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典籍·南传中部·双想经

双想经

北传中阿一〇二、念经(大正藏一、五八九页。)
本经是说世尊成佛前,修行中之功夫的一种体验,即除去欲、患、害意等及双双相对立之想,灭前者,自然令后者不生,举说种种之譬喻。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舍卫国祇树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言:诸比丘!
彼等比丘应:世尊!
世尊乃说:
诸比丘!予先未成正觉,于菩萨时,予生如次之念:今我自时时开始想念而住。
诸比丘!如是予其欲之想念、嗔之想念、害之想念,此为一分。
其离欲之想念、无嗔之想念、无害之想念,此为第二分。
诸比丘!如此,予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
予欲之想念生,予以其如次了知之,即:予此欲之想生,其是至害自、至害他、至害两者。以灭慧、伴着烦劳,不资于涅盘者也。
诸比丘!予思:是害自,其欲念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他,其欲念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两者,其欲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灭慧、伴着烦劳、不资于涅盘者也,即其欲想消失矣。
诸比丘!如是,予随舍反覆生起之欲想,驱逐之,其除去之。
诸比丘!如是予于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
嗔之想生起,其予如次了知,即:予此嗔之想生。其是至害自、至害他、至害两者。以灭慧、伴着烦劳、不资于涅盘者也。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自,其嗔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他,其嗔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两者,其嗔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灭慧、伴着烦劳、不资于涅盘者,其嗔想消失矣。
诸比丘!如是予随舍反覆生起之恚想,驱逐之,以除去之。
诸比丘!如是予于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
害之想生,予如是了知,即:予此害之想生,其至害自、至害他、至害两者。以灭慧、伴着烦劳、不资于涅盘者也。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自,其害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他,其害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害两者。其害想消失矣。
诸比丘!当予思:是灭慧、伴着烦劳、不资于涅盘者,其害想消失矣。
诸比丘!如是予随舍反覆生起之害想,驱逐之,以除去之。
诸比丘!比丘多随想、从随观、应此而心之倾向生。
诸比丘!若比丘以随想、随观:多作欲之想者,即舍离欲之想。
多作欲之想者,彼其心即倾于欲之想。
诸比丘!若比丘以随想、随观:多作嗔之想者,即舍无嗔之想。
多作嗔之想者,彼其心即倾于嗔之想。
诸比丘!若比丘以随想、随观:多作害之想者,彼即舍无害之想。
多作害之想者,彼其心即倾于害之想。
诸比丘!恰如雨季之最后月,于秋,谷物受稔时,牧牛者以护牛,彼以彼等之牛,从其处至此处,以鞭打之,控御、阻止之,制御之。
而此故,诸比丘!实彼牧牛者,若不然者,由其因缘或得笞刑、或缚刑、或强夺、或骂詈者也。
诸比丘!如是予于不善法以见患、堕落、杂秽,于善法见远离、功德、净化力。
诸比丘!又如是予于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
离欲之想生,于是予如次了知之:予此离欲之想生。其不至害自、不至害他、不至害两者。以增广慧、不以伴着烦劳而资于涅盘者也。
诸比丘!若其一夜随想、随观者,予由其因缘而不见恐怖。
诸比丘!若以一昼随想、随观者,予由其因缘而不见恐怖。
诸比丘!若其以一昼夜随想、随观者,予由其因缘而不见恐怖。
但予过度随想、随观者,予之身体即疲劳也。若身体疲劳者,即妨害于心也。若妨害于心者,心即远弃等持矣!
诸比丘!如是予即于内安立心,令镇静,成为一心,令等持之。是故,不为令妨害予之心也。
诸比丘!如是予于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
无嗔之想生。予如次了知,即:予此无嗔之想生。其不至害自、不至害他、不至害两者。以增广慧、不伴着烦劳而资于涅盘者也。
诸比丘!若以一夜随想、随观此者,予由其因缘不见恐怖。
诸比丘!以一昼随想、随观此者,予由其因缘,不见恐怖。
诸比丘!若以一昼夜随想、随观此者,予由其因缘,不见恐怖。
但予若更过度长久随想、随观者,予之身体即疲劳矣。若使身体疲劳者,即妨害于心。若妨害心者,心即远弃等持。
诸比丘!如是予于内安立心,令镇静,成为一心,令等持之。是故,不为令妨害予之心。
诸比丘!如是予于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
无害之想生,以此予如次了知,即:予此无害之想生。其不至害自、不至害他、不至害两。以增广慧、不伴着烦劳而资于涅盘者也。
诸比丘!若以一夜随想、随观此者,予由其因缘不见恐怖。
诸比丘!若以一昼随想、随观此者,予由其因缘不见恐怖。
诸比丘!若以一昼夜随想、随观此者,予由其因缘不见恐怖。
但予若过度长久随想、随观者,予之身体即疲劳矣。若使身体疲劳者即妨害于心。若妨害于心者,心即远弃等持。
诸比丘!如是予于内安立心,令镇静,成为心一,令等持之。是故,不为令妨害予之心。
诸比丘!比丘由多随想、随观,应此而心之倾向生。
诸比丘!若比丘多随想、随观离欲之想者,舍欲之想念;
以多作离欲之想念者,于彼其心即倾于离欲之想也。
诸比丘!若比丘多随想、随观无嗔之想者,即舍嗔之想念;
以作多无嗔之想者,于彼其心即倾于无嗔之想。
诸比丘!若比丘多随想、随观无害之想者,即舍害之想念;
多作无害之想者,于彼其心即倾于无害之想。
诸比丘!恰如夏之最后月,一切谷类于村郊收获时,牧牛者以护牛。彼或住于树下,或住于露地,应念:我有牛。
如是,诸比丘!应念:有此等之法。
诸比丘!予有发勤、勇猛、精进。有确立不乱之念。
有轻安不激之身。
有等持一向之心。
诸比丘!如是予即离欲、离不善之法、有寻、有伺,从离生喜乐以成就初禅而住。
于次寻伺已息,内澄靖,心成一向,无寻、无伺,从定生喜乐以成就第二禅而住。
次不染于喜,舍住,正念正智而以身正受乐,彼圣者之所谓:舍、念、乐住成就第三禅而住。
于次以舍乐、舍苦,先已灭喜忧,不苦,不乐,舍念清净,成就第四禅而住。
如是心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堪任而以得确立不动。
予心以向忆宿命智。如是予以忆念种种宿命。
即:二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土、五十生、百生、千生、百千生、种种成劫、种种坏劫、种种成坏劫。而且予于其处有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种族、如是食、如是苦乐之受、如是以有命终。于其处死,于彼处生。于彼处有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种族、如是食、如是苦乐之受、如是以有命终。又于彼处死、于此处生。
如是予俱其一一之相及详细之状况,以忆念种种宿命也。于此予于夜之初更,到达第一智。于此无智灭而智生;暗灭而明生。此实唯对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者而显现者也。
如是心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堪任而得确立不动。
予心以向有情生死智。即:予于清净,以超人之天眼见有情之生死,以知各自随其业而有卑贱、高贵,美丽、丑陋、幸福、不幸。实此等有情是以身为恶行、以口为恶行、以意为恶行,以诽谤圣者,抱着邪见,持邪见业。彼等身坏命终而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又其他此等之有情,以身为善行、口为善行、意为善行,不诽谤圣者,以抱正见、持正见业。彼等身坏命终而生于善趣天界。
如是予以清净、超人之天眼,见有情之生死,以知各自随其业而有卑贱、高贵、美丽、丑陋、幸福、不幸。于此,予于夜之第二更到达第二智。于此无智灭而智生;暗灭而明生。此实唯对不放逸、热心、精勤而住者而显现者也。
如是心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堪任而得确立不动。
予心以向漏尽智。即:予如实知此是苦,如实知此是苦之集,如实知此是苦之灭,如实知此是苦灭之道,如实知此等是漏,如实知此是漏之集,如实知此是漏之灭,如实知此是漏灭之道。予于彼如是知、如是见,由爱欲之漏心解脱;由存在之漏心解脱;由无明之漏心解脱。解脱已,解脱之智生。了知生已尽、梵行已成、所作已作、更到无此存在之状态。
诸比丘!于此,予于夜之三更到达第三智。于此处无智灭而智生,暗灭而明生。此实唯对不放逸、热心、精勤住者而显现者也。
诸比丘!譬喻森林幽谷之中,有一大深沼,于其边住有大鹿群。因此而一人出,彼不欲为鹿群之利益,不欲饶益、不欲安稳,以塞彼(鹿群)平稳安全之好行道,以开恶道,以配置所驯练之牡兽及牝兽。诸比丘!如是实彼大鹿群其后遭遇灾祸、不幸、损灭。
诸比丘!又因此而一人出,欲为彼大鹿群之利益、欲饶益、欲安稳,开彼鹿群平稳安全所好行之道,塞恶道,以除去驯练牡兽或牝兽。诸比丘!如是实彼大鹿群其后达到增大、兴隆、成满。
诸比丘!予为教其意义,以说此譬喻。其意义者,即:
诸比丘!大深沼者,即是欲也。
大鹿群者即是有情也。
不欲利益、不欲饶益、不欲安稳之入者,即是恶魔。
诸比丘!恶道者,即是八邪道,即: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也。
驯练之牡兽者,即是欢喜贪染也。
驯练之牝兽者,即是无明也。
诸比丘!欲利益、欲饶益、欲安稳之人者,即是如来、应供、等正觉者。平稳安全而好行之道者,即是八支圣道。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也。
诸比丘!如是予开平稳安全而好行之道,塞恶道,除去驯练之牡兽、除去驯练之牝兽。
诸比丘!由师欲声闻之饶益.为慈愍依慈愍而为事者,实依予而为。
诸比丘!有此等之树下,有此等之空闲处。诸比丘!禅思勿放逸、勿后悔。实是我所教诲也。
世尊如是说已。彼等比丘欢喜信受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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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蜜丸经

蜜丸经

北传中阿一一五、蜜丸经(大正藏一、六〇三页。)增阿四〇、一〇、甘露法味(大正藏二、七四三页。)
本经乃世尊略说后,大迦旃延之详解的经。首先释迦族之Dandapani(执杖者)向世尊,问世尊之说如何?世尊言,予说此说之时,任何人都不至于论争,又答与至一切之妄想不生起来。其次,又以此事语诸比丘,诸比丘问为如是说及至其方法。迷执想分生起之依处灭时,略说要一切恶不善灭,而入室。于此诸比丘,请大迦旃延详解此说,迦旃延乃详解之,后得世尊之称可。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释迦国迦毗罗拔兜城之尼拘律树园。
尔时,世尊早晨着衣,执持衣钵,为乞食故入迦毗罗拔兜城。于迦毗罗拔兜城行乞,食后,由行乞而归,为日中安息而行往大林。入大林,于麦鲁瓦树之新枝叶下,为日中安息而结跏跌坐。
时,释迦族但陀吧尼(执杖者)徘徊逍遥而往大林。入大林而诣麦鲁瓦树之新枝叶下佛之处。诣已问讯世尊,交谈友谊亲睦之语后,拄杖而立一面。依杖而立于一面之释迦族但陀吧尼白世尊言:
沙门为如何等论为如何说者?
世尊曰:
卿!所立论者,俱天之世界,魔之世界,俱梵天之世界,俱沙门婆罗门之世界,俱天、人之世界,于任何者皆不至诤争,又离脱饮而住,离犹豫、断恶作、于生死弃渴爱,彼真婆罗门,凭种种想而无栖,如是予为论,为说者也。
如是说时,释迦族之但陀吧尼摇头作舌、三叉之颦眉作于前额,拄杖立去。
如是世尊至傍晚从宴默起而往尼拘律树园生于设定之座。世尊就座已,告诸比丘曰:
诸比丘!予今朝着衣执持衣钵为乞食故人迦毗罗拔兜城。于其城行乞,食后,从行乞而归,为日中安息往于大林。入大林而于麦鲁瓦树之新枝叶下,为日中安息而生。诸比丘!释迦族之但陀吧尼亦徘徊逍遥而来大林。入大林走近麦鲁瓦树新枝叶下予之处。近而交谈友谊亲睦之语后,拄杖而立一面。诸比丘!于一面立之释迦族但陀吧尼问予曰:沙门为如何论,为如何说者?诸比丘!如是问已,予为彼如次答之:卿!所立之论者,俱天之世界,俱魔之世界,俱焚天之世界,俱沙门、婆罗门之世界,俱人天之世界,虽于任何者皆至不诤争,又脱离饮而住,离犹豫、断恶作、于生死去渴爱,彼真婆罗门凭种种想而无栖,如是为予之论,为予之说者。如是说时,诸比丘!释迦族之但陀吧尼摇头作舌,三叉颦眉作于前额,拄杖而退去。

如是说时,有比丘白世尊言:
世尊!世尊如何为论,俱天之世界,俱魔之世界,俱梵天之世界,俱沙门、婆罗门之世界,俱人天之世界,虽与任何者亦不至诤争耶?又,如何世尊离脱饮而住,离犹豫、断恶作、于生死去渴爱,彼真婆罗门凭种种想而得达无栖耶?   世尊曰:
比丘!由其因缘,人之迷执想分生起,若于其事物而至无可欢喜、欢迎、执著者,此实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也;又执其棒、执剑者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于其处彼恶不善法,灭无余矣。
世尊如是说已,如是说之善逝,从座起而入室。
世尊入去后未久,彼等比丘生如次之念:
诸贤!世尊对我等略说如次之教,对其义无详细之解说,从座起而入室,即比丘,由其因缘,人间生起迷执之想分,于其事物而不至可欢喜、欢迎、执著者,此实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又其执棒、执剑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矣。于其处,彼恶不善之法,灭无余矣。从此世尊之略说,对此无详细解说所教之意义谁能详细解说者耶?
于此,彼等比丘又生如次之念:
尊者大迦旃延为师所称誉,被有智之同行所尊敬。尊者大迦施延适宜从此世尊之略说,无详细解说所教之意义,与以详细解说者也。今我等往尊者大迦旃延之处。向尊者大迦旃延问此之义。   于是彼等比丘往尊者大迦旃延处。往而向尊者大迦旃延问讯,交谈友谊亲睦之语后,坐于一面。于一面坐之彼等比丘,对尊者大迦旃延如次言曰:
尊者迦旃延!世尊为我等略说如次之教,其义无详细之解说,从座起而入室,即比丘,由其因缘,人间迷执想分之生起,于其事物,而至无可欢喜、欢迎、执著者,此实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又其执棒、执剑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也。于其处,彼恶不善法,灭无余矣。于是尊者迦旃延!世尊去后未久,我等生如次之念:诸兄!世尊为我等略说此教,其义无详细之说,从座起而入室,即比丘,由其因缘,人间迷执想分之生起,于其事物不至可欢喜、欢迎、执著者,此实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又其执棒、执剑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也。于其处,彼恶不善之法,灭无余矣。从此世尊之略说,无详细解说所教之意义,谁得以详细解说者耶?尊者迦旃延!如是我等生如次之念:尊者迦旃延为师所称誉,为有智同行者所尊敬。尊者大迦旃延始适宜详细解说世尊所略说而未详细解说所教之意义也。今我等往尊者大迦旃延处。往而问尊者大迦旃延此之义。尊者大迦施延!愿为解说!
大迦旃延曰:
诸贤!犹如有人欲心材、求心材者,探索具有心材之大树心材而持斧入林,经过有心材之大树根,以过其干,想于枝叶索取心材,诸贤亦如是,我师当面请教以越其世尊,我等想得问其义,是不适宜。
诸贤!彼世尊实知所知、以观所观。世尊为眼、为智、为法、为梵。是教说者、宣布者、利益之将来者、不死之施与者、法主、如来也。于是,实应向世尊间其义之时也,而且从世尊所解说,应如实受持之。
诸比丘曰:
尊者迦旃延!世尊实知所知、以观所观、为眼、为智、为法、为梵。是教说者、宣布者、利益之将来者、不死之施与者、法主、如来也。故此时实应向世尊问其义之时也。而且从世尊所解说,应如实受持之。然,尊者大迦旃延为我师之所称誉,为有智之同行所尊敬。尊者大迦旃延实适宜从此世尊之略说,而无详细解说所教之意义,以详细解说者也。尊者大迦旃延!愿不为所困难,请解说之!
大迦旃延曰:若然!诸贤!谛听!善思念之!我今将说之。
彼等比丘:愿乐欲闻。而应尊者大迦旃延。
如是,尊者大迦旃延曰:
诸贤!实世尊如次略说,其义不详解说,从座起而入室,即比丘,其因缘,于人间所生起迷执之想分,于其事物不至可欢喜、欢迎、执着之物者,其实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也;又其乃执棒、执剑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也。于其处,彼恶不善之法,灭无余矣。
此教意义予如次解说,即:
诸贤,缘眼于色而眼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即迷执所觉知者。所迷执者,由其因缘,人于过去、未来、现在,依眼而识于色即生起迷执之想分。
诸贤!缘耳于声而耳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即迷执所觉知者。所迷执者,由其因缘,人于过去、未来、现在;依耳识于声即生起迷执之想分。
诸贤!缘鼻于香而鼻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即迷执所觉知者。所迷执者,由其因缘,人于过去、未来、现在,依鼻识于香即生起迷执之想分。
诸贤!缘舌于味而舌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即迷执所觉知者。所迷执者,由其因缘,人于过去、未来、现在,依舌识于味即生起迷执之想分。
诸贤!缘身于触而身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即迷执所觉知者。所迷执者,由其因缘,人于过去、未来、现在,依身识于触即生起迷执之想分。
诸贤!缘意于法而意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即迷执所觉知者。所迷执者由其因缘,人于过去、未来、现在,依意识于法即生起迷执之想分。
诸贤!若眼有、色有、眼识有之时,知实有触之施设。有触之施设时,知实有受之施设。有受之施设时,知实有想之施设。有想之施设时,知实有觉知之施设。有觉知之施设时,知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耳有、声有、耳识有之时,知实有触之施设。有触之施设时,知实有受之施设。有受之施设时,知实有想之施设。有想之施设时,知实有觉知之施设。有觉知之施设时,知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鼻有、香有、鼻识有之时,知实有触之施设。有触之施设时,知实有受之施设。有受之施设时,知实有想之施设。有想之施设时,知实有觉知之施设。有觉知之施设时,知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舌有、味有、舌识有之时,知实有触之施设。有触之施设时,知实有受之施设。有受之施设时,知实有想之施设。有想之施设时,知实有觉知之施设。有觉知之施设时,知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身有、所触有、身识有之时,知实有触之施设。有触之施设时,知实有受之施设。有受之施设时,知实有想之施设。有想之施设时,知实有觉知之施设。有觉知之施设时,知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意有、法有、意识有之时,知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有之时,知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有之时,知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有之时,知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有之时,知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眼非有、色非有、眼识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耳非有、声非有、耳识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具非有、香非有鼻识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舌非有、味非有、舌识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身非有、所触非有、身识非有时,知非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若又意非有、法非有、意识非有时,知非实有触之施设。触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受之施设。受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想之施设。想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觉知之施设。觉知之施设非有之时,知非实有生起迷执想分之施设。
诸贤!实世尊如次略说,其义不详解说,从座起而入室:比丘,由其因缘,人所生起迷执想分,于其事物,至无有欢喜、欢迎、执着之物者,其实即贪随眠之边、嗔恚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也;又即其执棒、执剑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也。于其处,彼恶不善之法,灭无余矣。此世尊之略说,不详解说所教之意义,以予如是解说之。若诸贤喜欢者,诸贤诣世尊处,以间其义。而且如世尊之所解说,即应如是受持之。   于是彼等比丘欢喜尊者大迦旃延之说法,随喜从座起而诣世尊之处。诣而稽首世尊,坐于一面。于一面坐之彼等比丘白世尊言:
世尊!实世尊为我等略说此教,其义不详解说,从座起而入室。比丘,由其因缘,人所生起迷执之想分,于其事物至无可欢喜、欢迎、执着之物者,其实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又即其执棒、执剑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也。于其处,彼恶不善法,灭无余矣。世尊!若然我等于世尊去后未久,生如次之念:诸兄!实世尊略说此教,不详细解说其义而入室,即--比丘,由其因缘,人所生起迷执之想分,于其事物至无可欢喜、欢迎、执着之物者,其实即贪随眠之边、嗔随眠之边、见随眠之边、疑随眠、慢随眠、存在欲随眠、无明随眠之边也,又即其执棒、执剑至斗争、诤争、论争、抗争、离间语、妄语之边也。于其处,彼恶不善法,灭尽余矣--。有谁能从此世尊之略说,不详解说所教之意义,以详解说者耶?世尊!如是我等实生如次之念:彼尊者大迦旃延为世尊所称誉,为有智之同行者所尊敬。尊者大迦旃延适宜从此世尊之略说、不详解说所教之意义,以详解说者。今我等往尊者大迦旃延之处,为问其义而往尊者大迦旃延之处。世尊,如是,我等往尊者大迦旃延之处。往而以其义问尊者大迦旃延。世尊!如是我等从尊者大迦旃延,依此等方法,以此等句、以此等语解说其义。   世尊曰:
诸比丘!大迦旃延是贤者。诸比丘!大迦旃延是大慧者。诸比丘!若汝等向予间其意义,予亦唯如从大迦旃延所解说,其义完全唯如其解说也。应如是受持之。
如是说时。尊者阿难白世尊言:
世尊!譬喻因饥力衰之人,以得蜜丸者,彼从次第而食,如得纯甘味,如是,世尊!精神力之优胜比丘,对知此法门以愈确认其意义,以得欢喜,得心之清安。世尊!今此法门应以何名之耶?世尊曰:
阿难!如是之故,于此,汝以此法门名为蜜丸法门而受持之。
如是,世尊说已,尊者阿难欢喜信受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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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林薮经

