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典籍·长阿含经·露遮经第二十九

露遮经第二十九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拘萨罗人间遊行。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往诣婆罗婆提婆罗门村北尸舍婆林中止宿。

时。有婆罗门。名曰露遮。住婆罗林中。其村丰乐。人民炽盛。波斯匿王即封此村。与婆罗门以为梵分。此婆罗门七世已来父母真正。不为他人之所轻毀。异典三部讽诵通利。种种经书尽能分別。又能善于大人相法.瞻侯吉凶.祭祀仪礼。闻沙门瞿昙释种子出家成道。于拘萨罗国人间遊行。至尸舍婆林中。有大名称。流闻天下。如来.至真.等正觉。十号具足。于诸天.世人.魔.若魔.天.沙门.婆罗门众中自身作证。与他说法。上中下善。义味具足。梵行清净。如此真人。宜往觐现。我今宁可往共相见  时。婆罗门即出彼村。诣尸舍婆林中。至世尊所。问讯已。一面坐。佛为说法。示教利喜。婆罗门闻法已。白佛言。唯愿世尊及诸大众明受我请。尔时。世尊默然受请。

彼婆罗门见佛默然。知已许可。即从坐起。绕佛而去。去佛不远。便起恶见言。诸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成。不应为他人说。但自知休与他说为。譬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是贪恶不善法耳。

时。婆罗门还至。婆罗林已。即于其夜具办种种肴膳饮食。时到。语剃头师言。汝持我声。诣尸舍婆林中。白沙门瞿昙。日时已到。宜知是时。

剃头师受教即行。往到佛所。礼世尊足白。时已到。宜知是时。

尔时。世尊即著衣持钵。从诸弟子千二百五十人俱。诣婆罗林。

剃头师侍从世尊。偏露右臂。长跪叉手。白佛言。彼露遮婆罗门去佛不远。生恶见言。诸有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者。不应为他人说。但自知休与他说为。譬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是贪恶不善法耳。唯愿世尊除其恶见。

佛告剃头师曰。此是小事。易开化耳。

尔时。世尊至婆罗门舍。就座而坐。时。婆罗门以种种甘膳。手自斟酌。供佛及僧。食讫去钵。行澡水毕。取一小床于佛前坐。佛告露遮。汝昨去我不远。生恶见言。诸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者。不应为他人说。乃至贪恶不善法。实有是言耶。

露遮言。尔。实有此事。

佛告露遮。汝勿复尔生此恶见。所以者何。世有三师可以自诫。云何为三。一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以除烦恼。又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除烦恼。不得上人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不恭敬承事。由复依止与共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得上人胜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烦恼。不得上人胜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使诸弟子不复恭敬承事供养。但共依止同住而已。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一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

又告露遮。第二师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不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胜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不恭敬承事。由复依止与共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得除众烦恼。得上人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使诸弟子不复恭敬承事供养。但共依止同住而已。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在他后行。手摩他背。此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二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

又告露遮。第三师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除烦恼。又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恭敬承事。依止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少多得上人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诸弟子恭敬承事。共止同住。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捨己禾稼。鋤他田苗。此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三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露遮。有一世尊不在世间。不可倾动。云何为一。若如来.至真.等正觉出现于世。乃至得三明。除灭无明。生智慧明。去诸暗冥。出大法光。所谓漏尽智证。所以者何。斯由精勤。专念不忘。乐独闲居之所得也。露遮。是为第一世尊不在世间。不可倾动。露遮。有四沙门果。何者四。谓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云何。露遮。有人闻法应得此四沙门果。若有人遮言。勿为说法。设用其言者。彼人闻法得果以不。

答曰。不得。

又问。若不得果。得生天不。

答曰。不得。

又问。遮他说法。使不得果。不得生天。为是善心。为不善心耶。

答曰。不善。

又问。不善心者。为生善趣。为墮恶趣。

答曰。生恶趣。

露遮。犹如有人语波斯匿王言。王所有国土。其中财物王尽自用。勿给余人。云何。露遮。若用彼人言者。当断余人供不。

答曰。当断。

又问。断他供者。为是善心。为不善心。

答曰。不善心。

又问。不善心者。为生善趣。为墮恶道耶。

答曰。墮恶道。

露遮。彼亦如是。有人闻法。应得四沙门果。若有人言。勿为说法。设用其言者。彼人闻法得果不。

答曰。不得。

又问。若不得果。得生天不。

答曰。不得。

又问。遮他说法。使不得道果。不得生天。彼为是善心。为不善心耶。

答曰。不善。

又问。不善心者。当生善趣。为墮恶道耶。

答曰。墮恶道。

露遮。若有人语汝言。彼波罗婆提村封所有财物。露遮。自用勿给人。物当自用。与他何为。云何。露遮。设用彼言者。当断余人供不。

答曰。当断  又问。教人断他供者。为是善心。为不善心耶。

答曰。不善。

又问。不善心者。为生善趣。为墮恶道耶。

答曰。墮恶道。

露遮。彼亦如是。有人闻法应得四沙门果。若有人言。勿为说法。设用其言者。彼人闻法得果不。

答曰。不得。

又问。若不得果。得生天不。

答曰。不得。

又问。遮他说法。使不得果。不得生天。为是善心。为不善心耶  答曰。不善。

又问。不善心者。为生善趣。为墮恶道耶。

答曰。墮恶道。

尔时。露遮婆罗门白佛言。我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愿听我于正法中为优婆塞。自今已后。尽形寿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饮酒。

佛说法已。时露遮婆罗门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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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调御地经

调御地经

北传汉译中阿含一九八、调御地经(大正藏一,七五七页。)
本经是王子奢耶阇那恳请沙弥阿夷罗和提说法,以遇王子之反对,自己没有自信,其是非请问佛陀。佛陀以臂喻说于欲中不能修行,继续修行者,如次第调御野象,以谆谆示修行之阶梯。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其时,恰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住林中小屋。
其时王子奢耶阇那游行、旅行至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处。至已,与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互相问讯,交换喜、乐之语已,坐于一边。一边坐已,王子奢耶阇那向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如是言:
尊者阿奇耶沙那!我如是闻:兹有比丘,不放逸而热心精勤住者,应得心一境性。
如是,王子!如是,王子!兹有比丘,不放逸而热心精勤住者,应得心一境性。
善哉!尊者阿奇耶沙那!如所学、所闻,为我说示。
王子!我不能为仁[者]说示如所闻、所学之法。王子!我今虽为仁者说示如所闻、所学之法,而仁者亦不解我所说之义。此我应[徒]疲劳。此我当为娆恼。
尊者阿奇耶沙那!请为我说示如所闻、所学之法,或许我能解尊者阿奇耶沙那所说之义。
然者,王子!我应向仁者说示如所闻、所学之义。若我所说之义,仁者能解者善;若我所说之义,仁者不能解者,请自随住,其时请不更质问我。
尊者阿奇耶沙那!请为我说示如所闻、所学之法,若我能解尊者阿奇耶沙那所说之义者善。若我不能解尊者阿奇耶沙那所说之义者,当自随住。我其时不应更质问尊者阿奇耶沙那。
其时,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为王子奢耶阇那说示如所闻、所学之法。
如是说已,王子奢耶阇那,对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如是言:无处亦无容,尊者阿奇耶沙那,凡比丘不放逸,若热心精勤住,应得心一境性者!
其时,王子奢耶阇那,对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说:无处亦无容(终无是事)即起座而去。   其时,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于王子奢耶阇那去后不久,诣世尊之处,诣已,敬礼世尊,坐于一边,一边坐已,新学沙门与王子奢耶阇那互相所谈论之一切,白世尊,其闻已,世尊告新学沙门:
阿奇耶沙那!其应如何得耶?彼应由出离而知、出离而见、出离而达到、出离而证得;其王子奢耶阇那是于欲中住,享受欲,耽于欲寻,欲热使之热恼,热中于欲之追求:[能]或知、或见、或证者,无如是事也。
阿奇耶沙那!譬喻有二:或应调御之象、应调御之马、应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
被导御。[又]二者,有或应调御之象,或应调御之马,或应调御之牛,不被调御,
不被导御。
阿奇耶沙那!汝其如何思惟耶?彼两应被调御之象,应被调御之马,应被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被导御者,彼等应被调御至调御之所作,以达调御之地耶?
如是,世尊。
次二者,或应被调御之象,或应被调御之马,或应被调御之牛,不被调御,不被导御,彼等不被调御者,[能]如二者或应被调御之象,或应调御之马,或应被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被导御,而至调御之所作,达调御之地耶?
不然,世尊。
恰如是,阿奇耶沙那!凡依出离而知、依出离而见、依出离而达到、依出离而证[得]者,其王子奢耶阇那是欲中住、享受欲、沈于欲寻、欲热使之热恼,热中于欲之追求,[能]或知、或见、或证者,无有如是事。
阿奇耶沙那!臂喻村或镇之近处有大山,此山有两友,从彼村镇出,以手契示而近彼山,近已,一友立于山麓,一友登于山上。立彼山麓之友,如是言立于山上之友曰:友!汝立于山上见何耶?彼如是曰:友!我立于山上,见美丽之林园、美丽之森林、美丽之土地、美丽之水池。彼[立于山麓之友]如是言:汝立于山上见美丽之林园、美丽之森林、美丽之水池者无处亦无容(无是事)。立彼山上之友下山麓,拉彼友之腕,令登山上,暂时休息已,向彼友言:友!汝于山上见何耶?彼如是曰:友!我立于山上,见美丽之林园、美丽之森林、美丽之土地、美丽之水池。彼如是言:友!我等!今正是汝之--友!汝之立于山上,见美丽之林园、美丽之森林、美丽之土地、美丽之水池者!--之所说无处无容,以如此了解。我等今正是,又汝之--友!我立于山上见美丽之林园、美丽之森林、美丽之土地、美丽之水池--之所说如是谅解。彼如是言:对此,友!我被大山所遮,应见而不见故也。
阿奇耶沙那!恰如是,比此更大之无明蕴,王子奢耶阇那被遮蔽、被覆盖、被盖障、被缠结。彼实应依出离而知、依出离而见、依出离而达、依出离而证者。彼王子奢耶阇那于欲中住,享爱欲而沈于欲寻与欲热之热恼,热中于欲之追求,[能]或知、或见、或证者,无有如是事也。
若,阿奇耶沙那!汝之对王子奢耶阇那说此等二譬喻者,无疑地,王子奢耶阇那即信乐汝。且信乐已,成信乐汝之行相。
然而,世尊!我应想起如何王子奢耶阇那,对此等二譬喻必定未曾闻。例如[对]世尊[亦然]。
阿奇耶沙那!犹如有刹帝利灌顶王。命令捕象师言:捕象师!汝乘王之象入山林,见野象出,系于王象之首。如是,王!
阿奇耶沙那!捕象师应诺刹帝利灌顶王已。乘王之象入象林,见野象即系于王象之首而从王象带出露地。如是,阿奇耶沙那!野象至露地。
阿奇耶沙那!野象[对]其象林有种种贪求而彼捕象师白刹帝利灌顶王曰:王!彼野象来露地矣。彼刹帝利灌顶王命令调象师曰:呜呼!调象师!汝调御野象而除[其]野性、野之忆念、思惟、野之忧、疲、热恼,乐于村镇中,以令熟人之习惯。如是,王!
阿奇耶沙那!调象师应诺刹帝利灌顶王已,掘地立大性以系野象之首,以除[彼]野性、野之忆念、思惟、野忧、疲、热恼,乐于村镇中,令熟人之习惯。
调象师对彼温和,使之身乐、爱,以触于心绪;诸说为美丽,甚多人爱,甚多人善,以如是之诸语相说。而阿奇耶沙那!野象由调象师如是温和使之耳乐,爱、触于心绪,诸说为美丽,甚多人爱好,甚多人欢喜,以如是诸语相说之,为使之垂耳倾听,起解慧心。
调象师对彼,更随与种种草类、水。阿奇耶沙那!野象由调象师,为受种种之草类及水。
其时,调象师独如是思惟:今野象应活。调象师对彼,更为所作:故应取,汝应舍。
阿奇耶沙那!王象,关于调象之命令而行取、舍,从于教授故。
调象师对彼,更为所作:汝应往之,故应还来。阿奇耶沙那!王象,关于调象师之命令而行往还,从于教授故。
调象师对彼,更为所作:汝应起来,汝应坐下。阿奇耶沙那!王象,对于调象师之命令而行起、坐,从于教授故。
调象师对彼,更名为不动之所作。以大盾缚象之鼻,而手持枪之士夫,坐于头上,且周围手持枪之众人,为环而立,调象师持长柄枪立于前,为彼不动之所作,前足不许动,后足立不许动,前身不许动,后身亦不许动,头不许动,身亦不许动,牙不许动,尾不许动,鼻亦不许动。彼王象,虽刀、剑、弓、矢之飞来,他人之袭来,大鼓、小鼓、螺贝等种种之声,亦善堪忍,弃一切之曲过、缺点适于王而为王之使用,至称为王之支分。
恰如是,阿奇耶沙那!于此如来出兴于世,此应供、正等觉者、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觉者、世尊出现于此世。彼以俱此天之世界、俱魔之世界、俱焚天之世界、俱沙门婆罗门之世界、俱入天之世界,自知、自证而宣说。彼初善、中善、终亦善,有义、有文,以说法,以教完全清净之梵行。而且生于居士或居士子,或其他之族者,以听闻其法。彼以听其法,得信于世尊。彼如是得信,作是念:在家是杂闹、尘劳之处,出家是空闲寂静也。在家者难行完全清净如真珠清磨之梵行,然!我以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为出家修行者。彼于后或舍小财物,或舍多财物,或舍小亲族,或舍多亲族,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为出家修行者。如是阿奇耶沙那!圣弟子至露地。   而,阿奇耶沙那!有诸天、人,贪求彼五欲乐。如来更调御彼曰:
呜呼!比丘!汝是持戒者。护持别解脱律仪,其正行与正处住,见微罪亦怖畏,于学处,受持而学。
阿奇耶沙那!圣弟子为持戒者,护持别解脱律仪,其正行与正处住,见微罪亦怖畏,于学处,受持而学故,如来对彼,更调御曰:
呜呼!比丘!汝护于诸根门。虽以眼见色,勿取相,勿取细相。凡不护此眼根而住者,当流注于
贪、忧、恶、不善法故,为此等之防护而行道,应入护眼根,为眼根之防护。身闻声已、鼻嗅香已、舌味味已、身触触已、意识法已、而勿取相,勿取细相。凡不防护此意根而住者,当流注于贪、忧、恶、不善法故,为此之防护而行道,应入护意根,为意根之防护。
阿奇耶沙那!圣弟子护诸根门故,如来对彼更调御曰:呜呼!比丘!汝于食应知量,应如理思惟而摄食,勿为戏、骄、虚饰、庄严之事。而且唯为此身体之存续、支持、止害,为梵行之受持,我如是故舍断受,而令所受不生。而且于我,应无罪性,而有乐住。
阿奇耶沙那!圣弟子于食知量故,如来对彼,更调御曰:
呜呼!比丘!汝专为警寤而住。曾依经行与坐禅,由诸障法,令心清净;依初夜分亦经行与坐禅,由诸障法,令心清净;于中夜分、由右胁行狮卧,足叠于足,当起有念、有正知之作意想;后夜分起出,依经行与坐禅,由诸障法,令心清净。   阿奇耶沙那!圣弟子专为警宿而住,如来对彼,更调御曰:
呜呼!比丘!汝应具念、正知;往、返亦具正知者;见前,见后亦具正知者;要屈要伸亦具正知者;持僧伽梨衣及钵、衣亦具正知者,行大小便亦具正知者;或行、或立、或坐、或眠、或寤、或语、或黑、亦具正知者。
阿奇耶沙那!圣弟子具念、正知故,如来对彼,更调御曰:
呜呼!比丘!汝独离坐处,应乐林中、树下、山上、洞窟、山穴、墓间、森地、露地、槁堆。
彼独离坐处,[即]乐林中、树下、山上、洞窟、山穴、墓间、森地、露地、槁堆。
彼食后,由行乞归,结跏而坐,端正身体,现前安立念。
彼对世间断贪爱,离贪心而住。由贪爱令心清净;
断嗔恚、无嗔恚而住,饶益怜愍一切生类而由嗔恚令心清净;
断昏沉睡眠,远离惛沉睡眠而住。有光明想,有念、正知由惛沈、睡眠令心清净;
断掉举、恶作、无掉举而住。内静息有心,由掉举令心清净;
断疑、超越疑而住,无犹豫、对诸善法由疑令心清净。
彼断此等之五盖以慧令心之随烦恼成为无力,对于身观身而住。热心而有正知、[正]念,对世间应调伏贪、忧;对于受观受而住。热心而有正知、[正]念,对世间应调伏贪、忧;对于心观心而住。热心而有正知、[正]念,对世间应调伏贪、忧;对于法观法而住,热心而有正知、[正]念,对世间应调伏贪、忧。
阿奇耶沙那!犹如调象师,掘地立大柱,系野象之首以除其野性、野之忆念、思惟、野之忧、疲、热恼、乐于村镇中,令熟人之习惯,恰如是。
阿奇耶沙那!此等之四念处系圣弟子之心,除在欲[生活]之习,除在俗[生活]之思惟,除在俗[生活]之忧、疲、热恼、逮得正理以证涅盘。
如来对彼,更调御曰:呜呼!比丘!汝对身随观身而住,勿寻求俱身之寻。对于受随观受而住,勿寻求俱受之寻。对于心随观心而住,勿寻求俱心之寻。对于法勿寻求俱法之寻。
彼为止息寻与伺内心成为安静,有心一趣性,无寻无伺,由定生喜、乐具足第二禅;由喜之舍离,(为)舍者而住之,[为]具正念者、正知者,而以身感受乐--诸圣者所谓舍者、具念者、乐住者--成就第三禅而住之;由舍乐、由舍苦、由先已灭喜忧,不苦不乐,由舍[所生]念之遍净,成就第四禅而住之。
彼如是于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堪任、确立、不动,彼心倾向于宿住随念智,彼忆念种种宿住,彼如此: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百千生、种种成劫、种种坏劫、种种成坏劫。于彼处,予为如是名、如是姓、如是阶级、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如是命终,从其处死、于彼处生;又,于彼处,(再生之)予为如是名、如是姓、如是阶级、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如是命终,彼[之予]于彼处死,又从此处生。如是忆念行相,境遇种种之宿住。
彼如是于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堪任、确立、不动,彼心倾向于有情生死智,彼以清净超人之天眼,见诸有情之生死、卑贱与高贵、美与丑、幸福与不幸、知诸有情各随其业而成:实有此等之有情,身、口、意具足恶行者、诽谤诸圣者、[为]邪见者、持邪见业者,彼等身坏命终后,往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又实有此等有情,身、口、意具足善行者、不诽谤圣者、[为]正见者、持正见业者,彼等身坏命终后,往生于善趣、天界。如是被以清净超人之天眼,见诸有情之生死、卑贱与高贵、美与丑、幸与不幸,如诸有情,各随其业而行。
彼如是于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堪任、确立、不动,彼心倾向于漏尽智,被如实知此是苦也、如实知此是苦之集也、如实知此是苦之灭也、如实知此是导至苦灭之道也;又如实知此等是诸漏也、如实知,此是漏之集也、如实知此是导至漏灭之道也。彼由如是知、如是见、彼心由欲漏而解脱,由有漏而解脱,由无明漏而解脱。于解脱,有已解脱之智;彼了知(予)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复受此[轮回]状态,知不更来此世。
彼比丘忍耐强,忍受寒暑、饥渴、蚊虻、风热、蛇触、恶声骂詈之语言、激越、粗恶、辛烈、不快、不适悦而至几乎夺命之身苦受,弃一切贪、嗔、痴,以去缺点、应供养、供奉、布施、合掌者,成为世间无上之福田。   阿奇耶沙那!若老野象之不受调御、不受调练而死者,称为:老野象以死不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中年野象之不受调御、不受调练而死者,称为:中年野象以死不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青年野象之不受调御,不受调练而死者,称为:青年野象以死不调御之死。
恰如是,阿奇耶沙那!若长老比丘不漏尽而死者,称为:长老比丘以死不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中年比丘不漏尽而死者,称为:中年比丘以死不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新学比丘之不漏尽而死者,称为新学比丘以死不调御之死。
阿奇耶沙那!若老野象之善受调御、善受调练而死者,称为老野象以死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中年野象之善受调御、善受调练而死者,称为中年野象以死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青年野象之善受调御、善受调练而死者,称为青年野象以死调御之死。
恰如是,阿奇耶沙那!若长老比丘之漏尽而死者,称为长老比丘以死于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中年比丘之漏尽而死者,称为中年比丘以死于调御之死。阿奇耶沙那!若新学比丘之漏尽而死者,称为新学比丘以死于调御之死。
世尊如是说已,欢喜之新学沙门阿夷罗和提,随喜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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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瞿尼师经

