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皈五戒:五戒表解

五戒表解

杀 戒

释名   断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

制意

 

一、由杀害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二、杀害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过去生中父母故。

四、伤善缘故。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杀害。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七、乖四摄行故。以杀害众生则不得摄化故。

八、杀生夺命,超过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珍宝钱财故。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次第具五缘成犯。

一、 是众生。

二、 众生想。

三、 起杀心。

四、 兴方便。

五、 命断。

轻重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

一、杀父母、和尚、阿阇黎、阿罗汉为逆罪。

二、杀人为重罪。

三、杀畜生为轻罪。

又就

一、能杀心(痴重、瞋贪次之。)

二、所杀生。

三、所用杀法。

罪报轻重不同。

开遮开缘有三:

一、为救多数之人。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杀害凶徒,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乃名为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则得重罪。

果〈犯〉报 杀生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四、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五、心怀恐怖。

六、恶梦。

七、众生憎恶。

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果〈持〉报 戒杀

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二、慈心增上,烦恼减少。

三、断灭瞋心,蠲除热恼。

四、少病、长命。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九、于未来世,富贵自在。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土。

 

盗戒

 

释名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

一、偷取

二、劫取

三、骗取

四、胁取

五、讹赖取

六、抵谩取

赌博、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

次第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

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果〈犯〉报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自在使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受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戒盗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名流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乐,命终生天。

淫 戒

 

释名   染情逸荡,污秽交遘,名不净行。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犯不净行,是名邪淫。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又居士若自发心,亦可戒正淫,名梵行优婆塞(期间久暂,随自发心)

制意

 

一、淫欲能系缚众生,不令解脱。令众生造种种业,受生死苦。为众恶之源,生死之本。

二、损自德行故,染心看者,越毗尼罪,何况身犯。

三、业道重故,若犯邪淫,不堪入道。

四、乱静心故。谓欲火喧心,令失正念正定,不得涅盘,障正菩提。

五、入魔网故。经云此淫欲者,是众魔境界。

 

次第

菩萨利生,以戒杀为先,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自利修行,以戒淫先,因淫念染污净心,障生定慧,引生众恶,受生死苦,极违背自利故。

具缘

 

一、是众生。

二、是正境。

三、有染心。

四、起方便。

五、与境和。

轻重

 

就心、境、数,罪报轻重不同:

甲就心,贪心罪重,瞋痴次之。

乙就境,与尊重之人,亲人犯淫,罪重。

丙就数:

一、 暂犯即止

二、 数犯乃断

三、 数犯数断

四、 犯而久续。

(前轻后重)

开遮

开缘有三:

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二、若不受乐。

三、无有淫意。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心净如佛,可开方便。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于六斋日应戒正淫。

出家僧众唯遮无开。若犯手淫,或故意摩触,皆犯淫戒中轻罪。

果〈犯〉报邪淫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三、眷属不得随意。

四、淫欲为因,生死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轮回之苦。

果〈持〉报戒淫

一、诸根调顺,永离喧调。易修禅定,得真实慧。

二、人天尊敬,诸方赞叹。

三、戒邪淫者,未来生中,父母、宗亲、妻子、眷属、孝有贞顺,纯洁无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令诸众生,无复染爱。

四、戒正淫者,当来成佛,得马王阴藏相。(佛三十二相之一)

五、解脱生死,早证菩提。

 

妄语戒

 

释名

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语。亦摄恶口(骂詈)

两舌(离间语)

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

制意

一、业道重故。妄语之人,不堪入道。

二、诳惑人故。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造恶业,妄语在先。

三、实语益故。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得解脱。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次第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具缘

一、是众生。

二、众生想。

三、起诳心。

四、覆实事。

五、言明了。

六、前人解。

轻重有逆罪、大妄语罪、小妄语罪之分:一、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及破羯磨僧,破转法轮僧,为逆罪。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语中重罪。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妄语中轻罪。以上三种,淆乱正信,害正法眼故为大妄语。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实有言无,无言实有。皆犯小妄语

开遮   大妄语开缘有三:

一、增上慢人。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三、若戏笑说,谎说。

小妄语开缘: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

绮语开缘有二:

一、为止息他人悲伤、忧愁、恼怒故。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果〈犯〉报

妄语

一、堕三恶道。

二、多被诽谤。

三、为他所诳。

四、言无人受。

五、语不明了。

六、种不得果。

七、口气恶臭。

 

果〈持〉报戒妄

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三、自心欢喜,人皆欣悦。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酒戒

 

释名   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酒有二种:

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所酿造者

制意

 

一、失礼仪。酒能令人迷醉,失礼貌威仪。

二、破净戒。醉时能破一切戒品,堕落恶道。

三、失定慧。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痴迷。

四、损财利。使人消耗财物,损依报也。

五、增疾病。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六、生灾祸。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车祸等事。

 

次第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酒戒为遮在后。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饮酒,以损害众生,违背菩萨道故。

具缘

 

一、 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人者。)

二、 无重病因缘,饮则咽咽犯。(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罪)

轻重

 

一、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二、 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南山律祖云:

饮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蒜等)w无此。然既受净戒,焉啖膻臭,理不可也。今按吸烟,亦应判为不可。

开遮

开缘有二:

一、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方始服之。

二、 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

曲,酒糟不应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人者无犯。受酒戒者不得吸烟及食五辛。

果〈犯〉报饮酒

一、 死堕灌口地狱。(酿酒,踱酒河地狱。酤酒,堕酒池地狱。)

二、 生于人中,愚狂,不信正法。(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果〈持〉报戒酒

一、 神智清明,恬静安宁。

二、 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三、 来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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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与学佛 02.佛教思想──佛学与学佛

 

印顺法师

甲、虚大师的佛学传统

再来谈佛学,当然还是从虚大师的佛学说起。虚大师说:“日本于今日,所以真正佛学者无一人也”!这句话,虽有其论断的标准,但一般听来,总觉得不免言之过甚。澹思说:“日本佛学者谈佛学”,是“纯学之立场”,“客观学术之立场”。所以结论说:“只能说日本于今日,所以真正学佛者无一人也,而不能说日本于今日,所以佛学者无一人也”。澹思也许是根据日本现代佛学者的观点说:“思想、信仰、学术……虚大师常常不把其划清”。“就客观之学术立场言”,是“虚大师生命史上一重要之缺点”!以为“学佛与佛学,可分开作两回事”。依据这一标准,大师可以是真正学佛者,却不是佛学者。

日本的佛学,对我来说,可说是一无所知。我不知现代的日本佛学是否如此?或者这只是日本佛学的部分如此!没有信仰,没有思想的,才能说是佛学,否则只能说是学佛,我对此不免怀疑。佛学,就是这样的吗?不这样,就不能称为佛学吗?“学”是什么意义?谁将佛学的界说,局限于这样的有限天地!我为什么怀疑?因为,如真的这样,那末从佛陀开教以来,印度大小学派的思想开展,中国台、贤等诸大师的阐扬,日本古德的研求,都不足以称为佛学。也可说从来没有佛学,要到近代日本,才出现“佛学”那一门堂皇学问!我没有研究过学与非学的区别,但总觉得这一标准,太不近情理!佛学只是佛法之学,佛教之学,古代可以没有这一名称,但决不能没有这一事实。学不是佛学的特别术语,而是一切学术的通称。世间的“学”多着呢?天文学,气象学,物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军事学,心理学,哲学,考古学……那一样不可以称为学?在中国,儒学、道学、理学,称学的着实不少。佛法而称为佛学,也不过儒学、理学一样。这么多的学问,都可以称为学,那里一定要“纯客观之学术立场”?为什么有信仰、有思想的,就不足以称为佛学呢?

大师说:“日本于今日,所以真正佛学者无一人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日本没有“真正佛学者”,不是说日本没有“佛学者”(澹思的话,显然是多余的了)。日本佛教界人才济济,大师那有不知道呢?梁启超作“大乘起信论考证”,是引用日本人的治学方法及其结论,这才引起了大师对于日本佛学的评论,并不只是为了“起信论”的信仰问题。大师在那篇文章中说:

“以毒迷于西洋人思想学术发达进化之偏说,即所谓进化之史论及科学之方法”。

“吾以之哀日本人与西洋人治佛学者,丧本逐末,背内合外,愈趋愈迷,愈说愈枝,愈走愈歧,愈钻愈晦,不图吾国人乃竞投入此迷网耶”?

虚大师所批评的,正是日本佛学界所奉为准绳的:“纯从客观历史,或理性立场,对佛典加以分析、考证或批评,此即所谓科学主义者之方法”。大师所批评的,在某种情形下,甚至是厌恶的,所以有“真正佛学者无一人也”的慨叹!“进化之史论及科学之方法”,大师为什么反对?大师以为:“一切佛法,皆发源从释尊菩提场朗然大觉之心海所流出。后来顺适何时何机,所起波澜变化,终不能逾越此觉海心源之范围”。佛法只是“觉海心源”那个事实,这是圆满的,没有进化的、发展的。如遗忘这个,而专在名相陈迹中,以为佛法如何如何,谈发展,谈进化,这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佛法,那还有什么佛学呢?这一“史的科学之方法”,在大师的佛学传承上,缺少这一着(这是近代发展形成的方法,过去仅有与之态度相近的,但不为中国所重),所以也不为大师所重。然在大师开明而博大的心境中,并没有否定这一方法(只是要将“进化”除去)。在(民十六年讲)“佛之修学法”中,说到“修学之适当态度”,提出了“考据与仰信:参阅史实之考证,尊重果觉之仰信”。考据,也还是修学的适当态度之一。在(民十八年讲)“甚么是佛学”中,分教理行证。教法有“佛教法物之搜集,佛教史材之编考……”。理法,在印度佛学,中华佛学以外,有“欧美新研究派”一项。欧美新研究派,就是日本“纯客观学术之立场”,“科学主义之方法”;日本现代佛学,是渊源于此而有更好的成就。大师本人,依然是中国传统(不是宗派,不是理论,是对佛法的根本立场与态度)的佛学。所以在(民二十四年)“优婆塞戒经讲录”中,自称“非研究佛书之学者”。以为:“稽考佛学书籍,而研究其义理,以达成一专门之学者,亦非易易(足见并不轻视)。……将佛书当学问来研究者,并世虽不乏其人。而本人则读书每观大略,不事记诵,不求甚解,但资为自修化他之具”。大师自称非佛书研究之学者,但并不反对这一类学者。大师(民三十三年)为“唯识学探源”作序说;“唯识固源本佛言,而阅此则知转辗于部派思想,起非一缘,流长而源远矣!洵堪为学者探究之一异门方便云”。异门方便,也就是异方便。虽不是正统的、固有的方便,但也不失为特殊的新的方便,这就是大师对这一类学问的真正态度。

佛学只是佛法之学,佛教之学。谈佛学,最好先了解一般的学。世出世间的一切,大而宇宙,小而微尘;外而世界,内而身心;具体的事物,抽象的理性:凡对于某一部门(或总论全体),从学习中去理解。有了深刻的(或多少有点)理解,把他有条理的(或简要的)表达出来。在古代,是口头传授。文字发达了,主要就以文字表达、传播,提贡所知所见于人类的面前。学(问),就是这样来的。这里面,有正确的,也有谬误的,有深刻的,有浅薄的,但都不失其为学问。谬误的,浅薄的,会迅速在人类的学问中消失。

学,可以分为三大类型:一、知识的学问:简要说,这是书本(或实物)上的学问。以书本(学问的记录)为对象,而进行研究。以种种知识,种种方法,比较、考证、分析,以了解书本中各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多的理解,或有新的发见,独到的认识,于是有条理的把他表达出来,成为一部一部的专著。在佛学中,这就是大师所说:“将佛书当学问来研究者”的佛学。也就是“三藏经论,皆可认作一堆历史资料,以待检验、简择,以及进行分析、批判”所得来的佛学。二、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学问:知识是空虚的,书本的知识,不一定是正确的。书本得来的知识,必须结合于实际经验。在经验中,充实了知识,修正了知识,发展了知识。通过经验的知识,才是真的知识。知识与经验的相助相成,知识与经验的结合,而得到更真实的知识。把他表达出来公于社会,这就是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学问。三、经验的学问:这在古代,极其普遍,现在也还是有。如人受完国民教育,进入工厂去学习,一边看,一边听,一边做。在实习的经验中,把这些机器,甚至每个螺钉,都弄清楚了,资质聪明的,也会有所发明。大学工科毕业而进入工厂,一肚子的知识,却得向老工人请教。他的经验、诀窍,有的是,如能传达给别人,说的也好,写的也好,不是学问是什么呢?

佛学,古代也是有不同类型的。佛陀菩提树下的正觉,也就是虚大师所说的“觉海心源”,是佛学的根源。依此而流出教授教诫,这是“学无师保”的纯经验的学问。出家众修学,着重于经验的传授,从学习中去获得同样的经验──同一解脱。出家众除了实习修持,将佛陀的开示、教授,也照样的传诵传播,大弟子加以宣扬解说。所以,佛世就有知识与经验二部门。佛告弟子:比丘应“圣说法、圣默然”。在后来,称之为“教法”、“证法”,也就是对佛教说的理解,对佛法行的修持。但在古代,由教法的理解而从事道的实践,由道的修证而为佛说的阐述,是相依而成的。佛学,就是这种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学问。

虽然如此,由于重知识、重经验的关系,佛学分为两大类型,这是有足够资料来证明的,现在只能直说我的理解。不同类型的佛学,问题是这样引起的。佛法的展转传来,时间渐久,区域更广。结集成的教法──契经,不但法门众多,同一法门,同样开示,文句有广略,增减不同,内容也不一致。依文解义,会陷于自相矛盾。修行也有种种法门,传承授受间,也有多少出入。处理这佛陀的教法、证法,由于观点不同,方法不同,“逐渐形成”(注意)不同类型的佛学。重知识的是甲型;以为佛说是应机的,在所说的契经中,有了义的,有不了义的;有尽理的,有不尽理的;有因中说果的,有果中说因的……。在这不同的契经中,可以从比较、分析、综合、贯通,甚至删略或补充(应该有而佛没有说,或说了而已经佚失),表显出佛法的完整面目。也就是说:佛是将正觉正知的一切,确实的开示我们。虽应机而这么说,那么说,但无论世间因果,出世行果,在佛心中,都有一确实而必然的──符合事理实相的内容。所以可从佛说的探求中,将佛陀所要开示的真实事理,充分的、完整的表达出来。这是预想佛说的内容,是照着世出世间的因果实相而宣说。所以这一类型的佛学,自以为“如法相说”,“如实相说”。因此,无论是法的自性、定义,种种关系,都是论证为确实如此。不圆满的,错误的,可以修正、破斥,但不能模棱两可的过去。这就是上座系统,阿□达磨类型的,重知识(知解)的佛学,近于客观立场的研究。但这也并非纯为佛书研究与整理,与修证是不可分离的。阿□达磨的意思是“对法”,就是谛理的现观。阿□达磨论究的问题,主要也就是修证上的问题。这还是从理解以引导修证,从修证中去理解佛法,还是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末流专作名相事理的研究者,常然也是有的)。

重经验的是乙型:这一类以为:佛说,都是适应众生,也就是利益众生的。从所适应的众生来说,都是恰到好处的,随分得益的。重视佛法的适应性、实效性,所以说:“世尊所说,无不如义”;“佛所说经,皆是了义”。佛法,不应预想为与众生(贤、圣)无关的存在;而是存在于应机得益中的(这一见地,如贯彻起来,那就是“一切法正,一切法邪”;应病则一切都是药,不对病什么都不是药)。大众系的说假部说:例如苦谛: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等。生、老,病、死……这种世间事实,是苦,并不是苦谛。要认识这些苦,厌离这些苦,断除这些苦;这些生、老、病、死,才是苦谛。这最明确的表达了这一根本的观点,佛法惟有在信受奉行的实践中,才能表显出来。这一类型,就是大众系的佛学:没有阿□达磨式的作品,也没有整理出一切法的单元表(如七十五法、百法等)。经说的传诵,只是诱导众生,利益众生的方便,而不是研究佛理。经的解说,也以解通佛意为主。这是实用的,适应性极大,变化性也特别大。但众生的根性,有类同的,众生的病也是有共同的。身心修持中的经验,圣者的体证,依然有普遍性,必然性,所以仍可以建立因果、行位。只是着重经验,所以略于事相的分别,而重于行果的发扬(初期大乘经,都是以“般若”、“三昧”、“解脱门”、“陀罗尼”、“菩提心”等作中心,而表达从发趣、修行、证入的历程)。这不同类型的佛学,相互对立,又相互融摄,一直影响于印度佛学,始终现出这不同的类型。大概的说:乙型与甲型,是上座系与大众系的,重论的与重经的,重理的与重行的。发展到尖锐对立时,就是小乘与大乘的;又成为大乘经与大乘论的。印度佛学的发展,真是波澜壮阔。而从这佛学的特性去看时,始终存有重知识的,重经验的不同类型。然而,这只是侧重,都是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没有客观的纯知识的佛学,不过甲型的精神,比较接近吧了!

古代的中国佛学,原则的说,继承了印度佛学的传统。由于国情的特殊适应,也不免多少差别。起初,大家忙着翻译:佛学从印度来,当然印度一切都是对的。经、律、论、大乘、小乘,不分部类,越多越好!直到三论(僧朗),天台(慧思)到南方来,栖霞、衡岳、天台,渐形成中国佛学的传统。智者大师的“有教有观”,明显的标示了经验与知识综合的佛学。三论与天台,都是重适应,重效果的,尤其是天台。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可以约四教作不同解说,也可以四句配四教。如四悉檀,不是说这部经,这段道理,是什么悉檀;而是说:听众听了以后,或生欢喜心、或治恶、或生善、或悟第一义──也就是以听者的适应与效果,而决定是什么悉檀。智者大师从教法与证法的综合中,窥见佛学体系,也就是教法的浅深,修证悟入的浅深历程。虽然将自以为纯圆独妙的佛法,表示为佛陀自证化他的绝对真实。而对一切教法,始终是活泼的应用,以导人修行为准则(解释经文,也有“观心释”)。如以客观研究的眼光,智者大师的教学,并不理想。如“中论”明说“诸佛依二谛”,他却依“中论”而谈三谛。“智度论”明说二智一心中得,他却说三智一心中得。而且口口声声,这是从“中论”、“智论”得来的,也就是远承龙树的学统。引用经论,或是截取一节、一句;或是删略几字;而且引用伪经,着实不少!然而,智者大师是无比的伟大!正是中国佛学完满的典型!这是上承印度重修证的大乘经师的传统──乙型。凭修证的经验,贯通经论,所以,“纵令文字之师,千群万众,寻汝之辩,不可穷矣”!文字之师,正是专在文字表面作工夫。举比喻说:客观研究者,是工笔画;费尽工夫,未必画好,说不定“画匠”而已。而乙型的佛学,重修证而教观结合的佛学,是写意的,有时是漫画式的。你说不对吗?却是越看越像,神气活现!被称为“画家”。客观研究者,是科学化的,有条有理,使人了解。而乙型的佛学,是艺术化的,使人启发,使人感动,使人忘我。

北朝盛行的,是□昙、摄大乘论、十地论、唯识论;北朝的佛学,可说是重于印度所传的甲型的佛学。但中唐以后,经五代的衰乱,北方衰落而渐为异族所统治,北统的佛学也衰落了!宋、明以来,这一系统的佛学,可说早已中断(明末□益大师,涉猎论书,但也不是论师的立场)。如无人不知的唐僧玄奘,所传的瑜伽唯识,没落到无人知道,而仅知有西游记了(要到支那内学院,再把他提起来)。有北方传统而受天台影响的,是贤首宗。大体来说,天台、贤首,被称为教下的,都是“从禅出教”,知识与经验结合了的佛学。

北方的实行派──禅师,经长江而到南方,深受南中国精神陶冶的,是禅宗。起初是重修持,“不依他教”而以经印心。后来是“不依文教”,“不立文字”,成为专重经验的佛学。中国禅者自称教外别传,独得佛法的心髓,说来也有点道理。佛陀在世,就是以自己的经验,教人也去经验──纯经验的佛学。然而佛学在印度,不可能永久如此,而终于有教法,有证法,而形成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在教法盛而证法衰的中国,禅宗反朴归真,不受文字的拘缚,而直趣修证。简易、清新,从强毅的禅风中,曾发生难以估计的力量!然而佛学在中国,可能永久如此吗?于是而有公案、语录,谜一样的禅偈、图画(圆相)。生怕人落入知解,痛呵知解。结果呢?正如虚大师所说的:“越到后来越简单了,仅看一句话头。这样的门庭愈狭小,愈孤陋寡闻,便成一种空腹高心,一无所知的人。不但不达禅宗,而且也完全荒废了教律,以致成为现在这样的荒废现象”(见“天台四教仪与中国佛学”)。

有客观倾向的甲型佛学,中国中断已久了。有的是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专重经验的佛学。所以中国佛学,重修行,不重教理,不重研究,尤其不重论书。

所以说明过去佛学传统的特性,正是为了说明虚大师的佛学根源。中国佛学传统──知识与经验结合的(台、贤)佛学,专重经验的(禅宗)佛学,使大师成为真正的中国佛学者!但他受天台的影向,并非天台儿孙那样,背诵注解,照本宣扬,而是得其精意,得其妙用。对于禅,也不是醉心于公案、禅谜,欣赏赞仰而莫能自拔。

大师对一切经论,都是通过自己的经验而有所见,而不是知识的研究与传授。所以(民廿四年,“优婆塞戒经讲录”)说:“非研究佛书之学者。……读书每观大略,不事记诵,不求甚解,但资为自修化他之具。……所有著作,亦皆为振兴佛教,弘济人群之方便耳”!例如法相唯识,大师是有一番研究的,但与支那内学院不合。支那内学院,正是印度甲型的论师的佛学,宗派的佛学。自以为“如法相说”,“应理圆实”,绝不容有(根本与重要的)异义。于是乎反对“起信论”,攻讦“楞严经”,只因为不合法相唯识宗的教理。这是论师传统的一般情形(好处就在这里,严密明确,绝不含糊模棱两可)。但大师却不然,如(民廿年,“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说:“遂知整僧在律,而摄化“学者世间”需于法相。奉以为久住正法,饶益有情之圭臬”。大师重唯识,多谈唯识,甚至被人误会为唯识宗。其实,大师并不与唯识宗学者一样,以唯识学为最高准量。大师以为大乘佛法,是各有特胜的,唯识学确有长处。对适应现代来说;唯识学条理分明,立破精严,有心理学,认识论,更富于哲理,可以适应现代学者──“学者世间”。而且,又足以针对中国人的通病(如“对治中国人通病的佛法”)。所以说:“立言善巧,建义显了,以唯识为最”。大师提倡唯识,是“但资为自行化他之具……弘济人群之方便”。而从佛学的实践来说,对唯识法相的看法,不但不会偏重唯识,而且相反的不以为要。如(民九年,“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哲学”)说:

“在理论的说明上,自然在唯识学。但到真个契合,心自然进为般若(三论)宗及达摩的禅宗。……佛教的需求,与哲学的需求异趣,要在真个契合真如,发生般若而圆满菩提耳!……此即佛教不重视唯识的原故了”!

从这种经验(与知识结合)的立场,所以说:“中华佛教,如能复兴,必不在真言密咒或法相唯识,而仍在乎禅”。

大师于民国二年,曾揭举“组织革命,财产革命,学理革命”,惊动了教界。在大师三十余年的宏法生活中,到底有否进行佛学的学理革命?大师的佛学,是承受了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重经验的佛学。在(民十八年)“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中,曾这样的宣告:

“直溯释迦如来大觉心海的源头,我以为,只是圆明了无始终无中边的法界诸法实相,体现为以法界诸法为自身,以自身为法界诸法的法身:又完全的开显表示出来。……这是考之中国文的华严、法华等大乘经,马鸣、龙树、无着、天亲的大乘论,尤其是直证佛心。传佛心印的中国禅宗诸大师之语录,皆可为坚强之证据。而且太虚本人,也曾于此有确切之经验的”。

这表示了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从自己确切之经验中,贯通一切大乘经论,而深信佛法的根源,唯是佛陀大觉心海圆明了的实相。经验的实际如何,是不用说的,而不是但从佛书研究中得来,是一不疑的事实。从知识与经验相结合,更重于经验的佛学中,向两方面展开其教化:一、融古;二、阐新。

“现今所流行的佛学,实源于二千数百年前印度的释迦牟尼佛,在其大觉心海中流出来的”。虽这么说,在中国佛学传统中,“独尊大乘”,大师也不能例外。对古传的一切大乘经论,大乘宗派,一律尊重。在复兴中国佛教的努力中,发为初期的“大乘八宗平等”的主张;以“大乘宗地图释”而圆满地结束其主张。当时大师的思想,一则扩展为(中国本位的)世界佛学;二则有感于大乘八宗,实际上不可能一齐举扬;三则大师是厌恶宗派主义的;四则循流返源,深知中国佛学不及印度佛学,如(十八年冬讲,“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说:“现在研究佛法,亦当要依翻译来的经论为标准;因为经是佛言,西域各大师造论,皆根据佛说之经而造的。中国诸师,往往多臆说,故不可依为正量。……佛法传到中国几千年,大德代出,分镳扬化,各树门庭。然所造论,不似印度诸师根据坚确,条例精严,每本自意取喻一时。故我们不要在宗派上着手,而直接从印度所译来之经律与论,去着手研究”。于是乎演变为大乘三宗(大乘的三大体系)平等的主张。这一方面的佛学,特色是“融贯”。八宗也好,三宗也好、原则是一样的。以八宗来说:确认各宗的平等地位,如说:“此之八宗,皆实非权,皆圆非偏,皆妙非□,皆究竟菩提故,皆同一佛乘故”。大师以种种方便,说明这点──各各殊胜,各各平等。主要还是一切皆方便,一切无非为了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与三论、□益的融贯说相近)。以推陈出新的种种方便,融贯一切佛法,(二十六年讲)“新与融贯”一文,正表示了这一意义。晚年定论之“教之三期三系,理之三级三宗,行之三依三趣”,是融贯一切,是一种新的判教,但与台、贤等判教不同。台、贤的判摄,如古代的封建制:周天子高高在上(如圆教),公侯伯子男,次第而下,秩然有序。而大师的判摄,如近代的联邦制,首先确认各各平等,不失去各各的特色,而合成一大共和国。这也可说是适应时代的学理革命;如将许多独立邦,合成联邦共和国一样。然而,尊重过去的一切,不抹煞过去的一切。过去的一切,也有适于古不适于今的吗?也有适于彼而不适于此的吗?也有“融摄魔外,渐丧佛真”的吗?也有随情臆说,不足为训的吗?当然是有的。那末,过去的一切,一切平等;到底是暂时的,妥协的,还不能说真正的学理革命。这一融古的大思想,在大师的佛学中,虽占去全书的大部分篇幅,其实还只是维持协调的局面。

真正的“学理革命”,就是即人成佛的人生佛学。人生佛学,不是世俗化,不是人天乘,不是办办文化慈善,搞搞政治(并非不可办,不能搞),而是有最深彻之意义的。这就是根源于知识经验相结合,更重于实践的中国佛学。大师曾说:

“以言佛学,得十百人能从遗言索隐阐幽,不如有一人向内心熏修印证。  一朝彻证心源,则剖一微尘出大千经卷,皆湛心海,应机施设,流衍无尽  ” 。

这几句话,可作为大师佛学的写照。大师从一番经验(浅深是另一回事)而来的卓见,对一切佛经,如(十三年冬) “人生观的科学”说:

“释尊出世本怀,其始原欲为世人——凡夫显示一一人生三真相。……无如仅有少数大心凡夫,若善财童子等;……及积行大士,若文殊、普贤等,能领受其意。其余大多数科学幼稚,人情寡薄,若须达多居士;习于印度外道心理,若舍利弗、目犍连等沙门,皆如聋如盲,不能同喻。为适应此印度的群众心理,乃不得不示说人天乘福业及不动业之报,及声闻乘独觉乘之道。……向来在亚洲各地所流行,及欧洲人所知之佛教,多属此,为适应印度的群众心理所宣说”。

这是大师影略“华严”,本其大乘的信行,而对初期佛教的一项根本认识。大乘呢?印度大乘,是在天及声闻佛教的基础而开发的,所以在(民二十九年)“我怎么判摄一切佛法”中说:“一、依声闻行果趣发大乘心的正法时期。二、依天乘行果趣得大乘果的像法时期(从佛灭到千年)。在印度进入第二千年的佛法,正是传于西藏的密法……中国则是……净土宗”。大师开权显实而说:“依声闻行果(而向大乘),是要被诟为消极逃世的。依天乘行果,是要被谤为迷信神权的。不惟不是方便,而反成障碍了!所以在今日的情形……确定是在人乘行果,以实行我所说的人生佛教”。

从这看来,佛陀适应印度群众心理的人天乘法、声闻乘法、辟支佛乘法,以及由此而趣入的声闻菩萨法、天菩萨法,都离不了适应印度民族文化的特殊性,而不是圆满的直示佛陀的觉海心源。不但是印度,传于中国,传于日本,传于西藏、南方,古代所有一切型态的佛法,都是一样。所以在(民国十七年)“余之佛学新运动”中说:

“吾以二十余年的修学、体验,得佛陀妙觉的心境,照彻了大小乘各派的  佛学。……从人类的思想界,为普遍的深远的观察,了知佛学的全体大用,向来犹蔽于各民族(印度亦不例外)的偏见陋习,未能实现为人类的普遍文化。……应将此超脱一切方土、时代、人种、民族等拘蔽,而又能融会贯通东西各民族文化的佛学,明白的宣扬出来”。

这就是“世界佛学”,“世界新文化”;也就是最圆满深彻的,以佛陀圆证心境为根源的人生佛学。在上面说到,这“惟有少数大心凡夫,若善财童子等……能领受其意”。大师赞仰中国禅者,正因中国禅者,曾从一切语言、思想、制度等拘缚中透出。然而一般禅者,仍不免为传统所拘蔽,而形同小乘独善的出世行。“惟有少数禅师,若百丈、永明等;及少数居士,若庞蕴等──颇得其真,然居极少数人,而为我(大师)今所要极力提倡的”。大师所赞仰的,百丈是“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者;永明是“万善同归”者;庞蕴是妻儿聚会,共语无生者。这都是深入如来觉海,不为传统所拘,能活泼的适应现实。

从脱落一切方土,一切时代,一切民族的种种拘蔽,直探佛陀的妙觉心境。不着固有的,适应现代的,这是大师直窥大乘根本精神。如善财、维摩,所以不同一般禅者的专谈向上一着!从这一根本来说,革新的精神充分的表现出来。如宜统二年,大师二十二岁,作天台的“教观诠要”说:

“善学佛者,依心不依古,依义不依语,随时变通,巧逗人意。依天然界进化界,种种学问,种种艺术,发明真理,裨益有情,是谓行菩萨道,布施佛法。终不以佛所未说而自画,佛所已说而自泥。埋没己灵,人云亦云” 。

大师的学理革命,在适应环境中,不是条理严密,立破精严,以除旧更新。是融摄一切固有,平等尊重;而从这中间,透出自己所要极力提倡的,方便引导,以希望潜移默化的。但融旧的成分太多,掩盖了创新──大师所说的“真正佛学”,反而变得模糊了。多数人不见他的佛学根源,以为适应潮流而已,世俗化而已。我觉得,大师过于融贯了,以致“真正佛学”的真意义,不能明确的呈现于学者之前。我又觉得,大师的佛学,是真正的中国佛学。

在印度,在中国,凡卓然而有所创建,或开一代之风气的,都属于知识经验相结合,而特重经验的佛学,大师也是属于这一类型的。所以,大师不是偏宗的专家,而可说是通家。但不是“两脚书橱”式的通家,而是从其经验及修学中,凭其卓越的天分,而有惊天动地的思想革新者。如上所述的学理革命,在印度,在中国,在佛教世界的每一角落,曾有这样“不世出的思想家”吗?为了从事实际的整僧、护教,为了维持与调和而多多融贯,使他在佛教中的真正价值,被人误解。人生佛教,难道只是顺应潮流吗?

也就因此,从大师传受的佛学特质来说,从他的个性、思想来说,他不可能也不愿意做日本近代那种纯学术性的学问。他固然为了悲愿,为了革新。实际上,以他的佛学传统,个性天分,即使不需要忙着改革,也是不会在一本书,一个问题,一部分的材料上,费尽一切力气的!

 

乙、历史考证的佛学与学佛

 

以上有关“佛学”的叙说,只是说明了一点:虚大师的佛学,是中国,甚至是远承印度传统的真正佛学,不能说不是学问。我不是为了维护中国传统的佛学,或者为了自己的立场而提出异议。事实上,如虚大师那样,作为中国传统佛学的,现在也许是很难找到的了。至于我自己,一向是重于甲型的,更倾向于客观研究的。只是学力不足,而又处于不重研究的佛教环境,所以垂老无成!但是,正因为我有客观研究的倾向,所以不能同情于这样的结论──虚大师所说,是思想而不是学问。

从佛法流传于人间的事实看来,佛法早就演化为教与证,也就是说明的与修持的。这二者,是不必分离的,实在是不许分离的。不过多少着重于说明的,是甲型;着重于修持的,是乙型。这只是着重而已,所以传统的佛法,尽管有不同的两大类型,而都是“学佛而又佛学,佛学而又学佛”的。对主观倾向的修持,客观倾向的理论,相待互成,始终保持着中道的立场。

但在流传中,不容讳言的,已发展出偏颇的学风,这就是离义理而谈信行,离信行而论学问了!古代的大乘学者,文字学(声明:在中国当然是中国文学),论理学(因明),都列为修学的主要项目。这因为佛学的信仰修持,不可能离开语言文字的理解,思维论证的方法。否则,重于修持,一定会“依人不依法”,陷于武断的主观的仰信;久而久之,一定会演变成是非不分,佛魔不辨的盲修瞎练。中国的禅宗,自称为直传如来心印。在印度,这是重行的大乘“如来藏禅”,并没有离教(达摩以楞伽经印心,就是真凭实据)。但在中国,受到了南中国文化的陶冶(早期如支道林、竺道生,都有类似的意境);受到老庄“绝圣(例如呵佛骂祖)弃智”(如说:“知之一字,众祸之门”),以经书为“古人之糟粕”的影响,在中国南方,发展为“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纯经验的佛学。纯经验的中国佛学,当然是主观的──重于主体的体认,自己身心的解脱。针对当时义解有余,修持不足的教风,不能不说是好的。在禅者的努力下,形成一窝风的中国禅宗。引导中国佛教到达什么地步呢?中国佛教,形成虚大师所说那样(如前文所引),那就不能不略加思索了!另一偏颇的发展,由于近代(近代文明,是着重外在的,含有非宗教、无宗教精神的特质)欧美新研究派的滥觞,引起现代日本的部分学风,也就是“纯学术性”的,“纯客观的研究”。这是重于客观的,精神近于甲型,而通过历史的考证,或从人类文化史上的理性立场,而说明其内容,成论证其价值。从了解客观的事实,及适应人类普遍要求来说,这不能说是没有用处的。日本学者的不断研究,已有了重要的贡献!但标榜其“纯学术性”的,“客观立场”的“科学主义者之方法”,甚至想将信仰与思想,排斥于“佛学”──学问以外,以学佛与佛学为不同的两回事。俨然以除此以外无佛学的姿态,傲视法界。在我所了解来说,这与专重修持,不要教理的学风一样,只是恰好相反而已!