林薮经

北传中阿一〇七、一〇八林经(大正藏五九六、五九七页。)
本经是比丘依林薮、村落、都市、国土、乃至人而信时。有无得念、定、漏尽、无上安稳,应以决定去就,教之不应受生活资具之易得与否之左右。北传之第一部份大致一样,第二部份,念乃至无上安稳,换为出家之义但其趣旨结果是同一。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呼诸比丘言:诸比丘!
彼等比丘应:世尊!
世尊说曰:
诸比丘未予为汝等说示林薮法门。其谛听之、善思念之。予将说之。
彼等比丘应诺世尊:愿乐欲闻未
世尊乃说曰:
诸比丘!比丘依林薮而住。彼依其林薮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从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彼之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林薮而住。且我依此林薮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诸比丘!彼比丘或于夜间、或于昼间,彼应从此林薮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又有比丘于此,或依林薮而住。彼依其林薮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林薮而住。且我依此林薮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而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甚易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林薮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而应从此林薮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林薮而住。彼依其林薮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林薮而住,我依此林薮而住,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林薮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留住彼林薮,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林薮而住。彼依其林薮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林薮而住。我依此林薮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诸比丘!彼比丘一生应留住彼林薮,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依村里而住。彼依其村里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从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彼之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村里而住。且我依此村里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诸比丘!彼比丘或于夜间、或于昼间,彼应从此村里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又有比丘于此,或依村里而住。彼依其村里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村里而住。且我依此村里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而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甚易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村里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而应从此村里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村里而住。彼依其村里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村里而住,我依此村里而住,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村里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留住彼村里,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村里而住。彼依其村里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村里而住。我依此村里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诸比丘!彼比丘一生应留住彼村里,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依聚落而住。彼依其聚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从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彼之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聚落而住。且我依此聚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诸比丘!彼比丘或于夜间、或于昼间,彼应从此聚落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又有比丘于此,或依聚落而住。彼依其聚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聚落而住。且我依此聚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而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甚易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聚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而应从此聚落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聚落而住。彼依其聚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聚落而住,我依此聚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聚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留住彼聚落,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聚落而住。彼依其聚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聚落而住。我依此聚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诸比丘!彼比丘一生应留住彼聚落,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依都市而住。彼依其都市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从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彼之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都市而住。且我依此都市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诸比丘!彼比丘或于夜间、或于昼间,彼应从此都市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又有比丘于此,或依都市而住。彼依其都市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都市而住。且我依此都市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而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甚易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都市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而应从此都市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都市而住。彼依其都市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都市而住,我依此都市而住,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都市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留住彼都市,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都市而住。彼依其都市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都市而住。我依此都市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诸比丘!彼比丘一生应留住彼都市,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依国而住。彼依其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从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彼之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国而住。且我依此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诸比丘!彼比丘或于夜间、或于昼间,彼应从此国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又有比丘于此,或依国而住。彼依其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国而住。且我依此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而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甚易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犹不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而应从此国出去,不应留住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国而住。彼依其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国而住,我依此国而住,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然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留住彼国,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此国而住。彼依其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国而住。我依此国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诸比丘!彼比丘一生应留住彼国,不应出去也。
诸比丘!比丘又或依人而住。彼依其人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从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人而住,我依此人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诸比丘!彼比丘,或于夜间、或于昼间,应不告其人而离去,不应追随之。
诸比丘!此比丘或依此一人而住。彼依其人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人而住。我依此人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然而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且又我依此人而住,未令安立之念,犹不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犹不令等持。未令灭尽漏,犹不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犹不令到达无上解脱安稳。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不告其人而出去,不应追随之。
诸比丘!比丘或依人而住。彼依其人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是思念,即:我依此人而住。我依此人而住者,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难得。然而我非为衣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食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床座之故,而出家修行者;非为医药资具之故,而出家修行者。且我依此人而住,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
诸比丘!彼比丘善思量,应追随其人,不应离去也。
诸比丘!于此比丘或依人而住。彼依其人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之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因此,彼比丘应如次思念,即:我依此人而住。我依此人而住时,未令安立之念,令安立,未令等持之心,令等持,未令灭尽漏,令灭尽,未令到达无上安稳,令到达。且出家应得之诸生活资具,即衣、食、床座、医药资具等甚易得。
诸比丘!彼比丘即使一生追随其人,虽受驱逐亦不应离去也。
世尊如是说示已。彼等比丘欢喜信受奉行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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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心荒芜经

心荒芜经

北传中阿二〇六心秽经(大正藏一、七八〇页。)增阿四九、四(大正藏二、八一七页。)
本经举五心之荒芜和五心之束缚,有此之时,于佛法不得增长、兴隆、成满。以舍断此之时,得增长、兴隆、成满无疑。其次说四如意足和勤勇。成就以上十五者,说可达正觉涅盘。(北传增阿,缺终之四如意足和勤勇。)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呼诸比丘言:诸比丘!
彼等比丘应世尊曰:世尊!

如是世尊乃曰:
诸比丘!凡比丘未舍五种心之荒芜、未断五种心之束缚者,彼能于此法、律,得增长、兴隆、圆满成就者,实无是处。

何者是未舍五种心之荒芜者耶?
诸比丘!于此,言比丘对师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若比丘对师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一心之荒芜而未舍离者也。
诸比丘!复有比丘对法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若比丘对于法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者,被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二心之荒芜未舍离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对僧伽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若比丘对于僧伽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三心之荒芜未舍离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对学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若比丘对于学有疑、犹豫、心不决定,又不专精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四心之荒芜未舍离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对于同行者持反感、怀不快之念,而受其苦,生不利之感,若比丘对于同行者持反感、怀不快之念,而受其苦,生不利之感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五心之荒芜未舍离者也。此等对于彼为未舍离之五种心之荒芜者也。

何者是未断五种心之束缚耶?
诸比丘!于此,言比丘对于欲,未去贪染,未去意欲,未去爱着,未去渴望,未去热恼,未去渴爱。若比丘对于欲,未去贪染,未去意欲,未去爱着,未去渴望,未去热恼,未去渴爱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一心之束缚未断除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对于身,未去贪染、未去意欲、未去爱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一心爱着,未去渴望,未去热恼,未去渴爱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二心之束缚未断除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对于色,未去贪染、未去意欲、未去爱着、未去渴望、未去热恼、未去渴爱。若比丘对于色,未去贪染、未去意欲、未去爱着、未去渴望、未去热恼、未去渴爱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三心之束缚未断除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如所欲,而耽食满腹、床座之乐、横卧之乐、睡眠之乐而住。若比丘如所欲,而耽食满腹、床座之乐、横卧之乐、睡眠之乐而住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四心之束缚未断除者也。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为求天界而行梵行,即:我依此戒、或行、或苦行、或梵行,或为天界者。若比丘为求天界而行梵行者:我依此戒、或行、或苦行、或梵行,天,或为天界者。彼心即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不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五心之束缚未断除者也。
诸比丘!凡比丘若对此等五种心之荒芜未舍离,对此等五种心之束缚未断除者,而于此法、律,得增长、兴隆、圆满成就者,实无是处也。

诸比丘!若比丘对五种心之荒芜已舍离,五种心之束缚已断尽者,彼于此法、律,实得增长、兴隆、圆满成就者实有是处。

已舍离五种心之荒芜者何耶?
诸比丘!于此,比丘对师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若比丘对师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对于彼,此是第一心之荒芜已舍离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对于法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若比丘对法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对于彼,此是第二心之荒芜已舍离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对僧伽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若比丘对僧伽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对于彼,此是第三心之荒芜已舍离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对于学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若比丘对于学不疑、不犹豫、心决定,又专精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四心之荒芜已舍离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对于同行者,不持反感,欢喜而不恼,不生不利之感。若比丘对于同行者,不持反感,欢喜而不恼,不生不利之感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对于彼,此是第五心之荒芜已舍离者也。此等为五种已舍离心之荒芜也。

何者是五种已断尽心之束缚耶?
诸比丘!于此,比丘对于欲,去贪染,去意欲、去爱着、去渴望、去热恼、去渴爱。若比丘对于欲,已去贪染、已去意欲、已去爱着、已去渴望、已去热恼、已去渴爱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一心之束缚已断尽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对于身,去贪染、去意欲、去爱着、去渴望、去热恼、去渴爱。若比丘对于身已去贪染、已去意欲、已去爱着、已去渴望、已去热恼、已去渴爱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对于彼,此是第二心之束缚已断尽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对于色,去贪染、去意欲、去爱着、去渴望、去热恼、去渴爱。若比丘对于色,已去贪染、已去意欲、已去爱着、已去渴望、已去热恼、已去渴爱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三心之束缚已断尽者也。
复次,诸比丘!比丘不如所欲耽食满腹、床座之乐、横卧之乐、睡眠之乐者。若比丘不如所欲耽食满腹、床座之乐,横卧之乐、睡眠之乐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四心之束缚已断尽者也。
复次,诸比丘!此丘不为求生天界而行梵行:我依此戒、或行、或苦行、或梵行,而成为天或天界者。若比丘非为求天界而行梵行:我依此戒、或行、或苦行、或梵行,而成为天或天界者。彼心即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如是,其心向于热心、专念、坚忍、精进者,对于彼,此是第五心之束缚已断尽者也。此等为五种已断尽心之束缚也。
诸比丘!凡比丘对此等五种心之荒芜已舍离,此等五种心之束缚已断尽者,于此法、律,得增长、兴隆、圆满成就者,实有是处也。

彼欲依于定与精进之行,而得成就如意足。依于精进与定,得成就如意足。彼心依定与精进之行,得成就如意足,彼思惟依定与精进之行,得成就如意足。于第五得勤勇。
诸比丘!若比丘如是勤勇,终成就十五支者,彼于道当适打开、适于正觉、适于到达无上安稳。
譬如有一牝鸡,其有八、或十,或十二之蛋,而正抱之、温之、孵化之者,彼牝鸡虽不生起斯念愿:呜呼!我之雏等,速以足爪尖或以嘴喙破卵壳安全而出。犹彼之雏等,以足爪尖或以嘴喙破卵壳得以安全而出。
如是,诸比丘!如是勤勇终成就十五支之比丘,乃于道当适打开、适于正觉、适于到达无上安稳也。

世尊如是说已,彼等比丘欢喜信受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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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阿含研究·《阿含经》念佛理论研究

《阿含经》念佛理论研究

 

黄夏年

  提要:本文通过对《阿含经》念佛理论的研究,探讨了早期印度佛教中的一些念佛思想的发展及脉络,对念佛理论的研究及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主题词:阿含经念佛理论

一、引言

谈起念佛,我们决不会感到陌生,因为在广袤的中国大地,只要对佛教稍有一点粗粗了解的人,都会念一句"阿弥陀佛",或者听到"阿弥陀佛"这几个字。如果不了解佛教的人,也没关系,因为媒体和影视也经出现这句话,当佛门弟子与人问讯,一句"阿弥陀佛",再双手合十,表示尊敬对方;与人发生争执,双手合十,一句"阿弥陀佛",似乎就可将争执化解,总之,"阿弥陀佛"这四个字在佛门内外可以说用得最广,但是这几个字是怎么来的,有什么正确的用处,未必每人都能道得清楚,人们只是觉得,这四个字无不代表了佛教的一种精神,念上一句,至少能给人多多少少一种慰籍……

念"阿弥陀佛"句,就是念佛,这是最直接念佛的例子。不过佛教法门八万四千,念"阿弥陀佛"也仅是此中一个法门而已。按佛教的说法,念佛最基本的形式应不离二种,一是心念,心念也是意念,即念想佛、菩萨名号于心,心中起念佛、菩萨想的念头;另一是口念,即通过嘴念佛、菩萨名号,而且要发出声来,念一句"阿弥陀佛"最为典型。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经佛弟子的努力弘扬,现在已经形成了南北两传大系。南传佛教是流行在斯里兰卡和东南亚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和越南(部分地区),以及我国的云南省边疆地区的傣族等少数民族中流传;北传佛教就是现今中国的汉地佛教和藏传佛教,并包括从唐朝以后传到朝鲜、日本和越南(部分地区)的佛教。口念"阿弥陀佛"是北传佛教最流行的佛法之一,它是净土宗的根本法门,在广大佛教徒中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北传佛教流行念佛,南传佛教念不念佛?答案是肯定的,念。但是,南传佛教的念佛与北传佛教的念佛有一样的地方,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因为南传佛教没有北传佛教的净土宗和大乘佛教的菩萨乘思想,它的念佛理论大多还是承继了早期部派佛教的法门,是早期佛典《阿含经》念佛学说的发展。

众所周知,佛教产生于印度,时间在2500余年前。释迦牟尼在世时创立了佛教,他是持平等主义思想的人,所以当他离开人世时,一再对弟子强调要"依法不依人",也说是说,以佛教的法理作为随顺世间的圭臬。

释迦牟尼圆寂后不久,佛教僧伽就举行了佛教经典结集活动,经、律、论三部分基本完备。学术界通过研究,公认《阿含经》是佛教史上比较早的时期出现的佛典,许多早期佛教的资料基本上在《阿含经》里收入,因此研究念佛理论和思想的源头,《阿含经》是非常值得挖掘的一个宝藏,而且在《阿含经》中的确有着非常丰富的念佛理论和思想,但是这个念佛的思想与现在的念佛思想是完全不同的。本文将依据《阿含经》里的一些有关念佛的理论,试图说明早斯印度佛教中的一些念佛思想的发展及其脉络,由是对研究念佛理论与实践提供一些有用的帮助。

二、《长阿含经》与念佛

《阿含经》的念佛思想,是指的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修行思想。佛教的理论将全部佛教分成了佛、法、僧三种,也称之为"三宝",其中"佛"指释迦牟尼佛,"法"指佛教的教说,"僧"指弘传佛教的人。如《长阿含·究罗檀头经第四》云﹕

天及世间人,唯佛为最上;欲求大福者,当供养三宝。

佛言:"若为三种祭祀十六祀具,供养众僧使不断绝,及为招提僧起僧房堂阁;

不如起欢喜心,口自发言:'我归依佛,归依法,归依曾。'此福最胜。"