瞿尼师经

北传中阿二六。瞿尼师经(大正藏一、四五四页。)
本经是舍利弗,因名为瞿尼师之林住比丘,而向诸比丘说法,其内容以示林住比丘来僧伽中时,应有态度、行仪、作法及其他之心得。次举一般比丘应遵守修行之数项。北传大纲和南传相合,但二三页有出入,且最后有结颂。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王舍城之竹林,栗鼠饲养处。
尔时,有名为瞿尼师之比丘,为林住者、谷间正行者;以某要事至僧伽中。于是,具寿舍利弗以有关比丘瞿尼师之事,告诸比丘曰:
诸贤!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对于诸同梵行者,应存尊重与恭顺。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于僧伽中住者,对于诸同梵行者不尊重、不恭顺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对同梵行者不尊重,又不恭顺;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对于同梵行者应存尊重与恭顺。
诸贤!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应具座席之善巧,即如是予当不侵坐长老比丘等之座席,又不挡开年少比丘等之座席。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于僧伽中住者,是座席不善巧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不知增上行仪法;有何意义耶?是故,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应具座席之善巧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过早进入村里,不应中午还归。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若过早进入村里,中午还归者,则有关对彼语者,可能有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过早入村里,又中午还归;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过早入村里,不应中午还归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于食前、食后访问诸善家。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于食前、食后访问诸善家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经常非时行,彼惯行至僧伽中;此是实!是故,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于食前、食后访问诸善家。
诸贤!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掉举、动摇。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心具掉举、身具摇摆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彼经常心掉举,身摇摆,彼惯行至僧伽中;此是实!。是故,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心具掉举、身具摇摆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不应具饶舌、杂语。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为饶舌、杂语者,则有关对彼语者,可能有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饶舌、杂语有何意义耶?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不应具饶舌、杂语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应具易说谕、具善友。诸贤!若林住比丘至僧伽,于僧伽中住者,为难说谕者、恶友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为难说谕者、恶友者。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至僧伽、依僧伽中住者,应具易说谕、具善友。
诸贤!以林住比丘于诸根,应具守护其门。诸贤!若林住比丘于诸根不守护门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行者,而此具寿于诸根为不守护根门者,有何意义耶?是故,依林住比丘于诸根,应具守护根门。
诸贤!以林住比丘,于食应具知量。诸贤!若林住比丘于食不知量,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于食不知量者,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于食应知量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具专修警寤也。诸贤!若林住比丘不具专修警寤,则对彼有人语之,言:为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不专修警寤,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应具专修警寤。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具发勤精进。诸贤!若林住比丘懈怠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懈怠,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应具发勤精进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具念现前。诸贤!若林住比丘失念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失念,有何意义耶?是故,林住比丘应具念现前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具入定,诸贤!若林住比丘不入定者,则有关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不入定,有何意义耶?是故,依林住比丘应具入定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具智慧。诸贤!若林住比丘是恶慧者,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是恶慧,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应具智慧也。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遂行修习胜法、胜律。诸贤!对林住比丘,于胜法、胜律诸有质问者。诸贤!若林住比丘于胜法、胜律之所质问,不能解答,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于胜法、胜律之所质问不能解答,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于胜法、胜律应遂行修习。
诸贤!以林住比丘,对彼等超越诸色为无色之寂静解脱,于其处应遂行修习。诸贤!对林住比丘,于超越诸色为无色之寂静解脱,诸有质问者。诸贤!若林住比丘对超越诸色为无色之寂静解脱之诸质问,于其处不能解答者,则对彼有人语者,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对超越诸色为无色之寂静解脱之质问,不能解答,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对超越诸色为无色之寂静解脱,于其处应遂行修习。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遂行修习超人法。诸贤!对林住比丘于超人法诸有质问者,若林住比丘于超人法之质问,不能解答,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此具寿为何义出家,彼亦不知其义,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于超人法,应遂行修习。
如是说已,具寿大目犍连白具寿舍利弗曰:贤者舍利弗等!唯以林住比丘应遂行受持此等诸法耶?或住村落者亦然耶?
舍利弗曰:贤者目犍连等!此等之诸法,为林住比丘遂行受持,况住村落者应遂行受持更甚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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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赖吒和罗经

赖吒和罗经

北传汉译中阿含一三二,赖吒和罗经(大正藏一、六二三页。)
本经叙述喻芦吒第一之良家子,赖吒和罗闻世尊说法而出家之因缘。出家后成为阿罗汉,以访其生家,对旧妻美装之出迎而受食供养后,求彼岸者,如何之美饰亦不得惑,而述其意义之偈。次于拘牢婆王之鹿苑,由王问老、病、财、亲族之四衰亡者而出家,此四衰亡,汝皆无任何一项,为何而出家?对此引世尊之说法,说此世间非坚固、无护、无所有、无满足。于最后述此四种意义而说偈。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与大比丘众俱,游方拘楼国,来至名为喻芦吒之拘楼国聚落。
喻芦吒之婆罗门居士众曾如是闻说:
实是释迦族子,由释迦族出家之沙门瞿昙、与大比丘众俱,游方来拘楼国,到达喻庐吒。彼世尊瞿昙,乃如是扬善名称:彼世尊为应供、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觉者、世尊是。彼对天、魔、梵天、沙门婆罗门俱之此世界人天大众、自知自证而予教示。彼说初善、中善、终善、有义有文之法,说示完全,圆满、清净之梵行。如是得见彼应供者,乃为幸事。
彼时,喻庐吒之婆罗门居士众诣世尊处、诣已,或向世尊敬礼,坐于一面,或与世尊问候,交谈铭感之语,坐于一面,或向世尊合掌,坐于一面,或于世尊面前宣告姓名,坐于一面,或默然坐于一面,坐于一面喻庐吒之婆罗门居士大众,请世尊以法语教示。教导、激励,使令欢喜。
尔时,喻庐吒之第一良家子名赖吒和罗之善男子,坐于众中,时善男子赖吒和罗思惟:
世尊说示之法,我如能会得、住于在家,行一向圆满,一向清净,如琢磨珍珠之梵行是为不易,不如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去为出家之无家生活。
时、喻庐吒之婆罗门居士众,世尊以法语教示、教导、激励、使令欢喜。欢喜世尊之所说,随喜、离座,敬礼世尊,右绕离去。
彼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于喻芦吒之婆罗门居士众离去不久,又诣世尊处。诣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善男子赖吒和罗向世尊言:
世尊!世尊所说示之法,我如会得,住于在家,行一向圆满、一向清净,如琢磨珍珠之梵行是为不易,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世尊!我愿世尊许我出家,得具足戒。
赖吒和罗!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事,父母已允之耶?
世尊!我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生活之事、尚未经父母允许。
赖吒和罗!如来对父母未允许者,不使令出家。
世尊!父母会许我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
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从座而起,敬礼世尊,右绕离去。至父母处,至已,告父母曰:
父母!我如会得世尊所说示之法,住于在家,行一向圆满、一向清净,如琢磨珍珠之梵行是为不易,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我愿父母许我出家,得具足戒。我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请予允许。
为是言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对善男子赖吒和罗言曰:
爱子!赖吒和罗!汝为我等可爱之一子,为安乐之生活,受安乐之哺育。爱子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爱子赖吒和罗!今汝欲食、欲饮、欲乐,则食之、饮之、乐之。享受爱欲,乐行福德,我等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至死我等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再度,善男子赖吒和罗告父母曰:
父母!我如会得世尊所说之法,住于在家,行一向圆满、一向清净,如琢磨珍珠之梵行是为不易,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我愿父母许我出家,得具足戒。我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请予允许。
再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对善男子赖吒和罗言曰:
爱子,赖吒和罗!汝为我等可爱之一子,过安乐之生活,受安乐之哺育,爱子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爱子赖吒和罗!欲食、欲饮、欲乐,则食之、饮之、乐之,享爱爱欲,乐行福德,我等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至死我等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三度,善男子赖吒和罗告父母曰:
父母!我如会得世尊所说之法,住于在家,行一向圆满、一向清净,如琢磨珍珠之梵行是为不易,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我愿父母许我出家,得具足戒。我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请予允许。
三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对善男子赖吒和罗言曰:
爱子,赖吒和罗!汝为我等可爱之一子,过安乐之生活,受安乐之哺育,爱子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爱子赖吒和罗!欲食、欲饮、欲乐,则食之、饮之、乐之,享爱爱欲,乐行福德,我等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至死我等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彼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以不得父母允许出家,乃就其处,直卧于地曰:
就此处,或我死;不然,或出家,二者唯有一途。
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对善男子赖吒和罗言曰:
爱子赖吒和罗!汝为我等可爱之一子也。过安乐之生活,受安乐之哺育。爱子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之苦恼。爱子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食之、饮之、乐之,享爱爱欲,乐行福德,我等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至死我等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汝由在家、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作斯言时,善男子赖吒和罗默然。
再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对善男子赖吒和罗言曰:
爱子赖吒和罗!汝为我等可爱之一子也,过安乐生活,受安乐哺育。爱子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爱子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食之、饮之、乐之,享爱爱欲,乐行福德,我等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至死我等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再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保持默然。
三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对善男子赖吒和罗言曰:
爱子赖吒和罗!汝为我等可爱之一子也,过安乐生活,受安乐哺育。爱子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爱子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食之、饮之、乐之,享爱爱欲,乐行福德,我等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至死我等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三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保持默然。
尔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至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处,至已,告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曰:
诸贤!彼善男子赖吒和罗、直卧于地。云:就此地,我或死,或出家,二者唯其一途。诸贤,请至善男子赖吒和罗处。至已,告彼:赖吒和罗!汝为父母最可爱之一子。过安乐生活,受安乐哺育。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继续食之、饮之、乐之,享受爱欲,乐行福德。父母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父母至死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允诺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为去至善男子赖吒和罗处,至已,告善男子赖吒和罗曰:
赖吒和罗!汝为父母可爱之一子。过安乐生活,受安乐哺育。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继续食之、饮之、乐之,享受爱欲,乐行福德。父母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父母至死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为是言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保持默然。
再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告善男子赖吒和罗曰:
赖吒和罗!汝为父母可爱之一子。过安乐生活,受安乐哺育。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继续食之、饮之、乐之,享受爱欲,乐行福德。父母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父母至死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再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保持默然。
三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告善男子赖吒和罗曰:
赖吒和罗!汝为父母可爱之一子。过安乐生活,受安乐哺育。赖吒和罗!汝不知任何苦恼。赖吒和罗!汝起且食、且饮、且乐,继续食之、饮之、乐之,享受爱欲,乐行福德。父母不许汝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父母至死亦不欲与汝别离,况汝生存之年,安得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三度,善男子赖吒和罗保持默然。
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至善男子赖吒和罗父母处,至已,告善男子赖吒和罗之父母曰:
伯父母!彼善男子赖吒和罗直卧于地。就此地,或死,或出家,二者唯有一途。若卿等不许善男子赖吒和罗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则其唯有死于彼处。若或卿等许善男子赖吒和罗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则彼虽出家亦可见彼。若善男子赖吒和罗,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虽感有不乐,则彼无他途,必得回来此处。善男子赖吒和罗,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生活之事,请予允许。
诸贤!我等允许善男子赖吒和罗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但彼虽出家仍应得访父母。
彼时,善男子赖吒和罗之友至善男子赖吒和罗处,至已,告善男子赖吒和罗曰:
汝依父母允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但汝虽出家,仍应得访父母。
彼时,善男子赖吒和罗起立,得体力后,诣世尊处。诣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善男子赖吒和罗向世尊曰:
世尊!我依父母处允许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世尊请令我出家。
善男子赖吒和罗于世尊处,即得出家,得具足戒。
时,世尊仍随所欲住喻芦吒。
尊者赖吒和罗得具足戒不久,于得具足戒半月时。向舍卫城游方而去,次第游方至舍卫城。于彼处,世尊住舍卫城之柢陀林给孤独园。
时尊者赖吒和罗,独远离。住不放逸、热诚、而精勤,不久后,达于善男子之真正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生活之目的,对于无上梵行之究竟,于现法成就亲自证知而住。证知此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再无至此之状态。尊者赖吒和罗成为阿罗汉之一人。
时尊者赖吒和罗至世尊处。至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尊者赖吒和罗白世尊言:
世尊!若得世尊之允许。我欲访我父母。
时世尊以心作意知尊者赖吒和罗心中之所念,世尊知善男子赖吒和罗不废修学,为不可能还俗,乃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赖吒和罗!今正其时。
时,尊者赖吒和罗由座立起,敬礼世尊右绕,折床座,持衣钵,向喻芦吒游方而去,次第游方至喻芦吒。
其处尊者赖吒和罗住喻芦吒、拘牢婆王之鹿苑,尊者赖吒和罗清晨,着衣、持衣钵行至喻芦吒,次第乞食已来至己父家。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之父,正于门房中央剃除须髯,尊者赖吒和罗之父,遥见尊者赖吒和罗前来,见而告曰:
如此等之秃沙门令我可爱之一子出家。
时尊者赖吒和罗于己父家未得布施,未得谢词,唯得骂詈。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双亲之家婢,出而欲倾弃昨夜之残粥彼时,尊者赖吒和罗告其家婢曰:
小妹!若为弃物,则投入我钵内。
尊者赖吒和罗双亲之家婢,将昨夜之残粥倒入尊者赖吒和罗之钵时。注视其手、足、声音之相。彼时,赖吒和罗双亲之家婢,来至尊者赖吒和罗之母处。至已,告尊者赖吒和罗之母曰:
尊夫人!知否?令郎赖吒和罗已来矣。
噫!若汝言为真实,汝即可免除作家婢。
时尊者赖吒和罗母来至尊者赖吒和罗父处。至已,告其父曰:
家主!知否?赖吒和罗善男子来矣。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正凭依墙边,进食昨夜之残粥。
时、尊者赖吒和罗父近至尊者赖吒和罗处。至已,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爱儿!汝不可进食昨夜之残粥。爱儿赖吒和罗!为何不进入自己之家耶?
家主!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者,我安有家耶?家主!我为无家者也。家主!我来汝家、我来此未得布施,未得谢词,唯得骂詈也。
爱儿赖吒和罗!今可入我等之家。
家主!且止,我今食事已讫。
若然,爱儿,赖吒和罗!亦可受明朝之食。
尊者赖吒和罗默然接受。
尊者赖吒和罗父,得知尊者赖吒和罗已接受来至己家。乃命将金币堆积如山。覆以筵席、并对尊者赖吒和罗之原妻告曰:
吾媳!今汝应以先前善男子赖吒和罗所爱好、所宠爱之装饰,装饰其衣棠。
时尊者赖吒和罗父,翌晨于己家准备殊妙嚼食、啖食、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时至矣、爱儿赖吒和罗!饮食已调备。
时尊者赖吒和罗于清晨着衣、持钵至己父家,至已,坐于所设之座。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父命将山积之金币展开,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爱儿,赖吒和罗!此为汝母之财、彼为父之财、祖父之财。爱儿赖吒和罗!享受此财,且得以行福德,如今,爱儿赖吒和罗!故应废弃修学而还俗,享受此财,且行福德。
家主!若汝欲知我所言而为,则应将此山积之金币,满载于车,运搬至恒河河流中沉没,何以故?家主!因此金币,可生愁、悲、苦、忧、恼故。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之原妻,抱其两足,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贤夫!汝是否有最胜之天女,而为之行梵行耶?
吾妹!我并非为最胜之天女而行梵行。吾妹!汝言贤夫应呼我为赖吒和罗。
其妻当即昏倒于地。
时尊者赖吒和罗告家主曰:
家主!若欲与食,则宜给与,勿使我困惑。
爱儿赖吒和罗!且食,饮食已调备。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之父将殊妙之嚼食、啖食,亲手供养尊者赖吒和罗,充分劝进。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饮食毕,手离钵,起立而说此偈曰:
善观粉饰相,伤痍之积集
多欲多病患,坚固无久住
善观粉饰容,是为覆皮骨
摩尼珠耳环,美丽赖衣服
两足着彩色,涂香抹颜面
虽得欺愚者,难欺彼岸者
发髻编八辫,眼涂安缮那
虽得欺愚者,难欺彼岸者
如安缮那壶,秽身为美饰
虽得欺愚者,难欺彼岸者
猎夫设圈套,鹿不触其网
食饵我等去,猎夫有泣时
彼时,尊者赖吒和罗诵此偈毕,去至拘牢婆王之鹿苑,至已,于一树下生日中之止住。
时、拘牢婆王命猎师言:
汝猎师、将我宫苑之鹿苑扫除之、我欲往见净地。
大王!承知如命。
猎师应诺拘牢婆王,扫除鹿苑时,见尊者赖吒和罗于一树下坐日中之止住。见后,去至拘牢婆王处。至已,告拘牢婆王曰:
大王!我扫除鹿苑时,彼处有喻芦吒第一良家之子,名唤赖吒和罗之善男子,大王常加称赞。彼今正于一树下坐日中之止住。
猎师!若然,则今日为宫苑最佳时机。我今将供养尊者赖吒和罗。
时拘牢婆王命曰:
于彼处调好嚼食、啖食,悉教捧献。
令驾多辆华丽之车,自乘华丽一车,王以多辆华丽之车,以王者之大威风,往见尊者赖吒和罗。离开喻芦吒,驱车至通路尽处下车,徒步前往,使从者退去,来至尊者赖吒和罗处。至已,向尊者赖吒和罗问候,交谈吉庆铭感之语,立于一面。
立于一面之拘牢婆王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尊者赖吒和罗!请坐此象垫。
不也,大王!卿请就坐,我已有座矣。
拘牢婆王坐于所设之座。
坐后拘牢婆王告尊者赖吒和罗曰:
尊者赖吒和罗!有此等四种之衰亡、此处有具足其衰亡者之某诸人等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如何为四耶?
老衰亡、病衰亡、财衰亡、亲族衰亡是。
尊者赖吒和罗!如何为老衰亡耶?尊者赖吒和罗!此处有某人,年老、老衰、高龄、经多岁月、已为颓龄。彼沉思思惟:我今年老、老衰、高龄、经多岁月,已为颓龄,我得未得之财,增大已得之财为不易,今我宜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而出家为无家之生活。彼具足此老衰亡,始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为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尊者赖吒和罗!是谓之老衰亡也。然尊者赖吒和罗!今尚年少,为年轻之黑发青年,为多幸之青春、人生之初期者。尊者赖吒和罗!并无此老衰亡。尊者赖吒和罗!以何知、何见、何闻、而由在家乃出家为无家之生活耶?
尊者赖吒和罗!如何为病衰亡耶?尊者赖吒和罗!此处有某人、为病苦之重患。彼沉思:今我为病苦之重患,我得未得之财,或增大已得之财为不易,今我宜剃除须发,若袈裟衣,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彼具足此病衰亡,而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尊者赖吒和罗!是谓之为病衰亡。然尊者赖吒和罗,今无病、无恼,均齐消化有力,无过冷、无过热。尊者赖吒和罗并无此病衰亡。尊者赖吒和罗为何知、何见、何闻,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耶?
尊者赖吒和罗!如何为财衰亡耶?尊者赖吒和罗!此处有某人,为富、财多、有大财,然彼之财次第减少。如得未得之财,或增大已得之财为不易,乃将须发剃除、着袈裟衣、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彼具足此财衰亡,剃除须发,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尊者赖吒和罗!是谓之财衰亡。然尊者赖吒和罗、为此喻芦吒之第一良家子,尊者赖吒和罗并非此财衰亡。尊者赖吒和罗为何如、何见、何闻、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耶?
尊者赖吒和罗!如何为亲族衰亡耶?尊者赖吒和罗!此处有某人,有众多之友、亲族、血缘,然彼等亲戚次第减少。彼沉思:我曾有众多之友、亲族、血缘,然彼等亲戚次第减少。我得未得之财,或增大已得之财为不易,不如我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彼具足此亲族衰亡,而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尊者赖吒和罗!是谓之亲族衰亡。然尊者赖吒和罗,于芦吒有众多之友、亲族、血缘。尊者赖吒和罗并无此亲族衰亡。尊者赖吒和罗为何知、何见、何闻、由在家向趋无家之生活而出家耶?
尊者赖吒和罗!有此等之四衰亡,于此处有具足此四衰亡之某诸人等,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然尊者赖吒和罗,乃皆无此等者。尊者赖吒和罗为何知、何见、何闻、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耶?
大王!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之彼世尊所示四总说、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如何为四耶?
此世为不坚固者所导也。大王!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所示之第一法总说,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此世为无护、无主大王!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所示之第二法总说,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此世为无所有,应舍一切。大王!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所示之第三法总说,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此世为无满足、无饱满、爱之奴隶。大王!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所示之第四法总说,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向趋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大王!依此等之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所示之四法总说,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此世为导向不坚固也。尊者赖吒和罗之所言:尊者赖吒和罗!此所说之义应如何见耶?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卿二十岁或二十五岁时,于象、马、车、弓、刀皆能之,有股力、膂力,得能事于战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二十岁或二十五岁时,于象、马、车、弓、刀皆能之,有股力、膂力,得能事于战也。尊者赖吒和罗!我如为有神通力者,于强力不见有等于我者。
大王!卿其如何思之耶?卿今日犹有如彼之股力、膂力,得能从事于战耶?
尊者赖吒和罗!其为不然。今日我已年老、老衰、高龄、经多之岁月,已达颓龄八十岁矣。尊者赖吒和罗!时我为步行至此地、亦有步行他所者也。
大王!有关此事,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所说:此世为导向不坚固。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希有哉!尊者赖吒和罗!未曾有哉!尊者赖吒和罗!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善说:此世为导向不坚固。尊者赖吒和罗!实此世为导向不坚固。
尊者赖吒和罗!此王家有象军势、马军势、车军势、步军势、彼等于我等艰难之际,立守护之功绩。然而尊者赖吒和罗言:此世为无护、无主。尊者赖吒和罗!于此所说之义应如何可见耶?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卿尝罹有任何慢性之疾病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有慢性痛风之疾,尊者赖吒和罗!时友人、亲族、血缘者等围绕站立云:今拘牢婆王勿御崩,今拘牢婆王勿御崩。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之耶?卿对彼等友人、亲族、血缘者云:诸位尊长、友人、亲族、血缘者,请来我处,为减轻我之痛感,彼处之所有者、请来分承此苦痛。此希求为可得耶?或又为卿自身感受其苦痛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对彼等友人、亲族、血缘者云:诸位尊长、友人、亲族、血缘者,请来我所、为减轻我之痛感彼处之所有者请来分承此痛苦。如此希求为不可得,惟我自身应感受其苦痛。
大王!有关此事,依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所说:此世为无护、无主。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希有哉!尊者赖吒和罗!未曾有哉!尊者赖吒和罗!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善说:此世为无护、无主。尊者赖吒和罗!实则此世为无护无主。
尊者赖吒和罗!此王家将众多之金银藏于地下与上空。然而尊者赖吒和罗言:此世为无所有,宜舍一切。尊者赖吒和罗此所说之义应如何见耶?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如卿今满足、具足、欲乐此五种欲,而于他世亦得思:我如是满足、具足、欲乐此等五种之欲耶?或他人得此财,卿欲趣从其业耶?
尊者赖吒和罗!如我今满足、具足、乐此五种之欲,于他世亦得思:如是满足、具足、乐此等之五种欲思之不可得也。他人得此财者,我将趣从所业。
大王!有关此事,如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所说:此世为无所有、宜舍一切。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趋向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希有哉!尊者赖吒和罗!未曾有哉!尊者赖吒和罗!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善说:此世为无所有、宜舍一切。尊者赖吒和罗!实此世为无所有,宜舍一切。
贤者赖吒和罗所言:此世为无满足、无饱满、爱之奴隶。尊者赖吒和罗!此所说之义应如何见耶?
大王!卿对其如何思之耶?卿住于殷盛之拘楼国耶?
诚然。尊者赖吒和罗!我住于殷盛之拘楼国。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此处有可信正直之人,由东方来至卿处。彼至卿处,作如是言:大王!所欲知耶?我由东方来。见其处之国土繁荣、殷盛,人民众多,人口密集,其处有多数之象军势、马军势、车军势、步军势、其处多有象牙,其处多有加工之金银、未加工之金银,有多数之妇女群。然以此等之武力可得征服之。大王!可征服之。卿对其将如何为之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愿将其征服而住。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此处有可信正直之人,由西方来至卿处。彼至卿处,作如是言:大王!所欲知耶?我由西方来。见其处之国土繁荣、殷盛,人民众多,人口密集,其处有多数之象军势、马军势、车军势、步军势、其处多有象牙,其处多有加工之金银、未加工之金银,有多数之妇女群。然以此等之武力可得征服之。大王!可征服之。卿对其将如何为之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愿将其征服而住。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此处有可信正直之人,由北方来至卿处。彼至卿处,作如是言:大王!所欲知耶?我由北方来。见其处之国土繁荣、殷盛,人民众多,人口密集,其处有多数之象军势、马军势、车军势、步军势、其处多有象牙,其处多有加工之金银、未加工之金银,有多数之妇女群。然以此等之武力可得征服之。大王!可征服之。卿对其将如何为之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愿将其征服而住。
大王!卿对其作如何思耶?此处有可信正直之人,由南方来至卿处。彼至卿处,作如是言:大王!所欲知耶?我由南方来。见其处之国土繁荣、殷盛,人民众多,人口密集,其处有多数之象军势、马军势、车军势、步军势、其处多有象牙,其处多有加工之金银、未加工之金银,有多数之妇女群。然以此等之武力可得征服之。大王!可征服之。卿对其将如何为之耶?
尊者赖吒和罗!我愿将其征服而住。
大王!有关此事,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彼世尊之所说:此世为无满足、无饱满、爱之奴隶。我对其知之、见之、闻之、而由在家向趋无家之生活而出家。
希有哉!尊者赖吒和罗!未曾有哉!尊者赖吒和罗!知者、见者、应供者、等正觉者之善说:此世为无满足、无饱满、爱之奴隶。尊者赖吒和罗!实此世为无满足、无饱满、爱之奴隶。
尊者赖吒和罗作如言已,更作如次言曰:
我见世间富有人
痴人得财不为施
悭贪积聚诸财物
贪起欲念愈甚增
王以暴力征天下
领有全土至海滨
并欲求得海彼方
于海此方不满足
王与其他众多人
不离其爱至命终
尚未满足舍人身
此世诸欲未得满
亲族乱发放哭声
实该不死今死去
用衣包彼起运出
造积柴堆付荼毗
彼舍诸财唯一衣
以炙串刺焚烧已
亲族友人不能护
嗣子持去彼之财
人从所业趣他世
死者之财不随行
妻财国土皆亦然
依财不能得长寿
依富亦难除老衰
贤者谓此人生短
变易之法乃无常
无论贫富皆能死
贤者愚者同所触
愚者为愚被打卧
贤者触死亦不恐
是故智慧胜于财
逮达完成依智慧
不得完全有非有
痴者作恶入轮回
入胎生于他世界
少慧而喜小慧者
入胎生于他世界
恰如房中被捕贼
恶法乃依己业灭
死生他世为善行
甘美快意欲多种
种种形色扰乱心
我于诸欲见患难
若然,大王!
在家出家我无家。
青年年老身坏时
宛如树果之熟落
我见此故我出家,
大王!
真实沙门为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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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六六经