“纯从客观历史,对佛典加以分析、考证或批判,此即所谓科学主义者之方法”部分,我想略加讨论。上面说到,我有客观研究的倾向,所以对历史考证,虽不是自己所长,也不完全同意日本学者的看法,但确乎对之怀有良好的感想。在这点上,我与虚大师不同,自然也不能为中国传统佛学的长老所赞同。虚大师提倡唯识法相,认为可以接引现代学者,而且可以治“懒”。中国佛学,千百年来,在专重修持的风气中,习以成性。不但三藏圣典,束于高阁。就是“学教”的,也是我宗我祖,照本宣扬。望文生义,不求甚解,懒得对圣典痛下闻思功夫。于是法义不明,思想凝固,陈陈相因,佛教越来越空疏,越来越简陋了。唯识学极为严密,非精思密察,不能深入;唯识学应该是可以治懒的。然而,唯识学可以治懒,但治不了懒于思维的痼疾。对唯识学的研究,还留下多少功绩的,如支那内学院,近于甲型佛学,有客观研究的倾向,也就多少接触到历史与考证。我觉得,中国佛教的衰落,不仅是空疏简陋,懒于思维,而且是高谈玄理,漠视事实(宋代以来,中国佛教界,就没有像样的高僧传,直到现在);轻视知识,厌恶论理(因明在中国,早已被人遗忘),陷于笼统混沌的境界。历史考证,不是绝对完善的方法,也不是唯一的治学方法。但在历史考证中,以佛学来说,无论是经典、思想、制度、修行方法、佛教活动情况,都是出现于一定的时空中。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有事实,这是不能以含混、融通的方法来处理的。这不但可以治“懒”,也可以治“混”;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充满于真正从事历史考证者的心中。当然,这是从治懒病而联想起来的,并不是我同情于历史考证的根本意趣。

佛教的经书,思想、制度………在历史考证中,只是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存在于历史中的客观事实,应用分析、比较、考证、批判、推定等方法,去更清楚的了解而已。历史考证,是多方面的;而真正的根本意义,不仅是了解存在于一定时空中某一事象,而更是从现存的文证、物证中,去伪存真,探索其前后延续,彼此关联的因果性;以更清楚地认识佛法的本质,及其因时因地的适应。从过去史实中,理解佛教的演变、起伏与兴衰;对现代佛教来说,接受历史考证的研究成果,以为适应现实,开拓未来的指导方针。了解过去佛教的真相,从了解过去中,承受根本而主要的佛法特质(如中国文化的道统一样),作为我们信行的基础,这有什么不好吗?习惯于“说大乘教,修小乘行”的,也许会为了个人的修持着想而有所顾虑。然在大乘佛教中,为众生而学,以众生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如确是有利佛教的研究,那为什么要专为自己的有限利益着想呢?

中国传统佛教,似乎都不满历史考证的研究法。虚大师早年,对此也不能例外。几年前,圣严法师想成立史学会。我曾在通信中说:真正历史的研究,是否能为现代中国长老所容忍,还有问题。总之,近代开展的历史考证的方法论,与中国佛教界,格格不相入。澹思君说:“以纯学之立场言,我国佛教界,对现代日本研究佛教的学者,实在无话可言”。为什么呢?这不是“皆因国家之动汤不安,忧患深挠所致”。专讲修行,轻视文教,厌恶研究而外,最重要的,还是为传统的某些观念所束缚,深闭固拒,不能与现代的研究相衔接。虽现今我国的寺院僧众,生活方式,大大改观;弘法教学,也略有改进。然而思想方面,却是依然故我,与一百多年前,没有显著的差别。少壮一代,虽不乏思想明晰的;但或重于事业,或研究而滞留于改写(译文言为语体,故事新编之类),编纂、翻译(也不多)阶段。研究的人太少,而深一层从事思想工作的更少。对于史的考证,不能深求其故,为传统的观念所囿,而只是忧虑,甚至厌恶。在这方而,我国佛教徒,可说保持零分的长久纪录!这不是中国佛教徒不能,而是为某种权威的观念所压伏,而不愿或不敢去研究而已!

通过历史的考证法,为什么为我国佛教界所嫉视呢?中国佛教界是重信仰、重修持、重传统的;而应用考证法的一分学者,或不免粗率,或方法与观念不够圆满,因而引起忧虑与厌恶。但因噎废食,并不就是好方法。

佛是无师自悟的,究竟圆满的,这是每一佛弟子的信仰。通过史的考证的学者,总是从时代社会文化背景,来说明佛教的发生;有的竟说释尊只是“时代的圣者”。这句话,有的认为足以动摇根本。但依我的看法,“如来出世,无非时节因缘”,当然与印度的时代文明有关。但这与无师自悟,有什么关系呢?我是宗奉佛说的“缘起论者”。从缘起论的观点说,实现于特定时空的存在,是依因待缘而有的,离却因缘是不存在的。但依因待缘而有的,并不等于因与缘的总和,而有缘起的存在可说。世间学者,承受前人或当代的启发,还有卓越的、独到的、自己的见地,难道释尊就不能无师自悟吗?从所受的文化影响(因缘)说,与时代文明是息息相关。从释尊自觉的中道圣法说,却独拔于人天魔梵以上,而非印度文明所固有,这不是无师自悟吗?

梁启超的“大乘起信论考证”,以进化的观点来论佛法。有的以为:从小乘进化为大乘,从空宗进化到有宗,从显教进化到密教。这种进化论的观点,是虚大师所不能容忍的焦点。如说小乘不圆满,那我国佛教界,可说无不赞同。但说小乘进化为大乘,那就释尊时代没有大乘了。这种言论,对于以大乘佛教国自居的中国佛教界,简直比核子弹还可怕!从此深恶痛绝,不问不闻(如真的是核子弹,迟早要丢下来的,还是预作反飞弹设置的好。不问不闻,并非良策)。这里面有无数问题,还是依缘起的观点来说吧:释尊正觉的缘起法性(也称为如、实际等),是不落时空,超脱能(主)所(客)的现觉。这是“法性法住,法界常住”,说不上进化,也说不上变化。然而佛的正觉,适应人类的根性、知能,一经方便的表现为人类的思想,传达为人类的语文,建立为僧伽的制度,就成为人间现实的佛法。这是“法假施设”,是缘起,就契合于缘起的法则;而不能不是“诸行无常”而前后流变,不能不是“诸法无我”而自他依存。契合于根本大法(法印)的圣教流传,是完全契合于史的发展,而可以考证论究的。在史的论证中,过去佛教的真实情形,充分的表现出来。佛法(思想、制度等)是有变化的,但未必进化。说进化,已是一只眼,在佛法的流传中,还有退化,腐化。佛法为什么会衰落呢?说从小乘进化到大乘等,那种直线的进化观,原是粗率的、片面的,与实际不完全相合的看法。

“大乘非佛说论”的有力利器,是从文字典籍考察起来,大乘经的成立流通要迟一些。于是我国大乘信徒,对考证与历史,是更加深恶痛绝了。其实,如事实确乎如此,重真理而不是迷信的佛弟子,就应该勇敢的接受历史的事实,而不应痛恶。如认为不对,那就应本着护法的精神,去批驳他,纠正他。“海潮音”载有日本伊藤义贤氏的“大乘非佛说论之批驳”,我是非常欣赏的。这部洋洋大著,是否能达成其预期的理想,再建“大乘是佛说论”的权威,那是另一问题。但他这一决心与倾向,是对的。因为,惟有以考证对考证,以历史对历史,才是一条光明的路。痛恶而不能批驳他,甚至不敢提到他,那只是“混”而已矣!其实,集出与流行较迟(这是事实,大乘经自身就是这样说的),并不就等于新起的,伪造的。如向高山族采访,将他们的民族传说,民间故事,集录印行。时间是民国*十年,文体是语体文。就是这样,你能说这是新起的,伪造的民族故事吗?对于这,我想写一本“经(阿含)律集成之研究”。我想,如理解从佛说到流行,从流行到结集,从结集到记录;不断的流传,也就不断的将所信所行的,结集而记录出来。真能理解经律集成的史实,初期佛教者也就不会说大乘非佛说了。真正的大乘学者,也不必为“佛说”与“非佛说”而浪费口舌了!我的理想,当然并不等于事实。但这种问题,不是深恶痛绝,将自己的思想,封锁于与外界断绝的洞窟中所能解决的。惟有在历史的考证过程中,明白古代佛法流传的真实情形,才能摆脱无意义的思想纠缠,进入更正确更光明的领域。

史的考证,对于固有的一切,有某些不同意见提出来,那是一定的。史的考证,不是唯一的治学方法,也不是绝对完善的方法。方法是死的,运用之妙,在乎其人。不得其人,不善运用,谬论会横冲直撞起来。而且,一字一句的考订,一事一物的论证,总之,问题越小越单纯,越容易得到明确的定论。反之,问题越大,时间越久,情形越复杂,虽然依据同一资料,采用同一的方法,由于立场不同、观点不同(纯客观也许是并不存在的),往往作出不同的论断,甚至完全相反。异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在思想早经凝固,静如止水的中国佛教界,一时是不能适应的,当然不会有好感了!例如佛灭纪元问题(虚大师也写过“佛教纪元论”),胜利还都,很多人讨论这个问题。那时(不是现在)的海潮音编者,曾有“要定不要考”的高论。照他的意思:二千五百年也好,六百年、七百年,二千九百年也好,只要决定统一就好,不要再考了。这代表了懒于思维,厌闻异议的固陋精神。到台湾来,也有居士说:不要考了,再考要完了,这也代表那同样的意境。其实,如一考再考而就会完了的,那一定是凭空捏造,正所谓“一犬吠影,众犬吠声”。否则,真金不怕火来烧,真理愈辩而愈明。经上说:外道所说的,如染成金黄色的猴子,鲜艳动人,可是一捣就完了。佛法如染成金黄色的毡,越捣就越发光采?真实原是经得起考验的,何必怕呢!

异说纷纭,存有破坏、紊乱、骚动的因素,对于静如止水的中国佛教,一时有点不能适应,而且也是值得忧虑的。但异说纷纭,也有他好的方面。不但有正确的,具有建设性的成分,而思想也会开展起来。百家争鸣,常是隆盛光大的前奏。以佛教来说,隋、唐、北宋,大乘各宗的分头发展,难免引起严重的纷争,但这正是中国佛教的黄金时代!中国佛教的现况,如一直非常隆盛,那就这么下去吧!如情况并不理想,到了危急存亡之秋,如清末的中国一样。那就开放未必有益,而深闭固拒,却惟有灭亡!静若止水,美景是不会太久的。久了,止水一定是臭水,藏垢纳污,蚊蚋丛生,这是缘起世界的必然规律。所以史的客观研究,我不认为是唯一的方法,也不以为是绝对完善的方法。随之而来的,也不一定都是好的。但在适应现代,促成现代佛学的复兴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条光明之道!

以下,我想对排斥信仰与思想的客观研究,而表示我自己为学佛而佛学,依佛学而助成学佛的看法:

从个人学佛的立场说,纯经验的佛学,鞭辟入里,不能说不是好的。如从佛教的延续于人间,有关僧团与社会,而有多方面的关系来说,客观主义的佛学研究,也不能说没有用处。佛学应以“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为中心,但纯经验的,纯知识的佛学,在分头发展中,虽有或多或少的矛盾,而未始不可以“相破相成”,使佛教达到更充实的更有力的阶段。如中国的儒学,一向有义理、考据、经济、词章,各表达儒学的一面。宋明以来,专重义理之学(如佛教的专重禅宗一样),看来是陶贤铸圣,良玉精金。但偏重的发展,也不免削弱了儒家对国家人类更有力的贡献!所以从佛教在人间来说,我不反对纯经验的佛学,纯客观的知识的佛学,但不同意除此以外无佛学的,那种偏激的态度!

通过历史的重考证的佛学,虚大师称之为“欧美新研究派”,倒是很合适的。考证本是一向就有的方法,但到了近代,从西方开始,应用实地的物证,及文字等种种工具,而研究得成就更为辉煌。西方势力东来,神父、牧师、外交官、学者,纷纷向东方进军。当他们发现东方的佛教(及印度教等),感觉新奇。那怕是一幅壁画,一颗佛头,断简残篇,都看作异教文物、博物馆与图书馆中的历史资料,而广为搜罗。起初,着重于地理、艺术、语文、教仪的研究,渐进入圣典的翻译,思想与理论的探求。他们是不属于佛教的,当然是没有信仰与思想的。在研究的过程中,也会发出赞叹的声音,也会有很好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些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作品也只是图书馆中的参考资料而已!老实说,佛教虽还是活在人间的宗教,但在他们看来,这只是历史的残余,而等他们来慢慢洗刷清净。不过,人性到底是有受容性的,就是在神教及非宗教者(近代西方,充满这一类的学者),正如佛所说的“异见异忍异欲异解”的锢蔽下,也会引起真正的好感,而发生对佛法的信仰。虽还是“寥若晨星”,但佛法到底逐渐的进入西方,而将多少影响偏激的西方人心。就西方说西方,没有佛教的地方,这样的研究,我是非常赞同的!日本学者,承受这种学风,由于生长有佛教的国家,容易理解佛学,所以在研究方面,有更多更好的成就。然而一个有佛教的国家,纯学术性的,科学主义的佛学研究者,几乎百分之百,是佛教各宗的教徒。作为一个佛教徒,不是神教徒,不是非宗教者,而作离信仰与思想的,纯学术性客观主义的佛学研究,这真是最正确的研究方针吗?日本佛学界,人材辈出。对于日本佛教的前途,是不劳(自顾不暇的)中国佛教界关心的。但同为佛教一分子,总不免泛起异样的感觉,而一再怀疑:这是佛教徒对佛学研究的最正确方针吗?我也不知道,现代西方的天主教及基督教,神父与牧师们的神学研究,是否也标榜纯学术性的,科学主义的研究呢?怕未必如此。假使西方的神教徒,也标榜信仰、思想与神学分离,而从事客观主义的神学研究,那末西方神教的末日,也就近了!

以信仰者的立场,来作通过历史考据的佛学研究,我有三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研究的对象──佛法,要重视其宗教性。思想学术,固有共同性;但在每一学问领域,都有他的特性。佛法为宗教之一,从佛陀时代,独拔于婆罗门与沙门之间;流传于印度、锡兰、中国、日本等,无不表现为宗教形态。所以如忽略佛法为宗教的特性,以非宗教者的心境去研究,看作一般的哲学、文化,那纵有良好的成就,也很难是正确的,极可能是“失之毫□,差以千里”的。研究佛学,最好当然是深入佛法,身心有所契会。至少也要信解佛法的宗教性,而予以理解研究。也就是要顺着佛法是宗教的性格去研究,这才是客观的尊重事实。从前一位作家,想写一部描写帮会的作品,特地去与帮会斯混了一个时期,以便能写出更真实,更生动的作品。这一事实,足以比况反证说明:如以非宗教者的心境去研究佛学,是并不理想的!

这一时代,有浓厚的唯物主义倾向,非宗教的倾向。佛学的研究者,也许为这种思想所感染,也许为了适应时代,故意淡化,或抹去佛学固有的宗教性。假使是这样,那可能愈研究而离题愈远的。有一位近代学者,在根本佛教的研究中,认为经中所说十力、四无所畏等超人智能,佛是不会这样说的,佛的及门弟子,也不会这样说的,这总是佛的孙及曾孙辈,想像传说所成。这一见解,使佛陀平常化,合于部分佛教徒的心情(对佛教有习惯上的情感,但受了近代文明的影响,内心不能信受超人的智能,而造成思想上的矛盾),所以受到学者们的支持。其实,这是违反了佛法的固有特性。释尊的成佛说法,是以一切智者的身分而出现的。佛的言论举止,映入信徒的心目,是与宗教的情绪相融和的。佛弟子心目中的佛陀,传述于僧团、民间。佛有十力、四无所畏等特德,那里要等佛灭百年才有呢!举事例来说:在抗战期间,一次日机来袭,大家就慌了。虚云和尚说:“不要慌!听其自然好了”。结果,日机发生故障,在空中爆炸烧毁了。“听其自然”,信徒们想起了这句话,认为这是说,让他自己焚烧好了。虚云和尚的真意如何?谁也不知道。但在信徒们,认为虚云和尚预知日机自焚,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一传说,不是多少年后想像所成,而是立刻传遍了各地。这就是宗教领域内的事实!又如耶稣死了,尸体发现不见了。死是真的,不见也是真的。而在耶稣门徒中,立刻形成复活生天的信念。不是百年,千年以后想像所成,而是立即传开,在耶稣门徒心目中,很快成为公认的事实。宗教界的事实,是一般所难以想像的。所以研究佛学,一定要理会那个时代的佛教实态,承认宗教领域内的宗教事实,而不能以现代人的想法,以无信仰的态度去研究的。这位学者的那种主张,归根结底,是主观意识支配了他的研究方向,论断标准。

又如“生死流转”与“涅盘解脱”,一向是佛教界的根本论题,从无异论。佛陀的出家成佛,佛弟子的随佛出家,都无非为了生死(流转)的解脱。说到生死解脱,如后代的部分佛教,着重在“后世”、“他方”,当然是不尽然的;佛法是着重现生体证的(不能证入,当然留待以后了)。修证,是以无限流转的生死苦迫为前提的;面对这一事实(苦),而求其彻底解脱,所以修行求证。现生的体证,在自觉自证中,“不受后有”,“作苦边际”,也就是生死流转的事实,自觉的已告解决。这原是佛教界共明的事理,但深受唯物思想侵袭的现代人心,对生死流转(以及流转)的解脱,不易引发真切的信仰,也就更说不上修证。于是有人解说“不受后有”为:“有”是现实生命(迷)态,“不受后有”是不再如以往的迷惑态了。这一下,可又合了部分的现代人心,于是这种解说,被看作根本佛教的真意义。可以说修、说悟、说不动心、说解脱自在,却不用肯信,不用解说──使人困惑难明的生死流转。张澄基教授告诉我:受美国学界注意的铃木大拙博士,大宏禅学,却不承认生死流转。这正是现代学者,同一意向与同一手法。把佛法解脱观,局限在现实身心去解说,而抛弃无限生死的究竟解脱论。无怪乎看到“长阿含经”中,批评外道的“现法涅盘论”,论断为后起之说。这正因为自己已堕入现代化的“断见论”,现代化的“现法涅盘论”了!佛法的根本意义,最上一乘,真的就是这样吗?当然不是的。从释尊以来,出家的圣者们,都是不惜一切牺牲,难忍能忍,难行能行,坚苦卓绝的,死生以之的,不悟不休的修行下去。这样的精进修行,为了什么?是为了现生几十年,几年间的有限苦迫,而求得余生的有限自在吗?牺牲一切而求取余生的有限自在,未免太愚疑了吧!佛教古圣的修证,是不同“现法涅盘论”者所见的!

上面所举的二例,都是淡化或抹去了佛教固有的宗教性。假如说,这是为了迎合现代人心,姑妄言之的方便说法,那我也会报之以同情的微笑。假如说,这是经历史考证,客观研究所得的佛法真意义,那就不敢苟同了。因为这是为了满足主观意识的欲求,而得出的好主意,与历史上的佛教事实,并不相合。如以此为真实佛法而被公认,那无信仰的佛学,更将广泛地堕落下去。即使对佛教有传统习惯上的情感,也不过作为文化遗产,照着自己的意欲去研究,使自己成为佛学家与博士而已。

二、以佛学为宗教的,从事史的研究考证,应重于“求真实”。而真实的探求,是要在佛学发展过程中去把握的。历史是一项延续的演变过程;从前后看,是前后相关,延续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某一环节;从同时看,又是种种问题,种种关系中的某一事项。孤立的事理,是并不存在的。从史的考证中去求真实,为了研究的便利,总是截取某一阶段,例如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等;或是择取某一问题,例如某一思想、某一制度、某一经论、某一寺院、某一术语。但研究者,不能不预想为,这是前后延续,彼此相关中的某一阶段、某一事项。部分的片段的研究,是不可忘记了延续与复杂的全体。否则,片段的孤立的研究,容易形成思想上的支离破碎,很难阐明那表现于前后延续,彼此相关中的某一实态的。也许有人以为:部分的、片段的研究,累积起来,才能完成更精确的全体的研究。部分部分的孤立起来研究,重差别而不重统一,原是近代研究的一般趋势,而有了重大的成就。但问题就在这里,每每由此而忘却全体,机械的累积、结合,而缺乏一以贯之(这是东方文化的特色)的精神,造成现代思想上的破碎与混乱。

我们在思想上的承受,以及个性、兴趣,总是有多少不同的。对于研究、方法、立场、观点──人的主观性,是很难说没有的。而现在要研究的,又不是物质,不只是单纯的,而是融和了人类的思想、情感,具有复杂内容的佛学。从史的延续中去研究、考证,除了一些片段的,点滴的事相,纯客观的研究,在我看来,真是谈何容易!从前嘉祥大师说:“将此等戏论洗净,自见经论本意”。在研究中,确乎唯有尽量放下自己以往的定见、想法,而让研究对象的真实态,能充分的显发,涌现于研究者的心中!

求真实,不只希望了解各时代、各区域、各宗派……种种事理的真相,而是说:研究者要有探求佛法真实意趣的信念;将这种信念,贯入研究之中。适应不同时地的佛法,已表现为形形式式的派别。史的研究考证,足以明了各各的真实事理,而同时更探求佛法的真实──不同于世间学术的特性,以及其适应的原则。研究佛学,本不是满足知识欲;也不是为了宣扬本国固有的佛教,或作宗派的传人。佛法就是佛法,佛学与学佛,最后当然应归宗于佛陀。求得佛法的真实意趣,应为佛教徒研究佛学的应有精神!在佛法真实及适应原则的阐明中,不仅确切地把握佛法的核心,明了种种法门,种种宗派的适应性,而各种法门,在佛法的真实意趣中,也得到了统贯与应有的衡量。在这种研究中,探求佛法的本质,以及新适应的正确方针。对现代佛学来说,这才不致为了适应,倾向于趋世附俗,引起佛学堕落的危机!

佛法在印度,大乘佛教,以及中国的天台、贤首等宗派,有一项传统的精神,那就是探发佛法的真实意趣。以究竟真实为准绳,而统贯衡量一切法门。表现于古代的研究形式,这就是“判教”。虽然方法不同、观点不同、结论不完全一致,而这种求真实的信念,推动鼓舞了佛教的前进。为了求法、传法,梯山航海,不计一身的安危,而写下佛教史上灿烂光辉的篇章!或解行精勤,终于从自心的契会中,通过经论,而发为不同的教理体系。一种“信智一如”、“悲智浑融”的佛教生命力,表现于古代的佛学(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佛学),使佛法成为活着的宗教,不息的延续下来。古代的研究法,可贡参考,现在当然不能拘囿于古老的形式。但那种求真实的精神,将永远是佛学者所应遵循的。如没有这种悟念与精神,任何研究,或成就如何辉煌,都不外乎古董的监赏,历史陈述的整理。虽足以充实庄严图书馆,而不能成为活的佛学!

三、史的研究考证,以探求真实为标的。在进行真实的研究中(从学佛说,应引为个人信解的准绳),对现代佛学来说,应有以古为监的实际意义。历史的考证研究,切勿矜眩于古物的监赏!我们要知道过去究竟怎样;要知道过去究竟怎样,正是为了要指导现在应该怎样!这是承先启后的历史意义,研究历史的真正意义!传说:过去某某佛,没有制戒摄僧,所以佛涅盘了,佛法就随之消失。

某某佛制戒摄僧,所以佛法住世,不因佛的涅盘而消失。释尊审思过去,于是决定了制戒摄僧的方针,来达成正法久住的理想。这一传说,表现了一项意义,就是从过去史实中,接受经验的教训,而决定现在应该如何!史的研究,要对固有的有所衡量,有所取舍,而关联于现在将来。固有佛学的研究,随之而来的,应就是现代佛学的调整与复兴。

现代各地的佛教,呈现了多少不同的风格。从根源来说,只是印度佛教中,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不同传宏。从流演来说,又受到当地民族文化的影响,与时代的推移。在这个时代,应从印度一千五六百年的佛学研究,以观察其因时因地的开展演化,而达成世界不同佛学的关联与统一。印度的佛教(释尊也不能例外),都有因时因地的方便适应性。方便适应,是世界悉檀,便于佛法的传宏(有的适应民间习俗,意境不免平凡)。方便适应,有利必有弊。释尊适应当时厌世的风尚,以“不净观”为方便,结果,有些人厌世自杀,于是释尊别以“出入息念”为方便。方便,佛世就不免引起副作用。所以,融入佛教的多少方便,由于时地推移,失去其方便适应性,而转化为障碍,是不能说没有的。这所以古圣有“正直舍方便”的伟大作略,过去佛学的某些理论、行持、制度、习俗,如已从方便而转化为障碍,这在史的研究考证中,佛法真实的探求中,是会渐渐明白呈现于我们眼前的!问题在史的研究考证者,有没有信仰与思想,是否能展开有信仰的慧眼,让这些涌现心头!

本来,佛教是有传统性的。无论那一国家,那一宗派,珍惜传统佛教的固有光荣,是佛教延续安定的一大力量。而且,对我们也有情感,如民族感情一样。但现代佛学者,应有更广大的心胸,树立超地区、超宗派的崇高信仰──“惟佛法的真实是求,惟现代的适应(不违佛法而适应时代,不是随俗浮沉)是尚”。对固有的佛法,应作善意的探讨,而不应以指责呵骂为目的。但真实还是真实,绝不能因固有的宗派习见,而故意附会,曲为解说。真正的佛学研究者,要有深彻的反省的勇气!探求佛法的真实,而求所以适应,使佛法有利于人类,永为众生作依怙!

上来的三点意见,尤其是从事史的研究考证,应有以古为监的意义,似乎对此而有同感的,并不太多。也许囿于传统,而“习焉不察”!也许依附宗派,涉及了某些实际利益!也许以佛学为哲学,而被抽象的思维所眩惑,即使是“索隐行怪”,横竖是研究而已,也觉得不无道理了!也许是时风如此,排比对校,也就觉得大有见地了!但是,研究考证而缺乏一项崇高的信念;从事史的研究,而缺乏以古为监的意趣。那研究的成就,即使是非常辉煌,而对真正的佛学,可能没有太多的关系。从前两汉的儒学,博士们也是偏重考据的。一位博士,解说“曰若稽古”四字,就洋洋十万言,这当然援引考证,博洽周详了!然在中国文化史中,专考据而无视于“经济”的实用者,意义是远不如宋明义理之学的。我想,专考证而忽视实际意义的佛学,结果也不会好多少的!

总之,具有客观倾向的佛学,如重视其为宗教的;从史的求真实的研究中,而留意于有关佛法兴衰的历史意义。我相信,这样的佛学,是无碍于学佛,学佛是不妨于佛学的。佛学研究的学风,而有正确的崇高的信念,集多人、长时的研究,那末佛学的昌明,必与佛教的兴隆为正比。这是我所希望的,虽然不是我所能做到的。否则,佛学、佛学,也只有“摆在学院的书架台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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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五戒:五戒讲义

五戒讲义

宏泰法师

 

 

夫三皈者,乃初入佛门之门径也。三皈虽不是戒,却是一切戒之根本。举凡五戒、八戒、沙弥十戒皆以三皈为得戒而纳受戒体,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虽以羯磨法而受戒,但在受戒之中亦须行三皈。另有受大乘菩萨戒者,在忏悔与发愿之前,也必先受三皈。是故三皈为万行之由籍、成佛之初基、游涅盘妙门之要径也。

夫五戒者,一切世出世间诸善法戒之基石也。佛法中化、制二教之戒法皆以五戒为其根本,由五戒开演出八关斋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乃至梵网菩萨十重四十八轻之一切戒法。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长养一切诸善根。”是故依之渐次修学,三聚圆满,得成无上菩提妙果也。

夫八戒者,为在家二众之出家戒也。世间善士,欣仰出世少欲知足之梵行,然以尘恼牵缠,无暇修学。世尊慈悯为令彼等种出世善因,证三乘之道果故,乃权巧摄化,制在家之出家戒,即八关斋戒也。

为今之世,去佛时遥,佛日潜辉,戒法不彰。初入佛门者学无所依,行不知其本,本既不立,道何由得生?近来学佛之人,稍聪利者,整日谈玄说妙,徒逞口头活计;稍钝者,终日忙碌处处攀缘,美其名为广结善缘,论其实际,乃心外求法。论其学佛时日,多有十余年者,若问其何为三皈,却茫无所知。今有乞师证明受归依者,辄称皈依某师,殊不知所皈依者为僧伽,非唯皈依某师一人也!蕅益大师云:“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今世俗人,择一名德比丘礼事之,窃窃然矜曰:吾某知识,某法师门人也。彼知识法师者,亦窃窃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于我也。噫!果若此则应曰:归依佛、归依法、结交一大德,可也;可云归依僧也与哉?”故已受皈依者,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皆当尊礼为师,自称弟子;未可憍慢,妄自分别。且归依三宝之境若不遍者,不得三皈之体,既不得体,穷其一生修学,只名附佛外道,虽种将来成佛之因,若于三宝中一念分别憍慢,则苦报无穷矣!

时过境迁,佛世芳规难见,今时受戒者,只闻戒相之名,不知其开遮持犯、轻重之相。上山求戒,入三宝之地如入家厨,取用无度;下山之后,未曾问津。问其受戒否?矜然答曰:“我乃五戒、八戒、菩萨戒弟子。”问其戒为何物?则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授戒之师不知戒法,无法讲说,受戒者亦一无所晓。以致受戒犯戒以为常事,若思地狱苦报,怎堪回首。入宝山空手而归,尚属可惜,若为宝所伤,实乃可怜悯者。乘此解脱宝筏,而漂入罗剎鬼国,甚可哀伤。

社会淳风渐替,人心不古,皆由戒法未能行持之故,之所以无法行持,乃因不明戒法使然。今因善心居士,殷重请法,学人不敏,亦无德学,不知所措。但私自念言:“比丘乃七众纲领,七众戒法,比丘当负起教育之责。”是故从诸戒经及相关戒学书籍中集录重点,为其讲说。内容虽未达至善至美,但其大意已明。今书既成,讲说已了,叙其大要;以资初学。

愿见闻者,同沾法益,尽此一身,同生安养,悟无生忍,于十方界,普利群萌!是为序。

佛历二五四二年 民国八十七年二月十七日

释宏泰 谨序于台中南普陀寺

甲、五戒三皈大意

 

《演道俗业经》:云“居士复问:“初学道者,始以何志?”佛言:“先习五戒自皈于三。何谓五戒?一日慈心,思仁不杀;二日清廉,节用不盗;三日贞良,鲜洁不染(不淫);四日笃信,性和不欺(不妄语),五日要达,志明不乱(不饮酒)。何谓三自皈?一日皈佛无上正真;二日皈法以自御心;三日皈众圣众之中。所受广大,犹如大海,靡所不包。复有四法:一日道迹(初果);二日往还(二果);三日不还(三果);四日无着(四果)。缘觉至佛无上大道,得天人身,皆由之生。””

 

壹、近事五学处

近事律仪,为居家学佛男女所受持之学处。梵语优婆塞、优婆夷,新云邬波索迦、邬波斯迦,此云近事男、近事女。谓能亲近奉事三宝,广修众善,故以为名。又云善宿,谓此人善能远离破戒之处。古人有解说为清信士者,“清是离过之名,信为入道之本,士即男子通称”。此取意而言,非是正翻。《大毘婆沙》一二三释近事有云:“亲近修事诸善法故,谓彼身心狭习善法,故名邬波索迦”。又云:“亲近承事诸善士故,谓彼恒时亲近善士,故名邬波索迦。”有作是说:“亲近修事精进行故,谓彼恒时爱乐修习速舍生死、速证涅盘精进之行,故名邬波索迦。”复有说者:“亲近承事诸佛法故,谓彼至诚受持守护诸佛法律,不惜身命,故名邬波索迦。”

近事男女有五学处:

一、离杀生—亦云不杀生。上至诸佛圣人师僧父母,下至蜎飞蠕动,微细昆虫,凡有命者,不得故杀。

二、离不与取—亦云不偷盗。凡他人之金银财物,乃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

三、离欲邪行—亦云不邪淫。居家学佛,未能全断淫欲,只许于正常夫妇配偶间行之,此外一切女人不得故淫,名离欲邪行。

四、离虚诳语—亦云不妄语。凡不如心想而说,皆是妄语。

五、不饮酒—酒能致醉,令人神志昏迷,故一切酒不得故饮。

此五戒法,《婆沙》说有多名:“是近事者所应学故,名为学处。若有游此便升无上智慧故,名为学迹。此为径路,一切律仪妙行善法皆得转故,名为学路。如诸外道所受禁法种种差别以为标帜,如是圣众以此五种所学禁法为初标帜,名为学禁。诸所应学此为本故,名为学本。与涅盘路为基趾故,名为学基。”学处一名,通一切戒,故近事律仪,亦名五种学处。

 

贰、五戒与其它世间善行

此五戒为居家学佛所必须受持者,以若离此,尚难成为世间好人,况堪作佛弟子。五戒乃人类共处之宏规,古今中外,立名或有不同,而究其安定社会、纲维人伦之条目,要不外此。如我国儒家之五常(仁、义、礼、智、信)即大同佛教居家之五戒。所谓不杀生即是仁,不偷盗即是义,不邪淫即是礼,不妄语即是信,不饮酒即是智。不过,世间贤圣仅依此心此理之同,勉人于正己安人而已,未能推类至尽,发为宏誓,广收自他之利。世尊所制近事律仪,则性遮兼顾,人能行之,则惑业日损,功德渐增,远可成圣道之本,近则为人天之因。但若云圆满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功德,则唯佛为能。

今欲成佛功德,即必须从受持五戒作起,《优婆塞戒经》有云:“若有说言,离五戒已度生死者,无有是处”。而进受沙弥、比丘、菩萨律仪,亦必须以此为基。又诸经论多明十善行,亦名十善戒,声闻戒中,则无此制。盖以十善,劫初便有,既不以三归为体,则不成出世津梁,故人虽行之,不能超越世境。今佛出世,更为制立,先受三归,再受五戒,方堪称为真佛弟子。若更修三十七品、四真道行(四圣谛),即可于现法中,证前三果。故《四十二章经》云:“饭善人千,不如饭一持五戒者”。而十善立支虽广,五戒实已兼容。两舌、恶口、绮语是妄语分,今说妄语当知已摄余三。贪、瞋、痴三,源于无智,今制不饮酒戒,则睿智清明,三毒之贼,无从干扰。即一不饮酒戒,已摄意三。是则五戒已摄十善,故声闻律中不制十善为戒。

一、五戒配三业十善

实十善可以包含在五戒之中的,所以五戒十善,通常是被连在一起。修五戒十善,同得人天果报,十善实即五戒的分化,离开五戒,并不别有十善,这在经典中,有很多的根据。

十善的内容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离贪欲、离瞋恚、离邪见。以类别而言,十善分属身、语、意三业,故亦称为十善业;持修十善之行,乃为生于善道之行,所以谓之十善业道。

妄语一戒含摄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的三善,可知五戒实即概括了十善中身语二业的表现,便不成其为善恶的造作。事实上,意业的三支,乃是分由身语二业而有所造作;身语二业,若无意业为期造作,恶业的主宰,所造恶业,亦不会成为重罪,甚至根本无罪。所以,若谈五戒,即已具足十善。

五戒配十善的情形,大致以表说明之:

┌不杀生—离杀生—救生┐

├不偷盗—离偷盗—布施┼──身三业┐

├不邪淫—离邪行—梵行┘ │

│ ┌离妄语—诚实语┐ │

│ ├离两舌—和诤语┤ │

五戒┼不妄语┤ ├─语四业┼十善业

│ ├离恶口—爱软语┤ │

│ └离绮语—质直语┘ │

│ ┌离贪欲—不净观┐ │

└不饮酒┼离瞋恚—慈悲观┼─意三业┘

└离邪见—因缘观┘

 

 叁、对治贪瞋痴立五戒

《戒疏》云:“对治贪欲立第二第三戒,对治瞋痴立第一第四戒。又杀妄由瞋痴生,淫盗由贪生。是三毒配四戒,杀淫妄是对有情,盗通非情(无情物即没有生命的),酒是对非情。”

如表可解:(略)

 

 

肆、五戒通七众受持

《佛灭度后棺敛葬送经》云:“国王曰:“尔为谁沙门乎?”答曰:“吾师事佛。”王曰:“佛有何戒耶?”师曰:“有二百五十戒。”王曰:“首戒云何?”答曰:“第一当遵慈仁。普惠恩及群生,视天下群生身命,若己身命,慈济悲愍,恕己安彼,道喜开化,护彼若身,润逮草木,无虚机绝也。”王曰:“善哉!佛之仁化,怀天裹地,何生不赖焉!”“第二、当遵清。无积秽宝,尊荣之国,非有无篡,草芥之属,非惠不取。”王曰:“善哉!斯可谓清白也。”“第三、当遵贞。存心无淫,口无言调。伪声邪色,一不视听,赌彼妇人,以母以姊,以妹以女,宁就丧身,无为淫乱。”王曰:“善哉!模真景净,佛化为首矣。”“第四、当慎言。无两舌恶骂,妄言绮语,前誉后毁,证入无辜,蛊道鬼妖,厌祷咒咀,宁就吞炭,不出毒声也。”王曰:“善哉佛化,惴惴栗栗,慎言乃如兹乎!”“第五、当绝酒。夫酒者,令君不仁,臣不忠,亲不义,子不孝,妇人奢淫,厥失三十有六。亡国破家,靡不由兹。宁饮毒而死,不酒乱而生。”王曰:“善哉佛之明化,令吞德怀道,灭于众恶,兴于诸善,清净为身,淡泊为志。””

由文可知上至比丘下至优婆塞、优婆夷等须受持五戒。

注:

┌比丘

├比丘尼

├式叉摩那

七众者┼沙弥

├沙弥尼

├优婆塞

└优婆夷

 

伍、五戒戒德高胜

《羯磨》云:“经云:善男女布施满四天下众生,四事供养,尽于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以戒法类通情非情境故也。”

《业疏》云:“初受戒时,已行三施尽众生界,故财有量不及此也。尽形不盗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财。言不杀者,已施法界有情无畏;即用戒法行己化他,即名法施遍众生界。财施局狭,集散之法,能开烦惑恼害之门,戒法清澄,故绝斯事。”

《业疏》云:“由戒故施得清净也。《智论》云:若不持戒得财施者,多贪不净,以制求利,恶求多求。故使来世受不净果,如牛羊猪狗衣食粗恶。若持戒者,既绝恶求,清净行绝,乃至佛果。”

注:

有情者—即十方三世恒沙诸佛,及诸菩萨、缘觉、声闻、诸天、世人、修罗、畜生、饿鬼、地狱。下至蚊虻蚤虱微细动物,六趣之外中阴众生。

非有情者—即一切世间,微尘国土,山河大地,草木花果。乃至一花一叶,一物一尘,形像塔寺、圣教经卷谛理涅盘、地水火风等。

 

陆、五戒即是大施

《弥勒菩萨所问经论》云:“言五大施者,谓受持五戒,此是如来所说大施,已能摄取无量众生故,成就无量众生乐故。”

《善生》五戒品云:“夫禁戒者,悉于一切可杀不可杀中,得一切可杀不可杀者,无量无边(比喻其数之多)。戒之果报,亦复如是无量无边。善男子!一切施中,施无怖畏(即无畏施),最为第一。是故我说五大施中,即是五戒。然得无量无边福德。离是五施,不能获得须陀洹果,乃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男子!若受戒已,当知是人,为诸天恭敬、守护,得大名称。虽遭恶对,心无愁恼。众生亲附,乐来依止。阿那邠坻长者之子,虽为八千金钱受戒,亦得无量功德果报。善男子!为财受戒,尚得利益,况有至心为于解脱而当不得?善男子!有五善法围遶是戒,常复增长如恒河水。何等为五?一者慈;二者悲;三者喜;四者忍;五者信。乃至若有说言:离五戒已,度生死者,无有是处。”

 

 

乙、解释戒义

 

《善生》云:“约善为五义:一、日制,能断诸恶故。二、名迮隘,性不容恶故。三、名清凉,遮烦恼热故。四、名为上,能上天堂,至无上道故。五、名为学,学调诸根智故。”

注:初、约教,二、据性,三、从用,四、从果,五、约行。今核戒字,乃当警也,预约未然之言。核者,推也。警者,警悟,谓常自预觉,不使临境有迷。

 

壹、五戒四性一遮

┌杀生戒

├偷盗戒

性戒┤

├邪淫戒

└妄语戒

遮戒—饮酒戒

《业疏》云:“《多论》:“四是实戒,一是遮戒。所以同结戒者,由酒是放逸本,能犯四戒。迦叶佛时,有优婆塞饮酒故,淫他妇,盗鸡杀人。问之答云:吾不作也。又能作四逆,唯不破僧。又得乱报,失一切善业。由多缘故,与性戒同例。”《智论》云:“酒有三十五失。””

注:

┌性戒—佛虽不制、国法亦不容许。如四根本戒(杀、盗、淫、妄)。

性遮戒之别┤

└遮戒—唯佛制方犯,不制不犯。如饮酒等戒。

┌杀父

├杀母

五逆者┼杀阿罗汉

├出佛身血

└破僧轮

 

 

丙、出体

 

┌戒法—如来所制之法(即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

├戒体—由于授受之作法(如跪拜、请师、乞戒等),而领纳法界善法(圣法)

│ 于心中,生防非止恶(防止过非及造恶业)之功能者。

├戒行—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身、口、意之三业也。

│ ┌以法为相—即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

└戒相┤

└以行为相—随所施造,动则称法(行为举止,合乎戒法),美德光显(戒德显露,戒香远播)。

 

 

壹、受戒转恶为体

《芝苑》云:“现前色心,无量劫来,至今生中,造生死业,不可穷数,恶心遍布,充塞法界。经云:“若有体相,尽虚空界,不能容受。”若得戒者,则翻无量恶业,悉为清净戒体。为善种子,作成佛本基。”

 

 

丁、受五戒的功益

 

《善生》云:“善男子!一切施中,施无畏最为第一。是故我说五大施者,即是五戒,能令众生离五怖畏。是五种施易可修行,自在无碍不失财物,然得无量无边福德。离是五施,不能获得须沱洹果,乃至无上菩提。善男子!若受戒已,当知是人为诸天人恭敬守护,得大名称。”

经云:“五戒各有五位护戒神。”

《智论》云:“若受五戒,释迦文佛在汝家中。”

《济缘》云:“截生死流,发定慧力,菩提基本,涅盘初门。所以三乘圣人并由斯路,舍此修道,枉费时功,却步求前,终无所致矣。纵妄成业,禁业名戒,故先受戒,意在斯也。云何名五戒,杀生乃至饮酒,此五是所防之业非,戒乃是能防之本。受戒者能常忆所受戒,一、忆念不忘;二、执持不失;三、尘境不侵。能忆持防,一体三用无前后,方名持。云何名受戒,谓创发要期,缘具成受,纳圣法在心,名之受。即此戒体,能防非义,故名为戒。受者发心立誓,普遍生境俱无害心,方成大慈,得戒之本。”

 

 

壹、受戒利益

受持五戒,破贪瞋痴烦恼。持不杀生戒,破瞋;杀罪由瞋起故。持不盗不淫戒,破贪;以邪淫之罪由贪心起故。持不妄语,破痴;妄语由痴心发起故。持不饮酒戒,消除放逸;能破诸戒故。谓财色与酒,是二种惑,臣耽丧家,君重亡国。受持五戒者,近报人天,远证佛果。

 

 

戊、归戒之分合与授戒之具缺

 

┌持一戒名一分优婆塞(夷)

├持二戒名少分优婆塞(夷)

有四种优婆塞(夷)┤

├持三戒或四戒名多分优婆塞(夷)

└具持五戒名满分优婆塞(夷)

若更加唯受三归优婆塞(夷),即成五种优婆塞(夷)。

然许否有但受三归优婆塞(夷),及许否受缺减律仪优婆塞(夷),诸家说法不同。

┌《成实论》—谓有唯受三归,及于五戒中随受一二三等,皆得律仪,但取要

│ 有五。以近事律仪乃为摄引居家男女,故随彼意乐能力,于五

│ 戒中随受多少,皆得律仪。沙弥、比丘律仪不许缺减受者,以

│ 沙弥、比丘既已舍家,即为佛之内眷属众,为安立故,制具律

│ 仪,具受乃得,故不得缺减受。

└《婆沙》、《俱舍》—则谓无唯受三归名近事者,亦无受一二三缺减律仪名

近事者。彼谓若人受三归时,即得近事律仪(即五戒)。

┌为方便接引,从少至多,不强人所难,不失为人种善之路。

┌《成实》┤

│ └五戒则许随日受乃至尽形受皆得。

│ ┌有部之说从严,受归必须持戒,方成邪正之分。

└《婆沙》┤

└五戒一受,必须尽形。

文中亦以《成实》之说为能巧逗人机。佛法大海不拒细流,合掌低头,尚成道种,况发诚言,尽形或数年数月数日受持三归或一二三等戒。故中土所通行者,不但归、戒分受,且许于五戒中,别受一分、少分、多分等,如是即收化导之利,复于理无违,殊堪依行。

 

 

己、进受五戒律仪之资格

 

进受律仪,必须拣择根器,不同三归之遍通五道(天、人、地狱、饿鬼、畜生)。

┌于三界中,唯欲界有,非色无色界。

五戒法┼唯人趣有,非余五类。

├于人趣中,唯三洲(东胜神洲、西牛货洲、南瞻部洲)有,除北俱卢洲。

└复除五逆(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僧轮)罪人、贼住(未

受具足戒。盗听大僧作羯磨)及污比丘尼者,故于受戒前,应具问遮难。

┌汝不盗现前僧物否?

├于六亲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净行否?

《善生经》云┤

├父母师长有病弃去否?

└杀发菩提心众生否?

必此等遮难俱无?方可与戒。若有遮难,则虽受不得。以为恶业所污,亦障圣道,不听出家。《多论》云:“有先犯五戒八戒及十戒、具足戒而犯重者,更受不得。”

 

 

壹、受戒三根要具

《业疏》云:“至如根缘,耳舌意三,助道胜也。由耳听法;意缘邪正;有疑通决,非舌不明。必具此三,定为戒本。”

 

 

庚、受五戒法

 

壹、未受戒前先须忏悔

《济缘》云:“五戒是圣道之基,有亏则三乘无托。恐有轻犯,故须略简。忏悔由生死际至涅盘际,谓无始有识名生死际。究竟果满名涅盘际。略学始末以摄中间,所有罪过,一时尽悔。”

 

贰、誓断诸恶为得戒本

《业疏》云:“如《多论》云:“凡受戒法,要以勇猛决誓断恶为先,后依缘受,方发戒也。诸天着乐,善心微弱,饿鬼身心常焦热恼,地狱苦楚,畜生业障。虽经说斋,但得善行,如上诸趣,皆无得戒也。””

 

叁、发欣厌二心成道本

经云:“善男子,若人不能一心观察生死过咎,涅盘安乐。如是之人,虽复惠施持戒多闻,终不能解脱法分。若能厌患生死过咎,深见涅盘功德安乐。如是之人,虽复少施、少戒、少闻,即能获得解脱法分。”

 

肆、戒分三品

一、若于正受戒时,刚闻戒师法语,心即开通,发最上广大之心,遍缘法界一切有情无情,悉愿断除一切罪恶,悉愿修持一切善行,悉愿广度一切众生者,得上品五戒。

二、若于正受戒时,虽听戒师开导,亦缘一切有情无情之境,但其愿心不大唯求自脱生死,全无度生之志者,得中品五戒。

三、若于正受戒时,亦听戒师开导,或以性智狭劣,或因心意散乱,故致缘境不周,但得戒相的守持,无能发挥戒体的功用者,得下品五戒。

 

 伍、发上品心得上品戒

《事钞》云:“云何上品,若言我今发心受戒,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脱门,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导众生,令证涅盘,令法久住。”

 

陆、得五戒之时间

受三归依法竟得五戒。谓前三皈法,随师三说毕,得戒体属己。后三结者(即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重更嘱累,使令勿忘,意令坚持。

 

柒、受得戒体

略述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佛制五戒名法;纳法于心名体;由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为戒相。谓受戒时所受的是戒体。

 

捌、云何戒清净

《杂阿含经》云:“佛告婆罗门长者:“谓圣弟子,作如是学。我作是念,若有欲杀我者,我不喜;我若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作是觉已,受不杀戒,不乐杀生。我若不喜人盗于我,他亦如是,云何盗彼,是故持不盗戒,不乐偷盗。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妇,是故受不淫他戒。我若不喜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语戒,两舌等例知。”受五戒已,宜供养三宝父母师长?哀孤恤老,给施贫苦,勤作一切福利事业。”

 

玖、五戒自誓从他皆成受

┌自誓—《四分》、《智论》皆听自誓受。

《业疏》┤ ┌《多论》—听五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受。

└从他┤

└《俱舍》—必从五众受。

┌无师开自誓受。

《济缘》┤

└有师则从五众受。

 

拾、五戒受持时限

《成实》云:“五戒,随日月长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

《多论》云:“若受五戒,必尽形寿。”

 

拾壹、受五戒仪

根据读体大师所编的授五戒正范,共有十项仪节:

一、敷坐请师—由熟习仪则的出家人为礼。

二、戒师开导—由戒师演说五戒的意义,说明受五戒对于信佛学佛的重要性。

三、请圣—奉请佛法贤圣僧宝,证明受戒;奉请梵释诸天,护法神鬼,监坛护戒。

四、忏悔—忏除无始以来的一切罪业,以求身心清净,纳受戒体。

五、问遮难—询问受戒者,今生以来,曾经作过佛法之所不容的大罪过否?如曾作过,即成遮障,难以受戒,故称遮难。

注:读体大师列举七条

┌(一)盗僧物

├(二)于六亲男女中行淫

├(三)污破僧尼梵行

遮难┼(四)父病时舍去不顾

├(五)母病时舍去不顾

├(六)师长有病时舍去不顾

└(七)杀害发菩提心众生

六、受三归—五戒以宣读三归文时,即是纳受戒体,三归三结,与三归文仪相同。

七、宣戒相—先问受戒者,能受持几分戒,然后宣读五戒戒相,尽形寿不杀生,乃至不饮酒,各各答以能持或不能持。

八、发愿—开示受戒者,发大菩提心。

九、劝嘱—劝告受戒者,既已发心受戒,即应依教奉行。

十、回向—以此受戒功德,回向法界众生。

 

 

辛、五戒名义

 

壹、不杀生戒

┌一、曲断生命—所负重业,不堪入道。

△制意三┼二、违害大悲—宜为物舍身,况断彼命。

└三、有背恩养—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释名

断一切有生命的动物之生命,叫做杀生。佛制受五戒之居士不得杀害有生命的众生叫“不杀生戒”。

《受十善戒经》偈云:

佛告舍利弗 汝今应当知 一切受生者 无不爱身命

是故应行施 普慈等众生 视众如眼目 是名不杀戒

奉持不杀戒 必成菩提道

△罪相

┌人(作人想)————─犯重不可悔

杀┼非人(天人、鬼、神等)┐

│ ├中可悔

│ ┌能变形─────┘

└畜生┤

└不能变形——──—下可悔

┌人死───不可悔

┌为杀人作方便者(如设陷阱、置毒药等)┼非人死┐┌望人结方便(未遂)—中可悔

│ └畜生─┴┴望非人、畜生无杀心不犯

│ ┌非人死—中可悔

├为杀非人作方便┤┌人死┐┌望非人结方便(未遂)下可悔

杀生动┤ └┴畜死┴┴望人、畜无杀心不犯

机有四│

│ ┌人死─┐┌望畜生结方便下可悔

├为杀畜生作方便┼非人死┴┴望人、非人无杀心不犯

│ └畜生死—下可悔罪

│ ┌人死———─—─不可悔

└为不定方便(准备遇到什么就杀)┼非人死───┬─中可悔

└畜生┬能变形┘

└不能变形—下可悔

堕胎(入母胎后四十九日)——不可悔。

杀父母、阿罗汉、出佛身血、破羯磨转法轮僧(即五逆)—犯逆罪不可悔。

杀人之后自己先死、被杀者后死——犯中可悔罪。

△具缘成犯

┌是人—所杀者是人,而非异类众生。

├人想—蓄意杀人,而非想杀共类众生。

五缘┼杀心—有心杀人,而非误杀或过失杀人。

├兴方便—运用杀人的方法。(凡是能够致人于死的种种手段)

└前人命断—被杀的人,断定已死。

△开缘

若掷刀、杖、瓦、石误着彼身而死┐

一切无恶心服侍病人而死────┼不犯

痴狂心乱,病恼所缠──────┘

贰、不偷盗戒

△制意

施摄六度,度济众生;盗正坏施,二利俱丧,世间丑谓盗也;障修道业,广招苦故。宁应舍身,以避斯咎,何以少财,自辱二世,故损依报,次于正报故。

△释名

凡是有主物,不与而取,便叫做盗。

《智论》偈云:一切诸众生 衣食以自活 若劫若夺取 则为劫夺命

△罪相

┌三、四钱中可悔

┌减五钱┤

│ └一、二钱下可悔

┌轻┤

│ │┌近方便(盗五钱未遂)—中可悔

盗罪┤ └┴远方便(发心偷盗)——下可悔

└重—值五钱或过五钱——不可悔

自作(自身不与而取)———─────—┐┌值五钱或过五钱—不可悔

教人————─────────────┼┤

││ ┌三、四钱—中可悔

遣使(派遣他人为自己不与而取他人财物)┘└减五钱┤

└一、二钱—下可悔

以盗心偷舍利————中可悔

◎别相

三宝地—寺庙中一针、一草、经卷、法器、庄严财物。┐

信—印刷夹带书信、平信附寄钱。————─────┤

税—国家法令所规定之税捐。————───────┼┬过五钱—不可悔。

卡带—有版权之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片。————─┤└减五钱—可悔。

财物—借而不还。————────────────┘

△具缘成犯

┌他物——他人的财物。

├他物想—明知是他人之财物。

├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

六缘┼兴方便—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的目的。

├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依比丘戒七灭诤法,迦留陀夷误取袈裟之例)

│ ┌将所盗的财物带离原来的位置。

└举离本处┼包括移动位置、变动形状、变更颜色。

└凡以盗心,使物主起损失财物之想者,皆称离本处。

△开缘

作自己的财物之想而取————──────────┐

得到对方的同意,或以情感深厚,知彼必将同意而取—┤

暂时借用而取————──────────────┼无犯

以为他人之所抛弃而取————──────────┘

参、不邪淫戒

△制意

生死牢狱,淫为伽锁,深缚有情,难出离故。断欲则可超凡入圣,故制斯戒也。

《劝莫为邪淫律》偈云:

邪淫入地狱 登彼刀叶林 热铁钉其口 烊铜灌入心

毒龙碎骨髓 金刚鼠食阴 铜柱缘上下 铁床卧隐深

△释名

淫者男女交合,以染污心,行秽恶行,名不净行,亦名非梵行。在家受五戒者,不得与夫妻以外一切男女作不净行,名不邪淫戒。

△罪相

人女 ┐ ┌口道 ┐

非人女┼三处┼小便道(阴道)├────────┐

畜女 ┘ └大便道 ┘ │

人男─────────────┐ │

非人男────────────┼二处┬口道 ┬┼入如胡麻许

畜生男────────────┤ └大便道┘│犯不可悔

黄门(阉人及阴阳二性不全人)—┘ │

人二形(有时变男,有时变女)─┐ ┌口道 ┐│

非人二形————───────┼三处┼小便道┼┘

畜生二形————───────┘ └大便道┘

两身和合而未行淫,即行中止者—犯中可悔(近方便,事未究竟)

发起淫心,而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远方便)

女三处┐

├之外(余处)—可悔。

男二处┘

┌尸半坏─┐

│ ├不可悔

┌死女尸三处┐ ├多半未坏┘

男根入┤ ├─┼半坏──┐

└死男尸二处┘ ├一切坏─┼中可悔

└骨间──┘

┌觉境─┐

├睡眠─┴─────┐

│ ┌未坏──┐ │

女三道受┤ │ │ ├小便道—不可悔

│ ├多未坏 │ │(根)

└死形┤ ├─┘

├半坏 │

└多分坏─┘

睡眠或醒时被逼淫(男二处、女三处)但有一念受乐—犯不可悔

男女手淫者—犯下可悔

◎若不受戒而破他人净戒,虽未受佛戒,而没有犯戒罪,但其永不得求受一切佛戒。

△具缘成犯

┌是众生——人、神、鬼、畜。

├有淫心——乐于行淫,如饥得食,如渴得饮。

四缘┤

├是道——─须于口道,小便道(阴道),大便道行淫。

└事遂——─造成行淫事实,男女二根相接入如胡麻许,即成重罪不可悔。

△开缘

被人强奸,本无淫念,不受乐——无犯。

肆、不妄语戒

△制意

《智论》云:“妄语之人,先自诳身,然后诳人。以实为虚,以虚为实,虚实颠倒,不受善法。譬如覆盆,水不得入。”

△释名

心口相违,说虚妄不实的言语,欺诳他人,叫做妄语。

△罪相

◎凡是存心骗人,不论利用何种方法,使得被骗的人领解之时,不管能否达到妄语的目的(如求名闻利养),即成妄语罪。

┌不见言见

┌见┤

│ └见言不见

│ ┌不闻言闻

├闻┤

│ └闻言不闻

一、妄语之定义┤

│ ┌不觉言觉

├觉┤

│ └觉言不觉

│ ┌不知言知

└知┤

└知言不知

┌自作

├教人

二、妄语的方法┼遣使

├书面

└现相─┬─显异惑众,表示己非凡夫的身行威。

│ ┌默认

└─如─┼暗示

├点头

└手势

┌大妄语—不可悔

┌妄语(欺诳之语)┤

│ └小妄语┐

├两舌(拨弄是非)────┤

三、口有四过┤ ├中可悔

├恶口(毁骂之言)────┤

└绮语(无义之语)────┘

四、

(一)大妄语

┌说明白—─不可悔

┌向人、人想┤

│ └说不清楚—中可悔

未得上人法而自说┤

│┌向天人————──┐

││ ├中可悔

└┤ ┌能变形──┘

└向畜生┤

└不能变形——下可悔

(二)小妄语

约三时判

┌本作妄语意 此结初方便 下可悔

未语时┤

└本不作妄语意

语时─知是妄 此正结 中可悔

┌知是妄语 此结后方便 下可悔

语竟┤

└不忆是妄

△具缘成犯(大妄语)

┌所向是人——对人说大妄语。

├是人想——─认定对方是人,而不是非人或畜生。

├诳境是虚——所说的境界是虚妄的。

├知己境虚——知道自己境界虚妄不实。

├有欺诳心——蓄意要使对方受欺骗。

│ ┌未证圣果说已证。

八缘┼说过人法—自己┼未得四禅说已得。

│ │ ┌天┐

│ └未见┼龙┼来而说见其来。

│ ├鬼┤

│ └神┘

├言章明了——说得清楚明白。

└前人领解┬─对方能了解所说的内容。

│ ┌聋子─┐

└─如向对方是┼痴人─┼说犯中可悔

└不解语┘

△开缘

若是业报因缘,不言是修得(前世因果,非今生得)┐

若说不自称言我得———————————————┼无犯

若戏笑说———————————————————┤

若说话说太快而误说——————————————┘

伍、不饮酒戒

△制意

耽酒放逸,后必有悔;失自正念,违本心故。作不应作,言不应言,无恶不造也。

《智论》说饮酒有三十五过。

《萨遮尼干子经》云:

酒为放逸根 不饮闭恶道 宁舍百千身 不毁犯教法

宁使身干枯 终不饮此酒 假使毁戒罪 寿命满百年

不如护禁戒 实时身磨灭

△释名

禁戒不得饮,具有酒色、酒香、酒味三者,饮了能醉人之酒。

△罪相

是酒—虽无酒色、酒香、酒味——不能饮(能醉人故)

非酒—虽有酒色、酒香、酒味—应饮(不能醉人故)

若┬饮┬似酒──────┐

│ ├甜酒——————┤

│ └酢(酸)味酒——┼犯可悔罪

│ │

└食曲(酒母)————┘

△具缘成犯

┌是酒——能醉人的饮料。

三缘┼酒想——明知是酒。

└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一咽,犯一可悔罪。

△开缘

酒变成醋,不醉人────┐

患重病,以酒合药——──┼无犯

以酒涂疮————————┘

△饮酒非罪是罪因

《成论》五戒品云:“问曰:“饮酒是实罪耶?”答曰:“非也。所以者何?饮酒不为恼众生故。但是罪因。若人饮酒则开不善门,是故若教人饮酒则得罪分,以能障定等诸善法故。如植众果,必为墙障。如是四法是实罪,离为实福。为守护故,结此酒戒。””

持戒消灭三不善心:一、除瞋;二、三、灭贪;四、五、灭痴。

一、不杀生戒。谓人若于彼众生,妄加杀害而夺其命。死堕恶道,或生人中,寿命短促。若不作是事,名不杀戒。

二、不偷盗戒。谓人若于有主物,不与而取。死堕恶道,或生人中,受贫乏报。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盗戒。

三、不邪淫戒。谓人若淫泆无度,好犯他人妻妾。死堕恶道,或生人中,妻不贞良。若不作是事,名不邪淫戒。

四、不妄语戒。谓人若妄造虚言,隐覆实事,诳惑众听,死堕恶道,或生人中,口常臭秽,为人所憎。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语戒。

五、不饮酒戒。谓人若饮,酒则纵逸惑逆昏乱,愚痴无有智慧。若不饮者,名不饮酒戒。

 

 

壬、受持五戒之功德果报

 

壹、功德

一、秉持五戒作人王

人位因者,即是秉持五戒。略为四品:下品为铁轮王,王一天下;中品为铜轮王,王二天下;上品为银轮王,王三天下;上上品为金轮王,王四天下。

释文:“人位四轮者,《俱舍》云:金、银、铜、铁轮,一、二、三、四洲;铁轮王一洲乃至金轮王四洲。夫轮王者,先行七法:一、给施贫乏;二、敬民孝养;三、四时八节以祭四海;四、时修忍辱;五、六、七、除三醇。然后沐浴受斋发誓等。次神宝自应等,人主祇是福中之最。为福之最,故报为人主。”

二、持五戒度生死海

《善生》五戒品云:“若有说,言离五戒已,度生死者,无有是处。善男子!若人欲度生死大海,应当至心受持五戒。”

 

贰、犯五戒之果报

《善生》略云:“若人犯五戒,现在不能增长财命,死后当堕地狱,抑且流祸无穷。

一、杀生罪:若得人身,复受恶色、短命、贫穷,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令外一切五谷、果蓏,悉皆减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

二、偷盗罪: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啖,不得色力,是人恶果,殃流万姓。

三、邪淫罪:不能守护妻妾。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

四、妄语罪:虽说正法,人不乐闻。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资产减少。

五、饮酒罪:不得系念,思惟善法。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资产臭烂。

善男子!是五恶法,汝今真实能远离不?若受持五戒,名五大施。”

 

 

癸、受五戒之后

 

壹、坚持五戒

《辩意长者子经》云:“佛告长者子辩意:“吾当为汝解说妙要,有五事行得生天上,何谓为五?一者慈心,不杀群生,悉养物命,令众得安;二者贤良,不盗他物,有施无贪,济诸贫乏;三者贞洁,不犯外色,男女护戒,奉斋精进;四者诚信,不欺于人,护口四过,无得贪欺;五者不饮酒,不过口,行此五事,乃得生天。”尔时世尊,以偈颂曰:

不杀得长寿 无病常鲜肥 一切受天位 身安光影至

不盗常大富 自然钱财宝 七宝为宫殿 娱乐心常好

男女俱不淫 身体香洁净 所生常端正 德行自然明

不欺口气香 言语常聪明 谈论不謇吃 所说众奉行

酒肉不过口 无有误乱意 若当所生处 天人常奉侍

若其寿终后 二十五神迎 五福自然来 光影甚炜烨

 

贰、舍戒

《多论》云:“遇恶因缘,逼欲舍戒者,不必要从五众边舍,趣得一人即成。”如于舍戒后,再想受戒,亦不为难,《义钞》云:“若自染心,将欲犯戒,宁可舍戒已为之,后还忏悔,重受,亦得。”

舍五戒文:

大德一心念!我先受得五戒为优婆塞,今对大德舍却,作在家白衣。(一说)

(《大正藏》五三.九四四中)

 

叁、受戒后如何进修

一、既受五戒,当尽形寿,尊重珍敬,守持不犯。(如爱一子,如草系比丘。)

二、进学菩萨戒,能持则受。

三、月六斋日茹素持斋(受八关斋戒)加功修持。

四、修十善业,作诸功德。

五、深信,切愿,持佛名号。(即是进修定慧,而以净土为归。)

六、奉事三宝,亲近知识,度化众生,护持佛法。(礼佛、念佛、阅经、习教、敬僧、护僧,等等皆为奉事三宝。)

 

肆、忏悔

于戒中若有违犯,即须向人说悔其罪,以净戒根,恢复清净戒体。

说罪文:

先礼敬佛菩萨三拜,然后找一位忏悔主(法师或同受五戒者)顶礼一拜长跪合掌作如是说。

犯者:大德一心念,我优婆塞(夷)○○,有故○○,犯(中)下品可悔恶作罪,及此方便恶作罪,此所犯罪,我今于大德前,从清净来,并皆发露,不作覆藏,由发露已,便得安乐。(三说)

忏悔主:汝见罪否?

犯者:我见罪。

忏悔主:将来诸戒能善护否?

犯者:能护。

忏悔主:善。

犯者:尔。

◎阅毕此书后,请参阅《五戒相经笺要集注》、《五戒表解》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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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五戒:三皈依讲义

三皈依讲义

——宏泰法师整理

序文

 

夫三皈者,乃初入佛门之门径也。三皈虽不是戒,却是一切戒之根本。举凡五戒、八戒、沙弥十戒皆以三皈为得戒而纳受戒体,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虽以羯磨法而受戒,但在受戒之中亦须行三皈。另有受大乘菩萨戒者,在忏悔与发愿之前,也必先受三皈。是故三皈为万行之由籍、成佛之初基、游涅槃妙门之要径也。

夫五戒者,一切世出世间诸善法戒之基石也。佛法中化、制二教之戒法皆以五戒为其根本,由五戒开演出八关斋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乃至梵网菩萨十重四十八轻之一切戒法。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长养一切诸善根。”是故依之渐次修学,三聚圆满,得成无上菩提妙果也。

夫八戒者,为在家二众之出家戒也。世间善士,欣仰出世少欲知足之梵行,然以尘恼牵缠,无暇修学。世尊慈悯为令彼等种出世善因,证三乘之道果故,乃权巧摄化,制在家之出家戒,即八关斋戒也。

为今之世,去佛时遥,佛日潜辉,戒法不彰。初入佛门者学无所依,行不知其本,本既不立,道何由得生?近来学佛之人,稍聪利者,整日谈玄说妙,徒逞口头活计;稍钝者,终日忙碌处处攀缘,美其名为广结善缘,论其实际,乃心外求法。论其学佛时日,多有十余年者,若问其何为三皈,却茫无所知。今有乞师证明受归依者,辄称皈依某师,殊不知所皈依者为僧伽,非唯皈依某师一人也!蕅益大师云:“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今世俗人,择一名德比丘礼事之,窃窃然矜曰:吾某知识,某法师门人也。彼知识法师者,亦窃窃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于我也。噫!果若此则应曰:归依佛、归依法、结交一大德,可也;可云归依僧也与哉?”故已受皈依者,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皆当尊礼为师,自称弟子;未可憍慢,妄自分别。且归依三宝之境若不遍者,不得三皈之体,既不得体,穷其一生修学,只名附佛外道,虽种将来成佛之因,若于三宝中一念分别憍慢,则苦报无穷矣!