佛是大觉大悟的人,正由于他的伟大的人格力量,获得了人们对他的最高尊敬,这就是在"天及世间人,唯佛为最上"。供养三宝,是佛教徒的义务,凡是要求福报的人,都应供养三宝。但是,释迦牟尼佛创教,在当时古印度属于"沙门思潮"之一,这是在反对婆罗门教思潮的背景下进行的。婆罗门教有三大纲领,即"梵我一如、婆罗门至上、祭祀万能",佛教是反对这些纲领的。所以释迦提倡供养三宝,他本人也曾经接受过不少人的供养,但是他更认为,如果仍然以祭祀和修养建僧房作为供养,这只是表面形式的东西,最好的方法是在心里诚心诚意事奉三宝,生起对佛教欢喜赞叹的心情,其结果是必然会得到一个最大的福报。用心供养三宝,则是最殊胜的福报。在《长阿含·闍尼沙经第四》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摩竭国瓶沙王是一个信仰佛教的优婆塞,笃信于佛,多设供养,命终时得到了如来的授记。瓶沙王的福报是怎么来的呢?是因"念佛"得到的!而且还由于他对佛教的坚定信仰,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大的影响,有很多人都因此像他一样信解佛教,供养三宝。这些人最后也得到了福报,乃至于整个摩竭陀国成了佛国,命终时"唯愿世尊当与记之,饶益众生,使天人得安!"该经中还讲了一个鬼神釺尼沙,"我本人为王,于如来法中为优婆塞,一心念佛而取命终,故得生为毗沙门天王太子。自从是来,常照明诸法,得须陀洹,不堕恶道,于七生中常名釺尼沙。"釺尼沙之所以能得到"极七往返,乃尽苦际"的福报,还是因为他念佛的原因。

念佛有这么大的威力,那么人们开始念的是什么佛?在《长阿含酚涡芯第二后》里,佛对此有一个解释。经云:

佛告阿难:"汝勿忧也。诸族姓子常有四念。何等四?一曰念佛生处,欢喜欲见,忆念不忘,生恋慕心。二曰念佛初得道处,欢喜欲见,忆念不忘,生恋慕心。三曰念佛转法轮处,欢喜欲见,忆念不忘,生恋慕心。四曰念佛般泥洹处,欢喜欲见,忆念不忘,生恋慕心。阿难!我般泥洹后,族姓男女念佛生时,功德如是。佛得道时,神力如是。转法轮时,度人如是。临灭度时,遗法如是。各诣其处,游行礼敬诸塔寺已,死皆生天,除得道者。"

从经文可知,欲求生天功德,当要"四念"。此"四念"是念"佛生处、佛初得道处、佛转法轮处、佛般泥洹处"。历史上不管是佛教徒还是学者,都把释迦牟尼的一生就概括为出生、得道、转法轮、涅?(即泥洹的又一译法)四个阶段,因此这里的"四念"就是念的释迦牟尼佛,纪念他的伟大一生和人格感召,生"欢喜欲见","生恋慕心",进而得到"神力"、"度人"、"遗法"等等功德。这就是早期佛教念佛的由来,也是当时历史现实情况的反映。尊崇释迦牟尼创教者的地位,将他看成一位伟大的圣人,而不是加以神话,是符合早期佛教的历史发展特点的,是佛教历史发展必然的内在逻辑。

佛教强调念佛,并把它作为必修的法门之一。大概没有多久,念佛的法门有了变化,在《长阿含·十上经》曰﹕"云何六修法?谓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六修法"也是"六念法",并且在这里将修行念佛法是作为第一法来排列的,放在了诸修行法之首。行者经过修行,掌握了此六法,是得不退法。《长阿含·游行经二初》云﹕"佛告比丘'复有六不退法,令法增长,无有损耗。一者念佛,二者念法,三者念僧,四者念戒,五者念施,六者念天。修此六念,则法增长,无有损耗。"佛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念佛也是敬佛的一种表现,六念法有增上缘的作用,故亦名"六增法",亦名"六敬法",即"敬佛、敬法、敬僧、敬戒、敬定、敬父母。"同样由六退法而得到"六不敬法",即"不敬佛、不敬法、不敬僧、不敬戒、不敬定、不敬父母。"六法还有趣善、趣恶、趣涅?的功用,《长阿含·三聚经》说:“又有六法向恶趣,六法向善趣,六法向涅?。云何六法向恶趣?谓六不敬:不敬佛、不敬法、不敬僧、不敬戒、不敬定、不敬父母。云何六法向善趣?谓六敬法:敬佛、敬法、敬僧、敬戒、敬定、敬父母。云何六法向涅??谓六思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所有这些,都旨在强调六法的重要性,而六法中,与"佛"有关的法门又放在为首的地位,充分突出了佛教中"佛"的地位,将具有人格感召的释迦牟尼作为效法的榜样,是早期佛教的鲜明特色和修行的特点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中阿含·福经二十二》非常强调:“是故当自为,欲求大福佑;当恭敬于法,常念佛法律。”《中阿含·息止道经第二十三》也说:“若见色可爱,清净欲相应,见已观如真,正念佛法律。"

三、《杂阿含经》与念佛

早期佛教念佛历史已经如上揭出,下面我们讨论念佛实践的具体法门。关于早期佛教的念佛法门,在《杂阿含经》和《增一阿含经》里有许多介绍。《杂阿含经》卷二十说:

"圣弟子,念如来应所行法故,离贪欲觉,离睼恚觉,离害觉。如是圣弟子,出染著心。何等为染著心?谓五欲功德。于此五欲功德,离贪恚痴,安伴正念正智,乘于直道,修习念佛。"

在这里,经中谈到了修习念佛活动要离贪、离睼、离害,由是可以出染著心。念佛要"正念正智,乘于直道","正智"是"八正道"之一,就是正确地智慧,即佛教所说的教法,亦即"如来所应行法","直道"就是直乘之道,因为修习念佛法门是禅定之道,亦是"八正道"之一,所以修习念佛法门,成为佛教徒的基本道路,念佛修行的色彩也愈浓。该经还以释迦大弟子的口气说:"尊者摩诃迦叶延语长者言:'汝当依此四不坏净,修习六念。长者当念佛功德。'""世尊说依四不坏净,增六念处,我悉成就。我当修习念佛功德,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为了证明念佛的有功德,经中又讲述了给孤独长者在晚上不能入睡,但因为他后来"令心念佛。因得睡眠。"可见,念想佛名在这里除了有对治五欲,出染著心外,还有安眠的作用。

除了上面提到的念佛修习是八正道的正智、正见的内容之外,经中还就修习念佛法门由八正道的正信而获正见的功能。《杂阿含经》卷四十六云:

时天帝释说偈言:正信于如来,决定不倾动。受持真实戒,圣戒无厌者。于佛心清净,成就于正见。当知非贫苦,不空而自活。故于佛法僧,当生清净信。智慧力增明,思念佛正教。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正信"是坚持正确的信仰,"正见"是持正确的见解,仍然属于智慧的法门。"正教"是佛教的自称,因为佛教将其它的宗教哲学都视为外道,由此显示出来自己的正法地位。念佛最重要的是要有正信,只有正信之后,才能获得正见,这比前面《长阿含经》所说的念佛求功德前进了一大步。在《长阿含经》里,念佛是供养法门之一,念佛也就是生"欢喜欲见","生恋慕心",进而得到"神力"、"度人"、"遗法"等功德。但是到了《杂阿含经》里,念佛除了仍然能获得《长阿含经》所谈到的功用之外,还与佛教的八正道联系起来,"于佛心清净,成就于正见"。《长阿含经》强调供养三宝可得趣善、趣恶、趣涅?,而《杂阿含经》则更强调出染著心,"当生清净信。智慧力增明",说明两者之间在念佛问题上是不完全相同的,这是应该注意的地方。

在《杂阿含经》里,还有关于念佛可以解决身后的问题。在《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云: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迦毗罗卫国拘律园中。尔时释氏摩诃男来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此迦毗罗卫国,安隐丰乐,人民炽盛。我每出入时众多羽从,狂象狂人狂乘,常与是俱。我自恐与此诸狂俱生俱死,忘于念佛念法念比丘僧。我自思惟,命终之时当生何处?"佛告摩诃男:"莫恐莫怖,命终之后不生恶趣,终亦无恶。譬如大树顺下顺注顺输,若截根本当坠何处?"摩诃男白佛:"随彼顺下顺注顺输。"佛告摩诃男:"汝亦如是。若命终时,此身若火烧,若弃冢间,风飘日曝久成尘末,而心意识久远,长夜正信所薰,戒施闻尽所薰。神识上升向安乐处,未来生天。"时摩诃男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作礼而去。

摩诃南对身后的问题感到不安,为此向佛请教,佛的回答很直接,强调念三宝之后虽然灰身,但是不灭智,因为这都是受薰的结果。灰身灭智也是涅?的一种,这是小乘的说法,肉身虽烂,但神识不灭,却又含有灵魂不死的内容,特别是"神识上升向安乐处,未来生天",已经含有大乘的净土思想,可以看作是西方净土的先导。这个说法很可能是较晚出现的。在《长阿含经》里虽然也说过"(四念佛者)各诣其处,游行礼敬塔寺已,死皆生天,除得道者。"但并没有明确指出灰身不灭智的思想,经中更多的意思则是指念佛可以获得"唯愿世尊当与记之,饶益众生,使天人得安"或"一心念佛而取命终,故得生为毗沙门天王太子"的说法,《杂阿含经》的念佛不仅有灰身不灭智的思想,而且还说到了"命终之后不生恶趣,终亦无恶。""无恶"即是得善,这里已有中观不二法门的思想痕迹,是不是又可看作是中观思想的先导耶?

在《杂阿含经》卷五十里又说到这样一个故事:"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拘萨罗国人间游行住一林中。时有天神依彼林者,见佛行迹,低头谛观,修于佛念。时有优楼鸟住于道中,行欲蹈佛足迹。尔时天神即说偈言:'汝今优楼鸟,团目栖树间,莫乱如来迹,坏我念佛境。'时彼天神说此偈已,默然念佛。"此处的"见佛行迹,低头谛观,修于佛念",是指佛足崇拜,这应是佛教信仰的最早的表现形式,由于当时菩萨乘还没兴起,佛教造像艺术还不发达,用佛足代替佛的崇拜。谛观佛足,就是念佛的一种形式,具体地说就是"默然念佛"。即前面所说的"心念"的形式。

四、《增一阿含经》与念佛

前面介绍了《长阿含经》的念佛"四念"和"六念"的法门,在《杂阿含经》里没有谈到这方面的情况。但是到了《增一阿含经》里,念佛的方法开始变成了"十念"法门中的一种念法。《增一阿含经》卷一云:

时佛在中告比丘:"当修一法专一心,思惟一法无放逸。云何一法?谓念佛法念僧念及戒念施念,去相;次天念息念安般及身念死念,除乱,谓十念。"

"一法"即是心专注一处思念法,在佛教禅定法门里可称为"一心定"。"十念"即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息、念安般、念身、念死这十种思惟。其中前五念有破相遣妄的作用,故经中称为"去相",后五念有定心消乱的功用,经中称为"除乱",所以十念的修行方法既可以除去心中的妄执,还可以做到消泯心中的惑乱。此十念应是后来小乘佛经中常说的"十随念"的早期形式,与后出的小乘十念法还不完全一样,因为"念息"的"息"是"休息"的意思,有止于一处的意思。我们还可以从其它经文中得到证明。如:《增一阿含经》卷三十四〈七日品第四十之一〉云:

是时阿难受佛教敕。即时与长者剃除须发,教令著三法衣使学正法。是时阿难教彼比丘曰:汝当念修行,念佛念法念比丘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当修行如是之法,是谓比丘行此十念者,便获大果报,得甘露法味。是时毗罗先修行如是法己,即其日命终,生四天王中。   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十念广分别修行,尽断欲爱色爱无色爱賅慢无明,云何为十?所谓念佛念法念比丘僧念戒念施念天念止观念安般念身念死。是谓比丘有众生修行此十念者,尽断欲爱色爱无色爱一切无明賅慢皆悉除尽。如是比丘当作是学。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增一阿念经》卷四十二〈结禁品第四十六〉云:

所谓十念,念佛念法念比丘僧念戒念施念天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是谓十念。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三〈善恶品第四十七〉云:

若有人行此十法者便生天上。云何修行十法得至涅?。比丘当知

上面所说的所谓"休息",原文意应是休生养息或停止栖息的意思,这是最基本的日常用法,佛教也不能免,因为在《阿含经》里这种用法随处可见。如《杂阿含经》卷二十八云:"建立堪能,造作精进,心法摄受,常不休息,是名正方便世俗有漏有取转向善趣。何等为正方便?是圣出世间无漏,不取尽苦,转向苦边。谓圣弟子苦苦思惟,集灭道道思惟,无漏忆念相应心法。欲精进方便勤踊,超出建立,坚固堪能,造作精进,心法摄受,常不休息,是名方便,是圣出世间无漏不取正尽苦转向苦边。"但在这里,"休息"的用法系另有所指,因为它是以一个专用名词出现的,所以这种用法必有所指,而不拟与其它用法相混。在《增一阿含经》卷一中,佛陀对"休息"一词释云:

云何为一法?所谓念休息。佛告诸比丘:"云何修行念休息便有名誉,成大果报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便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致涅?。"尔时诸比丘白世尊曰:"诸法之本如来所说,唯愿世尊,为诸比丘,说此妙义。诸比丘从如来闻已便当受持。"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广分别说。"诸比丘对曰:"如是世尊。"诸比丘前受教已,世尊告曰:"若有比丘正身正意,结跏趺坐系念在前,无有他想专精念休息。所谓休息者,心意想息志性详谛亦无卒暴,恒专一心意乐闲居,常求方便入三昧定,常念不贪胜光上达。如是诸比丘,名曰念休息,便得具足成大果报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便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致涅?,是故诸比丘,常当思惟不离休息念,便当获此诸善功德。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在这里很明确表示,"所谓休息者,心意想息志性详谛亦无卒暴,专一心意乐闲居,常求方便入三昧定,常念不贪胜光上达。"这就是说,以心意念想详细审谛,专心一意闲居赋处,常起方便心得三昧定,念不贪得殊胜,就是休息。正因如此,佛陀才强调:"云何为一法?所谓念休息。当善修行,当广演布,便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致涅?。是故诸比丘,当修行一法。(《增一阿含经》卷一)"但是在《杂阿含经》卷二十九又谈道:"出息念时如出息念学,若长若短一切身行觉知。入息念时如入息念学。出息念时如出息念学身行休息。入息念时如身行休息。入息念学身行休息。出息念时如身行休息,出息念学。"可见,"息"这个字,在《阿含经》所说的佛教修行法门里有多义,它除了有"休息"意之外,也不能排除还有出入息的意思,关键是看在哪里运用?从佛经译经史上讲,一字多用的形式是屡见不鲜的,因之可以对这种多义的用法应该理解。又由于汉译佛经历史久远,当年古代先哲大德译出经文所依据的原本早已不可寻觅,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一些古本或今本,是不能作为原本的依据的,只能作一些参考,而且数量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学者们仍然只能以"会本"的方法,来讨论诸经的原意,试图找出契合点或切入点。

"安般"是出入息,《解脱道论》云:"安者入,般者出,于出入相彼念随正念,此谓念安般。"如果按上述所说的"息"有多义的理解,那么从"念息"和所具的修行法门上讲,它们似有明显的重复的念法,或者至少是不规范的使用法。到了部派佛教时期,十念被进一步规范化,南传上座部的著名论书《清净道论》就将十念定为"佛随念、法随念、僧随念、戒随念、舍随念、天随念、死随念、身随念、安般念、寂静随念"之十种,其中以"舍随念"代替了"念施",因为布施虽有"舍"的含义,但界定时有拿出予人的嫌疑更多一些,而用"舍"一词,不仅包含了拿出,还含有将自己舍弃的意思,一字之差,意思又有新意了,这也是中国汉文化的丰富性表现。同样,去掉"念息",增加"寂静随念",不仅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加明晰、确定,而且于义理上也更合乎逻辑,因为使用"寂静随念",更能反映出三法印佛法的清净寂静的特点,由此可以推出:《增一阿含经》的十念是经佛教早期的念佛法门扩充后再形成的更丰富、圆满的形式。

上述四经中,将"念息"解为"念休息"的有三部经,解为"念止观"的有一部经。"止观"这个词,在佛门里用的是最广的一个词,而且早在印度就已经出现,并且在佛教的修行法里,被抬到很高的地位。《长阿含经》卷一曾云:"如来大智,微妙独尊,止观具足,成最正觉。"可见只要修行了止观法,却可获得觉悟。佛教传入中国后,止观又被中国僧人加以新解,特别是天台宗智者大师对止观的研究甚深,一直在影响着后人。止观二字既可拆开分用,也可连在一起使用,如《杂阿含经》卷十七说:"专精思惟,所谓止观。尊者阿难,复问上座:'修习于止,多修习已,当何所成?修习于观,多修习已,当何所成?'上座答言:'尊者阿难,修习于止,终成于观。修习观已,亦成于止。谓圣弟子,止观俱修,得诸解脱界。'阿难复问:'上座云何诸解脱界?'上座答言:'尊者阿难,若断界无欲界灭界,是名诸解脱界'"。一般说来,止观二字经常是连在一起使用的情况为多,特别是大乘佛教以止观作为一修种习法门,强调止不离观,观不离止的不二作用。在《阿含经》里,止观更多的是说的禅定法门。如《中阿含经酚骶匪担o"舍梨子!犹如王及大臣有种种车庄,以众好师子、虎、豹斑文之皮,织成杂色种种庄饰。舍梨子!如是,比丘、比丘尼以止观为车。舍梨子!若比丘、比丘尼成就止观以为车者,便能舍恶,修习于善。舍梨子!犹如王及大臣有驾御者,谓御车人,舍梨子!如是,比丘、比丘尼以正念为驾御人。舍梨子!若比丘、比丘尼成就正念为驾御人者,便能舍恶,修习于善。舍梨子!犹如王及大臣有极高幢,舍梨子!如是,比丘、比丘尼以己心为高幢。舍梨子!若比丘、比丘尼成就己心为高幢者,便能舍恶,修习于善。"《杂阿含经》卷十七云:"如意念处正勤根力觉道。止观念身正忆念。"《杂阿含经》卷十七云:"如是比丘,乃至断过去未来现在无常,乃至灭没,当修止观。"《增一阿含经》卷七云:"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二因二缘起于正见。云何为二?受法教化内思止观。"《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九〈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一〉云:"彼比丘戒具清净无有瑕秽,修行止观乐闲静之处。"《增一阿含经》卷二四十八〈礼三宝品第五十〉云:"意不错乱恒一心故,当念专意诸止观故。"等等。修习止观,也有见佛的功效,《杂阿含经》卷四十四云:"其心寂默成就止观。其身金色光明焰照。见已即诣其前。""金色光明焰照"是指经过修习止观法之后,行者的身上放出的一种光,佛陀就是有这种光的大行者。

