)欲从一切诸行而脱离,以审察随观智而把握诸行,观见不应执彼为我及我所,舍断了怖畏与喜欲,对一切诸行成为无关心而中立。如是而知如是而见者,则对于三有,四生,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他的心无滞着、萎缩、回转而不伸展,住立于舍(中庸)或厌恶。譬如水滴之于倾斜的莲叶,无滞着,萎缩,回转而不伸展;亦如鸡的羽毛或如筋络,投之于火,无滞着、萎缩、回转而不伸展。如是这(瑜伽者)对于三有,……乃至舍或厌恶。这是他的行舍智的生起。

如果彼(行舍智)见寂静的涅槃寂静,则舍一切诸行的转起而跃入涅槃。若不见涅槃寂静,则再再以诸行为所缘而转起;正如航海者的方向乌鸦相似:

譬如航海的商人,带着方向乌鸦上船。当他们的船为风飘流至异域而不知是否有海岸之时,便放出他们的方向乌鸦。于是那乌鸦便从桅竿飞入空中,探察一切方维,若见海岸,便向那方面飞去,如果不见,则屡屡回来而止于桅竿之上。如是,如果行舍智见寂静的涅槃寂静,则舍一切诸行的转起而跃入涅槃;若不见,则屡屡以诸行为所缘即转起。

这(行舍智)(净)如在粉筛上旋转的麦粉,亦如去了子在弹的棉花,以种种相把握诸行,舍断怖畏和欢喜,于审察诸行中而成中立,以(无常,苦,无我)三种随观而住。如是而住(的行舍智),则入于三种解脱门的状态,及为七圣者的各别之缘。

(Ⅰ)(三解脱门)因为这(行舍智)是由三种随观而转起,所以说以(信、定、慧)三根为主而入三种解脱门的状态。即是说以三种随观为三解脱门。所谓:“此等三解脱门是引导出离世间的。(即无相解脱门是)由屡观一切诸行为区限与路向,并以导其心入于无相界,(无愿解脱门是)对于一切诸行由于意的恐惧,并以导其心入于无愿界;(空解脱门是)由屡观一切法为他,并以导其心入于空界。故此等三解脱门是引导出离世间的”。

此中:“为区限与路向”,即以生灭为区限与路向。因为在无常随观区限了“自生以前无诸行”,再追求它们(诸行)的所趣,则屡观“(诸行)灭后无所去,必于此处而消灭”为路向。

“由于意的恐惧”,即是由于心的恐惧。因为由于苦随观,对于诸行而心悚然。

“屡观(一切法)为他”,即以“无我、无我所”这样的观无我。

当知此等三句是依无常随观等而说的。所以跟着那以后的答问中便这样说:“忆念无常者,现起诸行为灭尽。忆念苦者,现起诸行为怖畏。忆念无我者,现起诸行为空”。

然而此等三随观门的那些解脱是什么?即无相,无愿,空的三种。即如这样说:“忆念无常者则胜解多,而获得无相解脱。忆念苦者则轻安多,而获得无愿解脱。忆念无我者则知多,而获得空解脱”。

此中:“无相解脱”,是以无相之相的涅槃为所缘而转起的圣道。因此(圣道)于无相界而生起故为无相,从烦恼而解脱故为解脱。同样的,以无愿之相的涅槃为所缘而转起的(圣道)为“无愿(解脱)”。以空之相的涅槃为所缘而转起的(圣道)为“空(解脱)”。

其次于阿毗达磨中只说这样的二种解脱:“当修习导至出离及灭的出世间之禅时,为除恶见,为得初地,离诸欲,具足无愿及空的初禅而住”。这(二解脱)是直接关于从观而来说的。因为观智,虽曾于《无碍解道》中这样说:“无常随观智,因为脱离常的住着,故为空解脱;苦随观智,因为脱离乐的住着……无我随观智,因为脱离我的住着,故为空解脱”。如是由于脱离住着而说空解脱。“无常随观智,因为脱离常的相,故为无相解脱;苦随观智,因为脱离乐相……无我随观智,因为脱离无我相,故为无相解脱”,如是依于脱离于相,故说无相解脱。“无常随观智,因为脱离常的愿,故为无愿解脱;苦随观智,因为脱离乐的愿……无我随观智,因为脱离我的愿,故为无愿解脱”。如是依于脱离于愿,故说无愿解脱,然而这(三解脱)因为不是舍断行的相,所以非直接的无相,但是直接的说空与无愿。对这(二解脱)是由于从(观)而来,于圣道的刹那而论解脱的。是故当知(于阿毗达磨)只说无愿与空的二种解脱。   ——这是先说解脱门——

 

(Ⅱ)(为七圣者的各别之缘)其次在所说的“为七圣者的各别之缘”的文中:即(一)随信行,(二)信解脱,(三)身证,(四)俱分解脱,(五)随法行,(六)见得,(七)慧解脱,这是先说七圣者。这行舍智为彼等(七圣者)的各别之缘。

(一)那忆念无常者是信解多而获得信根的,他于须陀洹道的刹那为“随信行”。(二)在其他的七处为“信解脱”。(三)那忆念于苦者是轻安多而获得定根的,他于一切处名为“身证”。(四)其次得无色定而得最上果(阿罗汉)者,名为“俱分解脱”。(五)那忆念无我者是知多而获得慧根的,他于须陀洹道的刹那为“随法行”。(六)在六处为“见得”,(七)在最上果为“慧解脱”。

即如这样的说:“忆念无常者则信根增盛;由于信根的增盛,而获得须陀洹道;所以说他为随信行”。亦说:“忆念无常者则信根增盛,由于信根的增盛而证得须陀洹果;所以说他为信解脱等”。又说:“他信故解脱为信解脱。他证最后的触(无色禅),故为身证。得最后见,故为见得。信故解脱为信解脱。他先触于(无色)禅触,而后证灭、涅槃,故为身证。诸行是苦,灭是乐,他这样以慧而知、见、觉知、作证及触,故为见得”。在其余的四者之中,他随行于信,或以信随行而行,故为随信行。同样的,他随行于称为慧的法,或以法而随行,故为随法行。以无色禅及圣道的两分而解脱,故为俱分解脱。他知解故解脱,为慧解脱。如是当知这样的语义。   ——行舍智——

 

(3)(行舍智的三名)其次这(行舍智)与前面的二智意义是同一的。所以古师说:“这行舍智虽为一而得三名:初名欲解脱智,中名审察随观智,后达顶点而名行舍智)。于圣典中亦曾这样说:“如何欲解脱、审察、止住之慧成为行舍之智?对于生起欲脱、审察、止住之慧为行舍之智。对于转起……相……乃至恼欲脱、审察、止住之慧为行舍之智。生起是苦……乃至是怖畏……是欲乐……乃至生起是行……乃至恼是行、欲脱、审察、止住之慧为行舍之智”。

此中:欲脱与审察及止住为“欲脱审察止住(之慧)”。如是于(修道的)前分以厌离智而厌离者的欲舍于生起等为“欲脱”。为作解脱的方便而于中间审察为“审察”。即已解脱而后舍(中立)为“止住”。有关于此的曾作这样说:“生起是诸行,于彼等诸行而舍,故为行舍”等。如是此智(三者)是一。

其次当知于圣典的文中这(三智)唯是一。即如所说:“那欲脱与审察随观及行舍的此等三法,是义一而文异”。

(4)(至出起观)如是证得行舍的善男子的观,是达于顶点而至出起。“达顶点观”或“至出起观”,这只是行舍等的三智之名而已。

因这(观)到达了顶点最上的状态,所以是“达顶点”。因去至出起,所以是“至出起”。因为从住着的事物之外的相(而出起)及从于内转起的(烦恼蕴)而出起,故说道为出起。去至此(道)为“至出起(观)”,即与道结合之意。

这里为说明“住着”与“出起”,有这些论母:(一)于内住着从内出起,(二)于内住着从外出起,(三)于外住着从外出起,(四)于外住着从内出起,(五)于色住着从色出起,(六)于色住着从无色出起,(七)于无色住着从无色出起,(八)于无色住着从色出起,(九)以一下从五蕴出起,(十)以无常住着从无常出起,(十一)以无常住着从苦及无我出起,(十二)以苦住着从苦、无常、无我出起,(十三)以无我住着从无我、无常、苦出起。怎样的呢?

(一)兹或有人,先住着(其心)于内诸行,住着之后而观彼等(诸行)。可是但观于内是不会有道的出起的,亦应观于外,所以他亦观他人的诸蕴及非执受的(与身心无关的)诸行为“无常、苦、无我”。他于一时思惟于内,于一时思惟于外,如是思惟,当在思惟于内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是名“于内住着从内出起”。(二)如果在思惟于外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是名“于内住着从外出起”。(三~四)此法亦可解说“于外住着从外从内出起”的地方。

另一种人,(五)先住着(其心)于色,住着之后而观大种色及所造色为一聚。可是但观于色是不会有道的出起的,亦应观无色,所以他以彼色为所缘之后,亦观生起“受、想、行、识为非色”的无色。他于一时思惟于色,于一时思惟于无色。他如是思惟,当在思惟于色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是名“于色住着从色出起”。(六)如果在思惟无色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则名“于色住着从无色出起”。(七~八)此法亦可解说“于非色住着从无色及色出起”的地方。(九)其次若这样住着“任何集的法一切都是灭的法”,如是出起之时,则名“以一下从五蕴而出起”。

或有人,(十)先以无常思惟诸行。可是只以无常思惟是不会有出起的,亦应以苦及无我而思惟,所以他亦以苦及无我而思惟。

如是行道者在以无常思惟之时而得出起的,是名“以无常住着从无常出起”。(十一)如果在以苦及以无我思惟之时而得出起的,则名“以无常住着从苦及从无我出起”。(十二~十三)此法亦可解说“以苦及无我住着从余者出起”的地方。

这里,那以无常住着者,以苦、以无我住着者,在出起之时,若从无常而得出起的,则此三人胜解多,获得信根,由无相解脱而解脱,于初道的刹那为随信行,在其他的七处为信解脱。如果从苦而得出起的,则三人轻安多,获得定根,由无愿解脱而解脱,于一切处都为身证。但这里若以无色禅为所依处者,则他于最上果为俱分解脱。如果他们从无我而得出起的,则三人知多,获得慧根,由空解脱而解脱,于初道的刹那为随法行,在六处为见得,在最上果为慧解脱。

(5)(至出起观的譬喻)为了说明与前后之智(怖畏现起智及种姓智等)相共的至出起观,当知有十二种譬喻。它们的要目如下:蝙蝠、黑蛇、屋、牛、夜叉女,孩子、饥、渴、冷、热、黑暗、毒。

此等譬喻可以适用于从怖畏现起智开始的任何智。取之适用于这里(至出起观)之时,则从怖畏现起而至于果智的一切智悉皆明了,所以当适于此处而说。

(一)“蝙蝠”——据说有一只蝙蝠,歇在一株有五枝的蜜果树上想道:“我可于这里获得了花或果”,探察了一枝,不见有任何可取的花或果。如于第一枝,这样探寻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枝,亦毫无所见。它想“此树实在无果,毫无可取之物”,于是放弃了对于此树的爱着,便升到上面的树枝,从树枝中伸首上望,飞入虚空,歇于另一株的树枝上。这里当知瑜伽者如蝙蝠、五取蕴如有五枝的蜜果树,瑜伽者住着于五蕴如蝙蝠歇于那里,瑜伽者思惟了色蕴,不见彼处有任何可取之物,再思惟其他的诸蕴,如蝙蝠探寻了一枝,不见有任何可取之物,再探寻其他的诸枝,瑜伽者于五蕴中由于见无常相等而生厌离的欲脱等三智,如蝙蝠知道“此树实在无果”而放弃了爱着此树一样,瑜伽者的随顺(智)如它的升到上面的树枝,其种姓智如伸首上望,其道智如飞入虚空,其果智如歇于其他的果树。

(二)“黑蛇”的譬喻,曾于审察智中说过。但在合譬中,这是其差别之处:种姓智如放蛇,道智如放了之后而伫望其来路,果智如去站于无怖畏之处。

(三)“屋”——据说有一屋主,晚上吃了饭,在上床入眠之时,屋内起火。他惊醒了,见火而恐怖。他想“我若在被烧之前逃出去便好”。于是他四方张望,看见了(有可逃的)路而逃出。急急趋于安全之处而立。这里,愚昧的凡夫执五蕴为“我与我所”,如屋主的食后而上床入眠;他行正道而见(五蕴无常苦无我的)三相(生起)怖畏现起智,如惊醒之后见火而生恐怖之时;其欲脱智如望逃出的路;其随顺智如见路;其种姓智如逃出:其道智如急急而行;其果智如立于安全之处。

(四)“牛”——据说有一农夫,于夜分入眠之时,他的牛破了牛栏而逃。他在清早至牛栏处看,知道它们逃了,便追踪而见国王之牛。他想“这是我的牛”而牵了它们。到了天亮时,他才知道“这不是我的牛,而是国王的牛”!他便恐怖道:“在国王的差人未曾把我当作盗牛者而捕去受刑之前,我必须逃走”,他便舍弃了牛急急而逃,站于无怖畏之处。这里,愚昧的凡夫执诸蕴为我与我所,如以国王之牛为我的牛。瑜伽者以三相而知诸蕴为无常苦无我,如于天亮之时而知为国王之牛。其怖畏现起智如生恐怖之时。其欲脱(智)如欲舍牛而逃。种姓智如舍弃。道智如逃,果智如逃了之后而站于无怖畏之处;

(五)“夜叉女”——据说一男人与夜叉女同居。她于夜分,想道:“此男业已深睡”,便去新尸之墓而食人肉。他想道:“此女到那里去”?跟踪而见食人之肉,便知她为非人,怖畏道:“在她未曾吃我之前,我应逃走”,便速速逃走,站于安全之处。这里,执诸蕴为我与我所,如与夜叉女同居。见诸蕴的三相而知无常等的状态,如见于新墓食人肉而知她是夜叉女。怖畏现起智如怖畏之时。欲脱智如欲逃。种姓智如离墓。道智如速速而逃。果智如站于无怖畏处。

(六)“孩子”——据说一位溺爱儿子的女人,她坐于楼上,听到街中有孩子的声音,想道:“岂非我的儿子被人所害吗”?速速而去,抱了他人的孩子以为是自己的孩子。到了她认得这是别人的孩子,愧惧道:“不要叫别人说我是盗子者”,便东张西望,把孩子放于原处,再急急上楼而坐。这里,执五蕴为我与我所,如抱他人之子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以三相而知无我无我所,如认得这是他人之子。怖畏现起智如愧惧。欲脱智如东张西望。随顺(智)如把孩子放于原处。种姓智如下来站于街中。道智如上楼。果智如上楼之后而坐。