六六经

北传汉译中阿含八六、说处经(大正藏一,五六二页。)杂阿含一三、三0四(大正藏二,八六页。)
本经说有关六内处、六外处、六识、六触、六受、六受之六六。先说明六六开始,说此等非我。说如何起随眠耶?如何诸随眠灭,得向离欲解脱耶?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于其处,世尊告诸比丘:诸比丘!
彼等诸比丘答世尊:世尊。
世尊如是曰:
诸比丘!我应为汝等说法,初善、中善、后亦善、备义、亦备言相。绝对充足而应宣说偏清净之梵行。此即六六。此,应谛听,善思念之!我当宣说。
诸比丘奉答世尊:世尊!如是。
世尊如是曰:
应知六内处。应知六外处。应知六识身。应知六受身。应知六爱身。
然,如是言:应知六内处。彼缘何而言?
有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如是所言:应知六内处。
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一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外处。彼缘何而言?
有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如是所言:应知六外处。
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二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识身。彼缘何而言?
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依耳与声而耳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意与法而意识生。如是所言:应知六识身。
彼乃依此而言。此为第三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触身。彼缘何而言?
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耳与声而耳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三之合和而有触。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如是所言:应知六触身。
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四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受身。彼缘何而言?
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依耳与声而其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如是所言:应知六受身。
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五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爱身。彼缘何而言?
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依受而有爱。依耳与声而耳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依受而有爱。如是所言:应知六爱身。
彼乃依此而言。此为第六之六。
若人言:眼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眼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眼是我。如是者眼即非我。
若人言:色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诸色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色是我。如是者眼即非我、色即非我。
若人言:眼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眼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眼识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亦即非我。
若人言:眼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眼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眼触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乃非我、眼触则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乃非我、眼触乃非我、受则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也。若人言:爱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乃非我、眼触乃非我、受非我、爱亦则非我。
若人言:耳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耳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耳是我。如是者耳即非我。
若人言:声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诸声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声是我。如是者耳即非我、声即非我。
若人言:耳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耳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耳识是我。如是耳乃非我、声乃非我、耳识亦即非我。
若人言:耳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耳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耳触是我。如是,耳乃非我、声乃非我、耳识乃非我、耳触则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耳乃非我、声乃非我、耳识乃非我、耳触乃非我、受则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也。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耳乃非我、声乃非我、耳识乃非我、耳触乃非我、受非我、爱亦则非我。
若人言:鼻是我。如是耶不可。于鼻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鼻是我。如是者鼻即非我。
若人言:香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诸香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声是我。如是者鼻即非我、香即非我。
若人言:鼻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鼻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鼻识是我。如是鼻乃非我、香乃非我、鼻识亦即非我。
若人言:鼻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鼻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鼻触是我。如是,鼻乃非我、香乃非我、鼻识乃非我、鼻触则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鼻乃非我、香乃非我、鼻识乃非我、鼻触乃非我、受则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也。若人言:爱是我。如是,鼻乃非我、香乃非我、鼻识乃非我、鼻触乃非我、受非我、爱亦则非我。
若人言:舌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舌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舌是我。如是者舌即非我。
若人言:味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诸味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味是我。如是者舌即非我、味即非我。
若人言:舌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舌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舌识是我。如是舌乃非我、味乃非我、舌识亦即非我。
若人言:舌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舌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舌触是我。如是,舌乃非我、味乃非我、舌识乃非我、舌触则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舌乃非我、味乃非我、舌识乃非我、舌触乃非我、受则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也。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舌乃非我、味乃非我、舌识乃非我、舌触乃非我、受非我、爱亦则非我。
若人言:身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身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身是我。如是者身即非我。
若人言:所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所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所触是我。如是者身即非我、所触即非我。
若人言:身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身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身识是我。如是身乃非我、所触乃非我、身识亦即非我。
若人言:身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身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身触是我。如是,身乃非我、所触乃非我、身识乃非我、身触则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身乃非我、所触乃非我、身识乃非我、身触乃非我、受则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也。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身乃非我、所触乃非我、身识乃非我、身触乃非我、受非我、爱亦则非我。
若人言:意是我。如是耶不可。于意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意是我。如是,意则非我。
若人言:法是我。如是耶不可。于法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法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即非我。
若人言:意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意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意识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即非我。
若人言:意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意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意触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乃非我、意触即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乃非我、意触乃非我、受即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爱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乃非我、意触乃非我、受乃非我、爱即非我。
诸比丘!如是又有导身见之集道:
即以观眼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色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眼识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眼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受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爱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耳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声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耳识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耳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受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爱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鼻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香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鼻识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鼻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受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爱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舌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味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舌识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舌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受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爱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身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所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身识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身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受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爱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意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诸法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意识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意触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受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以观爱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
诸比丘!如是又有导身见之灭道:
即观眼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色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眼识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眼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受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爱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即观耳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声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耳识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耳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受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爱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即观鼻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香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鼻识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鼻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受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爱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即观舌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味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舌识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舌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受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爱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即观身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所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身识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身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受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爱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即观意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法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意识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意触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受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观爱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
诸比丘!缘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即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即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而其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因、没、味、过患与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不断由乐受之贪随眠,不舍离由苦受之嗔恚随眠,不破害由不苦不乐受之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耳与声而耳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不断贪随眠。依苦受而不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不破害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鼻与香而鼻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不断贪随眠。依苦受而不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不破害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舌与味而舌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不断贪随眠。依苦受而不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不破害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身与所触而身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不断贪随眠。依苦受而不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不破害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不断贪随眠。依苦受而不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不破害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成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乃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有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耳与声而耳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成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乃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有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鼻与香而鼻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成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乃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有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舌与味而舌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成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乃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有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身与触而身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成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乃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有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
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应有如是之道埋。
诸比丘!如是见,有闻之圣弟子乃厌眼,厌诸色,厌眼识,厌眼触,厌受,厌爱。厌耳,厌声,厌鼻,厌香,厌舌,厌味,厌身,厌触。厌意,厌诸法,厌意识,厌意触,厌受,厌爱。厌已而离欲,离欲故解脱,解脱故有解脱智。而证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辨,更不来于此世。
世尊如是说,欢喜之彼等诸比丘,随喜世尊之所说。如是说时,六十人比丘之心无取而由诸漏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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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相应部·因缘篇·迦叶相应

迦叶相应


[尔时,世尊]住舍卫城。

[尔时,世尊曰:]“诸比丘!此迦叶[自得]任何之衣皆满足。彼[自得]任何之衣,皆满足称赞。不因衣陷于不正、不当。若不得衣,亦心不动摇,得衣亦不执着。无溺惑,无陷、见祸,以享受出离之慧。

诸比丘!此迦叶,[彼得]任何之钵食皆满足。[自得]任何之钵食皆满足称赞。不因钵食陷于不正、不当。若不得钵食,亦心不动摇,得钵食亦不执着。无溺惑、无陷、见祸,以享受出离之慧。

诸比丘!此迦叶,[彼得]任何之床座皆满足。[自得]任何之床座皆满足称赞。不因床座陷于不正、不当。[若]不得床座,亦心不动摇,得床座亦不取着、无溺惑,无陷、见祸,以享受出离之慧。

诸比丘!此迦叶,[自得]任何于病所需之药,资具皆满足。[彼自得]任何之病所需之药,资具皆满足称赞,不因于病所需之药、资具,陷于不正、不当。[若]不得病所需之药、资具,心亦不动摇,若得于病所需之药、资具,亦不取着。无溺惑、无陷、见祸,以享受出离之慧。

诸比丘!汝等不可不如是学,即:“我等[得]任何之衣皆满足。对任何之衣皆满足称赞。不因衣陷于不正、不当。[若]不得衣,亦心不动摇,得衣亦不取着。无溺惑、无陷、见祸,以享受出离之慧。”一切不可不如是学。又:“我等对[自得]任何钵食亦满足……我等[自得]任何之床座皆满足。……我等[自得]任何于病所需之药、资具,皆满足。对任何之药所要之药、资具,皆满足称赞。[我等]若不得于病所要之药、资具,亦心不动摇。对病所要之药、资具,得之亦不取着。无惑溺、无陷、见祸,以享受出离之慧。”诸比丘!汝等不可不如是学。

诸比丘!我依迦叶,或依如迦叶者,教示汝等。汝等依所教,不能不如是得达。”

如是我闻。一时尊者大迦叶,尊者舍利弗住波罗奈之仙人堕处鹿野苑。

尔时,尊者舍利弗,暮时由宴坐起,来近大迦叶……礼敬后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尊者舍利弗,对尊者大迦叶作是言曰:

“友,迦叶!于此不热诚、不知愧,则不达菩提、不达涅槃、不达无上之安稳。然热诚与知愧、则得达菩提,得达涅槃,得达无上之安稳。”

“友!如何不热诚、无愧,不达菩提、不达涅槃、不达无上之安稳耶?如何热心知愧、得达菩提、得达涅槃、达无上之安稳耶?”

“友!此有比丘,对“未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使生时,为不利。”此为不热诚。对“已生之恶不善法、不舍离,为不利。”此为不热诚。对“未生之善法,于我不使生,为不利。”则为不热诚。对“已生之善法,于我使灭,为不利。”此为不热诚。”友!如是为不热诚。

友!无愧者何耶?友,于此有比丘,对“未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使生时,为不利。”此为不知愧。对“已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不舍离,为不利。”此为不知愧。对“未生之善法,于我不使生,为不利。”则不知愧。又,对“已生之善法,于我使灭时,为不利。”此为不知愧。友!如是为无知愧。

友!如是之不热诚与不知愧,不达菩提、不达涅槃、不达无上之安稳。

友!热诚者何耶?友!此有比丘,对“未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使生,是为不利。”如此是为热诚。对“已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使不舍离,是为不利。”是为热诚。对未生之善法,于我使……”是为热诚。友!如是为热诚。

友,愧者何耶?
友!于此有比丘,对“未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使生,是为不利。”此则知愧。对“已生之恶不善法、于我使不舍离,是为不利,”此是为愧。对“未生之善法,我使不生,是为不利。”是为愧。对“已生之善法,于我使灭,是为不利。”此为愧。
十一
友!如是之热诚与知愧,得达菩提、得达涅槃、得达无上之安稳。”

[尔时,世尊]住舍卫城。

尔时,世尊曰:“诸比丘!汝等入于在俗之家,当如月喻,整身调心而走近。入于在俗之家,应常如新来比丘之谦虚。

诸比丘!譬如有人,对眺望古井、山崖、川渊,宜整身调心。诸比丘!同此,入于在家,得整身调心近以趋近,对于在俗人众应谦虚。“诸比丘!迦叶如月喻,整身调心近于在俗之家。于在俗之家如新来比丘之谦虚。

诸比丘!汝等对此作如何思惟耶?比丘应如何适于进入在俗之家耶?”

“大德!世尊为我等之法本,世尊为我等之教导者,世尊为我等之归依处。善哉,大德!世尊显示此所说义,诸比丘闻世尊之所说,当受持奉行。”

尔时世尊,以手挥向虚空曰:“诸比丘!譬如此手之对虚空,无著、无捉、无缚。诸比丘!同此,比丘如何趣于在俗之家耶?于俗家,当心亦无著、无捉、无缚。应念:“欲得者将得,欲为功德,则将成就。”

又如对己之所得欢喜满足,于他之所得亦欢喜满足。比丘!如是之比丘,适宜入于在家。诸比丘!迦叶虽近任何之家,于在俗之家,为心无著、无捉、无缚,彼念欲得者将得,欲为功德,则将成就。

又如对己之所得欢喜满足,对他之所得亦欢喜满足。

诸比丘!如是之比丘,适宜入于在俗之家。

诸比丘!汝等对此作如何思惟耶?比丘之不净说法者,为如何耶?比丘之净说法者,为如何耶?”
十一
“大德!世尊为我等之法本,世尊为教导者,世尊为归依处。善哉,大德!世尊显示此等所说之义,诸比丘闻世尊之所说,当受持奉行。”
十二
“诸比丘!若然,当谛听,当善思念,我将说。”彼等诸比丘向世尊奉答曰:“唯然,大德!”
世尊曰:
十三
“诸比丘!任何之比丘,以如是之心,对他人说法者:“实为我闻法,闻法生欢喜,欢喜而向我示其欢喜之表态。”诸比丘!如是为比丘之不净说法。
十四
诸比丘!任何之比丘,以如是之心,对他人说法者:“法乃由世尊善说者,于现世不隔时而有果报,可得说来见之法,而导于涅槃。识者各各应自知之法。实为我闻法,闻法而予了解,了解而更如法修行。”如是乃契于善法之性质,向他说法,由悲愍、哀怜之哀愍为始,向他人说法。诸比丘!如是乃比丘之净说法。
十五
诸比丘!迦叶以如是之心说法:“法由世尊所说者。于现世不隔时而有果报,可得说来见之法,以导于涅槃者,识者各各应知之法。实为应我闻之法,闻法而予了解,了解而更如法修行,”如是乃契于善法之性质,由悲愍、哀怜之哀愍为始,向他人说法。
十六
诸比丘!我嘱迦叶,或嘱如迦叶者,教诲汝等。依所教诲者、汝等须如是修行。”

[尔时,世尊]住舍卫城。

[尔时,世尊曰:]“诸比丘!汝等对此作如何思惟耶?比丘应如何适宜入于在俗之家耶?比丘应如何不适入在家耶?”

“大德!世尊为我等之法本……”,世尊曰:

“诸比丘!任何之比丘,以如是之心入于在家:“对我唯行施、勿不施。对我唯多施、勿少施、对我唯施胜,勿施粗。对我唯速施、勿缓施。对我唯尊重施、勿不恭。”

诸比丘!若彼比丘以如是之心,近于在家,若不旃与,因此彼比丘生怒,彼因之感受苦、忧,“少施非多……施粗非胜……施缓非速。”因此比丘生怒。彼因之感受苦、忧。施不恭敬、非尊重。因此比丘生怒,因之感受苦、忧。诸比丘!如是之比丘乃不适宜入在俗之家者。

诸比丘!比丘以如是之心近于在家--于他家对此事得作如何考虑耶?即:“唯对我施、勿不施、唯对我多施、勿少施,唯对我施胜,勿施粗,唯对我速施、勿缓施。唯对我施尊重、勿不恭。”

诸比丘!若彼比丘以如是之心近于在俗之家,虽不施与,比丘亦不因此生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少施非多,施粗非胜,施缓非速,施不恭敬,非尊重。”比丘不因此生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诸比丘!如是之比丘,适于入在俗之家。

诸比丘!迦叶以如是之心入于在家。于他家得作如何之考虑耶?即:“唯对我施、勿不施,唯对我多施、勿少施,唯对我施胜、勿施粗,唯对我速施、勿缓施,唯对我施尊重、勿不恭。”

诸比丘!若彼迦叶,以如是之心近于在家,虽不施,迦叶因此亦无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施少而非多,迦叶因此无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施粗而非胜, 迦叶因此无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施缓而非速,迦叶因此无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施不恭而非尊重,迦叶因此无怒,彼因之不感受苦、忧。

诸比丘!我嘱迦叶,或嘱如迦叶者教诲汝等,对所教诲,汝等应如是行。”

如是我闻。[尔时,世尊]住王舍城竹林。

尔时,尊者大迦叶,来诣世尊处。诣已,礼敬世尊,坐于一面。

对坐于一面之尊者大迦叶,世尊作如是曰:“迦叶!汝龄老矣,此等可弃舍之粗布粪扫衣,于汝犹重。迦叶!然则,汝可执家主之衣,食所谓之食,住于我侧。”

“大德!我于长夜,住阿兰若,而赞叹住阿兰若。为乞食者,而赞叹乞食者。为着粪扫衣者,而赞叹着粪扫衣。为持三衣者,而赞叹持三衣。我少欲,而赞叹少欲。我知足而赞叹知足。我远离,而赞叹远离。我无交往而赞叹无交往。我精勤,而赞叹精勤。”

“迦叶!汝观几何之义,长夜住阿兰若,而赞叹住阿兰若……为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持三衣者……少欲……知足……远离……无交往……精进而赞叹精进耶?”

“大德!我以观二义,长夜以住阿兰若,赞叹住阿兰若……为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持三衣者……少欲……知足……远离……无交……精勤而赞叹精进。”

其一方面,观自之现法乐住;他方面,为切望后人入随见,哀愍后人。彼等实乃为佛、随佛之弟子,彼等长夜住阿兰若者,赞叹住阿兰若者……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持三衣者……少欲……知足……远离……无交……精勤而赞叹精进者。彼等如是为入,此长夜为彼等之利益与幸福。

“大德!我观此等二义,长夜住阿兰若,赞叹住阿兰若,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持三衣者……少欲……知足……远离……无交……精勤而赞叹精进。”

“善哉,善哉!迦叶!为众多人之利益而行,为众多人之幸福,为世闻之哀怜,为人天之利益、幸福而行。”

“然则迦叶!汝可舍弃所执之粗布粪扫衣,行乞食、住于森林。”

[尔时,世尊]住王舍城竹林。

尔时,尊者大迦叶来诣世尊之处……

对坐于一面之尊者大迦叶,世尊作如是曰:“迦叶!汝可教诫诸比丘。迦叶!汝可对诸比丘设示法语。迦叶!我或汝应对一切诸比丘教诫。我或汝应为说一切法语。”

“大德!今告诸比丘甚难:“告诸彼等有难色。”彼等不忍,所教不能率直执受。大德!我见此处与阿难共住之班达比丘及与阿那律共住之阿宾吉伽比丘,互为卓越之论议。“请来,比丘!谁之所语较多耶?谁之所语较优耶?谁之所语较长耶?””