念佛法排在十念法之首,尤显重要。在《阿含经》里,佛陀告诫弟子们念佛是重要的,《增一阿含经·十念品第二》云:"一时佛在舍卫国,当修行一法,当广布一法,便成神通去众乱想,逮沙门果,自致涅?。云何为一法?所谓念佛。当善修行,当广演布,便成神通去众乱想,逮沙门果,自致涅?。是故诸比丘,当修行一法,当广布一法。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在《增一阿含经·广演品第三》里,佛陀还进一步强调了念佛的益处。经云:“云何为一法?所谓念佛。佛告诸比丘:'云何修行念佛便有名誉,成大果报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便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致涅?'尔时诸比丘白世尊曰:'诸法之本如来所说,唯愿世尊,为诸比丘,说此妙义。诸比丘从如来闻已便当受持。'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有比丘正身正意,结跏趺坐系念在前,无有他想,专精念佛,观如来形未曾离目,已不离目便念如来功德。如来体者,金刚所成,十力具长,四无所畏在众勇健。如来颜貌端正无双,视之无厌,戒德成就犹如金刚而不可毁,清净无瑕亦如琉璃。如来三昧未始有减,已息永寂而无他念。'"

世尊强调念佛一法,并将念佛得到的果报放到了很高的地位,念佛念得诸善普至,甘露味至无为处,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至涅?……尽管如此,但是这里的念佛按照他力和自力二力的分类方法来定义,仍然是属于自力念佛,即我念佛我得报的理路。"自致涅?"四个字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而且念佛不是仅仅一句诵念佛名号已,释尊明确指出,念佛要"正身正意,结跏趺坐系念在前,无有他想,专精念佛,观如来形未曾离目,已不离目便念如来功德。"说明念佛乃是禅定的一种基本方法,修行者通过念想佛陀,"观如来形未曾离目,己不离目便念如来功德",专精佛陀,与佛亲近,于此才能最后获得大果报,才能获得沙门果,才能获得自致涅?,所以佛陀强调念佛一法,是有严格地修行作铺垫的,否则念佛则成为一句空话,修行也无从谈起。《增一阿含经》的念佛一法,真正地体现了修行不偏念佛,念佛不离修行的早期佛教的精神。念佛的最终目的是获得解脱,但正是由于念佛和修行结合,它带来的果报实之不易,如是佛陀一再强调,"此死生彼周旋往来生死之际,有解脱者无解脱者,皆具知之。是谓修行念佛便有名誉,成大果报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便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致涅?。是故诸比丘,常当思惟不离佛念,便当获此诸善功德。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增一阿含经》)

五、结语

在《增一阿含经》卷四〈一子品第九〉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时佛在舍卫国"若有一人出现于世,此众生类便增寿益算,颜色光润气力炽盛,快乐无极音声和雅。云何为一人?所谓如来至真等正觉。此谓一人出现于世,此众生类便增寿益算,颜色光润气力炽盛,快乐无极音声和雅。是故诸比丘,常当专精一心念佛。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在这个故事里给我们描绘了因念佛而带来的益处,一人出世,众生益算,念佛念到高层次时,修行者的身心必然相应地起到变化,"颜色光润气力炽盛,快乐无极音声和雅",这一切都是因修行念佛所得到的,而且是现世现报的!念佛不是求来世,而主要是在现世中求解脱,在现世中自致涅?--这就是《阿含经》要介绍并强调的念佛理论与实践!

《阿含经》是早期出现的佛典,它因距离佛陀涅时间不远而述出,因此许多资料是比较真实可靠的。由于现存《阿含经》属于不同的部派作品,所以在不同的阿含部中,念佛理论的特点都不太一样,例如《长阿含经》从三宝供养的角度,提出了四念和六念法门;《杂阿含经》主要在念佛的理论上,如八正道和佛足崇拜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增一阿含经》则从十念和一法的修习观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在《中阿含经》里则没有很详明的念佛见解或法门,故本文没有介绍。所以,可以说四部《阿含经》在念佛理论或修习方法上各有自己的特点,这是我们在研究早期念佛情况时应该注意的一个重要情况。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些不同的情况,因篇幅有限,拟将来再做探究。

《阿含经》是念佛理论和实践方法,应该仍然属于早期佛教传统的修心法门,不管是四念、六念,还是十念,都强调要正心正意的修行,即通过一整套禅定观想的办法来达到念佛的目的,而念佛的目的,主要是解决现世得报的问题,即通过念佛达到身轻安,烦恼欲望却除,断三毒,破无明的功效。虽然其中有的论述中有往生净土或解决身后的问题,涉及到神识不死的灵魂探讨,但在其整个念佛理论体系中,它并不占主要成分,与后出的西方净土的净土宗念佛理论不一样,顶多就是有这方面的萌芽而已。在《阿含经》中,四念法是以释迦牟尼的一生事迹作为念想的对象,很明显有纪念伟大佛陀的色彩;六念法则是在供养三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十念法又是经过六念法而扩充后形成的,这些念佛的法门,直到后来才最后定型。从这些念佛法门的数字和内容的变化,我们有理由说佛教的念佛思想和实践是经过后人一步步充实后,才发展起来的。

从释迦牟尼佛创教自始,到现在已经有2500余年的历史了。佛教的念佛法门,经过后代弟子的弘扬,已经变得丰富多彩,形式各异。念佛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佛教徒的基本功课之一,是每个佛教徒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管你是心念还是口念,佛不离心,佛不离口,应是怠慢不得的大事。现在我们已进入新世纪,佛教在21世纪的发展成为全体佛教徒关心的事情,念佛修行仍然不可缺少,正如《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九中佛对徒众说:"长者,若修行念佛念法念比丘僧者,其德不可称计,获甘露灭尽之处。若善男子善女人念三尊已,佛法圣众,坠三恶趣者,终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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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思量经

思量经

北传中阿八九、比丘请经(大正藏一、五七一页。)受岁经(大正藏一、八四二页。)
本经是大目犍连,向诸比丘说法的。其内容,首先是举难教者和易教者之性质条件。其次,如自思量而受他之爱好、欣悦者、说应修养和发心,最后自观察,若有恶不善之法者,当劳力舍离此,已舍离者,以其喜悦,由善法之学习,教应更精进。
如是我闻。
一时,尊者大目犍连在婆伽国孙斯摩罗义罗邑,培沙伽罗林之鹿野苑。
尔时,尊者大目犍连呼诸比丘曰:诸贤比丘!
彼等诸比丘应尊者大目犍连:是!尊者!
如是,尊者大目犍连曰:
诸贤!若有一比丘虽招请曰:尊者!教诲我!我应从尊者受教诲。而彼难说谕、具足难说谕法,易怒而不容受教诲者。于此,同行者不想彼人不可教诲,不想彼人适于教诲者,且对彼人不得置信。
然,诸贤!如何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于此有一比丘有恶欲,被恶欲所支配。诸贤!比丘有恶欲,被恶欲所支配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自赞毁他,诸贤!比丘自赞毁他,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忿怒,被忿怒所支配。诸贤!比丘忿怒,被忿怒所支配,此是难说谕法。
诸贤!更有一比丘忿怒,因忿怒而怀怨恨。诸贤!比丘忿怒,因忿怒而怀怨恨,此是难说谕法也。诸贤!更有一比丘忿怒,因忿怒而执念。诸贤!比丘忿怒,因忿怒而执念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忿怒,于忿怒而发随恨之语。诸贤!比丘忿怒,忿怒而发随忿怒之语,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以诃责敌对诃责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以诃责敌对诃责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以诃责非难诃责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以诃责非难诃责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以诃责反驳诃责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以诃责反驳诃责者,诸贤!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一方被诃责而回避于他方,以移论于外、而现忿恨、嗔恚、不满。诸贤!比丘被诃责,一方被诃责而回避于他方,以移论于外,而现忿恨、嗔恚、不满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以诃责不同意训谕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以诃责不同意训论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是覆恶者、恼害者。诸贤!比丘是覆恶者、恼害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是嫉者、悭者。诸贤!比丘是嫉者、悭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是诳者、诈瞒者。诸贤!比丘是诳者、诈瞒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是傲顽、过慢者。诸贤比丘是傲顽、过慢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染于世俗,固执自见,为难舍性者。诸贤!比丘染于世俗,固执自见,为难舍牲者,此是难说谕法也。
诸贤!此等谓难说谕法。
诸贤!若有一比丘,招请曰:尊者!教诲我!我应从尊者受教诲。而彼易说谕,具足易说谕法,宽容而善受教诲者,于此,同行者想彼是应受教诲者,想为适合受教者,且彼人可得置信。
然,诸贤!如何是易说谕法?
诸贤!于此,有一比丘非恶欲者、非被恶欲所支配。诸贤!比丘非恶欲者,非被恶欲所支配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不为自赞毁他者。诸贤!比丘不为自赞毁他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不忿怒,不被忿怒所支配。诸贤!比丘不忿怒,不被忿怒所支配,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不忿怒,不因忿怒而怨恨。诸贤!比丘不忿怒,不因忿怒而怨恨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不忿怒,不因忿怒而执念。诸贤!比丘不忿怒,不因忿怒而执念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不忿怒,不随忿怒而发随忿之语。诸贤!比丘不忿怒,不随忿怒而发随忿之语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不以诃责敌对诃责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不以诃责敌对诃责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此丘被诃责,不以诃责非难诃责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不以诃责非难诃责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不以诃责反驳诃责者.诸贤!比丘被诃责,不以诃责反驳诃责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不以一方被诃责而回避于他方,不移论于外,不现忿恨、嗔恚、不满。诸贤!比丘被诃责,不以一方被诃责而回避于他方,不移论于外,不现忿恨、嗔恚、不满,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被诃责,无不同意所训教。诸贤!比丘被诃责,无不同意所训教,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是不覆恶者、不恼害者,诸贤!比丘是不覆恶者、不恼害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是不嫉者、不悭者。诸贤!比丘不嫉者、不悭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有一比丘非诳者、非诈瞒者。诸贤!比丘非诳者、非诈瞒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非傲顽、非过慢者。诸贤!比丘非傲顽、非过慢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更有一比丘不染世俗、不固执己说、是善舍者。诸贤!比丘不染世俗、不固执己说、是善舍者,此是易说谕法也。
诸贤!此等谓易说谕法。
诸贤!于此,比丘应自己如次思量自己,即:
若人有恶欲,被恶欲所支配者,如是之人乃非我所爱,非我所悦,若我亦有恶欲,被恶欲所支配者,我亦非他人所爱、所悦。诸贤!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为有恶欲者,不为恶欲所支配者也。
又,若人自赞毁他,如是之人,乃非我所爱、所悦。我若亦自赞毁他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为自赞毁他者也。
又,若人忿怒而被忿怒所支配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忿怒,而被忿怒所支配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忿怒,不为忿怒所支配者也。
又,若人忿怒,因忿怒而为怨恨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忿怒,因忿怒而怨恨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忿怒,不因忿怒而为怨恨者也。
又,若人忿怒,因忿怒而执念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忿怒,因忿怒而为执念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忿怒,不因忿怒而为执念者也。
又,叫若人忿怒、随忿怒而发语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忿怒,随忿怒而发诸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忿怒,不因忿怒而发语者也。
又,若人被诃责,以诃责敌对诃责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被诃责,以诃责敌对诃责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被诃责,不以诃责敌对诃责者也。
又,若人被诃责,以诃责非难诃责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被诃责,以诃责非难诃责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被诃责,不以被诃责非难诃责者也。
又,若人被诃责,以被诃责反驳诃责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诃责,以被诃责反驳诃责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也。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被诃责,不以被诃责反驳诃责者也。
又,若人被诃责,因一方之被诃责回避于他方,移论于外,现忿恨、嗔恚、不满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被诃责,以一方之被诃责回避于他方,移论于外,而现忿恨、嗔恚、不满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被诃责,不以一方之被诃责回避于他方,不移论于外,不现忿恨、嗔恚、不满也。
又,若人被诃责,不同意诃责者之训教,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被诃责,不同意诃责者之训教,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被诃责,应同意诃责之训教也。
又,若人是覆恶者、恼害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是覆恶者、恼害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为覆恶者、恼害者也。
又,若人是嫉者、悭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是嫉者、悭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为嫉者、悭者也。
又,若人是诳者、诈瞒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是诳者、诈瞒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为诳者、诈瞒者也。
又,若人傲顽而过慢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傲顽而过慢者,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不为傲顽、过慢者也。
又,若人染于世俗,固执自说,而难舍牲者,如是之人非我所爱、所悦。若我亦染于世俗,固执自说,而难舍性,亦非他人所爱、所悦。知如是之比丘应发心:我为不染于世俗者,不固执自说者,而善为舍者也。
诸贤!于此,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即:
我有恶欲耶?被恶欲所支配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有恶欲,被恶欲所支配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也。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非恶欲者,非被恶欲所支配者。彼比丘应因舍彼而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也。
诸贤!更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自赞毁他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自赞毁他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也。诸贤!更又比丘观察而知:我乃非自赞毁他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也。
诸贤!更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忿怒,被忿怒所支配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自己,而知:我乃忿怒,被忿怒所支配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不忿怒,不被忿怒所支配者。彼比丘应因舍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也。
诸贤!更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忿怒,因忿怒而为怨恨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忿怒,因忿怒而怨恨者。于是,彼比丘应依舍离此等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不忿怒,不因忿怒而为怨恨者。彼比丘应因舍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更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忿怒,因忿怒而执念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忿怒,因忿怒而为执念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不忿怒,不因忿怒而为执念者。彼比丘应因舍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更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忿怒,因随忿怒而发语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忿怒随忿怒而发语者也。彼比丘应由此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也。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不忿怒,不忿怒而随发语。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诸贤!
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被诃责,以被诃责而通对诃责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被诃责,以诃责适对诃责者。诸贤!于是,被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被诃责,不适对诃责者。彼比丘应因舍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也。我被诃责,以诃责非难诃责者耶?
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以诃责非难诃责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不以诃责,非难诃责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更精进于昼夜之学习善法也。
诸贤!又比丘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被诃责,以诃责反驳诃责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以诃责反驳诃责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不以诃责反驳诃责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更精进于昼夜学习善法也。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观察自己:我被诃责,以一方被诃责,而回避于他方,移于论外,显现忿恨、嗔恚、不满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以一方被诃责,回避于他方,移于论外,现忿恨、嗔恚、不满。于是彼比丘应为舍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也。若诸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不以一方被诃责,回避于他方,移于论外,现忿恨、嗔恚、不满。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更精进于昼夜学习善法也。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而知:我被诃责,以诃责不同意训教。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也。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被诃责,不以诃责,不同意训教也。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更精进于昼夜学习善法也。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覆恶者、恼害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覆恶者、恼害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非覆恶者,非恼害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增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嫉者、悭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嫉者、悭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是不嫉者、不悭者。诸贤!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诳者、诈瞒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诳者、诈瞒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不诳、不许瞒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乃傲顽者、过慢者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傲顽者、过慢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不傲顽者、不过慢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又比丘应以自己如次观察自己:我染于世俗、固执自说、难舍其性耶?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乃染于世俗、固执自说、难舍其性者。于是,被比丘应为舍离此等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我不染于世俗,不固执自说,是善舍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此等一切恶不善法,未舍离者,于自观取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一切恶不善法而努力。
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此等一切恶不善法已舍离,于自观取者,于是,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诸贤!恰如年青之男女好装饰,或于善磨清净之镜,或于清澄之水盘,观自己之面相,若某处有尘垢或污点,则为除其尘垢或污点而努力。又,若某处无尘垢或污点时,彼思:我幸福哉!我清净哉!而欢喜。
如是,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此等一切恶不善法未舍离也,于自观取者,于是,彼比丘应为舍离此等一切恶不善法而努力。诸贤!若比丘观察而知,此等一切恶不善法已舍离,于自观取者,彼比丘应以彼之喜悦,昼夜更精进于学习善法。
尊者大目犍连如是说已,彼等比丘欢喜信受尊者大目犍连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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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苦蕴小经

