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仪、沙门法、净行、随顺行

·佛陀的和谐利众思想贯穿始终·

金刚师红

 

作为佛教的真实奉行者,僧团承担了承续圣法、指导民众信仰的重任,所以,在很多佛教经典中,都提到居士应该礼敬僧伽、供养僧伽,特别也提到一点:不得说僧过。这也是现今在某些领域中讨论得比较多的一个话题。

单方面地从这个角度看,好象确实象有些人所以为的,佛陀在这些言教中把僧伽摆到了一个绝对的位置,似乎缺乏平等意识。实际上,我们再细细披览经藏,就会发现,其实佛陀并无意于在他的信仰团体中划分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阶级,而只不过是通过诸种方便,保证团队的和谐,堪以为世人典范,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其弘播教法的宗旨。

在僧团内,对僧侣的管理可以说非常严格。

从《四分律藏》,我们看到佛祖在面对僧伽中一些不如法的事情,特别是已经引起了人们对僧伽的讥笑乃至误会,他总是会“无数方便诃责”,加以规范引导。我们会发现佛陀对僧团的教育真可谓事无巨细,鞠躬尽瘁。大至杀盗淫妄的戒止,小至姿态衣食的规范,无不是他教化众生的道场。

每一次佛祖诃责,总是说这个比丘的错误行为“汝所为非!非威仪,非沙门法,非净行,非随顺行。所不应为”。这“威仪”“沙门法”“净行”“随顺行”,看起来是佛祖判定是与否的四种标准。所以,本文即就此而入手,通过这四个概念的解读,小议佛教戒规中,所体现的佛陀和谐利众的思想。

威仪,泛指言行举止皆庄重合宜,能够知人知时知地,表现得体。当心中失去正念,言行就会于不经意间变得散乱。“知人知时知地”,已经充分表现了威仪与周边环境的密切关系。

沙门行,所谓沙门,是梵语音译,翻译成中文,就是勤息:“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所以,当时马胜菩萨赞叹释迦牟尼佛,就是说“我佛大沙门。”

而净行就是要求自我的清净,从表面来看,顾名思义,净就是清净,但到底怎样方能称之为清净?怎样的心态指导的行为才可以称之为净行?在佛陀成道后首先开讲的《大方广佛华严经》中有一品《净行品》,对其研读,或可以拓展我们对“净行”二字的解读。

在这一品里,智首菩萨问文殊师利菩萨言:

“佛子,菩萨云何得无过失身语意业?云何得不害身语意业?云何得不可毁身语意业?云何得不可坏身语意业?云何得不退转身语意业?云何得不可动身语意业?云何得殊胜身语意业?云何得清净身语意业?云何得无染身语意业?云何得智为先导身语意业?云何得……”

于是,文殊师利菩萨就嘉奖智首菩萨说:好啊!佛子,您今天提到这样的问题,是为了“多所饶益,多所安隐,哀悯世间,利乐天人,”只有这样“善用其心”才可以真正地做到“断一切恶,具足众善”。

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在这个问题上,佛陀在此诃责的“非净行”,与《净行品》中所说的“净行”,两者可以说是可以相互诠释的:戒律(止持部分)是不可为,净行品是应当为,而接下来文殊菩萨为智首菩萨所罗列的一百多个“当愿众生”,虽然所实录的是一个行者一天从早到晚的日常行持,举手投足,洗浴饮食,所见所闻……本来完全只是个人化的行持者的日常生活记录,但是,在《净行品》中,却极为重视这位行者的心行。他把所有的生活态,都转化成了时时念念祈望众生解脱的修持态。所以,从这里来看,所谓“净行”,完全是菩提心的写照,不是枯寂的个人心境,而是非常活泼、利他的,是时时处处安住于为众生解脱的心态。所以,清净之行,实在是与时时处处利他之心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绝非单纯自利,唯求一已安乐的举止。

所以,这里佛陀诃责僧人的错误是“非净行”,也就是说这位行者已经忘失了菩提心,忘失了利益他人之念。这里应该有两个指向的解读,一是这位行者此时执于自我,自我的执著导致了贪嗔痴,其次,就是讨论这位僧人对他的所缘境——众生,包括信徒,忘记了救渡的善心大愿。所谓自我,产生的后果应该就是这样两方面的。

那么,所谓随顺行又作何解呢?

所谓随顺行,“已制当随顺行。是名随顺法”,但这是在戒律已经制定以后的说法,在戒律正在形成、甚至尚未制定的当时,这又是什么意思?