尔时,世尊言告一比丘曰:“比丘,汝来!可告以我语:“师唤尊者等”即向与阿难共住之班达比丘及与阿那律共住之阿宾吉伽比丘。”

“唯然!大德!”彼比丘奉答世尊,然后近至彼等诸比丘处。近已,告彼等诸比丘曰:“师唤尊者等。”

“友!唯然。”彼等答彼比丘,来诣世尊处。诣已,礼敬世尊,坐于一面。

对坐于一面之彼等诸比丘,世尊作如是言曰:“诸比丘!汝等相互论议卓越之事,为真实耶?‘且来,比丘!谁之所语较多耶?谁之所语较优耶?谁之所语较长耶?’””“大德!唯然。”

“诸比丘!我对汝等曾作如是说法:“诸比丘!汝等应论义相互卓越之事。”如何知说如是法,“且来,比丘!谁之所语较多耶?谁之所语较优耶?谁之所语较长耶?”“大德!是不然。”

“诸比丘!若知我未对汝等说如是之法者,何故汝等愚人、得知、得见,于如是善说之法、律下出家,相互:“且来,比丘!谁之所语较多耶?谁之所语较胜耶?谁之所语较长耶?”论议此卓越之事耶?”
十一
尔时彼等诸比丘,稽首世尊之足,白世尊言:“大德!我等本篇闇愚,本为痴愚了本为不善,罪制伏我等。我等于如是善说之法、律出家,相互:“来,比丘!谁之所语较多耶?谁之所语较胜耶?谁之所语较长耶?”论议此卓越之事。大德!我等已知其为罪,以后当再不犯,望世尊摄受。”
十二
“诸比丘!实汝等本为闇愚,本为痴愚,本为不善、罪制伏汝等。汝等如是,于善说之法、律出家,相互:“且来,比丘!谁之所语较多耶?谁之所语较胜耶?谁之所语较长耶?”论议此卓越之事。诸比丘!汝等已见其罪,且如法忏悔,我对汝等之忏悔摄受。
十三
诸比丘!见罪为罪,如法忏悔,以后入于自制,乃于圣者之律有利益。”

[尔时,世尊]住王舍城竹林。

尔时,尊者大迦叶,来诣世尊处……

对坐于一面之尊者大迦叶,世尊作如是曰:“迦叶!汝宜教诫诸比丘。迦叶!汝宜向诸比丘说示法语。迦叶!我或汝皆应教诫诸比丘。我或汝皆应法语说示。”

“大德!今甚难向诸比丘说示,彼等对所说有难色。彼等不忍,所教不能率直执
受。

大德!无论何人于善法不信,不知惭于善法,不知愧于善法,无精进于善法,无慧于善法者,则对彼夜或昼来,于善法唯有退没不能增大。

大德!譬如月之黑分,夜或昼来,色减退,圆减退,光减退、广袤减退。大德!同此,无论何人不信于善法,不知惭,不知愧。无精进,无慧于善法,对彼夜或昼来,于善法退没,不能增大。

大德!不信之人为退转。大德!不知惭之人为退转。大德!不知愧之人为退转。大德!懈怠之人为退转。大德!恶慧之人为退转……忿怒之人……大德!嗔恨之人为退转。大德!不受教诫之比丘为退转。

大德!无论何人有信于善法,知惭于善法,知愧于善法,有精进于善法,有慧于善法,则对彼夜或昼来,于善法增大,无退没。

大德!譬如月之白分、夜或昼来,色增长,圆增长,光增长,广袤增长。大德!同此,凡人于善法有信、……有惭……有愧,有精进,于善法有慧,则对彼夜或昼来,于善法增大,无退没。

大德!有信之人为不退转。大德!知惭之人为不退转。大德!知愧之人为不退转。大德!精勤之人为不退转。大德!持慧之人为不退转。大德!无忿之人为不退转。大德!无恨之人为不退转!大德!受教诫之比丘为不退转。”
十一
“善哉,善哉!迦叶!迦叶!任何之人不信于善法……不知惭……不知愧,无精进,无慧于善法,则对彼夜或昼来,退没于善法,无增大。
十二
迦叶!譬如于月之黑分,夜或昼来,色减退……广袤减退。迦叶!同此,任何之人,不信于善法……不知惭,不知愧,无精进,无慧于善法,则对彼夜或昼来,于善法退没,无增大。
十三
迦叶!不信之人为退转。……不知惭……不知愧……懈怠、恶慧、忿恨之人,迦叶!此为退转。迦叶!无教诫之比丘为退转。
十四
迦叶!任何之人,有信于善法……知惭、知愧、有精进,有慧于善法,则对彼夜或昼来,增大于善法。
十五
迦叶!譬于如月之白分、夜或昼来,色增长、圆增长、光增长、广袤增长,  迦叶!同此,任何之人,有信于善法,知惭、知愧、有精进,有慧于善法,则对彼夜或昼来,增大于善法,无退没。
十六
迦叶!有信之人为不退转,知惭之人……知愧、精勤、持慧、无忿、无恨之人,迦叶!此为不退转。迦叶!受教诫之比丘为不退转。”

[尔时,世尊]住王舍城竹林粟鼠饲养所。

尔时,尊者大迦叶,来诣世尊之处……

对坐于一面之尊者大迦叶,世尊如是曰:“迦叶!汝宜教诫诸比丘。迦叶!汝宜对诸比丘说示法语。迦叶!我或汝须教诫诸比丘。我或汝应说任何之法语。”

“大德!今对诸比丘说法甚难,彼等对所说有难色。彼等不忍,对所教不能率直执受。”

“然则迦叶!往昔有长老比丘住阿兰若,赞叹住阿兰若。为乞食者,赞叹乞食者。为着粪扫衣者,赞叹着粪扫衣者。为持三衣者,赞叹持三衣者。为少欲者,赞叹少欲者。为知足者,赞叹知足。为远离者,赞叹远离者。为无交往者,赞叹无交往。 为精勤者,赞叹精进者。

今有比丘,为住阿兰若者,赞叹住阿兰若者。为乞食者,赞叹乞食者。为着粪扫衣者,赞叹着粪扫衣者。为持三衣者,赞叹持三衣者。为少欲者,赞叹少欲者。为知足者,赞叹知足者。为远离者,赞叹远离者。为无交往者,赞叹无交往者。为精勤者,赞叹精勤者。长老之诸比丘,对彼比丘以座相请:“请来,比丘!此比丘何名?此比丘实为幸,此比丘实以学为欲。请来,比丘!请坐此座。”

迦叶!如今,年少之比丘,如是思惟:“实今有比丘,为住阿兰若,赞叹住阿兰若……为乞食者……为着粪扫衣者……为持三衣者……少欲……知足……远离……无交往……精勤者赞叹精进。长老之诸比丘,以座请彼比丘:“汝来,比丘!此比丘何名?此比丘实为幸,此比丘实欲学。请来,比丘!请坐此座,”令彼等入此状况,乃为彼等长夜之利益与幸福。

迦叶!又,今有长老之诸比丘,住则非为阿兰若,对住阿兰若不赞叹。非乞食者,不赞叹乞食者。非着粪扫衣,不赞叹着粪扫衣者,非持三衣者,不赞叹持三衣 者,非少欲,不赞叹少欲者。非知足,不赞叹知足者。非无交往,不赞叹无交往者。非精进,不赞叹精进者。

今有著名而有誉、得衣、钵食、床座、治病必要之药、资具之比丘。长老之诸比丘,请彼比丘就座:“且来,比丘!此比丘何名?此比丘为幸,欲与此比丘为同学者。且来,比丘!请就此座。”

迦叶!年少之比丘,如是思惟:“彼比丘,实为著名而有誉、得衣、钵食、床座、治病必要之药、资具者。长老于诸比丘,请彼比丘:“且来,比丘!此比丘名云何?此比丘实为幸,实欲与此比丘为同学。且来,比丘!请就此座。”令彼等入如是状况,乃长夜彼等之不利与苦。迦叶!若人谓正梵行者,因梵行之弊所恼,梵行者因梵行之压迫所压抑者,迦叶!此乃谓正梵行者,因梵行之弊所恼,梵行者因梵行之压迫所压抑。” 一
[尔时,世尊]住舍卫城。

[尔时,世尊曰:]“诸比丘!我由欲,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而依远离生喜与乐之禅而住。” “诸比丘!迦叶亦由欲,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入住而依远离生喜与乐之初禅而住。

诸比丘!随我欲,而静觉与观,内心寂静,使心专注于一境。无觉无观,入于依定所生之喜与乐之第二禅而住。诸比丘!迦叶亦由欲,静觉与观……入于二禅而住。

诸比丘!随我欲,而离喜成舍,住于正念正心,一身感受乐于:“贤圣之所谓舍,而正念者住于乐”而入于第三禅住。诸比丘!迦叶亦随欲,而离喜成舍……入而于第三禅住。

诸比丘!随我欲而舍乐、舍苦,灭前之悦与忧,入住于不苦不乐,舍念清净之第四禅。诸比丘!迦叶亦随欲,舍弃……入于第四禅住。

诸比丘!随我欲,超越一切之色想,终尽障碍之想,不思惟变异之想,入住于所谓“空无边际”之空无边处。诸比丘!迦叶亦随欲,超越一切色想……入住于空无边处。

诸比丘!随我欲,超越一切之空无边处,入住于所谓“识无边际”之识无边处。诸比丘!迦叶亦随欲……入住于识无边处。

诸比丘,随我欲,超越一切之识无边处,入住于所谓“无所有”之无所有处。诸比丘!迦叶亦随欲……入住于无所有处。

诸比丘!随我欲,超越一切之无所有处,入住于非想非非想处。诸比丘!迦叶亦随欲……入住于非想非非想处。

诸比丘!我由欲,超越一切之非想非非想处,入住于想受灭。诸比丘!迦叶亦……入住于想受灭。
十一
诸比丘!随我欲,证得种种之神通。即以一身成多身,以多身成一身,或现、成没、通墙、透壁、无有障碍。穿山恰如行于空中。出没大地恰如行于水中。涉水不沈,恰如行于地上。于虚空趺坐、经行,恰如有翼之鸟。彼有大神力,有大威德,善能以手触摸、把握日月,以身可到达梵界。诸比丘!迦叶亦随欲,证得种种之神通……以身到达梵界。
十二
诸比丘!随我欲,以清净超人之天耳界,得闻人天两界及远近双方之声音。诸比丘!迦叶亦随欲,以清净……天耳界……得闻远近双方之声音。
十三
诸比丘!我从欲,以自心,彻知其他众生与其他人之心。如次得知:对有贪心者,知有贪心。对离贪心知离贪心。对有恚心者……对离恚心者……对有痴心者……对离痴心者……对集注心者……对散乱心者……对广大心者……对非广大心者……对有上心者……对无上心者……对定心者……对无定心者……对解脱心者……对不解脱心者,知不解脱心。诸比丘!迦叶亦随欲,以自心对其他众生与其他人之心,如次知之:对有贪心者,如有贪心……对不解脱心者知不解脱心。
十四
诸比丘!随我欲,忆念宿世之种种住处。忆念如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十万生、种种之成劫、种种之坏劫、种种之成坏劫。忆念:“于彼处为如是名、如是姓、如是容貌、如是食、经受如是苦乐,有如是寿量。彼由其处没生他处,于其处如是名、如是姓、如是貌、如是食、经受如是苦乐、有如是寿量。彼由其处没、来生于此处。”具如是形相与方处,种种宿世之住处。诸比丘!迦叶亦随欲,忆念种种宿世之住处。如忆念一生……具如是形相与方处,种种之宿世与住处。
十五
诸比丘!随我欲,以清净而超越人间之天眼,观察众生,见众生之死而又生,应众生所为之业,知有卑与贵、美与丑,幸与不幸,即:“诸贤!此等之众生,身具恶行、语具恶行、意具恶行、谤贤圣、怀邪见,执持邪见业。彼等身坏命终后,生于苦处、恶趣、无乐处、地狱。诸贤!此等之众生,身具善行、语具善行、意具善行,不谤贤圣,不坏正见,执持正见业,彼等身坏命终后,生于善趣、天界。”以如是清净而超越人间之天眼观察众生,见众生之死,而又生,如众生应业而有贱与贵、美与丑、幸与不幸。诸比丘!迦叶亦随欲,以清净而超越人间之天眼观察众生……应业……知幸与不幸。
十六
诸比丘!我已漏尽,对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自知,入住于实证。诸比丘!迦叶亦漏尽,对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自知,实证而入住。”

如是我闻。一时,尊者迦叶住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阿难!清晨着衣、持钵,诣尊者大迦叶之处。

诣已,向尊者大迦叶作是言曰:“大德迦叶!今我等往诣某比丘尼之止住处。”“友!阿难!汝可往,汝应多作,多有所为。”

尊者阿难,再度白尊大迦叶曰:“大德迦叶!今我等往诣某比丘尼之止住处。”“友,阿难!汝可往,汝应多作,多有所为。”

尊者阿难!三度白尊者大迦叶曰:“大德迦叶!今我等往诣某比丘尼之止住处。”

如是尊者大迦叶,清晨着衣,持钵,随尊者阿难之后,往诣某比丘尼之止住处。诣已,就所设之座。


尔时,众多之比丘尼,来诣尊者大迦叶之前。诣已,礼敬尊者大迦叶,坐于一面。

对坐于一面之彼等比丘尼,尊者大迦叶以法语而教示、鼓励,使彼等欢喜。

尊者大迦叶,对彼等比丘尼,以法语教示、鼓励、使之欢喜,即起座而去。

尔时,偷罗低舍比丘尼不喜,发出不喜之语:“如何?尊者大迦叶于鼙提诃圣者之尊者阿难面前,思惟欲说法耶?恰如针商人于针师之前思惟欲卖针,尊者大迦叶,于鼙提诃圣者之尊者阿难面前,思惟欲说法耶?”
十一
尊者大迦叶闻得偷罗低舍比丘尼所作之此语。

十二
尔时尊者大迦叶,如是言尊者阿难曰:“友,阿难!我为针商人,汝为针师耶?或我为针师,汝为针商人耶?如何?”“大德迦叶!请当忍耐。女人乃愚者。”
十三
“友,阿难!汝来,僧伽不得如上追究汝。友,阿难!汝对此作如何思惟耶?
十四
汝亦依世尊,赍身亲近比丘僧伽耶?如何?--“诸比丘!随我欲,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而由远离生喜与乐入住于初禅。诸比丘!阿难亦随欲、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而由远离生喜与乐入住于初禅。”“大德、无此事。”
十五
“友!我依世尊,赍身亲近比丘僧伽。“诸比丘!随我欲、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而由远离生喜与乐住于初禅。诸比丘!迦叶亦随欲、离欲,离不善法……入住于初禅。””
十六~二九
九次第定及五通之略说,亦复如是。
三十
“友,阿难!汝对此作如何思惟?汝亦依世尊,赍身亲近比丘僧伽耶?“诸比丘!我已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住于自知,实证。诸比丘!阿难亦漏尽无漏,对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住于自知,实证。”“大德!无此事。”
三一
“友,我依世尊赍身亲近之比丘僧伽:“诸比丘!我已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住于自知,实证。诸比丘!迦叶亦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住于自知,实证。”
三二
“友!今如有人,思惟以多罗树之一叶,可掩得高七肘或七肘半之象,然彼得思惟能掩我之六通耶?”

三三
然则,偷罗低舍比丘尼终由梵行退没矣。

一时,尊者大迦叶,住王舍城之竹林粟鼠养饵所。

尔时,尊者阿难与众多比丘等共游于南山。

时,尊者阿难有约三十之同住比丘,舍学还俗完全唯是童子。

尊者阿难,随欲游方于南山,近至王舍城竹林粟鼠养饵所之大迦叶之前,近至已,礼敬尊者大迦叶,坐于一面。

大迦叶言坐于一面之尊者阿难曰:“友,阿难!对世尊之在俗所施设之三食,有几何福利耶?”

“大德迦叶!对世尊之在俗施设之食,有三种福利。为制恶戒之比丘,为使敬虔之比丘住于安乐,为使恶欲之徒党不破僧伽,不恼在俗。大德迦叶!此等三种福利,为世尊对在俗所施设之三食福利。”

“友,阿难!如何汝与于诸根不守护,于食无节制,于夜坐不虔诚之此等年少比丘,相共游方耶?想来,汝是践踏谷物之徘徊者。想来,汝为害良家之徘徊者。友,阿难!汝之徒众被破坏,友!汝之年少徒众被消灭。此年少之童子不知量。”

“大德迦叶!我头发亦呈灰白矣。然今日我等仍为尊者大迦叶,尚未除却童子之语。”

“友,阿难!如何汝与于诸根不守护、于食不节制、于夜坐不虔诚之此等年少比丘,相共游方耶?想来,汝为践踏谷物而徘徊者C想来,汝为害良家之徘徊者。友,阿难!汝之徒众被破坏。友!汝之年少徒众被消灭。此年少之童子不知量。”

偷罗难陀比丘尼闻尊者大迦叶,对鼙提诃圣者之尊者阿难,以童子之语予以责咎。
十一
时偷罗难陀比丘尼不喜而出不喜之语:“如何,曾为异学之尊者大迦叶,对鼙提诃圣者之尊者阿难,思惟欲以童子语责咎耶?”
十二
尊者大迦叶,闻偷罗难陀比丘尼所作之此语。
十三
尔时,尊者大迦叶,对尊者阿难作如是言曰:“友!阿难!偷罗难陀比丘尼是作无谋、无思虑之语。友!我剃发,着袈裟衣,由在家出家而为无家,除世尊、应供、正等觉者外,不认其他之师。
十四
友!我曾于在俗时,生此念:“在俗之生活障多,亦为尘垢之道。出家则如露天;住家欲能令定而成一向圆满,行一向清净之梵行,则甚难。我宁剃发着袈裟衣,由家出家而为无家。”
十五
“友,我于[今]后将衣截断为僧伽梨,从世间阿罗汉之列、剃发、着袈裟衣,由在家出家而为无家。”
十六
如是则出家,行半途,于王舍城与那罗(聚落)中间,谒见坐于多子庙之世尊。谒见已,我作此念:“实欲我所谒见之师,则只仅所见之世尊。实欲我所谒见善逝,只仅所见之世尊。实欲我所谒见之正等觉,只仅所见之世尊。”
十七
友!我稽首世尊之足,向世尊白是言:“大德!世尊为我之师,我为世尊之弟
子。”
十八
友,如是白已。世尊对我作是言:“迦叶!如是心具足而不知一切,即谓“我知,”不见而谓“我见,”如是之弟子,彼之头将破裂。迦叶!我对知而谓“我知,”对见而谓“我见。”
十九
迦叶!然则汝应如是学:“先对长老、年少、中老、以住大惭愧。”迦叶!故应如是学。
二十
迦叶!汝应如是学:“我之欲闻,基于任何善法,一切皆以其义饶益、思惟。皆以心屡屡思考,以倾耳闻法。”迦叶!汝应如是学。
二一
迦叶!汝应如是学:“当于我身,伴喜之念,为不可舍。”迦叶!汝应如是
学。””
二二
友!彼时,世尊对我作此等之教诫后,由座起立而去。
二三
友,我七日之间有漏13,食依信14所施与之食,于第八日,证得智。
二四
友!时世尊,由路中来至一大树下。
二五
友!时我以衣服之僧伽梨,叠为四叠设座,白世尊曰:“大德世尊!为我长夜之利益幸福,请坐于此处。”
二六
友!世尊坐所设之座。
二七
友!世尊落座而对我作是言曰:“迦叶!此衣服僧伽梨甚为柔软。”“大德世尊!为哀怜,请纳爱我之衣服僧伽梨。”
二八
“迦叶!汝受我所著用之粗布粪扫衣耶?”“大德世尊!我愿受受世尊所著用之粗布粪扫衣。”
二九
“友!如是我以柔软之僧伽梨,奉献世尊,我亦受用世尊所著用之粗布粪扫衣。
三十
友!若欲正为世尊之子、嗣子,由世尊之口生、由法生、法之化生、法之相续者,谓受用世尊所著用之粗布粪扫衣者,则我正为世尊之子、嗣子,由世尊之口生、由法生、法之化生、法之相续者,谓受用世尊所著用之粗布粪扫衣者。
三一
友!随我欲而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而由远离生喜与乐而入住于初禅。
三二~四六
友!随我欲而……九次第定,五通之解说亦复如是。
四七
友!我已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住于自知、实证。
四八
友!今如有人,欲以多罗之一叶,思惟可掩得高七肘或七肘半之象,然则,彼得思惟能掩得我之六通耶?”
四九
然则,偷罗难陀比丘尼将退没梵行。

尔时,尊者大迦叶与尊者舍利弗住于波罗奈之仙人堕处鹿野苑。

尔时,尊者舍利弗,暮时由宴坐起,走近尊者大迦叶……礼而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尊者舍利弗,向尊者大迦叶作如是言曰:“友迦叶!如来死后,是存在者耶?如何?”“友!如来死后是存在者,世尊不说。”

“友!如来死后,为非存在者耶?如何?”“友!如是,如来死后,为非存在者,世尊亦不说。”

“友!如来死后,为存在、非存在者耶?如何?”“友!如是,如来死后,为存在、非存在者,世尊亦不说。”

“友!如来死后,为非存在、非不存在耶?如何?”“友!如是,如来死后,为非存在、非不存在,世尊亦不说。”

“友!世尊何故不说此事耶?”“友!此事亦非自己之利益、亦非为梵行,亦非为厌离,亦非为离贪,亦非为灭、为寂静、为胜智、为菩提、为到达涅槃,故世尊不说于此。”

“友!然则世尊所说为何耶?”“友!世尊说“此是苦。”世尊说:“此为苦之集。”世尊说:“此为苦之灭。”世尊说:“此为趣苦灭之道。””

“友!何故?世尊说此耶?”“友,此事乃自己之利益,是为梵行,为厌离、为离贪、为灭、为寂静、为胜智、为菩提、为涅槃故,世尊乃说此。”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大迦叶,来诣世尊之处。诣已,礼敬世尊,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尊者大迦叶,白世尊言:“大德!依如何之因、如何之缘,于前,学者则少,而多数比丘,得立智耶?大德!又依如何因、如何缘,于今,学者则多,而少数比丘少得立智耶?”