(七~十二)其次“饥,渴,冷,热,黑暗,毒”等的六种譬喻,是为示在至出起观者的倾向于出世间法而说的。

(七)即譬如为“饥”饿所袭的极饥者之希求于美食,如是这为轮回辗转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甘露之味的身至念之食。

(八)譬如喉干的“渴”者希求加以种种东西的饮料,如是这为轮回辗转之渴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八支圣道的饮料。

(九)譬如为“寒冷”所袭者之希求于热,如是这为轮回辗转的渴爱之水的寒冷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能烧去烦恼的圣道之火。

(十)譬如为“热”所逼的人的希求于寒冷,如是为轮回辗转的十一种火所热的瑜伽行者希求于能寂灭十一种火的涅槃。

(十一)譬如在“黑暗”之中的人希求于光明,如是为无明黑暗所包围的瑜伽行者希求于修习智光之道。

(十二)譬如为“毒”所触之人希求于消毒的药,如是为烦恼毒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能破烦恼之毒的甘露之药的涅槃。所以如前面所说:“如是知如是见者,对于三有……乃至九有情居,他的心无滞着,萎缩,回转而不伸展,住立于舍或厌恶。譬如水滴之于倾斜的莲叶等等”,一切当知如前所说。至此当知名为无滞着行者,这是有关于他的说法:

“无滞着之行的比丘,

他不示自己于诸有之中,

养成于远离之意,

说那是他的和合(涅槃)”。

(6)(行舍智的决定)如是这行舍智既决定了瑜伽者的无滞着行,更决定于圣道的觉支、道支、禅支、行道及解脱的差别。

(Ⅰ)(决定觉支、道支、禅支的差别)某长老说:是基本禅决定觉支、道支、禅支的差别;另一长老说:是为观的所缘的诸蕴决定它们;又一长老说:是个人的意乐决定它们。于他们的诸说之中,当知只是前分至出起观(行舍智)的决定。这是有关于此的次第之说:即以观的决定的干观者(无禅那者)的生起之道,与得定者不以禅为基本的生起之道,以及以初禅为基本和思惟(基本禅以外的)复杂诸行的生起之道,都是属于初禅的,于一切(道)都有七觉支、八道支及五禅支。因为于彼等(生起之道)的前分观曾与喜俱及舍俱,在出起(道)之时到达了行舍的状态则与喜俱。在五种禅法中,以第二、第三、第四禅为基本生起的圣道中,次第的有四支、三支及二支的禅支,但于一切(三种禅中)有七道支。在第四禅(即以第四禅为基本的道)有六觉支。这(禅支等的)差别是依基本禅的决定及由观的决定的。因为此等(诸道)的前分观曾与喜俱及舍俱,在至出起(观)是与喜俱的。其次在以第五禅为基本生起的道中,只有舍与心一境性的二禅支,及六觉支与七道支。

这(禅支等的)差别也是依(禅与观)二者的决定的。因为此处,于前分观曾与喜俱或舍俱,在至出起(观)只是与舍俱的。在以无色禅为基本生起的道,也是同样的。

如是从基本禅出定,思惟了任何的诸行,于所现的圣道的附近之处而生起的定是和自己的状态相等的。正如土地之色是和大蜥蜴的色相等的。

在第二长老的说法,既从诸定而出定,曾思惟了彼等诸定的诸法而生道,则(此道)是必与彼等诸定相等的。即与所思惟的定相等之义。若思惟于欲界的诸法,(此道)亦必属于初禅的。这里,

观的决定应知亦如前述。

在第三长老的说法,由于各自的意乐,以诸禅为基本,曾思惟了彼等诸禅的诸法而生道,则(此道)是必与彼等诸禅相等的。如无基本禅或思惟禅,只是意乐这(同等)是不成的。此义如于《教诫难陀经》所说。这里,观的决定应知亦如前述。

如是当知先说行舍智的决定于觉支、道支及禅支。

(Ⅱ)(决定行道的差别)如果这(行舍智)于起初的镇伏烦恼,是以苦以加行及以有行而得镇伏的,则名为苦行道,若以相反的名为乐行道。其次既伏烦恼,观的遍住及道的现前是徐徐而起的,则名为迟知通,与此相反的为速知通。如是这行舍智在于(道的)来处给与各自之道的名字,所以道得四名(苦行道迟知通,苦行道速知通,乐行道迟知通,乐行道速知通)。这行道,对于有的比丘(在须陀洹乃至阿罗汉的四道)是相异的,对于有的比丘在四道是统一的。对于诸佛的成就四道,只是乐行道速知通。对于法将(舍利弗)亦然。但对于大目犍连长老,在初道是乐行道速知通,在上面的三道则为苦行道迟知通。

犹如行道,而(欲、精进、心、观的)增上亦然,有的比丘于四道是相异的,有的于四道是同的。这是行舍智决定行道的差别。

(Ⅲ)(决定解脱的差别)其次(行舍智的)决定解脱的差别已如前述。此道亦由五种理由而得名:即(一)以自性,(二)以反对者,(三)以自德,(四)以所缘,(五)以来由。

(一)如果行舍(智)是思惟诸行为无常之后(从种姓)而出起,则(此道)为由无相解脱而解脱。若思惟为苦之后而出起,则为由无愿解脱而解脱。若思惟为无我之后而出起,则为由空解脱而解脱。这是以自性而得(道之)名。

(二)因为这(道)是由于无常随观除了诸行的坚厚(想),及舍断常相、恒相、常恒相而来,故为无相。由于苦随观舍断了乐想,干竭了愿与希求而来,故为无愿。由于无我随观舍断了我、有情、补特伽罗想,见诸行为(我等之)空,故为空。这是以反对者而得(道之)名。

(三)这(道)是由于贪等的空故为空。由于没有色相等或贪相等故为无相。由于没有贪愿等故为无愿。这是以(此道的)自德为名。

(四)这(道)是以空无相无愿的涅槃为所缘,故亦说为空、无相、无愿。这是以(此道的)所缘为名。

(五)其次以来由有二种:即观的来由及道的来由。此中:由观而得来于道,由道而得来于果。即无我随观名为空,由空观而道为空。无常随观名为无相,由无相随观而道为无相。而此(道为无相之)名不是得自阿毗达摩的说法,是得于经的说法。因为彼处(经的说法)说种姓智以无相的涅槃为所缘而名无相,其自己(种姓智)站于(道的)来处,而给与道的(无相之)名,故说道为无相。由于道而来的果为无相是合理的。若随观因为对于诸行而干竭了愿而来,故名无愿,由于无愿观而道为无愿。无愿道的果为无愿。如是,观给自己之名与道,而道给与果。这是以来由而得名。

如是这行舍智决定解脱的差别。

 

  (九)随顺智

  那习行修习而多作行舍智的他(瑜伽者),则胜解与信更为强有力,善能策励精进,而念善得现起,心善等持,生起更加锐利的行舍智。“他现在要生起圣道了”——他的行舍智思惟诸行为无常或苦或无我而入于有分。在有分之后,于行舍智同样的以诸行为所缘,是无常,或是苦,或是无我,而生起意门转向(心)。此后,在转有分而生起的唯作心之后,无间的心相续连结,以同样的诸行为所缘,生起第一速行心,是名遍作(准备心)。此后亦以彼同样的诸行为所缘而生起第二速行心,是名近行。此后亦以彼同样的诸行为所缘而生起第三速行心,是名随顺。这是它们的各别之名。如果概括的说,则这(遍作、近行、随顺)三种都得名为习行,亦得名为遍作,近行及随顺。对什么随顺呢?即对前分与后分(而随顺)。因此(随顺智)如同(八观智的思惟三相的)作用,故随顺于前面的八观智,及(随顺于)后面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此(随顺智)是以无常相等缘于诸行而转起,故随顺如同此等八智的(思惟三相的)作用,即如“生灭(随观)智是见有生灭的诸法的生灭”,“坏随观智是见有坏的(诸法的)坏”,“怖畏现起(智)是于有怖畏的(诸法)现起怖畏”,“过患随观(智)是见于有过患(诸法)的过患”,“厌离智是厌离可厌的(诸法)”,“欲解脱智是对于当脱的(诸法)生起解脱之欲”,“以审察智审察于当审察的(诸法)”,“以行舍(智)舍于当舍的”。并且(随顺智亦随顺)于后面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因为以此行道(而得其)当得的(道果)之故。

譬如如法(公正)的国王,坐于裁判所而闻他的(八个)裁判官的判决,舍其不合法而取公正,便随顺他们的判决而给予同意道:“即如是吧”,并且也随顺古代的王法。当知这里亦然:即国王如随顺智。八个裁判官如八智。古代的王法如三十七菩提分。这里:国王说“即如是吧”而随顺其裁判官的判决及王法,如这(随顺智)是以无常等缘于诸行而生起,故是随顺八智的作用,及(随顺)后面的三十七菩提分。所以说此为谛随顺智。

  符合经文

  这随顺智是以诸行为所缘的至出起观的最终。但就全体而言,则种姓智为至出起观的最终。

现在为了明白这至出起观,当知与此经文的符合:即此至出起观,在《六处分别经》中说为“不彼所成性”(无渴爱),如说“诸比丘,依止于不彼所成性(无渴爱),到达不彼所成性,兹有一之义及依止于一之义的舍,断它及超越它”。在《蛇喻经》中说为“厌离”,如说“厌离者离贪,离贪故解脱”。在《须尸摩经》中说为“法住智”,如说“须尸摩,先为法住智,后为涅槃智”。在《布吒波陀经》中说为“最高之想”,如说“布吒波陀,先生起最高之想,而后(生起)智”。在《十上经》中说为“遍净胜支”,如说“行道智见清净为遍净胜支”。在《无碍解道》中以(欲解脱、审察随观、行舍)三名而说,如说“欲解脱(智),审察随观(智),行舍(智)的此等三法,义一而文异”。在《发趣论》中以二名而说,如说“种姓的随顺、净白的随顺”。在《传车经》中说为“行道智见清净”,如说“朋友,为行道智见清净而从世尊住梵行吗”?

大仙以种种之名,

而说寂静遍净的至出起观。

欲出极大怖畏的轮回的苦沼,

智者常于此(观)作瑜伽。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二十一品,定名为行道智见清净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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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路分别品

摄路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心生起纲要,已如前略说。

依地人差别,前后所决定,(2)

我将再简述:在结生(3)转起。

心生之过程。此乃摄转起(4)。

 

一、六种六法

 

<2>

在摄路中(5),当知有六种六法:即六所依、六门、六所缘、六识、六路、六种境转起。

但于离路(6)(的心),只有三种境转起,即业、业相、趣相

此中:(六)所依、(六)门、(六)所缘,即如前(第三品)中所说。

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六路:(心的过程)依门的区别,即眼门路、耳门路、鼻门路、舌门路、身门路、意门路;或者依识的区别,各为眼识路、耳识路、鼻识路、舌识路、身识路、意识路。依门的过程及依心(识)的过程当这样使其调合。   <3>

于五门(眼、耳、鼻、舌、身),有极大、大、小、极小(的所缘境);于意门则有明了不明了(的所缘境)。如是当知有六种境转起(现前)。

 

二、通过五门的心识过程

 

(心识的活动过程)怎么样?以生、住、灭(7)的三刹那名为一心刹那。如是有十七心刹那为色法(生灭的)寿命。经过一心刹那或多心刹那(到达)住位之时,而五所缘来现于五根门。因此,如果那色所缘是经过一刹那来现于眼前的,则从此以后有分心波动二次,遮断了(8)有分之流,转向(唤起意)那色所缘而有五门转向心(的一次)生灭。此后无间,便生起见色的眼识、领受(所缘)的领受心、推度的推度心、确定的确定心,如其次第(各有一次)生灭。此后在欲界二十九速行心(9)中的任何一心,获得(生起之)缘便波动七次,随于速行之后而有二(刹那)彼所缘异熟心适宜地转起。从此以后便堕入有分。

至此有十四(刹那)路心的生起,二(刹那)有分的波动,以及前面经过的一心刹那,(那色法)便具足十七心刹那。此后(那个所缘境便)消灭了。那样(经过十七刹那相续的)所缘名为极大的境。

(如果)来现的所缘不可能延至彼所缘的生起,是名大境。这就是说在速行终了便堕入有分,没有彼所缘的生起。

(如果)来现的所缘不可能延至速行(心)的生起,是名小境。这就是说连速行(心)也不生起,仅仅有二或三次的确定(心)转起,此后便堕入有分。

(如果)来现的所缘不可能延至确定(心)的生起便临近于灭的,则名为极小境。这就是说仅仅是有分波动而无路心的生起。

在眼门如是,在耳门等也是一样。当知于一切五门有四种时分即:彼所缘时分、速行时分、确定时分、空时分(10)。如是次第为四种所缘境的转起(11)。

 

<4>路心唯七种(12),心生有十四(13),如是依五门,详说五十四(14)。

这是五门路的转起法。

 

三、通过欲界意门的心识过程

 

<5>

其次于意门中,如果是明了的所缘境来现,从此在(二刹那)有分波动、(一刹那的)意门转向(心)、(七刹那的)速行(心)之末(后),转起(二刹那的)彼所缘异熟(心),此后便堕入有分。

如果在不明了的所缘,则于速行心之后,便堕入有分,没有彼所缘的生起。

 

<6>

路心唯三种(15),心生说为十(16)。

若再详分释,欲界四十一(17)。

 

这是小(欲界)速行时分(的转起法)。

 

四、上二界及出世间的禅心过程

 

<7>

其次于安止(根本定)速行时分,(所缘)是没有明了不明了的区别,也没有彼所缘(心)的生起。此处即在八个智相应(18)欲界速行(心)中的任何一个生起四次或三次,次第的名为遍作、近行、随顺和种姓(心)。它们灭了以后,依适当的(行道),即在第四或第五(19)(速行刹那)引发那二十六个大界(上二界)、出世间速行心(20)中任何一个速行心入安止路。此后在安止速行之末便堕入有分(21)。

这里如果在喜俱(欲界)速行心之后,则安止(定)也是喜俱(心)。若在舍俱(欲界)速行之后,则安止定也是舍俱(心)。此中如果是在(欲界)善速行之后(非阿罗汉的),(则安止定)也是善速行心,以及决定是下面的三界(心)。如果是在(欲界)唯作(阿罗汉的)速行(心)之后,(则安止定)也是唯作速行心,以及(决定是)阿罗汉果(心)。

 

<8>

乐善三十二(22),舍善生十二(23),

乐唯作有八(24),舍唯作生六(25),

凡夫与有学,从欲善三因(26),

离欲者安止,三因欲唯作(27)

 

这是(六门中的)意门路心的转起法。

 

五、彼所缘的决定

 