“随”为随从,“顺”,是依顺,都是不违背的意思。以佛经考之,在佛经上有时“随顺”就作为一个双音节词语使用,有的也可以分解使用。以双音节词视之,尽管有《大乘起信论》中专门解言:“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但更多的似是一个无特定含义指向的词语,可以是指向正法,也可以是指向懈怠行等,可以指向法义,也可以是指向众生。即使是《大乘起信论》中的这段阐释,更多的也应该是承上文而言正法,也并非是特定的概念。以两个单音节的词来析解“随顺”,此处即可假义于《普贤十大愿》的第八大愿“常随佛学”,以及第九大愿:“恒顺众生”而解。概而言之,无论作单音节词或双音节词,笔者以为“随顺”一词,都可以做两个层次的理解,一是指随顺善法,二是指随顺众生。佛陀是觉者,随顺其教义教法,如说而行;众生根有利钝,随顺其根性,以相应其根性的方法导其去恶向善,解脱苦痛。在这个意义而言,随顺众生就等于随顺十方诸佛,随顺诸佛与随顺众生确实不过是一体两面的行相。

从威仪,到沙门法,到净行,到随顺行,从简单的身体规范,到自身的心行要求,再到与众接触过程中的方便善巧,其实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但四者又是相互关联而不可分的,因为威仪也是心行具足的净行之一部分,也是沙门法,也是为了更好地随顺行;沙门法是修行的总则;净行是随顺行的基础;随顺行是净行心念的行为化、外在化。由此我们发现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从佛陀的诃责中,我们发现佛陀和谐利众的精神,始终贯穿着他的整个弘法过程,所谓小、大之异,其实只是偏重不同,对佛法本质表现隐显不同,实质无二。我们习惯上所谓的小乘戒律,其宗旨从来没有偏离过一切为了众生、为了一切众生的修行目标,同样具足大乘的利他菩萨精神。学戒之人千万不可以疏忽。

从这一点,我们看到了佛陀对信众极大的尊重,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因为佛陀有不得说僧过的教诫,就误以为佛陀重视僧团轻视居士。其实,在佛陀的教法中,众生始终是最被关注的重心。

戒律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僧伽的行为有人讥嫌,所以主动调整僧人的言行举止,这种自我调整充分地体现了佛陀自身的谦逊和对僧伽谦逊的要求。其实有的戒条,在我们今天来看,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过失,但是,在不失其原则的前提下,佛陀当年还是非常严谨地进行了规范。这里,除了修持的严谨,也体现一种对众生的谦逊和慈悲:僧伽的一切,出发点绝不是自我,而是众生的需要,是引导众生的需要,这既保证了僧团与信众的和谐,也保护了众生的身口意,更为佛法未来的弘扬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试举两例:

“尔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六群比丘,跳行入白衣舍,诸居士见皆讥嫌言:此沙门释子,不知惭愧,外自称言,我知正法,如是有何正法?跳行入室似如鸟雀。”

于是,佛制跳行坐戒;

“尔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六群比丘戏笑入白衣舍,时诸居士见,皆讥嫌言:此沙门释子,不知惭愧,受取无厌,外自称言,我知正法,如是有何正法,戏笑行入白衣舍,如似猕猴。”

于是,佛制戏笑戒。

……

这是微不足道的两个小例子。但足以见得整个戒律形成的过程,无不体现佛陀的清净和念念为众生。佛祖自已,则可以说就是具足威仪、具足沙门法、具足净行、随顺行的典范。

同时,佛陀对众生教育手法的多样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无数方便诃责”:诃,据《说文》解:“大言而怒也。”可见佛祖也并不象人们所理解的,永远都是低眉垂目。在僧团内为了教化,其实也会金刚怒目。有一则相当普及的故事就是讲佛祖教育其亲子罗睺罗时,一脚踢得盆子在屋里到处打转。当然,这无非是一场度众大戏,教育诸多的愚痴众生,却是一个旁证。

金刚怒目乃教令轮相,当然并非真的生气,无损于佛陀细致入微的慈悲。佛陀对戒律极为重视,以前,僧众布萨诵戒都是佛陀亲力而为,但后来这个习惯被打破了。

有一次,诵戒的时间到了,佛陀迟迟不诵。沉默中,时间一点点流逝,阿难再三请问,佛陀都沉默不语,以至过了诵戒时间,最终没有布萨。最后才知道是佛陀悉知悉见,已经知道有人在发露时隐瞒自己的过失,那么,诵戒中如果这位僧侣跟着大众都是一起自答持戒清净,就在本来的过错中再加一条过失:妄语。佛陀为了保护这位弟子的身口意,令他少作业,所以一直沉默。从此,佛陀也不再亲领布萨了。

佛祖在这些种种的事例中,示范了对于有过失的众生——僧侣和信众、非信众应该如何对待?原则就是:以最终极的慈悲与智慧去保护他的身口意,令其少作业。

上一个故事,就是在诃责之后、规范之后的一种处置,但无言的等待之中,仍然洋溢着慈悲。所以在佛祖涅槃之前,阿难四问,有说到佛涅槃后,恶性比丘如何处置?《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说:

“佛告阿难陀:我灭度后,阐陀恶性苾刍应默摈治之。彼被治时若生忧悔起敬仰心,众知改者共施欢喜,如常共语。”