苦蕴小经

北传中阿一〇〇、苦阴经(大正藏一、五八六页。)苦阴因事经(大正藏一、八四七页。)释摩诃男本四子经(大正藏一、八四八页。)
本经是佛陀对释迦族之摩诃那摩说法,其趣旨大体上唯是智的了解,没有体验者,即没有用处。又离系派之徒,虽重体验,但错误其趣旨和方法,所以结果还是没有用,举佛陀和离系派之徒间的问答。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释迦国迦毗罗卫城之尼拘律树园。
尔时,释迦族之摩诃那摩诣佛之处。诣已,敬礼世尊而坐于一面。于一面坐之摩诃那摩白世尊曰:
世尊!长久以来,我随从世尊,理解所说之法,即:贪是心之秽、嗔是心之秽、痴是心之秽也。然,世尊!我随从世尊,虽理解如是所说之法,但有时贪法占据我心、嗔法占据我心、痴法占据我心也。如是我思之:我内心有何不舍之法?时而贪法占据我心、嗔法占据我心、痴法占据我心耶?
[世尊曰:]摩诃那摩!汝内心以不舍彼法,故时而贪法占据汝心、嗔法占据汝心、痴法占据汝心也。然,摩诃那摩!汝内心若舍彼法者,汝即不在俗家,为不受用欲者也。摩诃那摩!汝内心不舍彼法,故汝即在俗家,为受用欲者也。
摩诃那摩!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
如是,若圣弟子有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且彼不达欲不善法以外之喜乐,或不达其他比此更殊胜者,只要如此,彼犹不能由欲之涡中脱出也。
然而,摩诃那摩!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
如是,若于圣弟子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彼到达不善法以外之喜乐,且达到其他更殊胜者,于此彼由欲涡中脱出者也。
摩诃那摩!予于正觉以前,未达正觉之菩萨时,[知:]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如是,予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且予不达欲不善法以外之喜乐,只要不达其他更殊胜者。予犹不能从欲之涡之中脱出者也。然而,摩诃那摩!欲是味少、苦多、恼多,于此之患更多。如是,予以如实正慧善见之,而予以达欲不善法以外之喜乐,且到达其他更殊胜者。于此,予认为从欲之涡中脱出者也。
然者,摩诃那摩!云何为欲之味?
曰:此等有五种欲分,其五者:
[一]依眼识色,对色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二]依耳识声,对声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三]依鼻识香,对香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四]依舌识味,对味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五]依身识触,对触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摩诃那摩!此等是五种欲分也。缘此等五种欲分而生喜乐,是欲之味也。
摩诃那摩!云何为欲之患?
曰:于此,善男子,为种种技艺,即:印算、算术、目算、耕作、商贾、牧牛、弓术、王臣,或以其他之技艺,为谋生而受寒暑所苦及虻、蚊、风、热、蛇等之触所恼,因饥渴而被杀,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若如是活动、努力、奋斗,彼善男子不得财物者,彼生愁、疲、悲、槌胸哭泣而生愚痴,即:予之活动归于徒劳,予之奋斗终无结果。摩诃那摩!此是苦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若如是活动、努力、奋斗,彼善男子若得其财物者,彼为守护其财物而受苦忧,即:予之财物不被王夺、不被盗贼夺、不被火烧、不被水流、不被非爱之后嗣所取!如是守护监视彼其等之财物,若被王夺、被盗贼夺、被火烧、被水流、被非爱之后嗣所取去者,其时,彼生愁、疲、悲,槌胸哭泣而生愚痴,即:予之所有财物,于今皆无矣!摩诃那摩!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诸王与诸王争、王族与王族争、婆罗门与婆罗门争、家主与家主争、母与子争、子与母争、父与子争、子与父争、兄弟与兄弟争、兄弟与姊妹争、姊妹与兄弟争、友与友争。于此,彼等斗诤论争而相互以手击打、以土块击打、以杖击打、以剑击打。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而执剑、盾,佩弓、戈以固身,两方战阵密集,矢响枪飞,刀光闪闪,于其中冲进。彼等如是以矢射击,以枪投刺,以刀斩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而执剑、盾,佩弓、戈以固身,善涂堡垒,矢响枪飞,刀光闪闪,于其中冲进。彼等如是以矢射击,以枪投刺,以注煮沸物,以强大之力摧毁,以刀斩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摩诃那摩!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又,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欲之因而破入[他]家,劫夺、为盗、追剥、通奸他妻。如是,彼被王捕,处以种种罚,即:以鞭打、以藤打或以半杖打。或截手、截足、截手足、截耳、截鼻、截耳鼻。又课以酸粥锅刑,课以贝秃刑,课以罗喉口刑;又课以火鬘刑、烛手刑;课以驱行刑、皮衣刑、羚羊刑;又课以钩肉刑、钱刑、灰汁刑、闩转刑,又课以床踏台刑;或又以沸腾油洒之、令狗啖之、活活戈刺、以剑断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摩诃那摩!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而以身行恶、以口行恶、以意行恶。彼等以身行恶、以口行恶、以意行恶,身坏命终,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摩诃那摩!此是欲患,而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总之,其因属欲者也。
摩诃那摩!在王舍城鹫峰山,尔时,曾有众多离系派之人,于伊施义利山之黑岩,行直立排座之行,受剧烈痛苦之受。
摩诃那摩!尔时,于傍晚,予由宴默而起,至伊施义利山之黑岩,行至彼等离系派徒之处。至已,而言彼等,曰:
诸兄!汝等兄等离系派之徒,何故行直立排座之行,受剧烈之痛苦耶?
如是问已,彼等离系派之徒答予,曰:
尊者!离系派之尼犍子是全知全见,而自认具完全之知见者,
曰:不论于行、住、眠、醒时,予常恒予知见现前。
而彼又曰:离系派之徒!汝等从前虽作恶业,但以强烈之苦行可应消灭之。
又,今于此处,以身防护、以口防护、以意防护,不令于未来作恶业。以如是之苦行,消灭故业,不作新业,未来更无余影响。以未来更无余影响,业即灭尽矣!以业之灭尽,即苦灭尽也。以苦灭尽,即受灭尽也。以受灭尽,即一切苦灭尽也。我等喜悦此说,而确认之,是故我等欢喜也。
摩诃那摩!如是说已,予对彼等离系派之徒曰:
离系派之徒!诸兄!——汝等以前存在或不存在——知否?
[彼等曰:]不知。
[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汝等以前作恶业或不作——知之否?
[彼等曰:]不知也。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或如是或又如是作恶业——知之否?
[彼等曰:]否,不知。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或此量之苦令灭矣,或此量之苦犹应灭之,或若此量之苦令灭者,其时一切苦应灭尽矣!——知之否?
[彼等曰:]否,不知。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于现法,不善法之舍离,善法具足,如否?
[彼等曰:]否,不知。
[予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实如是诸兄——我等以前存在、非存在——而不知,又——我等以前作恶业、不作恶业——而不知。又——令此量之苦灭,犹令此量之苦灭,此量之苦令灭者,一切苦应灭尽而不知。又,于现法,不善法之舍离、善法具足,而不知。若如是者,离系派之徒!于世间应恐怖,有手涂血以从事残酷之业;再生于人间者,彼等可出家为离系派之徒。
[彼等曰:]尊者瞿昙!实非以乐达乐,应以苦达乐也。而尊者瞿昙!若以令乐达乐者,摩揭陀王有军频毗裟罗可达乐。摩揭陀王有军频毗裟罗,应比尊者瞿昙更多乐住者也。
[予曰:]实际上,从离系派之诸兄发出如此匆促,无思虑之语,即——尊者瞿昙!非以乐达乐,应以苦达乐也,而尊者瞿昙!若以乐达乐者,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可达乐。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应比尊者瞿昙更多乐住也。于此更间之——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与尊者瞿昙,此二者之中,何者有更多乐住耶?
[彼等曰:]尊者瞿昙!实际上,我等为发出匆促、无思虑之语也——尊者瞿昙!非以乐达乐,应以苦达乐也, [不然]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应比尊者瞿昙更多乐住者也——。彼以为然,我等今更问尊者瞿昙: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与尊者瞿昙,此二尊者之中,实何者有更多乐住耶?
[予曰:]离系派之徒!是故,于此更问诸兄,诸兄依思此而说之。离系派之徒!诸兄是如何思之耶?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未动身体、不发一语,于七昼夜间得一向享受乐住耶?
[彼等曰:]否!无有是事也。
[予曰:]离系派之徒!诸兄如何思之耶?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娑罗,未动身体、不发一语,于六昼夜、或五昼夜,或四昼夜,或三昼夜,或二昼夜,或一昼夜之间,一向得享受乐住耶?
[彼等曰:]否!无有是事也。
[予曰:]离系派之徒!予未动身体、不发一语,一昼夜间一向得享受乐住。又,二昼夜,或三昼夜,或四昼夜,或五昼夜,或六昼夜,或七昼夜间,一向得享受乐住。离系派之徒!诸贤如何思之耶?如是者,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与予,何者更多乐住耶?
[彼等曰:]可言如是者,尊者瞿昙比摩揭陀王有军频毗婆罗,更多乐住。
世尊如是说已,摩诃那摩欢喜信受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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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北传法句经·双品

双品

一切苦难追随行恶之徒,有如挽车的牛,车轮随足蹄。

诸法意先导,意主意造作。
若以染污意,或语或行业,
是则苦随彼,如轮随兽足。

一切快乐会追随行善之徒,有如影子不离人。

诸法意先导,意主意造作。
若以清净意,或语或行业,
是则乐随彼,如影不离形。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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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马莉

阿含典籍·南传中部·苦蕴大经

苦蕴大经

北传中阿九九、苦阴经(大正藏一、五八七页。)苦阴经(大正藏一、八四页。)增阿一二、九、苦除(大正藏二、六0四页。)
本经是诸比丘,或时行乞之际,或于外道园,闻彼等,对沙门瞿昙和我等,于欲、色、受之教说,言无何等之区别,因以告世尊,世尊乃说法,即,彼等和世尊之间,有甚大的差别,对于欲、色、受、其各各之味、患,出离等之说明。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往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尔时,众多比丘晨早着衣,执持衣钵,而于舍卫城行乞。时,彼等比丘作是念:往舍卫城行乞尚早,不如我等今往彼外道园。于是,彼等比丘往外道园。诣已,与彼等外道问讯,交谈友谊亲睦之语而坐一面。于一面坐时,彼等外道言诸比丘曰:
诸贤!沙门瞿昙对饮而施智,我等亦对饮而施智。
诸贤!沙门瞿昙对色而施智,我等亦对色而施智。
诸贤!沙门瞿昙对受而施智,我等亦对受而施智。
若然,诸贤!对施法说教,沙门瞿昙与我等之间有如何区别?有如何趋向?有如何差异耶?
于此,彼等比丘对彼等外道之说,不欢受亦不反驳。不欢受亦不反驳,从座起立而去,念:我等至世尊处,以知此说之意义。
如是,彼等比丘于舍卫城行乞。食后,由行乞而归,诣世尊住处。诣已,敬礼世尊而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彼等比丘白世尊:
世尊!我等晨早着衣,执持衣钵,而于舍卫城行乞。时,我等作是念:往舍卫城行乞尚早,不如我等今往外道园。如是,世尊!我等往外道园。往而与彼等外道问讯,交谈友谊亲睦之语而坐一面。于一面坐时,彼等外道对我等言:诸贤!沙门瞿昙对欲施智,我等亦对欲施智。诸贤!沙门瞿昙对色施智,我等亦对色施智。沙门瞿昙对受施智,我等亦对受施智。若然,诸贤!对施法说教,沙门瞿昙与我等之间有如何区别?有如何趣向?有如何差别耶?世尊!于此,我等不欢受亦不反驳彼等外道之说。不欢受亦不反驳,从座起立而去,则念:我等至世尊处,以知彼说之意义。   世尊曰:
诸比丘!对如是说之外道,应如是问之:贤者!如何是欲味、欲患、欲之出离?如何是色味、色患、色之出离?如何是受味、受患、受之出离?如是问者,外道即不能解说,而更陷于迷惑。其何故耶?此非属彼等之能力范围。
诸比丘!予于诸天之世界、魔之世界、梵天之世界,及沙门、婆罗门之世界,人、天之世界,如来又如来声闻,又除从此所开者,不见一人对此问题有满足之解答。
诸比丘!云何是欲味?曰:此等有五种欲分,五者:
[一]依眼识色,对色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受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二],依耳识声,对声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三]依鼻识香,对香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爱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四]依舌识味,对味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受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五]依身识触,对触而有所欲、所爱、所好;对所受诸相而欲着,以怂其情者也。
诸比丘!此等是五种欲分。缘此等五种欲分而生喜乐,是欲味也。
诸比丘!云何是欲患?
曰:于此,善男子,为种种技艺,即:印算、算术、目算、耕作、商贾、牧牛、弓术、王臣,或以其他之技艺,为谋生而受寒暑之苦及虻、蚊、风、热、蛇等触所恼,因饥渴而被杀,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诸比丘!若人如是行动、努力、奋斗,彼善男子不得财物者,彼生愁、哀、悲、槌胸哭泣堕入愚痴,即:予之努力归于徒劳,予之奋斗终无结果。诸比丘!此是苦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若如是活动、努力、奋斗,彼善男子若得其财物者,彼为守护其财物而受忧苦,即:予之财物不被王夺、不被盗夺、不被火烧、不被水流、不被所爱之后嗣所取者!如是其守护监视此等财物,或者被王夺、被盗夺、被火烧、被水流、被非所爱之后嗣取去,其时,彼生愁、疲、悲,槌胸哭泣以生愚痴,即:予之所有财物,于今皆无矣!诸比丘!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诸比丘!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属欲之因,诸王与诸王争,王族与王族争,婆罗门与婆罗门争,家主与家主争,母与子争,子与母争,父与子争,子与父争,兄弟与兄弟争,兄弟与姊妹争,姊妹与兄弟争,友与友争。于此,彼等斗诤论争相互以手击打,以土块击打,以杖击打,以剑击打。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又更,诸比丘!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欲之因而执剑、盾、佩弓、戈,双方战阵密集,矢响枪飞,刀光闪闪,于其中冲进。彼等如是以矢射击,以枪投刺,以刀斩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诸比丘!又更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欲之因而执剑、盾、佩弓、戈以固身,善涂堡垒,矢响枪飞,刀光闪闪,于其中冲进。彼等如是以矢射击,以枪投刺,以注煮沸物,以强大之力摧毁,以刀斩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诸比丘!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诸比丘!又更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欲之因而破入[他]家,劫夺、为盗、追剥、通奸他妻。如是,彼被王捕,处以种种罚,即:以鞭打、以藤打或以半杖打。或截手、截足,截手足、截耳、截鼻、截耳鼻。又课以酸粥锅刑、课以贝秃刑、课以罗喉口刑;又课以火鬘刑、烛手刑;又课以驱行刑、皮衣刑、羚羊刑;又课以钩肉刑、钱刑、灰汁刑、闩转刑;又课以槁踏台刑;或又以沸腾油洒之、令狗啖之、活活戈刺、以剑断头。彼等如是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诸比丘!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诸比丘!更又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依欲之因而以身行恶、以口行恶、以意行恶。彼等以身行恶、以口行恶、以意行恶,身坏命终,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诸比丘!此是欲患,为现实之苦蕴也。以欲为因、以欲为缘,以欲为源,要之,其因属欲者也。
诸比丘!云何是欲之出离?曰:于欲驱除欲贪、欲贪之舍离,此是欲之出离也。
诸比丘!若沙门或婆罗门,如是不如实知由味之味、由患之患、由出离之出离者,彼等知自欲,又或得达知他欲之状态。其如此行而知欲味,实无是处。
然,诸比丘!若沙门或婆罗门,如实知如是于欲,由味是味、由患是患、由出离是出离者,彼等知自欲,或得达知他欲之状态。其如此行而知欲,实有是处。
诸比丘!云何是色味?曰:于此,若有王族女、婆罗门女也,其龄或是十五、或是十六,不高亦不矮、不瘦亦不胖、不黑亦不白者,其女于此时应为最美妙端丽也。
诸比丘!缘美妙端丽而生喜乐,此是色味也。   诸比丘!云何色患?曰:于此,彼女,见其龄后,或是八十、或是九十、或至百,年老如椽之弯曲,成为佝楼、持杖、抖行、年衰病弱、齿落、头白、发稀、[皮肤]皱纹、行走不稳、肢体生斑者,汝等如何思之耶?彼女之美妙端丽复存耶?以此想患显现也。诸比丘!此是色患也。
诸比丘!更又若见彼女患病、苦闷、重疾、卧于粪尿、依他始起、依他始能卧床者。汝等如何思之耶?彼女之美妙端丽复存!应想患之显现也。诸比丘!此是色患也。
诸比丘!又更彼女之死尸被弃于墓地,或经一日、或二日、或三日,若见其膨胀而成青黑脓烂者,骨分解汝等如何思之,彼女之美妙端丽复存耶?应想患之显现也。诸比丘!此是色患也。
诸比丘!又更彼女之死尸被弃于墓地,若见其或为马、兀鹰、鹫、狗、野牛、种种虫类之所啄啖者,汝等如何思之?彼女之美妙端丽复存耶?应想患之显现也。诸比丘!此是色患也。
诸比丘!又更若见其女之死尸被弃于墓地,骸骨连锁,尚有血肉,以筋相连;又,血污肉落,以筋相连;又,血肉皆无,唯筋相连;又,骨节散解,散乱诸方;手骨、足骨、腔骨、腿骨、腰骨、脊骨、头骸骨等,各在异处者,汝等如何思之耶?彼女之美妙端丽复存耶?应想患之显现也。诸比丘!此是色患也。
诸比丘!又更若见其女之死尸被弃于墓地,其骨白而似螺色,经年堆积,因腐蚀而成碎末,汝等如何思之,彼女之美妙端丽复存耶?应想患之显现也。诸比丘!此是色患也。
复次,诸比丘!云何是色之出离?曰:于色欲贪之驱除、欲贪之舍离,此是色之出离也。
诸比丘!若沙门或婆罗门,如是于色,不能如实知欲味为欲味、欲患为患、欲之出离为出离者;彼等知自色,或得达知他色之状态,其如是行而知欲出离者,无有是处也。
然,诸比丘!若沙门或婆罗门,如是于色,如实知味是味、患是患、出离是出离者,彼等知自色,或得达知他色之状态,其如是行而知欲之出离者,实有是处也。   诸比丘!云何是受之味?曰:于此,比丘离欲、离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成就初禅而住。比丘如是离欲、离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成就初禅而住。其时,比丘对自无嗔害心、对他无嗔害心、对两者无嗔害心。如是,比丘受无害之受。诸比丘!予言此受之味为最上无害。
诸比丘!又更比丘灭寻伺,内澄净,成一念,无寻、无伺,由定生喜乐,成就第二禅而住。其时,比丘对自无嗔害心、对他无嗔害心、对两者无嗔害心。如是,比丘受无害之受。诸比丘!予言此受之味为最上无害。
诸比丘!又更比丘脱喜、舍而住,有念,有正知;且身觉受乐,宣说诸圣者之舍而有念乐住,成就第三禅而住。其时,比丘对自无嗔害心、对他无嗔害心、对两者无嗔害心。如是,比丘受无害之受。诸比丘!予言此受之味为最上无害。
诸比丘!其时,比丘舍乐、舍苦,先灭喜忧已,以不苦、不乐舍念清净,成就第四禅而住。其时,对自无嗔害心、对他无嗔害心、对两者无嗔害心。其时,彼受无害之受。诸比丘!予言此受之味为最上无害也。
诸比丘!云何是受之患?
曰:受是无常、苦而可变化之法也,此是受之患也。
诸比丘!云何是受之出离?曰:于受欲贪之驱除、欲贪之舍离,此是受之出离也。
诸比丘!若沙门或婆罗门,如是于受,不如实知味是味、患是患、出离是出离者,彼等知自受,或得达知他受之状态,其如是行[而知受,]实无是处也。
然,诸比丘!若沙门或婆罗门,如是于受,如实知以味是味、以患是患、以出离是出离者,彼等知自受,或得达知他受之状态,其如是行[而知受,]实有是处也。
世尊如是说已,彼等比丘欢喜信受世尊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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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阿含研究·阿毗达磨文献导论