<9>

于(六门的)一切处,对于不可意的所缘(逆境),那是不善异熟(28)的(前)五识、领受(心)、推度(心)及彼所缘(心的生起)。对于可意的(所缘──顺境),则唯是善异熟的(前五识、领受心、推度心、及彼所缘心)。如果极可意的(所)则唯喜俱的推度(心)和彼所缘(心)。此(彼所缘)中,如果是在(阿罗汉的)喜俱唯作速行(心)之末,则唯是喜俱彼所缘(心生起)。如果在舍俱的唯作速行(心)之末,则唯是舍俱(彼所缘心)。但于忧俱速行(心)之末,则彼所缘及有分(29)也必是舍俱。是故若以喜俱(心)结生者(30),则在忧俱速行之末不生彼所缘心。此时便对于任何过去已熟练的小(欲界)所缘,生起舍俱推度心。诸阿阇黎说:在那(推度心)之后,便堕入有分。他们(诸阿阇黎)并且主张(1)仅在欲界速行(心)之末、(2)欲界的有情、(3)欲界诸所缘法,才有彼所缘心。

 

<10>

在欲界速行,有情及所缘,

于明了极大,说有彼所缘。

 

这是(路心转起中)彼所缘的决定。

 

六、速行的决定

 

<11>

在速行之中:于小(欲界)的速行路中,欲界速行(心)速行(跳动)七次或六次。如果在命终或发晕等的时候而转起昏弱的(速行心)则唯速行(跳动)五次。他们(诸义疏师)也说:当世尊(示现)双神变(31)等的时候,(他那)迅速转起的观察(速行)心,只有四至五刹那、但在初学者第一次修习(安止定的速行)不论是上二界速行心的神通速行心都只速行(跳动)一次便堕入有分。

四(圣)道(速行心)的生起,(各)有一心刹那。从此以后有二三(刹那)的果心依次生起,然后堕入有分(32)。在入灭尽定的时候,第四无色的速行(心)速行(跳动)了二次之后便证得灭尽定。在从灭尽定出定的时候,获得一次阿那含果心或阿罗汉果心的生灭之后,便堕入有分(33)。

如是,于一切处的三摩钵底(34)(等至)路(过程)中,不象在有分之流那样有一定不变的路。然而亦可有多数的(速行)。

 

<12>

欲界速行七,道神通各一,

其余诸速行,多数亦可得。

 

这是(路心转起中)速行的决定。

 

七、路心依人的区别

 

<13>

二因者及无因者(35),不得唯作速行(心)和安止速行(心)。他们纵生于善趣亦不得智相应异熟心。如果(无因者)生于恶趣,则智不相应大异熟心亦不能得。

在三因者:(1)漏尽者不得善与不善速行(心)。(2)有学与凡夫不得唯作速行(心)。(3)有学不得恶见相应(心)及疑俱速行(心)(36)。(4)阿那含人不得嗔恚速行(心)(37)。(5)出世间速行心只适合圣者得以相应生起。

 

<14>

无学四十四(38),有学五十六(39)。

余者心生起,说有五十四(40)。

 

这是(路心转起中)依人的区别。

 

八、诸地路心的区别

 

<15>

于欲界地,一切(八十)路心(41)都得相应生起。

于色界地,除去嗔恚速行及彼所缘(得六十四心)(42)。

于无色界地,除去初道(心)、色界(心)、笑(心)及下无色界心。

于一切处,如果缺乏某些净(根)之人,则不得经过那些(根)门的路心。无想有情则没有一切心转起。

 

<16>

八十路心在欲界,色界相应六十四,

无色界中之路心,可得生起四十二(43)。

 

这是诸地(路心生起)的区别。

 

<17>

如是(经过)六门而心转起,随其发生,堕入有分(44),直至寿存、不断地活动。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路分别品第四竟。

 

[注释]

1. 对于此颂,各种译本都有些出入。本译者依据前后文的意思作此意译。全颂的大意是这样的:在前一品,已经根据受、因等简略地讨论了心与心所法的生起。现在我将依照地和人的差别以及依在前和在后所决定再进一步简单地叙述在结生与转起的两种心识活动过程。在本品是说在转起的心识活动过程纲要。关于在结生的心识活动过程,将在下一品说。

2. 颂中“前后所决定”一句,即“在前和在后所决定”的意思;在巴利文释是这样解释的:“此心是在某些心识作用之后生起及某些心识作用是在此心之后生起”。

3. “结生”,是指新生命在怀胎刹那发生最初的心识活动过程。

4. “转起”,是指我们在整个生活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心识活动过程。

5. 摄路──是指由五门转向或意门转向所起的心的程序或一系列的心生起的路线(过程)。

6. 离路──是指路心以外的结生、有分、死的潜在意识作用。因为它们是不经过认识的顺序的,所以叫离路。

7. 灭(Bha□a)底本(Bhavamga)误。

8. 这个字的原文有遮断、中断、切断、阻止、妨碍等意思。

9. 欲界二十九速行心:即十二不善心、八欲界善心、一个笑心、八欲界有因唯作心。

10. 时分(Vra),这个字的原文有时、时分、时期、时机、机会等意思。英译本也有把它译作“等级”的。这里的意思是说:现于五门的对象经过的认识过程分为四级。“彼所缘时分”,是说这个过程到达彼所缘为止。余者亦然。“空时分”,是说它根本没有路心(过程)生起,只是有分波动二次。

11. 四种时分的四种缘境:即彼所缘时分的极大境,速行时分的大境,确定时分的小境,空时分的极小境。

12. 七种路心:(一)五门转向心,(二)五识,(三)领受心,(四)推度心,(五)确定心,(六)速行心,(七)彼所缘心。

13. 十四:即本品中的十四心刹那(五门转向心、五识之一、领受心一、推度心一、确定心一、速行心七、彼所缘心二)。

14. 五十四:即全部欲界五十四心。

15. 路心唯三种:(一)意门转向心,(二)速行心,(三)彼所缘心。

16. 心生说为十:是说此心生起要经过十刹那,即意门转向心一刹那、速行心七刹那、彼所缘心二刹那。

17. 四十一:即欲界的五十四心除去十三心(两种前五识十个、五门转向心一个、领受心两个。这十三心不能在意门中转起)。

18. 八个智相应心:即欲界善心中的四个智相应心及欲界有因唯作心中的四个智相应心。

19. 在第四或第五:这里指安止心生起有速通达和迟通达两种,速通达者,即在欲界速行三次生灭之后,在第四刹那生起安止心。迟通达者则在第五刹那生起安止心。

20. 二十六个速行是:色界善心五个、唯作心五个、无色界善心四个、唯作心四个、出世间心八个,共二十六个。

21. 关于在禅定的心识过程,参考 Visuddhi-magga 137 页以下。

22. 乐善三十二:即从乐俱善速行心生起三十二安止心。这里的乐善,指喜俱三因(无贪、无嗔、无痴)善心,即欲界八善心中的第一和第二心。三十二喜俱安止心,即色界初、二、三、四禅的四个乐俱善心,出世间道心十六个(四道乘四禅等于十六),果心十二个(除阿罗汉,初、二、三果乘四禅等于十二),共三十二心。

23. 舍善生十二:即从三因舍俱善速行心(八欲界善心中的第五、第六心)生起十二安止心(即色界第五禅善心一个、无色界善心四个、出世间除阿罗汉果心的其余七个第五禅心)。

24. 乐唯作有八:即从三因喜俱欲界唯作心(欲界八唯作心中的第一第二心)生起八个安止心(八个喜俱唯作安止心:即色界初、二、三、四禅唯作心四个),出世间阿罗汉果的下四禅四个)。

25. 舍唯作生六:即从三因舍俱欲界唯作心(八大唯作心中的第五第六心)生起六个安止心(色界第五禅唯作一个、无色界唯作四个、出世间阿罗汉果心一个)。

26. 从欲界善三因心生起凡夫及有学的安止。即凡夫及有学,从欲界八善心中的第一喜俱智相应无行及第二喜俱智相应有行二善速行心生起三十二个喜俱安止心。并从第五舍俱智相应无行及第六舍俱智相应有行二善速行心生起十二个舍俱安止心。

27. 从欲界唯作三因心生起离欲者(阿罗汉)的安止。即阿罗汉从欲界八大唯作心中的第一喜俱智相应无行及第二喜俱智相应有行二唯作速行心生起八个喜俱安止心,并从第五舍俱智相应无行及第六舍俱智相应有行二唯作速行心生起六个舍俱安止心。

28. 不善异熟:即由过去不善业所感的果。

29. 有分(Bhava□ni):这里的有分是指多数,平常用单数的有分有二种:一是诸心识刹那相续的有分,二是十九种有分(作用)心。这里是表示偶然的有分心( 朑antuka-bhava□a),与根本有分(Mula-bhava□ga)相反。

30. 以喜俱心结生者,则人在入胎时,若以喜俱心来结生,则此人生性为乐观者,自然常常快乐,不待鼓励。

31. 双神变,参考Visuddhi-magga 393页。(华宇版,中册255~257页)

32. 四道的速行心,参考 Visuddhi-magga 675页。(华宇版,下册395页)

33. 关于此等法说,参考 Visuddhi-magga 137~139页。(华宇版,上册216~217页)

34. 于一切三摩钵底:即五种禅及四道之果。

35. 二因者及无因者:二因者具有无贪、无嗔的善因,没有无痴的善因;无因者则根本没有善因,所以他们不可能获得禅或阿罗汉,也不得唯作速行和安止速行。为什么生于善趣亦不得智相应异熟心?因为他们具有痴根没有智相应善心。

36. 因为他们已断除身见与疑见二种烦恼。

37. 因为阿那含断除嗔恚烦恼。

38. 无学四十四:阿罗汉只有四十四心。有四十五心不能生起,即不善心十二、欲界善心八、色界善心五、无色界善心四、道心四、上二界异熟心九、前三果心三,合计四十五心。89-45=44 。

39. 有学五十六:有学人有三十三心不能生起,即唯作速行十八(笑心一、欲界有因唯作心八、上二界唯作心九)、邪见相应不善心四、疑俱不善心一、阿罗汉果心一、上二界异熟心九,合计三十三。89-33=56。

40. 余者五十四:余者是指凡夫而言,有三十五心不能生起,即唯作速行心十八、出世间心八、上二界异熟九,共三十五心。89-35=54。

41. 八十路心:即八十九心中除去色界异熟心五个及无色界异熟心四个。

42. 六十四心:即八十路心减去十六心等于六十四心。十八心是嗔恚速行心两个、彼所缘(即大异熟心或者说欲界有因善异熟心)八个、鼻识、舌识、身识六个。

43. 四十二心:八十路心减三十八等于四十二。即不善心十(除嗔恚心二)、意门转向心一、欲界净心十六(八个善心、八个唯作速行心)、无色界心八、出世间心七(除阿罗汉果心一),合计四十二心。三十八心是大异熟心八个、嗔恚心二个、前五识十个、色异善心、唯作心十个、笑心一个、五门转向心一个、领受心两个、推度心三个、初道心一个,共计三十八心。

44. 底本 Bhava□antarit直译为有分渡,文意不明确。应该是落入有分(Bhava□antarita=bhava□a-anta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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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杂分别品

摄杂分别品

阿耨楼陀 造
叶均 译

<1>

心与心所法,依自性相应,

彼等次第现,数有五十三(1)。

受因及作用、门所缘所依,

依照心生起,随宜而相摄。

 

一、摄受(2)

 

<2>

此中先说摄受,受有乐、苦与不苦不乐的三种。

又依乐、苦、喜、忧、舍的差别有五种。

 

此中乐俱善异身识只有一个,同样的苦俱不善异熟(身识也只有一个)。

 

其次喜俱心:有贪根四个(3)、欲界净(心)十二个(4)、乐(俱)推度(心)(5)及笑(心)二个,

如果十八欲界喜俱心、以及称为第一(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的四十四个(6)大(色界心)及出世间心,共有六十二心。

 

关于忧俱心,唯有嗔恚相应的二心,其余一切五十五(心)(7)唯是舍俱心。

 

<3>

乐及苦与舍,是名三种受。

应知由喜忧,差别成五种。

乐苦各一处,忧在于二处,

喜有六十二,舍俱五十五。

 

二、摄因

 

<4> 在摄因中:

所谓因中,即贪、嗔、痴及无贪、无嗔、无痴的六种。

此中的五门转向(心一),二种(前)五识(十)、领受(心二)、推度(心三)、确定(心、即意门转向心一)及笑(心一),名为十八无因心。(八十九心除十八无因心),其余一切七十一心唯是有因。   于此(有因心)中:二种痴心,唯一(痴)因,其余十种不善心(贪根八心,嗔根二心)及十二智不相应欲界净心,如是二十二心则具有二因(8)。十二智相应欲界净心及三十五个大(上二界)与出世间心,如是四十七心(9),具足三因(10)。

 

<5>

贪嗔及愚痴,是三不善因。

无贪无嗔痴,善因无记因(11)。

无因十八心。二心唯一因。

二因二十二。四十七三因。

 

三、摄作用(12)

 

<6>

在摄作用中:

所谓作用,即结生、有分、转向、见、闻、嗅、尝、触、领受、推度、确定、速行、彼所缘及死的十四种。

其次应知由结生、有分、转向、五识处等的区别,则彼等(八十九心)的差别处但成十种(13)。

此中二舍俱处推度(心)、八大异熟(心)(14)及九色界、无色界异熟(心)共十九心,名为结生、有分及死的作用。

其次(于无因唯作心中的五门转向及意门转向)二(心)是转向作用。

同样的(二种前识的各二心及二领受心)是见、闻、嗅、尝、触、领受(中)的(各一)作用(15)。

(无因异熟)三(心)(16),是推度作用。

意门转向(心)于五门中成为确定作用(17)。

(以上)除了(世间异熟及)二种转向(唯作心)之外,其余的善(心二十一)、不善(心十二)、(圣)果(心四)、唯作心(十八)共五十五(心)(18)为速行作用。

八大异熟(心)及三推度(心)共十一(心)为彼所缘作用。

次于彼等(八十九心)中,二舍俱推度(心)(19)、依结生、有分、死、彼所缘及推度的差别,有五作用。八大异熟(心),依结生、有分、死、彼所缘的差别,有四作用。九个大(上二界)异熟(心)(20),(依)结生、有分及死(的差别)有三作用。

喜俱推度(心),依推度及彼所缘的差别,有二作用。

同样的确定(心,即意门转向心),依确定、转向的差别,(也有二作用)。其余一切(五十五)速行(心),三种意界(心)、及(二种前)五识(十心,共六十八心),依次发生成为一作用。

 

<7>

作用有十四,名为结生等。

依心生起处,区别为十种。

六十八二九,八二心次第。

一二三四五,说示作用处(21)。

 

四、摄门

 

<8>

在摄门中:

所谓门,即眼门、耳门、鼻门、舌门、身门及意门六种。

此如,眼即眼门,同样的耳等即耳门等,但意门是说(转向之前的)有分。

此中依五门转向(心一)、眼识(二)(22)、领受(心二)(23)、推度(心三)(24)、确定(心一)(25)、欲界速行(心二十九)(26)及彼所缘(八)(27)的差别,有四十六(心)于眼门中相应生起。

同样的依五门转向及耳识等(28)的差别,也有四十六(心)于耳门等相应生起。

于一切五门中的五十四心(29),唯是欲界(心)。

其次于意门中:依意门转向(心一),速行(心)五十五(30)及彼所缘(十一)的差别,有六十七心(相应生起)。

有结生、有分及死的作用的十九(心)(31)、是离(诸根)门而生起(即不从任何门而生起)。

次于彼等(八十九心)中,(二种前)五识(十)、及大(上二界速行心)、出世间速行(心二十六)共三十六(32)(心),如是依次适当地(于六门中)唯从一门(33)生起。

其次三意界(34)从五门生起。乐俱推度(心一)、确定(心一)、欲界速行(心二十九、共三十一心)从六门生。

舍俱推度(心二)、大异熟(心八)、从六门生与离门生(35)。大(上二界)异熟(心九)唯离(诸根)门生。

 

<9>

心生由一门,五门与六门,

六门或离门,及离一切门,

如次三十六,三与三十一,

十种及九种,作五类显示(36)。

 

五、摄所缘

 

<10>

于摄所缘中,所缘有六种,即色所缘、声所缘、香所缘、味所缘、触所缘及法所缘。

此中色即色所缘,同样的声等(37)即声等所缘。

其次法所缘又摄净(色)、细色、心、心所、涅槃、施设(名言和概念)六种。

此中一切从眼门(所生之)心,唯以色为所缘,而此(所缘必定)唯是现在的。如是从耳门等(所生之)心,亦唯以声等(为所缘),此等(所缘)也唯是现在的。其次意门心的六种所缘,或为现在、过去、未来,甚至离时的(涅槃、施设等),均适当也相应以为所缘。

被称为结生、有分与死的离门(心)的所缘亦有六种,大多是于过去有之末(即前生临死时),由六门摄门的现在、或过去、或施设(概念)的称为业、业相和趣相(38)。

彼等(色等、现在等、业等所缘诸心)中、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等,随其次第唯以色(声、香、味、触)等一一为所缘。三意界(领受心二、五门转向心一)以色(声、香、味、触)等五为所缘。

其余(十一)欲界异熟(心)(39)与笑(心),唯以欲界的一切为所缘。(十二)不善(心)及(八个)智不相应(40)(共二十个)欲界速行(心),除去出世间,以其余的一切为所缘。(四个)智相应欲界善(心)及(一个)称为第五禅的神通善(心共五心),除阿罗汉道(与阿罗汉)果,以其余的一切为所缘。

(四个)智相应欲界唯作(心)和(第五禅的)唯作神通(心)及确定(心),普遍于一切所缘。

在第二(识无边处)和第四(非想非非想处)的无色界(心)中(41),只以大(无色界)为所缘。

其余(二十一个)大(上二界)心等(42),以一切施设(假法)为所缘。

出世间(八)心(43),以涅槃为所缘。

 

<11>

二十五心缘小界,

六心缘无色界境,

二十一心缘名言,

八心唯缘涅槃境,

二十心中离无上,

五心除最上道果,

六心普缘一切境,

如是相摄有七类(44)。

 

六、摄所依

 

<12>于所依(45)中:所依,即眼、耳、鼻、舌、身及心所依处(46)六种。

此等(所依),于欲界中得有一切,于色界无鼻(舌、身)等三,于无色界一切都不显现。

此中五识界(47),如其次第、各别依止五净所依(48)而转起。

称为五门转向(心)及(二)领受(心)的意界,唯依止心所依处而转起。

其余称为意识界的推度(心三)、大异熟(心八)、嗔恚(心)二、初道(心一),笑(心一)、

及色界(心十五),唯依止心所依处而转起。

其余的善、不善、唯作(心)及无上(出世间心)有依止(心所依处)或不依止(心所依处而转起),无色界异熟(心四),则不依止心所依处(而转起)。

 

<13>欲界七识(49)依六事,

色界四种(50)三所依(51),

无色中一意识界,

应知彼唯不依止(52),

四十三心(53)有依止,

四十二心(54)生起时,

或有依止或无依,

无色异熟无依止。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杂分别品第三竟。

 

[注释]

1. 心所法五十二,一切心法合为一,故说五十三。

2. 说明受的问题,参考 Visuddhi-magga 460~461页(华宇版,下册39~40页)“受蕴”。

3. 贪根四个是:喜俱邪见相应无行、喜俱邪见相应有行、喜俱邪见不相应无行、喜俱邪见不相应有行。

4. 欲界净心十二个:即喜俱智相应无行、喜俱智相应有行、喜俱智不相应无行、喜俱智不相应有行的四个,于欲界善心、异熟心、唯作心中各有四个,便成十二个。

5. “乐俱推度”,原文 Sukha-santraa 等于Somanassa-santraa喜俱推度心。

6. 四十四心是:色界初禅有善、异熟、唯作及出世间四道四果共十一心,如是二禅十一心、三禅十一心、四禅十一心,共四十四心。

7. 五十五心:贪根中四个舍俱心、痴根中二个舍俱心、无因善异熟心中除乐俱身识及喜俱推度心的其余六个舍俱心(舍俱眼识、舍俱耳识、舍俱鼻识、舍俱舌识、舍俱领受心、舍俱推度心)。无因不善异熟心中除苦俱身识的其余六个舍俱心(名如善异熟心中所列),无因唯作心中除笑心的其余二舍俱心。欲界净心中的十二个舍俱心(善心中四个、有因善异熟心中四个、有因唯作心四个),及第五禅二十三个舍俱心(色界善、异熟、唯作三个、无色界十二个、出世间八个)。

8. 二十二心具二因,即贪根八心具贪、痴二因,嗔根二心具嗔、痴二因,十二个智不相应欲界净心具无贪、无嗔二因(因智不相应故没有无痴因)。

9. 四十七心是:十二智相应欲界净心,色界十五心、无色界十二心、出世间八心。

10. 三因是:无贪、无嗔、无痴。

11. 无贪、无嗔、无痴,在善心中为三善因;但在异熟、唯作的净心中则为无记因。

12. 关于心的作用,参考 Visuddhi-magga 457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34~39页)。并可参考昙摩结:《八十九心的十四作用与心识活动》,见本书《附录》。

13. 十种是:结生、有分、转向、前五识处(见、闻、嗅、尝、触)、领受、推度、确定、速行、彼所缘及死。

14. 八大异熟心,即指八个有因善异熟心。

15. 各二心、各一作用;即二个眼识(善异熟、不善异熟)为见作用,二耳识为闻作用,二鼻识为嗅作用,二舌识为尝作用,二身识为触作用,二领受心为一领受作用。

16. 三心,即善异熟善俱推度心、善异熟舍俱推度心及不善异熟舍俱推度心。

17. 意门转向心,有识知(色、声等)六所缘的特相。依其作用。则于五(根)门及意门中有确定、转向的(二种)作用。

即意门转向心所缘之境,如果是从五根门而来的,即起确定作用。故说于五门中,成为确定作用。

18. 五十五速行心:即二十一善心(欲界八个、色界五禅五个、无色界四个、出世间四道四个)、十二不善心(贪根八个、嗔根二个、痴根二个)、四异熟心(出世间四圣果)、十八唯作心(二十唯作心中除去五门转向及意门转向二个)共五十五心。

19. 二个舍俱推度心:即无因善异熟心中的舍俱推度心及无因不善异熟心中的舍俱推度心。

20. 九大异熟心:即色界五禅五个,无色界四个。

21. (一)六十八心(五十五速行心、一五门转向心、二领受心、十个二种五识)唯一个作用与一处;

(二)二心(喜俱推度心及意门转向心)有两个作用与二处;(三)九心(色界五个异熟心、无色界四个异熟心)有三个作用与三处;

(四)八心(八个有因善异熟心)有四个作用与四处;

(五)二心(两个舍俱推度心)有五个作用与五处。

22. 眼识二:即善异熟和不善异熟二。

23. 领受心二:即善异熟和不善异熟二。

24. 推度心三:即善异熟二、不善异熟一。

25. 确定:即意门转向心。

26. 欲界速行心二十九:即善心八、不善心十二、唯作心八、笑心一。

27. 彼所缘八:即欲界八个大异熟心。彼所缘作用心共有十一个,因三个推度心前已别列,所以这里只提八个。

28. 耳识等的等字,是指鼻、舌、身三。

29. 五十四心,即如上述的四十六心,加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各二个,共成五十四。

30. 五十五速行心,见本品十八。

31. 十九:即舍俱推度心二、大异熟心八、色界及无色界异熟心九个。

32. 三十六心:即二种前五识十、色界及无色界速行心十八(即善心九、唯作心九)及出世间八心。

33. 从一门生:即二种五识中的二个眼识从一眼门生,两个耳识从一耳门生,两个鼻识从一鼻门生,两个舌识从一舌门生,两个身识从一身门生,以及二十六个速行心从一意门生。

34. 三意界:即两个领受心及一个意门转向心。

35. 从六门生与离门生:两个舍俱推度心和八个大异熟心,在彼所缘作用时,从六门生。但是他们在结生、有分、死的作用时,不从任何门而生(离门生)。

36. 五类:第一类:三十六心(二种五识十、上二界及出世间速行心二十六)从一门生。

第二类:三心(领受心二、意门转向心一)从五门生。

第三类:三十一心(乐俱推度心一、确定心一、欲界速行心二十九)从六门生。

第四类:十心(舍俱推度心二、大异熟心八)从六门或离门生。

第五类:九心(色界无色界异熟心九)不从任何门生。

37. 声等的等字,即指香、味、触。

38. 这一段文,原文不很清楚,兹引其他三种英译本文以作参考。

(1)Compendium of Philosophy by Shwe zan Aung P.120

其次,被称为结生、有分与死的离门(心)也有六种境,通常它们是在前生之末(临死时)由六门而被摄取(为所缘的);他们无论是现在或过去事物的对象、或者是概念(施设)它们即名为业、业相和趣相。

(2)A Manual of Abhidhamma by Naarada Vol. 1. P.174被称为结生、有分与死的离门心的生起,以前述的六种为所缘,它们大多数是在前生之末经过六门而被摄取的现在或过去所缘或者概念。它们即名为业、业相和趣相。

(3)The Abhidhamma Philosophy by J. Kashyap Vol. l. p.111有结生、有分和死的作用的心称为离门,此等心的所缘可能全是在前生转死之时的现在或过去的经验,此等所缘也可能是一种概念(施设),不是(1)前生所作的业,就是(2)与业有关的工具(业相),或(3)等候他的趣相。

(关于业、业相和趣相,参考本论第五品第十二段;或参考 Visudhi-magga 548~550 页)。(华宇版,下册187 页以下)

39. 其余十一个,即指八个大异熟及三个推度心。

40. 八个智不相应,即欲界善心中的四个及唯作心中的四个。

41. 第二、第四的无色界心,即色无边处有善、异熟、唯作三。非想非非想处有善、异熟,唯作三,共有六心。

42. 其余二十一个大心,即色界十五心加无色界空无边处三心和无所有处三心。

43. 出世间八心,即四道、四果。

44. 七类:

第一类:二十五心(二十三欲界异熟心及五门转向心和笑心),以小(欲界为所缘)。

第二类:六心(识无边处及非想非非想处的善、异熟、唯作各三心)唯以无色界为所缘。

第三类:二十一心(色界十五心加空无边处及无所有处的善、异熟、唯作各三心)唯以名言(施设)为所缘。

第四类:八出世间心(四道、四果)唯以涅槃为缘。

第五类:二十心(十二个不善心加四个欲界智不相应善心及四个智不相应唯作心),除了无上出世间之外,以其余一切为所缘。

第六类:五心(四个欲界智相应善心及第五禅的神通善心),除了阿罗汉道与阿罗汉果以外,以其余一切为所缘。

第七类:六心(四个欲界智相应唯作心、一个第五禅的唯作神通心及一个确定心),普缘一切境。

45. 所依,原文 Vatthu ,可译为事、所依、依处及基等之义。

46. 心所依处( Hadaya-Vatthu),原文 Hadaya ,即心脏,旧译肉团心。

47. 五识界:即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

48. 五净所依:即眼、耳、鼻、舌、身所依。

49. 七识界:即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界、意识界。

50. 色界四种:即眼识、耳识、意界、意识界。

51. 三所依:即眼所依、耳所依、心所依处。

52. 无色界中只有一意识界,没有其它的心,此意识界不依止任何处而独自存在。

53. 四十三心:即欲界异熟心二十三个、无因唯作心两个(五门转向心、笑心)、嗔恚心两个、须陀洹道心一个、色界心十五个。

54. 四十二心:即欲界善心八个、不善心(除二嗔恚)十个、唯作心八个、意门转向心一个、无色界善心四个、无色界唯作心四个、出世间心(除须陀洹道心)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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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清净道论·说头陀支品

说头陀支品

今以少欲知足等德而净化如前所说的戒,为了成就那些功德,故持戒的瑜伽者(修行者)亦宜受持头陀支。如是则他的少欲、知足、减损(烦恼)、远离、还灭、勤精进、善育等的功德水,洗除戒的垢秽而极清净,以及其务(头陀法)亦得成就。这样无害于戒及务(头陀)之德而遍净一切正行者,则得住立于古人的三圣种以及得证第四修习乐的圣种,是故我今开始说头陀支。

为那些舍离世间染着不惜身命而欲勤得随顺行(毗钵舍那)的善男子,世尊听许他们受持十三头陀支。即(一)粪扫衣支,(二)三衣支,(三)常乞食支,(四)次第乞食支,(五)一座食支,(六)一钵食支,(七)时后不食支,(八)阿练若住支,(九)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十二)随处住支,(十三)常坐不卧支。这里:

语义与相等,受持及规定,

区别并破坏,及彼之功德,

并于善三法,头陀等分别,

以及总与别,悉应知抉择。

(十三头陀支的语义)先说“语义”:(一)置于道路墓冢垃圾堆等任何尘土之上的,并在(比丘的)穿着的意义上正如尘堆在他们的身上,故名粪扫衣(尘堆衣);或者被视如尘土一样可厌的状态为粪扫衣——这是指到达可厌的状态而说的。如是在粪扫衣的语原上说,有着粪扫衣的意思。有着(粪扫衣)的习惯者为粪扫衣者。粪扫衣者的支分为“粪扫衣支”。支分为原因。故知(支分)与(粪扫衣者的原因)由于受持(的思)而成粪扫衣者是同义的。