默摈回避了激烈的诤讼,给了恶性比丘精神性的惩戒,保证了僧团的相对安定和各自的修行,充分体现了佛陀的大智慧、大慈悲。我们一般只注意佛说“默摈治之”,而忽略“彼被治时若生忧悔起敬仰心。众知改者共施欢喜如常共语”——佛陀的警诫中饱含着宽容与期待!佛陀在第一次的不诵戒,其实已经曾经实行“默摈治之”的方法。而佛法传至东土,丛林生活有了“迁单”规约,常住如果违犯重大规矩,寺方可依规定驱逐,这一制度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实践佛陀的精神宗旨,确实是值得探讨的。

我们读律藏,从戒律的源起就可以发现,过程中的人,哪怕是专事修行的修行人,一样会因其根性不同,修行有缓急,有先进后学……这是人之常情,佛陀为我们示范了包容,这是佛教慈悲精神的体现。所以,因为看到个别僧侣有不当的行为,就卒然因事废人,对这个僧侣失去尊重,甚至进而否定整个僧团,都不足取。《法华经》有常不轻菩萨:“我深敬汝等,不敢轻慢。所以者何?汝等皆当作佛。”正是说明目标的既定,甚至与佛一念之缘,都终有成就的一天,所以,一切众生,纵使是有过众生,亦应有别样的一份尊重,这是佛陀给我们的示范,其根据就是“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

所以,佛祖的切切悲心,充分地体现在他极终善性的理念:保护自己的身口意:消除诸大烦恼;保护众生的身口意,尽最大的可能性随顺众生的根性,令生欢喜,令其清净,远离诸恶。这证明了佛法的精神核心是为众生而存在。与众生的和谐以及彼此尊重,是教法得以展开的基础。他在经中说在家人不得批评僧人,但并非对出家人护短,而是对僧伽更加严加约束。信众的维护、僧人的自律和威仪、沙门法、净行、随顺行的实践,双方相辅相成,佛教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引领众生离怖趋乐,解决生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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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慧谷

论佛教的师资法

·以《行事钞》为中心·

释胜心

缘起

 

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思维、法随法行,这是佛法的正常修学步骤,佛法的教学也是在师弟相摄中得以传承。《行事钞》之《师资相摄篇》的意义正是为此提供了一种标准。

自从藏传佛教典籍《菩提道次第广论》等翻译并受到重视以来,依止善知识被许多学佛者所推崇,尤其是密宗渐热的情况下。由于长期以来,基于佛法常道的修学体系的中断,这个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变得含糊起来。同时,在新的时代背景中,佛法的教学面临着现代社会前所未有的挑战。

道宣律师所处的历史时代,正值玄奘法师新译完成不久,印度佛教被系统完整介绍到时中国,中国佛教处于辉煌时期。在此背景下,道宣律师所作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以其广引经论,采诸家之长而成,具有极高的借鉴价值,值得我们学习。

 

一、师资相摄法简介

 

师在佛法中有五种,与一般所说的善知识不同,这里说的是得戒和尚与依止阿阇梨,在得戒和尚无法教导弟子时,负责教导弟子的老师称为阿阇梨。对二师的条件,除注重德行外,还以受戒年限为标准,《行事钞》中说“一简年十岁已上;二须具智慧;三能勤教授弟子”。

而弟子,指的是受具足戒后五年以内,一般情况下,依律,受戒后五年内的比丘都需要进行依止。对于五年后戒律的学习仍不合格者需继续依止乃至尽寿。《行事钞》中引《十诵》说:“受戒多岁,不知五法,尽形依止。一不知犯;二不知不犯;三不知轻;四不知重;五不诵广戒通利。”

比丘在五年之后,仍需善知识的指导,只是此时师弟间在佛法中没有了严格的法定约束。《行事钞》中说:“然五岁失依止,约教相而言,据其自行,终须师诲”。

而在此范围内的师弟关系,在佛法中具有类似法律式的效应,只要关系存在,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依止师负责对弟子佛法上的教导、行为上的监护和生活上的关爱与供给。弟子则需依教奉行并在日常生活中承事依止师,不仅如此,弟子日常生活的主要行为,均要禀白依止师,由依止师决定应行与否。《行事钞》中引《律》中说:“唯除大小便,用杨枝,不白”,“ 一切所作皆须白师。唯除礼佛法僧”。这种严格的监护是师资相摄的核心。

由此,可以看出师资相摄的教学范围虽总括三学,如《行事钞》中说“日别三时,教三藏教法。”但其教学核心是戒学。在三学中,戒学是基础,作为比丘,日常生活中的一切,都有相应的戒律作为依据。一方面,戒律的持犯与否不是马上可以知道的,依止师有至少十年的持戒经验,可以通过言传身教与潜移默化给弟子以正确地指导;另一方面戒律的养成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人往往是按照自已的习气来做事,为了养成良好的戒行,也需要依止师的监护。而在正常的佛教教学中(指依教下由闻思修而趣入佛法,别于禅宗等特殊方法),当戒学的修习有了一定的基础之后,定慧就可以顺势而正确地开展(详见南传《清净道论》)。对此《行事钞》中谈到依止之意时说:

新受戒者创入佛法,万事无知动便违教,若不假师示导进诱心神,法身慧命将何所托?故律中制:未满五岁;及满五夏愚痴者,令依止有德,使咨承法训匠成己益。

 