“迦叶!此为如是:众生衰,正法将灭之时,学者则多,少数比丘得立智。

迦叶!只要正法之未灭,像法之世则不生,迦叶!像法之世生时,则有正法之灭。

迦叶!譬如只要金之不灭、则伪金之世不生,迦叶!伪金之世生时,乃有金之灭。

迦叶!同此只要,正法之未灭,则像法之世不生。迦叶!像法之世生时,则有正法之灭。
八~十一
迦叶!地界不能令正法灭。水界不能令正法灭……火界……风界不能令正法灭。
十二
于是,彼等愚人之生时,能令此正法灭。
十三
迦叶!譬如船之先沈。迦叶!如是正法不应有灭。
十四
迦叶!有此等五正法之混乱,有灭之退法。五者何耶?
十五
迦叶!于此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不尊重师、住不随顺,不尊重法、住不随顺,不尊重僧伽、住不随顺,不尊重学、住不随顺,不尊重定、住不随顺。迦叶!此等之五退法,为正法之混乱与灭。
十六
迦叶!此等之五退法,为正法之确立、不混乱、不灭者。五者何耶?
十七
迦叶!于此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尊重师、住随顺,尊重法、住随顺,尊重僧伽、住随顺,尊重学、住随顺,尊重定、住随顺。
十八
迦叶!此等之五法,为正法之确立,不混乱、不灭。” 此颂曰:
满足与无愧   月喻入在俗
老与三教诫   言定与胜智
止住处与衣   死后与像法
第五 迦叶相应 注
1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二九九c),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四a)及月喻经(大正藏二、五四四b)。
2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00a)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四c)。
3 入在家原文有kulupako应为kulupago才对。
4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0一c)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六b)。
5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00b)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五a)及增一阿含三一(大正藏二、六七三b)。
6 第七、第八离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00c)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五b)。
7 原本为一三及一四之误,以下之号码顺次有一倒置。
8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0二a)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六c)。
9 原本一四误为一三,以顺次有一倒置。
10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O二a)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七a)。
11 鼙提诃之圣者是第二世尊,为尼众所嘉之尊称。
12 杂阿含四一(大正藏二、三0二c)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七c)。
13 漏(sana)注为sakileso.
14 依信所与之食原文虽有ratthapinda,今依原注。
15 杂阿含三二(大正藏二、二二六a)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九a)。
16 杂阿含三二(大正藏二、二二六b)及别杂六(大正藏二、四一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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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相应部·大 篇·静虑相应

静虑相应

第一 恒河广说
第一 初清净
一~二
舍卫城。“诸比丘!有四静虑。以何为四静虑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于由离生喜与乐之初静虑具足而住。

寻伺止息故,则内净,心则一趣,于由无寻、无伺三摩地,生喜与乐之第二静虑具足而住。

离喜故,于舍而住,正念正知、身于乐正受,如诸圣之所宣,有舍与念而住于乐,具足第三静虑具足而住。

断乐断苦故,灭先之喜与爱故,为不苦不乐、对舍念清净,具足第四静虑而住。

诸比丘!此为四静虑。

诸比丘!譬如恒河趣向于东、倾向于东、临入于东。诸比丘!如是,比丘修习四静虑、多修四静虑者,则趣向涅槃、倾向涅槃、临入于涅槃。
诸比丘!比丘云何修习四静虑、多修四静虑者,则趣向涅槃、倾向涅槃、临入于涅槃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于由离生喜与乐之初静虑具足而住。寻伺止息故……具足第二静虑……第三静虑……第四静虑而住。诸比丘!比丘如是修习四静虑、多修四静虑者,则趣向涅槃、倾向涅槃、临入于涅槃。”静虑相应之初清净经(终)如念处(相应)可广说。
第二~十二
恒河广说
摄颂曰:
趣向东者六
趣向海者六
共有十二
广说恒河品
第二 不放逸品
第一~十
摄颂曰:
如来与足迹
屋顶与根核
夏生花王月
日衣等十句
第二 不放逸品(终)
第三 力所作品
第一~十二
诸比丘!譬如作诸力所作之事业……乃至……可广说。
摄颂曰:
力与种子龙
树与瓶及芒
广空与二云
船舶与客河
第三 力所作品(终)
第四 寻觅品
第一~十
诸比丘!有三种寻觅。以何为三寻觅耶?谓:欲寻、有寻、梵行寻是……乃至……
摄颂曰:
寻觅次第漏
有以及三苦
碍与垢与舍
受与二渴爱
第五 瀑流品
第一
诸比丘!有四种瀑流。以何为四瀑流耶?欲流、有流、见流、无明流是……乃至……可广说。
第二~九
第十 上分结
※ 二
“诸比丘!有五上分结。以何为五上分结耶?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是。
诸比丘!此为五上分结。
诸比丘!为对此五上分结证知……偏知……偏尽……予断,应修习四静虑。何为四静虑耶?
三~六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由离生喜与乐具足初静虑……第二静虑……第三静虑……第四静虑而住。

诸比丘!为对此五上分结证知……偏知……偏尽……予断,应修习此四静虑。”摄颂曰:
瀑流与轭取
系以及随眠
妙欲乃至盖
蕴与上下分
第五 瀑流品(终)
如道相应,可广说静虑相应。
第九 静虑相应(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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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薄拘罗经

薄拘罗经

北传汉译中阿含三四、薄拘罗经(大正藏一,四七五页。)
本经多为薄拘罗和其友阿支罗迦叶的问答。迦叶说薄拘罗之出家后,以至般涅盘,受持种种严肃希有未曾有法之修行。
如是我闻。
一时,尊者薄拘罗,住王舍城迦兰陀竹林。
时,尊者薄拘罗以前在家时之友阿支罗迦叶,诣尊者薄拘罗之处。诣已,与尊者薄拘罗互相间讯,交换可喜、乐之语已而坐一边,一边坐已,阿支罗迦叶如是言尊者薄拘罗:
友!薄拘罗!汝出家几年耶?
友!我出家八十年矣。
然者,友薄拘罗!汝此八十年间,行几次淫法耶?
友!迦叶!汝不应如是问我。然者,友!薄拘罗!汝此八十年间,行几次淫法耶?而且,友!迦叶!汝应如是问我:然者,友!薄拘罗!汝此八十年间,曾起几次欲想耶?
然者!友!薄拘罗!汝此八十年间,曾起几次欲想耶?
友!迦叶!我出家八十年,未曾起欲想。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曾忆起欲想者,我等应以此受持为尊者薄拘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起恚想、害想。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起恚想、害想者,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起欲寻。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起欲寻者,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起恚寻、害寻。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起恚寻、害寻者,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受居士衣。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受居士衣,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持刀断衣。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持刀断衣,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以针缝衣。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以针缝衣,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忆以染料染衣。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以染料染衣,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缝迦絺那衣。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缝迦絺那衣,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与同梵行者之从事作衣。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未曾忆与同梵行者之从事作衣,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受招待。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受招待,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未曾忆起如是心:呜呼!谁招待我!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 未曾忆起如是心:呜呼!谁招待我!,我等应以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家中坐。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家中坐,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家中食。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家中食,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取妇人之随行相。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取妇人之随行相,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对妇人说四句偈法。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对妇人说四句偈法,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至比丘尼之住房。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至比丘尼之住房,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对比丘尼说法。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为比丘尼说法者,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对正学女说法。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对正学女说法者,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对沙弥尼说法。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对沙弥尼说法者,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间,不忆令人出家。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令人出家,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令受具足。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令受具足,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为人所依。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为人所依,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令沙弥侍奉。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令沙弥侍奉,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于浴房之浴。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于浴房之浴,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洗同梵行者之肢体。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洗同梵行者之肢体,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曾起暂时病乃至服用一片诃梨勒之医药。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曾起暂时病乃至服用一片诃梨勒之医药,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依靠于依靠物。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依靠于依靠物,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寝卧。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寝卧,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我出家后,八十年间,不忆于村边之床座以迎接雨期。
(尊者薄拘罗,八十年间,不忆于村边之床座以迎接雨期。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七日间,我有惑而食得土地之团食,而第八日智生。
(尊者薄拘罗有惑七日间,而食得土地之团食,第八日智生者。我等以此应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友!薄拘罗!我得于法、律出家,得具足戒。阿支罗迦叶,得于此法、律出家,得具足戒。
而得具戒不久,尊者迦叶独处不放逸,热心劳力住,不久,诸善男子正为其目的,由在家而出家。于现世自通达、证悟、具足、其无上梵行之究竟住。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更不来此世。尊者迦叶已经成为阿罗汉。
其时,尊者薄拘罗,持门钥由精舍如是言:诸尊者!请出来,诸尊者!请出来,今日我将入涅盘。
(尊者薄拘罗,持门钥由精舍至精舍曰:诸尊者!请出来,诸尊者!请出来。今日我将入涅盘。我等亦以此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其时,尊者薄拘罗,坐于比丘众中而入涅盘。
(尊者薄拘罗,坐于比丘众中而入涅盘,我等亦以此受持为尊者薄拘罗之希有未曾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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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那罗伽波宁村经

那罗伽波宁村经

北传中阿七七。娑鸡帝三族姓子经(大正藏一、五四四页。)
本经是世尊在那罗伽波宁村时,以嘉赞阿那律陀和其他甚多善家男子,乐出家修行,离欲、不善,说应得喜乐及此之真实。其次,如来是烦恼灭尽之身,然而,故说行四依之行。次,记别如来之弟子死后之往生处,而示其理由。北传说处是在娑鸡帝,而依此为经名,大纲虽合,但处有差异。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拘萨罗国那罗伽波宁村之巴罗沙(簇叶树)林。
尔时,众多知名之良家子对世尊以信,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即具寿阿那律陀,具寿难提,具寿金毗罗,具寿婆咎,具寿军头波谟,具寿离婆,具寿离婆多。具寿阿难及其他知名之良家子等。其时,世尊为此比丘众围绕坐于露地。
于是,世尊关于彼等良家子事问诸比丘曰:
诸比丘!凡彼等良家子对予以信,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诸比丘!彼等比丘是否欢喜梵行耶?
如是言已,彼等比丘默然。再度乃至三度,世尊关于彼等良家子事,问诸比丘曰:
诸比丘!凡彼等良家子,对予以信,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诸比丘!彼等比丘是否欢喜梵行耶?
再度乃至三度,彼等比丘默然。
尔时,世尊之念为此:
让予直接问彼等良家子!
于是,世尊问具寿阿那律陀曰:
阿那律陀!汝等是否欢喜梵行耶?
阿那律陀曰:
实也!世尊!我等欢喜梵行。
世尊曰:
善哉善哉!阿那律陀等!阿那律陀!凡汝等以信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汝等能欢喜梵行,此事以汝等良家子,诚乃适当也。阿那律陀!凡汝等以具足吉祥非家者;非为负债诉讼,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非为怖畏诉讼,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非为活命,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然而念:予实为陷入生、老、死、愁、悲、苦、忧、恼者,为苦所陷、为苦所征服。然知作此全苦蕴之边。阿那律陀!实汝等以信由在家而出家为非家者耶?
阿那律陀等曰:
如是,世尊!
世尊曰:
阿那律陀!依如是出家之良家子,应如何作耶?
阿那律陀!由离诸欲,由离诸不善法所生喜乐,不证得之,或由其不证得其他更善者,贪欲遍取彼心而存续之,嗔恚亦遍取彼心而存续之,昏沉睡眠亦遍取彼心而存续之,掉举追悔亦遍取彼心而存续之,疑惑亦遍取彼心而存续之,嫌恶亦遍取彼心而存续之,倦怠亦遍取彼心而存续之;
阿那律陀等!彼由离诸欲,由离诸不善法所生喜乐不证得之,或由其不证得其他更善者也。
阿那律陀!由离诸欲,由离诸不善法所生喜乐证得之其他,亦由其证得更善者,贪欲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嗔恚亦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昏沉睡眠亦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掉举追悔亦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疑惑亦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嫌恶亦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倦怠亦不遍取彼心而存续之。
阿那律陀!彼由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所生喜乐证得之,及证得其他更善者也。
阿那律陀!汝等于予有是思:凡诸漏、杂染、再生、不幸、苦报,未来之生、老、死,彼等为如来未舍断;是故,如来考量后而从事某者,或者考量后而忍受某者、考量后而回避某着、考量后而遣除某着也。
阿那律陀曰:
世尊!我等对于世尊实无如此思:凡有漏、杂染、再生、不幸、苦报、末来之生、老、死,彼等为如来末舍断;是故,如来考量后而从事某者,考量后而忍受某者,考量后而回避某者,考量后而遣除某者也。
世尊!我等于世尊有如此思:凡有漏、杂染、再生、不幸、苦报、末来之生、老、死,彼等为如来所舍断;是故,如来考量后而从事某者,考量后而忍受某者,考量后而回避某者,考量后而遣除某者也。
世尊曰:
善哉!善哉!阿那律陀!阿那律陀!凡诸漏、杂染、再生、不幸、苦报、未来之生、老、死,为如来舍断,断根如截多罗树头,成为非有,未来为不生法。阿那律陀!恰如断多罗树头、不能再增长。如是,阿那律陀!凡诸漏、杂染、再生、不幸、苦报、未来之生、老、死,为如来舍断,断根如截多罗树头,成为非有,未来为不生法:是故,如来考量后而从事某着,考量后而忍受某者,考量后而回避某者,考量后而遣除某者也。
阿那律陀!对此:于弟子命终、死去、再生时,如来正观何义趣而记别:彼已往生某处,彼已往生某处?作何思耶?
阿那律陀曰:
世尊!对诸法,我等以世尊为根源,以世尊为导师,以世尊为归依处。世尊!善哉!世尊开示此说之义,诸比丘闻世尊之所说必当受持之。
世尊曰:
阿那律陀!如来于弟子命终、死去、再生时以记别:彼已往生某处、彼已往生某处,非为欺人,非向人吹嘘,非为利得、尊重、名誉、功德,亦非为:如是人人令知予之伟神力之意义。
阿那律陀!又,实为使良家子有信、大信受、大欢喜者,彼等闻此而如为是心之集中。阿那律陀!其为彼等永住饶益幸福也。
阿那律陀!在此,比丘闻:如是名之比丘命终,彼由世尊记别住究竟智。听此而心专注之。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之安稳住。
又阿那律陀!于此,比丘闻:如是名之比丘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五下分结之灭尽、为化生者、于彼处般涅盘者、从彼界不还者。
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之安稳住也。
又,阿那律陀!在此,比丘闻:如是名之比丘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之灭尽,贪嗔痴薄,为一来者也,只一度来此欲界为苦之最终。
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之安稳住也。
又,阿那律陀曰于此,比丘闻:如是名之比丘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之灭尽,为预流者、不堕恶趣者、决定趣正觉者。
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比丘尼闻:如是名之比丘尼命终,彼由世尊记别:住究竟智。
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尼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比丘尼闻如是名之比丘尼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五下分结之灭尽,为化生者,于彼处般涅盘者、从彼界不还者。
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尼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比丘尼闻:如是名之比丘尼命终,彼由世尊记别:三结之灭尽、贪嗔痴薄,为一来者,只一度来此欲界为苦之最终。
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尼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曰在此,比丘尼闻:如是名之比丘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之灭尽,为预流者,不堕恶趣者,决定趣正觉者。
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比丘尼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优婆塞闻如是名之优婆塞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五下分结灭尽,为化生者,于彼处般涅盘者,从彼界不还者。
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优婆塞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优婆塞闻如是名之优婆塞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之灭尽,贪嗔痴薄,为一来者,只一来欲界为苦之最终。
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优婆塞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优婆塞又闻如是名之优婆塞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灭尽,为预流者、不堕恶趣者、决定趣正觉者。
又,彼具寿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具寿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具寿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具寿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优婆塞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优婆夷闻如是名之优婆夷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五下分结之灭尽,为化生者、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优婆夷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于此,优婆夷闻如是名之优婆夷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之灭尽,贪嗔痴薄,为一来者,只一来欲界为苦之最终。
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优婆夷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在此,优婆夷闻如是名之优婆夷命终,彼由世尊记别由三结之灭尽,为预流者、不堕恶趣者、决定趣正觉者也。
彼姊妹可能为自见者,或有传闻:彼姊妹为如是持戒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持法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智慧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乐住者也。
又,彼姊妹为如是解脱者也。
其如是忆念彼姊妹之信,戒、闻、施、慧而心专注之。
阿那律陀!如是实为优婆夷之安稳住也。
阿那律陀!实如是,如来于弟子命终、死去、再生时、记别彼已往生某处,彼已往生某处。此非为欺人、非向人吹嘘,非为得利、尊重、名誉、功德,亦非使如是人人令知予之伟神力之意义。
阿那律陀!良家子有信、大信受、大欢喜者,闻此而为如是心之集中。阿那律陀!其为彼等永住饶益幸福也。
世尊说此已,悦意之具寿阿那律陀等欢喜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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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阿含研究·阿含经典之丧亲辅导个案初探

阿含经典之丧亲辅导个案初探

陈绍韵

1.绪论

佛言:“有三法世间所不爱、不念、不可意。何等为三?谓老、病、死。”1年老、疾病,尤其死亡,是每个生命都会面临的必然状态,但却无法预知其时日与形式。以佛教观点看来,生死一体,死亡乃是另一期生命的开始,是反映生命整体意义的一面镜子。2“寿、暖、识三者不再在身体上生起,也就是没有这三者”3,就像是砍断的树木、落地的果实4,生命期限终了(寿)、全身冷透(暖)、“意”“识”不起(识),是名为死。5如《杂含》说到:“寿暖及与识,舍身时俱舍,彼身弃冢间,无心如木石。……舍于寿暖,诸根悉坏,身命分离,是名为死。”6死亡必然,则丧亲亦必然,悲伤乃由是而生。但究竟悲伤处理妥善与否,与丧亲者有何关联?从数据统计与研究报告知道:丧亲悲伤的调适状况对丧亲者的身7心8健康,和日后生命观、价值观及其他情绪管理能力等,都有相当程度的影响,例如幼年丧亲导致的观念行为偏差9老年丧偶导致的忧郁自杀、白发人送黑发人奠下日后夫妇离异的种子等。10虽从古至今,凡有生者皆难免一死,此乃众所周知之事,但当前社会型态改变,亲友支持系统薄弱,大部分问题,包括认知、情感与物质层面,仍需要丧亲者自己面对、调适、解决与渡过,如何有效的管理自己,或辅导亲朋好友因丧亲带来的种种负面反应,其重要性便显得愈加迫切。

1.1.研究动机与目的

佛教以解决人之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为鹄的,而与丧亲相关之苦,包括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与求不得苦等,故在佛教领域里来探讨丧亲辅导,应是别具意义、值得关切的。本文撰写之主要动机如下:

一、自身经历后,方感此需求。

笔者丧父方满三年,虽全家都已接触佛教,周遭亲友也略具佛法知见,然对丧亲者之身心反应与协助技巧等知识,却仍见缺乏,因此而有在佛教领域里整理提供丧亲辅导的原始动机。

二、台湾地区安宁疗护发展之需求。

近年来安宁疗护11(HospiceCare)理念受到大力宣导,丧亲者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怀的对象之一;然安宁疗护起源于英国与基督宗教的文化背景,在台湾——拥有众多佛教徒的地区,提供具佛教理念的丧亲辅导自有其需求。

三、丧亲辅导理论发展之需求。

当前欧美学术界的丧亲辅导理论虽已热烈探讨、蓬勃发展,但部分认知与协助方法上却未达共识、仍见分歧12。又不论此现象之原因为何?是因为定义不清、研究不够全面13?尚处于百家争鸣的发展阶段?还是因为众生百态,各有各的人格特质、情感需求、认知观念等,因此需要不同角度方法、研究探讨出不同结果结论,作为大众参考遵循依据;总之以目前的情况看来,确实还需要有不同思惟观点提供更多的内容技巧,来协助丧亲者走过悲伤,或者激荡整合出更适切、更完整的丧亲辅导。

然佛教传世源远流长,不论从时间或空间来看,都足以让它因时空变迁有适应性的发展,于是印度有印度的时节因缘14、中国有中国的时节因缘、西藏有西藏的时节因缘、欧美有欧美的时节因缘;仅以台湾地区来看,净土信仰者有其一定的念佛法门与临终处理,藏传佛教的信仰者也有其特定的修行次第与超荐仪轨。丧亲辅导亦是,通常的作法或者藉由宗教仪式来利益亡者、疏导情绪,或者只能随顺因缘、各凭本事,若要探求较为共通、普遍适用的原则方法,甚至内容技巧,应自何范畴?采何方法探求?佛教的丧亲辅导与当代的丧亲辅导可否产生对话交流而趋向多元或完整?笔者以为:原始佛典佛陀等圣者们的丧亲辅导个案,应有诸多学习参考之处,故拟以阿含经之丧亲辅导个案为主题,展开此篇尝试性之质化研究。

本文研究目的,非与当代辅导理论做评比,亦非架构一套绝对唯一之佛教丧亲辅导“准则”与“规范”,而是在:

一、发掘阿含经丧亲辅导个案之内涵,做为日后建立佛教形态丧亲辅导模式的基础。

二、尝试使阿含经之丧亲辅导与当代之丧亲辅导展开对话。

1.2.研究范畴与步骤

本文研究范畴阿含经典,主要限定在北传汉译之四部《阿含》,与南传汉译之五部《尼柯耶》(本文中指《汉译南传大藏经》);研究主轴为四个丧亲辅导个案15,其名称与出处如“表一:阿含经典丧亲辅导个案出处一览”;研究步骤包括分析、比对、诠释、探讨等质化研究方法,并不仅顾及阿含经典个案呈现之状况与特性,亦重视当代丧亲辅导之发展成果,前者的目的在窥看阿含经典丧亲辅导个案的原貌,后者的目的在作为个案分析探讨、发掘内涵,以及促成佛教与当代丧亲辅导对话之依据。

表一:阿含经典丧亲辅导个案出处一览(略)

显而易见的,四个丧亲辅导个案的出处非一,本文对此现象采取的处理原则为:一、比对每个个案的不同出处。原因为:文献方面,不同出处乃因不同部派所传承,成为不同部派的诵本,带有不同部派的色彩,在文献上各具代表意义,如《长含》为法藏部传本,《中含》为说一切有部传本,《杂含》为说一切有部传本,《增含》为大众部传本,《尼柯耶》16为铜鍱部传本,又《别杂》为饮光部传本,故皆将之列入本文处理范围。17实务方面,不同出处所呈现的个案状况与辅导过程有其差异,若将这些差异取其联集部分18加以分析探讨,一则能够对同一个案之状况有更全面的了解,二则能够提供更丰富、更多元的方法作为研究参考,于是而决定比对每个个案的不同出处。

二、以A为主案,B、C、D等为辅案。此乃为方便叙述说明之故。又A本虽为北传诵本,却有直接相当之南传《尼柯耶》诵本,故取之为主案,其他部派传本为辅案;至于其他出处,或者为单独译本,内容多与阿含经典相去不远,或者非属阿含之部类,超出本文研究范畴,故皆不于本文作处理19。

〈3.阿含经典丧亲辅导个案的分析〉一章的进行方式,除了将四个个案群里不同出处的十二个小个案分别处理的原则之外,且将每个个案先分成丧亲事件、丧亲悲伤、辅导过程、辅导成效四个小节,每个小节又再分成文献与析探两个部分来进行。文献部分,将列出每个个案不同出处的经文;分析部分,则是参考Worden(1991)之着,并顾及阿含经典呈现的特性后,所订出的三十一个分析项目来进行。

〈4.阿含经典丧亲辅导个案的探讨〉一章则分成总说与别说两个部分。总说乃将所有的个案与所有的分析项目一起探讨;分说的部分亦依丧亲事件、丧亲悲伤、辅导过程、辅导成效四小节铺排,分别探讨四个个案在这四大项目中的状况,而与当代丧亲辅导理论或模式对话的尝试,也在此章进行。

简言之,本文以阿含经典为范畴,丧亲辅导个案为主轴,运用文献分析、整理与进行对话等方法,完成此篇初探性之质的研究。

1.3.相关文献之回顾

文献搜集的结果发现,丧亲辅导研究文献虽然相当繁多,然与本文直接相关者却只有Goss&Klass “Tibetan Buddhism and the resolution of grief:The Bardo-Thodol for the dying and the grieving”一篇,其他间接相关的文献也为数不多,以下分为三类来说明:

一、佛教学术方面:Goss&Klass以《西藏度亡经》为范畴来探讨西藏佛教的丧亲悲伤;释道兴的论文为台湾佛教安宁疗护方面的研究开了先锋;潘素卿的研究结果则有颇多参考之处。

1. Goss, E. Robert &Klass, Dennis﹍1997 “Tibetan Buddhism and the resolution of grief:The Bardo-Thodol for the dying and the grieving” Death Studies, 21.