时过境迁,佛世芳规难见,今时受戒者,只闻戒相之名,不知其开遮持犯、轻重之相。上山求戒,入三宝之地如入家厨,取用无度;下山之后,未曾问津。问其受戒否?矜然答曰:“我乃五戒、八戒、菩萨戒弟子。”问其戒为何物?则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授戒之师不知戒法,无法讲说,受戒者亦一无所晓。以致受戒犯戒以为常事,若思地狱苦报,怎堪回首。入宝山空手而归,尚属可惜,若为宝所伤,实乃可怜悯者。乘此解脱宝筏,而漂入罗剎鬼国,甚可哀伤。

社会淳风渐替,人心不古,皆由戒法未能行持之故,之所以无法行持,乃因不明戒法使然。今因善心居士,殷重请法,学人不敏,亦无德学,不知所措。但私自念言:“比丘乃七众纲领,七众戒法,比丘当负起教育之责。”是故从诸戒经及相关戒学书籍中集录重点,为其讲说。内容虽未达至善至美,但其大意已明。今书既成,讲说已了,叙其大要;以资初学。

愿见闻者,同沾法益,尽此一身,同生安养,悟无生忍,于十方界,普利群萌!是为序。

 

  佛历二五四二年 民国八十七年二月十七日

 释宏泰 谨序于台中南普陀寺

 

 

 

 

壹、什么叫做皈依

 

所谓皈依是归投依靠。皈依两字,从字面上解释,归是回转,或是归投,依是依靠,或是信赖。凡是回转依靠,或归投信赖的行为,都可称为归依。

归依的真义,凡是不究竟不着实不可靠的信赖与信仰,均不得称为真皈依。

实际上,归依的倾向,固应先由归依身外的三宝开始,归投三宝,依赖三宝的启发与指引,走向大涅槃城的解脱道。但当走进了涅槃(解脱)之城,自身的当下,也就是理体的三宝了。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由于业障的迷惑,所以不见佛性,我们归依三宝的目的,正是在于寻求佛性的显现。我们本来与佛一样,本来就与三宝同在,只缘迷失本性,流浪生死道中,不知回家之路,所以名为众生!我们若能即日开始,回归投向三宝的怀抱,实即浪子回头,步返原来的老家而已。

 

 

贰、什么叫做三宝

 

三宝是指佛宝、法宝、僧宝。

为什么佛法僧称为宝?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有详细说明,有五百长者请问佛陀:“世尊,我等今日闻佛法音,得悟三宝利益世间,然今不知以何义故,说佛法僧得名为宝,愿佛解说显示众会及未来世敬信三宝一切有情,永断疑网得不坏信,令入三宝不思议海。”

佛陀告诸长者:“譬如世间第一珍宝具足十义,庄严国界饶益有情,佛法僧宝亦复如是。

一、者坚牢—如摩尼宝无人能破;佛法僧宝亦复如是,外道天魔不能破故。

二、者无垢—世间胜宝清净光洁不杂尘秽;佛法僧宝亦复如是,悉能远离烦恼尘垢。

三、者与乐—如天德瓶能与安乐;佛法僧亦复如是,能与众生世出世乐。

四、者难遇—如吉祥宝希有难得;佛法僧宝亦复如是,业障有情亿劫难遇。

五、者能破—如如意宝能破贫穷;佛法僧宝亦复如是,能破世间诸贫苦故。

六、者威德—如转轮王所有轮宝能伏诸怨;佛法僧宝亦复如是,具六神通降伏四魔。

七、者满愿—如摩尼珠随心所求能雨众宝;佛法僧宝亦复如是,能满众生所修善愿。

八、者庄严—如世珍宝庄严王宫;佛法僧宝亦复如是,庄严法王菩提宝宫。

九、者最妙—如天妙宝最为微妙;佛法僧宝亦复如是,超诸世间最胜妙宝。

十、者不变—譬如真金入火不变;佛法僧宝亦复如是,世间八风不能倾动。

佛法僧宝具足无量神通变化,利乐有情暂无休息,以是义故,诸佛法僧说名为宝。”

 

 

叁、为何要归依三宝

 

 

《善生经》云:“善生言:“世尊j何因缘故,受三归依?云何名为三归依?”“善男子!为破诸苦(谓生老病死等苦),断除烦恼(谓诸苦之因种),受于无上寂灭之乐(谓不生不死涅槃之乐),以是因缘,受三归依。””

云何三归依者—谓佛、法、僧。

┌佛者—能说坏烦恼因,得正解脱,无师独觉。

├法者—是坏烦恼因,真实解脱,正道解脱。

└僧者—禀受坏烦恼因得正解脱,能如法受。

 

 

肆、翻邪三归制意

 

 

《涅槃经》云:“一切众生,怖畏生死四魔,故受三归。名一义异,或时说三为一,说一为三。诸佛境界,非二乘所知。”

注:

一、《多论》云:“如人获罪于王,投向他国,以求救护。众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过,归向三宝,魔无如之何。故知若受三归,得脱生死。”

二、

┌烦恼魔者—贪、瞋、痴三毒,劫诸善法故。

├五阴魔者—色、受、想、行、识五阴,迁谢不停故。

四魔┤

├死魔者—地水火风四大,喻如四山,从四面来,逼切报命故

└天魔者—阻挠诸行者,令退道故。

四皆恼害,不能自由,故名魔者。

 

三、说三为一者:

《多论》云:“佛亦是法,法亦是佛,僧亦是法,正是一法。但虽有一义,相有差别。”

┌佛宝—无师大智,一切功德。

相别者┼法宝—尽谛(真理)涅槃。

└僧宝—声闻学无学功德。

 

四、说一为三者

《涅槃经》云:“云何为一?佛告摩诃波阇波提憍昙弥,莫供养我,当供养僧。若供养僧,即得其足。汝随我语,则供养佛;为解脱故,则供养法;为受用故,则供养僧。”

 

 

伍、翻邪三归

 

大圣初成正觉,因提谓长者,开授三归之戒,翻邪归正,以为入圣的根本。三乘(声闻、缘觉、菩萨)行者,归宗进行,以为基础。三归的功用,正破三邪(外道邪师、邪法、邪众),济三途(地狱、饿鬼、畜生),接三乘(声闻、缘觉、菩萨),出三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佛法以此三归为本,通发一切戒品及诸出世善法,不同世间善法也。

一、归依佛—佛陀秦言觉者,自觉觉他,故名为佛。归者,反还为义,反邪师,还事正师,故名归。依者,凭也,凭心灵觉,得出三途及三界生死也。故经云:“归依于佛者,终不更归依其余诸外道天神也。”

二、归依法—达磨秦言法,法者法则,有轨范使人理解任持自性(万法依于一定的轨则而行,如火车必依于自己的轨道,方能运行),佛所说,若事若理,可为心轨,故言法也。归者,反邪法,还修正法,故名归。依者凭佛所说法,得出三途及三界生死。故经云:“归依于法者,终不更归依诸外道典籍也。”

三、归依僧—僧伽秦言众,众者和合,出家三乘行者,心与佛所说事理之法合,故名为僧。归者,反九十五种邪行之侣,归心出家三乘正行之伴,故名为归。依者凭心出家三乘正行伴,得出三途及三界生死。故经云:“归依于僧者,永不复更归依其余诸外道也。”

 

 

陆、四种三宝为所归

 

现且分为两大类

一、从事相上说,有住持三宝与化相三宝。

二、从理体上说,有一体三宝与理体三宝。

┌佛宝—凡用玉琢、石刻、金铸、铜浇、泥塑、木雕、油

│ 漆、墨画、绢绣、纸绘的佛像。

所谓住持三宝┼法宝—凡是三藏(经、律、论)经典。

└僧宝—凡是剃发染衣的比丘、比丘尼。

因为佛入灭之后的佛教,端靠这一类的三宝,为之延续佛法的慧命,保持佛教的精神,传布佛教的教义,所以称为住持三宝。

┌佛宝—释迦牟尼佛在印度示现成道及入涅槃的阶段中,

│ 释迦便是佛宝。

所谓化相三宝┼法宝—佛当时向弟子们所说的种种教示,如四圣谛、八

│ 正道、十二因缘等等的道理,便是法宝。

└僧宝—当时随佛出家的凡圣弟子,便是僧宝。

这是唯有佛陀住世应化之际才有的相状,所以称为化相三宝。

┌佛宝—佛有觉照之能。

┌佛宝┼法宝—能说法,于法自在,故有轨持之能。

│ └僧宝—佛无违诤之过。

所谓一体三宝 │ ┌佛宝—法的本体,具有能生诸佛之性。

(即是于佛法─┼法宝┼法宝—法的本身,就有轨持的功能。

僧三宝中,各 │ └僧宝—法法平等,互不相妨(和合之义)。

各皆具三宝的 │  ┌佛宝—僧有观照之智者。

功德)    └僧宝┼法宝—僧有轨持之用者。

└僧宝—僧为和合之体者。

┌从修证上说—凡夫皆以“惑、业、苦”而流转生死,若

│ 能翻迷成悟,惑即成为般若,业即成为解

│ 脱,苦即成为法身。

│ ┌般若为佛宝。

所谓理体三宝┤ ├解脱为法宝。

│ └法身为僧宝。

│ ┌佛宝—能观之理。

└从理体(真如)上说┼法宝—所观之事。

└僧宝—事理一如。

注:凡夫所能见到的,只有事相的三宝,事相中的化相三宝,祇在佛陀住世时才有,佛灭之后,仅有住持三宝。然在三宝之中,虽以佛为最尊最贵,法为最高最胜,却以僧的地位最重最要。佛陀入灭之后,佛教的道场,要由僧宝来住持,佛教的经典,要由僧宝来保存,佛教的文化,要由僧宝来传播,佛教的信徒,要由僧宝来接引。因此,佛陀在世时,佛教以佛为轴心,佛陀入灭后,佛教则以僧宝为重心。僧人之中,固然有龙蛇混杂,我人归依,不妨择善而从,但于恭敬供养之心,则应一律平等。佛经中说,虽是破戒比丘,仍足为人天之师,所以不得分等。佛经中说,虽是破戒比丘,仍足为人天之师,所以不得分别高低,更不得妄加批评。

 

 

柒、归依三宝的种类

 

共有五等:

一、翻邪三归—最初进入佛门。

二、五戒三归—信佛之后加受五戒。

三、八戒三归—六斋日受持八关戒斋。

四、十戒三归—沙弥(尼)受十戒。

五、具足戒三归—比丘(尼)禀受大戒。

因为,凡是受戒,必有三归。最初入佛门,固须三归。加受五戒、八戒、十戒,皆以三归为得戒而纳受戒体,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虽以羯磨法受戒,但在受戒之中,没有不行三归依的。另有受大乘菩萨戒者,在忏悔与发愿之前,也必先受三归。因此虽说三归不是戒,却是一切戒之根本(其实三归之中含有戒义)。

 

 

捌、归依三宝的仪式

 

在三归正范中,共有八个项目:

一、敷座请师—由受归依者为师敷设法座,列供香花,灯烛整齐,再去礼请归依师升座。

二、开导—开示三归依的意义。

三、请圣—迎请十方三宝,证明受归,以及护法龙天,监坛护戒。

四、忏悔—忏悔往昔业障,以求身口意的三业清净之后,纳授无杂、无染的三归戒体。

五、受归—三归三结,并发三誓(断恶、修善、度众生)。

六、发愿—发无上菩提之心,愿度一切众生。

七、显益劝嘱—说明三归的功德殊胜,并嘱依教奉行。

八、回向—将此受归的功德,回向给一切沈溺的众生,速脱生死,早生佛土。

注:

一、敷座—比丘不得站立为白衣说法,所以要敷座。

二、开导—示知三宝的意义,所以要开导。

三、请圣—归依师是代表三宝为人授归依,故应请圣。

四、忏悔—为求重做人,故应忏除前愆。

五、受归—三归(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三结(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与三誓,是受归的重心,故为在所必行。

六、发愿—三归共分三品

┌上品—发心自度度人。

├中品—只顾自己了生脱死。

└下品—只求不堕三途而仍生在人天者。

所以劝导发心,也是必要的。

七、显益劝嘱—为了增益精进之心与坚固之志,故应显益劝嘱。

八、回向—为了长养不自私的慈悲襟怀,功德回向一切众生,是必然的。

 

 

玖、受三归法

 

(一)先须忏悔

1、受前忏悔

《事钞》云:“以信邪来久,妄造非法。今创(刚开始)归投,必(须)翻邪业。从生死际至涅槃际中间罪业,皆除灭。”

2、忏悔清净

《阿含经》云:“于受前忏悔罪已受(三归)法,谓从无始生死边至涅槃际,一切罪业皆清净。”(无始有识名生死边,究竟果满涅槃名涅槃际。)

3、得善法体时

《济缘》云:“前三归是发善法体,三说竟时得。后三结者,嘱受叮咛,令持在怀,不滥承奉。如经云:“归依于佛者,终不更归依其余诸天神。””

(二)正受三归法

《善见论》云:“并须师授,言音相顺,若言不出,或不具足,不称名,不解故不成。”

应云:“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如是三说得法属己。)

又云:“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结已。此但受三归法,无有戒法故。论云:三归下有所加,得三归及戒。若无加者,有归无戒。)

(三)受三归时所作之观想

归依的紧要关头,便在三说三归的正授之时,纳受三归依的无作戒体,也就在此正授之际。最好能于正授三归之时,作观想:

说第一遍时—观想由于自己的发心功德,感得十方大地震动,并有功德云,从十方地面冉冉上升,集于行者顶上,成白色光明云。

说第二遍时—十方涌起的功德之云,徐徐汇集于自己的头顶上空结成华盖之状。

说第三遍时—此一云集的华盖,即成漏斗之状,缓缓下注于自己的顶门之内,遍满于全身,并由身内扩展,使自己的身心,随着功德云的扩展弥盖,而充塞于十方世界。

到此为止,自己纳受了三归的戒体,自己的身心,也跟戒体的功德一样,与宇宙同等体量了。

 

 

拾、所归依境通三世

 

《业疏》云:“论云:通归三世佛(所归之境宽),同法身故。不独归释迦(所归之境狭),以是(区)别。(若归一境,余则无心,)不名归也。”

 

 

拾壹、如何才得三归

 

无论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归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归依三宝是何意义。

二、当受三归时,师父所说的话要十分明白。

┌ 师父所讲的话,全是文言不能了解。

不得三归者┼ 隔离太远,听不明白。

└虽能听到大致了解,其中尚有一二怀疑之处。

《善生经五戒品》云:

┌信因

├信果

得归依者┤

├信有得道(佛教门中可得道果)

└信心不可败,亲近三宝,受善友教。

△又正受授之时,即于“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说之处,此最要紧,应十分注意,乃可得三皈依。

 

 

拾贰、受三归依功德果报

 

一、功德

《法门名义集》云:“烦恼魔“是生死因”,阴魔死魔“此二是生死果”。天魔“是生死缘”。此四种能障解脱,故名为魔。”

《智论》云:“梵语魔罗,秦言夺命。论云:唯死魔实能夺命,余者能为夺因,亦能夺智慧命故。又四皆恼害,不能自由,故名为魔也,又三归功用,破三邪(邪师、邪法、邪众),接三乘出三有(欲界、色界、无色界)。”

《灌顶经》云:“受三归者,有三十六位护归善神,日夜保护一切吉祥。”

《希有经校量三归功德》云:“教四天下及六欲天,一切众生得阿罗汉果,不如三归功德多。”

《业疏》云:“受三归者,但得法被身为佛弟子,无戒可持。”

┌得无生忍,烦恼永断。

├得法身,则不得色身。

受三归法降伏四魔┤

├无色身,则无死。

└无三魔,则波旬,自不得便。

 

┌ 欲 ┐ ┌亦名烦恼 ┐

├ 身 ┤ ├亦名五阴 │

故降┤ ├ 魔 ┤ ├魔

├ 死 ┤ ├即无常因缘 │

└ 天 ┘ └如大自在天等 ┘

《稀有校量功德经》云:“假使满三千大千世界中,诸佛如来,譬如竹苇甘蔗稻麻,彼等诸佛世尊至真等正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二万岁中,常以一切娱乐之具,衣服饮食床卧汤药,种种奉施,乃至灭度之后,收其舍利起七宝塔,一一宝塔皆以香华伎乐缯盖幢幡香烛油灯,种种所须,悉皆供养,实得无量无边不可算不可数福德之聚。佛言:阿难!犹不如是善男子善女人,以淳净心作如是言:我今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所得功德胜前福德,百倍千倍万倍,不可算数,譬喻言辞所不能知及。”

二、果报

1、受三归免堕恶道

《增一阿含经》云:“有忉利天子五衰相现,当生猪中,愁忧之声,闻于天帝,天帝闻之唤来告曰:“汝可三归,实时如教,便免生猪。”三自归已,生长者家,还得出家,成于无学。”

佛为说偈云:

诸有归命佛 不堕三恶道 尽漏处人天 便当至涅槃

┌一、衣服垢秽

├二、头上华萎

六欲天人五衰相┼三、腋下汗流

├四、身体臭秽

└五、不乐本座

2、受三归得护持

《嗟袜曩法天子受三归依获免恶道经》云:

诚心归命佛 彼人当所得 若昼若夜中 佛心常忆念

诚心归命法 彼人当所得 若昼若夜中 法力常加持

诚心归命僧 彼人当所得 若昼若夜中 僧威常覆护

3、受三归得解脱

《法句譬喻经》云:“昔者天帝释五德离身,自知命终当生陶家受驴胎。愁忧自念,三界之中济人苦厄唯有佛!驰往佛所,稽首伏地,至心归命佛、法、僧众。未起之间其命忽终,便入驴母胎中。时驴走,破坏坏器,其主打之,寻时伤胎,其神即还入故身中,五德还备,复为天帝。佛赞善哉!殒命之际,归命三尊,罪对已毕,不更勤苦。佛为说偈,令帝释闻之。达罪福之变,解兴衰之本,遵寂灭之行,得须陀洹道。”

 

 

拾叁、归依后是否会失去归依戒法

 

《善生经净三归品》云:

(一)受三归已,造作痴业,受外道法自在天语,以是因缘,失于三归。

(二)若有造作种种杂业,为受乐故,修于善事,如市场法(好比市场作买卖,以求利为先),其心不能怜悯众生,如是之人不得三归。

(三)若人信其(神)能救一切怖畏,礼拜外道,是人则失三归依法。

 

 

拾肆、世间戒和三归五戒有何区别

 

一、五戒与世间戒之关系

┌不杀生—仁 ┐

├不偷盗—义 │

五戒┼不邪淫—礼 ├世间戒

├不妄语—信 │

└不饮酒—智 ┘

二、五戒与世间戒不同之处

《善生经》云:“若不依三宝受戒,是名世戒,是戒不坚固如“彩色无胶”。是故我先归依三宝,然后受戒。若终身受,若一日一夜,所谓优婆塞戒,八戒斋法。”

五戒—能坏先世诸恶业。

┌不能坏先世诸恶业

├根本不净

├庄严不净

世间戒┤

├觉观不净

├念心不净

└果报不净

 

 

拾伍、归依后怎样进修

 

归依后,作为一位佛陀的在家弟子,就应该勤加礼佛忏悔,将无始劫以来,由贪瞋痴三毒所生起的一切罪业忏除。一方面要深入经藏,研究教理,多听经闻法,才能开大智慧,否则将是一位愚痴没有智慧的人。

除了礼佛忏悔,听经闻法外,并要严守戒律。如果戒律不守,天天犯戒造新罪业,我们又将如何脱缚解困呢?

佛陀在遗教经训示弟子:“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缺,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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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瑜伽菩萨戒本

瑜伽菩萨戒本

弥勒菩萨 说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若诸菩萨已受菩萨所受净戒,应自数数专谛思惟,此是菩萨正所应作此非菩萨正所应作。既思惟已然后为成正所作业当勤修学!又应专励听闻菩萨素呾缆藏及以菩萨摩呾理迦随其所闻当勤修学!若诸菩萨住戒律仪有其四种他胜处法。何等为四?若诸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如是名为菩萨四种他胜处法。菩萨于四他胜处法随犯一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明上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刍犯他胜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

如是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有违犯及无违犯,是染非染,软中上品,应当了知!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呾缆藏、摩呾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若不恭敬懒惰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若误失念而违犯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心狂乱。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苾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其大欲而无喜足,于诸利养及以恭敬生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非憍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遭病重;或心狂乱;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或复与余谈论庆慰;或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或欲方便调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閒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义;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决择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着;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于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诸外道伺求过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羞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当生邪见,增长邪执,衰损恼坏;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与,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何以故?非诸菩萨于净持戒身语意业寂静现行诸有情所,起怜愍心,欲作饶益;如于暴恶犯戒有情,于诸苦因而现转者。无违犯者,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为将护多有情心;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于中菩萨与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蓄种种憍世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净戒律仪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谓如菩萨见恶劫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閒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复有情。又见众主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女色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生多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刵耳、剜眼等难,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不正知说于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说妄语。以要言之,菩萨唯观有情义利,非无义利,自无染心,唯为饶益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说异语;说是语时,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恶友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能随力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舍相亲爱,勿令有情由近恶友,当受长夜无义无利。菩萨如是以饶益心说离閒语,乖离他爱,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以饶益心于诸有情出粗恶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伎、吟咏、歌讽,或有信乐王、贼、饮食、淫荡、街衢、无义之论。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于彼有情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现前为作绮语相应种种倡伎、吟咏、歌讽、王、贼、饮食、淫、衢等论,令彼有情欢喜引摄,自在随属,方便奖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现行绮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諠哗纷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妄念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恼;若他性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随彼而转;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如是一切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忻乐涅槃,应于涅槃而生厌背,于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如诸声闻于其涅槃欣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如是菩萨于大涅槃欣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其倍过彼百千俱胝,以诸声闻唯为一身证得义利勤修正行,菩萨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萨当勤修集无杂染心,于有漏事随顺而行,成就胜出诸阿罗汉无杂染法。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其事若实而不避护,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事不实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谤声流布,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而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骂报骂,他瞋报瞋,他打报打,他弄报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悔谢时倍增愤怒;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亦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一切如前应知。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弃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忘念虚弃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如贪欲盖,如是瞋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静虑,于味静虑见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于佛语?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能达,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爱乐味着,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应无谄曲,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瞋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为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义决择,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若欲无间于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先许余为作助伴;若转请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若为将护多有情意;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知彼性弊(忄*龍)戾,不为宣说,皆无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余有势力者;若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爱;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更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诃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呵责乃至驱摈,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呵责乃至驱摈,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于诸有情应恐怖者能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着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无有违犯。又一切处无违犯者,谓若彼心增上狂乱,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净戒律仪,当知一切皆无违犯。

若诸菩萨从他正受戒律仪已,由善清净求学意乐,菩提意乐,饶益一切有情意乐,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从初专精不应违犯;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复次、如是所起诸事,菩萨学处,佛于彼彼素怛缆中随机散说,谓依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今于此菩萨藏摩怛理迦,综集而说。菩萨于中应起尊重,住极恭敬,专精修学。

 

 

附:《瑜伽菩萨戒》念诵仪规

 

一、炉香赞

二、赞佛偈:

1、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

菩萨戒经难得闻,经于无量俱祇劫。读诵受持亦如是,如说修行者更难。

2、南无当来下生弥勒尊佛(三称)

瑜伽施主,内陀慈尊,契经散说,集能仁菩萨戒敷陈,觉路金绳,普引出迷津。

三、诵戒本:

初一、十五虔诵戒本。平日可持菩萨戒略摄颂。

四、回向偈:

愿以此功德,严净佛国土,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命终生内院,亲见慈氏尊,得不退转地,尘刹济含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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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菩萨戒持犯要记

菩萨戒本持犯要记

新罗国沙门元晓述

 

菩萨戒者。返流归源之大津。去邪就正之要门也。然邪正之相易滥。罪福之性难分。何则或内意实邪。而外迹似正。或表业同染。而中心淳净。或有作业合少福。而致大患。或有心行顺深远。而违浅近。是以专秽道人。克私沙门。长专似迹。以亡真正。每克深戒。而求浅行。今将遣浅事。而全深。去似迹而逐实。为自忽忘。撮要记别。幸同趣者。详而取决(矣)持犯之要。有三门。一轻重门。二浅深门。三明究竟持犯门也。初门之内。有其二句。先即总判轻重。后以别显差别。言总判者。轻重垢罪中。细论支别。头类乃有八万四千。括举其要。别有三类。或四十四。如达摩戒本所说。或四十八。如多罗戒本所判。或有二百四十六轻。如别解脱戒经所立。此第二中。有共不共。共不共相。依文可解。重戒之中。总说有十。论其类别。亦有三种。或有共小之重。谓前四也。或有不共之重。谓后四也。或立在家菩萨六重。谓十重内在前六也。此中合。有共与不共。总判轻重义类如是。若明差别者。今依达摩戒本。辨其性相差别。文言。于有违犯。是染。非染。耎中上品。应当了知。欲。悲。虽所作业同。而犯。无犯。异言有犯者。谓由四因。所犯诸事。无违犯者。谓由三缘。所作诸事。三缘是何。谓若彼心增上诳乱。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净戒律仪。此三无犯。通一切戒。别论无犯。如文广说。于有犯中。有其二聚。重内应知。耎中上品。轻中当识。是染。非染。通而论之。四因中。若由无知。及由放逸。所犯众罪。是不染污。若烦恼盛。及由轻慢。所犯众罪。是其染污。别论染不染者。亦依本文。可知。凡说虽然。一二论者。且就初戒。以示其相。于一赞毁。有四差别。若为令彼赴信心故。自赞毁他。是福非犯。若由放逸无记心故。自赞毁他。是犯非染。若于他人。有爱恚心。自赞毁他。是染非重。若为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重非轻。第四之中。有其三品。成三之由。亦有二途。谓由事故。及由缠故。由缠故者。若缠现行。非极猛利。或发惭愧。是为耎品。虽极猛利。无惭无愧。未见为德。犹在中品。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是名上品。由事故者。若毁别人。是为耎品。若毁一众。即是中品。普毁众多。乃为上品。上品之内。罪非一端。随其难别。略示三双。佛法内人。多依三学。起似佛道之魔事故。犹如师子身内之虫。乃食师子。余无能故。第一双者。依于心学。有二类虫。食灭佛法。一由贪故。二由慢故。由贪故者。如有一类。闲居静虑。离诸散乱。摄心禅门。由心澄静。仿佛有见。或由邪神加力令识。于时由自少闻不别邪正。又欲引致名利恭敬。随所见识。令他闻知。耀诸世人。咸疑是圣。此由独扬似圣之迹。普抑诸僧。为无可归。以破佛法。故得重罪。是谓诸僧之大贼也。由慢故者。如有一类。长住深山。有所得心。修寂静业。魔知彼心。可以动坏。发空中声。赞其所行。其人由是。起自高心。普抑诸僧住人间者。谁当称美尔等所行。此人罪过重于前者。是谓菩萨旃陀罗也。第二双者。依于戒学。有二类虫。食灭佛法。一坐邪戒。二坐正戒。坐邪戒者。如有一类。性非质直或承邪戒。或自邪念。不衣丝麻。不食五谷。变欲贪求利养恭敬。自扬无比。诳诸痴类。希望群愚咸仰己德。普抑一切无异迹者。由是内以伤真。外以乱人。伤乱之罪。莫是为先也。坐正戒者。如有一类。性是浅近。于世大运。多慢缓时。独正其身。威仪无缺。便起自高湋池之心。慢毁乘急戒缓之众。此人全其不善。以毁大禁。转福为祸莫斯为甚也。问邪戒之罪。应如所说。持正戒者。何必是罪。所以然者。如有一类。内无诸缠。不观余人作与不作。唯察自心。独持正戒。如是菩萨何由成犯。答若无染心。不在前说。而于此人。亦当分别。若由独净。令诸世人普于诸僧。谓非福田。利养尊重偏归于己者。虽顺声闻自度心戒。而逆菩萨广大心戒。如似声闻无常等观。虽于浅事是无颠倒。而于法身。即是颠倒。当知此中顺逆亦尔。若由独净。令诸世间未信者。信者增长。普于诸僧。平等供养者。非直无犯。乃生多福。然由独净。居杂染间。以此望得不抑染众。又欲令他生等敬心者。犹如头戴日月。而行而欲不却其暗者矣。自非知机大圣。鲜能得其然也。以是之故。古之大贤。诫其子云。慎莫为善。其子对曰。当为恶乎。亲言善尚莫为。况为恶乎。第三双者。依于慧学。亦有二辈自赞毁他。一由增益。二由损减。由增益者。如有一类。性是斜听。为胜他。故广习诸论。不解诸法皆离言说。执有如言自性差别。为得名利。作如是言。我得三世诸佛意说。若异此者。皆是漫说。此人于一赞毁。具四颠倒。以乱佛法。故成重罪。谓其妄执有所得见。去佛意远。如天与地。而谓我近佛意。是一倒也。佛意甚深。绝诸戏论。于一切法。都无所得。而引同己妄见。是二倒也。扬此二倒之见。加于四部之上。是三倒也。抑诸离边说者。置其偏执之下。是四倒也。由损减者。如有一类。禀性狭劣。不近善友。不广学问。偏习一分甚深经论。不解密意。如言取义。诽拨诸法依他道理。起如是见。作如是言。三性三谛。但是教门。无所有中。施设假名。如是解者。乃为真实。异此说者。皆是戏论。由是独特自见。不受他言。设遇钝根少闻之人。堕其所破。从其所言者。即云此人神明正直。若值聪明解文义者。巧能立义不堕其破者。便言脱失。谓是心惑。未识自解昧钝。不能逐破意。谓彼心不正未及我意。此犹家狗逐“少/兔”。望不能及。便谓已超。止而顾见。此损减人。略由二愚。失坏佛法。故成重罪。一举下为高愚。二特小诽多愚。第一愚者。此损减见。于诸见中。最在底下。亦复不如外道我见。其故何耶。此人服最深药变。成重病。重病之状。极似无病。是故更无医术能治此病。亦鲜有人自觉是患。犹如根本无明极闇。与般若明。其状极似同。无能所故。俱无能所故。故彼无明最难可灭。此病难治当知。亦尔如偈说云

为除有执故  如来说其空

若人复执空  诸佛所不化

 

又复此见由其解昧。漫起信心。若依此见。修心明利。必拨信心。堕大邪见。于无数劫。受无间苦。是故菩萨。深悲余人有随彼。故预诫之言。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不应共住。一切外道所起我见。虽有乖理。而无是患。如偈说云

宁起我见  如须弥山

不起空见  如毫厘许

 

由此二缘。最在底下。而其不了。起增上慢。如似最下沙弥。谓居和上之上。是谓举下为高愚也。第二愚者。然佛道广荡。无碍无方。永无所据。而无不当。故曰。一切他义。咸是佛义。百家之说。无所不是。八万法门。皆可入理。而彼自少闻。专其样狭见。同其见者。乃为是得。异其见者。咸谓脱失。犹如有人苇管窥天。谓诸不窥其管内者。皆是不见苍天者矣。是谓恃少诽多愚也。问如经言。譬如贫乞儿。日夜数他宝。不能如说行。多闻亦如是。又言。若有人。分别淫痴及道。是人去佛远。犹如天与地。是知。多闻。有所得见。与乞儿近。去佛道远。虽曰得意。而不忘言。横求名利。甚于俗人。其堕偏执。事在灼然。今我学徒。与彼一殊。不殉名利。捐弃俗事。深信佛法。专求寂静。唯乐随分修心洁行。验知。所解非邪是正。且复执有曰增。取无曰损。我所趣宗。有无俱遣。萧然无据。以为所观。观状如是。何得为患。答逐名利者。背道向俗。其为失理。何足可惜。堪绝世纲将趣道方。服药成疾。甚为可伤。且觉自迷者。非大迷矣。知自闇者。非极闇矣。设使子之心行。不违法相。实不诽拨依他道理故。不执有。而不堕无者。子自离边。玄会中道。不在彼类。那忽跳赴。虽然自是于中。而非于他者。还堕边执。犹非净智。如经偈云。不肯受他法。是名愚痴人。诸有戏论者。皆是大愚人。若依自是见。而生诸戏论。设此为净智。无非净智者。设使子之见解。堕恶取空。诽拨缘有。亦拨其无。最极损减。而不自觉者。唯子最远于道。乃还近于乞儿。如乞儿云。多宝者富。少财者贫。我无多宝。亦无少财。萧然无据故。我非贫。今子所言与彼同焉。是知。无多无少者。最极贫穷也。拨有拨无者。最极损减也。然至道昏昏。是非莫分。心行密密。得失难别。唯有宿殖善根。禀性质直。深伏我慢。近善知识者。仰依圣典。以为心镜。自内审观。熟微心行。若能如是之人。幸治恶取空病。向说诸佛所不化者。为欲令彼自内惊改。是故还为诸佛所化。以不化言。使自化故。问若欲于此自察心病。依何等典。最为明镜。答如深密经言。若诸有情性。非质直。非质直类。虽有力能思择废立。而复安住自见取中。听闻甚深密意之说。而无力能如实解了。于如是法。虽生信解。而于其义。随言执著。谓一切法。决定皆无自性。决定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由此因缘。于一切法。获得无见及无相见。由是见故。拨一切相。皆为无相。诽拨诸法三种性相。何以故。由有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故。故遍计所执相。方可施设。若于二相见。为无相。彼亦诽拨遍计所执相。是故。说彼诽拨三相。彼虽于法起信解故。福德增长。然于非义。起执著故。退失智慧。智慧退故。退失广大无量善法。瑜伽论云。如有一类。闻说难解空性相应。未极显了密意趣义。甚深经典。不能如实解所说义趣。起不如理虚妄分别。由不巧便。所引寻思。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一切唯假。是为真实。若作是观。名为正观。彼于虚假所依所处。实有唯事。拨为非有。是则一切虚假皆无。何当得有一切唯假。是为真实。由此道理。彼于真实。及与虚假。二种俱谤。都无所有。当知。是名最极无者。如是无者。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不应共住。世尊依此密意。说言。宁如一类起我见者。不如一类恶取空者。云何名为恶取空者。谓有沙门或婆罗门。由彼故。空亦不信受。于此而空。亦不信受。如是名为恶取空者。何以故。由彼故空。彼实是无。于此而空。此实是有。由此道理。可说为空。若说一切都无所有。何处何者。何故名空。亦不应言由此于此即说为空。是故名为恶取空者。乃至广说。且止傍论。还结本宗。持犯轻重略相如前。次第二明持犯浅深者。乘前所说赞毁之戒。以显持犯浅深之相。如多罗戒本云。常代众生。受加毁辱。恶事自向己。好事与他人。若自赞扬己德。隐他人好事。令他受毁辱者。是为波罗夷罪。依此一文。浅深解何者。下士闻之。齐言取解。自毁赞他。必是福业。自赞毁他。定为犯罪。如是一向随言取故。将修其福。福行少而罪业多。欲舍其罪。却罪一而除福三。是谓浅识持犯过也。上士闻之掬解意趣。举一隅。便以三隅。而变就一文。每用四句而判。由是审别无所滥故。无福而遗。无罪而辨。是谓深解持犯德也。言四句而判者。或有自毁赞他。是福自赞毁他是罪。或有自毁赞他是罪。自赞毁他是福。或有若毁赞若赞毁。或罪或福。或有非毁赞非赞毁。或福或罪。第一句者。如人深愍众生受辱。欲引他所受辱向己。推自所应受荣与他。此意自毁赞他。是福。若欲自受其荣。令他受辱。此意自赞毁他。是罪。第二句者。如知时世风俗所习多。憎自赞毁他之人。每敬自谦扬他之士。又知毁彼彼必呰我。我若赞他他还美我。由此知故。巧求自高。自毁赞他。是为重罪。若知他人所执非理。可舍。自内所解是道。应修直欲建立佛法。饶益有情。自赞毁他。是为大福。第三句者。如有一类性。多诳伪。为欲诳惑世间诸人。凌他所长。覆自所短。由此意故。作矫乱言。毁己小长为过。赞他所短为功。扬己多短为德。抑他所长为失。又有一类。禀性质直。为欲开导世间诸人。识善别恶。舍罪修福。由斯志故。直言无僻。见自恶。而必呰。闻他善。而即叹。觉己德。而还褒。知彼罪而直贬。前人毁赞扬抑。直是诳谄之罪。后士呰叹褒贬。并为忠直之福也。第四句者。如有高士性。是弘懿放神苞朴。不知端儿。混祸福。而归一。忘彼我。为无二。其神常乐。游是处故。亦不自毁赞他。亦不自扬抑彼。又有下愚禀性钝朴。莫知是非。难别菽麦。不识善之为善。不了恶之为恶。其意常昏。忘憎爱故。亦无自谦美他。复无自褒贬他。此为下愚浑钝之罪。彼是上智纯朴之福也。是谓四句以。判罪福。依前两句。则福业变作重患。罪行更为大善。寻后二句。则诳语。与忠谈无隔。上智。共下愚同迹。是知。行者持犯之要。只应微察自之得失。不可辄判他之德患。持犯浅深意趣然矣。第三明究竟持犯者。虽依如前所说法门。能识轻重之性。兼知浅深之状。而于戒相。不如实解。于罪非罪。未离二边者。不能究竟持而无犯。不趣清净戒波罗蜜。其故何耶。然戒不自生。必托众缘。故决无自相。即缘非戒。离缘无戒。除即除离。不得中间。如是求戒。永不是有。可言自性。不成就故。而托众缘。亦不无戒。非如兔角。无因缘故。如说戒相。罪相亦尔。如戒罪相。人相亦然。若于此中。依不是有。见都无者。虽谓无犯。而永失戒。诽拨戒之唯事相故。又于此中。依其不无。计是有者。虽曰能持。持即是犯。违逆戒之如实相故。菩萨修戒。则不如是。虽不计有能持所持。而不诽拨戒之唯事。是故终无失戒巨过。虽不见无罪与非罪。而不违逆戒之实相。是故永离犯戒细罪。由是巧便深智方便。永忘三轮。不堕二边。方趣具足戒波罗蜜。如经言。罪。非罪。不可得故。应具足戒波罗蜜。戒本云。戒光从口出。有缘。非无因。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诸佛之本原。菩萨之根本。此中言戒光者。为显戒之与光。无二无别。明净杂染同一味故。故缘戒光。显戒实相。戒无自性。必藉他缘故。曰有缘。有缘之言。非据是有。直显不无其所从因。故曰非无因。非无因戒性。非质碍。亦非缘虑。故曰非色非心。虽非色心。而离色心。永不可得。虽不可得。而非无戒。故曰非有非无。虽非无戒。而离果。无因。离因。无果。故曰非因果法。戒为因性。虽不可得。而诸佛果。必藉戒因。故言诸佛之本原也。戒为果性。虽不可得。而戒要藉菩提心因。故言菩萨之根本也。问戒相如是。甚深难解。解之尚难。况乎修行。故知。如前所说行相。唯是大地菩萨所修。不关诸新发意所行。答经中。正答如汝问。言菩萨从初发意已来。常行无所得法。因无所得法。故修布施持戒。乃至因无所得法。故修智慧。此答意者。若使彼行。由未曾修。难可行故。今不修者。今不习故。后亦不修。如是久久。弥在其难。故令从初仰习其难。习行渐增。转成其易。是谓新行发趣大意。究竟持犯。略明如是