二、师资相摄法的特点

 

1.关系的民主性

师弟之间关系是确定在双方互相选择的基础上的,具有自愿、民主的特点。弟子请依止师前需经过观察,对此,《行事钞》中引了许多律和经作为依据,如“《摩得伽》云:凡欲依止人者,当好量宜,能长善法者。”同样,师对弟子也需进行观察,如:“若疑应语小住。六宿观之合意为受。”

当弟子觉得师不合适时或师命其所作不合法合律时,可以呈白师放弃这种关系,对于依止师而言,也是如此。如《行事钞》中说:

《十诵》云:比丘沙弥得和尚知不能增长善法者,应白师言:“持我付嘱某甲比丘。”师应筹量,彼比丘教化弟子何似,其众僧复何似。好者应付之,知不具足更付余师。若和尚不好当舍去。

弟子若欲出外参学时,《行事钞》中说:

若欲游方者,和尚应送。若老病应嘱人,当教云:汝可游方,多有功德,礼诸塔庙,见好徒众,多所见闻,我不老者,亦复欲去等。

但师弟关系的民主作风,并不意味着随意,纵使师有不如法之处,但若能悔,不可舍去。对此《行事钞》中有这样的语句:“若和尚能除贪等三毒,此名醍醐最上最胜,不得离之。”一般而言,可以用下面的四料简进行判别:

和尚有四种:与法不与食应住,与食不与法不应住,法食俱与应住,法食俱不与不应住。不问若昼若夜应舍去,阿阇梨亦尔。

 

2.相摄的双向性

师资相摄是面向师弟双方的,其内容包括佛法和生活两个方面:

(1)佛法上的互相增益:

在佛法的教学上,不但依止师对弟子有指导的作用,弟子对师父也有督促作用。如《行事钞》中说:

众僧与师作治罚,弟子于中当如法料理,令和尚顺从于僧。设作,令如法不违逆,求除罪。令僧疾与解罪。

若和尚犯僧残,弟子当如法劝化令其发露,己为集僧,作覆藏六夜出罪等……

和尚有疑事,弟子当以法以律如法教除……

若恶见生,弟子教令舍恶见住见……

但师弟关系的民主作风,并不意味着随意,纵使师有不如法之处,但若能悔,不可舍去。一般而言,可以用下面的四料简进行判别:

应软语谏师,应作是不应作是,若和尚不受语者,应舍远去。若依止,师当持衣钵出界一宿还。若和尚能除贪等三毒,此名醍醐最上最胜,不得离之。

(2)生活上的互助

师弟之间的关系除了佛法之外,还有着类似世间父子般的伦理关系。师对弟子应慈护、关爱,并提供衣食之便;弟子则对师以敬爱顺从,照料其生活起居,如洗足、摩背、倒小便等。

 

3.方法的人性化

师资相摄法中,依止师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对弟子负有行为上的监护责任。当弟子所做不如法如律时,依止师应对其进行诃责。在实施诃责之前,依止师应充分考虑到弟子的根性,是本来就缺少惭愧,还是一直都比较谨慎,偶尔误犯;自己的内心是出于慈悲,还是嫌恨;所犯的罪是轻还是重,进行诃责若与否。如《行事钞》中说:

虽犯小罪,情无惭耻理合诃责。若心恒谨摄,脱误而犯,情过可通,量时而用,不必诃止。

凡欲责他,先自量己内心喜怒。若有嫌恨但自抑忍,火从内发先自焚身,若怀慈济又量过轻重。

在具体实施诃责时,先要告诉他错在何处,然后再根据具体的错误进行不同程度的诃责。如《行事钞》中说:

又依诃辞进退,前出其过,使知非法。依过顺诃,心伏从顺。若过浅重诃,罪深轻责。或随愤怒,任纵丑辞。此乃随心处断,未准圣旨。本非相利,师训不成。宜停俗鄙怀,依出道清过,内怀慈育,外现威严,苦言切勒,令其改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道宣律师依律指出了正确的诃责方法,如《行事钞》中说:

一我今诃责汝,汝去(由过极重遣远出去);二莫入我房(得在寺住在外供给);三莫为我作使(容得参承入房);四莫至我所(外事经营不得来师左右;依止师诃改云汝莫依止我);五不与汝语(过最轻小随得侍奉)。

并注意到当时教界的一些流弊,广引经论,极力反对体罚杖责;对妄引经论,指出其错解之处,可谓用心良苦。如《行事钞》中说:

自三世佛教,每诸治罚,但有折伏诃责,本无杖打人法。比见大德众主,内无道分可承,不思无德摄他,专行考楚。或对大众,或复房中,缚束悬首,非分治打。便引《涅盘》三子之喻。此未达圣教,然彼经由住一子地悲,故心无差降,得行此罚。即《涅盘》云:勿杀勿行杖等。此言何指。不知通解,辄妄引文。纵引严师,此乃引喻,不关正文。

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之上的,充分的体现了对人的尊重。

 

 