阿毗达磨文献导论

(日)水野弘元

恒清译

一、前言

自古以来在佛教教团,有所谓“论师”(abhjdhammika),即对阿毗达磨之研究和解释有专长者。不过这是指在部派佛教时的事。各不同部派兴起后,阿毗达磨发展成具有自己特殊文献的学派。虽然这类文献的雏型在更早时期已存在。然而,并非每一部派对阿毗达磨的研究及发展均同样热心。

例如:大众部在这方面则瞠乎其后,不过从各部派典籍中可看出每部派有它自己的“三藏”。

阿毗达磨之研究发展大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原始佛教时期,直溯佛陀在世时代。第二时期阿毗达磨脱离经藏、律藏,自发展成独立的论藏。这时期编纂阿毗达磨根本论书。约自纪元前三世纪中至基督纪元开始,与佛教形成部派大约同时。

第三时期是阿毗达磨注释书及纲目书成立时期。此时期各部派不同,但大约是从纪元初至五世纪末。当然,注释书及纲目书之编纂从未停止过,尤其是南方巴利系佛教。有些国家,如缅甸,直到今日还在继续进行中。下面详细讨论上述三时期。

二、论藏未形成前之阿毗达磨

佛陀於四十五年中,向其弟子徒众开示的教理后来编集成四阿含或“五尼柯耶”(NikAyas)总名曰“经藏”。佛陀甫入灭后,所举行的王舍城(rAjagriha)结集将佛陀所有的教示重颂后编集成所谓“达磨——毗奈耶”(dhamma-vinaya)此包含了早期佛教之精髓。

此后,不仅须以记颂方式保留“达磨”和“毗奈耶”,并且加以研究解释。经藏中所宣讲的“法”及其宣讲的方式,措辞和内容,常依所教化的对象而各有不同。因之,某些经典包含崇高深奥的义理。另外一些则包含易解普遍性的教义。而且佛陀並不限定采用某一种方式说明教义,而完全观情况之不同而定,有适当时间和机会才给予适当的训诫。因此很多被记忆及保存下来的训示都很简短和片段。

以佛陀直接教化的弟子而言,佛陀的教示虽简洁但却深为受教的弟子所了解。但是对於一、二世纪以后的佛教徒说,佛陀的教理就较不易领悟。故有需要深一层的阐述说明。同样情形,戒律方面也需要更进一步的解释和了解其实际的应用。因此崛起三个新的研究支派,一为“阿毗达磨”——阐释教理,另一为“阿毗毗奈耶”——对戒律的解释。以后对其中某一方面有研究者,则称之为“达磨师”(dhammadhara)或“毗奈耶师”(vinayadhara),对阿毗达磨和毗奈耶均有专长者,则叫做“磨(口+旦)理迦师”(mAtikAdhara)。摩(口+旦)理迦(mAtikA)意指对“阿毗达磨”或“阿毗毗奈耶”教义的概说。后来,“达磨师”亦被称为“经师”(Suttantika)和“多闻者”(bahussuta)。

当经藏分成所谓“阿含”或“尼柯耶”时,有些名词被沿用,例如“长阿含诵者”(dIghabhAnaka)、“中阿含诵者”(majjhimabhAnaka)、“杂阿含诵者”(saMyuttabhAnaka)、“增一阿含诵者”(anguttarabhAnaka)、“小尼柯耶诵者”(khuddakabhAnaka)和“本生诵者(jAtakabhAnaka)。对五尼柯耶俱精通者叫做pa ̄ncanikayika。后来,“阿毗毗奈耶”附入於“律藏”,变成“律师”们研究的主题。巴利“律藏”的“附随”(parivAra)及法藏部的“毗奈耶”仅包含“阿毗毗奈耶”。结果,“磨(口+旦)理迦师”,一词仅限用於指阿毗达磨专长者,他们也被叫做“说法师”(dhammakathika)。佛陀在世时,有许多闻名的“说法师”,例如富楼那弥多罗尼子(puNNa mantAniprtta),乐法比丘尼(dhammadinnA)和cittagahapati居士。我们也常遇到巴利文律藏的“说法师”一词,在中文译本里翻成“论师”——即或Abhidharmika。现在“论师”一诩仅存在於巴利文《三藏》中的小尼柯耶(khuddaka nikAya),它较晚於四阿含。似乎在小尼柯耶和“尼涕沙”(niddsa)完成之时,阿毗达磨即已有相当发展。

应该注意的是“达磨师”、“毗奈耶师”和“磨(口+旦)理迦师”三名词仅出现於《中阿含》和《增一阿含》中(此是尼柯耶中较晚出者),可是并未发现於《长阿含》或《杂阿含》中。再者,“多闻者”、“毗奈耶师”和“说法师”的称呼也只发现於《中阿含》和《增一阿含》,而在四尼柯耶中,找不到“经师”、“毗奈耶师”和“说法师”三个名词,但是在《毗奈耶藏》和《小尼柯耶》的“义释”(mahA-niddeseofthekhuddakenikAya)中却出现过。

这些事实证明从阿毗达磨的专长者而引有所谓的“论师”(abhidharmika),再从论师而发展出阿毗达磨文献。

早期论师们所研究的主题为何?其成就保存於何种经典?这可从现存的《经藏》中发现。在《中阿含》和《增一阿含》中,abhidhammakatham这句话“他宣讲阿毗达磨理论”常被用到。《增一阿含》中(aNGuttara)有《大拘希罗经》和《法乐比丘尼经》(cULavedalla sutta)。前者是磨诃俱希罗(mahAkoTThita)问舍利弗有关智慧、无明、识、想、正见、三有、四禅、三解脱等问题。后者是法乐比丘尼出家前回答她丈夫的问题,谈及有关五蕴、八正道与三学之关系,有为法与无为法之不同,涅槃之证悟等,以上的《方广经》(vedalla suttas)可视为一种阿毗达磨。

阿含中阿毗达磨研究的主题是什么?以何种方法加以研究?其主题可分成三大类:

第一:即有系统地详述引发善恶之因缘,修行解脱之问题以及一般教理之讨论。属於此类的有《阿含》的多界经(bahudhakuka)和说处经(chachakkhasutta)。前者论及十八界、十二处、十二因缘。中文译本《多界经》或叫《四品法门经》,除了上述外,同时还讨论到四念的应用,及智慧的七要素。《说处经》里阐述六根、六尘、六触、六识、六欲、以及欲之起灭。上面提到过的《方广经》应该也属於此类。

第二是以数目次序排列的专门术语。《长阿含经》的《众集经》(sangIti suttanta)和《十上经》(dasuttara suttanta)属於此类。除此,还有中译的《增一阿含经》。这些经典集各种教理之定义和注解。其数号是从一至十或十一。《众集经》后来扩大发展成说一切有部的《集异门足论》(sangitiparayaya)。巴利文阿毗达磨藏的《人施设论》(puggala-pannnatti)也有同样的趋势。上面提到《长阿含经》中的经典和《集异门足论》,据说是精通阿毗达磨的舍利弗所造的。

第三类包括详细注解教理及偈颂的典藉。《中阿含经》的《分别》(vibhanga)之类的经典可为代表,包括下列八部经:鹦鹉经(cula-kammavibhanga sutta),分别大业经(maha-kamma-vibhanga-sutta),分别六处经(salayaTana-vibhanga-sutta),分别观法经(uddesa-vibhanga-sutta),拘楼瘦无诤经(arana-vibhanga-sutta),分别六界经(dhatu-vibhanga-sutta),分别圣谛经(sacca-vibhanga-sutta)和瞿昙弥经(dakkhina-vibhanga sutta);其中皆详细说明“业”、六根、六界(Worlds)和四谛。大部分是佛陀所教示的,但有些则是由精通阿毗达磨的佛陀弟子所宣讲,例如:《分别观法经》是摩诃目犍连所造,舍利弗造《分别圣谛经》。早期的阿毗达磨即是对简单教理的注释。

三、经藏与论藏之间的中期文献

从佛陀本人及其精通阿毗达磨的弟子即可看出阿毗达磨的发展趋势(abhidharmic tendency)。佛涅槃后,此趋势更加发展,大部分阿毗达磨式的教义都存於尼柯耶中。当此趋势更显著后,阿毗达磨产生一种与契经不同的文字形态和内容。这些阿毗达磨式的典籍与经典分立,自己发展成《根本阿毗达磨》,以后再形成《阿毗达磨藏》。事实上,在北传佛教中,找不出有《经藏》与《论藏》中过渡时期的阿毗达磨文献。但是在巴利系佛教,可举《无碍解道》(patisam bhidamagga)和小尼柯耶的义释(niddesa)为例。义释包括大义释和小义释。

大义释是《经集》(sutta-nipAta)中《义品》(attaka-vegga)十六部经二百一十颂的逐字注解。小义释注解了《波罗延那》十八经的一一八颂和《经集》中的四一颂。《义品》和《波罗延那》属於最原始经典。可能其雏型在佛陀时代即已形成。《杂阿含》也曾引用此二品里的经和颂。总之,义释是对《义品》和《波罗延那》作阿毗达磨式注解的经典。其对文句和术语所下的定义和解释均符合阿毗达磨性质,也与早期阿毗达磨论书完全一致。同时,在《义释》中,也有“说法师”、“毗奈耶师”、“论师”、《经》、《毗奈耶》和《阿毗达磨》几个字。这些字不曾出现於《经藏》(sutta-pitaka)和《律藏》(vinaga pitaka)中。因此可见,《义释》属於《经藏》和《律藏》的最后部份。

现在讨论《无碍解道》(patisambhidhamagga)。此书里分成三品三十卷,论及早期佛教三十个教义上的问题。几乎全部佛教教条均列出。每项目之前都有所谓的论母(matika),接着再有一段详细注解。这方法与早期阿毗达磨论书采用的一样。以这方面说,《无碍解道》似乎与《义释》属於同一文学类型。然此二部书中,其教义并不完全一致。而且其包含教理比早期阿毗达磨论书的义理更原始。因此我们可以推论义释和《无碍解道》比《南传》阿毗达磨七论更早。但是,如前提到的,《义释》中已有《经》,《毗奈耶》和《阿毗达磨》这些字,此表示有属於《三藏》的一种《阿毗达磨》存在。我们可以假定《义释》成立时,早期的阿毗达磨已以某种形态存在,或至少它已在成长之中。

现在此二书属於《小尼柯耶》,收集於经藏中,而不在论藏里。然而曾有过一段时期,它们被认为属於阿毗达磨论书。根据《长阿含注》(sumangalavilasini),诵《中阿含经》者像现在一样,将这些包括《经藏》中,而诵长阿含者,则将它们归之於《论藏》。在中译本的《解脱道论》中(无畏山派的纲目书,与代表现在南传佛教的大寺派有所不同),常引用《义释》和《无碍解道》。在《解脱道论》里,当引用到此二本书时,常常先说:“据阿毗达磨云”,这表示《解脱道论》的作者将此二部书认为是属於阿毗达磨文献。

巴利系传统将这二部书的作者认为是佛陀的及门弟子舍利弗。然而,我们不能将此传统说法认为是历史事实。舍利弗的名字仅以第三人称出现於这些书中。传统看法可能是因为舍利弗精通阿毗达磨,因此堪任具有阿毗达磨性质论书的作者,事实上,从内容和形式上判断,这些当属於阿毗达磨而非契经。

                                                          四、《根本阿毗达磨》

三藏之中的《阿毗达磨论藏》似乎是在各不同部派成立之后才产生的,但是其雏型可能存在得更早。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阿毗达磨论书均有部派特性。可能是各部派分立之后,创作自己的论书。我们无法确定部派分裂的时间,而且其分裂也不是短时间内发生的,后最初至最后一派的成立至少经过二、三百年。大约纪元初,已有十八至二0部派存在。每一部派的阿毗达磨论书可能在这段时期标准化了。我们可以推论巴利佛教和一切有部的阿毗达磨并非短时间内完成的,其思想教义是经过相当时间的成长,这从诸论书中可看出。阿毗达磨论书可分三类:初期、中期和晚期。

部派佛教佛教的根本阿毗达磨包括於说一切有部七论和巴利佛教之七论中(亦即南方之上座部)。另外还有属於未知派别的《舍利弗阿毗昙论》(sAriputra-abhidharma-sAstra),根据巴利系传统,阿毗达磨最初乃是由佛陀於三个月雨季中,在三十三天为其母亲及诸天所传授。后来应舍利弗请求再授於他。舍利弗闻后,加以系统化的整理再传其五百弟子。阿毗达磨七论中最后一论《论事》(kathAvatthu)里,佛陀用“摩(口+旦)理迦”形式解释各种学派的教义。佛涅槃后二百年阿育王时代,对佛陀的义理有不同看法。目犍连子帝须长者在首都华氏城(pATaliputra)举行第三次结集,诵出《论事》,依其“摩(口+旦)理迦”以驳斥异论,维护正统观点。巴利系佛教认为此为历史事实。有些赞同此看法的西方学者也认定《论事》成於阿育王时代,阿毗达磨七论在这时期已全部完成。然而,有些富於批判的学者并不接受阿毗达磨是佛陀或其及门弟子说的看法,也不相信巴利论书於纪元前三世纪中完成的。经、律二藏成於论藏之先,因此阿毗达磨七论不可能早於西元前一世纪记载下来的巴利文经典。

说一切有部并不把阿毗达磨论藏,视为佛陀直接的教诫。即使是最早的阿毗达磨也是佛陀弟子所造,如舍利弗或目犍连。后来的阿毗达磨据说是佛陀涅槃二、三百年后的世友或迦旃延所造。因之,假如我们承认现存阿毗达磨是由舍利弗或他同时代人所作,则我们必须承认早期阿毗达磨论书於佛在世时已存在,因为舍利弗或他同时代人所作,则我们必须承认早期阿毗达磨论书於佛在世时已存在,因为舍利弗及目犍连於佛之前入灭。但是舍利弗造的《集异门足论》(sangIti-paryaya)用是《长阿含》中《众集经》发展而出。众集经确实是舍利弗所宣讲的。因此,很自然地,后起的《集异门足论》就被归诸於舍利弗,因为它是根据众集经再加补充。严格说,即使现在所谓之早期阿毗达磨雏型始於佛陀的及门弟子,它也是在说一切有部独立之后才演变成当时的形态。如此再经过二百年之后才有中、后期的阿毗达磨。

至於说到《舍利弗阿毗昙论》,龙树的《大智度论》里曾引说舍利弗在佛陀住世时编辑过阿毗达磨论书,因为他了解佛陀之言教。后来犊子部(vAtsIputrIya)将它诵出,以《舍利弗阿毗昙论》之名称传下来。此论包含了其他派别阿毗达磨七论书的纲领,代表了早期发展之中的一个阶段。

以上概述现存之根本阿毗达磨论书。下面将讨论到《说一切有部》之七论,《舍利弗阿毗昙论》,根本阿毗达磨的注释书和纲目书,以及由说一切有部分出的《经量部》和《譬喻部》dArSTantika的特有阿毗达磨理论,最后再谈到《成实论》,简言之,第二部份就是论及北传阿毗达磨的演变和发展。

第三部份将讨论与南传阿毗达磨七论有关的阿毗达磨文献之历史发展。

五、北传阿毗达磨文献

一、说一切有部与阿毗达磨

以部派佛教之研究阿毗达磨而言,可说阿毗达磨与学术性佛教齐头并进。有些部派对阿毗达磨的发展贡献极大,有些则小。所有北传佛教中,贡献最大者为说一切有部。其阿毗达磨教义对其他部派影响也大。它最具代表性,甚至大乘部派也曾积极和消极地被影响过。

本来,《说一切有部》,如其名称所指,主张“一切有”。从这个主张发展出其合理的理论。所有大乘派别直接或间接地采纳其教义,做为自己深奥理论的前导。此乃其能远播印度内外的理由,它代表了学术部派佛教,奠定大乘之基础。最先,其中心在玛苏拉(mathurA)区,但在阿育王之后移向西北部,特别於迦湿弥罗被视为正统佛教之中心。后来说一切有部的影响更播及中亚、中国和日本。另一方面,它也从缅甸、中南半岛深入南洋群岛(苏门答腊和爪哇)

二、说一切有部的根本阿毗达磨七论

此七论均尚存於中译本,但西藏文译本,则仅存《发智论》,而梵文原本已全散失。七论各有其作者,依中国传统与梵文,西藏译本,对作者之看法不一。兹将七论及其传统认为的作者列举如下:

(1)集异门足论中国——舍利弗梵、西藏——摩诃俱希罗

(2)法蕴足论中国——目犍连梵、西藏——目犍连

(3)施设足论中国——迦旃延梵、西藏——目犍连造

(4)识身足论中、梵、西藏——提婆设摩造

(5)界身足论中国——世友造藏、梵——富楼那造

(6)品类足论中、梵、藏——世友造

(7)发智论中、梵、藏——(迦多衍尼子造)

虽然前三论之作者在中译本梵文和西藏译本中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是佛之及门弟子。假如我们相信传统看法,这些论书必是於中印或恒河中流平原一带产生的。中、梵、西藏译本皆同意第四论的作者是提婆设摩。他生於佛陀涅槃后一世纪。这是根据玄奘弟子普光所作的《俱舍论记》里所记载的。据北传佛教传统,阿育王生於佛陀涅槃后一世纪,以时间上说,提婆设摩略早於阿育王。《大唐西域记》第五卷证实提婆投摩在“毗洒迦”首都近郊的一个大寺里写《识身足论》。“毗洒迦”与saketa有关,亦即ayodhya,位於中印度baranasi和舍卫国之间。因此《识身足论》也可能完成於说一切有部向西北印扩展之前。

根据《俱舍论记》的记载,《界身足论》和《品类足论》的作者世友生於佛陀涅槃后第四世初,可能晚阿育王的一百年。《大唐西域记》记载世友於乾达城(gandhAra)区puskauati著《界身足论》和《品类足论》。因此可推此二论书是说一切有部向西北印扩展之后才完成的。据《大唐西域记》第四卷,《发智论》作者迦多衍尼子於佛灭后四百年於linavati西南五百里的tamasavana寺完成《发智论》。tamasavana寺即现在德里delhi附近。《大毗婆沙论》也提到此论成於东方(即中印),而不是西北印。我们可假定大部份的七论成於中印,即在说一切有部盛行於西北印之前。