(二)与前类似的解释,僧伽梨(重复衣),郁多罗僧(上衣),安陀会(下衣),称为三衣,有着持三衣的习惯者为三衣者。三衣者的支分为“三衣支”。

(三)称为施食的团食落下为乞食,即他人所施的团食集于钵中的意思。到各户人家去求食者为乞食者;或誓愿行乞团食者为乞食者。行即是走。乞食者即乞食的人。他的支分为“常乞食支”。

(四)切断为分割,离切断为不断,即不分割之意。与不断共为有不断,即随每家不分割之意。有不断行乞的习惯者为次第行乞者。次第乞食者即次第行乞的人。他的支分为“次第乞食支”。

(五)仅在一座而食为一座食。有此习惯者为一座食者。他的支分为“一座食支”。

(六)因拒绝第二盘而仅用一钵中的食物为钵食。在得一钵之食时而作钵食之想,有此一钵食的习惯者为一钵食者。他的支分为“一钵食支”。

(七)“客罗”是个无变化词——遮止的意思。吃完了以后所得的食物名为后食。食此后食的为食后食。食后食时而作后食想,有食后食的习惯者名为后食者。不后食者名为客罗后食者(时后不食者),这是依受持时后不食拒绝余食而得名的。依照义疏说:“客罗”是一种鸟名,它若用嘴去啄一枚果子不幸而掉了的话。便不再食别的果子。这比丘亦如此鸟,故名时后不食者。他的支分为“时后不食支”。

(八)有住阿练若的习惯者为阿练若住者。他的支分为“阿练若住支”。

(九)住于树下为树下住。有那种习惯者为树下住者。树下住者的支分为“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类推可知。

(十二)任何已敷的,即如所敷而住,这与最初指定床座说“这是属于你受用的”是一个意义。有如其所敷(的床座)而住的习惯者为随处住者。他的支分为“随处住支”。

(十三)拒绝卧下而有常坐的习惯者为常坐者。他的支分为“常坐不卧支”。

其次一切头陀支,因彼等的受持而除去(头陀)烦恼,故除去(烦恼)的比丘的支分(为头陀支),或因除去烦恼故头陀得名为智,此等的支分而称“头陀支”。又他们是除遣其敌对者(烦恼)的头陀及行道的支分故称“头陀支”。如是当先抉择此等头陀支的意义。

(头陀支的相、味、现起、足处)受持的思为一切头陀支的相(特征)。义疏中这样说:“受持者为人,以心心所法而受持,受持的思为头陀支,彼所拒绝者为事(对象)”。破除一切贪欲为味(作用)。无贪欲的状态为现起(现状)。少欲等的圣法为足处(近因)。如是当知以相等决择。

(头陀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于受持及规定等五种之中,一切头陀支的受持,世尊在世时,当由世尊听许而受持。世尊灭后,则由大声闻的听许而受持。彼若无时,则由漏尽者……阿那含……斯陀含……须陀洹……三藏师……二藏师……一藏师……一合诵师(尼迦耶师=一部师)……一阿含师…义疏师。彼若无时,则由持头陀支者。彼若无时,则往塔庙,扫净而后蹲踞下来,如对正觉者说,听其受持。然而但由自己个人受持亦可——这里当以支提山两位兄弟长老中的大兄为少欲而自受持头陀支的故事为例。这仅是通论(总论十三支的受持等)。现在再就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而各别的解说:

  一、粪扫衣支

(受持)先说粪扫衣支:于“我今禁止用在家者所施的衣服,我今受持粪扫衣支”的二语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这是第一粪扫衣支的受持。

(规定)如是受持头陀支者,于冢间的(布)、店前的(布)、路上布、垃圾布、胞胎布、沐浴布、浴津布、往还布、烧残布、牛啮(布)、白蚁啮(布)、鼠啮(布)、端破(布)、缘破(布)、置旗、塔衣、沙门衣、灌顶(衣)、神变所作衣、旅者(衣)、风散(衣)、天授(衣)、海滨(衣)等的衣布中,可取任何种类,撕掉之后,舍其腐朽部分,取其强纫部分洗刷干净而作为衣,然后弃俗人所施之衣而受用(此等粪扫衣)。

这里的“冢间的(布)”是抛弃于冢间的。“店前的(布)”是抛弃于店门之前的。“路上布”是希求福德者从窗口抛弃于路上的布。“垃圾布”是弃置于垃圾堆的布。“胞胎布”是用以揩拭胎垢之后而丢掉的。据说:帝须大臣之母,曾用价值百金的布令拭胎垢而后弃于多罗维利路中,想道:“将为粪扫衣者拾去的”。后为比丘们拾去作为补缀之用。“沐浴布”是调伏恶魔者将病人从头至足沐浴之后,认为这是不祥之布而弃掉的。“浴津布”即弃于浴场的布。“往还布”是人们前往坟墓回来而经洗浴之后所丢掉的。“烧残布”是烧掉一部分而为人们所弃的。“牛啮布”……等的意义自易明了,此等布也是人们所弃的。“置旗”是乘船的人树立一旗于岸而后上船的,等他开船而去至于不能看见的距离,便可取得此旗。或者树立于战场上的旗,至两军撤去之后,亦可取得。“塔衣”是围盖于蚁塔之上而作供祠的。“沙门衣”是比丘所有的。“灌顶衣”是丢在国王灌顶之处的衣。“神变所作衣”即佛言“来,比丘”的衣。“旅者衣”是落在道中的衣——这或许是所有主不慎失落的,所以必须等待一段时间,然后取之。“风散衣”是被风吹到远方而落下来的,这种不能辨别其所有主的时候是可取的。“天授衣”如诸天授与阿那律陀长老的衣一样。“海滨衣”是由海浪推到岸上来的。

若作“我等施与僧伽”之说而施与的,或者由于行乞而得的布,不为粪扫衣。若给与比丘(的衣)是根据最上僧腊而施的,或者给与全住处共用的衣,亦不为粪扫衣。如非直接而取的可算粪扫衣。若由施者将衣置于另一比丘的足下而施,由彼比丘置于粪扫衣者的手中,则从一方面说为净物。又(从施者)置于比丘的手中而施,由彼(比丘)再置于粪扫衣者的足下,亦算从一方面说为净物。若置于彼比丘的足下而施,再由他以同样的方式置于粪扫衣者的足下,则从两方面说都为净物。如果施者置于比丘的手中,再由他放到粪扫衣者的手中而施者,则名不殊胜衣。粪扫衣者当知这种粪扫衣的差别而受用之。这是(粪扫衣支的)规定。

(区别)其次有上中下三种粪扫衣者:仅取冢间之布为上;若取曾作“出家者将拾此布”之念而舍的布为中;受取置于他的足下的为下。

(破坏)任何粪扫衣者,若由他自己的希望或甘受俗人所施的刹那,便为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粪扫衣支的)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粪扫衣”之语的依行道的情况,住立于第一圣种(衣服知足),无守护(衣服)之苦,得不依他的自由生活,无盗贼的怖畏,无受用的爱着,适合沙门的衣具,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令人信乐,得成少欲等之果,增长正行,为后人的模范。

为降魔军的行者着的粪扫衣,

如穿铠甲闪耀战场的刹帝利。

世尊亦舍迦尸绸布而着粪扫衣,

还有那个不宜穿?

比丘善忆自己的宣言,

喜穿适合瑜伽行者的粪扫衣。

这是对于粪扫衣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二、三衣支

(受持)其次三衣支,于“我今禁止第四衣,我今受持三衣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三衣者获得衣布之后,自己不善做或不能剪裁,亦不能获得专门指导的人,或者未得针等任何工具,则可贮藏(至获得条件时为止),并不因此贮藏而犯过。然而自从染时之后,便不宜贮藏了,(如贮藏)便名头陀支之贼。这是规定。

(区别)三衣者亦有三种区别:一为上者,他在染衣的时候,先染下衣(安陀会)或上衣(郁多罗僧),染了一种着在身上之后,再染另一种。着了下衣而搭上衣之后,当染重衣(僧伽梨)。然而(在染衣时)重衣是不宜着的。这是就住在村边者而说,如果是阿练若住者,则二衣(上下衣)同时洗染亦可(因无人见其裸体)。然而他必须就近坐在看见任何人时而可即刻取得袈裟搭在身上的地方。次为中者,可在染衣房中暂时着染衣者所公用的袈裟从事染衣。后为下者,可以暂时穿搭同辈比丘的衣从事染衣。即暂缠那里的敷布亦可,但他时不宜取用。同辈比丘的衣一时一时的受用亦可。受持三衣头陀支者,亦得许可有第四种肩袈裟,然而它的宽度仅限于一张手,长度为三肘。

(破坏)此等(上中下)三者,若受用第四衣时,便算破坏头陀支。

(功德)次说功德,三衣的比丘对于掩护身体的衣服常生满足,衣服随身如鸟带翼飞行,很少需要注意衣服,无贮藏衣服之累,生活轻便,舍余衣之贪,虽然许可多衣而他却作适量的应用,过减损烦恼的生活,得少欲等之果。成就此等种种功德。

瑜伽智者不爱余衣不收藏,

受持三衣体会知足的乐味。

瑜伽者有衣如鸟的有翼,

欲求安乐当乐于衣制。

这是对于三衣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三、常乞食支

(受持)于“我今禁止余分之食,我今受持常乞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常乞食支。

(规定)常乞食者,对于僧伽食,指定食,招待食,行筹食,月分食,布萨食,初日食,来者(客)食,出发者食,病者食,看病者食,精舍食,(村)前(家)食,时分食等十四种食不能接受。如果不是用“请取僧伽食”等的说法,而易之用“僧伽在我家中取施食、大德亦可取施食”的说法而施,则他可以接受。由僧伽行筹而给他的非食(非饭食的药物)或精舍内所炊之食亦可接受。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行乞时在他的前面与后面有人送与施食,他也接受,或者行近施家的门外而立的时候,施家取其钵时也给他,盛满施食再送回他亦接受,然而那一天如果要他坐在自己的住所等待施食则不取。中者,如果要他那一天坐在自己的住所而领施食,他也接受,不过第二天再如是便不接受。下者,则明天又明天的施食也接受。然中下二者未得无依自由之乐,而上者得之。

据说:有一次某村中正在讲《圣种经》,一位上者对其他二位(中下者)说:“贤者!让我们去听法吧”?其中的一位答道:“大德!我因为昨天被一人请坐在住处等他今天的施食所约束啦”!另一位亦说:“我昨天亦已答应人家明天的施食了”!于是他俩便失掉闻法的机会。但那上者则于早晨出去乞食之后,便去领受法味之乐: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接受了僧伽食等余分之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这是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团食”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住立于第二圣种(食物知足),得不依他的独立生活,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除怠惰,生活清净,圆满众学的行道,不为他养,饶益他人,舍骄慢,除灭味的贪爱,不犯众食,相续食及作持的学处,随顺少欲等的生活,增长正当的行道,怜悯后生者(为他们的先例)。

团食知足不依他生活,

行者除去食欲四方的自由。

舍弃怠惰活命的清净,

善慧莫轻乞食行。

常行乞食比丘自支非他养,

不着名利而受诸天的景仰。

这是常乞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四、次第乞食支

(受持)次第乞食支,于“我今禁止贪欲行(乞),我今受持次第乞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次第乞食者,当先站在乡村的门口观察村内是否有什么危险。如见道路上或村中有危险,则可舍离彼处而往他处乞食。如果在那些人家的门口或在道中或于村内都未得到任何东西,则可作非村之想而离之他去。然而若从那里获得任何食物,则不宜离彼而他往。同时次第乞食者亦宜较早进入村落,因为若遇不安之处可能有充分时间离开那里而往他处乞食。如果施者在他的精舍内供食或者在他乞食的途中有人拿了他的钵而盛以食物给他亦可。然而在他出去乞食之时,若已行近村庄,则必须入村乞食,不得逾越。无论在那里仅得一点食物或全无所得,他都应该依照乡村的次第行乞。这是他的规定。

(区别)次第乞食者也有三种区别:此中上者,无论在他未达家门之前送食给他,或已离开家门之后送食给他,或者他已从乞食回到寺内的食堂再供他食物,他都不受。然而若已行近家门,有人向他取钵,应该授与。实行这种头陀支,实无他人能与大迦叶长老相等者,然在那样的情形下,他也给与他的钵的。中者,则在乞食时未达家门前,或已离开家门后,甚至已回到住所的食堂内,如有人送食给他,也接受下来,若已行近家门也授与他的钵,然而他那一天决不坐在精舍内许人送供给他。就这点说是和常乞食的上者相似。下者,则亦于一日坐在精舍内而允受送供。

(破坏)如是三者,若起贪欲行,便算破坏他的头陀支。

(功德)次说功德:(信施的)家常常是新的,犹如月亮,对(檀越)家无悭,平等的怜悯,无(檀越)家亲近之累,不喜招待,不望人家献食,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次第乞食的比丘,

如月而施家常新,

无悭一切平等的爱悯,

也无施家亲近的烦神。

智者为求行于大地的自由,

舍他的贪欲,

收他的眼睛。

前见一寻的次第乞食行。

这是次第乞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五、一座食支

(受持)一座食支,亦于“我今禁止多座食,我今受持一座食”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一座食者,在食堂中,因为他不能坐长老的座位,所以必须预先观察,觉得这里是合于我的座位方才坐下。如果在他的食事未终之时,而他的阿阇黎或邬波驮耶(和尚)来,可以起立去作他(弟子)的义务。三藏小无畏长老说:“应当保护其座位或食物,故此人的食事未终,可以去作他的义务,但不应再食”。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亦有三种区别:此中的上者,对于食物无论是多是少,只要他的手业已触取那食物,他便不得再取别的食物了。如果俗人这样想:“长老什么东西都没有吃啦”!于是拿酥等给他,作药食则可,但非普通食物。中者,则直至他的钵中的饭还未吃完可取别的,故名食所限制者。下者,则直至未从座起,可以尽量的吃,因为直至他取水洗钵之时而得受食,故名水所限制者,或因直至他起立之时而得受食,故名座所限制者。

(破坏)这三种人,如吃了多座之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为功德:少病,少恼,轻快,强健,安乐住,不犯残余食之过,除味爱,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一座食者不会因食而病恼,

不贪美味不妨自己的事业。

为安住清净烦恼之乐的原因,

净意行者当喜这样的一座食。

这是一座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六、一钵食支

(受持)一钵食支,亦于“我今禁止第二容器,我今受持一钵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一钵食者,饮粥的时候,亦得各种调味于容器中,则他应该先食调味或者先饮粥。如果把调味也放到粥里去,则未免有些腐鱼之类会坏了粥的,因粥不坏才可以食,这是关于这种调味品说的。假使是不会坏粥的蜜和砂糖等,则可放到粥里去。生的菜叶,他应该用手拿着吃,或者放到钵里去。因为他已禁止了第二容器,即任何树叶(作容器)也不可以用的。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除了吃甘蔗之外,别的任何(不能吃的)榨物也不可弃(于别的容器)的。对于团食、鱼、肉、饼子等亦不可分裂而食。中者,可用一只手分裂而食,所以称他为手瑜伽者。下者,则称他为钵瑜伽者,因为任何放到钵内的,他都可以用手或牙齿分裂而食。

(破坏)这三种人,若用第二容器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为功德:除去种种的味爱,舍弃贪多钵之食欲,知食的定量,无携带各种容器的麻烦,不散乱于食事,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眼观自己的钵不乱于多器,

食行善者巧把爱味的根掘。

显然可见知足的喜悦,

一钵食者之食谁能食!