4.形式的灵活性

在正常情况下,依律,比丘在受戒后五年内的都需要进行依止,对依止之事的要求也很严格,如《行事钞》中引说:

《十诵》,无好师听五六夜,有好师乃至一夜不依止得罪。《摩得伽》:至他所不相谙委。听二三日选择。此律亦尔。

《五百问》云:若不依止饮水食饭坐卧床席,日日犯盗。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灵活运用,开许不依止。对此,《行事钞》中提到几种情况:

(1) “守护住处”、“有病”、“看病”、“自有智行,住处无胜己者”时,可以暂时不依止。

(2)“乐静”(即住在阿兰若处)、“饥俭世无食”时,“若恐饿死,当于日日见和尚处住,恐不得者,若五日十五日若二由旬半若至自恣时,一一随缘如上来见和尚”。也就是定期接受教导检查,平时并未在身边依止。

(3)“行道称意所,《五分》:诸比丘各勤修道无人与依止。当于众中上座大德心生依止敬如师法而住”。也就是没有具体依止某人,而是随大家一起接受某人的教导,前提应是可以做到“行道称意”,即能够起到实际的效果。

 

5.教学的实效性

针对当时依止与教学中的误区,指出师资相摄要注重实际效果,为师的条件之一就是“能勤教授弟子”。

对于教诫繁重,无法落实之弊,《行事钞》中说:

今听讲禅斋,初学者并令依止。每日教诫,过成繁重。不行不诵,徒设何益。

对于摄徒过多的情况则指出这样做,根本无法成立真正师资相摄,有名无实,如:

比有大德多人望重,每岁春末受戒者多。一坐之间,人来投请为和尚者,或十、二十,及至下座,独己肃然。此则元无两摄,成师之义略同野马,极而言之,受同阳焰。

 

三、现实的启发意义

 

师资相摄是佛法教学得以展开的最直接的环节,它意味着通过人与人的直接交流来实现佛法在现实中的传递。自释文希于公元1906在扬州天宁寺开办“普通僧学堂”, 随后杨仁山在金陵刻经处创办“祗洹精舍”,中国的僧教育就开始走向以佛学院为中心的模式。虽然,近年来,教界对佛学院式的教学提出了一些反思,但比对中国台湾、日本、东南亚等地佛教发展的现状,再看一看藏传佛教近五百年来的历史。显然,佛学院式的教学有其成功之处。应该说,在未来佛学院仍将是僧教育的核心,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办好佛学院,而不是否定其作用。在佛学院中教学得以开展的基本环节仍在师生之间,师资相摄法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1)正常教学系统中的善知识

由前可知,《行事钞》中的《师资相摄》是以一个出家人在具备了正式的身份(具足戒)之后到完成独立的僧格(可以在戒律的行持上离开师父)为中心的,重在培养戒律的行持。与之相应的依止师则是在正常教学系统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善知识,而不一定是有名的大德。在佛法的修学中能够得到名师的指点,是每一人都梦寐以求的理想。希望能够通过明眼人的指点,少走一些弯路,虽是人之常情,却多少含投机取巧的意图。在正常的教学系统中佛法是由闻思修、戒定慧渐次而成。超越了次第,也就缺乏相应的基础。如没有完成戒学的基础,想要进一步达到定学乃至慧学的圆满是不可能的。如果按一定的次第而入,其中并没有什么玄机之处,而高人之指点,也还是建立在完成了相应的基础之后的点睛之笔。

正常教学系统中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善知识的价值,就在于帮助学人完成佛法修学中的基础构建,相对汉传佛教而言,藏传和南传佛教由于保留了由闻思修、戒定慧而构成的正常的教学系统,故而能够在今天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

正是由于这种普遍意义上的善知识的存在,才使得在佛法的教学中师弟之间可以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从而保证了教学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和督促反馈的方式得以进行,使得教学起到了真正的效果。反之,纵使依止了名师,如果师父很忙,没有时间;或者弟子太多,无暇顾及,师弟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依止也就失去了意义。

汉传佛教佛学院式的教学,虽有一些不如意之处,但在总体上是朝着建立由闻思修、戒定慧而构成的正常的教学系统而努力,其中的任课老师和学生之间也可以建立起合于今天时代的相摄关系,现代教育中的导师与辅导员制度与师资相摄有类似之处,可供借鉴。

 

(2)注重佛教的师范教育

无论是佛法还是世间法,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共同之处。就世间而言,教育是一门单独的学科,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佛法的教学与之有着相通的一面。从前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在师资相摄法中存在着的一些基本特点,如民主性、双向性、人性化、灵活性、实效性,这些恰恰都是现代学院式教育所主张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也不应该否定学院式的教育,而是应该思考如何在学院式教育的优点中去贯彻佛法的教学。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多样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人们见闻觉知的对象都空前地发达,有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很难被某种单一的模式所束缚。出家人也是一样,面对着复杂的环境,要保证教学的有效,研究和实践中的灵活多变的教学技巧必不可少。许多佛学院的老师都有着一定的佛学基础,但仅此还不够。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师范教育,借鉴现代教育学的成果,岂不能更好地成就所谓的“说法善巧”。