七论可依其内容及表现的形式分成三期:早期:《法蕴足论》,《施设足论》,《集异门足论》;中期:《识身足论》,《界身足论》;晚期:《品类足论》和《发智论》。

一、早期阿毗达磨:由於前三论皆被归指於佛陀的及门弟子所造,如舍利弗、目犍连、俱希罗,从此事实可推论即使他们非真正作者,起码早期的阿毗达磨也是由这些弟子所行教法发展出来的。

在早期阿毗达磨里,所谓的阿毗达磨意指言教的方法,亦即是解释经典及其系统。所有各类阿毗达磨中,仅早期阿毗达磨与阿含(尼柯耶)有关联。后来的阿毗达磨渐渐脱离经典而发展其自己的教义。起初各部派之主张有很多相通的地方,可是渐渐地分歧而产生教义内容和表现方式上很大的不同和矛盾。

《集异门足论》乃是专有名相之论集,以数目排列(从一至十一),其方式完全与《长阿含经》的众集经一样。此论里所举之法数比众集经更多,其意义和解脱更详尽,采用所谓的阿毗达磨式的阐述方式。

《法蕴足论》乃是《阿含》中早期佛教重要教义理论的论集。其讨论在家众之戒律和信仰,如五戒、gatvaro srotapattyanga、gatvaro avetyaprasada以及有关弟子们修行及证道的事项如:四预流支、四证净、四圣种、念住、神道、静虑、正胜、四圣谛(Aryasatya)八正道、四禅、四沙门果、七菩提分及有关佛教的基本理论和教义,如:善法、烦恼、二十种抑制力量(Controlling powers)、十二种感官和外境、五蕴,和十二因缘。

藏译本的《施设足论》包括三个(施设)观念:loka(世间)、hetu(因)和karma(业)。但中文译成《因施设》(hetu-pra ̄jnapti)。《施设》是一般性的教条。例如:《因施设》描述转轮圣王(cakra vartirAjan)的七宝、佛之相好、起欲之因、德行之修持、器世界之形成、物质和精神现象之成因。此论引很多《阿含》里的经为证。其注释皆简明,与《集异门足论》、《法蕴足论》里解释的佛教基本教义完全没有关联。《世间施设》(loka-praj ̄naptj)没有中译本,它与《长阿含》的小缘经(aggannna suttant)采同样方式,以解释世间之成坏。《世间施设》里的宇宙开创观是从《长阿含》的世纪经(loka-atsthana-sutra)中发展而来,它描述诸天、人、魔等等的世界。这些与原始佛教教义无关联。然而,像《集异门足论》和《法蕴足论》一样,《施设足论》也引用阿含经义,加以解释和整理。以这方面说,早期的这三论书有相同点。

二、中期的阿毗达磨,早期阿毗达磨中,假如深入研究,我们可发现各部派有其特有部派性质。但以整体看,则所有部派阿毗达磨彼此非常相像,能很明显分别各部派的地方很少。然而,中期的阿毗达磨则可发现彼此间显著不同的特性。试以中期说一切有部之《识身足论》与《界身足论》说明。

《识身足论》曾明白地表现《三世实有》的思想,与目犍连的想法正相反。(他属於另一部派,可能不是佛陀座下的目犍连,只是同名)。其主张只有现有才是实有,而未来、过去之有,并非真实,只有徵象而已,大众部及后来的经量部也有同样的看法。相反的,说一切有部的学者以为不仅现在,而且未来及过去的现象在三世中也都真正存在(有本体)。但是这个本体恒有的观念并没有很清楚地加以证实。后期的论书《发智论》及其注书《大毗沙论》,对此观念曾加以详尽说明。为了承认三世中一切现象之实有,《法体恒有》必须在逻辑基础上先加以肯定。因此可以视以为然的,在《识身足论》中实体的观念已确定,虽然其中找不到有所谓“法体恒有”的词句。犊子部的补特伽罗部(pudgala vadins),主张“补特伽罗”(pudgala)存在,流转受报,这与说一切有部的《无我论》(non-ego)相反。上举之争论还尚在起始阶段,后期阿毗达磨书曾再加以详细解说。除此以外,《识身足论》里另外讨论四缘(pratyaya):即“因缘”(hetu pratyaya)、《所缘缘》(Alambana pratyaya)、杂缘(samanantara pratyaya)、成就缘(Adhipati pratyaya),本论为阐释此理论的第一本书。

《界身足论》论及精神属性,而《识身足论》讲的是心性本身。这里所谓的“界”dhAtu乃指造成“心”属性的因素。kaya的意思是“群(group)因此《界身足》(dhAtu-kAya)指组“心”的一群属性。佛教术语把心的属性叫做“心所”(caitasika)虽然早期阿毗达磨书有“心所”caitasika这个字和观念,可是没有系统地讨论过。《界身足论》里将心之行为分类如下:十大地法(mahAbhUmikA dharma),十大烦恼地法(upaklesA bhamika dhama),十小烦恼地法(upaklesA bhumikA dharma),五烦恼(firve klesa),五根(five drsit),五法(five dharma),六识身(six vij ̄nAna-kAya),六触身(six phassakAya),六受身(vedanA-kAya),六想身(Six sa ̄n ̄njna-kAya),六思身(sa ̄ncetanA-kAya)和六爱(six taNhA-kAya)。其中,五烦恼已於阿含(尼柯耶)中提过。但於此论中,更详尽加以注释。十大地法、十大烦恼地法和十小烦恼地法,首次於本论中出现。此分类法是后期“心所”(caitasikas)分类法之先趋。当然,并非所有“心所”皆包括於其中,而且其分类也未完全,此论并未整体地讨论“心所”,因为有六识身(vij ̄nAna-kAya)包括在这里面,可是从后起的看法说,它们应该属於“心”,而非“心所”。

三、后期阿毗达磨:《品类足论》和《发智论》属於后期阿毗达磨。中国传统视世友为中期《阿毗达磨身足论》和后期阿毗达磨《品类足论》为作者。从此二论中可看出其发展及改变的迹象,同样的问题常有不同的解说。《界身足论》提出问题而后加以解决。《品类足论》重新加以检讨,再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品类足论》中将一切万法分为五类:“色”,“心”,“心所”,心不相应(cittaviprayukta),无为(asaMskrta)。可以说阿毗达磨独特的唯理研究方式始於此五类的分类方法。从此以后,诸法被分类成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些类别从原始佛教即已开始使用。其目的是将诸法(存在事物)如此分类以觉知其无常,非圆满,苦和无实性,进而趋向涅槃的最终目的。但是这些旧有分类不能整体地、完全地、客观合理地解释诸法。为去除其缺点,《品类足论》才提出(五位样式)五类的分类法。本论前部份即详尽地讨论此五“位”。接着论及十各智慧,以及解释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等之彼此关系,又讨论到十大地法、六触。《界身足论》再将此分类增加,即再加入十大善地法(kusalamahAbhUmikA)分成四十法。另外《集异门论》里解说过的每一主题,从一法至十法,从五戒至十二缘在本论中更彻底阐释。随眠(anasaya)和烦恼分成九十八法,形成新的分类法。总而言之,《品类足论》将早、中期的阿毗达磨论书所讨论过的教义综合,整理发展,可谓集大成。此论被视为说一切有部根本阿毗达磨论书最重要者。它有二部完全的中文译本。西元二世纪时译的是最早的译本,有三卷是分别译出的。其中二卷尚存。四世纪时法救(dhaumatrAta)所写第一卷的注疏,译成中文叫《五事毗婆沙论》。

最后一论——《发智论》——整个在论说阿毗达磨,所以被称为《身论》,而前六论叫做《足论》。本论有八品将说一切有部所讨论的主题整体地加以解说,其八品为:杂蕴(ksudraka),结蕴(samyajana),智蕴(j ̄nAna),业蕴(karma),大种蕴(mahabhuta),根蕴(indriya),定蕴(samAdhi),界蕴(drsti)。其释理非常专门精确,因之不精於阿毗达磨方法教理者不易了解。其八品之安排和各品中之分段缺乏一致和系统。因此,虽然本论被视为有极高价值的哲学论者,但学者对它有不同的看法。这些不同的看法后来收集於有名的注疏——《大毗婆沙论》中。

  三、《舍利弗阿毗昙论》仅存於中译本

其所属派别不得而知,出处亦不明,出处亦不明。龙树认为它是一位“跋次子”vatsiputra所造,但玄奘则认为属於“正量部”。所谓“跋次子”vatsiputra,这里可能指一位犊子部的人vAtsIiputrIya,但犊子部的基本观念“我论”pudgalavada在此论中未曾解译过。中文的《出三藏记集》里认为跋次子是大众部者。“跋次子”不可能是大众部的别名,因为大众部是“跋次子”vatsiputra的僧侣所创。同时,此论与提及“心性本纯,邪欲污染”的教理,以及九种无为法,这二者都是大众部所主张的看法。而且,正量部的教义不十分为人所知。《论事》里提到廿二种论点,与本论无显著矛盾之处。某些方面说,此二论彼此相通。例如:於二论中,识(Vij ̄nAna)、无表色(avij ̄napti-rUpa)、戒(sIla)包括在“色”法之中。以此点论,可见本论包含了正量部及大众部的看法。可能它是某个正量部的再分派的阿毗达磨而带有大众部倾向,因为正量部的常取的材自各方面。

《舍利弗阿毗昙论》几乎包含所有说一切有部及巴利系佛教七论之内容。因此,它含有前、中、后期的各种资料。但是此论较其他论书简单和原始。它包括四分:问分(prasna-bhaya),非问分(na-prasna-bhaya),摄相处分(sangraha-samprayoga-bhaga),绪分(prasthan-bhaga)。第二分属於早期,而第一分属於中期至后期的阿毗达磨。其第二分:非问分,与说一切有部的《施设足论》、《集异门足论》、《法蕴足论》相似。其描述的各种界、业、补特伽罗、智与《施设足论》相符,有关补特伽罗的讨论则与巴利《人施设论》相通。缘品、念处品、禅品、道品、神足品、烦恼品,以及第二部份的其他品,论及因缘,和“欲”等,其论述方式与《法蕴足论》、《集异门足论》相同。论文亦与巴利《分别》(vibha'nga)相似。简言之,非问分如同其他部派的阿毗达磨,引用《阿含》(尼柯耶),再加以整理解释。第四分的后半可视为属於早期阿毗达磨。

第一分《问分》解释重要佛教教义,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圣谛、二十二意根、七菩提分、三善根、三不善根、四大等等。解释之后又加以彻底审试分析其范围。此阐释方法叫做(panha-puccha),是中期阿毗达磨特性之一。说一切有部的《品类足论》,和巴利阿毗达磨《分别》(vibha'nga)都采用这种方法。第三分《摄相应分》,论述诸法及各心所之关联。说一切有部的《界身足论》和《品类足论》采用此法。它属於后期阿毗达磨。最后第四分《绪分》,论及十缘、十因。此部份与讨论廿四缘的巴利佛教《发趣论》相似。

  四、纲目书和注解书时期的阿毗达磨

一、《大毗婆沙论》的编集。此论为有部之论著,成於西元一或二世纪的迦腻色迦王时代。在根本阿毗达磨和本论完成之间,经过相当时间,此时期中有部的阿毗达磨教义有极大的进展,具体地表现於本论中。本论现仅存中译本——《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其中提到第一位哲学大师是《发智论》的作者迦多衍尼子。另外并包括波奢、世友、达磨多罗、瞿沙(ghoSaka)和觉天(buddhadeva)。即使且也常被引述。特别之编辑无直接关系,至少他们的思想观点对本论有极大的影响,而且也常被引述。特别是世友的看法被评价极高,因为其代表迦湿弥罗的正统看法。此论中有下列的称呼:“迦湿弥罗之哲学大师”、“伟大的西方教师”、“伟大的犍陀罗导师”和“当代论师”,这些称呼表示说一切有部在时间及地区上已大大扩展。除上述那些人外,还有佛护(buddhapAlita)、ghosa-varman、婆跋罗(vamalabdha)、僧伽筏苏(saMghavasu)、ksemadatta、purnayasas、vphpa、达磨达多(dharmaddhAtu)、昙摩难提(dharmanandi),他们的思想也表现於本论中。他们可能属於说一切有部,然而其活动地点和时间不明。可能有些人在本论完成的时代最享盛名,但大部份生於较早时期,而其著述留传下来,除七根本阿毗达磨论书外,本论直接引用的书尚有宗acquiredwisdomsastra和innate-wisdom-sastra。据说后者是瞿沙(ghoSaka)造,但现已失传。总之,从这些哲学大师的人数及其哲学的深度可看出在纪元初有部对阿毗达磨研究之广泛。

本论所引用的各种阿毗达磨理观点包括yuktavadins、譬喻部(dArSTantika)、分别说部(vibhajya vAdin)、南瑜伽部(southern yogucara)、北瑜伽部(northern-yogacara)、广瑜伽部(universal yogacra)等等。另外也提及别的部派如:法藏部、化地部、大众部、犊子部、饮光部、上座部、经量部等。甚至佛教之外的派别之理论亦被提及,如:sabdavadins、sankhya、vaisesika、hetuvidya、anga-tirthaka。其中yuktavadin代表说一切有部的理想,而分别说(上座部或大众部的某一支系)的思想与有部相反。譬喻师部是经量部的分支,代表旧经量部。其创立者为鸠摩罗陀(kumAralata)。据说他原来属於有部,但由於不满该部派脱离经意(阿含),太注重阿毗达磨,因而另创一派。有些说一切有部之学者,如“觉天”,与譬喻师部学者的看法很相近

二、纲目的创作。《大毗婆沙论》卷帙繁多,包括十万颂(即三百二十万字)。此论广解《发智论》,将其八品一一加以注释。此八品彼此并无教义上的关联。每一品中之各节亦如是。即使各品、各节有注释,其理论系统亦不清楚。而且,常在主题之外,插入枝节录,更造成复杂混淆。《大毗婆沙论》收集了当时各部派教义理论,可谓资料丰富,但却缺乏组织,没有联贯系统。对已熟悉各种教义者有极大用处,初学者却不易了解。为了去其缺点,而有简略本和纲目书的创作以便将它缩简和系统化。这些纲目书大大地推进了有部之教义。下列为这类现存之中译本纲目书:尊者法胜造的《阿毗昙心论》,优波扇多的《阿毗昙心经》,尊者法救造《杂阿毗昙心论》,世亲造的《阿毗昙俱舍论》,尊者众贤造的《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和《阿毗达磨藏显宗论》。

《阿毗昙心论》约造於西元二百年,《俱舍论》成於西元三五0年,《顺正理论》(abhidharma-nyAyansAra)则较后。

《阿毗昙心论》将《大毗婆沙论》的内容缩简成二百五十颂。法胜自己将各颂做一简单注释。此论非常精简,有很多它的注解书,如《阿毗昙心经》和《杂阿毗昙心论》即是。《阿毗昙心经》有三百五十颂,并有注解。此论有相当的联贯性,在印度和中国广为研读。中国的毗昙宗是以《杂阿毗昙心论》为主要典藉。

除了《杂阿毗昙心论》最后加上一品做为补充外,上述三论之结构几乎完全一样。然而教理细节上彼此有所不同和发展。在某些方面,它们与《大毗婆沙论》的看法不同。总之,《阿毗昙心论》和《阿毗昙心经》属於西方犍驮罗(gandhara)的说一切有部,有时也采取经量部及法藏部的教义。相反的,《杂阿毗昙心论》与传统部派及《大毗婆沙论》极相近。据说此论造於犍驮罗的Puskaravati附近。

《杂阿毗昙心论》之教理系统连贯,阐释亦精,是研究阿毗达磨之一部良著。然其系统仿照《阿毗昙心论》,其安排亦未臻完善。为去其缺点,世亲造了系统完整的《阿毗昙俱舍论》。世亲似乎模仿《杂阿毗昙心论》。但他造了完全新的六百颂(karika),与《杂阿毗昙心论》的六百颂完全不同,而且加以注解。试比较此二论之内容:

杂阿毗昙心论(596颂)俱舍论(600)

dhAtu界品52dhAtu分别界品44

saMskAra行品44indRiya分别根品74

karma业品75loka分别世品99

anusaya使品60karma分别业品131

pudgala-mArga贤圣品54anusaya分别随眠品69

j ̄nAna智品51pudgala-marga分别贤圣品83

samApatti定品43j ̄nAna分别智品61

sUtra修多罗品69samApatti分别定品39

ksudraka杂品51pugdala-viniscaya破执我品0

vicaya(?)择品71

sAstra(?)论品26

由上表可看出《俱舍论》更进一步地结合了《杂阿毗昙心论》的系统,解释了有部的教理。其系统可表解如下:

1.dhAtu诸法内容(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2.indriya诸法之作用(22意根、六因、四缘)

3.loka世间—有情世间、器世间

(1)duhkHasatya苦谛1。教义纲要Ⅰ正见之肯定

4.karma-世间成因:善恶业

5.anusaya:世间助缘——隐伏之恶

6.pudgala-marga:理想世界——正道及涅槃

(2)samudyasatya集谛

(3)nirodhasatya灭谛

7.j ̄nAna理想世界之因——智慧

8.samApatti:理想世界之助缘——禅定

9.pudgala-vinis caya:无我论——佛教基本教义

(4)mArgasatya道谛2。教义详解Ⅱ邪见之驳斥

造《俱舍论》时,世亲并未完全采用迦湿弥罗说一切有部的传统看法。世亲是犍驮罗国人,富於批评精神。他自称依於传统,但常从西方部派,特别是经量部的观点批评说一切有部。其批评引起迦湿弥罗学者之反驳。僧伽跋陀罗(众贤)著成《俱舍雹论》,用以驳斥《俱舍论》里。僧伽跋陀罗的论比《俱舍论》注解更详,为研究有部和经量部教义重要参考重要参考书之一。但是在《俱舍雹论》和另一本论《阿毗达磨藏显宗论》中,僧伽跋陀罗仿照《俱舍论》的系统。