这是一钵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七、时后不食支

(受持)时后不食支,亦于“我今禁止残余食,我今受持时后不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时后不食支者,已经吃足之后,则不宜更令作食而食。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亦有三种区别:此中上者,在食第一食时而拒绝他食,故食第一食后便不食第二食。中者,则食完(钵内)所有的食。下者,则可食至从座起立为止。

(破坏)这三种人,若已食完之后,更令作食而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

(功德)次为功德:不犯残余食之过,无贪食满腹之病,不贮食物,不再求,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智者没有遍求也无贮藏的麻烦,

时后不食的瑜伽者舍离满腹的贪婪。

瑜伽欲求舍过奉行这样的头陀支,

增长知足等德而为善逝的赞扬。

这是时后不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八、阿练若住支

(受持)阿练若住支,亦于“我今禁止村内的住所,我今受持阿练若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阿练若住者,离去村内的住所,须于黎明之前到达阿练若。

这里包括村的边界而称为“村内的住所”。无论一屋或多屋,有墙围或无墙围,有人住或无人住,乃至曾经为商侣住过四个月以上的地方都得名为“村”。犹如阿努罗陀补罗有二帝柱的有墙围的村落,由一中等强力的男子,站在帝柱之内所掷出的石子所落之处,得名“村的边界”。据律师的意见:如有青年欲示他的力量,伸出腕臂投掷石子,其所掷石所落之所亦得包括于村边的范围。但据经师的意见:是指为驱乌所投之石所落之处而言。如果没有墙围的村庄,在最末的房屋,若有一妇人站在屋门口自盂中弃水,那水所落之处为屋的边界。再以上述的方法从那屋界所掷的石子所落之处为村。再从那里所掷的石子所落之处为村的边界。

次说阿练若,根据律教说:“除了村和村的边界外,其他的一切处都为阿练若”。若据阿毗达磨论师的说法:“于帝柱之外,一切都为阿练若”。然而据经师解说关于阿练若的范围:“至少要有五百弓的距离才名阿练若”。这里特别的确定,须用教师的弓,若有墙围的村,自帝柱量起,没有墙围的村,则从第一个石子所落之处量起,直至精舍的墙围为止。依律的注解说:如果没有墙围的寺院,则应以第一座住处——或食堂或常集会所或菩提树或塔庙等,离精舍最远的为测量的界限。然据中部的义疏解释:测量的界限,亦如村庄一样,应于精舍村庄两者之间,都留下一掷石之地,作为边界的范围。这是阿练若的范围。

如果乡村相近,站在精舍内可能听到村内人们的声音的话,若真的为山河等的自然环境所隔绝而不能取直道而行的,则可取通常的自然之道,如果是用渡船等相通的路,则五百弓的测量,应取此等的直径。若取了五百弓绕道的距离以成就其头陀支,而又填塞各处的近村之道,则为头陀支之贼。

如果住阿练若的比丘的邬波驮耶与阿阇黎有病,在阿练若中不得安适,则送他到乡村的住处而且随从侍候他;但必须于黎明之前及时离村去阿练若,以成其头陀支。然而在他应离村落之时,若病人的疾病转笃,则他应尽其侍候的责任,不应顾虑其头陀支的清净。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于一切晨曦降临之时,都在阿练若中。中者,得于四个月的雨季中住在村落住处。下者,则冬季亦可住在那里。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一定的时间从阿练若来村落的精舍听人说法,虽遇晨曦的降临,不算破坏头陀支;若听完了法回去阿练若,虽仅行至中途便破晓,也不算破了头陀支。如果说法者起座之后,而他想道:“稍微寝息之后,我们再走”,这样的睡去而至破晓,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关于破坏的。

(功德)次说功德:若住在阿练若的比丘常作阿练若想,则未得的定能得,已得的能护持,正如导师也欢喜地说:“那伽多!我非常欢喜那比丘住在阿练若”。在边鄙寂静住处的住者,他的心不会给不适的色等境界所扰乱。离诸怖畏。舍离生命的爱著。得尝远离的乐味。亦适宜于粪扫衣等。

欢喜远离独居边鄙的住所,

森林住者也为佛主所喜乐。

独住阿练若的行者得安乐,

诸天帝释不知这样的意乐。

他穿粪扫衣如着鲜明的盔甲,

赴练若战场武装其余的头陀。

不久便得降服魔王及魔军,

是故智者当喜住于阿练若。

这是阿练若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九、树下住支

(受持)树下住支,亦于“我今禁止在盖屋之下而住,我今受持树下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树下住者,应该避开下面这些树:两国交界处的树,塔庙的树,有脂汁的树,果树,蝙蝠所住的树,空洞的树,生长在精舍中心处的树。他应选择在寺院边隅之处的树而住。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不能选择自己好乐的树,不能叫他人清除树下,只可用他自己的足,清除落叶而住。中者,可令来到树下的人为他清除。下者,则可叫寺内作杂务的俗人或沙弥去清扫、铺平、撒沙,围以墙垣及安立门户而住。然而若遇大日子,则树下住者应离原处而至其他比较隐秘的地方而坐。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盖屋之内作住处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然而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果他明知自己在盖屋中而让晨曦的降临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树下的住所”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由于常常得见树叶的转变易于生起无常之想。没有对住所的悭吝及乐于造作的活动。与诸天人共住,随顺于少欲等的生活。

最胜佛陀所赞的远离者的住处,

有什么地方可与树下比拟的呢?

善净行者住于远离的树下,

那是天人护持除去悭吝的住所。

看见树叶深红青绿黄色而降落,

除去常住的想念。

具眼之人不轻远离的树下,

那是佛的传承乐于修习的住所。

这是树下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露地住支

(受持)露地住支,亦于“我今禁止盖屋和树下住,我今受持露地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露地住者,若为听法为布萨可入布萨堂。假使进去之后下雨,在下雨时不出来,雨停止了应该出来。可得进入食堂火室作他的义务,或为服侍长老比丘吃饭,学习和教授,亦可进入屋中,或将杂乱的放在外面的床椅等取之入内亦可。若为年老的比丘拿东西行于道中,碰到下雨之时,可以进入途中的小屋。如果没有替年长者拿什么东西,不可急趋于小屋避雨,须以平常自然的步骤行入,住至雨止的时候应即离去。这是规定。前面的树下住者亦可通用此法。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得依于树山或屋而住,只可在露地中用衣作小幕而住。中者,依近树山或屋,不进入里面可住。下者,则没有加盖的自然山坡,树枝所盖的小庵,麦粉(糊)的布,看守田地的人所弃的临时的小屋等都可以住。

(破坏)这三种人,若从露地的住处进入屋内或树下而住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他知道自己是在彼处(屋中或树下)而至破晓的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舍住所的障碍,除惛沉睡眠,符合于“比丘无着无家而住如鹿游行”的赞叹,无诸执着,四方自在,随顺于少欲等的生活。

露地而住适于无家易得的生活,

比丘心无所着如鹿的自在,

空中散布宝珠一样的星星,

照耀着如灯光一般的明月,

惛沉睡眠的除灭,

乐于禅定的修习。

不久便知远离的乐味,

智者当喜于露地而住。

这是露地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一、冢间住支

(受持)冢间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于非冢墓处,我今受持冢间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当人们建设村庄时议决,确定一块地作冢墓,冢墓住者不应在此处住,因为那里尚未荼毗死尸,还不能说是冢墓。如果经过荼毗之后,纵使弃置十二年未曾再荼毗.亦得为冢墓。然而冢墓的住者,不应该在那里建造经行处小庵等,或设床座及预备饮水食物,乃至为说法而住亦不可。这是一重大的头陀支,为了避免发生危险,事前应该通知寺内的僧伽长老及地方政府的官吏,然后不放逸而住。他在经行时,当开半眼视于墓上。当去冢墓之时,应该避去大道,从侧道而行。在白天内,他应注意确知冢间一切对象的位置,如是则夜间不致为那些景象所恐惧。若诸非人于夜间游行尖叫,不应用任何东西去打他们。不可一日不去冢墓。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在冢间度过中夜,可于后夜回来。为诸非人所爱好的胡麻粉、豆(杂)饭、鱼、肉、牛乳、油、砂糖等的软食和硬食,不宜食。不要入檀越之家。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在常烧常有死尸及常有号泣之处而住。中者,于上述的三种之中有一种即可。下者,住在如前述的冢墓形相(荼毗后十二年未再荼毗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若不住于冢墓之处,便算破坏了头陀支。增支部的诵者说:这是指不去冢墓之日而说的。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得念于死,住不放逸,通达不净相,除去欲贪,常见身的自性,多起(无常苦无我的)悚惧,舍无病之骄等,克服怖畏,为非人所敬重,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冢间住者由于常起念死的力量,

睡眠之时也无放逸的过失,

因为数数观死尸,

征服了心中的贪欲。

以大悚惧,渐至无骄的境地,

为求寂静而作正当的努力;

当以倾向涅槃的心,

去行那具有种种功德的冢间住支。

这是冢间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二、随处住支

(受持)随处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所的贪欲,我今受持随处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随处住者,对于别人向他说“这是给你的”授与的住所,他接受了便生满足之想,不另作其他住所。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对于给他的住所,不宜询问是远或近,有否非人和蛇等的恼乱,热或冷?中者,可以询问,但不得自己先去视察。下者,则可先去视察,如不合意,另取他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生起住所的贪欲,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遵守对于所得当生满足的教诫,希求同梵行者的利益,舍弃劣与胜的分别,无合意不合意的观念,关闭了随处贪欲之门,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所得知足随处而住的行者,

即卧草敷也无分别的安乐。

不着最上的住所,得下劣的也不怒,

常悯同梵行的新学的利乐。

这是圣人所行,也为牟尼牛王的赞叹,

所以智者常行随处住的乐。

这是随处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三、常坐不卧支

(受持)常坐不卧支,亦于“我今禁止于卧,我今受持常坐不卧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常坐不卧者,于夜的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之中,当有一时起来经行。于四威仪中,只不宜卧。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可用凭靠的东西,也不可以布垫或绷布为蹲坐。中者,于此三者之中可用任何一种。下者,则可用凭靠的东西,或以布垫为蹲坐,以及用绷布、枕头、五肢椅、七肢椅都可。四足及背后凭靠的部分称为五肢椅。五肢再加两臂所凭的两边,称为七肢椅。据说此椅是人们为粪无畏长老作的;这长老证得阿那含果后而般涅槃。

(破坏)这三种人,如接受床席而卧时,便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他的心断了所谓“耽于横卧之乐,转卧之乐,睡眠之乐而住”的结缚。适合一切业处的修习。令人信乐的威仪。随顺勤精进。正行增长。

结跏趺坐正身的行者,

动乱了魔的心。

比丘舍离横卧睡眠之乐,

精进常坐光耀苦行之林。

行此得证出世的喜乐,

智者当勤常坐的苦行。

这是常坐不卧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现在再来解释此颂:

并于善三法,头陀等分别,

以及总与别,悉应知抉择。

(头陀等的善三法)此中的善三法,依有学,凡夫,漏尽者的一切头陀支,有善与无记、但无不善的头陀支。或有人说:根据“有恶欲为欲所败而住阿练若者”的语句,则也有不善的头陀支。对他的答复是这样的:我们并不否认有以不善之心而住阿练若的。任何住于阿练若的人便是阿练若住者,他们可能有恶欲的或少欲的。然而因为受持于此等头陀支而得除去(头陀)烦恼,故除去烦恼的比丘的支分为头陀支;或因除去烦恼故头陀得名为智,此等的支分而称为头陀支;又它们是除遣其敌对者(烦恼)的头陀及行道的支分故称头陀支。实无任何支分以不善而称头陀的;不然,则我们应该说有不能除去任何东西的不善的头陀支!不善既不能除去衣服的贪等,也不是行道的支分。故可断言:决无不善的头陀支。如果有人主张有离善等三法(只是概念)的头陀支,则无头陀支实义的存在;如不存在(只是概念),那末,它以除遣些什么故名头陀支呢?同时他们也违反了“受持头陀支之行”的语句。所以不取他们的说法。

这是先对善三法的解释。

(头陀等的分别)头陀的分别:(1)头陀当知,(2)头陀说当知,(3)头陀法当知,(4)头陀支当知,(5)何人适合于头陀支的修行当知。

(1)头陀——是除遣烦恼的人,或为除遣烦恼的法。

(2)头陀说——这里有是头陀非头陀说,非头陀是头陀说,非头陀非头陀说,是头陀是头陀说。如果有人,他自己以头陀支而除烦恼,但不以头陀支训诫和教授别人,犹如薄拘罗长老,故为是头陀非头陀说;即所谓:“薄拘罗尊者,是头陀(者)而非头陀说(者)”。若人自己不以头陀支除烦恼,仅以头陀支训诫教授他人的,犹如优波难陀长老,故为非头陀是头陀说;即所谓:“释子优波难陀尊者,非头陀(者)是头陀说(者)”。两种都没有,犹如兰留陀夷长老,故为非头陀非头陀说;即所谓:“兰留陀夷尊者,非头陀(者)非头陀说(者)”。两种都圆满,如法将(舍利弗),故为是头陀是头陀说,即所谓:“舍利弗是头陀(者)是头陀说(者)”。

(3)头陀法当知——头陀支的思所附属的少欲、知足、减损(烦恼)、远离、求德等五法,从“依少欲”等的语句,故知为头陀法。此中的少欲、知足附属于无贪中,减损、远离附属于无贪及无痴的二法中,求德即是智。以无贪而得除去所禁止的诸事之中的贪,以无痴而得除去所禁止的诸事之中覆蔽过患的痴。又以无贪得以除去于听许受用的事物中所起的沉溺欲乐,以无痴得以除去由受持严肃的头陀行所起的沉溺苦行。是故当知此等诸法为头陀法。

(4)头陀支当知——十三头陀支当知:即粪扫衣支……乃至常坐不卧支。此等的相等意义已如前述。

(5)何人适合于头陀支的修行当知——即为贪行者及痴行者。何以故?因为受持头陀支是一种苦的行道及严肃的生活,依苦的行道得止于贪,依严肃的生活得除放逸者的痴。然而受持阿练若住支和树下住支亦适合于嗔行者,因为不和别人接触而住可以止嗔。