佛法是不共世间的,一部分学佛者以此为由,高举着卫教的旗帜,反对佛法对世间善法的善用,以为那样便是对佛法的玷污。殊不知,佛法从来不否认世俗谛的相对缘起,而流传于世间行之有效的规律,必是从某种程度上符合了正确的缘起法。这是应该为我们所用的,世上本无绝对的缘起,缘起就意味着没有绝对。不可以以此为藉口,否定在现实环境中对客观规律的尊重。

事实上,对佛法认识上的错误认知是当前汉传佛教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缺乏对传统的有效继承,使得我们在许多问题上都很茫然,要么不知所措,要么抓住一些一知半解的东西当作救命稻草。不能够从全部佛法的角度出发,深入问题的本质去正确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行事钞》所表现出来的教学特点,多有《律》及《经》为证,佛陀昔日制戒的一大原则,就是依缘起而制戒。戒律的制定往往会因具体的情况而有初制、再制和定制,这其中的变化是因具体的缘起而有,体现的是对当时缘起的的尊重。这些教学特点,今天如果不能把握其实质内涵,仅是简单照抄,或许仅仅会成为一种形式而无法起到相应的作用。所以在现实的缘起中,依照教育本身的规律去探寻更为具体、有效的教学方式才是活水之源。因此,正规的师范教育对师才的培养决非可有可无。

 

(3)以僧团为中心的教学相长

佛法的住持离不开僧团的正常运转,僧团的正常运转所依靠的是戒律。世尊制戒的原因如《摩诃僧祇律》卷1云:“一者摄僧故;二者极摄僧故;三者令僧安乐故;四者折伏无羞人故;五者有惭愧人得安隐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现法中得漏尽故;九者未生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完整的戒律,尤其羯磨制度的执行,只有在僧团中才易完成的。在僧团之中由于有互相督促和互相劝谏的作用,戒律的清净也易于完成。《师资相摄》比较好地体现了这一原则,而且其重点也在戒学方面。

如前所说,不仅师父对弟子有监督指导的作用,弟子对师父也可有所促进。双方体现的是一种教学相长的良性发展,其结果是促进了师弟双方,使得整体而不仅是个人,都有所增上。通常,谈到依止善知识时,都只注重单方面的遵从,更多的是强调“视师如佛”般的膜拜,而忽视了其中的双向性和民主性。古人说“用师者王,用友者霸,用徒者亡”, 忽视了双向性和民主性,其结果,从好的方面说,仅仅有利于弟子的培养,况且还不一定;而对师父而言则缺少了一些发现自己不足,从而进一步提高的机缘。对僧团而言,久而久之,易形成集权和一言堂的倾向,不利于僧团正常健康的发展。

中国的教育思想在近代有一变化,就是认为教育的目的由培养出色的个人,转向注重对社会的改良。僧团也是一个社会群体,从《阿含经》及《律》来看,我们会发现其中早已具备重视僧团的理念,只是在长期的流变中逐渐失去其本色而已。

《师资相摄》的正常开展离不开僧团的健康运转,只有在僧团的正常运转中,才能形成良好的道风,师弟间的教学才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在戒律、教学和僧团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支持的关系。健康的僧团如《行事钞》所言:

界中行者安神进业,若斯御众何事不行,既行正法,何人不奉,岂止僧徒清肃息俗归真,方能扶疏道树,光扬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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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慧谷

守护根门

释净智

 

楞严会上,十方如来,异口同声告阿难:“汝欲识知俱生无明,使汝轮转生死结根,唯汝六根,更无他物;汝复欲知无上菩提,令汝速证安乐解脱,寂净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可见,升华还是堕落,就看我们大家如何使用六根了。

其实,很多修行都是从六根中选择一门深入的,如安般的鼻根法门,观音的耳根法门,参禅的意根法门等,最后“随拔一根,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耀,照了世间诸变化相,如汤消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座上是六根的正修,而下座后,六根的守护也很重要,因为它属于座下修的一部分。在南传,守护根门也被叫做根律仪,根律仪清净,别解脱律仪才能长久受持。正如善盖之屋,不为雨漏所侵。若行者只是座上正修时努力,座下“调笑贡高,种种谈哗,心便生欲,心生欲已,便身热心热,身心热已,便舍戒罢道”。

守护根门不仅成就戒,也成就止力和观力。凡夫之人习惯于放逸,行不知行,食不知食,贪嗔之念触缘即发,此即由于没有观照,而恶念生起后,无法遏止,这就是缺乏止力。敏锐而深透的观照力和当断则能断的止恶力都是从守护根门开始的。

《杂阿含经》对守护根门的要求是“见以见为量,闻以闻为量,觉以觉为量,识以识为量”。这话怎么讲?就是说“若眼见适意,可爱念,能长养欲乐,令人缘著之色。彼比丘见已,不喜、不赞叹、不缘、不著、不住。若眼见不适意,不可爱念,顺于苦觉之色。诸比丘见已,不畏、不恶、不嫌、不恚。于彼好色,起眼见已,永不缘著。不好色,起眼见已,永不缘著。内心安住不动,善修解脱,心不懈倦。耳、鼻、舌、身、意识法亦复如是。”