从《西藏度亡经》来探讨西藏佛教对丧亲遗族的解决之道,内容述及巴利原典佛陀协助丧子妇人的故事、死亡旅程的种种现象、生死两利的修行法事,与正面看待死亡的态度。其中佛陀协助丧子妇人的故事,因收于汉译佛典之《杂譬喻经》、《众经撰杂譬喻经》及《出曜经》而未于本文探讨;正面看待死亡的态度则为原始佛教丧亲辅导的内涵之一。

2.释道兴﹍1997《从佛教瞻病送终法谈临终关怀》,中华佛学研究所毕业论文。

以《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为主,架构出佛教的瞻病送终法,实际内容则偏向净土行者与临终助念的探讨,然与本文同为跨领域之应用佛学研究,故于架构铺排方面实有参考必要。

3.潘素卿﹍1996《佛教徒的死亡观念与生命意义之关系研究及其在咨商上的应用》,彰化师范大学辅导研究所博士论文。

此篇论文深度访谈了十位佛教徒,并企图研拟出“适用于佛教徒的咨商雏形”。在遭遇死亡事件冲击时情绪反应的访谈结果显示:其中三位仍会“哀伤”、“压抑难过之情”等,另外三位则能以“勇敢面对”、“祈求佛菩萨的加持”、“稳定情绪安慰家人”、“从佛教理念了解临终的过程和相关的知识”、“以念佛方法处理亲人的后事”、“运用佛教的理念”等六种方法因应,20本文乃继此研究结果,从阿含经典中探讨佛法如何帮助丧亲者。

二、宗教学术方面:将范围扩大到宗教领域后的学术著作如下。这些作品大多属于归纳性研究,或者探讨悲伤程度和宗教信仰的关连,或者从不同宗教文化寻找不同的解决之道,然与本文相同或类似——直接从宗教经典个案来研究的著作是没有的,也因此本文才得以斗胆进行这样的尝试。

1. Balk, David E.﹍1991 “Sibling death, adolescent bereavement, and religion” Death Studies, Vol. 15.

探讨丧失手足青少年的悲伤反应,以及不同的悲伤反应对宗教持有态度的关连,并在讨论结果中指出哀悼仪式是很有帮助的。

2. Bohannon, Judy Rollins﹍1991 “Religiosity related to grief levels of bereaved mothers and fathers”OMEGA, Vol. 23(2).

从参与教会的密切程度,来探讨丧亲悲伤之父母和宗教间的关连。

3. Austin, D. & Lennings, C.J.﹍1993 “Grief and religious belief:Does belief moderate depression ?” Death Studies, 17.

认为经历家人过世的丧亲悲伤者,其原先所有的宗教信念将有助于其减低悲伤,而不至于感到沮丧或无望。

4. Thearle, M.J. ; Vance, J.C. & Najman, J.M.﹍1995 “Church attendance, religious affiliation and parental responses to sudden infant death, neonatal death and stillbirth” OMEGA, Vol. 31(1).

发现定期参加教会活动者的死亡焦虑,比不定期或不上教堂者的死亡焦虑少。

5. Silverman, Phyllis R. ; Weiner, Anita & Ad, Nava El﹍1995 “Parent-child communication in bereaved Israeli families” OMEGA, Vol. 31(4).

探讨以色列丧亲家庭的亲子沟通状况,发现不论父母或子女,似乎都关注于保护彼此远离丧亲的痛苦与伤心。在较开放的家庭里,父母用语言来沟通传达讯息,并对孩子们的需要给予回应;在较封闭的家庭里,语言则具有逃避感觉和死亡的功用。

6. Schindler, Buben﹍1996 “Mourning and bereavement among Jewish religious families:A time for reflection and recovery” OMEGA, Vol. 33(2).

指出犹太教传统家庭的哀悼与悲伤行为具有含蓄的特色,他们尊敬死亡、安慰丧者,并且帮助丧者恢复日常生活。

7. Klass, Dennis﹍1996 “Ancestor Worship in Japan:Dependence and the resolution of grief” OMEGA, Vol. 33(4).

认为日本的祖先崇拜,其实是和死去亲人继续连结的行为,功能类似西方对于悲伤的解决之道。

8. 刘秋固﹍1997〈荀子丧祭礼的生死关怀与悲伤辅导〉,华梵大学哲学系:第二次儒佛会通学术研讨会。

说明荀子以丧祭礼来纾解死亡带来的丧亲悲伤。

三、佛教非学术方面

台湾地区的相关出版品皆具实用性质。

1. 郑振煌译﹍1996《西藏生死书》(Sogyal Rinpoche , The Tibetan book of living and dying)。台北:张老师。

从西藏佛教的角度来看临终关怀,书中列出西藏人写给丧亲者的安慰信内容,并认为丧亲者如果能够藉由修行来利益亡者,也是个减轻悲伤的好方法。然本文所举个案未有强调此部分者,或说此部分未被佛陀所强调,因此暂不打算做详细探讨。

1998《心灵神医》(Tulku Thondup Rinpoche , The healing power of mind)。台北:张老师。

提供观想禅修的方式去除悲伤情绪,可作为本文丧亲辅导技巧之补充。

2. 徐慎恕译﹍1998《拥抱忧伤》(Stephen Levine, Guide meditations, explorations and healings)。台北:立绪。

此书强调“在任何一个治疗中,接受总是第一步,我们无法放下我们不接受的东西。”其中描写扭转哀伤、探索哀伤等冥想步骤,具有应用价值。

3. 汪芸、于而彦译﹍1998《生死之歌》(Stephen Levine, Who dies?)。台北:天下。

本书作者同上,是位佛教静坐老师,内容多以佛教观点来看待死亡与悲伤,并认为丧亲是我们自我改造与转化的好时机,本文许多个案皆可印证此点。

1.4.名词释义与界定

为方便行文与了解,以下先列举丧亲辅导的相关名词与不同说法21,然后再界定本文常用的词语。第一组名词:bereavement,中译成丧亲、丧恸、哀恸、哀伤、伤恸等。grief,中译成悲伤、哀伤、忧伤等。mourning,中译成哀悼等。

关于bereavement的定义,有的指亲近之人去逝,如“丧亲是个主观事实,当我们所亲近的人去逝时,我们即为丧亲者(bereaved)。”22;有的还包括调适过程,如“此词在中文里也可翻译成丧失亲人,它代表的是失去亲人的事件,除此之外,它还包括丧亲者在失落发生之后,其所经历的调适过程。”23;其他的则指对依恋对象被剥夺后的失落,像是“伤恸是指对有情绪上依恋的对象死亡所造成的失落(loss)”24、“有被撕裂的含意,即指某人的所有物被强迫夺取的感觉,丧恸表示遭受一股外来的破坏力,使人无法抵抗,可视为对客体事件的失落。”25,以及“指任何人在失去所爱或所依附之对象(主要指亲人)时所面临之情境,这情境既是一个状态,亦是一个过程”26等。

grief的定义,简明扼要者是“对丧亲的反应,是为丧亲者感受。”27、“一般来说,悲伤被视为一种对失落或对失去所爱的人所引发的一种正常反应。”28;将悲伤反应分为心理与身体两部分的有“指一个人因失落(loss)而产生的一连串心理及身体上的反应。这些反应包括了愤怒、罪恶感、沮丧、生理上的抱怨……等状况。”29、“是哀伤的一部分,主要指一个人在面对损失时出现的内在、生理及心理反应。心理方面则主要包括情感与认知的层面。”30;除身心之外,又加上行为反应的是“哀伤是指失去对自己有意义的人或事物所产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反应,是一种较主观的感觉。”31;再更详细将悲伤反应区分成感官、身体感官知觉、认知、行为四个项目的是Worden的说法32,例如“泛指因经历亲人死亡或与该死亡相关之事件所引起的反应,而悲伤的反应可包含感觉、生理感官知觉、认知及行为四方面。”33

至于mourning的定义则相当统一,皆指社会行为,或具社会意义者,如“是悲伤的社会样貌(face)34。”、“哀悼其指的是当一个人失去所爱的人时,当事者通常是透过所属的社会、文化规范下的哀悼习俗和礼仪表达悲伤,如中国人的做七,因此此词具有社会文化象征的意义。”35、“属哀伤的另一部份,主要指一个人在面对失丧时,因身心的反应而带来的外在、社交及行为表现。”36;另有学者将之包含调适失落的部分,如“哀悼(mourning)乃是伤恸后,已认知和调适失落,而且哀伤即将式微的过程,属于社会行为的表现。”37而悲伤和哀悼的区别是“哀悼(mourning)指的是失落发生后的过程,悲伤(grief)则指失落后个人的经验。”38

第二组名词:

grief work,中译成哀伤过程39、悲伤工作40。

on working with grief,中译成哀伤处理41。

grief process,中译成悲伤过程42、悲伤历程43。

grief approach,中译成悲伤解决方案44。

bereavement approach,中译成丧亲辅导方案45。

grief counseling,中译成悲伤辅导46、悲伤咨商47、哀伤辅导、哀恸辅导等。   grief therapy,中译成悲伤治疗48等。

以上第二组名词为第一组名词和work、approach、counseling等字的组合,组合方式乃依不同作者而有不同用法,如李明滨的定义是“哀伤过程(grief work)是指除去和故人的依恋,修通伤恸的痛苦,和他人形成新的关系的复杂内心过程。”49、Worden区别悲伤辅导与悲伤治疗的说明则是:“悲伤辅导和悲伤治疗仍有其差异。辅导协助人们在合理时间内,引发正常的悲伤,以健全的完成悲伤任务。而悲伤治疗则处理异常或复杂的悲伤反应,需要一些专精技巧。”50张玉仕在〈试论当今丧亲辅导模式之过程适用否〉一文则说“丧亲辅导模式(model of process of bereavement):是种运作过程,用来助人处理情绪或再赋予自我、逝者和悲伤经验的新阐释。”51总而言之,皆指协助引导丧亲者的方法、步骤或过程。

本文常用的词语界定则是:

丧亲(bereavement):指亲人等重要他人死亡的客观事实。

丧亲者、丧者、生者、当事人(bereaved):指经历丧亲事实,且因此而悲伤、需要辅导者。

悲伤、丧亲悲伤(grief):指丧亲者因丧亲而引起的各种反应。

丧亲辅导、丧辅(bereavement counseling):“对丧亲个案提供协助指导的方法步骤”,指一切辅导丧亲者回复正常生活,接受重要他人死亡、面对处理悲伤的内容过程,亦即本文标题“丧亲辅导”所指之意涵。

1.5.指导老师指导过程

本文自有想法开始撰写之初,指导老师就持续给予鼓励与指导。一路摸索,从长时间的笔记阶段,到后来逐渐具备论文雏形,题目亦从《丧亲协助——以原始佛教十个个案为例》、《原始佛典之丧亲辅导方案研究》、《汉译佛典之丧亲辅导方案初探》,终至现在的《阿含经典之丧亲辅导个案初探》。

指导过程中,老师除注重论文写作之基本规则和词语使用等细节外,更提醒笔者要使佛教与当代丧亲辅导产生对话,截长补短、去芜存菁,理论与技巧并重,以得到更完整、更实用的丧亲辅导方案,本文才能够具有学术价值。也因此,老师建议笔者在绪论之后、个案之前,加入〈当代丧亲辅导概况〉一章,除可应用于个案分析之外,亦可达成佛教丧亲辅导与当代丧亲辅导对话之目的。

老师的指导可谓细心严谨,但又自由开放。细心严谨的部分,如提醒笔者说明丧亲辅导的定义、种类、目的、方法、发展过程;分析个案的情境、原理、技巧、建议、优缺点;发掘丧亲辅导成功的关键与句型;发展佛教丧亲辅导个案的研究工具:探讨宗教师对于丧亲者的特有影响,何以运用技巧少、产生作用大等等。自由开放的部分,是老师提供笔者很大的学习与发挥空间,并且尊重笔者的观点与作法。

老师虽身兼数职、行程紧凑,但每当笔者有任何问题需要请教时,老师总会在百忙之中尽快拨空和笔者讨论,提出精辟、关键的见解,又推荐笔者参与能够获得相关知识的研习活动,出国参访时亦不忘为笔者带回资料,更时常给予问候、关照,让笔者在课业之内、课业之外,实皆获益良多、感激之至。

1.6.全文架构

本文研究架构简略如图一所示。

图一:阿含经典之丧亲辅导个案初探架构简图(略)

2.当代丧亲辅导概况

2.1.分类系统

2.1.1.Raphsel分为六派

2.1.2.Cleiren分为五派

2.1.3.Walter分为二派

2.2.丧亲理论

2.2.1.Freud主张与逝者切断连结

2.2.2.Lindemann将悲伤视为疾病

2.2.3.Bowlby提出依附理论

2.2.4.Parkes视为心理社交转移

2.2.5.Walter从社会学角度出发

2.3.丧亲模式

2.3.1.阶段模式

2.3.2.任务模式

2.3.3.双轨摆荡模式

2.3.4.自我机能模式

2.3.5.病态模式:复杂的悲伤

2.4.Worden的学说

2.4.1.悲伤反应

2.4.2.悲伤要素

2.4.3.哀悼任务

2.4.4.悲伤辅导

2.4.5.悲伤治疗

2.4.6.辅导技巧

  1. 当代丧亲辅导概况

近年来,不同的丧亲辅导理论在欧美学术界和临床界一片蓬勃讨论与发展,这些研究不只提供多样化,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理论与发现,也提供了丧亲辅导者更多的省思与参考。

本章共分四节〈2.1分类系统〉、〈2.2丧亲理论〉、〈2.3丧亲模式〉与〈2.4Worden的学说〉:〈2.2〉、〈2.3〉在概念上有相似之处,然本文却作此区分、分开说明的原因为1.理论偏于解释现象之因,模式偏于呈现现象之实;2.丧亲理论乃用以了解悲伤发生的组织系统,丧亲模式为悲伤调适历程的进行状况;若以佛教术语来说明,理论较像是“集”的部分,说明悲伤所由何来,模式则像是“苦”的部分,呈现各阶段、各层面的悲伤反应,故分开说明应该会更加清楚。本章撰写之意图有三:

一、了解当代丧亲辅导概况。

二、作为个案分析与探讨之依据。

三、尝试佛教界与丧辅界对话之依据。

2.1.分类系统

丧亲辅导的理论正蓬勃发展、各有特色,又因理论建构的需要,以及临床应用的方便,而有不同的分类系统,例如

2.1.1.Raphsel分为六派

Raphsel (1983)将研究丧亲及悲伤的理论暨代表学者,划分为六类:1.心理动力模式(psychodynamic model) ,代表学者为Freud、Abraham、Fenichel、Loewald、J.H.Smith、Krupp,和Klein等人;2.依附关系模式(attachment model),以Bowlby为主;3.个人对外在假设的认知架构改变模式(changes in the assumptive world, personal constructs, and cognitive models),如Parkes、Woodfield and Viney及Horowitz等学者;4.压力模式(stress models),主张者有Caplan、Maddison and Walker、Raphael;5.疾病观点模式(illness and disease model),以Lindemann、Engel为首;6.社会生物学模式(sociobiological model),如Averill之观点。52

2.1.2.Cleiren分为五派

Cleiren (1993)则将丧亲理论区分为五类:1.精神分析观点(The psychoanalytical perspective of bereavement),以Freud、Lindemann及Parkes为代表;2.精神分析学中的认知取向(the psychoanalytic-cognitive orientation),如Bowlby、Marris、Gauthier & Marshall 等人;3.行为学派的观点(the behavioral perspective)Ramsay的主张,被认为是行为学派的典型人物;4.精神生物学观点(the psychobiological perspective),为达尔文进化论者的观点,认为悲伤反应与丧亲者的基因(genes) 有关,常被提到的学者是Littlefield & Rushton;5.认知压力模型(the cognitive stress model),声称亲人死亡的事实会引发个人产生极大的压力,而且这种压力,是丧亲者觉得以其现有资源与能力,是无法应付的。丧亲后的悲伤,则是个人为了应付此种压力,尝试学习及调适的一种历程,Lazarus & Launier的研究中对此有许多的探讨。53

2.1.3.Walter分为二派

作为社会学者的Walter,则以丧亲辅导工作中,需不需要与亡者切断连结、是否处理丧亲者情绪表达的必要性、悲伤是否需被完成三项因素,将丧亲理论用更简单的二分类法划分为主流派(Dominant models)及新派(New models and New Understandings):1.主流学派之学者,对于三项因素大都采取肯定与有需求的态度;2.新派学者,则大都采取批判性(critical)与否定性的看法。54

另外国际医学会报告(The 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 Report)中,曾使用

1.精神分析(the psychoanalytic);

2.心理动力(psychodynamic );

3.人际互动(interpersonal);

4.压力模式

5.认知行为学派作为分类标准。55

丁思惠(1995)则举出四类:

1.心理分析的观点;

2.依附理论;

3.压力模式;

4.以疾病观点来待看悲伤模式。

不同的分类系统,自有其标准与利弊得失,本文重心不在作此分判上的探讨,亦非作不同学派的比较,以下〈2.2丧亲理论〉的部分,仅举出部分主要学者的学说,并作简略说明。

2.2.丧亲理论

2.2.1.Freud主张与逝者切断连结

Freud(191756)的文献尤指失落和沮丧的处理,他提及丧亲者乃由逝者身上撤回依附(attachment),察觉对逝者的连结,并予以切断,生命活力才得以重现。丧亲者需要面对自己的连结、完成情绪处理过程,以到达不再依附,以及重新展开新关系;当哀悼工作完成之后,自我(ego)才会自由且不再受陷。

假如当事人尚停留在与逝者矛盾,或罪恶感、愧疚感的关系下,则精力也将停留而不能转移,因而形成延迟或夸大的悲伤,这种复杂的悲伤反应,需要特别的关注和处理。57

2.2.2.Lindemann将悲伤视为疾病

Lindemann(194458)为精神医学界之实务工作者,因与同事协助一次严重灾难事件的丧亲家属,而引起探讨急性悲伤反应对丧亲问题的兴趣,在当时悲伤被认为是一种疾病。

Lindemann在作法上主张致力于以减敏感法方式来完成面对痛苦的过程,并重申要解决悲伤并达不再依附。59

2.2.3.Bowlby提出依附理论

Bowlby(197160、197561、198062)的依附理论(Attachment Theory)从生物学的基础解释悲伤,认为悲伤是动物及人类的普遍行为反应63,是一种分离的焦虑64,而依附行为具有求生存的价值;此理论涵盖了民族学、控制理论、认知心理学、神经生理学,和发展生物学等范畴。65

“Bowlby除了保留佛洛伊德解释潜意识过程的应用之外,并着重于幼童与母亲或重要他人所建立的依附(attachment)与连结(bonding)关系,他说明早期的经验,会内化成为个人处理各种分离情境的动力,悲伤(grief)则被视为从小就学来面对失落(loss)的分离焦虑(separation anxiety)反应。例如丧亲者会经验到麻木(numbing)、思念与寻找(yearning and searching)、崩解与失望(disorganization and despair)以及重组(reorganization)的不同阶段,这些都是孩童时代,面对分离情境以及避免再度失去依附对象的自我保护反应。Bowlby进一步说明,儿童时代不安全的依附关系(insecure attachment),在成人后的生活会形成更大的困扰,又当丧亲者的分离焦虑,没有得到适当的纾解或因压抑而致悲伤延宕时,会引发复杂性悲伤(complicated mourning)。”66

Bowlby尚在研究中强调:处理失落是透过渐进的过程,从中对自己和失落的情境提升,是种适应改变的领悟过程和重塑内在的模式;个人要是不能认知到环境的改变,修正逝者所代表的意义,并且重新界定生命的目标,就可能被矛盾所困而延缓成长。67

2.2.4.Parkes视为心理社交转移

Parkes(197268)受到Bowlby深刻的影响,早期除了接续各种丧亲后心理历程的研究之外,更大量地使用潜意识过程与心理防卫机转,以解释丧亲者可能出现的各种身心反应。Parkes视死亡引发的悲伤为一项重大的心理社交转移(psycho-social transitions-PSTs),说明死亡是一个重大的生命事件,它引发丧亲者觉察到内心对“恒常”世界的期待和假设,以及对外在“无常”真实世界之间的差异与矛盾。69“起初,丧亲者在死亡事件中,可能会经历较多“失去的感觉”,但失与得常是一体的两面,在丧亲者历经失去之创痛的同时,丧亲者也在身心方面改变,重新审查与调整自我的世界观和对于人我关系的假设,这样的转化历程对丧亲者而言,是一种“由失去领悟获得”的调整历程”;在后期的著作中,更将丧亲重新界定为“个人身心社会转换与调适改变的历程”(bereavement as a psychosocial transition:processes of adaptation to change) 70。

此外,“Parkes说明个人是否调适良好与死亡发生的环境(如是否为预期死亡事件,丧亲者有无足够的时间预作准备)、丧亲者的调适度(愈无法接受生命无常观点的丧亲者其调适度可能愈差) ,以及可供丧亲者使用的资源有关(例如丧亲者的支持网络及可提供丧亲者建立新角色与新社会地位的机会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71。

2.2.5.Walter从社会学角度出发

Walter(199672)为英国中生代研究死亡学的著名社会学家,以社会学角度及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研究结果,打破“丧亲者需要与亡者切断联结关系才能走出悲伤”的心理学观点。他提出有些不同于西方文化的的社会中丧亲者是以建构逝者传记的方式(constructing a biography of the dead person)走出悲伤,将对逝者的回忆整合于生活之中;他又以自己的两个丧亲经验为例,认为经由不断地“谈论”逝者,能够帮助他“澄清思绪、处理未完成事件及走向未来”,因此而建议:心中常怀逝者,则能走过悲伤路。73

黄凤英(1999)尚指出:除了这五个主要的学者与学说之外,还有更多人将悲伤的研究主题放在“家庭”,认为个人在家庭中成长,家庭系统与动力影响个人对生命与死亡的认知;家庭成员的悲伤反应与态度,也会在家庭内交互影响,因此强调辅导者的工作对象是“家庭”,而不只是个人。74

当前丧亲辅导的讨论对象,已从个人,扩展到家庭,甚至到整个社会;当前丧亲辅导的介入层面,也多从不同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家庭动力系统、性别、年龄与灵性(spiritual)等课题来探讨,逐渐倾向协助个人整体,以弥补过往过于强调个人心理与行为层面的缺失。75