这是头陀等分别的解释。

(头陀支的总与别)次说总与别:(1)总而言之,此等头陀支可分为三首要支及五单独支为八支。此中的次第乞食支、一座食支、露地住支等为三首要支。因为守住次第乞食支的人,则常乞食支亦得遵守,守住一座食支的人,而一钵食支及时后不食支也善能遵守了,守住露地住支的人,对于树下住支及随处住支还有什么可以当守的呢?此三首要支加阿练若住支、粪扫衣支、三衣支、常坐不卧支、及冢间住支等的五单独支为八。又以关于衣服的有二,关于饮食的有五,关于住所的有五,关于精进的有一。如是为四。此中的常坐不卧支是关于精进的,余者易知。再以依止为二:属于资具依止的有十二,属于精进依止的有一。更以应习不应习亦为二:如果他习行头陀支,对于他的业处(定境)有所增长的,则应习;假使习行者对于业处是减退的,则不应习。然而对于无论习行或不习行亦得增长其业处而无减退的人,但是为了怜悯后生者,亦应习行,其次对于无论习行或不习行亦不增长其业处的人,为了培植未来的善根,亦应习行。如是依照应习与不应习为二种。但就一切的思而论,则仅为一种——即一种受持头陀支的思。据义疏(大疏)说:“他们说有思即为头陀支”。

(2)各别而言:则为比丘有十三,比丘尼有八,沙弥有十二,式叉摩那及沙弥尼有七,优婆塞及优婆夷有二,共为四十二。若于露地中而有冢墓可以成就阿练若住支的话,则一个比丘可于同一时期受持一切头陀支了。对于比丘尼,阿练若住支及时后不食支是由于学处所禁止的;露地住支,树下住支与冢间住支的三支,实行的确很难,而且比丘尼不应离开第二女姓而独住的;在这样的情形下也很难获得同志,纵使获得亦未免合众同住之烦,这样亦难成就她受持此等头陀支的目的;如是除了不可能受持的五支之外,当知为比丘尼的只有八支。如前述的十三支中,除去三衣支,其他的是沙弥的十二支。(在比丘尼的八支中除三衣支)其他的当知为式叉摩那及沙弥尼的七支。

这是总与别的解释。

在“住戒有慧人”的偈颂中,以戒定慧三门显示清净之道,为了成就以少欲知足等德而净化如前所述的各种的戒,至此已作应当受持头陀支的论说。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完成了第二品,

定名为头陀支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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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高珮琦

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心所分别品

摄心所分别品

阿耨楼陀造
叶均译

 <1> 心相应所,同生与同灭,

同所缘所依(1),有五十二法。

 

一、五十二心所的分类

 

<2> 如何(是五十二心所法)(2)?

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此等七法名遍一切心心所(3)。

寻、伺、胜解、精进、喜(4)、欲,此等六法名为杂心所(5)。

如是当知此等十三法名为通一切心心所(6)。

痴、无惭、无愧、掉举、贪、见、慢、嗔、嫉、悭、恶作、昏沉、睡眠、疑,此等十四法名为不善心所。

信、念、惭、愧、无贪、无嗔、中舍性、身轻安(7)、心轻安、身轻快性、心轻快性、身柔软性、心柔软性、身适业性、心适业性、身炼达性、心练达性、身正直性、心正直性,此等十九法,名为遍一切净(善)心所。

正语、正业、正命,此三法名为离心所。

悲、喜二法,名为无量心所。

若与慧根(8)一起,则此等一切共二十五法,当知为净(善)心所。

 

<3> 十三通一切,十四为不善,

净有二十五,故说五十二。

 

二、什么心所与什么心相应

 

彼等心属性(9),于心中生起,

各各自相应,此后应当说:

七遍行心所,一切皆相应,

杂心所六种,适宜而相应。

十四不善法,独在不善心,

净心所十九,唯善心相应。

 

<4> 1.与遍一切心心所及杂心所相应的心如何?

先说此等(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七个遍一切心心所,得于八十九心中生起。

其次在六个杂心所中,先说寻,唯在除去二种五识(10)的其余四十四欲界心(11)和十一初禅心(12)共五十五心中生起。

次说伺,于彼等(五十五心)及十一第二禅心共六十六心(13)中生起。

胜解,除了二种五识及疑俱心(十一心)外,在其余(七十八)心(14)中生起。

精进,于(八十九心中)除去五门转向心(一)、二种五识(十)、领受心(二)、推度心(三)(共十六心),在其余(七十三)心中生起。   喜,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去忧俱心(二)、舍俱心(五十五)、身识(二)、第四禅心(十一)(共七十心),在其余(五十一)心中生起。

欲,于(八十九心中)除去无因心(十八)、痴心(二)(共二十心),在其余(六十九)心中生起。

再说,(与杂心所相应的)彼等心生起的次第如是:

<5> 六十六与五十五,十一心与十六心,

七十心与二十心,依次离去杂心所;

五十五与六十六,七十八与七十三,

五十一与六十九,次第与杂心所俱(15)。

 

<6>2.与不善心所相应的心

在不善(心所)中,痴、无惭、无愧及掉举四个,名为遍一切不善心所,得于一切十二不善心中(生起)。

贪心所,唯于八贪相应心中(16)(生起)。

见心所,得于四邪见相应心中(17)(生起)。

慢心所,得于四邪见不相应心中(18)(生起)。

嗔、痴、悭及恶作四心所,得于二嗔恚相应心中(生起)。

昏沉及睡眠心所,得于五有行心(19)中(生起)。

疑心所,唯于疑俱心中(生起)。

 

<7>

痴等四心所,遍一切不善。

贪见慢三种,贪根心中生。

嗔嫉悭恶作,四在嗔根心。

昏沉与睡眠,二在有行心。

疑于疑心中。此十四心所,

于十二不善、相应有五类。

 

<8>3.与净心所相应的心

其次在(二十五)净(心所)中,先说遍一切净十九心所,得于一切五十九净心(20)中(生起)。

(正语、正业、正命)三个离心所,得于一切(八)出世间心中决定同时生起。但是在世间的欲界(八)善心中,则有时各别(生起)。

(悲、喜二)无量,除第五禅(三)心,唯在其余十二大心(色界心)、(八)欲界善心及(八)欲界有因唯心共二十八心中,有时各别(生起)。

有人说(21)在舍俱心中没有悲和喜。

慧(无痴)心所,与十二智相应欲界心及一切三十五大心(色、无色界心)、出世间心共四十七心相应(22)。

 

<9>

净唯在净心,相应有四种:

一十九净法,生于五十九;

三于十六心;二于二十八;

当知慧心所,生于四十七。

 

三、什么心与什么心所相应

 

<10>

嫉悭与恶作,三离悲喜慢,

有时各别起,昏沉与睡眠,

相应生亦尔。其余四十一;

所说心所法,决定相应起。

我今说彼等,与心之相摄:

在无上心中,摄三十六法;

上界大心中,则为三十五;

于欲界净心,得有三十八;

在不善心中,二十七心所;

于无因心中,则得十二法;

如是相应生,相摄有五种。

 

<11>

1.与出世间心相应的心所(心与心所相应)如何?

先说在八出世间的初禅心中,摄十三通一切心所及除去二无量的(其余)二十三净心所共三十六法。

如是

在第二禅(八)心中,除寻(摄三十五法)。

在第三禅(八)心中,除寻与伺(摄三十四法)。

在第四禅(八)心中,除寻、伺、喜(摄三十三法)。

在第五禅(八)心中,与舍俱,而摄彼等(三十三法)(23)。

在一切八出世间心中(的心所法),依据五种禅,相摄有五类。

 

<12>于无上心中,心所立五类:

一为三十六,一为三十五,

一种三十四,三十三二种。

 

<13>

 2.与色、无色界心相应的心所

次于大(上二界)心中,

先说在(善、异熟、唯作)三初禅心中,摄十三通一切心所及除去三离的其余二十二净心所共三十五法。

然而这里的悲与喜,只是各别相应的(不能同时生起)。

 

如是

于第二禅心中除寻(摄三十四法)。

于第三禅心中除寻、伺(摄三十三法)。

于第四禅心中除寻、伺、喜(摄三十二法)。

于第五禅十五心(24)中更无(悲、喜二)无量(摄三十法)

在这一切二十七大心中(的心所),依照五种禅的差别相应有五种。

 

<14>

三十五与三十四,三十三与三十二,

以及三十法次第,在大心中有五种。

 

<15>

3.与欲界净心相应的心所

于欲界净(心)中,

先说(八)善心中的初二种(喜俱智相应无行、喜俱智相应有行)摄三十八(心所)法:

即十三通一切心所及二十五净心所。

当知此中(二)无量及(三)离共五(心所),只是各别相应生起的(25)。   如是于第二种的二善心(喜俱智不相应无行、喜俱智不相应有行)中,(如上三十八法中)除智(摄三十七法)。

于第三的两种智相应心(舍俱智相应无行、舍俱智相应有行)中,(有智)除喜(摄三十七法)。

于第四的二善心(舍俱智不相应无行,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中,除智与喜,唯摄彼等(三十六法)。

次于(八有因)唯作心中,其所摄(的心所)如前(八善心的)四种四双中的一样,

唯再除去(三)离法(26)。

在(八有因善)异熟(心)中,亦如前(八善心),唯除(二)无量及(三)离而摄彼等(其余心所)法(27)。

如是一切,在二十四欲界净心中(的心所法),依二(心为一组),相摄有十二种(即分为十二双)。

 

<16>

欲界有因心,善异熟唯作:

善中三十八,二种三十七,

以及三十六。唯作三十五,

三种三十四,以及三十三。

异熟三十三,二种三十二,

以及三十一。唯作与大心(28)。

不现三离法。无上亦复然,

更除二无量。欲界异熟中,

无有此二类(29)。无上禅法异(30)。

无量与禅法,而在中界异(31),

离智喜于小,各各有差别(32)。

 

<17>

4.与不善心相应的心所

在不善心中,先说贪根中的第一(喜俱邪见相应)无行心,摄十九法:

即十三通一切心心所及四遍一切不善(心所)的十七(法),加贪、见(二心所,共成十九法)。

在第二(喜俱邪见不相应)无行心中,所摄同上,以贪、慢不同(除见加慢,摄十九法)。

在第三(舍俱邪见相应无行心)中,同上(第二无行心),除喜,与贪、见俱,摄十八(法)。

在第四(舍俱邪见不相应无行心)中,同上,与贪、慢俱(摄十八法)。

次于第五(忧俱)嗔恚相应无行(心)中,与嗔、嫉、悭、恶作四(心所)俱,除喜而摄彼等二十法(33)。

然而这里的嫉、悭、恶作、唯各别相应(实际只有十八法同时生起)。

于(五种)有行心中,亦复如是(如五种无行心)。

其所不同的,当如(有行心)更与昏沉、睡眠相应。

其次,除去欲、喜的其余十一通一切心心所及四个遍一切不善(心所)共十五法,于(舍俱)掉举相应(心)中生起。

于疑俱心中,除去胜解而与疑俱,亦摄十五法。

如是一切于十二不善心中生起,各别相应,依(所相应的心所法)数的差别,可摄为七种。

 

<18>

十九十八及二十,二十一与二十法,二十二与一十五,不善心中立七种(34)。

所说此等十四法(35),一切不善心相应。

 

<19>

 5.与无因心相应的心所

在无因(心)中,

先说于(喜俱阿罗汉)笑心中,

(在十三通一切心心所中)除欲,

摄十二通一切心(心所)法。

 

同样的,于确定(舍俱意门转向唯作)心中,除欲及喜,(摄十一法)。

于乐俱(喜俱)推度(心)中,除欲及精进(摄十一法)

于无因意界三心(36)及结生二心(37)中,除欲、喜及精进(摄十法)。

于二种(前)五识中,除去(六个)杂(心所),唯摄彼等(七法)(38)。

如是一切,于十八无因心中(的心所法),依数的差别,相摄有四种。

 

<20>

于十八无因,生起摄四类:

十二与十一,以及十与七。

遍一切处七,于无因心中,

其余杂心所,适宜而相应。

如是详细说,三十三种摄(39)。

既知心所法,与心不相离,

相应而相摄,如是分别说。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心所分别品第二竟。

[注释]

1. 原文Vatthu,意译为“所依”。有些地方也译为“事”或“基”。

2. 关于心所法的说明,参考 Visuddhi-magga 《清净道论》460 页以下(华宇版,下册39页以下)所说的受、想、行三蕴。并可参考昙摩结:《南传的五十二心所法》,见本书《附录》。

3. “遍一切心心所”古译为“遍行心所”。

4. 杂心所中的喜(Pti)与无量心所中的喜(Mudit),在巴利原文中两个字是不同的,但古时都译为喜。

5. “杂心所”,古译为“别境心所”。

6. “通一切心心所”是意译。原文为Aasamna是“其他”的意思,Samna是“共通的”意思,若直译应为“与其他共通的”。

7. 身的安息为“身轻安”。这里的“身”不是平常所说的身体,而是心所法的主体受、想、行三蕴。

8. “慧根”,即“无痴”。

9. “心属性”,即指心所,因为他们是附属于心的,所以叫心属性。

10. 二种五识,即无因善异熟中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乐俱身识五种及无因不善异熟中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苦俱身识五种。

11. 四十四欲界心,即在五十四欲界心中除去二种前五识的其余四十四欲界心。

12. 十一初禅心,即初禅的善、异熟、唯作三心加出世间四道四果共十一心。这是依一百二十一心计算的。

13. 六十六心,是依一百二十一心计算的,即与寻相应的五十五心加第二禅的十一心。

14. □七十八心,是依八十九心计算的。

15. 本颂简略地叙述杂心所与心的相应的数字如是:

一、寻,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六十六得五十五。

二、伺,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五十五得六十六。

三、胜解,于八十九心中除十一得七十八。

四、精进,于八十九心中除十六得七十三。

五、喜,于一百二十一心中除七十得五十一。

六、欲,于八十九心中除二十得六十九。

16. 八贪相应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前八个心。

17. 四邪见相应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第一、第二、第五、第六心。

18. 四邪见不相应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第三、第四、第七、第八心。

19. 五有行心,即十二不善心中的第二、第四、第六、第八、第十心。

20. 五十九净心,即八十九心中除十八无因心及十二不善心的其余五十九心。

21. “有人说”,是指佛授论师等所说。(见日文南传大藏经第六十五卷第十九页)。

22. 四十七心,即十二智相应欲界心加三十五大心及出世间心(色界十五、无色界十二、出世间八)。

23. 这里是在上面的三十三法中,除乐加舍而成的三十三法。

24. 十五心,即色界第五禅的三心加无色界的十二心。

25. 悲、喜二无量及离身恶行、离语恶作、离邪命三离法,此五心所,只是各别相应,不能有二法同时生起。所以在初二种善心中,实际只有三十四法同时生起。

26. 初二种如初二善心的三十八法,除三离法,只摄三十五法;第二双三十七,除三离摄三十四法;第三双三十七,除三离摄三十四法;第四双三十六,除三离摄三十三法。

27.第一双三十八法减五,等于三十三;第二双三十七减五,等于三十二;第三双三十七减五,等于三十二;第四双三十六减五,等于三十一。

28. “大心”是指色界、无色界心。

29. “二类”即是三离及二无量。

30. “禅法”即禅支。在无上(出世间)心中的禅支是有区别的,即出世间心根据五种禅来分析,则有关的禅支犹如各禅一样是不同的。

31. 这里的“中界”是指色界及无色界。根据二无量及禅支,在各各色、无色界心中有所不同。

32. 这里的“小”字是欲界。在欲界的净心中,关于离法,在善与异熟唯作不同。关于无量,在善及唯作与异熟不同。关于智与喜,在各对净心中也不同。所以他们是各各有差别的。