仰依圣典了义文  粗述戒藏开要门

普为法界燃一灯  愿用传灯周十方

四句三聚戒圆满  六意五修为成辨

远离二边灭诸罪  等餐一味游方外

宽元二甲辰十一月二十四日摸功毕

劝进大安寺僧信忍

般若寺转法轮藏

宽永十六之天南京游学之时以东大寺上生院古本书写旃冀令律灯传诸无穷矣

寓泉涌小比丘记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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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五戒:三皈五戒开示

三皈五戒开示

——讲于第三届生活禅夏令营

净慧法师

今天举行一次结缘皈依。

  结缘皈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在场的所有的营员,大部分是发起了要皈依三宝的信心,但可能也有一部分还有一些犹豫,还没有完全决定自己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帮助你们来进行选择,所以就举行一个结缘皈依。这种仪式,对于真正发起皈依三宝信心的营员,同样可以真正领受皈依;对于那些还没有完全发起信心、还在犹豫的营员,也可以获得一个增上缘,能够帮助你们在今后因缘成熟的时候,再来真正地发皈依三宝的心。

今天举行的只不过是一个仪式,实际上我们参加的这些活动,每天都有皈依三宝的内容。比如早上做早课有三皈依;晚上的晚课同样有三皈依;我们讲座开始前唱的《三宝歌》也有皈依的意思,因为歌中唱道:“今乃知唯此是真正皈依处。”我们如果真正能够口诵心维,那么我们每天至少有四次皈依的机会。佛教非常强调皈依的意义,因为一个人如何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处所,选择什么样的皈依处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佛教在一切活动当中都以皈依三宝作为一种普遍奉行的仪式。特别是在南传佛教国家,他们的一切活动、一切集会,首先就是皈依三宝、受持五戒,那么一个人在一生当中,可以说有无数次地履行三皈五戒的机会。在我们中国,因为没有把受持三皈五戒这种仪规形成一种风气,所以大家感觉到皈依三宝、受持五戒是一种很陌生的事情。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只有经常反复地来履行皈依三宝、受持五戒的这种仪式,才能够使我们的信根、善根不断地增长、巩固和提高。因为在最古老的修持法门当中有一个五念法门或者六念法门,首先就是说要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五念,如果再加一念,就是念天。因为受持三皈五戒能够感得人天的果报,所以要念天。这个五念法门要时时刻刻反复地进行,才能够起到净化身心、淡化烦恼、开发智慧的作用,才能够使我们这个散漫的心经常可以收摄住。

什么叫做皈依呢?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家,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们心里想起的总是我们的那个家,不管你的家是多么的富有,还是多么的贫穷。富有的家我们固然会想,贫穷的家我们也是只要有机会就想回去看一看。因为我们的人生总是缺乏一种安全感,只有到了自己的家,才感觉到非常的亲切、非常的安全,我们的身心才能够真正地放下。这是指我们每一个人世俗的家。那么回到家里以后依靠什么人呢?在孩提时代,我们依靠自己的父母,好像对妈妈特别地亲切,有了痛苦的时候,不管是在天涯海角,不管妈妈平日对我们的感情是深是浅,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妈妈。因为妈妈代表了人间的至爱,代表了人类的真情,所以我们从还小的时候一直到妈妈还健在,我们都是以父母作为依靠。当我们成了家以后,这种彼此的依赖性就更加的明显。实际上,从世俗的观念来讲,这也是一种皈,也是一种依,时时刻刻都有个归家的要求,时时刻刻不能离开自己所依赖的人。我想,这种归属感和依赖感固然是非常的重要,但它毕竟不能够长久地成为我们回归的对象和依赖的对象,因为世间的家、世间的父母毕竟有时候会离散、会分手。我们每个人要真正使我们的心灵宁静下来,使我们的身命安顿下来,使我们没有一种失落感,那必须要找到我们真正的家,真正的皈依处。

真正的家、真正的皈依处是什么呢?从根本上讲就是我们每个人的自心。我们每个人能够找到我们的自心,能够明白我们的自心,那我们就有了真正的家、真正的皈依处。我们要怎样才能够找到自己的家,怎样才能够明白我们的心呢?那必须要有一个导师来指导我们,有一种方法来指导我们,有一些朋友、有一些善知识来帮助我们。这就是说在真正皈依自性三宝的之前,首先必须要皈依外在的三宝。外在三宝就是佛教讲的住持三宝,也可以说是一种形象的东西,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好比说我们要皈依的外在的佛,那就是本师释迦牟尼佛,因为他在2500多年以前,修行证果,得道成佛,创立了佛教,为我们人类指明了找到自心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佛的言教,那就是我们所要皈依的法。释迦牟尼佛已经圆寂涅盘了,他的法虽然还存在于世间,如果没有人来弘扬解说,佛法同样不会被世人所了解,那就要由住持佛法的僧人来弘扬,来引导大家进入佛法之门,进入寻找我们自心之门,这就是皈依僧。如果说不透过外在的皈依,要想找到自己的自性三宝,那是不可能的。

佛教非常强调皈依的传承,因为三皈依是从佛陀在世的时候就建立起来的仪规,然后经过佛陀的弟子,一代一代世世相传。这种传承本身就具备了种种不可思议的功德和功能,如果我们能够从某一个僧人那里接受这种皈依,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获得从佛陀开始一直传递下来的那种功德和功能。这种功德和功能对于我们每个人的修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虽然我们每个人自己具备了无边的功德和无上的功能,但是不透过外在的诱发,没有找到一种开发自己智慧的方法,那么我们本身的潜能——潜在的功德和能量,也不可能发挥出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皈依是十分重要的。

今天虽然是一个结缘皈依,但是我也希望各位能够透过这个仪式,真正发起回归自己精神家园的信念,使自己在人生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能够有一个正确的抉择、正确的皈依处,这对于我们每个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事业都有莫大的好处。

可能也有不少同学有这样那样的顾虑,比如说,我的生活比较散漫,皈依后能不能按照佛教的要求去生活?如果我们真正有这么一种考虑的话,我说这种考虑非常好,为什么呢?至少他不是草率从事,而是考虑到既然皈依了,我们就要按照佛教的一些基本精神来安排我们的生活。我想佛教的戒律,以及佛教的一些生活习惯,并没有什么特别不通人情的地方,特别是作为在家居士,我们在生活当中如果能够接受一定信条的约束,对我们每个人的成长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应该有一个尺度,尽管有的人担心皈依以后不能够遵守佛教的清规戒律,但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还是有一个尺度的。佛教的生活尺度和世俗人的生活尺度,特别是对在家教徒来讲,仅仅是在你原有的生活要求上稍微提升一点。把你的生活方向稍微纠正一下,你就可以获得佛法的受用。

比如说,我们平常说话比较随便,那么皈依以后,说话的时候可以检点一下,实际上这样做对于我们每个人来塑造自己的形象,来完善个人的修养,对于今后在社会上立身处事,都是非常必要的。还比如说有的人嗜好喝酒,如果我们能够接受佛教信条的约束,从今以后就把它戒掉,不但对你的身体健康有益处,退一步来讲也可以减轻你的经济负担。诸如此类的一些问题,只要我们真正有决心,有信心,都是很容易做到的。

作为年轻人来讲,可能比较关心感情生活方面的问题。我想佛教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宗教,对于在家信徒它只要求感情专一。这非常好,对于我们的人生、家庭、事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有一个同学就一再地问我这个问题:他是不是陷入到感情生活里去了?我说这不要紧,应该说是正当的。因为在家居士的五戒仅仅是戒不正当的感情生活,正当的感情生活对于在家教徒来说是允许的。那么我们能够把感情专一了,能够过一种正当的感情生活,这本身是一种净化。因为彼此信任,互相尊重,彼此都承担义务,这种感情生活应该说是符合佛教的五戒精神的。既然符合佛教的五戒精神,那就是一种净化的感情生活。

还有关于吃荤吃素的问题。在佛教的五戒当中讲不杀生,并没有明确地说不杀生就是吃素。同时一些南传佛教国家从僧人到居士都是吃三净肉。所谓三净肉就是不见杀、不闻杀、不为己杀。那么我们信了佛以后,假设要遵守五戒,因为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工作环境的制约,我们还不能吃素,即使我们自己有这个想法一时也难以做到,那就不妨等一等,等条件具备了,等真正有这个信心了,再来吃素也是可以的。佛教五戒的戒杀,主要是教我们不要故意去伤害人命,并且爱护一切动物的生命,这就是杀戒的根本精神。

从以上这些精神来看,受持三皈五戒,应该说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事情。所以大家思想上不要有顾虑,不要怕受了三皈依以后对自己的生活约束太多。受了三皈依,不管受不受五戒,我都希望各位按照五戒的精神去生活。我们能够守一条就守一条;能守两条就守两条;能够完全守五条当然更好。其中不饮酒戒实际上包括一切麻醉品,酒仅仅是其中的一种,这条戒应该包括吸毒在内。如果我们能够遵守这条戒的话,对于我们事业的成功、家庭的美满、人生的幸福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正式举行三皈依的仪式。首先我们要忏悔,忏悔的意义,我们来打个比喻。我们的身体好像是一个茶杯,原来装了一些不干净的饮料,现在我们要重新装上干净的饮料,那么我们必须把原来不干净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再把这个茶杯仔细地清洗一遍。忏悔就是清洗我们的身心,我们的身心清净了,就能够纳受三皈依。所以我们每个人在忏悔的时候,都要发起至诚心、殷重心。忏悔完了以后,大家都要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样我们就能够真正达到忏悔的目的。

(忏悔仪式略)

三皈依要重复三遍。每人在听和自己说这三皈依的时候,要从内心发起一种观想,想到十方三宝具有无量无边的功德,三宝的功德又能够引发我们自身具足的无量功德。我们在说第一遍的时候,就想到十方三宝的功德全部都发动起来,在虚空中,在自己的头顶上,如云如盖在加持我们每一个人。说第二遍的时候,就想到十方三宝的功德都聚集到自己的头顶上。说第三遍的时候,就想到这种功德从自己的顶门贯穿全身,自己的生命与三宝的功德融为一体。我们能够如是观想,就一定能够得到三皈依的受用。希望大家认真地观想,把一切妄想杂念都放下,就好像自己此刻是入定一样。把这三皈依受完了,你们再很好地体会一下,看看有些什么感觉。

(三皈仪式略)

关于“不皈依外道典籍”,这里要给大家作一点说明。所谓外道典籍,是指佛教以外的指导生命的学说。这些书可以看,但是不能皈依,好比道教的书、儒家的书,我们还是可以看,但是不皈依,就是不以它们作为我们生命的座标、生命的依止,作为参考可以。假设我们要把它们作为生命的座标、生命的依止,那么我们皈依三宝的这种功德就会失去,所以希望大家能够比较正确地来处理这个问题。

关于四弘誓愿,我们每一天做晚课的时候都要念到,只有在我们的生命目标上树立了这四种弘誓大愿,那我们才能够有真正的动力来推动我们的学习、工作和事业,也才能够使我们的生活具有目标和方向。不但是在今天接受皈依的时候要发这个愿,每一天都要发这个愿。四弘誓愿是每一个菩萨行者修行的起点,修行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修行的整个过程,所以希望大家要非常认真地来发这个愿,使我们的整个心识和四弘誓愿密切地结合起来。这样我们在今后修行过程中,就会有一种功能来支持我们不断地精进,不断地向上,不断地取得进步。

三皈依仪式结束了,还有几句话跟各位说一下。我们不管是今天发起了信心受三皈依的也好,还是在这里结缘受三皈依的也好,只要是这一次来这里参加了夏令营,那么我们就是和佛、和佛教结了缘。我们真正有信心受三皈依的,就是真正的三宝弟子,是三宝弟子就要时时刻刻以自己的言行来光显三宝。

这几天讲法的时候,有不少同学提出了很多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说世人总是把佛教看成是消极的、迷信的,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好像没什么用处。实际上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我作为一个僧人首先从自己检查,我们佛教界本身,一个是宣传做得不够,一个是我们用自己的言行来光显三宝的功德做得不够,所以造成世人的种种误解。另外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我们国家从佛教传入以后,就有时候明显、有时候不那么明显地存在反佛的潮流。如果没有这种反佛的潮流的话,历史上的“三武一宗”四大法难就不会出现。佛教的思想和儒道的思想有融合的一面,也有相互冲突的一面,所以就造成了这种反佛的潮流。到了现在这种形势更是有所发展,对于佛教有种种的歪曲,有时候甚至是诬蔑,在社会中造成了种种的误导,所以很多人觉得佛教是没用处的。

今天我们与佛有缘,与佛结了缘,那么我们就要尽自己的能力,以自己作为一个三宝弟子也好,一个与佛有缘的人也好,就要以自身的行为来破除人们对佛教的种种误解。这种误解一方面要靠语言的说明和宣传,更重要的是要靠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来体现一个佛教徒的面貌。我们说佛教很积极、很伟大,佛教关心人、关心社会、关心国家,但是我们做得不怎么样,那你的宣传、你的说明就不会起什么作用。所以我们希望每一个佛弟子都要以自己的言行来光显三宝,千万不能够因为自己的言行不检点而玷污了佛教。这样才能真正在我们佛弟子的身上看到佛教思想的光芒,看到佛教积极的作用。这样我们就能够真正使佛日增辉,法轮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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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菩萨戒:菩萨戒义疏·二卷

菩萨戒义疏·二卷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门人灌顶记

 

卷上

 

菩萨戒者。运善之初章却恶之前阵。直道而归生源可尽。声闻小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怀宁不精持戒品。内外二途咸皆敬奉。王家庶众委质虔恭。斯乃趣极果之胜因。结道场之妙业。然经论所载戒相有于多种。记传所辨受法不无同异。良以机悟偏圆宜闻详略。辞无双举事不并行。今谨按什师所述法相。出自梵网经律藏品。什师秦弘始三年来达汉境。光显大乘匡维圣教。传译经论三百余卷。梵网一本最后诵出誓愿弘宣。是故殷勤一言三复。特为文义幽隐旨趣深玄。所以指堂晓示。令后生取悟为易。经称梵网者。欲明诸佛教法不同。犹如梵王网目。品言心地者。菩萨律仪遍防三业。心意识体一异名。三业之中意业为主身口居次。据胜为论故言心地也。释此戒经三重玄义。

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三料简。就释名中。初明人名。次辨法号。后明阶位。天竺梵音摩诃菩提质帝萨埵。今言菩萨略其余字。译云。大道心成众生。亦云。开士亦大勇心。复云善美。随行为名。以其运心广普因斯立号。大品经明。此人有大道心。不可沮坏犹如金刚。从初发心终至等觉。皆名菩萨也。又称佛子。以绍继为义。三乘皆从佛生。解尽是子义。法华云。若如我子。大士绍续为胜。称为真子。又三乘同皆修道。尽有此义。二乘自通至小果狭而且短。大士广长自通通他。故受斯称。大经发心云。初已为天人师。胜出声闻及缘觉。故言大心。次辨法号即是戒义。梵音尸罗。大论云。秦言性善。亦云清凉。以其能止破戒热恼。从能得名。亦云波罗提木叉。译言保解脱。又名净命。亦言成就威仪无所受畜。未来生处离三恶道净土受形。能止邪命防非止恶。亦言戒。是约义训义。复言勒义禁义。并是随义立名。大经云。如佛禁无常汝犹说者。即破佛禁舌则堕落。又云。是人所有禁戒皆不具足。尚不能得二乘菩提。况无上道。今言戒者。有律仪戒定共戒道共戒。此名原出三藏。律是遮止仪是形仪。能止形上诸恶。故称为戒。亦曰威仪。威是清严可畏。仪是轨范。行人肃然可畏。亦曰调御。使心行调善也。定是静摄。入定之时自然调善防止诸恶也。道是能通。发真已后自无毁犯。初果耕地虫离四寸。道共力也。此二戒法既是心上胜用力。能发戒道定与律仪并起。故称为共。萨婆多说。律仪戒禅戒无漏戒。此名虽出三藏。今菩萨戒善亦有此三。若要誓所得名曰律仪。若菩萨定共道共。皆止三业通称戒也。若摄律仪。摄善法。摄众生。此三聚戒名。出方等地持不道三藏。大士律仪通止三业。今从身口相显皆名律仪也。摄善者。于律仪上起大菩提心。能止一切不修善事勤修诸善。满菩提愿也。摄生者。菩萨利益众生有十一事。皆是益物广利众生也。戒品广列菩萨一切戒竟。总结九种戒皆为三戒所摄。律仪皆令心住。摄善自成佛法。摄生成就众生。此三摄大士诸戒尽也。璎珞经云。律仪戒谓十波罗夷。摄善谓八万四千法门。摄生谓慈悲喜舍。化及众生令得安乐也。大论戒品列十种戒。一不缺。二不破。三不穿。四不杂。五随道。六无著。七智所赞。八自在。九随定。十具足。义推此十。不缺者。持于性戒性重清净。如护明珠。若毁犯者如器已缺。佛法边人也。不破者。持于十三无有破损也。不穿者。波夜提等。若有所犯如器穿漏。不堪受道也。不杂者。持定共戒。虽持律仪念破戒事。名之为杂。定共持心欲念不起。大经云。言语嘲调。壁外钏声。男女相追。皆污净戒也。随道者。随顺谛理能破见惑也。无著者。见真成圣。于思惟惑无所染着。此两约真谛持戒也。智所赞戒。自在戒。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在。此约俗谛论持戒也。随定具足两戒。即是随首楞严不起灭定现诸威仪。示十法界像导利众生。虽威仪起动任运常净。故名随定戒。前来诸戒。律仪防止名不具足。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用中道慧遍入诸法。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次明阶位。释尊一化所说教门。准义推寻具明四教。谓藏通别圆。如大论引迦旃延明六度齐限。尸毗代鸽是檀满。须摩提王不妄语是尸满。忍辱仙人歌利王割其心不动是忍满。大施杼海是进满。尚阇梨鸟巢是禅满。劬嫔大臣分地息诤是等智满。偏菩萨也。大品明。有菩萨发心与萨婆若相应。通菩萨也。有菩萨。发心游戏神通净佛国土。净名中。不思议解脱变身登座。而复受屈被呵者。别菩萨也。发心即坐道场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圆菩萨也。四菩萨中。行位深浅今当说。最初三藏正为小乘。声闻有七贤圣。外凡有三。一五停。二别相念处。三总相念处。次入内凡有四善根。第四暖法。五顶法。六忍法。七世第一法。过此入圣位。一随信行。二随法行。三信解。四见得。五身证。六时解脱。七不时解脱。声闻如此。菩萨不论阶位不断烦恼唯修六度。若论次位秖可准望小乘作深浅耳。从初发心起慈悲誓愿观察四谛。以道谛为初门专修六度。檀破饿鬼尸救地狱。忍济畜生。进拔修罗。禅静人中。慧照天众。从释迦至罽那尸弃名初僧祇。得五种功德。一不生三恶道。二不生边地。三诸根完具。四不受女身。五常识宿命。而自不知作佛不作佛。准望位在五停别总念处也。从尸弃至然灯名二僧祇。尔时虽自知作佛而口不说。准望位在暖法性地。既有证法之信。必知作佛修六度行。心未分明口不向他说也。从然灯至毗婆尸三僧祇满。是时内心了了自知作佛口自发言。准望在顶法位中。修行六度四谛解明。如登山顶了见四方。故口向他说。若过三僧祇种三十二相业。准望此是下忍之位。若坐道场位在上忍。后一刹那入真。三十四心断结得三菩提。则为佛也。通教菩萨即三乘共十地。一干慧地者。事相名同三藏。观行心别。体阴界入如幻如化。总破见爱八倒名身念处。心受法亦如是。住是观中。修止勤如意根力觉道。虽未得暖法相似理水。总相智慧深利故。称干慧地。二性地者。得过干慧地。得暖法已。能增进初中后心入顶法乃至世第一法。皆名性地。得无漏性水故言性地也。三八人地。三乘信行法行。体见假发真断惑。在无间三昧中八忍具足。智少一分名八人地也。四见地者。三乘同见第一义无生四谛之理。同断见惑八十八使尽。五薄地。体爱假发真。断欲界思证第六解脱。烦恼薄也。六离欲地者。三乘体爱假即真。断欲界五下分结身见戒取疑贪嗔。故言离欲地也。七已办地者。三乘之人。体色无色爱即真发无漏。断五上分结掉慢疑色染无色染。七十二尽三界事惑究竟。故言已办地也。八辟支佛地。缘觉发真无漏。功德力大能除习气也。九菩萨地者。从空入假道观双流。深观二谛进断习气。色心无知得法。眼道种智。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成就众生。学佛十力四无畏。断习气将尽也。十佛地者。大功德力以资智慧。一念相应慧。观真谛究竟。习亦无余。如劫火烧木无复灰炭。香象渡河到于边底。虽佛菩萨名异二乘。通观无生体法。同是无学共归灰断。证果处一称为通也。别教阶位五十二地。一外凡十信。一信。二念。三进。四慧。五定。六不退。七回向。八护法。九界。十愿。第二内凡习种性十住。一发心。二持地。三修行。四生贵。五方便具足。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顶。尽三十心皆名解行位。悉是内凡尽名性地。第三性种性十行。一欢喜。二饶益。三无恚恨。四无尽。五离痴乱。六善现。七无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实。第四道种性十回向。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二不坏。三等一切诸佛。四遍至一切处。五无尽功德藏。六随顺一切坚固平等善根。七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八真如相。九无缚无著解脱。十法界无量。第五圣种性十地。一欢喜。二离垢。三明。四焰。五难胜。六现前。七远行。八不动。九善慧。十法云。第六等觉地名金刚心菩萨。亦名无垢地。邻真极圣众学之顶也。第七妙觉地。即见性究竟佛菩提果。了了见性称妙觉也。性习二性。若据位分。习种在前性种在后。若据行论。性习同时故前后不定。依体起用。先明性种后明习种。寻用取体。先习后性。与教证二道相似。就位以论。教道在前证道在后。据行论之。证教同时前后不定。依体起用先证后教。寻用取体先教后证也。就解行中复有四种。一名解行。二名发心。三名回向。四名道种。于出世道解而勤行。故名解行。于大菩提起意趣求。故名发心。用己善法趣向菩提。故名回向。当分之中如观道立。故名为道。望后佛果能生曰种也。习种性能生报佛。性种性能生法佛。旧云。法才王子六心中退。即云十住第六心。难云。十住云性地。性以不改为义。云何退作二乘其犹一。答性是不作一阐提。不妨退大向小。终是难通。止观师说。是十法信中六心退耳。比释论师。及金刚般若论师。皆作此解。是信习十心中六心耳。七心已上永离二乘。尔时设为利弘经不无轻漏。而度物心不失恒有菩萨之名也。圆教明位。别教五十二位次第修行。圆教圆修一心具万行。异于次第行也。外凡五品位一切随喜心。若人宿植深厚。或值善知识。或从经卷圆闻妙理。一法一切法。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议。起圆信解。信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微尘有大千经卷。欲开此心而修圆行。圆行者。一行一切行。略言为十。谓识一念平等具足不可思议。伤己惛沈慈及一切。又知此心常寂常照。用寂照心破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又识一心诸心若通若塞。能于此心具足道品向菩提路。又解此心正助之法。识己心及凡圣心。又安心不动不堕不退不散。虽识一心无量功德。不生染着。十心成就。其心念念。悉与诸波罗蜜相应也。二读诵者。圆信始生善须将养。涉事纷动令道牙破。唯得内修理观外则读诵大乘。闻有助观之力。内外相藉圆信转明。十心坚固。如日光照见种种色也。三说法者。内观转强外资又着。圆解在怀弘誓熏动。更加说法如实衍布。但以大乘法答。设以方便终令悟大。随说法净则智慧净。说法开导。是前人得道全因缘。化功归己。十心三倍转明也。四兼行六度。上来前熟观心未遑涉事。今正观稍明。即傍兼利物。能以少施与虚空等。使一切法趣檀。檀为法界。事相虽少运怀甚大。理观为正事行为傍。故言兼行。事福资理十心弥盛也。五正行六度。圆观稍熟事理欲融。事不妨理理不隔事。具行六度。权实二智究了通达。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具足解释佛之知见。而于正观如火益薪。力用光猛也。第一内凡十信。圆闻圆信修于圆行。善巧增益五倍深明。因此圆行得入圆位。善修平等法界即入信心。善修慈愍即入念心。善修寂照即入进心。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善修道品即入不退心。善修正助即入回向心。善修凡圣即入护心。善修不动即入戒心。善修无著即入愿心。是名圆教铁轮十信位。圆教似解六根清净也。第二圣位。前明十住真中智也。初发心住发时。三种心发。一缘因善心发。二了因慧心发。三正因理心发。即是境智行妙三种开发。缘因心发。即是住不可思议解脱首楞严定。了因心发。即摩诃般若毕竟空也。正因发心。即是住实相法身中道第一义谛也。华严云。初住所有功德。三世诸佛叹不能尽。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了达诸法真实之性。所有闻法不由他悟。净名云。知一切法是坐道场。亦是入不二法门。大品从初发心即坐道场。转法轮度众生。谓如佛。阿字门一切法初不生也。第三明十行者。即是十住后实相真明不可思议。更十番智断破十品无明。一行一切行念念进趣。流入平等法界海。诸波罗蜜任运生长。自行化他与虚空等也。第四十回向者。十行之后无功用道不可思议。真明念念开发。一切法界愿行事理。自然和融回入平等法界海。更证十番智断破十品无明。故名回向也。第五十地者。即是无漏真明入无功用道。犹如大地能生一切佛法。荷负法界众生普入三世佛地。又证十番智断破十品无明也。第六等觉地者。观达无始无明源底。边际智满毕竟清净。断最后穷源微细无明。登中道山顶与无明父母别。是名有所断者名有上士也。第七妙觉地者。究竟解脱无上佛智。故言无所断者名无上士。此即三德不纵不横不并不别。究竟后心大涅槃也。一切大理。大誓愿。大庄严。大智断。大遍知。大道。大用。大权实。大利益。大无住。即是十观成乘圆极竟在于佛。过茶无字可说。卢舍那名净满。一切皆满也。南岳师云。四十二字门是佛密语。何必不表四十二位。诸学人执释论无此解。多疑不用。但论本文千卷。什师九倍略之。何必无此解。深应冥会。何者经云。初阿后茶。中间四十二字门。具诸字功德。华严云。从初一地具足诸地功德。此义即同。阿字门诸法初不生故。此岂非圆教初住初得无生忍。过茶无字可说。岂非妙觉无上无过。广乘品明一切法皆是摩诃演竟即说四十二字门。岂非圆菩萨从初发心得诸法实相具一切法至妙觉地穷一切法底。此义与圆位甚自分明。次发趣品明别教十地。后明三乘共十地。三教阶位其文现也。第二出体者。初明无作。次明止行二善。初戒体者。不起而已起即性无作假色。经论互说诤论有无。一云。都无无作。色心假合共成众生。善恶本由心起。不应别有顽善顽恶。皆是指心。誓不为恶即名受戒。璎珞经云。一切圣凡戒尽以心为体。心无尽故戒亦无尽。或言教为戒体。或云真谛为戒体。或言愿为戒体。无别无作。大经圣行观析无常。阿阇世王观析境界。但明色心不道无作。五阴名教通大小乘。唯有一色四心。小乘引接小根恐其轻慢因果。权言重恶口能别生一法无作牵报。善法须行恶法须止。行一则有两力。岂可不慎。方便假说适会一时。直如论主一生成四果法胜别有凡夫法。岂可依此便是实耶。若因中别有顽善共为佛因。佛地亦别有此善共为佛果。当知。心为因果更无别法。二云。大小乘经论尽有无作。皆是实法。何者心力巨大。能生种种诸法能牵果报。小乘明。此别有一善能制定佛法。凭师受发极至尽形。或依定依道品别生。皆以心力胜用有此感发。成论有无作品云。是非色非心聚。律师用义亦依此说。若毗昙义。戒是色聚。无作是假色。亦言无教非对眼色。大乘所明戒是色法。大论云。多少思是心数云何言多少耶。观论意。以戒是色即问此是数义。大乘云何而用数义。解云。若用非色非心复同成实。还是小乘。今言数自家是数色。大乘色何关数家。中论云。语言虽同其心则异。今大乘明戒是色聚也。大乘情期极果。凭师一受远至菩提。随定随道。誓修诸善誓度含识。亦以此心力大别发戒善。为行者所缘止息诸恶。优婆塞戒经云。譬如有面有镜则有像现。如是因作便有无作。大论解戒度云。罪不罪不可得具足尸罗。此是戒度正体。复云。云何名戒。以心生口言。从今受息身口恶法。是名为戒。既有能持所持则别有法。即无作也。地持戒品云。下软心犯后四重不失律仪。增上心犯则失律仪。若不舍菩提愿。不增上心犯。亦不失律仪。若都无无作何得言失。梵网大本即大乘教。下文云。若不见好相。虽佛菩萨前受。不名得戒。又云。若有七遮。虽发心欲受。不名得戒。若直以心为戒。发便是戒。何故言不得。大经云。非异色因果。又念戒中。虽无形色而可护持。虽无触对善修方便可令具足。又如刀剑灰汁脚足桥梁。若即心为戒。何假言无形色无触对。故知别有无作。能持戒心以为真戒。圣行与世王中。不道观析无作。直举色心者。是易观者耳。亦不言无无作。小乘说四果。大乘开之是权。法胜说凡夫法。跋摩明其非有。未有大乘经开。无作是权。又既顽善作佛因此自非妨。如无常善亦作常善因。即其例也。然此二释旧所诤论。言无于理极会在文难惬。言有于理难安在文极便。既皆有文何者当道理耶。然理非当非无当。当无当皆得论理教义。若言无者于理为当。若言有者于教为当。理则为实。教则为权。在实虽无教门则有。令之所用有无作也。次明道定皆以无作为体。定共于定心中发无作。无复诸恶。道共者。见谛道中所发无作与心上胜道俱。故言道共也。止观师释。未必见道。所发无作是道共戒。秖取中道正观心中发此无作。有防非止恶义。故云道共。大经云。一心法戒。二受世教戒。菩萨得心法戒谓道共戒。得此戒者终不为恶。不从师授故称为得。中道心中发得此戒也。受世教戒。谓白四羯磨然后乃得。必假凭师故称为受。差别约示故言世教也。定共道共通大小乘。大乘道定入摄善法戒。有师言。唯入禅定能发无作。欲界定不发无作。唯假空解能发无作。有言。但令证此定道。随能止伏粗品成就便发无作。欲界定念处前。皆能发戒也。次论兴废者。初菩萨律仪方便求受。其体则兴。若舍菩提愿。若增上烦恼犯十重。其体则废。若无此二缘至佛乃废。定道两戒得定得道为因。初念定道未与戒俱。具足前心为因。第二念心方与戒俱。尔时是兴。出定出道最后一念尔时即废。二言。入定入道时戒与心俱。是时名兴。出定出道时戒与心俱谢。是时名废。俱称心俱戒也。三言。一发之后出入恒有。后入胜定胜道随从胜受名。尔时恒兴。退定退道。三藏尽寿菩萨至菩提。尔时即废。摄善摄生与律仪同。随受则兴。二缘则废也。次三聚戒体者。律仪者。法戒仪则规矩行人令入道也。又云。律者埒也。如此马埒令马调直。律亦如是。调直行人不令作恶。大士誓心不过止恶兴善。若不动身口即是止恶。发戒防动。不动即是律仪戒。若应动身口即是兴善。今发此戒防其不动。摄善摄生即是应动涉事。故开为两。取策励众善依六度门。称善法。起心兼物依四弘门。称摄众生。即是为人故动。下化众生。中修万善。上归佛果也。律仪多主内德。摄生外化摄善兼于内外。故立三聚戒也。次论止行二善。如有论息恶不作名之为止。信受修习名之为行。佛教虽多止行收尽。诸恶莫作即是诫门。众善奉行即是劝门。无作义该善恶。善恶无作义总止行。今先明善。善戒不起而已起则伐恶。皆是止义。皆有进趣皆是行义。逐其强弱故。有止行差别者。逐兴心止恶无作是止善。兴心修善无作是行善。如造井桥梁礼佛布施是善无作。如造鱼猎网等是恶无作。次论道定二无作有行有止。道定二戒义判为止。道定二心义判为行。寻无作从因缘息。从止缘息。后生无作是止善。从行缘息后生无作名为行善。又诫门是止善。劝门悉属行善。又解行唯是作。止唯无作。又云。止行二善皆有无作。声闻七众戒皆是律仪戒。体但止身口二恶。善萨律仪备防三业。复申之至佛长短阔狭为异。无作义从缘增上心发。下劣不发。无记心劣不发无作。如欲界修道惑有九品。前六品发无作。后三品不发。故云。斯陀含出无作表。阿那含出不善表。罗汉出无记表。善恶无作对心为论。各有四句。善四句者。一是戒非无作。息恶之心能止故名戒也。二是无作非戒。谓造井桥梁随事随用无作等。不能止恶非是戒也。三者是戒是无作。谓善律仪等。四非戒非无作者。谓余善心也。恶戒四句。一是戒非无作。谓息善之心。二是无作非戒。谓杀盗等事随用无作也。三是戒是无作。谓恶律仪等。四非戒非无作。谓余恶心也。恶戒二种。一十六恶律仪。二外道邪戒。恶律仪如大经。外道恶戒九十五种。各有戒法。或苦行为戒。持牛马等事火服风。常翘一脚赴火投岩等。以此为戒。即是邪戒。运心长短皆是恶戒也。第三料拣更为三。一须信心。二无三障。三人法为缘。信心者。依三藏门略举三种。一信因果。善恶必有所招。二信观谛得道。我能观谛必得圣道。三信有戒。是观谛入道初门。依方等戒故。宜备此三信。复加三种。一信自他心识皆有佛性。二信勤行胜善必能得果。三信所得果常乐我净。次无三障者。众生障阂乃有三种。烦恼常有故不说障。业障乃有轻重。重业障戒。防因之义。谓七逸十重现身有此。是则为障。前身非复可知。隔生事远。七逆。一云忏灭非障。二云犯一悔与不悔悉皆是障。十重。一云前四性罪事同七逆。悔与不悔悉障。后六悔者非障不悔则障。二云前四须悔。见相非障。后六不悔亦不障。三云十重不悔悉障。悔已悉非障。报障者。地狱饿鬼二道。重苦自隔从多例判不说为因。非人畜生但能解语皆得受戒。非人是鬼神修罗。龙是畜生。人中男女黄门二根。天从六欲天上至十八梵。皆说为因。四空处既能听法。亦应得戒。但业报虚妙故略不说。非想倒执脱若回心慕善亦能得戒。经说三涂长寿天边地为难地。据不能修道义耳。萨婆多记云。龙等受八斋。止是得善不得名斋。今依文准理。五戒既是菩萨戒根本。又不表定佛法。五戒菩萨戒许四道皆得。从八戒已上至具足戒。既是出家表定威仪。唯人中三天下能感。余道悉非因也。大论龙即得八斋戒。次人法缘。初人缘三种得菩萨戒。一诸佛。二圣人。三凡师。诸佛有两。一真佛。如妙海王子从卢舍那佛受菩萨戒。二像佛金铜泥水等。千里内无师。许求得好相自譬受也。舍利发爪钵杖牙齿。皆起重敬尽可为缘。而舍利真伪难知。或是小圣敬重如佛便可凭对。次大乘经卷也。三释。一云不许。二云与佛像差次为授。千里无师许对佛像。千里无像许对经卷。三云莫问有佛无佛。对大乘经卷即得为缘。大乘经典所在。如佛塔无异也。二圣人亦二。一真圣。二像圣。真者。谓十地等大士。对此为缘故宜发戒。像圣者。谓金铜等作菩萨像。此经亦云。于佛菩萨前自譬受戒。恐单菩萨像则成游漫。如凡夫发心是菩萨。作此人像不能发戒。言佛菩萨者。是佛边有菩萨。地持但言佛像不道菩萨也。凡师者。有内凡外凡。并以真人为缘。不许形像。经中称为智者。人数多少。地持璎珞并止一师。梵网受法亦止一师。下制戒中道和尚阇梨故。成七逆亦不见请和尚法。有言。和尚者请诸佛为和尚。文又云。二师应问言汝有七遮罪不。似非指佛。虽有现前智者。犹应共在佛像前若经卷前助为发起。尔时智者在佛像前。若有智者无经像不应得戒。具十八物中。制佛像经典恒应相随故也。次论德业。梵网经中言。为师必是出家菩萨。具足五德。一持戒。二十腊。三解律藏。四通禅思。五慧藏穷玄。什师所传融师笔受。流传至今此其正说。次地持云。必须戒德严明善解三藏。堪能发彼敬心。方可从受。不尔得罪也。次论法缘。道俗共用方法不同。略出六种。一梵网本。二地持本。三高昌本。四璎珞本。五新撰本。六制旨本。优婆塞戒经偏受在家。普贤观受戒法。身似高位人自譬受法。今不具列。梵网受法。是卢舍那佛为妙海王子受戒法。释迦从舍那所受诵。次转与逸多菩萨。如是二十余菩萨。次第相付什师传来。出律藏品。先受三归云。我某甲。从今身至佛身。于其中间归依常住佛。归依常住法。归依常住僧(三说)。次三结已(三说)。次悔十不善业(更起三拜)。次赞叹受约敕谛听(三说)。直说十重相。问能持不(次第答能)。然后结撮赞叹发愿。余所未解问或师(便散)。后文言。欲受戒者。应香火请一师至佛前受。师应问。能忍十事不。割肉饴鹰。投身饿虎等(恐性地已上方能此制)。亦云。十里内无师。许佛像前自譬受。三归忏悔说十重。如前无异。出口为别耳。二地持经。相传是弥勒说。原本是灯明佛说。莲华菩萨受持。次第三十余菩萨传化。后有伊波勒菩萨。应迹托化传来此土。然地持是昙无谶所译。疑谶即是伊波勒。第四戒品出受戒法。若菩萨发无上菩提愿已。于同法菩萨已发愿者。有智有力善义能诵能持。于此人所。先礼足已作是言。我某甲。从大德乞受菩萨戒。大德于我不惮劳苦。哀愍听许(三说)。次起礼十方诸佛。更请师云。雅愿大德授我某甲菩萨戒(三说)。次生念。不久当得无尽无量大功德聚。师应问言。汝是菩萨不。已发菩提愿未。问竟应言。法弟听。汝欲于我受一切菩萨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此戒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住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汝能受不(答能。三说)。师应起自礼佛竟。作是言。某甲菩萨。于我某甲菩萨前。三说受菩萨戒。我为作证。一切十方无量诸佛。第一无上大师。于一切众生一切诸法现前见学者。证知某甲菩萨于我某甲菩萨前三说受菩萨戒(三说)。然后结撮赞叹便散席。依经本受法如此。三高昌本者。或题畅法师本。原宗出地持而作法小广。先请师云。族姓大德。我某甲。今从大德乞受菩萨戒。唯愿大德忍许听受怜愍故(三说)。次乞戒云。族姓大德。今正是时。愿时与我受菩萨戒(三说)。次问遮法(凡十问)。师应起为白诸佛唱言。一切诸佛及大地诸菩萨僧听。此某甲菩萨。欲从诸佛菩萨僧乞受菩萨戒。此某甲已是真实菩萨。已发菩提愿能生深信。已能舍一切所有不惜身命。唯愿诸佛菩萨僧。怜愍故施与某甲菩萨戒(三说)。次问受戒者言。汝某甲听。一切诸佛菩萨僧。受菩萨戒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住戒。如过去菩萨已学。未来菩萨当学。现在菩萨今学。汝如是学汝能持不(答能。三说)。次白竟唱言。此某甲菩萨。于一切佛菩萨前从我某甲菩萨边。已第二第三说受菩萨戒竟。我某甲菩萨为作证人。此受戒菩萨名某甲。复白。十方无量诸佛第一胜师。及柔和者一切众生软觉者。此某甲菩萨于某甲菩萨前。已三说受一切菩萨律仪戒竟(三说)。次说十重相竟结撮赞叹(便散)。自齐宋已来多用此法。所以题作高昌本者。寻地持是昙无谶于河西所译。有沙门道进。求谶受菩萨戒。谶不许且令悔过。七日七夜竟诣谶求受。谶大怒不答。进自念。正是我障业未消耳。复更竭诚礼忏首尾三年。进梦见释迦文佛授己戒法。明日诣谶欲说所梦。未至数十步谶惊起唱。善哉已感戒矣。我当为汝作证。次第于佛像前更说戒相。时有道朗法师。是河西高足。当进感戒之时朗亦通梦。乃自卑戒腊求为法弟。于是后进受者千有余人。河西王沮渠。蒙逊子景环。后移据高昌。既奉进为师。进亦随往值高昌荒饿。进生割己身以救饥者。因此舍命。进弟子僧遵。姓赵。高昌人。传师戒法。复有比丘昙景。亦传此法。宗出彼郡故名高昌本。又元嘉末有玄畅法师。从魏国度在荆嘱之门。宣授菩萨戒法大略相似。不无小异。故别有畅法师本。此出昙无谶而小广地持。恐谶誓愿发起人情有此重复也。四璎珞经受菩萨戒法。前礼三世三宝(三说)。次受四不坏信。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归依戒(三说)。次忏悔十恶五逆等(三说)。次说十重戒。犯者失四十二贤圣法。问能持不(答能)。然后结撮三归。重腾前十重戒赞叹发愿言。受菩萨戒者。超度四魔越三界苦。生生不失常随行人。乃至成佛。若不受戒不名有识。畜生无异。常离三宝海。非菩萨。是邪见外道。不近人情劝化人受戒功德。胜造八万四千宝塔。有戒犯者胜无戒不犯。若真佛菩萨前受者。名上品戒。若佛灭后千里内无法师。从佛菩萨像前自誓受者。名下品戒。五新撰本者。是近代诸师所集。凡十八科。第一师初入道场礼佛。在佛边就座坐。第二弟子入道场礼佛胡跪。第三师请三宝。第四令起心念三宝如在目前。第五忏悔十不善业。第六请诸圣作师。第七请现前师。第八师赞叹弟子能发胜心。第九正乞是戒。第十教发菩萨心。第十一问遮法(有十五问)。第十二想念得戒。第十三发戒时立誓。第十四受菩萨三归(以此三归发戒十五文缺)。第十六结竟。第十七师还坐劝学。第十八说十重相结撮赞叹作礼便去。六制旨受戒法。备有在家出家方法。文广不列也。此经题名梵网。上卷文言。佛观大梵天王因陀罗网。千重文彩不相障阂。为说。无量世界犹如网目。一一世界各各不同。诸佛教门亦复如是。庄严梵身无所障阂。从譬立名。总喻一部所证参差不同如梵王网也。品名菩萨心地者。亦是譬名。品内所明大士要用。如人身之有心能总万事。能生胜果为大士所依。义言如地也。卢舍那者。宝梁经翻为净满。以诸患都尽故称为净。满德悉圆名为满也释迦牟尼者。瑞应经译为能儒。亦云能仁。又能忍。亦直林。牟尼者。身口意。或云度沃焦。此是异说。华严名号品。或名卢舍。或名释迦。今明。不一不异机缘宜闻耳。释迦在第四禅摩醯首罗宫。说此心地品。寻文始末。有千释迦与千百亿释迦。各接有缘皆至舍那所。受菩萨戒藏。然后各坐道场示成正觉。覆述说法。凡有十处。一在妙光堂说十世界海。二在帝释宫说十住。三在夜摩宫说十行。四在兜率陀天说十回向。五在化乐天说十禅定。六在他化天说十地。七在初禅说十金刚。八在二禅说十忍。九在三禅说十愿。十在四禅说心地品。第七会总更说前三十心十地。皆约无相义为解。后又云。释迦从初莲华藏世界入天宫。下阎浮提成道号释迦。始于道场说法乃至十处。复从天宫下至菩提树下。为此众生说卢舍那初发心所诵戒。即是十重四十八轻。华严所说文来未尽。止有七处八会多道不起本座。不道在化乐天说法。而此经多道坐起复至余处。在化乐天说十禅定。又诸地多不相应。前后席或复同异。良由圣迹难思随机异说耳。于三教中即是顿教。明佛性常住一乘妙旨。所被之人唯为大士不为二乘。华严云。二乘在座不知不觉。以大士阶位非二乘所行。制戒轻重非小乘所学。大小乘戒制法不同。菩萨一时顿制五十八事。声闻持犯随犯随结。理论关机宜。事论凡有三义。一大士深信顿闻不逆。声闻浅信顿闻则不受。二者大士不恒侍左右无有随事随白。故一时顿制。声闻恒得随侍可有小欲白佛。故待犯方制。三者梵网所制。起卢舍那为妙海王子受菩萨戒。尔时诸大士。法须说此五十八种。故一时顿制也。梵网大本一百一十二卷六十一品。唯第十菩萨心地品什师诵出。上下两卷。上序菩萨阶位。下明菩萨戒法从大本出序及流通皆阙。即别部外称菩萨戒经。就文为三。从初偈长行讫清净者为序。次十重讫现在菩萨今诵为正说。余尽卷为劝说流通也。就序中。初偈明舍那发起。长行明释迦劝发。偈中大意四戒三劝。四戒者。一舍那戒。二释迦戒。三菩萨戒。四众生戒。舍那为本传授释迦为迹。释迦得此复授诸菩萨。诸菩萨得此戒。复传授凡夫众生也。三劝者。一劝受。二劝持。三劝诵。此四。品戒得之有由。根本冥传。自下授作佛记所以劝凡夫受。既受须待既持须诵。欲使相传不断也。十一行半偈分为三段。初三行三句。明舍那说戒传授释迦。二从是时千百亿下三行四句。明释迦迹佛传授诸菩萨诸菩萨传授众生。三从谛听我正诵下尽偈。明劝信受持。一言三序是三佛各说。二言初序是舍那自说。余二是此土释迦说。今言。三序悉是此土释迦说。杂有经家之辞。初更为二。前两行半明本迹。次一行。一句明人法。就初又三。初半行明舍那本身。二一行半明释迦迹佛。三半行总结本迹。上句明舍那本身。下句明舍那本土。此即依正两报。佛身四种。一谓法身。二谓真应。三谓法报应。毗卢遍耀正法为身。舍那行满报果为身。释迦应迹赴感为身也。舍光摄论名法应化。若更四身者。应身受纯陀供。化身受大众供。我今者八自在我也舍那者。无明尘垢永尽智慧功德圆备如净满月。以名表德也。方坐莲华下句明依报。方者正也。安住正法故云坐也。何故坐华台。世界形相似莲华故云莲华藏。华严云华在下擎。莲华二义。处秽不污。譬舍那居秽不染也。藏者包含十方法界悉在中也。台者中也。表因能起果故譬台也。又以本佛坐于华台。又表戒是众德之本。周匝千释迦望百亿国释迦。千为本百亿为迹。故两重本迹。此又为三。一明迹中之本。二明迹中之迹。三明本之与迹皆成佛道。今初明迹中之本。千华者。人中华有十余叶。天华百叶。佛菩萨华千叶。一叶有一佛世界。故有千佛净土。表十地十波罗蜜圆因。起应果之本地现千释迦。一叶一净土。即是一佛世界起圆应身。又一世界中一佛国土。此犹略说。华严微尘世界也。十方方各一百也。一华百亿国下。二明迹中之迹。一叶一世界有百亿国土。娑婆百亿国是一叶之上耳。各坐下三明本迹俱成佛道。如是千百亿下。第三总结本迹。是千百亿初句结迹身。舍那下句结本身。明千百亿皆以舍那为本。千百亿下。第二明人明法就文为两。初明人次明法。人中有三句。一明能接之人。二明所接之人。三结能所接人俱至佛所。能接之人是千百亿释迦也。各接下明所接之人。接者取有缘之义也。微尘者听众多也。俱来至下。第三结能接所接之人俱至舍那佛所。听我下第二明法二句。上明说戒。次正叹戒。初诫菩萨听也。诵佛戒者。问何故诵不道说耶。答此是三世十方诸佛之法。非始自作。故秖得称诵不得道说。甘露门者叹戒。譬服甘露令人长寿不死。要因此戒得至涅槃常乐我净。教能通理譬之如门。又戒能济拔免离生死。譬如甘露服得命长。大经云。有山从四方来。唯当持戒布施也。是时千百亿下。第二释迦迹佛传授菩萨菩萨授众生也。又为三。一明经家序释迦佛传授之缘由。二明释迦说戒传授诸菩萨。三劝菩萨传授诸众生。今初。经家述释迦传授之由三句。明千百亿佛各还本处。然法身无在。今初明迹传本戒。则本为迹师以迹诵本故也。传授诸菩萨此文为三。一明戒体。二明戒用。三劝菩萨受持。十重四十八下。第一明戒体。则十重等为戒体。戒如明日月下。二叹戒用。持此戒能除罪雾譬之于日。使得清凉喻之若月。富有善法如璎珞珠。又日能长万物。戒亦如是能生长万善。又如璎珞能差贫穷。戒亦如是。能差众生贫长善法财。又如日月丽天无不瞻仰。持戒在体无不归崇。璎珞在身庄严第一。持戒离丑如端正也。微尘菩萨众下。第三劝菩萨受持。如人渡海必假舟航。若度生死要因于戒。大经云如凭船筏。又喻浮囊。又为二。前明能授之人。次所受之人卢舍那下能授之人。新学下所受之人。受持是下。第三劝发传授众生。三十心菩萨。传授外凡发大乘心也。第三劝信受持。文为三。一出所诵法。二劝人信受。三结劝。谛听下出所诵法。此戒简异外道鸡狗等戒。净戒为因木叉为果。大众第二劝人信受又二。一劝信。二劝受。今初劝信所以尔者信是入道初门。大论云。信为能入。我持此戒得成正觉。汝亦应尔。一切有心下第二劝受。凡有心者皆得受菩萨大乘常乐等。明众生有心所有佛性。要当作佛须受三戒。大众下第三结劝。上句结。下句诫听。总明诸佛传授戒法。发起序竟。长行下此土释迦序为二。初经家辞。次释迦自说。初中。三阶。一叙佛欲结戒。二放光表瑞。三大众愿闻。初阶四别。一标化主。大圣释尊。二标处所。谓坐菩提树下得道。因名道树。亦曰思惟。梵音贝多也。三明得道。谓成正觉即正遍知号。四出所结法。谓菩萨波罗提木叉。于第四自更四句。一标所结名。即是木叉。二能成胜因。谓孝事等。宝藏经云。孝事父母天主帝释在汝家中。又能行孝大梵尊天在汝家中。又能尽孝释迦文佛在汝家中。睒摩菩萨亲服患愈。慈心童子火轮速灭。即其灵应。尔雅云。善事父母为孝。孝即顺也。太史叔明用顺释孝。孝经钩命决云。孝字训究竟是了悉。始终色养也。亦可训度。度是仪法。温清合仪也。三明能得胜果。谓至道之法。四结名字。是制戒也。即口放光中阶。叙放光表瑞。瑞者信也。欲说大事前须放光。故称为瑞。光是色像之胜放胜光。明召有缘众。同来听戒。戒是诸善最胜能灭恶生善。口放者。表释尊今日宣说大乘菩萨戒法。是时百亿下后阶。叙大众愿闻也。文为三。一总叙大众。二别叙四众。一菩萨。二十八梵。三六欲天。四十六国王。十六国者名出长阿含。一史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拘萨罗。五跋只。六末罗。七支提。八跋沙。九尼楼。十槃阇罗。十一阿湿波。十二婆蹉。十三苏罗。十四乾陀罗。十五剑浮沙。十六阿槃提。西土诸国甚多。略举此耳。机应闻声自然云集。合掌即第三时众乐闻也。告菩萨言下释迦自说。亦三阶。一举我自诵。二释迦放光因缘。三劝物尊学。即准前诸佛序中三事。亦成经家三意。前举譬赞叹。此释迦放光即是赞叹也。此三阶各两别。初阶两者。一序我自诵。二劝余人。中凡举五位人。一发心谓共地菩萨。二十发趣谓初十心。依梵网列名。一舍二戒三忍四进五定六慧七愿八护九喜十顶心。三十长养谓中十心。一慈二悲三喜四舍五施六好说七道八同九定十慧。四十金刚后十心。一信二念三回向四达五圆六不退七大乘八无相九慧十不坏心。五十地谓登地已上。一体性平等地。二体性善方便地。三体性光明地。四体性尔炎地。五体性慧照地。六体性华光地。七体性满足地。八体性佛吼地。九体性华严地。十体性入佛界地。是故戒光下中阶。释放光因缘亦两别。一直缘二列因缘。于中有两。一表得果二表行因。各三句。得果中三句者。一非青黄色心。二非有无。三非因果法。行因三者。一诸佛本源。二菩萨根本。三大众之根本。或言表真俗两谛。是故大众诸佛子后阶。劝物习学。亦两别。一标四劝二释四劝。标者一劝受二劝持三劝读诵四劝学。后释中。但释劝受一事余皆略也。