守护根门真正要落实起来并不容易,一是众生无始以来的习气太重,二是智慧不够容易产生邪知邪见。尤其是后者,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和处理根、尘、识的关系,也会产生很多问题。

《杂阿含经》有云:“宁以火烧热铜筹以烧其目,令其炽然,不以眼识取于色相,取随形好……宁烧铁锥以钻其耳,不以耳识取其声相,取随声好……宁以利刀断截其鼻,不以鼻识取于香相,取随香好……宁以利刀断截其舌,不以舌识取于味相,取随味好……宁以刚铁利枪以刺其身,不以身识取于触相及随触好。所以者何?以取触相及随触好故,身坏命终,堕恶趣中,如沈铁丸”。此段经文是对守护根门的譬喻,激励行者尽力守护根门,并非劝人自残。有人具精进心却又业障重,误会了佛意,以为守不住根门就干脆断坏六根,一了百了(历史上确有其人)。如《四十二章经》所说“人有患淫情不止,踞斧刃上,以自除其阴。佛谓之曰:若断阴不如断心,心为功曹。若止功曹,从者都息。”否则,即使是剜眼割耳,五根齐断,成为特级残废,也是无益。

断坏六根既不行,守又守不住,那离开尘境总行吧?初修行人因为在五欲红尘中滚打得太久,习染较重,故首先要远离对五官刺激较重的地方,避开诱惑。譬如两国交战,敌方势大,己方内贼未定,故先高挂免战牌,养精蓄锐,等势强再战。但远离只是一时的,人不可能永远地逃避,也不可能完全地逃避。否则修成也只是个在山罗汉,出山即退。《杂阿含经》记载,有外道认为“眼不见色,耳不听声,是名修根”,佛陀反问他道:“盲者是修根否?所以者何?如唯盲者,眼不见色……聋者是修根否?所以者何?如唯聋者,耳不听声。”可见单纯地远离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作法也是错误的。

断根、离尘都不行,那灭绝心识如何呢?如《坛经》中的卧轮禅师偈:对境心不起,能断百思想。如果真的这样修行,那有情众生最后都得变成无情的草木石头了。佛法讲的是正思惟,不是不思惟,是教人智慧,不是教人愚痴。六祖大师立禅法“以无念为宗”不是无念头,而是一切境界,念念不着,是谓无念。初修学人由于不良的串习重,故要先去邪知邪见,不能一开始就无为任运,把佛陀的境界回为己解,结果正知正见还没树立就被一句“不思惟”赶跑了。《杂阿含经》中佛陀教授的次第是灭炽燃前,首先得现见法,如果见色,而不觉知,有无色贪亦不觉知,那根本就是睁眼瞎嘛!

邪知邪见转六根成六贼,自劫家宝,自断善根。正知正见,化六识为成所作智,妙观察智,普渡众生。我们要断除邪知邪见,树立正知正见,而不是正邪一刀切。《杂阿含经》中舍利弗说 “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然于中间,若轭若系軮者,是彼系缚……如是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中间欲贪,是其系也”。可见修行不是断根,不是断尘,也不是断心,而是要斩断那系缚根尘的东西——欲贪等不善法。

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还不够,俗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譬如伐树,不能仅是摘花弄叶,要直截根源,根断则其自灭也。贪嗔等恶不善法从何而生?从妄想颠倒生。《杂阿含经》说得好:“于此眼耳鼻舌身意触入处,非我,非异我,不相在,作如是如实知见者,不起诸漏,心不染著,心得解脱,是名六触入处,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欲不复生。”可见要能真正地守护好根门,还必须对无我等法生起胜解,由正见增上,才能自发地守护六根,从而心厌、离欲,以至于解脱。

正如《楞严经》所云:“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国土皎然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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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环境保护

释恒强

 

古人说:“世上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中土佛教一直以来,就与名山胜景联系在一起,人们往往把绿荫环绕、清净庄严的寺院当作人间一方净土。佛教自古以来就有亲近自然、注重生态的优良传统,如戒杀护生、不损草木、雨季安居、依山林住等,这正是佛教本有的生态环保思想。

但是,人类由于愚痴和贪欲,自认为是“万物之灵”,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资源,随意盲目地过度开发。如今,我们的家园已经是满目疮痍、不堪负荷了。臭氧层空洞越来越大,森林植被日益减少,水土流失逐年加剧,水和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正是因为人类的过度开发和滥杀无辜,才使种种不幸接踵而来。正当人们为“人定胜天”得意洋洋时,大自然的报复已经降临:气候异常,天降酸雨,地起沙尘暴,旱涝灾害连年不断,城市用水频频告急,以前不曾有过的疾病瘟疫也相继出现,那刚刚过去、肆虐南北、余孽犹存的非典依然让我们心有余悸。面对这生死存亡的威胁,难道我们还要对大自然屡屡敲响的警钟充耳不闻吗?