世亲之后,说一切有部未有任何著作能超越《俱舍论》。大部份后期作品都是《俱舍论》的注释书。德慧(guNamati)、安慧(sthiramati)、陈那(di'nnAga)、耶输蜜多罗(yasomitra)、增满(pUr'navardhana)都曾是《俱舍论》的注解者。其著作中,尚存者有耶输蜜多罗的梵文注释和中文sthiramati注解书的一部分。耶输蜜多罗,陈那和增满的作品存藏译本。中国及日本佛教的俱舍宗建立於阿毗达磨七论和《大毗婆沙论》,而以《俱舍论》为中心。

除以上诸论外,还有众贤(saMghabhadra)之师悟入(skandhila)的《入阿毗达磨论》(abhidharmavatAra)据说他亦曾写过一本《施设足论》的注释书。《杂阿毗昙心论》作者法救造pancavastu-vibhasa以解释《施设足论》的第一品。悟入的《入阿毗达磨论》解释五蕴次序的现象。他不以为《大毗婆沙论》的观点为正统,相反地推崇根本阿毗达磨七论。在《大毗婆沙论》完成同时,有部的其他著作有尊者瞿沙造的《阿毗昙甘露味论》及世亲的《异部宗轮论》。《异部宗输论》有一藏译本及三中译本。另外还有《尊婆须密菩萨所集论》。这些论与巴利阿毗达磨的《论事》kathavatthu一样,搜集各部派不同思想观念。《异部宗轮论》可当作研究各种教理的要典,其他位可与《大毗婆沙论》及《俱舍论》并驾。

三、其他部派的纲目书。以上论及说一切有部之各种阿毗达磨纲目书,以下试论其他部派之论著。先以盛行中印的《正量部》开始。本部派所留下资料不多。其中仅有《三弥底部论》的中译本,但价值不高。最近曾发现此部abhidharma-samucaya梵文抄本。

《经量部》的论著有十六卷《成实论》的中译本。《成实论》是师子胄所造,据说亦是本宗的创立者。本论中曾提到提婆(Aryadeva)的《四百论》(catuH-sataka-sAstra-kArikA)(四百颂的论著)。鸠摩罗什於五世纪将本论译成中文。从这些事实可以推论它可能写於西元二五0至三五0之间。在说一切有部的宗谱里,师子胄被视为祖师,他早於世亲而晚於龙树和提婆菩萨。这宗谱里的世亲被叫做《老世亲》,比《俱舍论》的世亲早得多。因之,《成实论》亦早於《俱舍论》,大约成於西元三00年。本论代表的经量部教义早於《俱舍论》及《阿毗达磨顺正理论》里所引述的教义,而与譬喻师部(dArsTantika)的教义相通。

据传说师子胄曾钻研根本阿毗达磨七论,《大毗婆沙论》,经量部义理,龙树和提婆菩萨的大乘教义等等。在西元六世纪中国研究《成实论》之风特盛,并成一宗。当时本论被视为属於大乘经典,但后来贬为小乘。

《成实论》共分二0二品,对论苦集灭道四谛,在初品中列举了各派阿毗达磨不同之观点。完全采用问答方式讨论。问难者主要表现说一切有部观念。因此,本论为研究有部及经量部之差异的重要作品。

另外,有中译本之《四谛论》,共四卷,讨论各部派对四圣谛之看法。其作者及所属部派不详。

瑜伽宗也曾以大乘观点综合有部及经量部教义。此宗有许多以《阿毗达磨》开头命名的纲目书。

六、南传佛教之阿毗达磨

所谓南传佛教是指上座部佛教,以锡兰为中心。几乎所有现存有关阿毗达磨之论皆是巴利文。南传佛教有根本阿毗达磨七论,后来并有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和七论之注释书等。这些注释书和《清净道论》是五世纪佛音(buddhaghosa)所造。他同时代的佛授(buddhadatta)也著过纲目书,如《入阿毗达磨论》。后来锡兰上座部经过几百年之衰落。但是这时期内也有不少简单的纲目书出现。

大约西元十二世纪再恢复对阿毗达磨的研究。须特别一提的是阿努罗陀的《摄阿毗达磨义论》(abhidhammattha-sangaha)。它之於上座部犹如《俱舍论》之於说一切有部。此后,阿毗达磨之研究皆沿此论,而且有许多注解此论的书的创作。不久。阿毗达磨研究的中心从锡兰转移到缅甸。直至今日缅甸对阿毗达磨研究之热诚依然不减。

有如北传佛教,南传阿毗达磨之发展亦可分成三阶段:一、根本阿毗达磨七论,二、七论和纲目书之注解书,三、注解书之再注解。

(一)、根本阿毗达磨七论

七论完成之前的巴利系佛教阿毗达磨已於前面讨论过。其七论习惯上分成下列次序:法集论(集)、分别论(毗崩伽)、界论、人施设论、论事、双论、发趣论。

传统上将这些论著归诸於佛所说,但事实上,它们是在佛灭后二或三百年的二、三百年间完成的。依其完成时间可将七论分成三期:早期的《分别论》《法集论》和《人施设论》,中期的《界论》和《论事》,后期的《双论》和《发趣论》。

一、早期的论书:在《分别论》、《法集论》、《人施设论》所引《尼柯耶》的经句都加以详细解释,因此它们属於早期。虽然《法集论》和《分别论》里部份地采用中期时候的研究方法,但这些论中更具早期之特点。

《法集论》为七论之中心,详解心法、心所法和色法,在其前有所谓“摩(口+旦)理迦”之解说。《法集论》从伦理及业的观点上解说诸法,列举八九心法心所法,及其与每一心识之关联。以有部的标准判断,本论应属於中期阿毗达磨。但本论所采用的阐释方式则带有早期之特点。可能由於其重要性及其基本特性,本论所以被列於七论之首。其内容可与《识身足论》与《界身足论》比较。其不同在於有部之阿毗达磨理论不仅建立於心法及心所上,而且也涉及色法、邪欲等等上,而巴利阿毗达磨强调精神领域方面。此二部派所采用方法亦不显著不同。有部是哲学式和形而上,而巴利佛教是心理和科学化的。

《分别论》与有部之《法蕴足论》一样解释重要佛教教理,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圣谛、二十二意根、十二缘起、四念处、四正勤、七菩提分、八正道等。《法蕴足论》采用早期阿毗达磨方法,引用及解释阿含,而《分别论》,除了用经分别法(suttanta bhajaniya)外,也采用一百二十二“论母”以论分别法(abhidhamma-bhajaniya)和panhapuccha解释诸法。此方法属於中期。本论共有十八品,各自完成独立。每品均包括三部份——《经分别》、《论分别》和《问难》。《分别论》内容有很多与《无碍解道》相同,此二论在内容及处理上颇有相似之处。

《人施设论》是巴利佛教七论中最小的一部。巴利佛教中有六施设:蕴施设、处施设、界施设、谛施设、根施设和人施设。有部的《施设足论》论及三种世间、因和业施设。本论仅论及《人施设》。事实上,本论有点不合阿毗达磨,因为阿毗达磨的主要特点之一即不用传统名词如补特伽罗。然而,本论以传统与经典文字写成,其内容和《增一阿含经》及《长阿含经》的《众集经》有相同处。有关各种不同补特伽罗的解说皆引用阿含(尼柯耶)里的经典。很显然本论属早期阿毗达磨。《舍利弗阿毗昙论》里的“非问分”的“补特伽罗”品与《人施设论》彼此相通。

二、中期的论书:《界论》和《论事》属於这一期。《界论》有十四品讨论处、界、心法、心所法彼此的关系。中期论书特点之一即是问答式的辩证法。有部之《界身足论》和《品类足论》也有同样方法。

《论事》被认为是第三次结集之主持者目犍连子帝须所造。共有廿三品,列举并解释各部派二百十九种不同教理纲目,本论很多地方引用《经藏》做为争论的依据。以其所用术语及所主张理论而言,本论似乎属於后期。本论含有其他部派的思想,例如:vajjiputtaka、正量部、说一切有部、大众部、饮光部、andhakA、pub1aseliya、aparaseliya、rajagirika、siddhatthika、gokulika、贤胄部、mahimsAsaka、uttarapAthaka、hetuvAdin、vetulyaka等等。有些是北传佛教所不知的南传佛教部派。研究本论及其有关的北传部派教典可更加了解各部派的教义。

三、后期论书:早期论书的相同点是各部派皆以阿毗达磨方法解释阿含经典,而中期的论书主要讨论有关分类、诸法、心法、心所法等彼此间关系的问题。但后期论书中,各部派之研究方法各异,彼此亦有相同点。因之,在南传阿毗达磨后期论书和别的部派的论书中,找不到有类似的。

《双论》以双对问答方式讨论诸法sangaha和uppadanirodha的问题。本论就各种教理观念之范畴给予逻辑性阐明和区分。因此可以把它视为一种“应用逻辑”的著作。此方法多少与九分教里的方广问答法相似。但《双论》的问答非常深奥,初学者不易理解。以这方面说,《双论》与有部后期的《发智论》相同。

《发趣论》将诸法彼此关系分成廿四缘:1因缘,2所缘缘,3增上缘,4无间缘,5等无间缘,6俱生缘,7相互缘,8所依缘,9近依缘,10前生缘,11后生缘,12习缘,13业缘,14异熟缘,15食缘,16根缘,17禅缘,18道缘,19相应缘,20不相应缘,21有缘,22非有缘,23离去缘,24不离缘。此廿四缘中有些已在《无碍解道》和《论事》里讨论过,但本论首次将廿四缘综合。它与讨论诸缘的《舍利弗阿毗昙论》及讨论六因的《发智论》有相同之处。因为本论最深奥,卷帙繁多,被称为《大论》(maha-pakarana)。与《双论》一样,本论亦难了解。因此有所谓能知本论者即可精通阿毗达磨教义。

(二)、注释书及纲目书时期

一、根本阿毗达磨七论的注释书。七论的文体很精密,过份井然有序,因此显得索然无味,难以了解其真义。因此,有各种注释书的出现。随着研究的进步及教义的发展,注释书也随之增加。现存阿毗达磨注释书都是五世纪前叶的佛音所造。据说他造书时参考很多锡兰文的注释书,其中包括:一、锡兰文的mula-atthaktha,或《大论》(mahA-atthakatha),存於锡兰古都阿(少+兔)罗陀补罗城anurAdhapura的“大寺”(mahA-vihArA)二、uttaraviharaatthakatha,存於首都的“北寺”(uttara-vihAra),三、maha-paccari-atthakatha据说它是在一条筏上写成的。四、andhaka-atthakatha存於印度大陆kancipura的“andhra”里。五、kurundt-atthakatha存於锡兰kurundavelu寺。六、sankhepa-atthakatha是一篇短论,可能存於南部。

除了上述各论外,尚有porana-atthakatha。另外,佛音不仅引用《无碍解道》和《义释》,而且也参考根本阿毗达磨后的《弥兰王问经》(milinda-panha)和指导论(nettipakarana)。可见佛音之前阿毗达磨之研究已有相当发展。

二、大寺派和无畏山派。上述六释并非大寺派和祗园寺派。无畏山派和大寺派的僧侣彼此在学识及教会活动上争取领导地位,大寺派较保守,严持净戒,而无畏山派则较自由前进,这不仅从锡兰的历史记载,而且从法显和玄奘的游记中可得到证实。三世纪后有许多锡兰圣典传译於中国,例如法句经尼波多(suttanipAtA)的atthakavagga,vimuttimgga等,这些可能属於无畏山派,可见其影响力之大。此派在印度本土及锡兰均相当兴盛。

三、大论师佛音。根据传统佛音生於印度佛陀伽耶,后出家於“大菩提寺”,属於无畏山派。其於此学习巴利三藏,但因有许多地方不解,因此到锡兰修学。据说在印度时造《法集论注》以注释《法集论》,很显然他学过无畏山派的纲目书《解脱道论》。到达锡兰之后,他看出大寺派学识方面的优越,其论注也正统。上座部学者为要考验其才识,要求他解释尼柯耶的一段经文,因此佛音写了《清净道论》,将大寺派的教理系统化,大寺派学者识其才华,供给他各种资料,请他注释三藏。他深信大寺派思想属正统,因此在他的注释书中明白表现其代表大寺派思想,也符合佛陀正统教义。他的有关阿毗达磨的著作有《清净道论》,是佛音到达锡兰之后的第一部著作。南传佛教中,此论解释阿毗达磨教义最为详尽。佛音写本论似仿照无畏山派《解脱道论》的系统方法。佛音方法与有部的世亲一样,世亲著《俱舍论》时,亦参考法救的《杂阿毗昙心论》。解脱道论的巴利原著已失传,有中译本叫《解脱道论》。其作者优婆底沙所造且属於无畏山派。下面是《解脱道论》和《清净道论》内容安排之比较:

解脱道论

vimokSamArga-sAstra(12品)

1。nidAnaM(因缘品)

2。sIlapariccheda(分别戒品)

3。dhutanga(头陀品)

4。kalyanamitta-sevana(分别定品)

5。bhavana-paricchedo(觅善知识品)

6。kammatthana(分别行品)

7。kammaTThAna(分别行处品)

8。panna-saMskAra(行门品)

9。pa ̄ca-abhij ̄nA(五通品)

10。Pa ̄n ̄nA-pariccheda(分别慧品)

11。pa ̄nca-upAya(五方便品)

12。sacca-pariccheda(分别谛品)

清净道论

visuddhimagga(23品)

1。nidanakatha序品,sila说戒品

2。dhutanga(说头陀支品)

3。kammaTThAna-gahana(说取业处品)

4。pathavi-kasina(说地遍品)

5。sesa-kasina(说余遍品)

6。asubhA-kammaTThAna(说不净业处品)

7。cha-anussati(说六随念品)

8。anussati-kammaTThAna(说随念业处品)

9。brahma-vihAra(说梵住品)

10。aruppa(说无色品)

11。samAdhi(说定品)

12。iddhi-vidha(说神变品)

13。abhi ̄n ̄nA(说神通品)

14。khandha(说蕴品)

15。ayatana-dhatu(说处界品)

16。indriya-sacca(说根谛品)

17。pa ̄n ̄na-bhumi(说慧地品)

18。ditthi-visuddhi(说见清净品)

19。kankha-vitarana-visuddhi(说度疑清净品)

20。maggamagga-nanadassana-visuddhi(说道非道智见清净品)

21。patipada-nanadassana-visuddhi(说行道智见清净品)

22。nanadassana-visuddhi(说智见清净品)

23。pannabhavananisamsa(说修慧的功德品)

此比较显示二论以戒定慧次序说明解脱之道。在纲目排列上此二论相符合,但《清净道论》则更为详尽。其教理大体亦一致,但细节上小有不同。

下列三论亦为佛音所造:(一)《法集论注》,注解《法集论》。佛音往锡兰前所造。原著与现存本有不同,可能它是在印度本上写成,后来加以修订。不过在内容和文体上还有受无畏山派影响的迹象。本论有些教义的注解是别的论中所没有的,因此本论是研究阿毗达磨不可或缺的参与书。

(二)《除痴论》sammohauinsdani:注解《分别论》,其内容与《清净道论》相同。(三)pancappakarana-atthakatha(五论之注释):其余五论之注释合成一集,使人对教义有具体了解。

佛音在其所造注释书中,他不用自己意见而以锡兰论书做资料,以此而言他不像《俱舍论》的世亲,而像《大毗婆沙论》的作者。

四、其他纲目书。佛音之著作卷帙繁多,对初学者过於难懂。因此有纲目书或缩简本的需要。佛音后五、六百年之间为符合需要有许多纲目书的出现。下列九论在缅甸被视为阿毗达磨纲目书的代表:《入阿毗达磨论》,《色非色分别论》,《谛要略论》,《断痴论》,《名色抄论》,《摄阿毗达磨义论》,《第一义决定论》,《名色差别论》,《名行灯论》。

前二论是佛音同时代的佛授所造。他依佛音的论著作了几本阿毗达磨和律的纲目书。其态度不像佛音的保守,他很自由地发表自己意见。《入阿毗达磨论》是《清净道论》的缩本,以颂偈为文体。在《摄阿毗达磨义论》出现前,广被研究。散文体裁的《色非色分别论》适合初学者研究。佛授的这二论将现实(reality)分成“心”、“心所”、“色”和“涅槃”,解释和分类所谓“施设”,又将“色”和“心所”再分析。这个理论和分类甚至佛音的论里亦没有,是种革新。《谛要略论》为“护法”所造。为与佛音以后的最伟大论师“大护法”区别,称他为“小护法”。此论卷帙少,初没有包括新的教理发展和特点,适合初学者。“大护法”除了写了几部《小尼柯耶》的注释外,据说也造了《清净道论注》以注解佛音的《清净道论》,和paramattappakasini。他的著作对於希望详细研究《清净道论》的人很有帮助。

《断痴论》的作者是锡兰人迦叶。《名色抄论》或叫khema-padarana,其作者年代不详,也许与大护法同一时代。这都是适合初学的小部作品,无创意。

《摄阿毗达磨义论》、《第一义决定论》和《名色差别论》的作者是阿那律Anuruddha。其写作时期亦不详。论文文字含有梵文音的巴利文,而其注释书完成於十二世纪后半叶,从这些事实可推断此三论完成於十一世纪或十二纪初,这个时期梵文开始影响巴利文。《摄阿毗达磨义论》是此三论的最具权威的。本论精简大寺派的教义,由於其过於精简,没有特殊研究的人不易了解,有很多它的注解书。全论连贯有系统,完成了对“心所”、“色”、“施设”等的分类解释。可说本论代表阿毗达磨教义的发展之最高峰。与有部的《俱舍论》同等地位。本论最有名的注释书是十一或十二世纪samangala造的《阿毗达磨义广明》。《第一义决定论》《名色差别论》适合初学者,但评价不如《摄阿毗达磨义论》高。

《名行灯论》是缅甸僧人saddhamma-jotipala(又名ghapada)所造。於十二世纪末至锡兰留学出家,将锡兰佛教传入缅甸。当时为大寺派之教理研究和教会活动发展之最盛时期。ghapda於锡兰停留十年后,携回缅甸大量锡兰佛教教典,因而奠定缅甸研究阿毗达磨之基础。除《名行灯论》外,ghapda并著visuddhimagganthipada,解释《清净道论》中之难字。从此,阿毗达磨研究之风从锡兰传到缅甸,延续至今。

(恒清译自Eneyclopaedia ofBuddhism第一册“Abhidharma Literature”条,本文原作者为Kogen Mizuno,即日本学者水野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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