 

 

卷下

 

十重此下第二正说段也。文为二。先明十重。次四十八轻。初三章。一总标。二别解。三总结也。第一杀戒十重之始。若声闻非梵行在初者。人多起过故。地系烦恼重故制之。杀虽性罪出家人起此罪希。亦易防断。淫既易起制之当初。大论云。声闻戒消息人情多防起边所以轻者多起是故重制重者起希轻罪制之。淫欲非性罪杀是性罪。大乘制之当初也。今言杀断他命故。五阴相续有众生。而今断此相续故云杀也。大经云。遮未来相续名之为杀。道俗同制如五戒八戒之类也。大士以慈悲为本故须断也。七众菩萨同犯。声闻五众大同小异。同者同不许杀。异者略三事。一开遮异。二色心异。三轻重异。开遮异者。大士见机得杀。声闻虽见不许杀。色心异者。大士制心声闻制色。三轻重异者。大士害师犯逆声闻非逆。又大士重重于声闻重也。文为三别。先标人谓若佛子。第二序事谓中间所列。三结罪名波罗夷。就序事有三。一不应二应三结。就不应中三别。初六句明杀事。次有四句成业。后一句举轻况重。初六者。一自杀。谓自害他命。凡三种法。内色外色内外色。并皆犯也。二教他他亦是杀。大论云。口教是杀罪非作疮。律部分别甚多条绪。教他遣使等。三方便杀者即杀前方便。所谓束缚系等。四赞叹杀亦得罪也。五随喜者奖劝令命断亦犯也。六咒杀谓毗陀罗等。虽假余缘亦皆同犯。律中明杀十五种。谓优多头多“木*(强-ㄙ+口)”弦拨。毗陀罗等。如律部广明云云。杀业已下三重中第二成业之相也。三业成杀。自动用者正身业也。教他及咒口业造身业。心念欲杀。鬼神自宣遂者。意业造身业也。三阶于缘中造作皆是业义。杀法谓刀剑坑“木*(强-ㄙ+口)”等。皆有法体故称为法。杀因杀缘者亲疎二涂。正因杀心为因。余者助成故为缘。亲者造作来果为业。四者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杀害四命断。一是众生者众生虽多大为三品。一者上品。谓诸佛圣人父母师僧。害则犯逆。三果人两解。一云同逆。以声闻害时已是重中之重故。二云犯重。大经明三种杀。杀三果人但入中杀不在上杀。故知非逆。菩萨人以取解行已上。大经云。毕定菩萨同上科。今取不作二乘为毕定位。或取七心已上。皆可为断也。养胎母。一云无逆。二云犯逆。大士之重重于声闻也。中品即人天。害心犯重。三下品四趣也。两解。一云同重。大士防杀严重故。文云一切有命不得杀。即其证也。二云但犯轻垢。在重戒中兼制。以非道器故。文云有命者举轻况重耳。三杀心有两。一自身杀心。二教他杀心。自身杀心有二。一通心二隔心。通心者如漫作坑“木*(强-ㄙ+口)”漫烧煮等。通三性皆犯。若缘此为彼。于彼上起害心。皆属通心。既自对境又命不复续。虽所为不称悉皆正犯。隔心者作坑止为此无心在彼。彼死亦犯彼边不遂轻垢。若此路本是此道。众人行往。今作坑止为此而彼死亦重。以此杀具体能通害。以具缘心还属通心也。若本斫东人误中西人。中西人上都无杀心此属隔心。四命根断有两时。一此生二后生。此生有二句。一有戒时犯重。二无戒时断当戒去时结不遂轻垢。命断时结罪同前。声闻临终时未结。声闻舍具戒作五戒等结也。后生为戒自复两种。一自忆二不自忆。自忆者若任前势。若更加方便命断坐重。以前后皆自忆故。不自忆者若任势死犯重。已死时有戒故。若加方便当知前疮不死。后方便时不忆但犯轻垢也。而言命根者。数论别有非色心为命根。成论及大乘。无别非色非心为命根也。秖取色心连持相续不断为命耳。大论亦然。六入六识得相续生假名为命。乃至一切有命下。第三举轻况重。是菩萨下第二阶明。应有三句。一常住慈悲心两解。一云应学常住佛起慈悲。二云心恒应常住慈悲之地。二孝顺心秉戒不恼他。三方便救护。非直尔不恼乃应涉事救解。而恣心下。第三结不应故成罪。亦三句。一恣心谓贪心杀。二快意谓嗔心杀。三杀生谓举杀事。有此三故堕不如意罪。第二盗戒。谓不与取。灼然不与取名劫。潜盗不与取名盗。盗彼依报得罪。此戒七众同犯。声闻五众有同有异。同者皆不应盗。异者有三。一开遮异。如见机得不得等。或复谓见机盗以无盗心。大士为物种种运为皆得。声闻自度必依规矩。大士不畏罪。但令前人有益即便为之声闻人佛灭后盗佛物轻。菩萨恒重。又本应与他外命。而反取岂是大士之心耶。序事中有三三中各有三。不应有三就十一句判三也。初六次四后一。应中亦三。如文。文句同前杀戒。不应中三如前。盗业下第二别明成业之相。有四句同前。运手取他物离本处成盗业。业是造作为义。重物谓五钱也。律云大铜钱准十六小钱。其中钱有贵贱。取盗处为断。菩萨之重重声闻。二钱已上便重。有人作此说者今不尽用。取五钱为断是重。离处盗业决在此时。而菩萨第二阶明应也。与前大同小异。前明应学常住佛行慈悲。今言孝顺行慈悲也。菩萨应学此等事故言应也。不应者不应为偷盗及杀生等事。此即诫劝二门也。诫勿令杀盗。劝令行善。慈悲孝顺及学常住佛行行等。皆是善法而为孝顺也。佛性者。一切众生皆有当果之性。性是不改为义耳。而反第三结不应也。解三宝物如律说。第三淫戒。名非梵行。鄙陋之事故言非净行也。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而制有多少。五众邪正俱制。二众但制邪淫。与声闻同异大略同前。序事三阶。一不应二应三结。淫事出家人不应为也。应学佛菩萨净行。如前教门不异。初不应有三别。第一三句举淫事。中四句明成业。后三句举轻况重。文小差互不次耳。此戒备三因缘成重。一是道二淫心三事遂。或备五。一是众生二众生想等。后三句举劣结过。自妻非道非处产后乳儿妊娠等。大论皆名邪淫。优婆塞戒经云。六重以制邪淫戒中复制非时非处。似如自妻非时不正犯重。教人淫自无迷染但犯轻垢。或言菩萨则重。今释声闻菩萨同尔。不与杀盗例也。人畜鬼神男女黄门二根。但令三道皆重。余称叹摩触出不净。皆是此戒方便悉犯轻垢也。而菩萨下二阶明应也。而反下第三结。此中所制皆不应为。为即犯罪故结不应也。第四妄语戒。妄是不实之名。欺凡罔圣回惑人心。所以得罪。此戒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与声闻同异大略同前。杀戒序事三段。不应中三别。初三句明妄语等事。次四句明成业。后三句举轻况重。自妄语者言得上法。教他者教说或教他自说。方便妄说如蜜涂树众蜂悉来。此戒备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欺诳心四说重具五前人颂解。一是众生者。谓前三品境。上品境中自父母师僧妄语犯重。向诸佛圣人两解。一云入重因。二云此人不惑。又能神力遮余人令不闻但犯轻垢。圣人有大小有他心智者。有不得者今从多例。罗汉及解行已上向说罪轻。降此或得他心或不得者例悉同重。向中品境天人等同重。正是惑解防道之限。向下品境四趣等。或言同重。今释轻垢。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大略同前。有言妄语心通本。向此说此不闻而彼闻说亦同重。今释不重。于彼无心故。三欺诳心是业主。若避难及增上慢皆不犯。地持云。菩萨味禅石染污犯。当知菩萨起增上慢亦轻垢。遣使有两解。一云教他说我是圣人亦重。以士无圭璧谈者为价。傍人赞说胜自道。教他道是圣。名利不入我非重也。二云圣法冥密证之在我。必须自说方重。他说坐轻。四说重具谓身证眼见。若说得四果十地八禅神通。若言见天龙鬼神。悉是重具。若说得登性地。一云既是凡法罪轻垢。五前人领解结罪时节多少两解。一云随人。二云随语结。此戒既制口业。理应随语。远为妨损必应通人。小妄语戒应随人人复随语。若增上烦恼犯。则失戒者复说但犯性罪。若对面不解且结方便。后追思前言忽解者。则坏轻结重。十重皆有因缘。今且释四重。余可例知。直出为言。宣述为语。论述有所表明能诠理事。名为语也。第五酤酒戒。酤即货贸之名。酒是所货之物。所货乃多种。酒是无明之药令人惛迷。大士之体与人智慧。以无明药饮人。非菩萨行。大论明。酒有三十五失。所以制此为菩萨十重中摄也。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大小同异者同不应酤。菩萨以利物故重。声闻止不应作犯七聚。货卖但犯第三篇。是贩卖戒所制。菩萨若在淫舍或卖肉犯轻垢。以招呼引召不能如酒故也。文句同前。酤者求利。教人者。令人为我卖酒亦同重。教人自酤罪轻。酤酒因下明成业四句。业者运手。法者是酤酒方便法用也。因缘者备五也。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希利货贸。四真酒。五授与前人。众生谓前三境。上品无醉乱者轻。是醉乱者重。中品境谓人天。正是所制故重。下品四趣。乱道义弱酤与罪轻。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同前。若隔心亦重。希利货卖亦重。以欲得多集故。真酒者谓依醉乱人者。药酒虽希利货不乱人货无罪。二云待饮时随人数结重。如小儿来沽。彼竟不饮于谁结重耶。第六说四众过戒。说是谈道之名。众谓同法四众。过者七逆十重也。一以抑没前人。损正法故得罪也。此戒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大士掩恶扬善为心。故罪重也。上者第二篇。中者第三篇。下者第七聚。声闻法如此。与菩萨有异也。文句同前。此戒备六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有说罪心。四所说罪。五所向人说。六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上中二境取有菩萨戒者方重。以妨彼上业故。无菩萨戒止有声闻戒。及下境有戒无戒悉犯轻垢。此戒兼制以妨业缘。文云在家菩萨即是清信士女。出家菩萨是十戒具戒。又言比丘比丘尼。一云犹是出家菩萨具戒者耳。亦云是声闻僧尼。若说此人重适亦犯重。此是行法胜者。亦损深法故。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大意同前。三说过者有两。一陷没心。欲令前人失名利等。二谓治罚心。欲令前人被系缚等。此二心皆是业主。必犯此戒。若奖劝心说。及被差说罪皆不犯。四所说过。谓七逆十重。称犯者名字在此戒正制。若谓治罚心在第四十八破法戒制。若说出佛身血破僧。依律部本制。向僧说是谤。僧知出血等事希故轻。此正制向无戒者说。应得重。若重罪作重名说是事当义。作轻名说是论则失当义。但今心重事重。悉同犯重。此是名僻。若事僻者。实轻谓重则犯重。实重谓轻则罪轻。以其心谓轻重故。若作书遣使。一云同重。二云罪轻。然犯七逆十重前人失戒。失戒后说但犯轻垢。五向人说。谓上中二境无菩萨戒。向说犯重。损法深故。为下境悉轻。毁损不过深。文云。菩萨闻外道二乘说佛法过。应慈悲教化。而反自说即是向彼人说损辱为甚。六前人信解己所说口业事遂。据此时结罪。结罪多少。一云随人。二云随口业。第七自赞毁他戒。自赞者自称己功德。毁他者讥他过恶。备二事故重。菩萨与直于他。引曲向己。何容举我毁他。故得罪。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但菩萨利安为本。故赞毁罪重。声闻不兼物。毁他犯第三篇。自赞犯第七聚。文句同前。此二戒备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赞毁心。四说赞毁具。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一云毁上中二境犯重。毁下犯轻。二云上中二境有菩萨戒者方重。恼彼妨深故。若无戒及下境有戒悉轻。恼妨浅故。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大意同上。三赞毁心谓扬我抑他欲令彼恼。若折伏非犯。自非心正是业主。教他两解。一云同重。二云罪轻。四说赞毁具者。此经漫云他人受毁辱。依律部有八事云云。五前人领解者。彼人解赞毁之言。随语语结重。增上犯已失戒后但性罪。前戒制向他说彼过。止八事中犯事。以向无戒人故重。第八悭惜加毁戒。悭惜是爱吝之名。加毁是身口加辱。前人求财请法悭吝不与。复加毁辱顿乖化道。故得罪。此戒七众同犯。大小不全共。菩萨不拣亲疎求者皆施。不与加辱皆犯。以本誓兼物故。声闻唯弟子不教法。犯第七聚。不与财不制。尼家二岁内不与财法。犯第三篇。二岁外不与犯第七聚。加毁随事各结。不合为重。此戒备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悭毁心。四示悭相。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谓上中二境犯重下境轻。二众生想如前。三悭毁心。谓恶嗔吝惜财法而加打骂是犯。若彼不宜闻法得财。宜见诃辱皆不犯。自悭自毁正是业主。犯轻垢以前人教不犯我故。四示悭相者。或隐避不与财法。或言都无。或手杖驱斥。或恶言加骂等。皆名示相。或自身示作。或使人打骂皆重。若彼遣使求财请法。对使人悭。惜。或恶言呵骂皆应不重。既非对面损恼彼轻故。决定毗尼经云。在家菩萨应行二施。一财二法。出家菩萨行四施。一纸二墨三笔四法。得忍菩萨行三施。一王位二妻子三头目皮骨。当知凡夫菩萨随宜惠施。都杜绝故犯也。五前人领解。知吝惜之相领纳打骂之言。随事随语结重。此戒亦一例结重也。第九嗔心不受悔戒。不受悔谢乖接他之道。故得罪。此戒七众同犯。大小乘不全同。菩萨本接取众生。嗔隔犯重。声闻自利犯第七聚。二文句同前。此戒具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隔嗔心。四示不受相。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上中境重下境轻也。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等同上。三隔嗔心者。不欲和解犯重。知彼未堪受悔不犯。四示不受相。或关闭断隔发口不受。五前人领解。知彼不受。身口加逼之苦。随身口业多少结重。第十谤三宝戒。亦云谤菩萨法。或云邪见邪说戒。谤是乖背之名。絓是解不称理言不审实。异解说者皆名为谤也。乖己宗故得罪。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大士以化人为任。令邪说断正故犯重。声闻异此。三谏不止犯第三篇。文句同前。此戒备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欲说心。四正吐说。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谓上中二境。若菩萨若声闻若外道。向说犯重。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如上。三欲说心者。运意作欲向说之意。四正说者。发言向他自对他说。若令他传说悉重。五前人领解纳受邪言。随语语结重。若作邪说经者欲令人解。随彼披览发解者。随语语重。邪见推画条绪乃多。略有四种。一上邪见二中三下四杂。上邪见者。拨一切都无因果。如阐提。中邪见者。不言都无因果。但谓三宝不及外道。有两相。一法相异。谓三宝不如此是痤陋之心计成失戒。二非法相。知三宝为胜口说不如。既不见归戒善不失。随所出言犯重。亦此戒所制。下品邪翻不言三宝不及外道。但于中弃大取小。心中谓二乘胜大乘不及。若计未成犯轻垢。下自有背大向小。此戒中广明。杂邪见有四种。一偏执二杂信三系念小乘四思义僻谬。偏执有二。一执大谤小。二偏谤一部。执大谤小者计云。唯有大乘都无小乘非佛所说。此谤声闻藏犯轻。偏谤一部者。于方等中偏言一部非佛说。若计成犯轻垢。既不顿违经教。犯轻垢不失戒。二杂信者。谓心中不背因果及三宝大乘。但言外道鬼神有威力。遂奏章解神或劝他。悉犯轻垢。三系信小乘。知大乘高胜。且欲断烦恼取小果后更修大。此名念退。若计成犯轻垢。四思义僻谬。如即今人义浅三五家释。此应非罪。是我智力不及非作意强拨也。复有知义轻辄解。复有知他为是强欲立异。皆邪画之流。所犯轻垢。善学十重第三段总结有三章。前举所持法。二诫劝。三指后说。此三中各二段。初二者。一举人。谓善学诸人是叹美之辞。二举法。菩萨波罗提木叉。此言保解脱解脱是果戒是因。因中说果也。应当下第二诫劝犯持亦二。初劝学持。二别举得失。若有下第一举得失。汝等下第二劝学持也。八万下第三总指后说。悬指大本后分。八万威仪品当说。四十八轻类前三段。第一不敬师友戒。傲不可长妨于进善。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自下诸戒皆有三章。一标人谓若佛子。二序事谓中间所列。三结罪名谓轻垢。就序事中或差降不同三阶。一劝受二明应三明不应。与十重无异。前明劝受是结戒远缘。凡举位人为劝。恐在憍奢纵诞不修戒行故偏劝。王虽秉法行故有罪有福如圣所说。若受得戒非人防护福善增多。此阶三别。一举所劝人。二正劝令受。三明受利。下悦鬼神上匡佛法。有人言此文属总劝受戒。若是总劝何简高下。偏劝王官者制令恭敬。恐王憍奢故举为言先也。既得已下第二明应。应行敬事也。亦有三别。一序已得戒善。二应生孝敬三出所敬之境而菩萨下第三不应生慢。前明应应行谦卑敬让师友。自下诸戒皆有此意。第二饮酒戒。酒开放逸门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唯咽咽轻垢。序事三阶。一明过失。二制不应。三举非结过。过酒器与人二解。一云执杯酒器令相劝。二云止过空器令斟酌。寻下况语应如后释。过器尚尔况自饮乎。所以结戒。有五五百。一五百在醎糟地狱。二五百在沸屎。三五百在曲蛆虫。四五百在蝇蚋。五五百在痴熟无知虫。今之五百或是最后。与人痴药故生痴熟虫中也。不得教此第二制不应。教人及非人并自饮皆制。若故下第三段举非结过。自作教他悉同轻垢。必重病宣药。及不为过患悉许也。未曾有经未利饮酒此见机为益。不同恒例。第三食肉戒。断大慈心。大士怀慈为本一切悉断。声闻渐教。初开三种净肉等。后亦皆断。文云当知断现肉义。大经四相品。广明三种九种十种也。序事三阶。一明过失。二制不应。三举非结过。若有重病饮药能治准律得啖。或应不制。第四食五辛戒。荤臭妨法故制。七众大小如前。菩萨小重发色故也。序事三阶。一明单辛不应食。二明杂饮食亦不应。三举非结过。旧云五辛谓蒜葱兴蕖韭薤。此文止兰葱足以为五。兼名苑分别五辛。大蒜是葫“廿/公/ㄆ”。茖葱是薤。慈葱是葱。兰葱是小蒜。兴蕖是蒠蒺。生熟皆臭悉断。经云五辛能荤悉不食之。必有重病饵药不断。如身子行法菩萨亦应不制。第五不教悔罪戒。以明恶长过故制。出家二众全犯。余三众及在家。虽未有僧事利养见过不令悔亦犯轻垢。大小同制。序事三阶。一出犯事二明应三明不应。犯事者谓犯八戒五戒十戒。大小乘皆有。小乘八戒即斋法。大乘八戒谓地持八重。小乘五戒清信士女。优婆塞经所明。小乘五逆大乘七逆。七逆如下文。应教悔。第二明应。凡大小乘人犯上诸罪必有三根。应须举处教悔。而菩萨下三明不应。不应有三句。一不应同住。二不应同利。三不应同法。凡上来所制若一往见犯不举是一罪。是不可同住者。复默与同住便加一罪。不可同利养者。复差与施利复加一罪。第六不供给请法戒。丧染资神之益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不全共。大士见有解者常应供给启请。以欲善无厌故。声闻有解广略布萨法应供给。五岁内及未解五法法应启请。不者犯第七聚。序事中第一序大乘师来。言大乘同见同行简小乘。第二明应。应二事。所谓应供给请法。言三两金极势之语。若有咨请当应舍三两金。如雪山一偈为此殒躯。况小供给。三时者中前中后初夜请益。第七懈怠不听法戒。制意与前同。序事三段。一有讲法处二应三不应。言毗尼经律者。大乘毗尼经律非三藏中毗尼也。大乘经有灭恶义故称毗尼。傍人已请在彼讲说法应往听。而懈怠不去日日轻垢。地持有讲法处不听不往嗔慢心得罪。优婆塞经相去一由旬不限。第八背大向小戒。直制犹预未决。是下邪见之方便。若决谓大劣小胜计成失戒。若心邪画未成犯轻垢。同此戒制。今举背大向小为语。以凡夫菩萨多行此事故。若彰言说则有两种。若法相说戒善已谢正犯性罪。若非法相说犯第十重。而受持二乘者是欲受。外道恶见两解。一云二乘望大乘悉是外道。二云若背大乘欲受六师法。计未成是邪见方便犯轻垢。此戒制。第九不看病戒。乖慈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不全共。大士一切应看。声闻止在师友同活共房及僧尼。此外不制。以其本不兼物故。序事三重。一举病人是胜福田二应。言供养病人如佛极敬为语。此明在心不在田。如阿难分饭与饿狗。以此心明好故与佛一等。菩萨见一切病人随力所能皆应看视。文中举父母师弟子。从近而始也。末云城邑旷野。凡是病皆救即知通一切也。若嗔心舍置随人结轻垢。若力不及起慈念心不犯。其细碎如律部也。第十畜杀具戒。以伤慈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序事三重。一不应畜二引泥三举非结过。父母之仇尚不思报。况畜杀具欲害众生。罾缴罗网等道俗皆制。刃梁弓箭旧开国王王子等。此十戒总结。如下六品所明。第十一国使戒。夫为敌国使命必觇候盈虚。矫诳策略邀合战阵。情存胜负。以乖本慈文云国贼。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序事中三。一不应二引况三举非结过。序为利恶心拣除和合。不得入军中军中喧杂非佛子所行处。兴师相伐杀乖慈不应为也。此使命为相害因缘故制。第十二贩卖戒。希利损物乖慈故制。大小同犯七众不全共。夫贩卖者谓生口六畜。或贩卖良人多有眷属分张之苦。若贩卖棺材则恶心希售。故道俗俱断。若自作若教他为我。或教他自作悉犯轻垢。若偷贩生口。卖畜生令杀。咒令人死。欲得棺材售。此别犯盗罪杀罪。第十三谤毁戒。陷没前人伤慈故制。大小乘俱制七众同犯。删取天人已上同有菩萨戒者。说其七逆十重或陷没或治罚。莫问有根无根但令向异法人说悉犯重。前说四众过戒已制。若向同法人说。莫问境高下有戒无戒。陷没人者此戒同犯轻垢。序事有三。一举谤事二应三不应。言父母兄弟者举大士之心。心常想一切如父母六亲。应生孝顺慈悲心。而今反加谤害。声闻向同戒同见同众。四重无根者僧残。余如律部广说。第十四放火烧戒。伤损有识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序事三重。一放火事二远有焚烧三举非结过。有师言杀鬼畜犯重初戒已制。此戒但不得烧林木远损害义。今释杀鬼畜既不犯重。今烧林木而死者与此戒同制。四月至九月。多生虫类。此时道俗同制。不得烧林木远有损害义。在家菩萨为业烧者不制。出家菩萨为妨害众事。亦应开许者。若不慎烧犯轻垢。一切有生物谓有生命。有言生误应言有主物。若烧有主物何但四月九月。当知作有生也。第十五僻教戒。使人失正道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不共。以所习异故。序事三阶。一举所应教人。自佛弟子谓内众。外道谓外众。六亲善知识通内外。二明应。应教大乘经律令发菩提心。十心者十发趣心。起金刚心谓十金刚。略不说十长养。此三十是始行者急须应为开示故。三明不应。不应恶心教二乘外典等。若见机益物不犯。第十六为利倒说戒。乖训授之道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前戒隐大示小。今戒虽为说大而希利靳固。隐没义味不令显示。声闻教训他人隐没义理犯轻垢。序事三阶。一先应自学。二为后来者具说。三明不应为利隐没就文易见。有师言此中所列苦行制令救物。不尔轻垢。又解是举。没况之辞大士当应舍身施人然后具为说法。况今止为说法而希利隐没耶。后阶示三。文相易见。第十七恃势乞求戒者。恼他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序事有三。一为利亲附。二非理告乞。三举非结过。因倚势乞书属置打拍乞索。若自及教他为我皆犯此戒。第十八无解作师戒。无解强授有误人之失故制。出家二众。同犯大小乘俱制。三众及在家无师范义未制。声闻师德在七法。诵受戒法所制。菩萨师法必须十岁五法如初释。序事三重。一应诵戒解义亦是所制。日日六时昼夜各三。一云诵未通利必须六时。已通利未必恒尔。二云恒应六时。二明不诵不解不应作师。一乖己心则自欺。误前人则欺他也。第十九两舌戒。遘扇彼此乖和合故制。七众同大小俱制。序事两阶。一举所斗遘人。谓持戒菩萨比丘。手捉香炉即举善行一事。二不应。不应斗遘两头。持此过向彼说故言两头。谤欺贤人道其无恶不造两舌之辞。实语两舌亦犯。此戒举虚遘为语故言谤欺。过字或作遇字。文语以斗言值遇二边皆消文。或言应作遘字文误也。此戒名嫉善戒直憎嫉善人说其过恶。于两头之语小不便。今言嫉善此戒兼制。由以斗于彼此也。第二十不行放救戒。见危不济乖慈故制。菩萨行慈悲为本何容见危不救。大士见危致命故也。七众同犯大小乘不俱制。大士一切普度声闻止在眷属此制自度。序事三重。一非亲应度二是亲应度三举非结过。初重可解。前明想念如亲即制令忆慈观。如大经明习九品七品等。第一使上怨等于上亲。大士应与资身之益及资神之利。在文易见。若父母下第二是亲应度。大士前人后己故亲在后。准前亦应有三今止明资神之益。如是下第三总结。指灭罪品中广明。第二十一嗔打报仇戒。既伤慈忍方复结怨故制也。外书有二途。一是礼之所许。二是法之所禁渐教故也。今内经悉禁。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序事三阶。初制不应报仇。谓以嗔打报嗔打。非谓应以德报怨。尚不应畜下第二举况。而出家下三举非结过。奴婢出家菩萨不得畜在家得畜。而不应非理打拍。第二十二憍慢不请法戒。慢如高山法水不住。有乖传化之益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不全共。大士常应咨请。声闻是应请者内怀憍慢不请方犯轻失。序事三阶。一自恃憍慢即是兼制。言始出家者。染法未深多有自举。解者未有正。自恃聪明者于余事有知。其法师者下二出慢之境。小姓卑陋所以起慢。实自有解是故不应。而新学下第三举非结过。第一义者菩萨胜法皆名第一义。此戒与前第六戒同制不请法以心为异。前制懈怠不请此制憍慢不请。若慢心不往听应同此戒。第二十三憍慢僻说戒。乖教训之道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序事三阶。一求法之人远来问道。文中俱序。初新学菩萨已受戒竟。远来听法。法主言非己师恃解恃势轻慢心不好答问。使义理隐没颠倒法相故犯。若千里内无师于佛像前自誓受。必须见好相方得。二师师相授不假见相。生重心故。若法师。此二法师自恃所以兴慢。而新学下举非结过第三句也。彼远来问义倚恃憍慢不好詶对故犯。第二十四不习学佛戒。不务所务不应学者乖出要之道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不全共菩萨常应大乘在先不限时节。声闻五岁未满五法未明。若学失所非急犯第七聚。此外不制以自修自满故。序事三阶。一应学而不学。有佛经律大乘法者通举菩萨藏。正见者谓万行之解。正性者谓正因性。正法者谓正果性。修万行从因至果此是要知。而今反不勤学而反学二乘外道数论等。是断佛性此第三举非结过。习小助大不犯。为伏外道读其经书亦不犯。菩萨若拨无二乘亦名为犯。若学二乘法为欲引化二乘令入大乘不犯。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自损损他故制。出家二众同犯大小俱制。三众及在家既未持众不制。序事三阶。出众主凡五种人。以初句为两方便成六人。律中有十四人如律中说。此略举六人。应生下第二应。应有三事。一事慈心谓欲与众生乐。二善和诤讼谓如法灭诤。诤有四。毗尼有七。应如法除灭不得差违。三善守三宝物。应事施用不得差互。而反乱众第三不应。