现在,该是我们深刻反省的时候了,该是我们痛改前非的时候了,该是我们亡羊补牢的时候了。为了我们的健康幸福,为了人类的子孙后代,我们应该深信缘起因果,净化心灵,戒杀护生,少欲知足,勤俭节约,拯救生态,保护环境。这就需要我们从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尽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首先深明缘起。佛教环保思想的理论基础就是缘起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世间万物决不是自存独立的。人与动植物,社会与自然,有情与无情,都是因缘和合、相互依存的。没有清净的水源,我们会干渴而死;没有释放氧气的绿色植物,我们会窒息而死;没有稳定平衡的食物链,我们会饥饿而死。人类生存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也正是佛教所说的“依正不二”。

其次净化心灵。《杂阿含经》中说:“欲生诸烦恼,欲为生苦本。”人的欲望多,造业就多,所受的苦报就多。因为贪欲,人与人争,不惜违法犯罪;国与国争,不惜发动战争;人与自然争,不惜自掘坟墓。又由于一些利益集团的操纵,甚至有一些国家整个变成掠夺和杀戮的机器,不惜动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对局部地区乃至全世界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破坏。所以经中说:“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也就是说,当今社会环保的根本是净化人心,扫除人们的贪嗔痴三毒。我们要高举和平与持续发展的大旗,建设一个没有暴力、没有战争的文明社会,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平相处,平衡发展,共荣共存。

第三,戒杀护生,提倡素食。许多为贪欲所蒙蔽的人,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和口腹之欲,对动物几乎到了无所不杀、无所不吃、竭泽而渔的地步。大富翁把玩一件象牙雕像时,就有一头大象葬身野外;贵妇人穿上一件裘皮大衣时,就有20多只狐狸被人生刮活剥;服务员端上一碗鱼翅时,就有一条鲨鱼遭人屠杀;送货员搬上一箱熊胆粉时,就有上千头熊被剖腹抽胆。古德说:“千百年来碗里羹,冤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正是因为我们无始以来互相残杀食啖,冤冤相报,无有了期。大智的佛陀告诉我们,“大地众生,皆有佛性”,“情与无情,同圆种智”,又一切众生无始以来互为父母,我们又怎么忍心对他们生刮活剥、剖腹抽胆呢?所以,我们要发扬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戒杀护生,提倡素食,与有情众生和睦相处。

第四,保护草木,植树造林。佛陀在经典中教诲弟子不得任意砍伐树木,如《毗尼母经》中佛陀说:“有五种树不得斫:一菩提树,二神树,三路中大树,四尸陀林中树,五尼拘陀树。”又在同一经中,佛陀提倡植树:“若比丘为三宝种三种树:一者果树,二者花树,三者叶树,此但有福无过。”种植花果树木,能净化空气,保持水土,给人清凉,供人花果,无不给人美的享受。

第五,提倡信徒文明进香。礼佛烧香,不在多少,贵在虔诚恭敬,心到佛菩萨自然就知道。然而许多信众不知道这个理,以为烧香越多越好,生怕佛菩萨不知道,整把整把地烧,弄得寺院烟熏火燎,既污染环境,又容易造成火灾。因此各寺院应大力提倡文明进香,劝导信众每次烧一支或三支香即可。同时也可提倡向佛菩萨献花供果,换一种清洁、卫生、美观、实用的礼佛供佛方式。

第六,勤俭节约,减少生活污染。因为科技进步,现代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同时,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造成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如一次性生活用品,虽然能给我们带来一些便利,但又使我们自己陷入白色垃圾的包围之中。而且一次性用品并不能真正保证我们的卫生健康,许多产品卫生指标达不到,质量又差,很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为了减少生活污染,我们要勤俭理财,不互相攀比,不挥霍浪费,不求大求全,应当节省,充分利用有限的生活资源。

诸佛菩萨和先贤大德在人居环境保护方面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如佛陀在过去世中为鹿王时,为一母鹿舍身就义,国王因此感动,专门划定动物保护区,禁止猎杀。经中有睒子菩萨,他不乱扔废物,怕污染了大地;他每讲一句话,怕惊醒了大地;他每走一步路,怕踩痛了大地。他是这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环境。又如唐代泗州开元寺的明远法师,为防治淮水与泗水的泛滥,种植树木好几万株,使泗州一带免除水患。东都洛阳道遇法师,眼见黄河龙门天险常有水患,于是劝导两岸民众出钱出力,兴建水利工程,将这自古以来的水患彻底消除。在当今,台湾法鼓山的圣严法师积极发动心灵、礼仪、生活、自然等“四环运动”,而被人们美誉为“环保和尚”。又如证严上人的“预约人间净土”和昭慧法师的“生命关怀协会”,为人间佛教的环保运动掀起一阵又一阵的热潮。

六祖慧能大师说过:“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犹如求兔角。”我们为了弘扬圣教、住持正法、庄严国土,就应当走出寺门,以无我和慈悲的菩萨精神,积极加入到人居环保的活动当中,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建设人间净土前赴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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