33. 二十法:十三通一切心心所中除喜的十二加遍一切不善心所四,再加嗔、嫉、悭、恶作四,等于二十。

34. 七种:一、第一、第二无行心摄十九法;

二、第三、第四无行心摄十八法;

三、第五无行心摄二十法;

四、第一,第二有行心摄二十一法;

五、第三、第四有行心摄二十法;

六、第五有行心摄二十二法;

七、与疑、掉举相应的二痴根心摄十五法。

35. 十四法:即遍一切不善心所四法(痴、无惭、无愧、掉举)及

十三通一切心心所中除去欲、喜、胜解的其余十法

(触、受、想、思、定、命、作意、寻、伺、精进)。

36. 无因意界三心:即无因善异熟心中的舍俱领受心、无因不善异熟心中的舍俱领受心及无因唯作心中的舍俱五门转向心。

37. 结生二心:即无因善异熟心中的舍俱推度心及无因不善异熟心中的舍俱推度心。

38. “彼等”是指触、受、想、思、定、命、作意七个遍一切心心所。

39. 依照上面所说的什么心与什么心所相应、相摄,有三十三种如下:一、于出世间心有五种;二、于上二界(大心)有五种;三、于欲界净心有十二种;四、于不善心有七种;五、于无因心有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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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摩·摄阿毗达摩义论·摄心分别品

摄心分别品

阿耨楼陀造
叶均译

南无如来,应供,正等正觉者!

 

第一摄心分别品(3)

 

<1>、 无上正等正觉者,及诸正法最上僧,归命礼敬我当说:摄阿毗达摩义论。此中叙说对法义,依第一义有四种:心、心所、色及涅槃,摄一切法尽无遗。

 

<2>、 这里先说心法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及出世间(心)。

 

一、五十四欲界心

 

此中欲界(心)是什么呢?即

 

1.十二不善心(4):

(1)喜俱邪见相应无行一(5),

(2)(喜俱邪见相应)有行一(6),

(3)喜俱邪见不相应无行一,

(4)(喜俱邪见不相应)有行一,

(5)舍俱邪见相应无行一,

(6)(舍俱邪见相应)有行一,

(7)舍俱邪见不相应无行一,

(8)(舍俱邪见不相应)有行一。此等八法名为贪俱心。

(9)忧俱嗔恚相应无行一,

(10)(忧俱嗔恚相应)有行一。此等二法名为嗔恚相应心。

(11)舍俱疑相应一,

(12)舍俱掉举相应一。此等二法名为愚痴心。

如是一切,称为十二不善心。

 

<3>、 贪根有八种,嗔痴根各二,如是总称为:十二不善心。

 

<4>、 2.十八无因心:

 

(1)舍俱眼识,

(2)(舍俱)耳识,

(3)(舍俱)鼻识,

(4)(舍俱)舌识,

(5)苦俱身识,

(6)舍俱领受心及

(7)舍俱推度心(7)。

这七种名为不善异熟心(8)。

 

(1)舍俱眼识,

(2)(舍俱)耳识,

(3)(舍俱)鼻识,

(4)(舍俱)舌识,

(5)乐俱身识,

(6)舍俱领受心,

(7)喜俱推度心(9)及

(8)舍俱推度心。

这八种名为无因善异熟心(10)。

 

(1)舍俱五门转向心,

(2)(舍俱)意门转向心及

(3)喜俱(阿罗汉)笑心。这三种名为无因唯作心(11)。

如是一切,称为十八无因心。

 

<5>、 不善异熟七,善异熟有八,唯作心三种,为十八无因。除恶及无因,尚余五十九。或说九十一,是名为净心(12)。

 

<6>、 3.二十四有因心:

(1)喜俱智相应无行一,

(2)(喜俱智相应)有行一,

(3)喜俱智不相应无行一,

(4)(喜俱智不相应)有行一,

(5)舍俱智相应无行一,

(6)(舍俱智相应)有行一,

(7)舍俱智不相应无行一,

(8)(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一。

这是八种欲界善心(13)。

 

(1)喜俱智相应无行一,

(2)(喜俱智相应)有行一,

(3)喜俱智不相应无行一,

(4)(喜俱智不相应)有行一,

(5)舍俱智相应无行一,

(6)(舍俱智相应)有行一,

(7)舍俱智不相应无行一,

(8)(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一。

这是八种欲界有因异熟心(14)。

 

(1)喜俱智相应无行一,

(2)(喜俱智相应)有行一,

(3)喜俱智不相应无行一,

(4)(喜俱智不相应)有行一,

(5)舍俱智相应无行一,

(6)(舍俱智相应)有行一,

(7)舍俱智不相应无行一,

(8)(舍俱智不相应)有行一。

这是八种欲界有因唯作心(15)。

 

如是一切二十四种,称为欲界有因善、异熟、唯作心。

 

<7>、

欲界中有因,善异熟唯作,

由于受智行,区别二十四(16)。

欲异熟廿三,善不善二十,

唯作有十一,共为五十四(17)。

 

二、十五色界心(18)

 

<8>、

(1)寻、伺、喜、乐、一境性俱(19)初禅善心,

(2)伺、喜、乐、一境性俱第二禅善心,

(3)喜、乐、一境性俱第三禅善心,

(4)乐、一境性俱第四禅善心,

(5)舍、一境性俱第五禅善心。这五种名为色界善心。

 

(1)寻、伺、喜、乐、一境性俱初禅异熟心,

(2)伺、喜、乐、一境性俱第二禅异熟心,

(3)喜、乐、一境性俱第三禅异熟心,

(4)乐、一境性俱第四禅异熟心,

(5)舍、一境性俱第五禅异熟心。

这五种名为色界异熟心。

 

(1)寻、伺、喜、乐、一境性俱初禅唯作心,

(2)伺、喜、乐、一境性俱第二禅唯作心,

(3)喜、乐、一境性俱第三禅唯作心,

(4)乐、一境性俱第四禅唯作心,

(5)舍、一境性俱第五禅唯作心,

这五种名为色界唯作心。

 

如是一切十五种,名为色界善、异熟、唯作心。

 

<9>、由于禅差别,色界意有五。

善、异熟、唯作,区别彼十五(20)。

 

三、十二无色界心(21)

 

<10>、

(1)空无边处善心,

(2)识无边处善心,

(3)无所有处善心,

(4)非想非非想处善心,

这四种名为无色界善心。

 

(1)空无边处异熟心,

(2)识无边处异熟心,

(3)无所有处异熟心,

(4)非想非非想处异熟心,

这四种名为无色界异熟心。

 

(1)空无边处唯作心,

(2)识无边处唯作心,

(3)无所有处唯作心,

(4)非想非非想处唯作心,

这四种名为无色界唯作心。

如是一切十二种,名为无色界善,异熟、唯作心。

 

<11>、由于所缘之差别,无色界意有四种。又依善、异熟、唯作、区别而立十二心。

 

 

四、八出世间心(22)

 

<12>、

(1)须陀洹道心,

(2)斯陀含道心,

(3)阿那含道心,

(4)阿罗汉道心,

这四种名为出世间善心。

 

(1)须陀洹果心,

(2)斯陀含果心,

(3)阿那含果心,

(4)阿罗汉果心,

这四种名为出世间异熟心。

如是一切八种,名为出世间善、异熟心。

 

<13>、

由于四道别,故善心有四,

同彼异熟果,为无上八种(23)。

十二不善心,善心二十一,

三十六异熟,二十唯作心;

欲界五十四,色界心十五。

无色心十二,出世间八种;

如是应知意,区别八十九(24)。

智者再分别,一百二十一。

 

五、一百二十一心

 

<14>、

八十九心,怎样成为一百二十一心?

寻、伺、喜、乐、一境性俱初禅须陀洹道心,

伺、喜、乐,一境性俱第二禅须洹道心,

喜、乐、一境性俱三禅须陀洹道心,

乐、一境性俱第四禅须陀洹道心,

舍、一境性俱第五禅须陀洹道心。

这五种名为须陀洹道心。

斯陀含道心、阿那含道心、阿罗汉道心,同样各有五种,正二十道心。如是果心亦有二十,则出世间心,共有四十(25)。

 

<15>、

由禅相应别,一一分作五,

说此无上心,共有四十种(26)。

当知如色界,初禅等差别,

无上心亦然。无色属第五(27)。

于是初禅等,各说十一种(28)。

最后第五禅,共有二十三(29)。

善心三十七(30),异熟五十二(31)。

是故智者说:一百二十一(32)。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心分别品第一竟。

 

[注释]

1.原文 Abhidhammattha-Sagaha 译为摄阿毗达摩义或阿毗达摩摄义,“论”字是译者加的。

2.作者阿耨楼陀大约是十一世纪末和十二世纪上半期的人(详见附录---阿耨楼陀及其《摄阿毗达摩义论》)。

3.原文 Citta-Sagaha-Vibhga译为摄心分别。“品”字是译者加的。其它各品的品题都是这样。

这一品的各种术语解释,可以参考《清净道论》第十四说蕴品中的识蕴。并可参考昙摩结:《南传的八十九心》,见本书《附录》。

4.关于十二不善心的解说,参考 Visuddhi-magga (《清净道论》)454页。(按:页数是巴利文原本的页码,华宇版,下册28~29页)

5.“无行”是不犹豫、没有他人怂恿教导而自动行业的意思。

6.“有行”是有的犹豫或由他人怂恿教导而行业的意思。

7.“舍俱领受心”及“舍俱推度心”,《清净道论》为“舍俱意界”及“舍俱意识界”。《成唯识论述记》卷二十一与《唯识枢要》第三卷译:“领受心”为“等寻求”;“推度心”为“等贯彻”。

8.七种不善异熟心的说明,参考Visuddhi-magga 456页。(华宇版,下册31~32页)

9.喜俱推度心,《清净道论》为喜俱意识界。

10.八种无因善异熟心的说明,参考 Visuddhi-magga 454~455页。(华宇版,下册30~31页)

11.三种无因唯作心的说明,参考Visuddhi-magga 456~457页。(华宇版,下册33页)这三种心在《清净道论》中名为:“舍俱意界,舍俱意识界,喜俱意识界”。

12.这两个颂中的前一颂是总结十八无因心,后一颂是说下面要叙述的什么心。第二颂中的“恶”是指十二不善心,“无因”是指十八无因心。本品除了上述十二不善心及十八无因心共三十心之外,依八十九心计算,尚余五十九心未曾叙述,若依一百二十一心计算,还有九十一,这些将要叙述的心都名为“净心”。因为十二不善心是恶的,十八无因心是中立而无进取之力的,都不能称为“净心”,所以除外。

13.八种欲界善心的说明,参考 Visuddhi-magga 452~453 页。(华宇版,下册26~27页)。

14.八种欲界有因异熟心的说明,参考 Visuddhi-magga 455~456页。(华宇版,下册31页)。

15.八种欲界有因唯作心的说明,参考Visuddhi-magga 457页。(华宇版,下册33~34页)。

16.欲界的净心共有二十四个,即有因的善心八个、异熟心八个、唯作心八个。由于受、智、行的区别,故作如是分析。“受”即喜与舍,“智”即智相应与智不相应,“行”即有行及无行。

17.本颂总结上述的五十四欲界心,即异熟心二十三个(无因心十五、有因心八)、善与不善心二十个(善心八、不善心十二)、唯作心十一个(无因心三有因心八)。

18.下面所说色界的善心、异熟心及唯作心,参考(Visuddhi-magga)453、456、457 页。(华宇版,下册27、32、34页)。

19.“一境性俱”,《清净道论》为“定相应”。

20.“彼”是指色界的五种禅心:由于有善、异熟、唯作的区别,故有十五种。

21.下面所说无色界善心、异熟心、唯作心,参考Visuddhi-magga 453、456 、457 页。(华宇版,下册28、32~34页)。

22.八个出世间心,参考(Visuddhi-magga)453、456页。(华宇版,下册28、32页)。

23.此颂是总结八个出世间心的。四道,为出世间的四种善心;他们的果为四种出世间异熟心。所以一共是八种无上心。这里的“无上”即指出世间。

24.这两个半颂是以两种方法来总结全部八十九心的。前一颂用不善、善、异熟、唯作来统计:即不善心十二、善心二十一(欲界八、色界五、无色界四、出世间四)、异熟三十六(无因心十五、欲界有因心八、色界五、无色界四、出世间四)、唯作心二十(无因心三、欲界有因心八、色界五、无色界四)共为八十九心。第二颂是依欲界、色界、无色界、出世间来计算的:即欲界心五十四(不善心十二、无因心十八、善心八、善异熟心八、唯作心八)、色界心十五(善、异熟、唯作心各有五个)、无色界心十二(善、异熟、唯作心各有四个)。出世间心八(四道、四果),合为八十九(参考附录--南传的八十九心)。

25.原来的八十九心是世界心八十一、出世间心八个。现在从八个出世间心开为四十个,再加世界心八十一,便成为一百二十一。

26.由于禅支相应的差别,每种出世间心分为五种,则八个出世间心,共有四十种。

27.色有五禅差别,无上(出世间)心也具五禅。“无色属第五”,因为所有无色界禅都只有舍与一境性二支,和色界第五禅一样,所以无色界心是被认为包摄于第五禅中的。

28.“各说十一种”,因为色界初禅等,各各有善、异熟、唯作三种,再加上出世间的四道四果八种初禅等,故有十一种。

29.“二十三”,即色界第五禅的善、异熟、唯作三种,加无色界十二种和出世间的八种第五禅,故有二十三种。

30.“善心三十七”,即欲界八个、色界五个、无色界四个和出世间二十个。

31.“异熟五十二”,即欲界二十三(无因十五、欲界有因八)、色界五、无色界四、出世间二十。

32.“一百二十一”,即不善心十二、善心三十七、异熟心五十二、唯作心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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