但举后两句不举不生慈心。此二事即是无慈。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僧次请僧不问客旧等皆有分。而旧人独受不以分客乖施主心。贪利故制。此戒出家二众同犯大小俱制。三众及在家未知僧事不制。序事三阶。一有客来至。文中虽道菩萨比丘。若声闻僧预利养分亦同其例。先住下二应。应有二事。一礼拜迎接给僧卧具等。二应依次差僧。言卖身供给举况之辞。而先住下第三不应。不应中但举不次差僧据后以兼前。若不与僧物分不迎接亦同此制。若知僧次的至彼人不差而旧但犯轻垢。以临差时界外或有来者未专有分故。差竟而旧与余人。余人知尔能差及所差并是盗方便。后得施家食“贝*亲”五钱入手各结重畜生无异。或云此为不差僧次戒。差僧次有六种如律中说。第二十七受别请戒。各受别请则施主不请十方僧。使施主失平等心功德。十方僧失常利施故制。出家五众同犯。在家二众无此利未制。大小乘不同。菩萨僧。一云。凡斋会利施悉断别请。若请受戒说法见机。或比智知此人无我则不营功德。如此等不制。二云。从四人已上有一僧次不犯。都无者被制。文意似前解。序事三阶。初标不应。而此第二释不应意。施主修福法应广普。当知利施本通十方。由汝别受故十方不得远有夺十方之义是故不应。八福田下此三结不应。八福田并有应得僧次义。如佛应迹为僧等。八福田者。一佛。二圣人。三和尚。四阇黎。五僧。六父。七母。八病人。然三藏中佛恒受别请而不名犯。一佛是上福田不减等心之福。二此土秖有一佛无有夺余中义。第二十八别请僧戒。分别是田非田如经德王品。当知是心则为狭劣失平等心。七众同犯大小乘不全共。道俗菩萨请僧斋会。一云。都不得别请悉应僧次。的请一人便犯。二云。一食处莫问人数多少止请一僧次便不犯。都无则制。若悉请者益善。文意似如前解。序事三阶。一标应。而世人下二释应意。明次请虽得凡僧有胜的请圣僧也。他云。五百罗汉不及一凡僧。此就心边不论田也。若别请下三不应。不应同外道异法。不随佛教即乖孝道。七佛者并在此土应化迹在百劫之内。长寿天皆所曾见故多引七佛证义。欲使信者易明。过去九十劫初有一佛。名毗婆尸。亦维卫。中间诸劫无佛。至三十一劫有两佛。一名尸弃。二名毗舍婆。亦言随比。第九十一劫名贤劫。千佛应出四佛已过。一拘留孙。二拘那含牟尼。三迦叶。四释迦牟尼也。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大论云。贪心发身口名为邪命。文列七事例同者皆犯。乖净命也。序事三阶。一恶心为利拣见机益物。二列七事。三举非结过。即是无慈故犯。声闻邪命凡有四食。方仰及下等四。此中五事通前四食。一贩卖女色。二手自作食通制道俗。三相吉凶俗人如相以自活不犯道一向制。四咒术。五工巧。六调鹰方法。此三事于物。无侵如法自活。在家不制出家悉断。若净治救无所希望不犯出家亦开。七和合药毒杀人犯罪。第三十不敬好时戒。三斋六斋并是鬼神得力之日。此日宜修善福过余日。而今于好时亏慢更犯。随所犯事随篇结罪。此时此日不应不知加一戒。一云。七众俱制皆应敬时。二云。但制在家。年三长斋月六斋。斋本为在家。出家尽寿持斋不论时节。序事三阶。一总举犯戒。凡有所犯皆言行相违乖反正真皆谤三宝。于六斋日下二所敬之时。谓六斋三长斋等。作杀生下第三更举所犯结过。杀生劫盗略举初二重。破斋者谓非时食等。优婆塞戒云。六斋日三斋月受八戒持斋在家菩萨应行此事。如是十戒第三总结也。第三十一不行救赎戒。见有卖佛菩萨形像不救赎。损辱之甚非大士行。应随力救赎不者犯罪故制。七众同大小不全共。菩萨应赎声闻见父母不赎犯第七聚。经像不见制。序事有三。先能卖之人谓劫贼。所卖即佛菩萨形像。此有父母有大慈故。而菩萨下第三正应救赎也。第三十二损害众生戒。此有六事远防损害乖慈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序事凡列六事。一贩卖杀具。二畜轻秤小斗丈尺短者亦从此例。三因官形势求觅钱财。四害心系缚。五破坏成功。六畜养猫狸。此等六物皆有损害。不应畜损伤之事也。第三十三邪业觉观戒。凡所运为皆非正业。思想觉观有乱真道故制。大小同犯七众不全同。序事三阶。前标不应。恶心拣去见机。二列事。三总结。列事大列成五。第一两事不同观看道俗同制。第二若为自娱道俗同不得作不得听。若供养三宝道俗同开。第三八事不得杂戏。第四六事不得卜筮为利。此道俗等俱制也。第五使命。第三十四暂念小乘戒。乖本所习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不共。以习各异欲背大向小心计未成犯前第八背大向小戒。计成失戒在第十重戒中说。此戒所制不欲背大正言小乘易行。且欲断结然后化生。序事有两。一应。应念。大乘略举三事。一护大乘戒凡举两譬。一金刚取坚义。浮囊如大经。草系出因缘经。二生大乘信。三发大乘心。若起下二不应。不应一念起自度之想。外道者指二乘为外道。若权入此道为化非所制也。第三十五不发愿戒。菩萨常应愿求胜事。缘心善境将来因此克遂。若不发愿求善之心难遂故制。七众同大小异所习不同故。序事三重。一出愿体。二应三不应。一愿体有十事。一愿孝父母师僧。二愿得好师。三愿得胜友同学。四愿教我大乘经律。五愿解十发趣。六愿解十长养。七愿解十金刚。八愿解十地。九愿如法修行。十愿坚持佛戒。宁舍下第二应。应发此心。若一切下第三不应。不应不发此心。第三十六不发誓戒。誓是必固之心愿中之勇烈意。始行心弱宜须防持。若不发心作意亦生违犯故制。七众同犯而用不必皆尽。大小乘不共。二乘不制心易防持。序事有三。初一句标劝。以发一愿下应发誓持戒。后一句结不发为过。中间十三。复次正明誓体。第三十七冒难游行戒。始行菩萨业多不定。且人身难得堪为道器。不慎游行致有夭逝。在危生念所丧事重。以不慎故制。七众同大小俱制。序事三重。一明游止所应。是制戒之缘在先兼制。更有三。初明游止二时十八物自随。二时头陀者游行时也。春秋二时调适游行化物无妨损也。头陀有十二。大论广明。食有五。一不受别请。二常一食。三中后不饮浆。四一坐食。五节量食。住处有五。一阿练若处。二常坐不卧。三冢间住。四树下坐。五露地住。衣上有两。一但畜三衣。二常着纳衣。冬寒夏热游行多妨损故制。若不依制犯轻垢。有人言。菩萨立誓安居五月。下半至八月上半。文云。此时不复头陀是安居之限。游行“冒-目+月”难皆是制限。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乖乱失仪故制。七众同大小俱制。序事三阶。一应次第。莫如外道下二不应。不应乱次。我佛法中下三总结应不应义。声闻次序出律部。卧具法以戒为次。乃至大须臾时皆名上座。通道俗九众。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六法尼。四沙弥。五沙弥尼。六出家。七出家尼。八优婆塞。九优婆夷。此九众有次第不得乱。如律部说。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福慧二庄严如鸟二翼不可不修。乖出要之道故制。七众同大小乘不全共。菩萨摄一切善应修。声闻夏分自誓应修福业。余时不制。序事三阶。一修福自作教他。文中略序七事。一增坊。二山林。三园。四田。五塔。六冬夏坐禅安居处。七一切行道处。凡此流类悉应建立。力若不及者不犯。而菩萨下第二应修智慧亦自作教人。而新学下第三举非结过。不修为失。如是九戒下第四段总结梵坛品广明。第四十拣择受戒。戒有心乐受悉皆应与。若嗔恶拣弃乖于劝奖故制。出家二众同犯。余无师范者未制。大小不全共。菩萨本兼物。声闻若许而中悔是犯不许不犯。序事有三。初不应拣择。二应拣择者有两。一身形不如应拣择。二业障不如须拣择。衣中声闻用青泥栈。菩萨亦应用。依此文意似不必尽备。但与俗艳不同便名如法。一云。道俗受戒皆须服坏色。二云。是可坏色处道俗同制。文云。与俗有异。当知出家菩萨必用坏色。然出家人法下第三举非结过。第四十一为利作师戒。内无实解外为名利辄尔。强为有误人之失故制。出家二众同大小不俱制。三众及在家无师范义不制。序事三阶。一明所解。解此故堪为师兼制不解则犯问遮道。遮道有三。一七逆二十重。三四十八轻。如是三事皆应一一好解。不欲受者不得逼增受之罪。若不解大乘下第二不解。不解此而作师亦是兼制。而菩萨下第三举非结过。第四十二为恶人说戒。凡未受菩萨戒者。皆曰恶人。若预为说后受不能殷重故制。七众同大小制。序事三阶。一不得辄说唯除国王。外道恶人即九十五种。是恶人辈下第二不受皆为恶人。空生空死同畜生也。而菩萨下第三举非结过。第四十三无惭受施戒。当分犯已自结罪。不思惭愧而“冒-目+月”当利施无愧故制。出家五众同大小俱制。以枉当福田故。文云。信心出家毁正戒者。在家未当田任未制。序事三重。一带罪无愧不得受施。国王本以地水给有德之人。无有德行不应受用。五千下第二带罪无愧人鬼所毁。若毁正戒。第三举非结过。第四十四不供养经典戒。三宝皆应供养。若不修者乖于谨敬之心故制。七众同大小不全共。菩萨应修五事。声闻五篇轻重法应诵持。余事不制。序事三阶。一标劝。受持下二别列劝事凡五种。一受持。二读。三诵。四书写。五供养。解脱已在上三十九中。若不下第三举非结过。经典是佛母应供养不者犯罪。第四十五不化众生戒。菩萨发心为物。见有识之。类应须教化令得悟解。若不能者乖大士之行故制。七众同犯大小不共。大士化众生是正行。小乘自度不化非犯。序事三重。一劝起大悲不起兼制。悲能拔苦大士恒愿众生离苦。若入一切下二列悲心之事凡三种。一见人类令发心。二见畜令发心。三随所至方随所见人悉令发心。是出要之急故须此三通制道俗。菩萨若不下第三举非结过。第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强为解说。彼此有慢法之失故制。出家五众同大小俱制。在家不全。为法主止说一句一偈不如法亦犯。序事三重。一常应大悲教化即是兼制也。不得立示说法仪则。为白衣说不得倚立。法应同坐若相与立亦非过。此中举立为语。若人卧说法坐立。或复覆头捉杖悉不得。二为四众说亦不得立。莫言僧尼有道而倚立为说。亦是轻法为犯也。其说法者三举非结过。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既见善事法应随喜。而今制网障阂乖善之义故制。在家二众同犯。出家五众无其自在之制脱立阂善制限亦同此制。大小同犯。序事三阶。一标受戒者两释。一云。标被制之人。佛子欲信心受戒而制限障阂不听彼受。二云。标能制之人。佛子始以信心受戒。末便立非法制限是故示应。若国王下二正制限之事。不听出家断僧宝也。不听四部出家者。谓居士居士妇童男童女。不听道立形像断佛宝也。不听书写经律断法宝也。故作下举非结过。第四十八破法戒。内众有过依内法治问。乃向白衣外人说罪。令彼王法治罚鄙辱清化故名破法。乖护法之心故制。出家五众同犯大小乘俱制。序事三重。第一不应破法。第二明护法。从若受佛戒文已去是也。第三举过结非。从教人破法已去文是也或名此戒为令他得损恼戒也。诸佛子下第三总结有三。一标数。二劝持。三劝诵。一标数即四十八轻。汝等受持即第二劝秉持在心。第三劝诵举三世菩萨诵为劝。诸佛子听下第三大段流通。就此中大分为两。一流通此戒制轻重。二流通此一品。就第一流通。此戒轻重复有四意。一明诵。二正流通。三流通得益。四大众奉持。就此四更各有三别。第一诵中三者。一标名。二三世诸佛诵。三我释迦亦诵第一标名数十重。四十八轻事也。第二三世佛尊重此戒诵持劝也。我今亦诵第三我释迦亦诵为流通劝物。汝等一切大众此四阶中。第二正流通亦有三。一劝流通人。二流通相。三流通事。流通人者。即时座大众也。流通相五种法师也。流通事者。以此戒法流通三世化化不绝。得见千佛下此是四重中第三阶流通得益。得见千佛是益事也。就此文为三。一值圣。二离苦。三得乐。值圣者见千佛也。三世千佛悉见。今举千佛一世耳。佛佛授手者。非即举手更授也。明秉戒如与佛相邻次不远故义言授手也。世世不堕离苦也。常生得乐也。所离所得岂止于此。且举凡情所欣厌以之为劝耳。我今在此树下付嘱奉行。此下不更开也。尔时释迦第二章总流通一品。一卷戒本亦有阙者是抄不尽耳。亦四阶。一偏结说心地品。二略举总结十处说。三所说之法。四大众奉行。初阶两别。一明此释迦说竟。二明余释迦说竟。从摩醯第二阶。总结十处说竟亦两。一举此释迦所说十处出上卷。二举余释迦所说。余释迦中文末阙亦如是学。第三阶举所说法凡七句亦两。前六是别。后一是总。千百亿世界中下第四大众奉行亦两。前明千百亿世界中众生各各皆说各各奉行。指余处广说。华光王品应是大本中也本不同。三千者是菩萨应学三千威仪。三年者声闻五年。菩萨三年。三事者戒定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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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五戒:三皈·五戒·十善·四摄·六度

三皈·五戒·十善·四摄·六度

内容简介

  本书是现代大德印光大师和茗山法师的讲述,语句通俗易懂,是进入佛门必须经过的步骤,也是学佛必不可少的基本知识。

内容包含实践学佛的三个层次:

(一)三皈,是进入佛门的第一步,佛法僧称为三宝,是佛弟子学习和景仰、依止的对象。不受三皈依的人,不能称为佛教徒,它是信教和不信教的界线。

(二)五戒十善是自修阶段,三皈后就应依佛法的教导,受持五戒以修身,防止过失和不犯错误,使自己身心有了规范,向善的方向发展。十善是在五戒的基础上再扩大深入,是推已及人的过程,由消极的自利,走向积极的利他方面。

(三)四摄六度专以利人度生为目的,一切都为利益他人考虑,不计较个人财产得失,生命安危,此是佛教的精神实质所在,修学的人,虽是凡夫,亦称菩萨。(叫初发心菩萨)利他实在也包含自利,在修学过程,改变了自私习气,扩大了心量,磨炼了志气,以救度众生苦难为己任,历久功深,必然成佛。

三皈

印光大师开示法语

   皈即三皈依。皈即“皈依”,也作“归依”。皈字是“白”与“反”二字组成。取反染成净的意思。

皈依三宝,即:一,皈依佛,二,皈依法,三,皈依僧。

所谓三宝,有自性三宝及住持三宝二种。佛是觉悟的意思。所谓自性佛,是指自心本具离念灵知的真如佛性。法是指法轨和模范。所谓自性法,是指自心本具的道德仁义等懿范。僧是清净的意思,所谓自性僧,是指自心本具的清净无染的净行。这是自性三宝。所谓住持三宝。释迦牟尼佛在世时是佛宝,佛灭度后,所有泥金合土、木雕、彩印的佛像,都应恭敬如佛。佛所说离欲清净诸法,凡三藏十二部诸经典,都是法宝,出家受具足戒,修持净行,都是僧宝。“归”是归投的意思。如水归海,如客归家。“依”是依托的意思,如子依母,如渡依舟,人在生死大海中,若不依归自性三宝与住持三宝,就无法出此大苦。若肯发志诚恳切心,归依三宝,如法修行,就可出生死苦海,了生脱死。譬如我们失足堕海,狂涛汹涌,有灭顶之忧。在这千钧一发生死存亡之际,忽有船来,即便趋登。这就是归投的意义。由于了解自性三宝,从此克己修身,战兢惕厉。再求住持三宝及十方三世一切三宝,便可消除恶业。增长善根,即生成办道业,永脱生死轮回。譬如遇险登船,安坐到岸。过去的凶险已脱,现在得重庆更生,无限利益,由此而得。这就是依托的意义。世事纷扰,烦恼万端,处此生死大海,众生当都以三宝为船。既得归依,鼓棹扬帆,不懈不退,自能径登彼岸,永臻安乐。

既归依佛,当以佛为师,自今开始,直至命终,虔诚敬礼,一息不容稍懈,再不可归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既归依法,当以法为师,自今至终,不可再归依外道典籍。既归依僧,当以僧为师,自今至终,不可再归依外道徒众。如果既归依三宝,而仍信仰外道,尊奉邪魔鬼神,则虽日常念佛修持,也难得真实利益。因邪正不分,决无了生死的希望。愿大家引起警惕。

另外,要知道所谓归依者,是归依佛法僧三宝,不是归依个人,例如今日各位来归我,“我”不过代表三宝,授证三归,也就是授皈依师,并非归依我一个人(不是拜一个师父)。每见僧俗有误解归依意义的,在家人则说“我归依某法师”,出家人则说“某人是我归依弟子”。这是遗大取小,废公为私,可悲可叹,因此顺便说明,免再贻误,望大家注意。

五戒、十善、四摄、六度

茗山法师在江苏省无锡市佛教协会讲

   各位法师、各位居士:

这次我受江苏省佛教协会的委托,从南京到无锡来,传达中国佛教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昨天已将赵朴初会长《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传达过了。今天,各位又要我来谈谈佛法。但“禅门深似海,佛法大如天”叫我从何谈起?我想:就照赵朴初会长报告中提出的“五戒、十善、四摄、六度”来讲一讲吧。

赵朴初会长说:“我以为应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又说:“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

谈到佛法,就必须从三皈依谈起。

什么叫三皈依呢?就是以“佛、法、僧”作为我们立身处世的准则。

“佛”是个具有真知灼见、大觉大悟的人,他是我们人类最慈祥、伟大的导师,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法”是佛所觉悟的真理,是一盏不灭的明灯,能够引导我们走向幸福、快乐的境地,所以我们要深入研究。

“僧”是个严守戒律、传承佛法的出家人,他们抛弃人间五欲,弘扬佛法,普度众生,是我们在生活中,最亲近的、看得见的老师,我们要向他们请教。

“三皈依”有二种形式。

一、参加佛寺或佛教团体的宗教仪式,在佛前正式决定以“佛、法、僧”做立身处世的准则,这样就是一个佛教徒了。

二、如果真正没有出家僧人的地方,也可以自己跪在佛前、菩萨形像前,虔诚地心念口言三次:“弟子某某,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以“佛、法、僧”作为我今后立身处事的准则。这种人虽然没有参加“皈依”的宗教仪式,他心口一致,当然也是佛教徒了。

从今以后我是佛教徒了,应共同为社会服务、为人群造福。同时也要“立志”自勉,自己警惕自己:“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一定要把往日的坏思想、坏习惯、坏行为改过自新,一切以佛的教导为依归,爱国家、爱人民、爱社会、爱亲友、爱父母、爱子女、爱眷属、努力实践佛的教诲,自我完成伟人高尚的人格——人格的完成就是佛了。

综合以上所说的,要想做个佛教徒,认真实践佛的教诲,以达到成佛的目标,修行的途径是这样的:

信→解→行→证

用简单的话来说,我做了佛教徒。信仰了佛教以后(信);就得认真去研究佛学,了解佛的理论(解);知道佛的真理以后,还要进一步地去实践,照着佛的教导去修行(行);这样,精进不懈,贯彻始终,最后一定能够得到涅盘的快乐,(涅盘,就是没有疑惑、烦恼、超越了生死的意思),亲自证明了佛所说的一切道理——众生都是未来的佛,终有一天都会成佛(证)。

我想:五戒十善、四摄六度,大家都知道不需要讲解,可是“三岁孩童都道得,八十公公行不得”。纵然有人行得,但要做得圆圆满满,却是很难办到。佛法,是重修证的,不是知道一些就算数的,如能依教奉行,则功德无量,知而不行,则等于无知。

就五戒来说,数字虽小,分量很重。在家出家,如能守持五戒,可以称为清净居士,清净比丘,而且能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断诸恶法,行诸善法,逐步趋向解脱。在世消灾免难,健康长寿,受用如意,众人受敬,善名流布,身心安乐。去世不堕三途,常生人天,受胜妙乐,乃至超凡入圣,成佛度生,其功德实在不可估量。如居士破此五戒,不仅不是清净居士,而且不能进受大小乘戒,一切律仪不能护持,一切善法不能增长,更谈不到成佛度生了。出家比丘,以前四戒为根本戒,应清净受持,不得毁犯,譬如一切植物,根被破坏,枝叶花果皆不得生,如人断头,不可复活,于僧团中不得共住,永弃于佛门之外,死后堕落三途,长期受苦。

因此,希望各位,不要好高鹜远,要脚踏实地,先从五戒修起,戒杀、盗、淫、妄语、饮酒。

怎样戒杀呢?上自诸佛圣人,师僧父母,下至 飞蠕动,微细昆虫,凡是有生命的动物,都不能有意杀,教他杀,随喜赞叹杀;被杀的众生肉,都不应吃。当念众生如父母,如同六亲眷属,如同自己身体,等无差别。古人说:“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为别形躯。”菩萨戒中就有一条“不食肉戒”,因此,汉族佛教徒千余年来,一直是吃素不吃荤,已成为优良传统。不仅如此,更应对一切众生,常起慈悲爱护之心,勿起贪嗔杀害之念,常护生,常放生,不打人,不骂人等等,在日常行动中多方面去修持戒律,才是真正佛弟子。

怎样戒盗呢?我们对公共财物,私人财物、寺庙和僧众财物,不能侵占,乃至一针一草,不得不给而自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违反世法偷税漏税,无票乘车,冒名顶替,贪污舞弊等,都不应为。不自盗,不教他盗,不见盗随喜。我们佛弟子,对于财、色、名、食、睡等五欲,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应当守护,勿起贪心。做到清心寡欲,勤俭持家,廉洁自重。

怎样戒淫呢?在家居士,唯制邪淫,除正式配偶外,不可有任何淫秽行为。出家比丘,全断淫欲,如或干犯世间一切男女,都叫破戒。经云:“生死根本,欲为第一。”又说:“淫佚而生,不如贞洁而死。”因此,我们佛弟子,应当誓守此戒,常修不净观,多多念佛,避绝犯缘,克制欲念。

怎样戒妄语呢?妄有四:

一者妄言,谓口是心非,欺诳不实;

二者绮语,花言巧语,伤风败俗;

三者恶口,骂辱毁谤,恶语伤人;

四者两舌,向此说彼,挑拨是非。还有一种大妄语,如凡夫自称圣人,说我已证罗汉等,其罪极重,更不应犯。以上四种妄语,要坚持勿犯,另一种方便妄语,是为了救人急难,护他生命,方便权巧,说些慈悲利济的话,不算犯戒。如果为了方便自己,说假话,打妄语,应立即忏悔,不可再犯。

怎样戒饮酒呢?学佛人一切酒皆不可饮,除因重病,非酒莫疗者,所谓药酒,还应告知大众,方可饮用。无病,一滴不可沾唇,古代有一优婆塞,因破酒戒,遂致五戒俱犯,种种过失,由此产生。贪饮酒者,迷了心窍,失了智慧,易出事故,犯法丧生,因此,学佛入防患未然,应持酒戒。

我们将入佛门,先要皈依三宝,既进佛门,必须受持五戒,这是我们学佛成佛的基础。因此,我们应把五戒学习好,守持清净,不可有一点违犯。如果能这样,才能不失人身,不堕三途。

在守持五戒的同时,还要积极奉行十善。

第一、不杀生而行放生、救生、护生。对人类应常行救死扶伤,敬老怜贫,保育幼儿,帮助残废,救人急难,调解纠纷,以及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维护和平等公共事业,都要当仁不让,见义勇为,对众生也要学古人“水中救蚂蚁,行路不伤虫,卷帘归乳燕,怜峨不点灯”。随时随地常行慈悲,广修方便,见生即放,见难即救,等观音之慈心,行普贤之愿海。

第二、不偷盗而行施舍。如缺衣施衣,缺食施食,求财送财,求法说法;又如看到盲人搀一手,看到腿脚不方便的人扶一把,人在急难帮一下,人在迷途送一程,思想不通的加以劝导,吵嘴打架的给予劝解,老人跌倒扶他起来,见到寻短见的设法挽救,需要帮助的人为他出点力,做点事,如此等等,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出钱出力,舍己利人,都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第三、不邪淫而修梵(清净)行。出家人应全断淫欲,在家居士除正式夫妻外,不乱搞男女关系。依戒修行,看经念佛,洁身自好,自净其意,敬事三宝,孝养父母,亲近良师,远离恶友,深信因果,广种福田,学修正法,断除邪见,自行化他,同成佛道,是为梵行。

第四、不妄言而说老实话。《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我们是佛弟子也就要不打妄语,不混淆是非,不颠倒真理。

第五、不绮语而说质直语。《法华经》云:“若欲说此经,当舍嫉恚慢,诌诳邪伪心,常修质直行。”学佛人,直心是道场,应当存直心,说直话,修直行,这是佛教徒本色,花言巧语,哄人骗人,非佛弟子所应为。

第六、不两舌而说调解语。《成实论》说:“善心劝化,虽使别离,亦不得罪。若以恶心,令他斗乱,即是两舌,得罪最深,堕三恶道。若得为人,世世得敝恶眷属。”因此,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在遇矛盾争吵,都应善意调解,排难解纷,解怨释结,息事宁人。

第七、不恶口而说柔软语。《法华经》云:“是人口清净,终不受恶味,以深净妙声,闻者皆欢喜。”我们学佛人,要慈悲忍辱,出言吐语,自当“柔和顺善,而不卒暴”。别人听来,也就欢喜接受,假设口出粗言,疾声厉色,辱骂诽谤,别人固然痛如刀刺,自己也难免招受苦报。

第八、不贪而修不净观。对治贪欲。贪欲有五种,即财、色、名、食、睡。使人造业受苦,是障碍修行成道的主要因素。

一、贪财:对于财物我们应不悭贪而慈心施舍——自己的财物不肯施人,叫做“悭”,他人的财物,但欲归我,叫做“贪”。悭贪严重的人,他为不择手段去猎取财物。根本不考虑法律、正义、良心、和他人受损害等等。既得之后,又防恐散失,千方百计,保持安全,市场变动,提心吊胆,患得患失,惶惶不安,心为财累,不得安宁,这种人怎能修行圣道呢?所以我们学佛人要慈心舍施,不悭吝自己的财物,也不贪求他人的财物,把合理谋生得来的钱财,用以奉养父母师长,教育子女,帮助亲友急难,救济病困孤苦的社会福利事业,此是佛法的劝人慈心舍施以对治悭贪的方法。什么事都有因缘,因缘成熟时,财物就聚集,因缘分离时,财物就散失。聚得多的,失得也快,你不舍财,财将舍你,这是一定规律,不是人力所能挽回,悭贪有什么用呢?佛曾经说“贪多业亦多,取少业亦少,万般苦恼事,除贪一时了。”

二、贪色:是指男女之间的淫欲,淫欲是从爱念生起的,因为爱他(她)身上的这样那样美好优点,就发生追求的念头,为了达到目的,就不惜财力、功夫,不辞赴汤蹈火,不顾性命地位,甚至皇帝也不愿做,不爱江山爱美人。战场上咤叱风云的将军,在女人前面俯首贴耳,唯命是从。历史上才志过人的俊杰,他们很多失败在女人身上,所以有“英雄难过美人关”之句。为什么有这样大的迷惑力呢?原来这是我们众生的生死根本,(从淫欲生)《圆觉经》上说:“欲从爱生,命因欲有,爱欲为因,爱命为果。”所以佛制,比丘必须断淫欲,才可了生死,如不断爱欲,比如煮沙想成饭,任他坚苦修行无量世,终不能成佛,因此出家人以断欲为第一戒(主要戒)。

那末怎样断淫呢?断淫应该先从断爱上着手,就是说从思想上开始。

第一、尊重他们,视一切女人如姐妹母女一样,不起邪心。

第二、不净观。我们认为可爱的对方身体,实际上是很不清净,可爱的只不过外表一层表皮使你迷惑罢了,剥去外皮,只是一堆脓、血、痰、唾、屎、尿、筋、骨……等等腥臭之物,哪一样使你留恋可爱呢?在显微镜下是各种虫类成堆蠕动,互相吞食,剩余分泌物,通过各个孔道及全身毛孔排出体外,即屎、尿、汗、垢不净之物,在X光下是可怕的骷髅一具,骨架一堆。在红外线仪器下所见的是红、黄、绿三种色彩旋转不停所构成的人体。经过透视分析,不见得有什么可爱的东西在里面吧!