如“Wheeler(199476)认为一般的丧亲理论并不适用于描述丧失子女者的悲伤情形,在其研究中显示,丧失子女的父母,其悲伤的长度与复杂度,都较一般的丧亲成人来得严重,此外更发现研究中有百分之五十八的丧失子女父母表示,当子女过逝之后,他们觉得自己活着是没有意义的,另有百分之七十七的研究参与者,表示子女的死亡改变他们对生命意义的看法。因为子女常是构成父母生命意义架构的一部分,丧失子女会威胁个人的生命目标与意义性。研究中尚且提到子女死亡发生时缺乏预警、自杀死亡、死去的是唯一的孩子或连续有子女去世都是造成父母低生命意义的危险因素”77便是其中一个例子。

2.3.丧亲模式

过去当学者或具有临床经验的辅导者,尝试从现象学的角度去认识或描述丧亲的经验时,都自然倾向从阶段与任务的划分入手,这无疑是一个很有系统、简明而又实用的进路。只是经验实证的累积,这种简单式、单向、界限分明、有秩序、一统化和处方式的传统模式,又渐渐受到挑战。因此,后现代的学者与辅导者们,已大致认同哀伤历程的复杂性,并强调哀伤经验的独特、个别和主观性,以及哀伤进程的循环重叠性、液态或钟摆性;丧亲辅导工作的任务,亦非辅导者为当事人指定或限时完成的一定的动作。这样的观点,充份的把主观和客观充份的揉合成一自足的整体,同时也影响着我们该以何准则去界定复杂或不正常的哀伤。   以下依陈维梁等(1999)的著作为主,将丧亲模式分为阶段模式(Stage Model)、任务模式(Task Model)、双轨摆荡模式78(Daul Process Model)、自我机能模式(Self Funcationing Model)与病态模式:复杂的悲伤(Pathological Model:Complicated Grief)共五类作说明。

2.3.1.阶段模式

不少学者提出的阶段模式,都有相互重叠和互补不足之处,陈维梁等(1999)则将哀伤历程整合成三大时期或阶段:

2.3.1.1.第一阶段:震惊与逃避

(Shock and Denial)

原著中的阶段:否定(Kybler-Ross)79

震惊(Stroebe)

震惊与否认(Mcllwraith)

麻木与迟钝(Parkes)

麻木(Bowlby)

逃避(Rando)

生理反应

麻木、瘫痪、呼吸急促、心跳加剧、肌肉紧张、出汗、口干、失眠、对声音敏感等。

认知反应

否认、不信、无法接受死讯、思想迟缓、难以作决定等。

感受反应

麻木、失去感受的能力、虚浮、不真实、抽离、梦幻般的状态等。

社交及行为表现

失控、无法履行生活上的责任(包括工作与起居)、歇斯底里等;又或与平常没有太大差异。

时段

数小时至数周,甚至数月,视乎死讯来得有多突然,以及生者与逝者的关系有多亲密。

2.3.1.2.第二阶段:面对与瓦解

(Confrontation and Disoranization)

原著中的阶段:忿怒→讨价还价→抑郁(Kybler-Ross)80

急剧哀悼(Stroebe)

忿怒→安慰与内疚→焦虑(Mcllwraith)

忧伤与思念→瓦解与绝望(Parkes)

思念与寻找→瓦解与绝望(Bowlby)

面对(Rando)

生理反应

失去活力、疲倦、受压征状如心口痛、晕眩、头痛、胃痛、肠胃不适等,又或出现与逝者相似的病征;体重明显的增减;幻视或幻听(仿佛逝者仍然在世)等。

认知反应

不断追忆与逝者有关的往事、把逝者理想化、注意力容易分散、难以集中精神、善忘、思考不清晰或欠连贯性、自杀的念头等。

感受反应

混乱、易哭、失落、空虚、忿怒(指向逝者、医护人员、辅导员、亲友、自己或神等)、内疚、失去自信与自我肯定、孤单、忧虑、彷徨无助、不安全、恐慌、抑郁、绝望;或安慰(因逝者不用再受苦、生者亦可解除照顾逝者的身心灵的重担)、释放、平安、甚至喜乐等。

社交及行为表现

退缩、潜意识地模仿逝者的动静或生活习惯、寻找逝者的踪影或与逝者对话等。

时段

始于生者在认知与情感上确认逝者已死的事实,直至生者有力量重新组织、投入新生活,可持续数月至两年左右不等,视乎生者与逝者的关系有多亲密和深远,以及逝者死亡的时间与导因。

2.3.1.3.第三阶段:接纳与重整

(Acceptance and Reorganization)

原著中的阶段:接纳(Kybler-Ross)81

归还(Stroebe)

接纳与得力(Mcllwraith)

重组与复原(Parkes)

重组(Bowlby)

适应(Rando)

生理反应

睡眠和饮食恢复正常、受压征状和幻觉减退等。

认知反应

专注力由内在伤痛渐渐转移至外在世界、可以为逝者的死悟出一点积极的意义、接纳生活里许多无可逆转的改变、能与逝者讲再见而又不必刻意忘记往事,并从美好的回忆中支取面对新生活的力量。

感受反应

重拾自信、自尊和盼望、可享受更多正面的感觉以及比从前多了的个人空间与自由。

社交及行为表现

积极重投工作和社交圈子、建立新关系、计划未来;有些会延续逝者的兴趣或未完成的梦想。

时段

因人而异,变项包括年龄与性别,可以是数月、数年,甚至一生之久,期间亦可能会重覆或回转至前面任何一个阶段。

上述阶段模式主要是针对生者在丧亲后哀伤反应的描写,这些阶段的流向既非直线的进程,每一阶段之间的分界也非决然清晰,因而可以容许有互相接叠的空间。82

2.3.2.任务模式

提出任务模式的学者,尝试透过叙述和强调生者在经历悲伤的过程中需要完成的任务,来帮助我们认识、处理哀伤。按照Worden(1991)的看法,任务模式“同样可以了解哀悼过程,在临床上也较为实用。”83

在Worden的任务模式面世以前,Lindemann (1944)已提出悲伤工作中要完成三大任务;Worden以后,Rando(1993)亦结合不同理论和概念在其“六R”的模式里,这六个R都是动词,代表哀悼者在哀伤历程中需达成的工作。以下便综合这些见解于三大哀伤任务中:

2.3.2.1.第一项任务:体认失落

(Recognizing the Loss)

体认失落(Recognize承认)是Rando“六R”模式中的第一个R,是“逃避时期”的唯一任务,亦是Worden所说的第一项任务,即“接受失落的事实”84。这工作包括在认知和情感层面承认死者已矣的事实,并放下再与逝者重聚的幻想。一般人对失落事实的否定都只是对现实作轻微的扭曲,但亦有少数会严重到妄想程度,例如认为死者仍然在世、将尸体停放在家多天、继续为逝者摆放碗筷等。Worden还观察到其他生者赖以逃避现实的意识、前意识或潜意识机制,包括否定或贬低逝者对自己的重要性、或选择性忘记与逝者有关的事实及资料等。

2.3.2.2.第二项任务:体会哀痛

(Experiencing the Pain)

这是Rando所说属“面对时期”的第二、第三个R,亦是Worden所说的第二项任务,即“经验悲伤的痛苦”85。第二个R(React回应)是指生者须充份经验失落与分离带来的痛苦,辨别和哀悼失落带来的次损失,并为这系列的情绪寻求合适的表达。第三个R(Recollect回忆)乃指生者须透过回顾、追忆经验与逝者的关系。Worden指出生者拒绝停留在这项任务的几种途径,包括不去感觉、断绝感觉、逃避痛苦的想法、将逝者理想化、避免接触可能想起逝者的事物、到处旅行,或透过使用药物、酒精来停止思考、麻醉感觉等。

2.3.2.3.第三项任务:体现新生

(Relization of New Life)

这是Rando所说“面对时期”和“适应时期”的第四、五、六个R,亦是Worden所说的第三、第四项任务,即“重新适应一个逝者不存在的新环境”,和“将情绪的活力重新投注在其他关系上”86。第四个R(Relinguish舍弃)是指放下与逝者旧有的依附,和对这个世界的一些假设。第五个R(Readjusting再调整)则指适应一个新世界而不用忘却旧的。第六个R(Reinvesting再投资)的意思是将个人内在资源,例如时间、心力、情感等再投入于另一些对象或关系里。Rando的这三个R,基本上与Lindemann的三项任务十分相似,即“解除与逝者在情感、心理上的依附”、“适应一个没有逝者的环境”,和“重建新关系”。

任务模式假设了每一任务的逻辑顺序和必要性,但毕竟并非每一个丧亲者都会经历阶段模式中所描述的各种经验,所以尊重所谓的个别差异仍是必需的。87

2.3.3.双轨摆荡模式

“Stroebe(1998, 88-96)限于悲伤理论过于注重丧亲后一致性问题的研究,忽略性别差异所造成的不同悲伤反应,因此提出“双轨摆荡模式”来解释丧亲后的悲伤历程,以及悲伤反应所存在的性别差异与文化认同间的相关问题。88此一“双轨摆荡模式”深受Horowitz在创伤压力方面的研究,以及Bowlby的依附理论所影响,而整个双轨摆荡模式的构思,则是主要建立在对丧偶经验的探究上。89

Stroebe不同意丧亲者一定要接受失落事实,才能走出悲伤的说法,她认为丧亲者其实是在接受失落与逃避失落间来回摆荡的(oscillation)。一天之中某些时候丧亲者会倾向于“失落导向(loss oriented)”的经验之中,某些时间则会倾向于“复元导向(restoration oriented)”的情境。当丧亲者沉浸于失落导向(情感主导)的状态时,丧亲者会专注于失落亲人的悲伤,以及经历悲伤的疼痛等历程,情绪的发泄及解除与逝者间的联结,成为丧亲者的需求主题,并且有否认、逃避与复元相关的任何行为改变。又一旦丧亲者处在复元导向(认知主导)的情境时,所有的活力则专注在生活上的改变,以及尝试新的活动使自己从悲伤中分散注意力,或发展新的社会角色、新身份与新的人际关系等,来逃避悲伤的体认。

双轨模式认为,男女两性因从文化中得到不同的期待与学习,男性丧偶者,较倾向以复元导向处理悲伤的课题,女性丧偶者,则多用失落导向面对悲伤,但不管其中的差异为何,双轨模式强调良好的悲伤调适,是让自己有更好的摆荡空间,固着于某一边都容易形成悲伤调适的困难。90

2.3.4.自我机能模式

自我机能模式是一个工具,帮助我们了解失丧经验会从行为、情绪和认知三个层面影响个人机能。自我机能模式的运作乃基于一个基本的假设:大部分人能够在他们的悲伤过程中自行调适,而失丧经验会被纳入生命的一部分;悲伤过程可带来弹性的增长、自我的扩展,和新生活的适应。

这些假设帮助临床工作者更有效的运用这个模式。首先,评估的基本单位是行为、情感和认知上可观察的功能,这三者互联的自我机能现象同时也受三股互联的力量影响,这三股互联的力量分别是社会文化、家庭文化和心理文化。第二,人的运作状态乃一有机系统,经常保持均衡的状态,均衡状态简单来说,就是自我机能的三个层面维持一致的状态,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均衡状态,因此使得均衡状态并没有一定的底线或水平。第三,每个人皆内置了自我调和或自我调整的动态,大部分人都能够运用内在资源去补足内在的欠缺。总而言之,此一自我调整的活动,会把当事人带领到新的均衡境界。

自我机能水平的评估乃基于可观察及报告的功能,各项由当事人收集而来的资料、症象均被视为需要渡过的历程,而非有待解决的问题。这一连串的行为、情感和思想,为成长方向与康复之路的标记,当不同层面的自我机能未能调适时,便需要特别的照顾和介入,以恢复正常的运作。91

2.3.5.病态模式:复杂的悲伤

病态模式有助于辨别不寻常的现象,并为复杂悲伤作出特定的诊断和治疗。复杂的悲伤等同于病态、不正常、创伤性、延迟、长期、夸大及伪装的悲伤。92

“复杂悲伤”一词于美国心理学会前一个版本的精神疾病诊断准则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itical Manual, DSM-ⅢR)中,用来描述不正常及病态的悲伤;最近期版本的DSM- Ⅳ则将“丧亲”(bereavement)归类为:“可能成为临床关注焦点的额外状况……,当临床的焦点放在丧失挚爱的反应时……某些悲伤的人士会出现重郁症的病征……排出这些病征于失丧两个月后仍然持续,否则不能将之判断为重郁症……”

此外,DSM- Ⅳ还提出其他准则去分辨丧亲反应与重郁症,若有以下征状出现,不正常丧亲反应的诊断便可能出现:“一、感到罪疚,但非因对逝者死时已做和没做的事而感到罪疚;二、有寻死的念头,但不是源于死了还好,或认为应该与逝者共死的感觉;三、病态的认定自己一文不值;四、显著的身心运动迟滞;五、持续并显著的功能性损伤;六、出现幻觉,但不是觉得自己听到或短暂的看到逝者的声音或影像。”93

其他描述复杂悲伤的模式,尤其是Worden(1991)的部分,将在下一节〈2.3Worden的学说〉中说明。

2.4.Worden的学说

Worden(1991)之能够具有美国丧亲辅导界的领导地位94,主要原因有二95:

一、促成近代丧亲理论的多元化。提出悲伤历程的“任务(tasks)”观点,虽然应用价值高于理论建构意义,但因其观点被广泛地使用于实务界,间接地促成近代学者以更多元化的方式来发展丧亲理论。

二、将丧亲辅导工作激荡到高点。Worden哀悼任务的提出,可说将悲伤辅导工作激荡到一个高原时期,因为任务观点指出:丧亲者在悲伤的历程中需要有所行动,而不是被动的经历悲伤历程。同时Worden的贡献还在于宣扬“哀悼是可以经由外力来调解”96的观点,此一观点不但明确地指示辅导者的工作方向,并提供了辅导者可直接涉入丧亲者悲伤历程的适当性与合法性。

以上为本文整个个案分析架构依Worden为根据的理由。以下分六部分说明,包括悲伤反应、悲伤要素、哀悼任务、悲伤辅导、悲伤治疗,以及辅导技巧。

2.4.1.悲伤反应

Worden将悲伤反应区分为正常与不正常两类:正常的悲伤,又称单纯的悲伤,是指遭遇失落后常见的许多感觉和行为;而不正常的悲伤,又称复杂的悲伤反应、困难的悲伤反应或病态的悲伤反应。虽质言之,悲伤反应乃受多方因素影响,并无一定的标准可言,仅是程度差异的问题,但如此的区分仍有其临床上与统计上的意义,且又方便作为丧亲者自我觉察与辅导者评估之依据,而有其参考价值。

一、正常的悲伤反应。分为感觉、生理感官知觉、认知、行为四个方面:

1.感觉方面有悲哀、愤怒、愧疚感与自责、焦虑、孤独感、疲倦、无助感、惊吓、苦苦思念、解脱感、轻松、麻木。

2.生理感官知觉方面有胃部空虚、胸部紧迫、喉咙紧收、对声音敏感、一种人格解组的感觉、呼吸急促、有窒息感、肌肉软弱无力、缺乏精力、口干。

3.认知方面有不相信、困惑、沉溺于对逝者的思念、感到逝者仍然存在、幻觉。

4.行为方面有失眠、食欲障碍、心不在焉的行为、社会退缩行为、梦到失去的亲人、避免提起失去的亲人、寻求与呼唤、叹气、坐立不安、过动、哭泣、重游旧地及随身携带遗物、珍藏遗物。

二、不正常的悲伤反应。一般可分四类:

1.慢性化的悲伤反应又称长期的悲伤反应97,乃指过度延长,且永远未达一满意结果的悲伤反应。此类反应相当容易被诊断出来,因为当事人通常很清楚自己还没走过悲伤。

2.延宕的悲伤反应,又称被禁止的、压抑的,或延后的悲伤反应。当事人在失落发生的当时情绪反应不足,在日后再度遭遇失落时却产生过多过强的悲伤反应。

3.夸大的悲伤反应,是当事人经验到强烈的正常悲伤反应,觉得不胜负荷,因而产生不适应的行为,此当事人通常都能意识到自己的反应与失落有关。如果悲伤者的无望感爆发成非理性的绝望,还加上忧郁现象,就是临床上的忧郁症了。

4.改装的悲伤反应之当事人虽有些引起生活困难的症状及行为,但却不认为自己的症状或不适行为与失落有关。改装的或潜抑的悲伤反应会以两种型式出现:一是改装成生理症状;一是隐藏在某些适应不良的行为之下。

另外还有十二项诊断病态(不正常)悲伤的线索98:1.谈到逝者就感到无可抑制的强烈及鲜明的悲伤、2.看似无关之小事情便引发强烈的悲伤反应、3.会谈中出现失落的主题、4.不愿意搬动遗物、5.检查疾病史时,发现病人曾产生类似逝者曾有的生理病症、6.亲人死亡后,生活有重大改变、7.长期的忧郁、8.有模仿逝者的冲动、9.自毁的冲动、10.每年于固定的某段时间内有巨大的悲伤、11.对疾病及死亡的恐惧、12.了解死亡的过程。

 

2.4.2.悲伤要素

虽悲伤经验和个人正处于人生何一阶段,正面临何种冲突主题都有相关,但大部分的重要元素,皆可归纳在下面七大类里:

一、失落对象。

要预测一个人对失落的反应,必需先知道逝者与当事人的关系。

二、依附关系(失落对象之间的依附关系的本质)。

包括逝者与当事人之间依附关系的强度、依附关系的安全度、爱恨冲突的关系、与逝者的冲突;若是爱恨交织、高度自恋或高度依赖,则容易阻碍悲伤的产生。

三、死亡形式。

在何情况过世会影响丧亲者的反应。传统上,死亡分为自然死亡、意外死亡、自杀、他杀,儿童意外死亡和老人自然死亡带来的悲伤便有不同;而不确定的失落与多重失落容易造成困难的悲伤反应。

四、悲伤经验。

要预测悲伤反应,必须了解个人过去的失落经验,以及过去如何处理失落的悲伤;特别是曾有过困难悲伤反应或忧郁疾患者,较易有困难的悲伤反应。

五、人格变数。

指个人的性格特质,以及这些特质如何影响克服情绪压力的能力。人格因素包括年龄、性别、自我概念、压抑感觉的程度、处理焦虑的能力、克服压力情境的能力等等。人在不能忍受巨大压力时,便会退缩以保护自己去对抗强烈的感觉;因为没有能力忍受情绪压力,便会缩减悲伤的过程,造成悲伤的困难,而愈是人格违常的人,愈不容易克服悲伤。

六、社会因素。

人们都属于各种不同社会次文化团体,种族、宗教只是其中两项,这些次文化提供了行为准则与仪式,如爱尔兰人、义大利人、犹太人等皆各自有着不同的悲悼习俗。而悲伤过程中,能够从家庭以内与家庭以外,获得情绪及社会支持,也就是在一个互相支持、相互增强的情境下处理悲伤是很重要的。此外,拉萨(Lazare)99整理出三个造成困难悲伤的社会情境:一是不可谈的失落,如自杀;二是社会否认的失落,也就是当事人和周围的人都会好像失落从来没有发生一般,如堕胎即是;三是缺乏社会支持网络,这包括缺乏认识亡者的人,以及能够互相支持的人。

七、其他压力。

另一个影响悲伤的因素,是因死亡所引发的改变和危机。有些个人或家庭在死亡事件后,经历到很大或者无可避免的改变,包括严重的经济恶化等。

又笔者认为前三项在一般状况下,较容易被认为与悲伤反应有关,故属于直接因素;后四项则较容易被忽略其与悲伤反应有关,因而称为间接因素。

2.4.3.哀悼任务

Worden将哀悼工作以任务(task)来解释,其不用阶段、过程而用任务理论,乃因认为丧亲者需要有所行动,也可以有所行动。使丧亲者了解悲伤终会结束,感到尚有希望的存在,且仍有努力之事与着力之处。其哀悼任务有四:

一、接受失落的事实(to accept the reality of the loss)

悲伤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完全面对事实,承认逝者不再会回来。有些人则拒绝相信死亡已经发生的事实,在悲伤过程中的第一关就停滞了。我们会在不同层次上以各种不同形式来否定现实,包括对死亡事实、失落的意义、或失落的不可逆转性等层面。

对失落事实的否定,可能只是轻微的扭曲,也可能严重到妄想的程度,通常最可能发生的情况是精神医师Gorer所谓“木乃伊化”(mummification)的现象,即将死者保留在木乃伊状态中以备死者回来时之用。100

另一种逃避现实的方法是否定失落的意义,这种方式是“木乃伊化”的另一种极端,以减少失落感。还有一种否定失落意义的方式是“选择性遗忘”。

有些人藉着否定死亡的不可逆性阻止自己接受死亡的事实,通灵是否定死亡是不可逆转的另一种策略,其实希望和逝者重聚是种正常情感,特别是在失落后数日或数周之内,但若是长期怀抱这种希望是不正常的。

总之,接受失落的事实是需要时间的,因为它不仅是一种知性的接受,也是一种情感的接受。101

二、经验悲伤的痛苦(to work through to the pain of grief)102

痛苦宽广的定义包涵了在失落所经验到生理、情绪、行为上的痛苦,而承认和解决这种痛苦是必需的,否则痛苦会藉由病症或其它偏差的形式来呈现;也就是说,如果为了完成悲伤工作,生者必需经历悲伤的痛苦,则任何允许生者逃避或压抑痛苦的事,反而都会延长痛苦。

至于否定经历痛苦任务的方法,即是不去感觉,最明显的途径是断绝感觉和否定痛苦。

三、重新适应一个逝者不存在的新环境(to adjust to an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deceased is missing)

适应新环境,对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意义,得视生者与逝者的关系、所曾扮演过的角色、自我观念、个人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和家庭、教育、生活信念等而定。

失丧不仅意味失去重要他人,亦是自我意识的失落。失丧可能导致严重的退化,生者视自己为无助的,不足的,无能的,孩子气的,或是人格破产。生者可能将任何改变归因于机会或命运,而非自己的力量和能力。然而,经过一段时间,这种种负面意向通常会被更多正面想法取代,生者便能够执行各项任务且学习新的处世之道。

这项任务的失败是不去适应失落,有些人与自己作对,加深自己的无助感,不去发展必须的生存技巧,或从世界退缩而不去面对环境的要求。大多数人并不会采取这种负面方式,通常他们会下决心要做到以前所不习惯的角色和发展以前所不具备的技巧,迈向一个经过再度评估的世界。

Schuchter&Zisook则指出Worden对“重新适应”(readjustment)的另一些解释:“生者是否准备好进入新的关系,不在于对逝去的伴侣放弃,而有赖于在生者的心理生命中为对方找一个适当的处所……同时也为他人保留空间。”103

四、将情绪的活力重新投注在其它关系上(to emotionally relocate the deceased and move on with life)

辅导者的任务不是促使当事人放弃与逝者的关系,而是协助他们在情感生命中为逝者找到一个适宜的地方,使他们能够在世上继续有效地生活。

要明确的说明什么样的情况叫做“未完成此项任务”,不太容易。最好的定义可能就是“不再去爱”(not loving)。生者往往因紧抓着对过去的依恋,不再往前走,也不去建立新关系,而无法完成此项任务。

对许多人而言,这是最困难的任务,他们的悲伤过程停顿在此。一段时间之后,他们意识到在失落之后,生命也停滞在某一点上。但这项任务仍是可以完成的。

完整悲伤反应的基准点,是想到逝者时能不感到痛苦。或许仍会悲哀,但已不同于从前扭曲的性质,也不至于恸哭或胸口紧缩,并且能够将感情投注在生活与生命之中,此时,哀悼便已经完成了。

2.4.4.悲伤辅导

以下是悲伤辅导的目标与条件、原则与程序。

2.4.4.1.目标与条件

悲伤辅导的终极目标是协助生者完成与逝者间的未竟之事并向逝者告别。这些特定目标和哀悼的四项任务相符,即:

1.增加失落的现实感。

2.协助当事人处理已表达的或潜在的情感。

3.协助当事人克服失落后再调适过程中的障碍。

4.鼓励当事人向逝者告别,以健康的方式,并坦然地重新将情感投注在新的关系上。

至于悲伤辅导的条件则是:

一、谁来进行悲伤辅导?