人的身体是息息在变化的,难免有种种疾病。想到生病时的涕唾屎尿,吐呕抽搐,疮烂脓流呻吟悲泣、乃至癫狂愁苦种种情形,你还爱得起来么。

还有睡熟时身体僵直形同死人,及流涎鼾声,蓬头磨齿,梦言惊呼你还有爱心么?青春不常驻、转眼已老年,那时发白面皱,耳聋眼花,腰佝背驼,行动蹒跚,那时还有爱欲否?直到最后死时:昔是浅颦轻笑,已成僵尸一具,逐渐发青发胀,流水流血,皮脱肉落,面目具非,最后只剩枯骨一具(详见九想观)昔日所迷恋的原来本质如此。

上面所说的身体上种种不净事实,是要使我们从理智上清醒过来,减轻爱念,割断淫欲。一个人抱住一个满盛屎便臭秽的皮袋睡觉,总不是滋味吧?

三、贪名:名誉是好事,它是工作后自然产生的,得了名誉骄傲自满,便不会进步了。念念不忘于名誉就是贪名。不是你的功劳,硬拉在你身上更不应该,有人为了要名,宁愿化了很多钱去活动,也有为了胜过他人,要面子赌气不赌财,也有的人做种种好事情,目的是为了一个好名声,学佛的人为求名闻利养都是不对的,名声越大,攀缘越多,就不能清净修行了。

名、实际上是个抽象的概念,没有实质,但却比财、色更细微深入,难放难改。同事二人,一同工作,成绩一样,表扬了他,没提到你,心中终有些不平,受到几句诽谤就寻死寻活。偶然和大人物讲几句话,拍个照,或获得了世界性奖状,就终身念念不忘,这不都是为了名?有一些人说:大丈夫不流芳百世,也当遗臭万年,贪名到入地狱也不怕,可见得贪名的危害性多么严重。佛经上说:“比如焚香,烟出香尽”可为贪名者戒。

四、贪食:食欲是与生命同来的。目的是治疗饥饿,维持生命,标准应该是一个饱字,但是贪食的人吃饱了还不算,要吃好吃多,讲鲜味,讲营养,讲阔气,讲排场,讲调味。考究色、香、味等等。原来山珍海味,人参鹿茸还不够,甚至蜗牛、蚂蚁之类亦列为上品,为了贪吃,杀害大量生命,化费无数钱财,浪费宝贵时光,消耗有用精神,反而使身体造成种种疾病,因为高蛋白、重补品不是每个人吸收得了,而动物尸上各种毒菌所繁殖的病毒,也被吞入肚内,还有被杀时一股怨气,在血液中产生毒素,附在肉上,即是尸毒,尸毒虽经蒸煮毒性难以消灭。种种荤腥油腻吃得多了,慢性疾病中毒、死亡必定相继发生,所以平常人的疾病和死亡从过量饱食中来,占绝大多数,饥饿致死者极少(灾荒除外)。佛教是提倡素食的,第一为了慈悲心,不忍食其肉。第二清洁卫生,保证健康。第三经济节约。还可减少市场压力。第四简单省时,多余时间可看经用功、所以信佛人以素食节约为宜,用功的人经常过午不食。佛时印度名医耆婆说:“比丘患病,减食为宜”。可见贪食不可取。

五、贪睡:睡眠能调节身体疲劳,醒后精神充沛,可继续工作,睡过了头,就是贪睡,反而使头脑昏沉提不起精神来,养成贪睡习惯的人,越睡越想睡,多睡的人肌肉松驰发胖,精神萎糜不振,工作没有干劲,事业没有信心,念佛修定时坐下来就睡着了,这种人做不好任何一种工作,何况学佛是节眠用功的事,贪睡虽不是什么罪恶事,佛教认为它是一种过失,一生中大好辰光都在昏睡中浪费了,所以佛说:“咄咄为何睡,螺师蛤蚌类,一睡一千年,佛法不闻知”。可为警惕。

上列五种贪欲,略说一些,供大家参考,总的来说,贪的根本是身体,身体是罪恶的聚集点,(八大人觉经:形为罪薮)。我们为爱护身体而造罪,现在知道这个身体是不净的,无常的,就不为它做种种恶事了,这是治贪欲的方法。

第九,不嗔而修慈悲观。《法华经》云:“如来室者,一切众生中大慈大悲心是,如来衣者,柔和忍辱心是。”《智度论》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行菩萨道者:“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我们佛弟子应当学佛菩萨的慈悲喜舍,视一切众生,如父如母如六亲眷属,常思与乐拔苦,不应怀嗔恨恼怒之心,让他离苦得乐才对。

第十,不痴而修因缘观。《缘起经》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看到一切事物都是缘生缘灭,因果相续,在空间上是无量无边,相互依存,错综复杂的联系着,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相续不断,循环往复的流转着,形成“横遍十方,竖穷三际”的因果关系,一切聚散成败,还有什么事情想不通呢?

以上十善法,要从身口意三业和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着力去修,务使三业清净,六根纯和,远离五欲,不染六尘,做一个清净的佛弟子。

我们佛弟子,不仅要懂得一些法相名词,增加一些佛学知识,更重要的,要有真切地信解修证,要深信五戒十善,可以离苦得乐。要认真修行,坚持到底,必获人天胜果,进而趣向声闻、缘觉、菩萨、乃至无上菩提。能如此,对国家来说,这样的人也是一个爱国亲民,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下面再谈谈四摄、六度的道理。

佛菩萨教化众生,有折服、摄受二个方法。对刚强难化众生,好言不听,善法难调,必须用威严折服,使他们知所畏惧,才能离恶向善,所以有内本慈悲,外现威武,金刚怒目的大威德相,这是对顽强众生的一个方便方法。好比父母对不听话孩子的严厉责罚,目的是希望他好好向上,直到他们肯听话,还是用摄受方法的。

四摄的“摄”字有导引、摄受之义,“四摄”即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是菩萨摄受众生时所应坚持的四种方便。第一,布施,有三种施:①财施,以金银、财宝、饮食、衣服、医药等物惠施众生,这叫外财施;以体力脑力,施舍他人,这叫内财施。②法施,顺应人们的请求,将佛法道理讲给他们听;将佛经印送给人看;或将自己礼诵修持功德回向众生,这都是法施。③无畏施,对疾病者,施与医药;对迷路者,指明方向;对冤仇者,调解道歉;对受灾者,解救危难等等,凡促使世界和平,社会安宁的,都叫无畏施。

第二,爱语,《心地观经》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既是父母,自然亲爱。《华严经》说:“菩萨若能随顺众生,则能随顺供养诸佛,若令众生生欢喜者,则令一切如来欢喜。”古德说:“今生人见欢喜者,前世见人欢喜故。”因此,我们对人说话,都要和颜悦色,善言慰喻,说诚实话、质直语,调解语、柔和语,使他对三宝起恭敬之心,方能依教奉行。

第三,利行,《普贤行愿品》说:“于诸病苦,为作良医;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暗夜中,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伏藏。”我们修菩萨行的人,于身口意三业,做事、说话,存心动念,要以利益众生为出发点,助人为乐,与人为善,人们自然欢喜受教。

第四,同事,《观音普门品》说“应以长者身得度者,即现长者身而为说法;应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应以宰官身得度者,即现宰官身而为说法;……”观音菩萨普门示现,随类化身,同止同作,同学同修,即然志同道合,便易成就菩提。

以上四摄法,都是菩萨利益众生的方便。“善知方便度众生,巧把尘劳作佛事。”即是此意。

以下再谈六度。度字,含有济渡、转化之义。

印度梵文是“波罗密多”意思是到彼岸。亦即:能度过生死苦海,到快乐的彼岸。六度就是使人度过生死苦海的六种方法。

这六种方法就是:一、布施度悭贪,二、持戒度毁犯,三、忍辱度嗔恚,四、精进度懈怠,五、禅定度散乱,六、般若度愚痴。

一、布施

布施就是以福利恩惠施舍给别人,《无量寿经》上说:“布恩施惠”叫做布施。布施可以分为三种:

①财施:就是把金钱财物施舍给别人,譬如我们解衣推食,慷慨解囊,或济助穷人,或供人急需,都叫作财施。又替人出力做事也是财施。

②法施:指人格上的启发,学问上的指导。能多把佛法的道理说给别人听,如讲经,赠送经书等等,使人能够得到做人处世的正确方法,都叫法施。

③无畏施:指解救他人的患难,使人免除恐怖和不安。别人遭遇不幸,我们好言相慰,并帮助解决困难,济危救急,在苦闷、沮丧时,鼓舞他的勇气和信心等。这都叫做无畏施。

布施应该从慈悲心出发,欢欢喜喜的舍施,不要有我是能施的(产生优越感)你是被施的(轻贱感),以及计较所施的财物数量多少,值价贵贱等等。甚至还想得到报应,或要人家用种种方法感谢你。这样都是不对的。

二、持戒

戒有防过止非的作用,一般信佛学佛的人,都要遵守戒律,远离过失,才能身心安定,开发智慧,圆成佛道。

戒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菩萨戒等多种,可分为三种类型,(详细条文在戒本)称三聚净戒。

①摄律仪戒:是遵守佛制的戒律不作一切诸恶(作即犯戒)。

②摄善法戒:奉行一切诸善事(不作善事即犯戒)。

③摄众生戒:广修一切善法以益利众生(不救度众生即犯戒)。

上面三种戒法,从身体上,行动起居,端庄有礼,不犯威仪,不作诸恶事,不说诸恶语,一切恶都断了。第二步进而做一切善事造福人群世界。第三步修一切善法,使心地明净,并以此法教导一切众生,同得安乐清净境界。佛所说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就是这个意思,持戒在佛法上是多少重要的一环。

三、忍辱

他人对我的打骂、讽刺、诽谤、侮辱、冤屈等等横逆境界中,而能忍受,不生嗔恨心,报复心,退悔心。是学佛法,做善事中所不可缺少的修养功夫,古人曾经说:“小不忍则乱大谋”。何况学佛是长久伟大的事业呢?我们艰苦所积累的功业,若不忍辱,会被一念嗔火所毁灭。经中所说的“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就是这个道理。《遗教经》说:“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

学佛的人要有宽大胸襟,高深涵养,人嗔我不嗔,人恼我不恼。怜愍恶人的侵犯,是他们没有知识不懂道理的缘故。

为了实现伟大的的事业,在向善路上要有坚定信心。不为逆境的苦所妨碍,也不为顺境的享乐所转移,更不为寒、热、风、雪、饥、渴、老、病等所动摇。在修习佛法中。了达一切的本自不生,皆是缘生无性,不论此法他法,动中静中,都是一致,这是忍辱功夫高深的成就,我们要好好学习。

四、精进

精进就是一往向前的意思,精是不杂,进是不退。六度中其它五度都要靠精进才能成就。

我们做一件事,要想成功,一定要有恒心地不断努力,才能达到目的。学佛是大事更加如此。譬如种田,今天锄二锄,明天锄二锄,哪会有收获。如打洞,东钻钻西钻钻,一个洞也打不通。那十八般兵器,每件都学学停停,哪会学好武艺。因此要精,要勤,要一门深入。当然更要克服前进中的种种困难,常自勉励;学业不进则退,时光一去不返。人家能做到的,我为什么不能做到,以及人命无常的道理,要有不达目的誓不退休的决心。

五、禅定

梵语禅那,此云静虑,六祖惠能大师说:“外离相为禅,内不乱为定。”也称一心研修为禅,一念静止为定,是扫荡心中一切妄想,使心专注一境的功夫。

禅定在佛学中,占重要的位置,故有“无定不成佛,无佛不在定。”之句。没有定不能开发智慧,当然不能成佛了。

修习禅定要有清静的环境,减少财、色、名、食、睡的贪欲,消除嗔恨心,平时行动合乎清净戒律,注意昏沉,散乱二种干扰,盘腿趺坐,调身、调息、调心。祖师有“外息诸缘,内无喘息,心如墙壁,可以入道。”的四句话可以概括一切。(详细可看静坐入门,小止观、六妙门等书。)

坐禅到一定功夫,会出现种种清净、快乐、奇怪的境界,此时不可贪着及生邪念,否则会走入歧途,着魔发狂,不可不知。修禅必须有师父指导,以持戒为基础,因戒生定,由定发慧,这是学佛的规律。

禅定功深,能得初禅、二、三、四禅乃至灭尽定,种种大定。那时行者身心快乐,得未曾有,非世上一切快乐可比,能生色界无色界天,直至了生死,证涅盘。

六、般若

般若是梵语,译作智慧,它含义深广,有了知,分别、简择、决断等许多意义。是通达真理的最高智慧,它圆融无碍,而又灵明自如,非一般文字语言所能说得透彻,仅能在譬喻中领会其精神,如云:“般若如大火聚,触之皆烧,犹如锋利无比的宝剑,无所不斩,般若了知一切法而不染一切法,好比明镜远近皆能照见而不执著等等,在六度中它是眼睛,使修行者不走错路而落坑碰壁,上面诸度中没有般若就不彻底,不究竟,不能到彼岸,不叫波罗密多了。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智慧,修习佛法,没有智慧,不但时倍功半,而且还会走到邪路上去。可见般若的重要性,它使人们从相对真理引导到绝对真理的唯一法门。

以上六度,是菩萨自行化他,利乐有情的大行大愿。这六度法,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行者应六度齐修,不可偏废。假使持戒而不布施,则不能摄化有情;布施而不持戒,则难以进修定慧;忍辱而不精进,则道业难成;精进而不忍辱;则魔障难消;禅定而无智慧,则固执不通;智慧而无禅定,则凡情易动。因此,我们要大发菩提心,学菩萨行愿,广修六度万行,直至圆成佛果。

总之,五戒十善,四摄六度,都是佛教信徒的基本修法,也都是从人间凡夫走向成佛的必由之道。赵朴初会长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就是希望大家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自学地共同参加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实现人间的极乐世界。

最后,我想谈二点个人体会:

(一)佛教有三乘五乘,提倡人间佛教,是不是只修人天乘而废弃其他诸乘?我想不是。修人天乘,正是为修其他诸乘打下牢固的基础。譬如要造几层或几十层的高楼大厦,必先打好牢固的地基。《法华经》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三乘五乘,皆属方便说法,其实就是一乘。一与三五,不过开合不同。依据《法华经》开权显实,即实施权的道理,这人天乘或三乘五乘,都属于一乘,一乘也包括人天乘及三乘五乘。我体会,现在提倡人间佛教,是由于五戒十善的人天乘和四摄六度的菩萨乘,最适应当前的时代环境,并不是要废弃其他诸乘。

(二)现在提倡人间净土,是不是否认西方净土或不求生西方净土呢?我想,也不是。我们建立人间净土。正是效法阿弥陀佛的大愿,要把我们娑婆世界变成极乐净土,明代中峰禅师说:“净土即此方,此方即净土。岂非迷悟之自殊,何有圣凡而彼此。”清代玉琳禅师也说:“东方世界,药师如来,功德智慧,无量庄严,放净光明,过于日月,一切刹土,净如琉璃,与西方界,等无有异。……即此娑婆世界,身心刹土,皆如琉璃,面见我佛,及阿弥陀,所愿法界有情,东西相泯,二见永忘,于中道义,共证真常。”我想,当初,阿弥陀佛为法藏比丘时,在世自在王佛前发了四十八愿,终于成就西方极乐世界。今天,我们在释迦牟尼佛前,也发下大愿,愿修五戒十善,愿行四摄六度,愿把我们娑婆世界建成七宝庄严的东方世界,阿弥陀佛,一定会慈悲默许的,十方诸佛菩萨也一定欢喜赞叹的。至于我们个人念阿弥陀佛,求生西方极乐净土,谁也不会反对的。

以上两点,是我个人的体会,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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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菩萨戒:菩萨戒本宗要

菩薩戒本宗要

大贤法师义记序

 

大荐福寺僧道峰撰

 

吾观。悠悠群动。营尘业。以增夫漏根。遑遑众人。攀垢缘。以津于惑树。譬乎空花起灭火轮施驰。故真梵哀夫。运之以宝筏。世雄宰化授之。以金章。若赜其精微。冥厥中秘。则超识妄海。遗捐汨纷。宅神灵卿。怿用恬止。自天鼓始奏于光曜。道实正真。世眼初灭于坚林。理唯一悟。至乎千岁之后。二宗肇兴。执有则遣空。著空则遣有。各据边岸。未涉中源。嗟乎德风。罢熏。仙露失味。大义将丧。孰云提纲。则五日传照于五天。还舒丽景。千部飞声于千古。再树洪勋。信夫继烛传灯。春兰秋菊。然应五百。而杰起。其谁欤。即东国大贤法师其人也。玄风清邈。道气孤雄。龙章凤雏之姿。河关缶耸之量。逾弱冠之岁。栽觉树于青丘。将成立之年。泛慈舟于陆海。而迹幽期远。遂潜用。韬光嗟义苑之雕荣。叹法桥之坠构。因述瑜伽纂要三卷。造唯识决择一卷菩萨戒本宗要一卷。并本母颂一百行。用传来叶。并词妍理邃。文约义丰。彪炳之惠日增明。采“火*(?/示)”之觉山逾丽。庶使迷于岐路。直观南指之车。昧其形颜。仰鉴西秦之镜者尔

 

 

 菩萨戒本宗要

 

  青丘沙门大贤撰

 

 

勇士交陈死如归  丈夫向道有何辞

初入恒难永无易  由难若退何劫成

丈夫欲取三界王  当挥智剑断众魔

吾于苦海誓无畏  庄严戒筏摄诸方

 

今依此经释持犯要。略有三门。一申经意门。二能所成门。三修行差别门

 

一经意者。经曰。梵网经卢遮那佛说菩萨心地品。梵者。能净之义网者。摄有情义。谓此经者。乃至有顶。生死大海拘持有情。终致无上寂灭之岸。无尽饶益诸饥渴类。如世网故。由斯世尊。因梵网说一部宗心。生长万德名为心地

 

二能所成门者。略有二门。一能成相门。二所成相门。一能成者。如经曰。一切有心者。皆应摄佛戒。谓无上乘。至深至广。以至深故。极之良难。由至广故。一切成因。一尘微渧山海本故。由此诸佛制戒无碍。但解语者。所发之心。由种姓力皆成因故。此复云何。谓如有一人决定。希求断一切恶。修一切善。尽有情界。至丈夫行。尔时于此解脱分心。由羯磨缘。得菩萨戒。一切恶者。从初发心乃至菩提。所断及舍一切杂染。一切善者。从初发心乃至菩提。所生及得一切清净。有情界者。穷未来际所荷负。一切求道莫大斯。焉名至丈夫。何者凤凰之卵虽未破谷自在超境之势。初发之心虽在缠里。便有近物性蚊虻举翼。而无翳天之用。二乘出染。而无覆生之功。如经迦叶菩萨颂曰。发心毕竟二无别 如是二心先心难 自未得度先度他 是故我礼初发心初发已为天人师 胜出声闻及独觉 如是发心过三界 是故得名最无上

 

二所成相者。如经曰。一切菩萨已学。一切菩萨当学。一切菩萨今学。已略说波罗提木叉相貌。谓菩萨戒依实取舍。不同余戒佛。知时宜。说轻为重。说重为轻。故于三际。戒相决定。然望声闻。略有三种不同分相。一受不同分相。谓菩萨戒。除具七遮。一切受得。如本业说。六道众生受得戒。但解语得戒不失。佛子三世劫中。一切佛常作是说。由此亦有自受之法。又虽犯重。若非七遮。现身得受。不同余戒。如本业说。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瑜伽亦尔。然此经中。约犯七遮。密意总说。犯十重者。现身不得戒。二犯不同分相摄大乘说。菩萨性罪不现行故。与声闻共相似。遮罪有现行故。与彼不共于此处所有声闻犯菩萨不犯。有菩萨犯声闻不犯。菩萨具有身语心戒。声闻唯有身语二戒。谓人与行各有四句。人四句者。一内邪外正。二外染内净。三俱净。四俱染。行四句者。一合小福而乖广大。二顺深远而违浅近。三俱顺。四俱违。此中菩萨取中间二故。与声闻自有不同。由此亦有性罪现行。如瑜伽说。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而无所犯。反生功德。乃至广说。若以至知。唯佛境界而随分故。一切由心。不尔如何。自判地狱。以诸圣者已断彼故。如契经言。菩萨知以破戒因缘。令人受持爱乐大乘。则得破戒。菩萨尔时应作此念。我宁一劫若减一劫。堕无间狱。受此罪报。要令是人不退菩提。文殊白佛言。为此毁戒。堕阿鼻狱。无有是处。佛赞善哉。瑜伽亦同。问既生功德。何名性罪。答意乐虽善。方便恶故。然处处说不染不犯。但由意乐。不由方便。以方便时亦有染故。如说。在家慈心行淫。出家不尔。护声闻故。问同受三聚。戒支应等。如何一事犯不犯别。答戒支虽等。修有分斋。如不定性所知障性。随其所望染不染故。三舍不同分相。比丘五缘。菩萨四缘。如论广说。又比丘三品犯重。皆舍净戒。菩萨必由上品缠舍。如慈尊说。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刍。又比丘戒。必总受持故。犯一重。便失一切。菩萨不尔。如瑜伽言。菩萨戒中。无无余犯。乃至广说。谓上品缠虽破一重。不失余故。犹如近事总受持一。虽名犯戒。而成其性。如契经言。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又初诱戒。由有一分受。亦有一分持。如世尊言。受一戒。名一分优婆塞。菩萨亦尔。随分戒故。如契经言。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十分。名具足受戒。又比丘戒。随命即舍。菩萨不尔。虽转余生。戒随遂故。广说如论。又如经说。一切菩萨凡圣戒。尽心为体。是故心尽戒亦尽。心无尽故戒亦无尽。问亦可菩萨。期愿胜故。别受八戒。过日夜持。答如支无过所制而受。时亦应然。宁过边际。如观经说。大王日日受八戒。问若尔。如时必应具支。或复如支亦可减时。是则违经。如说。我于一时。住恒河边。迦旃延来作如是言。世尊。我教众生。令受齐法。或一日。或一夜。或一时。或一念。如是之人成齐不耶。我言。比丘是人得善。不名持斋。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唱言。如来说八戒斋具受乃得。答一恶应遮。一支成戒。欲进定慧。不减其时。菩萨七众。随顺声闻。八戒亦尔。别受如彼。如涅槃经颂曰。若为无上道 一日一夜中 受持八斋法 则生不动国

 

三修行差别门者。略有四门。一亲近善士门。二听门正法门。三如理作意门。四如说修行门。一近善士者。如世尊言。一切众生。为大菩提近因缘者。无先善友。谓友有四。一顺善违恶。二顺恶违善。三善恶皆顺。四善恶俱违。此中初一。应与事同。虽其恶者。以改为师。不以同心断金之友。开于额上之珠。使成菩提器。谁有不凭胜近而立其功者也。是故亲近善士为先。二闻正法者。如契经言。设满世界火。必过要闻法。谓由一句。能断苦轮故。闻半偈。魂沈雪山。然于四处。安住正念。然后请问。如论应知。朝闻未夕要必流通。以他正行。为自万行。以他成道。为自菩提。设误正念。堕阿鼻狱。利一众生。甘心受苦。如契经言。为一众生。亿劫修行。使无量众。令度苦海。三如理作意者。谓观四事。先治四倒。一者诸行无常。生必灭故。诸盛归衰。非究竟故。二者有漏皆苦。由三苦故。然以爱网缠生死轮。合离毒刃之所割裂。忧苦火箭之所射然。广说如论。三者三界。不净杂染性故。然似净现如怨诳亲。诸不净想。如论广说。四者诸法无我。二我空故。谓诸蕴法生灭为身。起不言起。灭无灭想。诸法一相。所谓无相。如幻缘生。无自性故。无性之性。即诸法性。虽不出相。莫见其躯。虽在言里。未谈其状。四如说修行者。誓起十地。远志菩提。出家辞别所爱之类。扫衣量钵如法受持。树百姓门以为家粮戒定慧中。如说修行。此复云何。谓于四门善巧。菩萨能净戒行。妙具资粮。一护正念门。二波罗密多胜门。三轻重性门。四持犯相门。一护正念者。谓于可爱。应作此念。诸欲无饱。如枯骨等。乃至厄如树端烂果。如罗刹女。少味多灾。遍害于世出世义利。于此不忍。何尽苦际。若对相违。应作此念。虽诸有情一如来藏。而迷自心。计为他故。妄生喜恚。沈于苦流。自业受果。引他为缘。令堕恶趣。深是自过。我曾尚求无义利事。不顾地狱。长受大苦。况为菩提。暂时小苦而不忍受。若在中容。应作此念。命如放箭。俯仰一生。今日欲尽。何义利成。无始供身。身所反害。无边生死。无所不羁。如世尊言。大地无有汝等长夜。不受无量生死苦处。一人一劫所受身骨。不烂坏者。其聚量。齐王舍城侧广博胁山。所饮乳汁如四海水。身所出血。复爱别离所泣之泪。多四大海。大地草木尽斩为筹。以数父母。亦不可尽。无量劫来。或在地狱。或在畜生。或在饿鬼。所受行苦。不可称计。如是思惟。夙夜匪懈。乃至中夜。右胁而卧。住光明想。如野鹿寐。如坐禅经曰。烦恼深无底 生死海无边 度苦船未立 云何得睡眠

 

二波罗密多摄门者。略有二门。一总性摄门。二别相摄门。初者诸行。由作不作应作四句。七种最胜之所摄受。乃名到彼岸故。广说如论。然到彼岸各有九相。如瑜伽说。应当善巧。后者有三种。一因果。摄前为后依故。顺前句摄。后净持前故。顺后句摄。虽别别修。由引持故。一一自然遍修一切。二者体摄修一一行。一切无贪施性。一切思业戒性。一切无嗔忍性。一切勇悍精进性。一切专注静虑性。一切正见后五性。由此一行修一切行。必相应故。三者用摄无贪等法。一一具有无畏等施。乃至成就有情智仪。互相资助展转眷属。皆以一切俱行功德。为自性故。由此于一切行。行一切行。是则一念修一切行。岂唯阿僧企耶已后。又无数劫实在一念。如旋行者。实向自项。为未来际。项亦背颜。为过去际。无始无终归一念故。如有颂言。处梦谓经年 悟乃须臾项 故时虽无量 摄在一刹那

 

三轻重性门者。所取及舍。虽摄一切杂染清净。于加行业。制禁戒故。略有十重四十八轻。然菩萨戒。意地为本。若见胜利。纵身语故。无恶不由贪嗔痴者。无不为引好推恶。所以后四为根本重。摄善戒中极违有二。一修福舍智。二弃大向小。贪偏引初。愚痴遍引。余二引后。违大乘故。摄有情中极违有二。一先自后他。二有亲怨想。惟恶引初。贪嗔引后。愚痴邪见通引一切。由此随应。为三聚本。四持犯相门者。略有三门。一总相门。二别相门。三究竟门。一总相者。若作必犯。设犯亦作。四句分别。或有作而非犯。谓见胜利菩萨戒中。乃至下凡。善心所作。皆非犯故。或有不作而犯。谓随喜等。余句应知。若犯必染。设染定犯。谓有四句。第一句者。无覆无记。无知。放逸。此罪助恶招彼果故。第二句者。谓欲断彼。生起意乐。发勤精进。烦恼炽盛。弊抑其心。时时数起。余句应知。若犯必罪。设罪亦犯。谓顺前句。以犯乱等。无所了知。故思业故。若有重罪。亦业道。设有业道。亦重罪。四句分别。或有是重而非业道。谓酤酒等。及余一分或有业道而非重摄。谓绮语等余句应知。若重业道亦必舍戒。设舍戒者亦重业耶。应作四句。一中下品缠。犯他胜处。谓有惭愧。亦不深耽见是功德。二自及向他。舍菩提愿。三上缠。总别犯他胜处。起根本罪。除尔所相。为第四句。问若尔何故本业经言。菩萨戒有受法。而无舍法。有犯不失。尽未来际。答下乘向大。有应舍法。弃菩萨戒。无应尔故。或菩萨戒。无无余犯。无有总尽。如前说故。二别相者。若于自他。赞毁必罪。设毁赞者。亦是福耶。谓有四句。或有赞毁罪毁赞福。如次他边损害故。饶益故。或有赞毁福毁赞罪。摧邪等故。佞引利故。或有赞毁亦福亦罪。毁赞亦尔。谓顺浅小违深广等。或有赞毁毁赞非罪非福。谓如彼心增上犯乱。或重苦逼。或未受戒无记所作。若赞毁罪。必他胜处。设他胜处。亦赞毁耶。谓轻重相难可决定。随位持犯极微细故。然约初业四句分别。谓有赞毁而非重罪。虽有爱憎。不为利等。虽染犯罪。而非重故。余句应知。此中且说赞毁一戒。所余持犯类此应知。谓菩萨戒。与诸行心。广荡无方。无所据碍。行者之机。过尘沙故。万行一一以千门。应尘机。修一一故。罪福之性难别。一行应尘之故。邪正之相易滥。虽无数机。皆入菩萨之道。虽无碍门。莫出菩提之因。无不道故。高出狭情之谤。皆为因故。深入广慧之叹。虽同人面。岂合一相。虽向远路。宁唯特足。如契经言。于乘缓者。乃名为缓。于戒缓者。不名为缓。菩萨摩诃萨。于此大乘。心不懈缦。是名奉戒。为护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萨。虽现破戒。不名为缓。三究竟者。即以二空亡三轮相。如契经言。应以不护圆满净戒波罗密多。犯无犯相。不可得故。谓戒。罪。人。三轮之相。不即缘故。虽相非无。不离缘故。自性非有。即。离。中间。亦不可得。性非有故。勿增能持。相非无故。不拨无犯。空而不拨。不失戒相。有而不增。无犯戒性。虽明轻重是非之相。而见三轮。非究竟行。诸法如义。即名如来。由修无我。之所得故。此无相行。永断二障。能满二利。名为究竟。何者。一念之内三际圆融。便谓菩提。不离发心。增上意乐。从此而生。如契经说。当果诸佛。摩顶说法。一法之空。一切无生。便谓。自心流成六道。同体大悲。从此而起。如契经言。即此法身无量烦恼之所“漂*寸”动。往来生死。名为众生。护持既尔。出离亦然。如有颂曰。一切业障海 皆从妄想生 若欲忏悔者 端坐念实相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是故应至心 勤忏六根罪

 

此三聚戒。离苦乐边。证断智恩三身德本。诫如调弦妙取其中。如契经说。菩萨为道受四供养。身不坚牢则不忍苦。不忍苦故。不能修善。于苦生恚。于乐生贪。乃至广说。吾为遍访一切论宗。数宝之项。少年位满。今为半钱之利。鸠此要门。为后修集古迹。如瑜伽记并颂。申自意乐。如唯识判一卷。幸有同趣。详而取决 已开圣典微密要 圆镜悬空照长霄 人身圣教难可再 有心欲出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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