有三种基本的悲伤辅导型态:一是专业服务,由医生、护士、心理学家或社工人员透过个别或团体形式提供支持性服务。二是义务服务,由专家挑选、训练、支持的义工负责。三是自助团体,由有共同失丧经验的人组成,互相扶持,不一定从专业得到帮助。这些服务可能藉个别或团体辅导来进行。

二、何时开始悲伤辅导?

悲伤辅导大都在丧礼后一周开始,除非辅导者在死亡发生前就已和当事人接触,否则丧礼后的第一天是太快而不适宜的,因为此时当事人还陷于麻木或震惊的状态,尚未准备好去处理这种混乱。其实,也没有任何定规与特定时间表指示开始做悲伤辅导的确实时间,而得视死亡情境、辅导者的辅导场合来决定。

三、何处举行悲伤辅导?

悲伤辅导不一定要在专业办公室内进行,当事人的家也是可以有效运用的场地之一。虽然辅导者希望能够清楚知道目标并与当事人制定合约,但正式的工作场合并非必要;然而悲伤治疗在专业场合则较家庭或非正式场合更为适当。

四、谁要接受悲伤辅导?

丧亲辅导基本上有三种取向:第一种是对有失丧遭遇的个人,特别是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家庭提供悲伤辅导,但此原则其实十分耗费,且也并非每个人都有这种需要。第二种取向是等待个案遭遇困难,自觉有被助之需要,并主动跨出求助时,这个方式较第一种有效益,只是个案在得到帮助前势必经历某种程度的痛苦。第三种取向是预防模式,如果专业能在失落发生后预期个案在一至二年内可能遭遇之困难,便可进而提供早期处置,以事先预防无法解决的悲伤反应。

五、指认高危险群丧亲者

Parkes及其同事在英国的圣克里斯多福安宁医院使用八项变数来界定对支持有特定需要者:

1.年幼小孩:多者。

2.社会阶层:低者。

3.就业状况:较少者。

4.愤怒程度:高者。

5.想念程度:高者。

6.自责程度:高者。

7.目前缺乏其它关系者。

8.调适评估结果——需要协助者。104

2.4.4.2.原则与程序

无论在什么机构,或运用何种悲伤辅导哲学,为使辅导达成效果,都必需遵循某些原则与程序。下列大纲可提供辅导者有效协助个案克服强烈的悲伤情绪,并使悲伤得到解决。

一、协助生者体认失落

第一个悲伤任务就是完全体认失落实际已发生——此人已死并且永远不再回来,当事人必须接受这个事实,才能处理失落所引起的情绪冲突。在经验中,帮助一个人体认失落的最好方法是鼓励当事人谈论失落。失落在那里发生?如何发生?是谁告诉你的?听见这个消息时人在那里?葬礼如何举行?大家怎么谈这件事?所有这类问题皆有助于讨论有关死亡的重整情境,许多人都需要一再地仔细检阅有关死亡的事件,才能真正接受死亡已经发生的事实。

 

二、帮助生者界定并表达情感

大部分的丧亲感受都是令人不安的,因此往往无法被认知,或无法了解这些感受的强烈程度,但为了有效解决问题,就要去体会这些感受,这些感受包括愤怒、愧疚、焦虑与无助、悲哀等等。而辅导者不应仅止于鼓励激烈情绪的表达,还必须查觉失落的内涵、适当且有效地设定愤怒的对象、评估并解决愧疚感,以及检定并处理焦虑。

三、帮助生者在失去逝者的情况中活下去

这个原则包括帮助当事人适应失落、独立做决定,并加强没有逝者一起生活的能力。辅导砜稍擞梦侍饨饩龇绞酱锏酱艘荒康模簿褪橇私獾笔氯怂媪俚奈侍馕危叭绾谓饩觥A碛懈鲆话阈栽蚴牵灰睦陆フ咦鋈魏沃卮蟾谋渖畹木龆ā?/p>

四、将情感从逝者身上转移

藉着促进情感的转移,辅导者可协助当事人为死去的所爱寻找生命中一个新的处所——一个允许逝者发展新关系并且继续生活下去的地方。

五、允许时间去悲伤

悲伤需要时间,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悲伤过程中有某些时刻是特别困难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持续地与外界接触,则辅导者要了解这些艰难时刻,并及时与当事人连系。艰难的时刻是失落后三个月、第一次周年祭日、假日等。

六、阐明“正常的”悲伤行为

第六个原则即对正常的悲伤行为的了解与阐明,若辅导者对所谓正常的悲伤行为已有清楚认识,便能向当事人保证哪些新经验其实是正常的。

七、允许个别差异

悲伤行为反应相当广泛,如同每个人面对死亡的态度不同,每个人亦各有其独特的悲伤反应。

八、提供持续的支持

有帮助的悲伤辅导应提供持续的支持,辅导者能够在失落发生的后一年内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提供生者和家人协助。

九、检查防卫及调适型态

第九项原则是帮助当事人去检查因失落而更加强化的特等防卫和适应模式,有些防卫和应对模式能预测良好的调适行为,有些则可以预测出不良适应,如以酗酒或毒品来面对失落等。

十、界定病态行为并转介

最后一个原则是辨认出有问题的悲伤行为并知道何时该转介,也就是所谓“守门人”的角色。

在结束悲伤辅导原则与程序之前,Worden特别强调:“大部分时候,陈腔滥调是没有帮助的”,比方“做个勇敢的男孩”、“生活是为了活下去”、“一切很快就会结束”、“一切将在一年内过去”、“你会站起来的”、“你会变好”、“坚忍到底”等等,皆太过笼统但却毫无帮助。痛苦的人常使人觉得无力,面对这种无力感可能只有简单地承认:“我真不知该对你说些什么。”

最后,以Parkes对悲伤辅导有效性的研究,做为本节结论。他说:“证据显示专业服务,义务性的专业支持和自助服务均能减低因失丧而产生的精神症状和身心失调的危险性。而缺乏支持或具特定高危险特质者获得的帮助最大。”105

2.4.5.悲伤治疗

悲伤治疗适用于三种情境:1.过长的悲伤所呈现的复杂悲伤反应、2.某些身心或行为症状所呈现的悲伤反应、3.藉由夸大的反应呈现的悲伤。其目标稍异于悲伤辅导,后者是针对近期丧失亲人者,协助他们完成哀悼任务;前者则是针对悲伤反应欠缺、延缓、过度或过久者,协助他们辨认与解决阻碍完成哀悼的分离冲突。

2.4.5.1.目标与方式

悲伤治疗的目标是要解决分离冲突,当事人必须先经验他一直逃避的念头和感受,治疗者须提供所需的社会支持系统,同时最重要的是允许当事人悲伤,而接纳和提供支持都意味着适当的治疗关系。增进关系的方法之一,是体认到当事人打开记忆匣子,重新检视过去失落的伤痛时所可能遭遇的困难。潜藏的分离冲突愈大,面对的痛苦就愈大,抗拒就愈强,就好像任何好的心理治疗,抗拒是任何治疗过程中需要一再检视并处理的。

悲伤治疗通常在办公室内,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这并不排出团体治疗也可以解决悲伤,特别是当事人在进行团体治疗时,出现未完成悲伤的主题,即可马上在团体中处理。

治疗的第一部是和当事人建立契约,通常治疗师设定八至十次来和当事人共同探讨失落的意义以及予与其目前痛苦、压力的关系。偶尔在悲伤治疗会谈中,有些更严重的潜在问题会浮现出来,而需要延长时间来处理这些悲伤以外的问题。

悲伤治疗如同其它的短期治疗,治疗者必需有足够的知识基础并掌握会谈的重点,当事人表达抗拒的方法之一是脱离重点而谈一些与悲伤无关的话题,治疗者必须提醒当事人,并了解其逃避、抗拒的是什么。

三、症状减除

当悲伤治疗结束后,症状减除也有可测量的标准,如原先来治疗的某种身体疼痛有减少或缓和的情形。

总之,悲伤治疗的目标明确,且确实可以发挥有效的影响,从当事人主观叙述及行为改变都可以证明。

2.4.6.辅导技巧

在了解丧亲事件与相关理论后,接下来便是实际接触、辅导与治疗丧亲者的工作。虽悲伤辅导和悲伤治疗的目标、对象、时间、地点不尽相同,而导至进行方式等也略有出入,然工具——也就是技巧的部分,则端看当时情境与使用者决策而定,无有分开说明之必要,因此而于下综合列出:

2.4.6.1.丧礼仪式

处理得当的丧礼服务,可以提供协助和鼓励健全悲伤的重要管道。下列各项是葬礼所能发挥的影响。

一、葬礼增强失落的真实性

目睹死者尸体有助于认知到死亡的真实性与终结性。不同的地区、种族、宗教,对守夜与否、打开或封闭棺木的看法有所不同。但无论在家里或医院,瞻仰遗容对家属都有绝大好处,即使用火葬,遗体仍可能在葬礼时呈现,然后再予火葬。因此,葬礼是协助生者推动第一项悲伤任务(接受失落的事实)极有价值的方式。

二、葬礼提供表达对死者想法和感受的机会

一般葬礼常会过份理想化与颂赞死者,最好的情况是允许生者同时表达出他们对死者的怀念和不怀念之处,虽然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样做不太恰当,但如果葬礼可以允许表达负面感受的话,就更能促进悲伤过程。

三、葬礼是对逝者过去生活的回想

可以将与逝者有关事物贯穿于丧礼中,呈现出逝者生命中的重点。如在一位牧师的葬礼中,参加追思者从大会的不同角落站起来,朗诵牧师生前著作的片段。

四、葬礼能提供家属社会支持网络,这种网络对悲伤的宣泄可能极有帮助。

若丧礼太快举行,反会冲淡其效果,因家属仍在一种茫然或麻木状态中,葬礼无法提正面的心理冲击。葬礼执事在悲伤辅导中亦有其角色,除了提供意见与协助家属适应死亡发生后所做之必要安排外,事后的接触也和悲伤辅导的某些目标雷同。此外,丧礼执事也可以藉着赞助社区内教育性方案,提供有关悲伤及健全悲伤过程的教育性服务。

2.4.6.2.悲伤团体

悲伤辅导可透过团体情境运作,不但有效,且可提供丧亲者所寻求的情绪支援,以下为成立团体和使团体有效运作的各项指标:

一、选择团体形式

成立团体,需要决定其目标与结构。

1.目标:悲伤团体通常有下列目标:情绪支持,教育,或社交目的。有时团体由一个目标开始再引发出另一个目标,由情绪至迟开始的团体,经过一段时间,同样的成员虽仍提供情绪支持,也可能开始发展其社交目标。而Worden特别倡导提供情绪支持的团体。

2.结构:有些团体是封闭式的,有时间限制,所有成员皆同时进入和离开团体;其它开放式团体则没有明确结束的时间,成员是以在团体中满足个别需要来决定进出。不同结构的团体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开放式团体较难帮助新成员跟上团体进度,因为新成员并不了解他们参加之前,团体所发生过的重要行动与突破,而新的信任感也得在团体成员间重新推展。

3.后勤事项:团体开始前,需要完成许多重要决定,如聚会次数和长度,团体大小,及聚会的地点和费用。

二、选择成员

1.挑选成员是团体运作的关键因素。同质性——即把有相同失落经验的当事人放入同一团体中——是很重要的,例如丧偶团体或丧父母团体。然有时因悲伤团体不够大或无足够具相似失落经验的人,而无法成立同质性团体,则可试着在团体中找到至少每两人有相似形态的失落,以免让落单者感觉像团体里的异端份子或多余的人。

2.另一筛选因素是失落的时间。重要的是莫要纳入失落早于或少于六周的人,因大多数新近丧亲者尚未准备好要经验团体。有些团体则有预备成员,他们会等到失落六个月后再加入团体。不过,时间的广泛分布可能有帮助,如新近丧夫者可向失丧较久者学习,而后者可以示范如何在适应失落时向前走下去。

3.筛选悲伤团体成员时,排除严重病态者很重要;具严重病态和情绪问题者最好接受个别辅导或治疗。

还有两种失落可能呈现其特定问题,而其潜在团体成员必须在被接纳之前予以谨慎考虑。一种是多重失落,另一种是难以启齿的失落,例如自杀和爱滋病死亡。

三、界定期待

每个参加团体的人都带着各种不同的期待,如果团体无法符合这些期待,成员将会觉得失望而不再返回,这不仅是个人的不幸,对团体士气也有所打击。在第一次团体前的面谈,负责成员筛选的工作人员可以塑造成员的期待,并且处理任何有关团体成员的错误观念与不切实际的担心。因此,为悲伤团体筛选成员时,首先必需处理他们的期待。

四、建立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由团体领导者在团体开始时计划,以提供多项目的。基本规范建立团体结构,使成员有安全感;知道有某些行为和举止规范的存在,可以加强支持感;基本规范亦可帮助领导者对团体有所控制。其例有:

1.成员应参加每一次团体,并准时出席。

2.在团体中分享之讯息留在团体内。团体之外,成员不可谈论其它成员的经验。

3.成员可以依其意愿或多或少的分享经验。

4.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时间做经验分享。(此项规范可避免某人独占团体注意力之问题)

5.除非有人要求,成员不必给予忠告。(一般而言,忠告不被期待,也不会被感激)

五、决定领导模式

推动团体的第五项因素,是有效的领导,而领导的模式有许多种:有些团体是由有失丧经验的个人来推动。有些团体则由心理卫生专业人员来带领。第三种团体模式是由非专业人士主导,但有专业人员的后勤支援。若产生个人或团体互动问题,专业支援可提供非专业领导人咨商协助。

各种领导模式的效果好坏全依团体目标而定。如是教育性团体,指定领导人较多成为演讲者或资讯提供者;若为情绪支持团体,领导人的角色则是确保成员分享经验并彼此支持和鼓励,以促进团体发展。另外讨论到协同领导的问题:在大团体中,协同领导是必需的;如果采取协同领导模式,领导人间保持清楚开放的沟通是很重要的。

六、了解人际互动

人们参与团体时,心里至少会自觉到有三种需要;若简言之,则是需要安全感与被重视。

1.被接纳:大部分新加入团体的人都会环顾四周并且自问:“我适合吗?”“这些人是我的同类吗?”除非他们有确定的答案,否则下次便不会来了;即便再来,这类关切仍会出现在团体早期的聚会中。

2.控制:第二个关心的问题和重要有关,“我重要吗?”“团体这些人在乎我吗?”“我所说的能改变什么吗?”“我能对团体发挥多少影响力?”“其它成员对我有多少影响?”觉得自己能够进入团体情绪与觉得自己对其它成员有某种程度的影响力同样重要,如果没有这些感觉,就不太可能完成团体辅导过程。

3.情感:第三个参与团体的需要是情感,我意指广义的情感。“有人关心我吗?”“有人真的在乎我所经历的吗?”唯有当团体发展出认同、凝聚,以及关心,情感需求才会被满足。有些团体成员间会发展出强烈的情感,有些则不会。

七、有效的处理破坏性行为

有许多行为对团体具有破坏力,会给领导人带来麻烦。以下是一些简述与处理这些问题的建议。

1.我的失落比你的失落严重:此状况经常发生,而处理方法之一是领导人说:“在这个团体中,每个人的失落都是很重要的。”“我们并非来比较失落的大小。”

2.提供忠告者:处理这个问题相当简单,只要在团体基本规范中说明:“除非有人要求,不要对人提出忠告。”

3.道德家:这种人常在给予道德忠告时提出“必须、应该,和一定”等暗示。领导人可以鼓励他用“这是我想做的”,代替“这是你应该做的”的说法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4.不参与的成员:有些人很少或完全不参与团体,会被其它团体成员误认为他在批判。避免此问题最容易的方式,是由领导人在第一次聚会时,协助每个成员分享自己的失落,若允许成员从一开始就保持沉默,只会鼓励这个人往后在团体中继续沉默下去。

5.在团体将结束时提出重大事件者:领导人应鼓励这位成员保留到下次团体开始时再谈此事,不要让团体超过时间继续下去,甚至再为各种控制问题缠斗。

6.在团体结束后才对治疗师分享的人:领导人只要对这人说:“我认为让其它人知道这件事很重要,你可不可以在下次团体时谈,好吗?”即可。

7.打岔者:一个强而有力的领导人便能挡开打岔者,然后在另一更恰当时刻,让打岔者谈自己心里的问题。

8.显露不恰当情感的成员:适当的处理是由领导人说:“我想知道当团体发生这些事时,你的体验是什么,我看见你在笑,很想知道你心里的感觉。”那些时常感到焦虑的人,会藉着笑来表达这种感觉。

9.做不相干谈论者:如果发生这种状况,领导人可询问:“我不了解你所说的和我们正在讨论的事有何关系,你能不能告诉我?”

10.谈太多的成员:有些团体成员会在团体初期分享过多,稍后却退回不再分享或不来团体。此时领导人要温和地警告这位成员不要太早分享太多了。

11.向领导人挑战或批评领导人的成员:这类成员或许是领导人的问题而非团体的问题,但亦可能造成其他成员的不安。若能以方法加以澄清,则远胜于冒然防卫使问题恶化。

2.4.6.3.其他技巧

Worden指出:“任何辅导或治疗都应奠基在对人类人格和行为理论的充分了解上,而不仅是一套技巧。”于是提供下列数个有效的技巧,而这些技巧皆意在鼓励当事人尽兴地表达与失落相关的想法和感觉,包括悔恨与失望。另外,不论何种技巧,事机都很重要。

一、唤引的语汇。辅导者可用强硬的字眼唤起感觉,例如:“你的儿子死了”,而不是“你失去了儿子”。强硬的语汇可以帮助人们处理与失落相关的现实层面,并且引发一些需要被触及的痛苦感觉。同时,以过去式谈起逝者也可能有帮助,如:“你的丈夫过去是……”。

二、使用象征。辅导时,要求丧亲者将死者的相片带来,不仅可以帮助辅导者对逝者有更清楚的认识,还能对逝者产生直接感,可有具体的焦点直接与逝者说话,而不是只谈论逝者有关之事。其它如逝者所写的信件、录音带或录影带,以及衣物和珠宝,都是有用的象征。

三、写信。要求当事人写信给逝者,表达思想和情感。藉着表达他们需要告诉逝者的话,帮助他们处理未竟之事。而保留悲伤经验的日记或信件,也能促进情感的表达,且为失落经验赋予个别意义。

四、绘画与艺术治疗(Art therapy)。绘画就像写信,可以反应一个人对逝者的感觉和经验。而艺术治疗,是更专业的一种方式,目前的主要应用对象是学龄前儿童和有悲伤困难者,美国艺术治疗协会给艺术治疗下了定义:“艺术治疗提供了非语言的表达和沟通机会。在艺术治疗的领域中有二个主要的取向:1.艺术创作即是治疗,而创作的过程可以缓和情绪上的冲突并有助于自我认识和自我成长;2.若把艺术应用于心理治疗中,则其中所产生的作品和作品的一些联想,对于个人维持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平衡一致的关系有极大的帮助。”107

五、角色扮演。针对各种让丧亲者产生害怕或感到麻烦的情境,协助他们做角色扮演,也是建立技巧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对处理第三项任务(重新适应一个逝者不存在的新环境)特别有用。辅导者可以进入角色扮演,或是当辅角,或是为当事人示范可能的新行为。

六、认知重建。此技巧所蕴含的假设是:我们的想法会影响我们的感觉,特别是那些不断出现在我们心头却隐伏的思想和内容。藉着协助当事人指认这些想法和现实,可以测试其正确性或或过分归纳的程度。辅导者也可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因非理性想法而引起的语言障碍的感觉,例如:“不会再有人爱我了。”就是一种当时根本不能被证实的非理性想法。

七、回忆录。此活动可让全家人一起来,做一个有关逝者的回忆记录。记录包括有关家庭事务的故事、相关快照和其它相片的重要纪事,以及家人、小孩所写的诗和绘画。此活动可协助家人去追忆,最后能去哀悼死者更真实的形貌。除此之外,更能够帮助小孩回头重新览阅这本记录,将失落再一次整合进入他们不断成长改变的生命中。

八、药物运用。处理强烈而正常的悲伤反应时,常会讨论到药物的运用,一般的共识是,要谨慎的运用药物,以解除焦虑或失眠为重点,而非用之处理沮丧忧郁症状。药物在失落的当时可产生镇定和处理焦虑有所帮助,然而药物处理通常只有短时间效果且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必要的。

九、空椅对话。完形治疗中的空椅对话法(引导想像)是一种很有效力的技巧。方法是协助当事人闭上或睁开眼睛想像逝者或想像逝者坐在空椅子上,然后鼓励当事人以现在式对逝者谈想谈的话,它的力量并非来自想像,而是来自当下的存在感,而与逝者对话的效果更胜于单方面有关逝者的谈论。要注意的是此技巧须由受过足够训练的治疗师来进行,精神分裂或边缘型人格违常的个案也不适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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